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精選25篇)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 篇1

出租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精選25篇)

承租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合同條款。

一、租賃物及用途

二、租賃期間

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的期限為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租賃費用及給付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月租金為_____________元/月,採取先付租金後使用的原則,按______月繳納。下一次租金需提前______天內交納。

乙方所用水、電、煤氣、物管、清潔等相關生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時繳納,逾期造成停水停電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採暖費由______方承擔。

四、乙方對房屋進行任何裝修或增設他物可能影響甲方房屋結構或安全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不得破壞房屋結構。

五、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規經營或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房屋租賃合同精簡樣板(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生活住房使用。

第二條

租期,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為止。

第三條

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每月。

第四條押金

(1)交付租金同時,乙方應另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2)租房日期完租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第五條乙方租用後應注意以下事項(義務)

(1)乙方應遵紀守法,合法經營,並自行辦理相關手續、承擔相關責任。

(2)乙方應注意居住和經營安全,自行採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拖、亂接電線;對於防盜、防火、用電安全進行經常檢查。

(3)乙方對租用房沒有處理權,也不能改變其用途,否則屬於違約。電、水、電視、及其它設施由乙方使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按時、足額繳。

(4)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設施。

第六條甲方責任及義務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給別人,如有違約應給於乙方相應的賠償。

(2)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況下,甲方不得隨意停水、停電,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

(3)甲方應該保證出租的房屋安全、設備完好。在使用中出現問題時應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

第七條有關退租條例

(1)協議期內,乙方履行本協議所有條款後,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時,必須與甲方協商一致,另要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各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名蓋章後生效,簽訂之日為本協議的生效日期。

第九條補充協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於___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屆時甲方將收回自用。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房屋租賃合同精簡樣板(三)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計____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________月初/每季________季初/每年________年初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___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房屋租賃合同精簡樣板(四)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______元。

第四條: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房屋租賃期間相關費用説明

乙方租賃期間,水、電、取暖、燃氣、電話、物業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第六條:房屋維護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第七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______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第八條:提前終止合同

在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

在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依據事實輕重,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就房屋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協議。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定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坐落地址為:____________

二、房屋的.格局為:__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____________

1、租賃期限為____________

2、租期從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

3、甲乙雙方經議定,租金每月為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

乙方採用以下付款方式:付押____________。

乙方在租賃甲方房屋期間,向甲方交納室內財物押金為)。

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但在相同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在甲方與乙方結清水費□、電費□、網絡費□、等全部費用,並乙方向甲方當面交接室內財物後,甲方即將室內財物押金退還乙方。請乙方保留好租期內交納各項費用的交款憑證。

四、其他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所用的水費□、電費□、網絡費□等由乙方承擔。

2、電費按元/千瓦時,水費按元/噸,網費元/月,由甲方逐月向乙方收取。

3、起租時衞生間水錶顯示為個字,電錶顯示為____________

五、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若乙方不能按租期足額交納房租及各項費用(如拖欠租金),每逾期一天,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租月租金的千分之五的滯納金,滯納金隨室內財物押金中扣除。拖欠房屋租金達15天以上,甲方即認為乙方已無支付能力,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且有權拒絕退還室內財物押金。

六、甲方應負責房屋結構工程質量和所配水電設備及傢俱電器出租時能正常使用,乙方租用期間不得

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出租房屋及配套設施、室內財物損壞,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七、乙方應按照有關法規及規定,負責所租房屋及財產的防火、防盜、不擾民等,若因乙方引起各種事故,給甲方或其他鄰居造成損失由乙方賠償。

八、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一旦發現,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九、雙方因特殊情況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十、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

十一、乙方須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作為合同附件。

十二、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

起訴至人民法院辦理。

十三、本合同經簽字或蓋章後即時生效,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

作出補充規定,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十四、附加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簽訂此合同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有效證件號:__________;

鑑於:

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登記備案號:深________田________________的《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書》,現根據原合同第十五條,就原合同中未盡事宜另行協商後,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作出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________天通知對方後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提前通知方主動解除合同時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承諾不以原房屋租賃合同中任何相關信息(深____房____田____________、房屋地址等)申請任何學校學生學位、本房屋地址物業小區停車位等;

三、租賃期滿後(含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當在退租日(含合同終止日)後5個自然日內把依附(依照)於本房屋地址而註冊的信息等,全部予以退出、搬遷、更改或註銷等;

四、若乙方違反上述二、三條款,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立即解除原合同,並扣除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五、本補充協議屬於登記備案號:深________0____12____________________的《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書》的'必要組成部分,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六、本補充協議於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持壹份,相關登記備案機關持壹份。

出租方(甲方):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 篇4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經過協商,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標的房屋具體信息及價格詳情

1、甲方所售房屋位於_________,鋪面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樓層_____層,樓房套房_____平方米,車庫______平方米,單房_______平方米,車庫、一樓門面為框架結構,二樓以上為倒置磚混結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2、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每平方米_______元,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

二、收款事項

1、本合同設備的到貨日期為:合同生效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

2、本合同實際支付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

3、甲方給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

4、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正式生效,付款方式:__________。

5、甲方未付齊貨款全款(100%)之前,貨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6、定金:__________。

三、房屋交付及驗收

(一)甲方應在辦理完立契過户手續之日起_________工作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二)該房屋交付當日,甲、乙雙方均需到場。待該房屋交付完畢後,甲、乙雙方應簽訂《物業交割單》。

(三)該房屋交付前,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屋交付並簽訂《物業交割單》後,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由乙方承擔。該房屋交付時,甲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單據。 如該房屋原產權單位要求立契過户前簽訂物業、供暖協議並提前預付物業、供暖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原產權單位要求辦理。

(四)甲方交付該房屋的`裝修、設備狀況應符合國家標準。

(五)甲方發現收到的貨物與規定的不符,應在貨物到達之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收到異議後應在合理期間內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協助甲方解決,直至驗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該該項權利,視為產品驗收合格。

