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枱租賃合同

出租櫃枱方:_________(商場),以下簡稱出租方;

櫃枱租賃合同

承租櫃枱方:_________(個體工商户或單位),以下簡稱承租方。

擔保方:_________。

為了搞活經濟,充分發揮櫃枱的經濟效益,經雙方協商,由出租方將櫃枱租給承租方經營,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櫃枱的數量、面積及其座落的地點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櫃枱的期限和經營範圍_________。

第三條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

3.支付時間:_________。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1.承租方在經營範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出租方干預。

2.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承租方對於租用的櫃枱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户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核准的人員)。

4.承租方不得利用櫃枱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經營範圍。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承租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承租方必須愛護櫃枱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櫃枱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承租方必須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衞生。

第五條 出租方的權利、義務

1.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擅自改變櫃枱的使用性質;

(2)擅自轉租、轉讓櫃枱或利用櫃枱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3)逾期交納租金,經出租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4)承租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出租方必須尊重承租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出租方必須給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櫃枱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六條 納税

出租方、承租方必須按有關税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税金額。

第七條 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承租方依法經營和遵守店堂紀律、規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納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出租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為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其交納後,有權要求承租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八條 生效時間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停租或承租方遷走時,應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訂立合同各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經_________公證(或鑑證)機關公證。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訂立合同各方各執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部門各一份備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擔保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