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通用24篇)

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車輛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通用24篇)

甲方:承租方(X公司)

乙方:出租方車主X公司、X車隊

一、租賃數量:X輛。車牌號:

二、租賃期限:自20xx年9月10日開始,計劃租賃至20xx年9月9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後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三、驗收方法

驗收方法: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四、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一萬元,大寫一萬元整(此費用包括司機費用)。

2、結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車輛交付使用一個月後,付給出租方上一個月的租賃費,以後每一個月結算並付款一次。

五、進出場及費用

出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等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負責將車輛運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六、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報請鄭州仲裁機關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 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平等協商,本着互願互利的原則,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用車輛內容如下:

車型_ 正座_______(不包括司機)加座_______;數量 _______輛; 暫定租用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使用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預計_______天,每天車費_______元,其中空駛費用_______元,停留費用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乙方需預付_______元給甲方,出發前再付車費的70%_______元。餘款行程結束付清。乙方租車如需延期,乙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乙方有優先權續租;

備註:司機食由____負擔;宿由____負擔外,油費,過路費,停車費由_______負擔。

二、甲乙雙方責任:

1. 甲方責任:

A. 甲方保證提供證件齊全的車輛,並對所租車輛的司機進行統一管理,提供優質服務;司機應保證有公安部門頒發的駕駛執照,符合準駕型號。

B. 甲方應在出車前進行檢查,保證車輛處於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如車輛因途中拋錨等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甲方兩小時內不能將車修復正常,乙方應再等候兩小時給甲方時間調配車輛或購買配件,等候時間總計不超過四小時。超過四小時以後甲方應立即安排搭乘出租車或搭乘其它車輛將乙方送至後一行程地點,費用由甲方支付,並安排車輛繼續完成行程。若耽擱行程一天以上,甲方需向乙方賠付相當時間內的租車費用。

C. 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並支付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車方所在單位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旅遊意外保險,則按旅遊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甲方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E.甲方車輛司機要積極配合乙方旅遊行程愉快順利,遵守旅遊各項制度,相互團結,不 得酗酒打鬧,保證做好服務接待工作,對客人要熱情服務,保證安全行駛

行車途中司機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引起的乘客和財物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 乙方責任:

A.在出發後乙方應合理調配車輛,確保車輛在安全及可能行駛的路段行駛,避免司機疲勞駕駛,甲方不允許乙方任何人員擅自駕駛甲方車輛,如因此造成責任事故及經濟損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後果。

B. 乙方應保證甲方司機的正常睡眠,不要開夜車(以天黑為限)。(特殊攝影團除外需提前申明)

三、付款方式

1. 乙方於出發前支付70%租車費,餘款於行程結束前由乙方付清。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需支付對方違約金30%.

五、特別約定:

對行程內遊覽的景點順序甲方徵得乙方同意有權進行調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國家政策性調價等因素造成的增加費用,由客人自理;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

六、其它

1. 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協議自籤協議之日起,自行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直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裁定執行。

此協議價格不含税金

如需接送機/火車,費用為100元/次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及傳真: 聯繫電話及傳真:

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 篇3

甲方: 簽訂時間:200 年 月 日

乙方:張家界中國國際旅行社 合同編號:000 號

甲方自願租憑乙方的旅遊車輛,為保證租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擬租憑乙方的旅遊車輛,應事先向乙方詳細瞭解諮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並按規定在租憑時簽訂本合同。

2、甲方在確定租憑後,應交納一定數額的預付款。

3、如乙方取消租憑計劃(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

⑴、要求乙方退還全部預付款,賠償相應的損失;

⑵、要求乙方另行安排車輛。

4、如甲方無故退租車輛,乙方可從甲方預付款中扣除業務損失費。

車 型 :

用車數量:

用車時間: 使用起始日期: 結束日期

營 運 模 式 : □ 一天包租 □ 多天包租

租車行程説明:

用車聯繫人: 聯繫電話: :

費用合計: 支付方式:

預 付 金: 支付方式:

2 營運服務保證:

