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租賃合同範本(精選3篇)

建材租賃合同範本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建材租賃合同範本(精選3篇)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履行地點:承租人住所地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雙方就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暫定為自_______年___ 月___ 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 日。 準確的租賃期限從承租人簽收合格租賃物之日起算(租賃物需要驗收、安裝、調試的,從簽發驗收、安裝、調試合格證書時起算),至歸還租賃物時為止。

第三條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與期限

每 月結算一次租金,每次支付為本次實際租金髮生額的 %,其餘租金待時支付。其他付款約定:

第四條 租賃物交付地點、運輸方式、驗收(安裝、調試)和費用承擔

1、承租人自通知出租方所用物資的名稱、規格、數量、交付地點之日起,出租方應當在 日內按期交付租賃物。

2、出租人應按適合保護租賃物性能和適合租賃物運輸的包裝方式對租賃物進行包裝,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承擔。因出租人包裝不合理,在運輸過程中造成租賃物損毀的,由出租人負責。

3、運送租賃物到指定地點所產生的運輸及裝卸等費用由 負責,歸還租賃物所產生的運輸及裝卸等費用由 負責。

4、租賃物運至交付地點後,需要驗收(安裝、調試)的,出租人應按照承租人要求,派專業技術人員協助承租人對租賃物進行驗收(安裝、調試)。驗收(安裝、調試)合格,雙方需簽字確認;若在驗收(安裝、調試)過程中發現租賃物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的,出租人應立即調換,負擔調換租賃物所需費用並賠償由此給承租人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租賃物的維修保養及費用承擔

1、出租人應當保證提供的租賃物能夠滿足承租人的正常使用要求。

2、出租人維修責任範圍及時間 。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承擔。 因租賃物維修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期。

3、承租人維修責任範圍及費用承擔: 。

第六條 租賃物損壞賠償責任

歸還租賃物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等,雙方應簽字確認損壞程序及數量,並按以下方式處理: 。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出租人不能按期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租賃物,應向承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並賠償造成的損失,承租人有權要求出租人繼續履行合同,逾期超過 天的承租人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2、出租人提供的租賃物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數量、規格、型號等要求,應向承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並賠償造成的損失,承租人有權選擇繼續使用該租賃物或解除合同;

3、出租人不按期派人協助承租人對租賃物進行驗收、調試、安裝,致使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出租人除繼續履行外,應向承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並賠償造成的損失;

4、承租人未按約定支付租金,應向出租人支付欠付租金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總額不超過實際欠付租金的5%。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承租人所在地鐵路運輸法院處理。本合同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具有最高的效力,雙方以後發生的補充合同、會議紀要、來往函件、發料單、結算單等涉及到爭議解決方式的,均不得對抗此約定。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出租人

出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帳號:

税號:

郵政編碼

承租人

承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帳號:

税號:

郵政編碼

建材租賃合同範本 篇2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由甲方租給乙方下列物品:

名稱單位租用數量日租金説明

租賃物品種類如有變更,以發貨單數量為準不再另籤合同。

第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的日租金執行,並在下月5號前向甲方繳納上月租費,乙方不得拖欠,逾期未交,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百分之一違約金。

第二條:租期約定(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不足約定的按約定計算收費。超過約定按實際天數計算租賃費。

第三條:根據租用物品數量,雙方商定預交押金 元(所租物品未退清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費)。

第四條:租用期間的物品由乙方負責維修保養,不準改制,退還時發現如有損壞丟失,按合同附表(租賃物品價格及賠償標準表)收取修理費及賠償費。

第五條:甲方出租的物品,乙方當面點清數量,檢查質量,如有異議時當場更換。否則甲方不承擔使用中任何責任。

第六條:乙方租用物品名稱、規格、數量、租期以甲方倉庫辦理的經乙方經辦人簽字的發貨單為驗收合格憑證,入庫物品以甲方經辦人簽字的退貨單做為租用物品和結算租費的憑證。

第七條: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25%的違約金。乙方在退還租用的物品時,其中所領的物品退租時不得調換,如發現不是原領物品,雙方材料員簽字認定,按所定價30%付給甲方質量補償費。