(六)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四、其他注意事項

1、今後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2、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五、免責條款

1、雙方約定由於水災、火災、地震、颱風、戰爭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適當履行)的,免除相應的違約責任。

2、受到上述免責事項影響的一方,應在_________天內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責事項的影響,使本合同只要義務之履行延遲的時間超過______天,則任何一方均有權接觸合同而不承擔任何後果,也可有雙方協議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交通費等相關合理費用。

八、其他

1、甲、乙雙方應保守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取的對方之商業及技術祕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關技術文件、相關數據,以及其他有關信息。

2、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五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一、租房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為____元,繳租為____支付一次,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元),以後應提前___天支付。

三、約定事項

1、乙方正式入住時,應及時的更換房門鎖,若發生因門鎖問題的意外與甲方無關。因用火不慎或使用不當引起的火災、電、氣災害等非自然類的災害所造成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無權轉租、轉借、轉賣該房屋,及屋內傢俱家電,不得擅自改動房屋結構,愛護屋內設施,如有人為原因造成破損丟失應維修完好,否則照價賠償。並做好防火,防盜,防漏水,和陽台擺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3、乙方必須按時繳納房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房屋租賃合同協議個人版合同範本。協議終止。

4、乙方應遵守居住區內各項規章制度,按時繳納水、電、氣、光纖、電話、物業管理等費用

乙方交保證金________元給甲方,乙方退房時交清水,電,氣,光纖和物業管理等費用及屋內設施傢俱、家電無損壞,下水管道,廁所無堵漏。甲方如數退還保證金。

5、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如遇拆遷,乙方無條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滿天數退還。

6、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噸氣;____立方電;___度

甲方簽章(出租方):電話;

乙方簽章(承租方):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 篇6

出租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身份證號:

為維護租賃雙方依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經營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並訂立租賃合同如下:

一、甲方以有償形式將東關新村西22號商鋪(以下簡稱租賃物),面積為110平方米,租給乙方商用。

二、租賃期 年,年租金: (大寫: )。租賃期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滿期收回。

三、乙方在承租期間,必須保證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全部設施(水、電、暖、牆壁、地面、燈門窗等)的完好,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承租期內房屋原有財產的'維護、維修均由乙方承擔。

四、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權使用或者出租房頂或門前的位置,甲方不得干涉。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水、電、暖、物業費、衞生費等。

六、違約責任:合同履行期間,要提前解除合同時,甲乙雙方均需提前30日告知對方,需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

七、合同期間若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剩餘房租。

八、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地震、雷、電等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繼續租住的或因政策變動拆遷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繼續經營時,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九、合同期滿後,若乙方需繼續租賃或不承租,均需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申請,繼續租賃的按甲乙新租賃合同,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 篇7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號的房屋______棟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 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 平方米,類型______,結構等級______,完損等級______,主要裝修設備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税費和税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 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税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税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税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執行:

1.有關税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___方承擔( );

所有權屬______方( )。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 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 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1.

2.……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委託代理人:(簽名)

地址: 地址: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二.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

三.該房屋租賃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房屋水電費、暖氣費和有線電視網絡收視費由乙方承擔。房屋電費由乙方自己購買;水費在房屋租賃到期後按實際消費數量計算,水錶數每年期初數:暖氣費按本年度當地公佈的大暖價格計算。

五.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1個月之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房協議。

六.該房屋年租金總額為 元。押金 元,

七.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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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 篇9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為____元,繳租為____支付一次,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元),以後應提前___天支付。

三、約定事項

1、乙方入住時,應及時更換門鎖若發生意外與甲方無關。因不慎或使用不當引起火災、電、氣災害等非自然災害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無權轉租、轉借、轉賣該房屋,及屋內傢俱家電,不得擅自改動房屋結構,愛護屋內設施,如有人為原因造成破損丟失應維修完好,否則照價賠償。並做好防火,防盜,防漏水,和陽台擺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3、乙方必須按時繳納房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協議終止。

4、乙方應遵守居住區內各項規章制度,按時繳納水、電、氣、光纖、電話、物業管理等費用。

乙方交保證金________元給甲方,乙方退房時交清水,電,氣,光纖和物業管理等費用及屋內設施傢俱、家電無損壞,下水管道,廁所無堵漏。甲方如數退還保證金。

5、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如遇拆遷,乙方無條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滿天數退還。

6、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噸氣;____立方電;___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姓名: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姓名__________

一、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將____市____區____小區____區____號樓____單元____層____號,住宅使用面積為____平方米的房屋租給乙方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用期________年。

二、每年租金為________元,乙方

第一次付________年租金,合計________元,

第二次付款應在前次租金期滿前____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_年租金________元,如逾期不交,乙方應主動搬出。否則甲方有權將房屋收回或通過訴訟解決。

三、承租期內甲方保證出租房屋無任何抵押、債務或其它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居住,並負責此房包燒費的支付。室內的水、電、煤氣、電話、衞生、物業、治安費用、有線電視費用等由乙方支付,若因使用不當造成的罰款等損失,由民X方負責,並甲方有權解除此協議並收回住房。

四、乙方交給甲方水、電、煤氣、電話、衞生、物業、治安費用,有線電視等費用押金合計人民幣____元,還房時,乙方不欠任何費用,甲方全部返還人民幣________元,如果欠費則由乙方補交或在押金中扣除後,餘額全部返還給乙方。

五、承租期內乙方應自覺愛護房內各種設施,對消耗性質的物品(如裝修潔具、水龍頭、門、窗、鎖具、牆磚、地磚等)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損壞,由乙方維護修理,合同到期保持物品使用功能,否則由甲方在租房押金中扣除。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轉借、轉賣、改變房屋結構,如因管理不善發生水災、火災及人為損壞或違法行為,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收回住房的權利。

六、甲方中途終止合同要雙倍賠償乙方餘下的.租金,乙方未滿________年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