車容乾淨整潔;準時準點;司機禮貌熱情;服務舒適、方便、經濟、快速; 提前1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用車注意事項:

1、機場接送有人同去加收50%

2、市內包車為9小時110公里

3、超時由第十個小時起計算

4、超公里每公里按車型收取6至18元

5、以上費用包括司機餐費

6、車輛提前10分鐘到達預定地點

甲方: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 篇4

承租方:

出租人:

一、出租人將___輛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

二、租期為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請求並承諾:

1、 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户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麪包)車 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 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於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 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 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 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 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 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1) 違法、違規活動;

(2)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 盈利性運輸;

(4)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6、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 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

3、 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500—5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 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繫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 篇6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旅行社與旅遊車隊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則,就全年租用旅遊車輛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 甲方租用車輛時應當正式向乙方發出通知,明確租用車輛的車型、數量及租用時間、目的地。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就接團時間、行程、路線、報價等通過書面或口頭加以確認。為防止出現紕漏,甲乙雙方都應當保存傳真或記錄備查。如果臨時改變租用合同,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更改。

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車輛配備和服務上要達到旅遊團標準和要求。甲方應注意保持車內整潔,不得破壞車上設施,否則負賠償責任。

3、 甲方有義務按照一月一結算的原則付清車費。結算日為每月20—25號,如乙方沒有在規定日期內結款,當月車費累計到下月結算,依次類推。

4、 甲方原則上不另付司機小費,遊客自願支付小費的除外。不提供景區門票和其他收費項目的費用(景點景區對司機有免費規定的除外),但提供合理的食宿費用。

5、 甲方不得要求司機故意違規、違章操作。

二、 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合理調度車輛,並保作好相應的出車準備,保證準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2、 乙方所派車輛要符合甲方要求,保證車輛性能完好,安全可靠,無故障運行,車輛內外清潔、衞生。

3、 乙方派出車輛必須手續齊全,有營運證等,並保證參加車輛保險。如因車輛原因、人為技術原因發生人身、財產事故及違章而出現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並直接對遊客負責。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乙方及遊客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緊急情況時,甲方有權利代替乙方做緊急處置,事後及時通知乙方,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4、 乙方的工作人員必須持有駕駛證,有職業道德。在用車服務過程中與甲方導遊密切合作形成共同體,但不干涉甲方業務。乙方服務人員不得嚮導遊及遊客明示或暗示索要小費。如因車隊和駕駛人員的原因與遊客發生糾紛造成旅遊團隊投訴、扣款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5、 出車過程中,乙方司機有權拒絕甲方的違規、違章要求。

6、 車輛因故障不能完成行程,預計在一個小時內不能排除故障時,乙方應及時另派車輛接送遊客,必要時由旅行社自行安排,費用由乙方承擔。

7、 乙方因故不能履行租用合同,必須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妥善作好由此產生的問題,如因此發生的費用或損失由乙方承擔。

8、 乙方結款時,所持車費結算單上,無遼寧鳳凰旅行社旅遊接待中心團隊確認章、計調簽字、導遊簽字,視為無效!結款方式為現金和支票兩種。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提供發票!

三、 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個保留一份。

五、 本合同有效期從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格式條款合同管理暫行辦法》,以及旅遊管理有關法規之規定,為保障旅遊交通運輸安全,順暢,維護甲,乙雙方及旅遊者的合法權益.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互利合作,共擔風險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本合同為旅行社代替旅遊者租用旅遊汽車服務公司或客運有 限公司客運車輛的主合同,即長期租車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一方註銷登記或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即自動失效,主合同失效後再行簽訂的《旅遊用車確認單》亦屬無效,責任全部由過失方承擔.每次用車的具體內容和要求以《旅遊用車確認單》及附件為準,《旅遊用車確認單》及附件為本合同的附件及結算依據.

二,乙方不得私下與客運駕駛員建立承運關係,否則,所發生的責任完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甲方所屬旅遊客車必須具備有效的行車執照和運管部門頒發的《道路運輸證》,(旅遊)包車標誌牌等旅遊客運營運手續,該客運車輛應按規定足額辦理相應的保險{承運人責任險(每座位保險數額不少於10萬元)}.

