長期租車合同範本大綱

租車市場發展迅速而且前景十分樂觀。那麼對於長期租車合同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長期租車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閲讀。

長期租車合同範本大綱
長期租車合同範文1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出租人與承租人經過友好協商,出租人自願向承租人提供車輛租賃服務,車牌號碼為 .車型為 .現約定如下:

第一條: 租金計算

租金為每月¥ 元(人民幣大寫: )。支付方式為每月20號結算上月租金。承租人承擔服務期內(承租人乘用該車輛時)該車輛的實際汽油費用、過橋、過路、停車所產生的費用則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根據實際情況產生的報銷。

第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起生效, 至20xx年 月 日止。到期後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再籤租用合同。

第三條: 出租人權利義務

3.1.出租人在服務期間應該自行投入以下保險:

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

2)不低於10萬元的第三者責任險;

3)不低於10萬元的車上人員責任險(限司機即駕駛員);

4)不計免賠。服務期間的一切風險、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均由出租人或保險公司承擔,與承租人無關。 如發生前述情形,經過公安交通部門或有權機關認定責任劃分,是出租人責任的,出租人應對乙方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2. 服務期間,相關的汽車維修、保養事宜由出租人負責.承租人在汽車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

3.3.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4. 出車事宜,由承租人統一合理安排,並説明情況,如人數, 所需運送的目的地等.

3.5.因出租人的責任造成承租人需要用車而車輛不在位,或出租人維修車輛超過承租人認可的合理期限,承租人租用他人車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承擔,且承租人有權扣除該期間對應的租金.

3.6.出租人自行安排駕駛員完成承租人交付的工作任務,駕駛員須符合國家交通法規規定要求,並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在崗待令派遣.

3.7. 出租人保證擁有出租車輛的所有權或合同期間合法使用權,並保證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他有權機關要求的與承租人構成本合同關係的、服務內容的所有應有之法定證件材料。

3.8. 出租人保證在服務期間不從事任何違法、非法行為及與合作事項無關的不必要的行為,如違反約定從事前述行為,造成任何後果與承租人無關;如給承租人造成損失,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承租人權利義務

4.1 在行駛過程中,承租人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4. 2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用。

4.3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服務期間車輛必要的附加費用,如汽油費、過路橋費等。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方當事人如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 出租人與承租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本合同所需證件材料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期租車合同範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標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 詳見本合同附件的補充協議

二、 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2.1 出租方應保證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設備齊全且性能正常,並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及保險單複印件等有效證件,且保證該等證件在租期內合法有效。

2.2 出租方負責定期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

2.3 出租方負責對租賃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拋錨或故障提供24小時全國救援服務平台,其中對於租賃車輛由於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出租方有義務免費進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須自行承擔費用。如經施救後車輛仍無法正常行駛的,承租方可直接將車輛交給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點位於承租方租車門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須另行支付異地還車費。

2.4 出租方應協助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2.5 出租方保留隨時檢查車輛停放、行駛情況的權利。

三、 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3.1 承租方應在各種隨車證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到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及時履行上述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或扣押的,處罰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且租金照常計算。如發生遺失車牌或各種隨車證件的,承租方須承擔所有補辦費用,且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承租方應正確使用車輛,按時配合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3.2 承租方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燃油費用及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承租方應按租賃車型所規定的油耗標準加註燃油(油耗標準參見《車輛使用手冊》),並將車輛停放於有專人看管的專業停車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保險賠付範圍內的除外)。

3.3 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員、財產及罰款責任以及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等。(保險賠付範圍內的除外)

3.4 承租方承擔非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責任。

3.5 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動車輛里程錶,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支付超公里金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封車標損壞即視為承租方擅自改裝車輛),包括但不限於加裝設備或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等,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四、 車輛歸還及續租

4.1 車輛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解除後,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各種證件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況的確認以《驗車單》為準。如還車時車輛存在損壞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的,承租方須照價賠償(標準參見還車時出租方門店公示價格);承租方亦可選擇到出租方指定維修場所自行修理、補齊設備、證件等,出租方自車輛及其設備、證件完好歸還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4.2 承租方應按時歸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違約金。

4.3 承租方需續租車輛的,須在車輛租期屆滿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拒絕續租。雙方續租車輛,須重新簽訂《補充協議》,並按出租方要求重新辦理車輛交接、驗車等手續。