七、乙方在承租期已滿,沒有説明續租和簽約,占房不交,整天鎖門,聯繫中斷。甲方可以打開房門收回此房,一切後果乙方認可自負。

八、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24號《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____日內到當地派出所登記及辦理暫住證明,預期不辦者責任自負。所需要費用由乙方付責。

九、本協議簽字後,乙方一次性交各項費用,如發生糾紛協商不能解決時由人民法院裁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並附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電錶指數:____________ 煤氣指數:________ 水錶指數:________

十一、補充協議:在承租期內每年物業費及有線電視費與同期租房費用一次性同時交給甲方。

十二:補充條款:室內有熱水器、雙人牀2張、牀頭櫃2個、沙發、電腦桌、電腦椅、實木衣櫃3開門、機頂盒、窗簾、洗衣機、坐椅2把、鞋櫃1個、40寸液晶電視一台、飯桌一個、爐具一個。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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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 篇1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發文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發佈日期:20xx-7-30

執行日期:20xx-7-30

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為正確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城鎮房屋,是指城市、鎮規劃區內的房屋。

鄉、村莊規劃區內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可以參照本解釋處理。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當事人依照國家福利政策租賃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產生的糾紛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第二條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第三條 出租人就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築,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築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准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第四條 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佔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

當事人請求賠償因合同無效受到的損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本司法解釋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第六條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經合法佔有租賃房屋的;

(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 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租賃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二)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三)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於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定情況的。

第九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第十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第十一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範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十二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擴建,但雙方對擴建費用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二)未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雙方按照過錯分擔。

第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第十七條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償。

第十八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出租人請求負有騰房義務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騰房佔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九條 承租人租賃房屋用於以個體工商户或者個人合夥方式從事經營活動,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經營人或者其他合夥人請求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 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請求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委託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應當在拍賣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後,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四)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並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第二十五條 本解釋施行前已經終審,本解釋施行後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法釋[20xx]11號,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為正確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城鎮房屋,是指城市、鎮規劃區內的房屋。

鄉、村莊規劃區內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可以參照本解釋處理。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當事人依照國家福利政策租賃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產生的.糾紛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第二條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第三條 出租人就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築,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築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准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第四條 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佔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

當事人請求賠償因合同無效受到的損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本司法解釋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第六條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經合法佔有租賃房屋的;

(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 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租賃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二)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三)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於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定情況的。

第九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第十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第十一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範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十二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擴建,但雙方對擴建費用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二)未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雙方按照過錯分擔。

第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第十七條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償。

第十八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出租人請求負有騰房義務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騰房佔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九條 承租人租賃房屋用於以個體工商户或者個人合夥方式從事經營活動,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經營人或者其他合夥人請求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 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請求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委託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應當在拍賣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後,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四)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並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第二十五條 本解釋施行前已經終審,本解釋施行後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怎麼處理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合同必須嚴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但是,當事人可依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而享有解除權,以便從合同的束縛中解脱出來。

在房屋租賃合同關係中,除當事人約定外,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權:

1.承租人的解除權。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僅限於物的瑕疵,而且限於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們認為,對於租賃房屋的瑕疵,不論是物的瑕疵還是權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對於承租人因租賃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張解除合同的,應滿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賃房屋對於承租人有特別利害關係的,則該障礙即使未達到嚴重程度,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於催告的期限內進行修繕。但在修繕為不可能或者雖有可能但於承租人已無利益的,則無需催告即可主張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的用語是“可以隨時解除”。但應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賃房屋的瑕疵已達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響其解除合同。這一點與一般的合同解除規則不同,其立法理由在於要絕對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對此條作相反解釋,就是,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權。包括:(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於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於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雙方均有的解除權。不定期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實踐中,因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而發生的糾紛也比較多。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注意:

1.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則只能根據法律的規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否則,將構成違約。

2.合同的解除,並非因符合解除條件而當然發生,而應以有解除權的一方行使為必要。這裏需要區分合同的解除與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約定的條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權,其效力的發生以實際行使解除權為必要;後者則因約定(不可能是法定)條件成就,而當然發生合同消滅的效力。行使解除權,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應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礙以訴訟的方式來行使,因為起訴本身可以視為一種通知。

3.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當事人只有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即使發出解除通知,也不能產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構成違約。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原告(反訴被告)薛,男,19xx年X月29日出生,漢族,住廣州市路X號地下。

委託代理人王思魯,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託代理人盧願光,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反訴原告)李,男,19xx年X月16日出生,漢族,住廣州市天河區銀河橋X號之一。

委託代理人王,廣東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反訴被告)薛與被告(反訴原告)李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本院於20xx年3月20日受理後,依法由審判員張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反訴被告)薛委託代理人王思魯、盧願光,被告李委託代理人王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反訴被告)薛訴稱,我與被告於20xx年10月22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我與被告在合同中約定:被告租給我位於廣州市白雲區心誼路51-53號首層,建築面積65平方米(前廳、樓梯間),首層建築面積(後座)95平方米及二層1100平方米建築面積;我租賃該房屋經營小童羊食府;租賃期6年,從20xx年10月18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押金相當於2個月租金的數額,租金為45960元/月;我在合同簽訂時即向被告交付押金91920元;被告應協助我辦理臨時商業用途並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20xx年1月18日,我與被告在原租賃合同的基礎上籤訂了《補充協議》,約定:在原合同不變的前提下,我新增租首層(後座)建築面積94平方米;我新增租94平方米,月租金68元/平方米,總計租金為每月6392元,協議押金為12784元。我與被告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被告已十分清楚我租用該物業的目的是經營小童羊食府,被告已經承諾協助我辦理臨時商業用途並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被告作為該物業的產權人,為租賃物業辦理臨時商業用途是被告的義務,而不僅僅是協助義務,如僅是協助義務,被告不必負責費用,雙方也不必多此一舉在該條款上摁手印。後我要求被告為該物業辦理商業用途時,被告卻意圖以“協助”的字樣逃避義務。《房屋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簽訂後,我積極履行合同義務,分別於20xx年10月22日、20xx年2月5日向被告支付了租賃押金91920元、12784元,押金共計104704元,並支付了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的房屋租金。我為小童羊食府的經營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包括物業裝修(該裝修損失非經過折舊後的評估價值為1157271元),辦理了消防許可證、臨時税務登記證、衞生許可證,多次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因被告此前拒不協助我辦理租賃物業臨時商業用途等相關手續,導致上述經營場所無法辦理營業執照。我為催促被告履行協助辦理臨時商業用途的義務,多次與被告商談,而被告每次要求我交租後卻出爾反爾,不協助辦理臨時商業用途。為此,我委託律師於20xx年8月26日、20xx年9月12日、20xx年9月23日多次發《律師函》給被告,明確要求被告協助我辦理租賃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適用於專屬管轄嗎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將房屋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租金,並在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那麼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適用於專屬管轄嗎?出現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應該怎麼辦?請閲讀下文了解。