四,甲方提供的旅遊客車,客車駕駛員服務標準應符合交通部《道路運輸人員從業規定》(_)年第九號令)及國家旅遊局《旅遊汽車服務質量》標準(l/bt002—1995).從事客車駕駛員還需持有運管部門頒發的《道路運輸人員從業資格證》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旅遊局崗位職務培訓指導委員會頒發的《旅遊汽車駕駛員上崗證》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旅遊局崗位職務培訓指導委員會頒發的《旅遊汽車駕駛員上崗證》等相關有效證件,所提供的旅遊客車應車容整潔,車內音響等設備能夠正常使用.

五,甲方所提供的旅遊客車必須按指定時間及地點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延誤,如客運車輛本身出現故障,需要換車輛,影響正常行程,造成景點未遊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用車程序是:乙方將團隊行程以傳真方式發給甲方,經協商確定後,雙方簽署《旅遊用車確認單》.旅遊團隊行程結束後,客車駕駛員無服務質量投訴,憑本《旅遊用車確認單》及附件和發票到乙方結算相關運費.雙方應做到一車一團一清.乙方不得無故拖延支付約定車費,否則甲方可向行業主管部門反映,有連續三次此類行為的反映,行業主管部門向乙方發出警示,超過五次則將乙方列為不誠信名單向社會公佈.

七,此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因故需要解除《旅遊用車確認單》的,出入境團隊應在72小時前,國內團隊應在36小時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得到對方確認方可免責.否則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面向對方支付原定本團總運費的%作為違約金.

八,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客車駕駛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安全技術,客車駕駛員應註定配合乙方導遊做好服務工作,雙方發生矛盾應協商解決並儘可能迴避有課,甲方客車駕駛員無論什麼原因不得擅自甩客棄團,否則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並列為不誠信行為向社會公佈.

九,在行駛過程中,雙方應按合同約定路線行駛,不得隨意改變行程和線路,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違約方負責,確需改變行程的,經雙方計調,調度協商一致,即使補充變更記錄並加以認可,連續駕駛4小時應安排駕駛員有所休息.

十,因不可抗力,如塌方,泥石流,大風,沙塵,大雪,水災,長時間堵車或交警部門限制通行等非本車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誤(法律,法規規定免責除外),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十一,甲方的客車駕駛員和乙方的導遊員在旅遊團隊的運行中,如遇到可能對遊客人身或財產造成損害的情況,應當向遊客作真實説明和明確警示並徵得遊客書面確認,按照旅行社的指示採取適當的安全保障措施,妥善保管好相關的證據.

十二,行李物品的丟失如果是甲方客車駕駛員的責任,應由該車所屬的甲方按每件行李800元先行墊付遊客應急,由當事客車駕駛員,隨車導遊簽字確認,有關行李賠付,應按相關保險程序由乙方協助遊客辦理相應賠付事宜,並折抵已墊費用.

十三,為保障安全,乙方必須為甲方客車駕駛員提供並承擔相應的食宿費用,其中住宿為普通標準間(乙方尤其不得在吐魯番,布爾津,喀納斯等地安排甲方駕駛員羣住).

十四,為保障導遊安全帶團,凡30座以上的大型旅遊車輛,必須配備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旅遊執法總隊監製的導遊工作專座(即藍色座套,早駕駛員背後外位).車門處座椅任何人不得乘坐.

十五,散客拼團必須提前編排好遊客的座位順序,並預留1-2個空座位以備急用.乙方應明確告知甲方客車駕駛員和遊客固定上下車地點,甲方保證提供的旅遊車輛準時到達指定地點.

十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造成遊客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因搶救遊客所產生的先行墊資,視具體情況作如下約定:

(一)事故的方式是由甲方客車駕駛員負完全責任,則由甲方全額墊付遊客的醫療救助費用,乙方協助救助.

