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租賃合同格式(精選3篇)

財產租賃合同格式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財產租賃合同格式(精選3篇)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惠、友好協商的原則,為明確雙方具體的權利義務關係,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財產(含附件和必要的材料)的名稱、數量、規格及質量。

1. 租賃財產的名稱:

2. 租賃財產的數量及規格:

3. 租賃財產的質量:

二、租賃財產的租賃期限及交付時間

1、租期為:個月,自年月月日。如雙方願意延長租賃期,應在期限屆滿前 日內重新簽訂合同或補充協議。

2、租賃財產的交付時間為:月

三、租賃財產的用途:

四、租金及支付

1、租金的計算方式:

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 )

2、租金的支付方式:

3、租金的支付期限:

五、租賃財產的交付

1.租賃財產的交付方式:

2.租賃財產的交付地點:

3.租賃財產交付費用的承擔:

六、租賃財產的安裝、調試、維修(護)及保養

1.租賃財產的安裝、調試由

2.租賃財產的安裝、調試的費用由

3. 租賃期間對租賃財產的維修(護)與保養由、保養費用均由 方承擔。

七、甲乙雙方的變更約定

1.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依法轉讓,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受讓權,且該財產的所有權轉移後,原租賃合同仍然有效。

2.在租賃期間,乙方因其他原因經甲方同意,將租賃財產轉讓給第三人承租使用的,甲、乙雙方的租賃合同關係自然終止。

3、租賃財產交付時,由於雙方或一方需要而變更交付時間、地點、方式的,應協商一致或徵得對方同意。

八、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1.甲方對租賃的財產承擔質量保證責任,因租賃財產存在瑕庇及所有權爭議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在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實際損失。

九、甲乙雙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發生下列情形,向乙方支付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且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提供租賃財產,乙方有權拒收;

(2) 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或數量提供租賃財產,若乙方需要應按合同約定如數補齊;

(3) 未按合同規定的交付方式、地點交付租賃財產,乙方有權拒收;

(4) 因甲方所派人員技術水平低、操作不當或過錯,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租賃財產。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 逾期支付租金,按逾期未支付租金數額支付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2) 逾期不返還租賃財產,甲、乙雙方視為繼續租賃,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按實際租賃時間支付租金;

(3) 租賃財產丟失,按丟失租賃財產淨值進行賠償;

(4) 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租賃財產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5) 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方式接收租賃財產或單方變更接收時間、地點、方式的,承擔額外增加的費用。

十、不可抗力條款

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租賃財產的損壞、滅失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相應措施,提供相關證據,經有關部門鑑定屬實,乙方不負責修復及賠償等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從以下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在所選項下打“√”)。

1.提交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

2.依法向青島市四方區人民法院起訴。( )

十二、合同附件

1.甲方應提供營業執照、法人授權委託書、租賃財產的質量合格證明書、租賃財產的所有權證明書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共份,雙方各執份。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十四、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地址:

電話:

簽訂時間: 委託代理人(簽章): 地址: 電話: 年 月日

財產租賃合同格式 篇2

財產租賃合同格式

財產租賃合同的內容可分為法定內容和約定內容兩部分。法定內容是指民法典第二十三條規定的“財產租賃合同應明確規定租賃財產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和租金交付的期限、租賃期間財產維修保養的責任、違約責任等條款。”約定內容是指雙方在法定內容之外依據各自的特殊要求和租賃物的特殊情況而商定的合同條款。下面我們主要就合同的法定條款略談幾點:

1、租賃物的名稱。這是租賃合同的首要條款,如果租賃物不明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權利義務就無所依託,合同也就不易履行,容易造成紛爭。因此財產租賃合同一定要寫明租賃物的準確的名稱及特徵。

2、租賃財產的數量及現狀。這也是租賃合同應當寫明的一項重要內容。數量要準確,既應寫明計量單位,也應寫明總量和單位數量。租賃物的現狀是指租賃物現實的性能、缺陷等。這是確保承租人正確使用租賃物的前提,也是承租人承擔租賃物使用中損害賠償責任的根據。

3、租賃物的用途。規定這一內容是為了使承租人能夠按照承租物的性能合理地使用承租物,同時也便於出租人監督承租人是否正確使用了租賃物。

4、租賃期限。這一內容表明瞭承租人和出租人權利義務開始和終止的時間,便於雙方及時做好交付租賃物和返還租賃物的準備,:是防止糾紛的一個主要警示和區分責任的主要根據。

5、租金。對於租金應注意明確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租金的標準。民法典第二十三條第四款規定,租金標準,國家有統一規定的,按統一規定執行;沒有統一規定的,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租金的構成,一般包括租賃物的維修費、折舊費、投資的法定利息、費税、管理費、保險費等。另外,還應考慮市場狀況。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結算方式。

租金的支付時間及逾期支付的責任等問題。

6、租賃期間財產維修保養的責任。為了保證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就必須對租賃期間租賃物出現的故障進行維修。有的租賃物還需定期大修保養。因此,合同中必須明確規定誰來承擔由此支付的費用,並使之與租金相聯繫。租金中已包含維修保養費用的,應由出租人承擔租賃物的維修保養心如由承租方承擔此責任更為有利的。則租金中就不應包含維修保養費用。對此可視具體情況具體規定。

7、違約責任。在合同中應明確規定雙方違約時應承擔的責任,以便於在發生糾紛時及時作出處理。

注意事項

1、一定要先簽訂合同後交付或接受租賃物,以避免協商不成時形成糾紛。

2、簽訂合同的雙方,一定要查驗對方的合法證件,明確對方的身份情況。一般還要在簽訂合同前,對對方的資信情況作一下了解,以免受騙。

3、合同條款應儘可能的全面、細緻,便於操作。

格式

財產租賃合同

出租方:(寫明基本身份情況)

承租方:(寫明基本身份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及用途。

二、租賃期限。(包括交付租賃物的期限和返還租賃物的期限)

三、租金及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方式。

四、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維修保養。

五、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書出租財產的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先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的情況。所有權轉移後,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實際需要,將租用財產轉租給第三方,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

六、違約責任。

七、免責條件。

經有關部門鑑定,租賃期間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租賃財產的損毀滅失,承租方不負修復或賠償的責任,但應向出租方及時説明情。必要時應取得有關部門的證明。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九、其他約定事項。

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國雙方協筒解決或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或公證後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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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租賃合同格式 篇3

出租方: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承租方: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從年月日起移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______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

第九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

開户銀行及賬號:______ 開户銀行及賬號:______

附:

鑑(公)證意見:______

經辦人: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