網友提問:

請問律師,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適用於專屬管轄嗎?

律師解答: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不適用於專屬管轄。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雖與不動產發生牽連,但因訴爭法律關係發生的依據是當事人間存在的合同,其性質仍屬於債權債務糾紛,並非不動產物權糾紛,不應適用專屬管轄,而應適用合同糾紛的特別地域管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此,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房屋租賃糾紛如何確定管轄問題的批覆》中已作明確規定:“凡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發生的房屋修繕、租金、騰退等糾紛,一般應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轄,個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更符合“兩便”原則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轄。”既然該類糾紛仍屬於合同糾紛的範疇,根據我國民訴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當事人當然也就可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即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怎麼處理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出租人和承租人訂立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就租賃的房屋、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後,合同視為成立。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效力,根據有關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規的規定,為對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審查:

1.審查合同的主體是否適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等。

2.審查租賃的標的物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規沒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應是可以出租的。建設部1995年以第42號令發佈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權屬有爭議的;

(五)屬於違法建築的;

(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環保、衞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認為房屋租賃的權源只能是所有權。而無論是法理分析,還是具體考察國外關於租賃的立法及審判實踐,都會得出房屋租賃的權源來自合法佔有的結論。房屋租賃的權源問題也恰是長期困擾審判人員的根本問題。也正是這個問題使得許多房屋糾紛案件難以作出合乎邏輯和合乎實際情況的判決。比如按揭房出租,因沒有完全取得產權,是否就認為出租行為無效呢?還如大量存在的“二房東”現象,是否“二房東”與他人簽訂的租賃合同都無效呢?顯然,這些出租行為認為無效,極不利於經濟的發展,也會導致房屋資源的閒置和浪費。這與社會主義立法的目的和法律應適應事物發展規律的原則是相左的。從物權的角度來分析,所有權人出讓佔有權是很常見的,合法佔有權人在所有權人允許的範圍內享受收益權,理應恰當,否則光“佔有”有何經濟價值呢?房屋的合法佔有人出租房屋正是這種情況。物權的另一種形式,即他物權人實際上就是物的實際佔有者,同時其又享有所有權人的諸如出租等的許多權利。如國有企業的承包經營權,難道説國有企業因為沒有對財產的所有權就不能把財產拿來出租嗎?顯然這是否定的,大量的企業出租商鋪,出租廠房,比比皆是,如果都認定為是非法的,那麼立法者在自我否定。另外從合同的角度來分析,租賃合同反映的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關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條)”。出租人作為合同的一方,並非以所有權人為限,因為租賃關係體現的是佔有的轉移:一方讓渡其佔有獲得租金利益,另一方則通過支付租金取得佔有以使用收益。單就租賃的法律關係而言,各方均不與標的物的所有權發生直接必然的聯繫,具有房屋所有權的出租人與通過其他方式合法獲得佔有權的出租人之間並無不同,只是他們佔有權的取得方式不同而已。沒有一國的立法和我國當前立法一樣將出租人直接表述為所有權人。從理論上講,合法佔有即獲得標的物的出租權。至於轉租須經原出租人同意,只是租賃合同的特殊要求,且原出租人並不能被認為就是所有權人。綜上所述,把所有權作為房屋租賃的權源是不恰當的,而應以合法佔有權作為權源。如此一來,許多棘手的案件也就迎刃而解了。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中存在的另一個問題是對權屬受到諸如“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等形式限制的房屋,在一定條件下的租賃是否允許。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的情形一般是因為權屬有爭議訴之法院,法院依申請人申請採取了訴訟保全,或者房屋涉及到違法違紀被查封,或者是房屋本身有不符合公安、環保、衞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情況被查封。後兩種情況被查封,因為關係到房屋本身問題,肯定是不能進行租賃的。但前一種情況在一定條件下,應允許房屋租賃。從理論上説,《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是建立在房屋租賃權源來自於所有權的基礎之上,所以所有權不清晰當然認為不能租賃。依合法佔有權源理論,即使權屬有爭議,在法院沒有最後裁決之前,合法佔有人仍應有權出租的。如果一方堅持不能讓合法佔有方出租,則應提供擔保,以保證法院裁決房屋歸屬合法佔有方後,合法佔有方的合理租金損失可以收回。如果法院裁決房屋歸非合法佔有方所有,則房屋在訴訟期間取的租金歸還給最終所有者。如果同時存在“二房東”的情況,則依照所有權人與“二房東”的約定分配租金。從審判實際中看,法院查封有權屬糾紛的房屋後,在法院的監督和辦理一定手續情況下,採取“活查封”手段,使房屋不置於閒置,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這樣做最終還是有利於房屋所有權人的,也利於充分發揮現有社會財富資源的最大作用。不過需強調的是,這種情況下的租賃一定要辦理一定的擔保手續,並在法院的監督下進行。