(二)事故的放生是由第三方的原因所引起的,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則由第三方先墊付搶救遊客的全額費用,若第三方無法兑現,則由甲乙雙方先行分攤搶救費用,再向第三方索賠.

(三)事故的發生時由甲方和第三方的原因所共同引起的,則由甲方和第三方按相關部門劃分的責任比例或協商的比例墊付搶救遊客的全部費用,乙方協助救助.

(四)事故的發生是由乙方造成的,則由乙方全額墊付遊客的醫療救助費用.

以上所有的賠償費用最終應由《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任命法院的《民事判決書》,《民事裁定書》所認定的責任方追償.醫療救助及財產損失發生後,遊客要求的賠付,由甲,乙雙方與遊客協商解決,協商無果的應請事故發生地交警部門調解解決,解決無效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事故發生後雙方應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以獲得相應的賠付.

十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均應本着誠實信用,長期合作,風險共擔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也可由當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道路運輸行政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協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 依法向人們法院起訴.

十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九,補充條款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或網絡印章) (或網絡印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 篇8

甲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住所地:

乙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住所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保障交通運輸安全、維護遊客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次用車的具體標準和要求以經雙方或雙方委託人簽訂的《用車確認書》為準。

二、本合同沒有特殊約定的,適用國家旅遊局制定的《旅遊汽車服務質量》(LB/TOO-1955)相關標準和國家及內蒙古自治區關於客運車輛管理的有關規定。

三、乙方能夠提供的車輛型號和數量如下: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用車必須提前 日告知乙方預定用車計劃,包括所需車型、座位數、行駛路線、租車時間、聯繫人、聯繫電話、服務要求等,雙方按此要求籤訂《用車確認書》。

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行駛路線及目的地(特殊情況除外),甲方行程應遊客要求發生變化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協商確定變化後的租車費用。

3、在車輛使用過程中, 甲方有義務向遊客宣傳愛護車輛設施,如有人為因素損壞應照價賠償。

4、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應尊重乙方駕駛員的工作,不得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得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得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駕駛在員在執行甲方團隊任務時,所產生的住宿、用餐由甲方承擔,駕駛員工資由乙方承擔,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甲方不得擅自與乙方單位的司機個人訂車。

6、甲方應按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租車費用。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符合客運車輛及旅遊車輛的相關標準,持有有效的行車證照、年檢手續、運管部門頒發的包車客運《道路運輸證》和標誌牌,具有旅遊車輛營運資質,車輛座位險每座必須達到20萬元以上。

2、乙方安排的駕駛員必須在55歲以下,具有客運或旅遊車輛從業資格、駕駛經驗豐富並達到三年以上駕齡。車輛運行過程中,駕駛員要積極配合導遊的工作,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違章開車,杜絕疲勞駕駛、酒後駕駛、超載行駛、超速行駛或夜間行駛。

3、行程在400公里(含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如雙方無特殊約定,乙方應當提供雙駕駛員,保證在連續駕駛三小時後休息一次。

4、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地點準時提供甲方使用。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路線行駛(特殊情況除外),不得搭載無關人員,不得索要“小費”或提出無理要求,不得有違反行業規範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5、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的乙方自有車輛,不得存在任何掛靠的車輛,不得將車輛承包給本單位的駕駛員來接待甲方提供的承運業務,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承運任務轉包給任何單位和個人。

6、租用期間,乙方提供的交通工具如出現故障,在2小時內不能修復的,就立即聯繫同檔次車輛轉客,費用由乙方承擔。

7、駕駛員在乘客下車時,應保護好乘客的物品,因駕駛員過錯致使遊客物品丟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因乙方車輛或駕駛員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遊客和甲方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應按現行法律規定由乙方承擔賠付責任,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但傷亡是遊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遊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遊客和雙方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應積極採取救治措施,依事故責任認定書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甲乙雙方負責協助遊客向肇事者追償。

六、費用結算

團隊結束行程,遊客在安全行車、駕駛員服務質量方面無投訴的,乙方在七日內出具發票到甲方處結清車費,一團一清。

七、合同的解除:

1、出現以下情況,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但應以書面 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乙方應盡的義務。

(2)出現責任事故乙方不積極地進行理賠。

(3)乙方可供車數量不符合約定,在三十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2、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以單位方解除合同,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連續三次沒有按時結清租車費用。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擅自與乙方駕駛人員簽訂租車合同,影響乙方利益。

3、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派車,或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接團的,須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團隊經濟損失,並向甲方支付當次租車費用 %的違約金;乙方擅自將車輛召回,除賠償甲方損失外,還應承擔相當於本次租車費用的違約金。

2、甲方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應提前幾日通知乙方,甲方應承擔因此而給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或者承擔本次租車費用 %違約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又不及時通知乙方的,應當按約定支付租車費用。

3、乙方提供的車輛標準低於約定標準的,乙方應當減少租車費用,具體租車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損失的同時支付本次租車費用 %違約金;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旅遊團延誤行程或誤機(車、船)的,給甲方及遊客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並對甲方承擔本次租車費用 %違約金;

5、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延誤行程,超出約定租車期限的,甲方應當支付超時部分的租車費用,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承擔本次租車費用 %的違約責任。

6、乙方車輛中途甩團或中途發生故障兩小時內無法修復而又不積極轉團,造成旅遊行程無法執行,乙方應依照甲方與遊客所籤的合同及遊客的合理要求,賠償因此給甲方及遊客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並承擔本次租車費用 %的違約金。

7、合同一方違約的,對方應積極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 篇9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遊汽車公司)

為了進一步規範旅行社租車及旅遊汽車公司的經營行為,共同維護甲乙雙方和遊客的合法權益,有效避免旅遊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旅行社條例》,《河南省道路旅遊客運及旅遊客運站管理暫行規定》,就三門峽市旅行社租用旅遊車輛制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務必共同遵照執行。

1,本合同為格式合同,原則上“一車次一合同”,也可簽訂長期合同,但在每次租用車輛時應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詳細寫明各項用車要求,包括用車數量,時間,路線,價格,結算方式,司機食宿承擔等。書面確認文件沒有明確的內容,應以合同有關條款為準。

2,乙方接到甲方承運訂車通知後,應根據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確認或不確認。一經確認,雙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各自的責任。如乙方沒有約定要求車輛,乙方應當積極幫助甲方聯繫符合旅遊客運運營條件的車輛。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運車輛應經公安,交通,旅遊等部門檢驗年審合格並符合行業標準或合同約定標準,足額辦理乘坐人險,第三者責任險等保險手續,符合交通部門認定的旅遊經營線路的旅遊客車。

4,如甲方要求,乙方應在車輛使用前應向甲方提供使用車輛及駕駛員的相關資料,但必須出具公司派車單和檢驗單。

5,乙方在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性能,確保車況良好,保持車輛內外清潔衞生,並提前約定時間10分鐘抵達約定地點等候。駕駛員應有良好的服務態度,禮節禮貌和儀容儀表。

6,司乘,導遊等人員要密切協作,共同搞好行車安全工作。不得搭乘無關人員。駕駛員要嚴格按照交通規則駕駛車輛,在行車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對單程行程或一日內行程在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乙方必須配備兩名駕駛員,增加的費用應計算在包車費用之內。每名駕駛員連續駕車不得超過4小時,24小時內駕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10小時。在高速公路上行車時要嚴格遵守小型客車最高時速不超過110公里,大型客車,貨運(行李)汽車不得超過90公里的限速規定。

7,因乙方的原因發生安全事故,拋錨,漏接,車輛被查扣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8,承運車費價格,一經雙方確認後即作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據,結算方式由雙方自行協商。乙方在結算時應向甲方提供結算單,發票等有關票據。