第八條:(運輸方式)乙方自提、退貨時由乙方送回甲方倉庫驗收合格收貨。

第九條:物品價格及賠償辦法按租賃物品價格及賠償標準表執行,該租賃物品價格及賠償標準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共同遵守,如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應承擔其給對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此合同履行地為甲方負責人户籍所在地。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材料員: 材料員: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建材租賃合同範本 篇3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建築器材租賃合同

出租方: 建築器材服務部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為承建 工程,租用甲方建築器材,經雙方協商一致,依據《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地址:

二、乙方預定租用甲方鋼架管 米,扣件 套,頂託 根,等建築器材,實際數量及時間以發收貨單據為準。租賃期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間屆滿,乙方未歸還租賃物,視同乙方仍承租租賃物,本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三、乙方在提貨時由經辦人點清數量,驗收質量,乙方經辦人在發貨單上的簽字視為對所提器材無異議。乙方承擔器材自發貨起至歸還這一期間丟失、損毀及導致他人危害及相關的任何責任,甲方概不負責。乙方送回租用的器材時,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的驗收標準驗收。

四、乙方租用器材的提貨、送回地點均為甲方倉庫。裝卸費和運輸費均由乙方自理,甲方為乙方提供現場施工安裝指導,併為乙方代辦運輸,裝卸費按如下標準計算,裝車費 元/噸,運輸費 元/噸,卸車費(包碼堆) 元/噸。(為簡便計算,鋼架管250米計1噸,扣件1000套計1噸,500型頂託200根計1噸,700型頂託150根計1噸)。

五、甲方所提供鋼架管規格為:1.5米、2.0米、2.5米、3.0米、3.5米、4.0米、4.5米、6.0米,(異型另議)。

六、乙方提貨前須向甲方交付押金,並由甲方開具押金收據,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待租用器材全部送回並且租金全部清結時返還押金。押金收取標準為 元/噸。

上述標準為不含税標準,乙方需要以發票結算時由乙方承擔相應税款

八、租金結付和方式:租金按租用天數計算,自發貨之日起至送回之日止,租期不足三十天,按三十天計算租金;租期超過三十天,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以發貨單和驗收單為結算憑據。乙方每月5日前必須一次性付清上月的全部租金,未按時支付的,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加收違約金至租金繳清之日止。如乙方逾期45天仍不交付租金,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自行收回租賃物,並由乙方承擔所需全部費用。

九、乙方所租器材只限本合同工程使用,未經甲方同意認可,不得將所租器材轉租、轉借到其它工地、單位或個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所租器材,並視乙方違約。

十、乙方合同簽訂人不能親自到現場辦理器材租賃手續時,則由乙方委託 到甲方場地辦理相關租賃手續。

十一、材料供應保障: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工程所需器材數量,提前一週向甲方提交材料計劃表,甲方保障供應。如乙方未報計劃,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十二、安全責任:自乙方從甲方倉庫提貨出庫後,中途所發生的交通事故以及乙方在施工安裝、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及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十三、材料歸還驗收標準:鋼架管尺寸短於出租時5公分以上,吹洞、焊疤、嚴重彎曲無法校直,管體有裂紋、壓扁等時拒收,扣件主芯損壞、葉片斷裂、螺桿螺帽損壞或丟失時拒收。

十四、其它費收取標準:

1、鋼架管校直費為: 元/米,

2、鋼架管刷油漆加收: 元/米,

3、扣件清理上油費為: 元/套,

4、扣件螺桿螺帽丟失賠償: 元/套,

5、頂託清理上油費為: 元/根,

6、頂託螺帽丟失賠償: 元/個,底板為 元/個,

7、輪扣輪盤變形: 元/個,輪盤損壞: 元/個,

8、輪扣插頭損壞: 元/個,套管損壞: 元/個。

十五、合同一經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遵照執行,如某一方卻有特殊情況不能履行合同,必須在合同簽訂三日內向另一方提出撤銷,否則視為違約。

十六、在履行合同中如有糾紛,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任何一方為實現債權所支出的費用包括訴訟費、鑑定費、律師費等均由敗訴方承擔。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至全部租金和有關費用結付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