3.審查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1994年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都規定了租賃各方應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義務。《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還規定登記備案後有關機關頒發的《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簡言之,非經登記備案,未取得《房屋租賃證》的租賃合同是無效的。分析作此立法的目的,應是規範房屋租賃市場和確保國家税收之策。有人認為,房屋租賃登記制度沒有存在的必要了,經濟的發展和交易日益頻繁,一切交易手續應越簡便越好,登記制度會制約交易的進行。此論迴避了房屋的特殊性,房屋作為不動產有其自身的特徵,與一般流通物不同,房屋交易應有權屬登記備案,房屋租賃作為房屋所有權中佔有權及使用權出讓,當然也應予以登記備案。還有人認為,現行《合同法》在規範租賃合同內容及出租人義務時,並未出現關於提供出租權證書以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的規定。鑑於低位階法律所負荷的價值不得與高位階法律所負荷的價值相牴觸,以及新法吸收舊法的原則,房屋租賃可以不進行登記備案。這種説法似乎有道理,但分析一下也站不住腳。《合同法》關於租賃的規定僅是範指而已,包括房屋,也包括其他財產的租賃。但房屋的租賃,作為一種特殊財產有特別法規來規定,並不違背法理。特殊法效力大於一般法效力,因而合同法與房屋租賃專門法規同時調整房屋租賃法律關係時,優先適用房屋租賃專門法規。實際上,合同法無對租賃要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的規定,並沒有否定有要求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的必要性,也不存立法價值的牴觸問題。所以,筆者認為,沒有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租賃合同是無效的。

4.審查房屋租賃

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在審判實踐中許多房屋租賃合同約定逾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的滯納金按每日3%計,因其滯納金過高,導致滯納金的約定無效。有人認為:只要出租房屋不存在法律、法規所禁止出租的情形,承租人應當參考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租金等款項的違約金。此外,還要審查房屋出租是否用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若是,則在出租人明知情況下,租賃合同無效。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 篇1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衝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

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鑑(公)證意見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經辦人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鑑(公)證機關

電掛:電掛:(章)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 篇1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鑑於,甲方為租賃物業的所有人,乙方擬承租該物業,甲方願意將該物業出租給乙方。據此,雙方以誠實信用為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以及國家和地方政府部門的其他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租賃物業

本協議項下的租賃物業具體指:

1.1租賃物業具體位置為新鄉市醫學院4號公寓門面房3標段一樓套外走廊東西兩側

1.2租賃物業的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計租面積及租賃用途

2.1租賃期限

本合同項下租賃期限自20xx年8月25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

2.2續租

租賃期限屆滿前,如雙方同意延長租賃期限,應提前進行協商。如雙方就續租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乙方可以提前終止合同,但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

2.3租賃用途

乙方租賃該房屋(土地)的用途為:營業廳營業。乙方可以改變上述用途,但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

第三條租金、費用及支付

3.1租金標準

本合同項下租金為人民幣三萬五千元(不含税)。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本條款所規定的租金為乙方就該租賃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

3.2租金的支付

乙方負責租金髮票及税金。

第四條裝修和設備的添裝

4.1乙方有權在不影響物業結構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必要的裝修和改建,添裝的設備屬乙方所有。

4.2房屋租賃期滿退還房屋時,乙方添裝的設備能夠拆走而不損壞原建築物的,乙方可以拆走。

4.3租期屆滿,對於乙方未拆走或不能拆起的添裝設備,在甲方為乙方相應補償的情況下無償歸甲方所有。補償標準屆時另行協商。乙方無責任對房屋恢復原狀或對此類設備負責。

4.4乙方為經營需要可以在適當的位置安置招牌和標誌。甲方不收取任何費用。由此產生的任何政府費用,由乙方繳納。

4.5乙方需對甲方土地增設臨時性地上物附着物(也包括水井、地窖、管道等地下設施)的,視同對房屋的裝修,按本合同相關約定執行。

第五條房屋使用及修繕

5.1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用途範圍內以合理的方式使用物業,並且不得利用其從事法律禁止的任何活動。

5.2甲方同意,乙方有權使用與租賃物業有關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

5.3物業正常使用中的修繕由甲方負責。乙方在房屋需要修繕時應向甲方提出要求,甲方應在乙方要求期限內予以完成。

5.4甲方未履行修繕義務的,乙方可以自行維修,修繕費用由甲方負擔或在租金中扣除。

5.5因修繕房屋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

第六條出售及轉租

6.1出售

在租期內,如甲方欲出售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如在租期內,該房屋所有權轉移,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繼續有效,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因本合同所取得的權利不受影響和改變。

6.2轉租

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在租賃期限內將租賃物業轉租給第三方。乙方應在簽訂轉租合同前及時通知甲方。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方應保證擁有租賃物業的完全的所有權,對該租賃物業未設置抵押等任何權利限制,並保證租賃物業無質量瑕疵或安全隱患。否則,甲方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相關損失,包括相關倉儲費用、人員費用及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應由甲方承擔的賠償。

7.3如有第三人對房屋(土地)提出產權要求或發生其它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7.4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項下的規定,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第八條其他

8.1爭議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則應將爭議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爭議。

8.2合同的修改和變更

對本合同的修改或變更應通過甲乙雙方正式授權代表簽署中文書面合同方可進行。

8.3本合同中任何條款的無效不能影響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8.4合同生效

本合同應在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合同章/公章後生效。

8.5本合同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 篇14

出租方房東:

聯繫電話:

承租方房客:

聯繫電話:

茲有甲房房屋一套,地址: 户型:門面房

自願租給乙方使用。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期暫定 年。即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先付後住。

二、租期內房租每月人民幣 元整。由乙方按付給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轉租。如轉租必須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轉租。如不同意,乙方無權轉租。租期內。如乙方拖欠房租過期天不交。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後果乙方自負。

三、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加價。並將___年___月___日以前水,電。等房屋費用一次結清。乙方概不承擔。租期內等一切費用有乙方自付,按時交納。如按時不交拖欠。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後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須出示房產證和身份證。以證明房屋的所有權。如發生房屋糾紛事件。由甲方解決。乙方概不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提供身份證的複印件。