9,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承運車輛,應提前 48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應支付約定車費 5%的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承運車輛,又不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 20%的違約金;在24小時內毀約的,應支付約定車費50%的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提供承運車輛,缺少的承運車輛視為不能按約定時間提供,乙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並應承擔相應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提供承運車輛,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承運車輛,應提前 48小時通知乙方,並支付約定車費 5%的違約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承運車輛,又不在24小時通知乙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 20%的違約金;在24小時內毀約的,應支付約定車費50%的違約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使用承運車輛,不使用的承運車輛視為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甲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並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使用承運車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3)乙方提供的承運車輛標準低於約定標準的,實際價款由雙方協商確定,乙方應當減少或退還約定價款與實際價款差額,並支付約定價款10%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旅遊團延誤行程或誤機(車,船)的,乙方應支付約定車費 10%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5)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延誤行程,超出約定承運期限的,甲方應當支付超時部分的承運費用,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6)乙方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游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遊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遊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由於乙方過錯造成遊客隨車物品損壞的,乙方應當賠償實際損失。

(7)遊客中途離開車輛時,導遊應當告知遊客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因駕駛員過錯造成車內物品丟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8)甲方在使用車輛時,嚴禁超員。乙方有權提出異議,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甲方人員應引導遊客文明旅遊,文明乘車,如因遊客原因造成車輛設施損壞的,由甲方負責。如遊客發生疾病,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但乙方應積極配合處理。

(9)甲方如更改遊程或乘車線路(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乙方有權另行收取合理費用。

10,免除或減輕責任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提前48小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如不可抗力是在該時限之後發生的,則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後12小時內通知對方,並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

(2)損失是由一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對方不承擔責任。

(3)一方違約的,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阻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阻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可能擴大的數額為限。

1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三門峽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請求調解或向三門峽市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2,特別約定:。

1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有效期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x年xx月xx日

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 篇10

出租方:

承租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運輸管理局   制定20xx年十二月

術 語 解 釋

1. 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 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 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税訖、年檢標等。

7. 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 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週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 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 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11.一級車標準:詳見《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 198-20xx)。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 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 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 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 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 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證照號碼:

保證人(簽章):

住所:

電話: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 篇11

甲方: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汽車運輸貨物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_型_______汽車。

二、 車輛數量:_______輛。

三、 貨物類型:______________

四、 運輸起、終點:起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終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運費:淡季______________元/車次(_______月-_______月);旺季______________元/車次(_______月-_______月),若支付同等金額的人民幣,則匯率按_______計算。

六、 運費的支付:每週星期_______為運費支付日,當日乙方將一週內使用甲方所有車輛的運費結清。

七、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貨物的裝運,若乙方裝運除_______以外的其它類型貨物,甲方有權拒絕裝運。

2.若乙方裝運貨物超高超重,甲方有權拒絕裝運。

3.甲方車輛具有優先裝運乙方貨物的權利。

4.在乙方保證甲方汽車運量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將車輛再轉租他人;若乙方的貨物不能滿足甲方汽車的運量,則甲方可另外轉租其他貨主。

5.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裝貨車輛的管理。

八、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甲方車輛維修期間、節假日車輛未及時到達口岸期間,乙方有權另尋其它車輛裝運貨物。

2.在乙方貨物較多而甲方車輛不足以滿足乙方運輸要求的情況下,乙方應保證首先裝運甲方車輛。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汽車裝運百貨以外其它類型的貨物。

4.貨物到達目的地後,乙方必須在3日內辦完所有的清關手續(遇節假日順延)。

5.乙方必須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的押金(_____輛車,每車_____美元),以保證甲方車輛的及時出關和車輛到__________後及時接車與清關,若因上述原因壓車給甲方造成損失,損失部分甲方由此押金中扣除。

6.在租用甲方車輛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再轉租第三方。

7.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貨物原因,造成甲方車輛毀損的全部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九、 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到期雙方協商延期。

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旅遊車輛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甲方租賃乙方台旅遊客車。

2.甲方所組團隊編號,遊客____人,工作人員____人。

3.行程為: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安全運送行程共天。

6.接團時間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聯繫人_________,乙方聯繫人__________。

第二條 費用

1.租車費用:

(1)每台單價_____元(全包價),此價格含路橋費及停車費等;

(2)每台單價_____元,此價格不含路橋費及停車費等;