五、 車輛維修

5.1 車輛出現異常後,承租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維修場所進行修理,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

5.2 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異常及損壞情況,不得自行對車輛進行維修或對車輛的部件進行調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因此造成的擴大損失等)。

六、 車輛保險

6.1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車輛都已投保了車輛保險。

6.2 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須在第一時間於事故發生現場向當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通知出租方,並及時向出租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出租方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時採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當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其它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6.3 車輛被盜、被搶的,自公安部門立案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車輛報廢的,自車管部門出具報廢證明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如之後發生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絕理賠的,拒絕理賠部分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該項賠付義務不因雙方合作的終止而滅失。

6.4 車輛發生盜搶或報廢后,如承租方繼續租用出租方車輛的,原車輛押金及剩餘部分的租金可自動轉移至新租用車輛。

七、 違約責任

7.1 經國家規定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標準的,且出租方拒絕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替換車輛的,承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2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強行收回租賃車輛:

7.2.1承租方提供虛假信息;

7.2.2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或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7.2.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7.3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按拖欠款項的1%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或累計逾期超過45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強行收回車輛,承租方須支付未付款項。

7.4 發生7.1-7.3所述單方解除合同情形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7.5 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無論車輛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含補充協議)。否則,承租方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的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八、 不可抗力

8.1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現象、戰爭、罷工、火災、政府行為等)發生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責任,但必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後或恢復通訊後的24小時內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責任。如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且只與付款義務相關的,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義務。

8.2 本合同履行地、租賃車輛的採購地及運輸在途地發生不可抗力的,均適用本條款。因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政策法規的出台等)直接導致出租方的採購或運營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調整租金,但須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據。

九、 爭議的解決

9.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 全部合同

10.1 本合同所指車輛本身質量問題,以汽車生產廠家的檢測和相關診斷證明為準。

10.2 本合同所指保險賠付範圍,參照保險公司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

10.3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10.4 本合同附件為《補充協議》、《車輛交接單》、《驗車單》、保險單複印件及承租方資質(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10.5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0.6 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衝突,將以中文版本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期租車合同範文3

出 租 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 租 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現就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長期租車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

1.1 出租人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車輛(以下簡稱“合同車輛”),供承租人有償使用,同時配備駕駛員服務:

1.2 合同車輛用途:

1.3 合同車輛狀況:

1.4 合同車輛行駛地域範圍: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合同車輛的租賃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相關費用及支付方式

3.1 合同車輛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RMB )。如雙方無特殊約定,下列費用均包含在租金中:

3.1.1 合同車輛使用費用。

3.1.2 駕駛員服務費用。

3.1.3 合同車輛維修、保養、年檢費用。

3.1.4 合同車輛的保險費用。

出租人承擔合同車輛的保險費用,險種及保額明細為: 。若承租人對車輛保險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3.1.5 其他費用:

3.2 合同車輛每月限用 公里,超公里費為 元/公里,隨租金一併結清。

3.3 承租人承擔合同車輛使用期間的燃油費、停車費、高速費、過路費和過橋費費用。

3.4 本合同約定的租金及費用按 (月/季)結算,經雙方核對一致後,當期租金支付時間為結算期次月 日前,採用 (現金/支票/匯款)方式支付。

3.5 出租人指定的銀行賬户信息:

開户行:

户 名:

賬 號:

上述賬户信息如有變動出租人應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承租人。

3.6 出租人應按承租人的財務制度要求及時、足額為承租人開具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要求的正式發票。

第四條 租賃物的交付及驗收

4.1 合同車輛的交付時間為:

4.2 合同車輛的交付地點為:

4.3 合同車輛的驗收方式及標準為:

4.4 交付車輛驗收不合格的,出租人應負責更換直到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

第五條 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5.1 出租人有權按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5.2 出租人應具有合法合規的經營資質,並對合同車輛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5.3 出租人應向承租人按約定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並同時提供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包括但不限於車輛行駛證、購臵税證、年檢牌等。

5.4 出租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標準將租賃車輛交付給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不得干涉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賃物,除本合同約定的情況外,出租人不得提前收回出租車輛,在租賃期間不得將合同車輛再行轉租他人。