五、甲、乙雙方如不租或續租,都應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六、乙方不得損壞房屋結構。如須裝璜。需經得甲方同意。

七、租期內,甲方應幫助乙方協調水。電等的`供應問題,保證正常暢通。當面檢查,一切正常交給乙方使用。租期內的安全有乙方自付。

八、租房押金: 元。如甲方違約,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 元。如乙方違約。賠償甲方人民幣 元。乙方到期不租。費用結清。甲方應將押金退還給乙方。

九、租期內乙方如發生火災,造成經濟損失應有乙方按價賠償給甲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

十一、租期內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十二、房租費和押金以收據為準。

水錶底數: 噸。 電錶底數: 度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日期: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 篇1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年月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於 小區;門牌號為 。

2、 該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建築面積)。

3、 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住宅,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改變該房屋用途。 第四條 租賃期限

1、 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2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整(¥ 元);合計 個月租金為人民幣元整(¥ 元)。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

2、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三個月租金人民幣 元整(¥元);並同時繳納押金人民幣 元整(¥元);押金在該房屋交回後,甲方清點物品(物品清單見附件)無損、乙方應承擔的相關費用繳清後退還。提前繳納的租金及押金不計算利息。

3、 租金每個月一交,每次交納租金,乙方必須提前 日支付給甲方。

4、 交付房屋期限: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繳清合同生效前水電費,並共同核對水錶電錶數據(水電錶讀數詳見附件物品清單)。

5、 支付方式:電匯、網上銀行轉賬;甲方收款後應向乙方開具有效的收款收據,以上費用均不包含税金,如乙方需要發票,產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租住責任與義務

1、 乙方在租住期間,要做好防火安全、門前三包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主動辦理暫住證,臨時户口等政府規定的租住相關手續;

2、 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3、 不得在該房屋內接納傳銷等一切非法人員;

4、 注意搞好鄰里關係,不得在樓道扔垃圾及噪聲擾鄰;

5、 注意使用水、電、氣等的安全,使用不善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損失。

6、 未經允許,不得在任何牆面砸鋼釘、膨脹螺栓等,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100元/個的維修費用和違約金。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 在租賃期內,該房屋及所屬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繕。 2、 乙方如改變該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退租時,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 依附於該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 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 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

1、 在該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1)水電費;(2)燃氣費;(3)電話、網絡費;(4)有線電視費;(5)物業費;(6)供暖費。

2、 甲方現已繳納物業費至年月份,年月份的物業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在合同簽訂後,由乙方會同第一筆租金、押金一併支付給甲方。

3、 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的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前,無論乙方是否續租,均要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

1、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繼續租賃,且甲方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2、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續租,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該房屋退還給甲方。逾期交房,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5%每日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一年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 利用該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的;

2、 故意損壞該房屋,擅自拆改該房屋結構或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3、 拖欠租金累計達壹個月的;

4、 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5、 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6、 影響鄰里關係造成多次投訴的。 第十一條 提前終止合同

1、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2、 如甲方出售該房屋,須在1個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 如因國家建設、房屋拆遷、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4、 因上述原因而提前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5%每日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2、 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日,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3、 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一個月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 租賃期滿,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5%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 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且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繫時,甲方可收回該房屋,並有權任意處置乙方遺留在該房屋中的任何物品。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按《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按指紋後,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 合同份數:本合同共2份,甲方持1份,乙方持1份。 第十六條 其它約定事項: 1、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 本合同未涉及的條款,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但須經甲乙雙方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按指紋後,方能生效。

附件: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

裝修標準:

電 表 數:

水 表 數:

燃氣表數: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 篇1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租借甲方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

二、該房屋租賃期共___個月。即___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月___日;

三、每月租金為________元整(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其它費用______方承擔;

四、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五、乙方應注意愛惜房屋內部設施,如有損壞需照常賠償;

六、乙方支付押金_________元(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合同期結束後,甲方對以上三、四、五三點沒有異議,應立即退回乙方;

七、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收回;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1、傢俱型號及數量:

2、燃氣管道:

3、房子狀況:

十、水錶起用噸數__,電錶起用度數_______,燃氣表起用度數______,暖氣方。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 篇17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1.甲提供房屋,該房屋位於金山鄉開文上村186號,已裝修,設施設備附後。

2.該房屋租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月租金為____元,租____個月,共計____元。

3.租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兩方應如期交證,乙方如要續租,則必要再租期滿後一個月前告知甲方,經同意後,重新簽訂合同。

4.租期內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收視費寬帶費等由甲方負擔,乙方無需付費。

5.乙方必須愛護房屋及設備,牆體等完好無損,不慎造成損壞由乙方負全責,並一定經濟賠償。

6.在租賃期間,乙方需做好防火防盜及安全工作,如不慎造成損失由乙方負全責。

7.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房屋。

8.乙方支付現金___元作抵押金,待房屋租期滿後,如數退還。

9.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附:

1.房屋鑰匙。

2.傢俱清單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 身份證: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簽約日期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房屋概況

第1條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第2條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

5、房屋的使用面積:_______

6、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_______

第3條出租房屋概況

(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地面、牆壁質量、傢俱設備等)

第二部分租賃期限

第4條房屋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遇以下情況應順延:

1、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無法居住的;

4、經雙方協商一致並書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租金條款

第5條租金每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整)。

第6條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1個季度的租金;以後應在每季度最後一個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約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條租金支付地點:

第8條租金支付方式:(現金、支票、匯票、轉帳等);

第9條甲方收取租金時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相關費用

第10條房屋在租賃期間產生的税收由承擔,不因本租賃合同無效,或撤銷,或變更而變動,除非雙方對此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第11條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等由乙方承擔;環境衞生費、治安費、物業管理費用等由承擔。