(3)費用合計_____元。

2.選擇以下第種結算方式:

(1)甲方出車前付清全部款項;

(2)甲方於合同簽訂後日內付_____元,合同履行完畢日付清餘款______元;

(3)甲方以(現付、周結、月結、季結、半年結)的方式結算。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提前____日以傳真等書面形式向乙方預定用車計劃,包括所需車型、座位數、行駛路線、租車時間、接團時間、聯繫人、聯繫電話、服務要求等,以雙方書面形式確認為準。

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行駛路線及目的地(除特殊情況外),如遇甲方行程應遊客要求需發生變化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協商確定變化後的租車費用。

3.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甲方有義務和責任向遊客宣傳愛護車輛設施設備,如有人為因素損壞應照價賠償。

4.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應尊重乙方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5.未經乙方授權簽訂租車協議,甲方向乙方單位的司機個人訂車的,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6.駕駛員在執行甲方團隊任務時,所產生的住宿、用餐或其他費用由雙方協議規定(除特殊情況外)。

7.甲方應按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租車款。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為甲方提供的車輛須符合國家車輛安全行駛技術標準並按期審驗合格,是擁有交通運管部門核准發放的道路運輸經營資格和交通部門認定的旅遊目的地經營範圍的旅遊客車。該車應依法足額投全各類保險。

2.乙方必須安排擁有合法從業資格,經驗豐富的駕駛員擔任旅遊接待任務,執行長途旅遊用車時,應按國家公安部、交通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3.車輛運行過程中,乙方駕駛員應自覺守法遵規,不開違章車;駕駛時做到無不良嗜好,並嚴禁在駕駛過程中吸煙;要求每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並根據遊客的合理要求提前使用空調;在旅遊過程中配合導遊的工作。

4.乙方應確保車輛及隨車設施完好。

5.乙方不得私自改變行駛線路(除特殊情況外),不得搭載無關人員,不得索要“小費”或提出無理要求,不得有違反行業規範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6.未經甲方授權簽訂租車協議,乙方將車租給甲方單位職工的,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7.租車費用由乙方派人員持有效結算單及正規發票到甲方結算。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約定時間內,乙方未能按計劃派車,或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接團的,須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團隊經濟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合同款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車輛中途甩團或中途發生故障小時內無法修復,造成旅遊行程無法執行,乙方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依照甲方與旅遊者所籤的合同及遊客的合理要求,賠償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3.因乙方車輛或駕駛員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旅遊者和甲方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應按現行法律法規由乙方承擔賠付責任,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4.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旅遊者和雙方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應積極採取救治措施,依事故責任認定書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負責向肇事者追索賠償。

5.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延誤行程,超出約定租車期限的,甲方應當支付超時部分的租車費用,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6.遊客中途離開車輛時,甲方導遊應當告知遊客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因駕駛員過錯造成車內物品丟失損壞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7.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或租賃車輛確認單後,若一方無正當理由臨時取消租車的,屬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合同款____%的違約金。

8.合同一方違約的,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阻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阻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六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 篇13

合同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術語釋義:

1.出租方:租賃車輛所有權人。

2.承租方:指依照與出租方的租賃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單位或個人。

3.擔保方:指為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本合同在擔保期內提供不可撤消擔保的單位或個人。

4.租賃車輛:依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手續完備的車輛。

5.車輛損失:指租賃車輛的丟失或非正常損壞,輪胎、工具等附件的丟失或損壞,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損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的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和附件二《車輛交接清單》。

第二條 租金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輛,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幣),承租方於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付清。

2.承租方租車在_________個月以上的,則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出租方交納應交租金的_________%的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達_________天以上,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並追究承租方違約責任。

3.租賃期滿承租方交還所租汽車時超出______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___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4.承租方以_________方式(轉帳/現金支付)支付租金、押金。

第三條 租車期限

出租方將_________牌車_________輛,車牌號碼____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_________天時,交付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3.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4.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準。

5.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養路費等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6.協助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及車輛維護工作。

