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租賃居間合同(精選5篇)

商鋪租賃居間合同 篇1

甲方(委託人)

商鋪租賃居間合同(精選5篇)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居間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兩方為了發揮雙方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自願平等,等價有償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 委託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甲方獨家委託乙方在委託期限內為其門面房/商場商鋪提供出租代理服務,促成其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所有全部委託事項。甲方與客户未簽訂書面的商鋪出租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者為甲方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為委託事項未完成

二, 甲方義務

1, 甲方負責提供身份證,房產證明等相關證件;負責和客户進行合同談判。

2, 應對乙方居間活動提供必要協助與配合。

3, 應對乙方提供的 客户資料保密。

4, 不得在委託期間內以及期間屆滿後 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客户進行私下交易。

5, 如果居間成功,甲方與客户簽訂全面協議出租合同,甲方因履行出租合同所產生的權利與義務,與乙方無關。

6, 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應支付乙方違約金 元。 三, 乙方義務

1, 乙方必須為甲方提供該客户需求等有關信息,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進行談判工作

2, 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客户信息真實可靠。如果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實,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並同意支付甲方違約金 元。

3, 乙方在甲方與 客户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居間人的謹慎與誠實義務。

4, 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5, 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商業機密等保守祕密; 四,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委託事項完成後,甲方應該按照年租金的 %(此比例不得超過百分百)向乙方支付佣金。

2,佣金應在甲方與 商場簽訂商鋪租賃協議後 日內支付。

6, 甲方可以轉賬或現金支付。

五, 居間費用的承擔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託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無論完成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託事項,甲方同意承擔居間活動費用。

六, 本合同解除條件

1,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客户私下交易,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與該客户私下交易成功,乙方有權取得約定的佣金。 2, 乙方違反保密義務,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 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佣金之外,還賠償甲方因此受到損失。

七, 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訂協議生效後,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合同完畢後自動終止。 八, 爭議解決方式

1, 本合同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依法向江岸區人民法院起訴。

2, 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商鋪租賃居間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 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丙方的居間撮合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 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區(縣) _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 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 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____,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最多不超過______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註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 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來京人員的,(□甲方/□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各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年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__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日向甲方提出( □書面/ □口頭 )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_____元/( □月 / □季 / □半年 / □年 ),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 )。

支付方式:( □現金 / □轉帳支票 / □銀行匯款 ),押____付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1)物業管理費(2)水費(3)電費(4)供暖費(5)燃氣費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居間服務

(一)丙方應當認真負責地為甲乙雙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提供機會或媒介服務,如實報告有關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事項,並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驗。

(二)本合同簽訂後(□即時/ □____日內),甲方應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_____ %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_____)作為佣金,支付方式:(□現金/ □轉帳支票/ □銀行匯款)。乙方應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 _____)作為佣金,支付方式:(□現金/ □轉帳支票/ □銀行匯款)。甲乙雙方支付的佣金總合應不超過月租金標準。

(三)本合同簽訂後,如租賃雙方解除、中止或變更租賃關係的,租賃雙方仍應向丙方支付所約定的佣金。

第七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

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和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佣金外,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 ,丙方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各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間人(丙方)簽章: 經紀人簽字: 聯繫方式: 資格註冊證書編號:

商鋪租賃居間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 租給乙方使用。同時該門面內的設施(卷閘門、電線、燈管、開關、水管、地板、樓梯、扶手等)在現有完好狀態移交給乙方管理使用。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年之內房租不得變動。租賃期滿,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必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申請,在相等條件下,甲方應當優先租賃給乙方, 。

三、租金與交租方式:年租金 元,分兩次繳清,首次付 元,如未按期交納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無條件收回門面,且押金不退。

四、水電費用:乙方單獨安裝水、電、煤氣表,乙方按照實際使用量繳納費用,水錶開始 ,水費價格按自來水公司標準電錶開始 ,按電業局標準收費,煤氣表開始,按煤氣公司標準收費。門面物業費、衞生費由承租方按時向物業公司繳納,出租方概不負責。

五、簽訂合同時,甲方收到乙方押金元(不計息),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租金,任賃期滿,乙方在交清各種費用後,門面內結構未改動,甲方退回所有押金,如有結構變動,乙方需恢復原狀,甲方才能退押金。

六、本協議租期屆滿如乙方未繼續租賃,乙方應在期滿第二天內搬出。如未搬出,甲方對乙方所有存放的物品不承擔存放、保管的責任。

七、乙方在租住期內,必須遵守法律和暫住人口的有關規定,乙方及其家人的安全,包括人身和財產安全,均由乙方負責。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籤之日起生效.

甲方籤:

乙方籤: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居間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商鋪轉讓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

甲方於_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位於______路___號的店鋪(面積為______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所轉讓標的的情況

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____________,產權人為丙。丙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月租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三條 結算與結算方式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1、店鋪交給乙方後,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2、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第五條 債權債務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______飯店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違約條款

1、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___的違約金,逾期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保證丙同意甲轉讓店鋪租賃權,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3、若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_________元,並支付轉讓費的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遇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2、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裝修損失____________元,並支付轉讓費的______%的違約金。

3、如果合同簽訂之後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九條 修改或補充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二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1、當合同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15日內給與答覆,逾期未答覆則視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乙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商鋪租賃居間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房屋內設備與設施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從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的。

租房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

按國家______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範本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範本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範本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範本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