第12條租賃期間,房屋的使用權歸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權或獨立使用權的房屋外牆、屋頂、地下空間、及房屋的附屬配套設施(如自行車位、汽車車位)等。

第五部分房屋變更與設立他項權利

第13條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價格的優先購買權。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和承擔原甲方的義務,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4條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和承擔原乙方的義務,乙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5條租賃期間,甲方欲對房屋設立抵押權,須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承租。如乙方在7日內無異議或不作為,則視為認可甲方的行為。如乙方作出決定終止本合同,則租賃關係自終止本合同通知書到達甲方的次日起計算。

甲方沒有按以上約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權力,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16條甲方設立其它他項權利,可以不徵得乙方同意,但應提前1個月書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房屋修繕

第17條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保證房屋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條租賃期間,如房屋發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或屋面漏水等,影響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內予以修繕,超過7天,乙方有權自行修繕。

第19條租賃期間,如房屋有傾倒危險,或其它嚴重妨礙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脅到乙方的生命財產安全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立即進行修繕或暫時補救,如果甲方對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採取維修保養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

第20條對房屋進行的修繕費用,乙方可以抵銷租金或向甲方索還,並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七部分甲方權利與義務

第21條甲方保證如實向乙方解釋和説明房屋情況和周邊概況,應包括房屋權屬、房屋維修次數、物業管理、治安、環境等,及如實回答乙方的相關諮詢,否則視為欺詐行為。

第22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每日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元,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

第23條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__%計算。

第24條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或經正常合法程序審批的拆遷行為,則按照國家拆遷條例和當地的拆遷有關規定執行。

第25條乙方經甲方許可在租用房屋內進行的裝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滿搬出房屋時,甲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折價裝修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折價裝修費用由雙方協商,協商不一致,按照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拆遷房屋的裝修費用的補償的最高標準執行。

第八部分乙方權利與義務

第26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

第27條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__%計算。

第28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安裝窗和防盜門等,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經政府審批的,則應經有關部門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條乙方在房屋內的裝修及安裝的設備、物品,在合同期滿搬出時可一次折價轉讓給甲方;雙方如無法達成協議,則乙方應自合同期滿之日起7天內自行拆除,恢復至房屋原狀。超過7天,甲方有權無償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在合理數額內承擔。

第30條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15天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內另找房屋確實有困難或另有其它特殊情況,則甲方應允許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遷後7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31條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第32條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應提出異議或與乙方協商續約;如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甲方不予以書面答覆,則視為默認同意乙方續租,本合同自動延長一年,自30天期滿次日起計。

第33條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優先承租權。

第九部分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34條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

第35條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10日內將情況告之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第36條不可抗力影響如持續2個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37條合同履行期間,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發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認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維護或修繕完畢之前,甲方應減免這段日期的租金。

第38條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則自然終止,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十五天內返還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關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部分通知

第39條依照本協議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它聯繫應以中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發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1)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交到之日視為送達;

(2)以圖文傳真發送的通知在成功傳送和接收日後的第1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部分爭議解決

第40條對於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訴訟。

第十二部分合同生效

第41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約定或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則從其約定或規定。

第42條甲方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備案登記、治安許可證等國家規定應辦理的各項手續。如果甲方在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30天內,仍然沒有辦理上述手續,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部分違約責任

第43條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

第44條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説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15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説明。如果在15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甲乙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部分索賠

第45條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返回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於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交付的中介費用、乙方的來回搬遷費用、乙方已經支付和雖未支付但將要產生的裝修費用、乙方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設備安裝費用(如:有線電視安裝費、電話安裝費、電器安裝費用、電線電錶安裝費、中央空調通道安裝費、煤氣管道安裝費、網絡安裝費、暖氣安裝費等)。

第46條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補償金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作為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

第47條如果因乙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應在合同無效之日起7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補償金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作為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否則,甲方有權暫時扣留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乙方基於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同第45條含義)甲方不予以補償。

第48條乙方逾期支付應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60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49條甲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房屋給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元,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60天,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甲方責任。

第50條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五部分附則

第51條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存二份,税務部門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

第53條本協議中的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制訂頒佈的條文;法規是指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是指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制訂的規章。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出租人)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承租人)

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 篇19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一般原則

1、甲方自願將合法擁有的房屋提供給乙方,並委託乙方出租。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出租該房屋。

2、在本合同約定的委託期限內,該房屋的所有使用權和租賃權由乙方獨立行使,甲方有義務免費向乙方提供相關的房屋及個人身份證明文件。委託期結束後,甲方將恢復該房屋的.使用權和租賃權。

3、甲方同意將該房屋用於商業用途,並以此作為尋找客户的標準。乙方如改變房屋用途,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有關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二、住房情況

甲方提供的房屋位於__________,總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

三、授權時限

總共__________個月,從到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相關費用

委託期間,因使用該房屋而產生的水、電、電話費、寬帶使用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將不承擔該負擔。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補充:如乙方客户在甲方場所從事吸毒、賭博等違法活動,甲方概不負責。

甲方簽字: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 篇20

租方即房東(以下簡稱甲方):

租房地址:

聯繫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工作單位: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協商甲方願意在房屋租賃合同期內將其名下x商品房的房屋使用權有償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其名下的x商品房1户,套內面積x.x㎡的房屋有償出租給乙方,供乙方日常生活所用。

第二條 租金、押金交納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年租賃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

3、20xx年度取暖費人民幣¥ 元,(大寫: )。

4、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的租金及取暖費人民幣合計¥ 元(大寫: ),房屋押金乙方不必支付,房屋抵押費為上期租賃合同中的房屋抵押費結餘金額,人民幣計1000元大寫( )。

第三條:水電費、煤氣費、物業費、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物業費、水電費、煤氣費由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乙方導致租賃物有關的設施損毀(含傢俱、洗衣機、即熱式熱水器、衣櫃、櫥櫃、門窗等),維修費由乙方自行負責。