5.5 出租人有按合同約定及時對租賃物進行維修、保養、年檢的義務。

5.6 在租賃期間內因出租人指派駕駛員的原因或其他非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的車輛違章、交通事故、車輛故障、車輛丟失等情況,由出租人或相關責任主體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和費用支出。承租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5.7 出租人須保證承租人的乘車安全。非承租人的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出租人應對承租人因此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5.8 出租人指派的駕駛員與承租人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對駕駛員不承擔基於勞動關係而產生的相關義務責任。

5.8.1 出租人應定期對派出司機進行法律法規教育和服務培訓。派出司機應遵循行業職業規範,注意儀容儀表,保持車內外清潔,做到熱情優質服務。

5.8.2 出租人指派的駕駛員應遵守承租人的規章制度,按要求準時上下班,遵守承租人單位秩序。駕駛員實行每月不定期休息 8 天,每月剩餘天數為工作日,工作日每天工作 8 小時。出租人派出司機應按照承租人要求,在工作日供及時的服務。

5.8.3 出租人派出司機按承租人要求在休息日加班的,承租人需支付加班費用。加班費標準為 。(司機在國家法定假日加班的,加班費標準為 );

5.9 保密義務。出租人及派出司機對履行本合同所獲悉的承租人的商業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否則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並應賠償由此給承租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6.1 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內不得利用合同車輛進行任何違法活動,車輛使用僅限於雙方約定的用途。

6.2 承租人不能要求駕駛員做出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

6.3 承租人應依約按時足額支付租金、結清費用。

6.4 承租人應保證駕駛員的正常休息時間,應保證車輛的日常保養時間。

6.5 如果駕駛員不能提供安全滿意服務的,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在 個工作日

6.6 因車輛維修或者出租人及出租人派出司機的原因,造成承租人無法正常用車超過 小時的,出租人應提供同等代替車輛或更換司機,並免收承租人無法用車期間的租金(含駕駛員費用);若由於上述原因造成承租人無法正常用車超過 天,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月租金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7.2 出租人如果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合同車輛,或因合同車輛不符合交付驗收標準,致使承租人未在約定時間接收合同車輛超過 個工作日,則從違約之日起,每日按照月租金的 %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租賃期限相應順延。上述情形持續超過 個工作日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7.3 出租人未按合同約定維修車輛超過 個工作日的,出租人應自違約之日起,每日按照月租金的 %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7.4 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租賃物的,則出租人不得收取不能正常使用租賃物期間的租金。

7.5 承租人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租金,超過 個工作日的,則從違約之日起,每日按照未履行合同款項 %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7.6 合同屆滿或合同解除後終止的,承租人應在 個工作日內返還合同車輛,否則承租人應賠償由此給出租人造成的損失。

7.7 承租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法或者車輛的性質正常使用,致使合同車輛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8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車輛進行改裝或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和賠償損失。

7.9 如發生違約事件,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以書面方式通知違約方,內容包括違約事件、違約金、支付時間和方式等;違約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後,應於 個工作日內答覆對方,並支付違約金。如雙方不能就此達成一致意見,將按照本合同所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解決雙方的糾紛。

第八條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期限內發生的不可預見(或可預見,但其發生或後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無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限制、地震、颱風、火災、水災、戰爭、罷工、暴動、黑客攻擊或任何其它社會、政治動盪造成的災難。

8.2 如果出現不可抗力,雙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在不可抗力影響範圍及其持續期間內將中止履行。經另外一方確認的不可抗力影響時間,不計入本合同執行時間。本合同期限可根據中止的期限作相應延長,但須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會因此而承擔責任。

8.3 聲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不遲於_日內通知另一方,並隨附經有關部門確認的不可抗力書面證明,且應儘可能減少不可抗力所產生之影響。

8.4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雙方應立即協商解決問題的方案。如果所遇不可抗力持續 日以上,致使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8.5 在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對各自控制下的設備、資料負有保管責任,對於未受不可抗力影響並且可以繼續履行的合同義務應繼續履行。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9.1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9.1.1 向承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9.1.2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 ),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9.2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條 其他

10.1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 合同雙方確認,本合同首頁關於雙方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均系真實有效,如有變更,變更方應在變更後2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因一方變更前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而未通知對方,造成對方無法發出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方負責。

10.3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