3、租賃合同期內的.電話費、寬帶費、閉路電視費等信息使用費,有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房屋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如一經發現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甲方可立即終止租賃合同,罰沒乙方墊付的租賃費及房屋抵押金。

第五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損毀,應負責恢復原狀。

2、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子負荷的任何儀器或機械以及特殊設備,須徵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造成房屋或安全設施、消防設施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在房屋租賃期內,應看管好房屋內的水、電、燃氣等設備設施,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進行維修維護;租賃期間,由乙方使用不當或大意疏忽所造成的一切人員安全傷害和房屋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保證承租甲方房屋作為合法用途,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使用。因乙方違法使用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房屋內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乙方也無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6、租賃合同到期,甲方清點盤查房屋及附屬傢俱、電器有無損毀,水電煤氣等繳費情況有無拖欠,如確有損毀或拖欠,將根據實際情況從乙方繳納的房屋訂金中扣除相應費用。

7、若乙想續租,應在合同終止兩個月前,與甲方進行商討租賃合同續簽事宜,乙方須距租賃合同期限前一月,進行續費和續簽租賃合同;否則,甲方有權在距離租賃合同期限的前一個自然月進行房屋管理和各項經營(含招租、出售等)。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_____(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房屋概況

第一條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第二條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的使用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出租房屋概況(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地面、牆壁質量、傢俱設備等)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租金總額為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 篇22

房屋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房屋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上列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自願將產權屬於自己的座落在 套(間)出租給乙方,特定如下合同。

一、該房屋租期為

二、該房租賃範圍:

1、面積為

2、設施為:

3、傢俱、家電有:天然氣灶個、熱水器個、燈泡牀凳子把、桌子 張、水龍頭 個。

三、該房租價:

元/萬仟

四、實交接租金記錄(代收據,甲方不另書寫據)

五、租賃責任:

1、雙方必須登記好該房現狀,乙方必須履行好護房義務;該房財產若損失,乙方必須向甲方計價賠付。甲方在租房時,必須了結之前的有關水、電、氣等費用。乙方租期滿時,必須向甲方交清室內的`一切及費用。

2、在該房租賃期間,不得隨意延期和短期,更不得買賣、轉讓。否則,必須經雙方同意,另立協議。

3、乙方入租該房後,一切大小事件,安全責任自負,與甲方無關;甲方凡涉及一切經濟問題,不影響乙方入租,一切經濟責任概由甲方自負,與乙方無關。

六、有關説明:

1、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商定,可另立協議補充完善,若有相悖之處,可另立協議更正。

2、該合同簽定,甲方必須如數如實向乙方交清該房一切門鑰匙,乙方可以換上新的鎖芯(但租滿時將原鎖芯還原裝好)。

3、雙方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賠付對方該房租價 20%的違約金。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 篇2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南寧市南梧路瀚林山水源5棟2單________元2903號房屋,三房一廳二衞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_至________。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________元,按年度結算。每年度乙方須提前天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拖欠,否則甲方有權停租並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應付給甲方押金________元,作為房屋內部設施水費電費燃氣費等綜合保證金。等租期圓滿結清所有費用後,甲方將押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燃氣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甲方提供設施如下:空調________台,熱水器________台,電視________台,冰箱________台,牀張,電風扇________台,沙發組,餐桌張,寫字________台張以及部分傢俱。以上設施保證能正常使用,經乙方檢驗後認可簽字生效。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損壞,乙方在合同期滿後負責修理好並能正常使用交予甲方,否則按價賠償。(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如遇電器損壞由乙方自行修理。)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乙方在租賃期限期間不得私自轉租轉借。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一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七、乙方使用該房屋應注意防火、防盜,遵守物業管理規定。水錶:________電錶:________燃氣表:________

八、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九、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 篇24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類型為: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

第三條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___元)。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四、社會保險

第六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七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一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六、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二條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十八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產期、哺乳期的;(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最新房屋租賃的合同 篇25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一套位於本市_區,

建築面積平方米。

2、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3、甲方應提供房產證、身份證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複印交

對方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_個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自住。非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不得長期與他人合租,不得將房屋用途改做商用、辦公、倉儲等。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應在租期滿一個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續租,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元(大寫_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_年付。

3、首次租住,乙方在半年租金外,應多支付一個月租金做為房屋押金。續租時,押金不再另行支付。

4、租期滿後,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處理押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A、物業費;

B、暖氣費;

C、房屋大修及房屋管線維修的費用;

D、房屋管理部門統一進行的管、線改造費用。

2、乙方負責交納的費用:

A、租住期間發生的水、電、天然氣、有線電視、電話(包括上網費)、衞生費等費用;

B、租住期間低值易耗品(如燈泡)及設施附件(如水龍頭,連接軟管)更換的費用;

C、租住期間房屋內有關設備、電器損壞的維修費用。

第五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甲方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當出租的房屋涉及重大安全隱患時,由甲方出面負責維修;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A、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對房屋實施大的改裝和裝修工程。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A、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B、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A、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所承租的房屋。

B、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內的傢俱或改變房屋原結構和佈局。

C、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D、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

E、未按時交納房屋租金。

F、未遵守當地外來人口和計劃生育等管理規定,被有關管理部門警告。

4、租賃期滿,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壹個月前通知甲方。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7、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十五日內,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50%做為違約金,超過十五日,按月租金向甲方給付違約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並商議解決方案。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在將房屋交還甲方前,應對房屋進行清潔,以適宜繼續居住。或者向甲方支付合理的清潔費用,由甲方委託有關方面代為保潔。

5、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八條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提前中止的,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應退還乙方自合同終止月起的全部租金,並雙倍退還房屋押金。

2、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提前中止的,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甲方待乙方結清一切費用後,應退還乙方自退租月起的全部租金。如乙方在本月已居住滿15天,當月房租按一個月計算。如不滿15天,按半個月計算。

甲方扣除以房屋押金作為違約金。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附屬設施,見首次出租時簽定的合同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