7.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8.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9.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10.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11.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12.承租方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

第五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損傷、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賠償租賃期間因租賃車輛質量存在問題而對承租方造成人身或者財產的損失。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和押金。

6.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等費用。

7.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不得改變所租車輛的車身顏色、形狀。

8.對租賃車輛進行日常維護,保持車輛良好狀態。

9.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10.須承擔在租期內由於承租方自身原因給承租方自己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和租車期間因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給出租方帶來的各種經濟損失。

11.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12.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及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13.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在____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協助解決。

14.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______天(含______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_________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的,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15.在續租期間必須告之出租方所租車輛的真實情況。

16.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7.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

18.租賃車輛的修理如無特別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廠進行,否則,承租方按所拆零件價的_________倍賠款,同時須歸還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須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第六條 擔保方責任和義務

1.擔保方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擔保期限從擔保方簽字之日算起,擔保方的擔保期限到期後就擔保期內承租方發生的法律責任仍然有效。

2.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及住址證明。

3.擔保方對被擔保方租賃行為暫時停止而不願或沒有能力繼續擔保的,需提前書面通知出租方及被擔保方,並徵得出租方及被擔保方書面許可後方可變更或解除擔保。

第七條 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押金給出租方,押金不計利息。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在無任何糾紛的情況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餘押金即時歸還承租方,下班之後還車,押金將於下一工作日內退還。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還車結算時,由承租方預留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_日後如無違章記錄則全部返還給承租方,否則出租方在代付交通違章金後將餘額返還承租方。

第八條 保險條款

1.出租方負責向保險公司投保以出租方為受益人的車損、盜搶和第三者責任險,若租賃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應在事故發生的____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提供全部相關證明,否則承租方應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

4.上述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_________方承擔。出租方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5.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6.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車輛發生各種事故,承租方應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損失額的_____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

7.承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車輛租金的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承租方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可預見的損失。若雙方均有過錯的,按雙方各自過措大小來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3.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説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_________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説明。如果在_________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出租方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否則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退還預交的租金、押金。此外,出租方須向承租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5)如果因出租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出租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承租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對承租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同時退還承租方已交納的租金、押金。

(6)出租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租賃車輛給承租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出租方逾期交付租賃車輛超過_________天,承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出租方責任。

5.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_________%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a 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b 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c 承租方提供其它虛假情況有可能給出租方帶來損失的。

d 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項超過_________日。

e 承租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職業、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f 承租方將租賃的車輛進行營運、體育、軍事、競賽等,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或腐蝕物品。

g 承租方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3)有以上情況之一者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a 承租方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的,承租方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b 承租方應承擔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c 承租方應承擔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d 承租方應承擔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e 承租方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f 如果因承租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租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承租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對承租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同時_________(是/否)有權要求出租方退還已交納的租金、押金。

6.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及擔保人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2.承租方在租賃到期後,如需繼續使用車輛,必須到出租方重新填寫《汽車租賃登記表》並繳納租金,否則視為非法佔用出租方車輛。

第十一條 聲明及保證

1.出租方:

(1)出租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出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承租方:

(1)承租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承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第十二條 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本合同於補充合同條款規定不一致,以補充合同條款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方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清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各執一份。份合同內容一致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 汽車承租方須知

為了租賃車輛的安全運營,也為了您的切身利益,請承租方記住以下條款:

1.除您本人或您在《汽車租賃登記表》上註明的駕駛人員外,無出租方的書面許可,不允許任何人駕駛您承租的本公司車輛,否則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2.駕駛人須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駕齡一年以上)且駕駛證上準駕車類別與租用車輛相符。

3.您承租的車輛必須在_________省以內地區使用,若確需駛出上述範圍,務請提前_________天取得出租方書面許可並加收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押金,否則一切後果由承租方自負。

4.您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交接清單》中您租車前的車況登記無出入,若出現新的刮、碰、損壞等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它相應的費用。

5.為避免上一條情況出現請您每天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出租方聯繫。如確需填加油液,必須使用生產廠家允許的產品。還車時承租方應保持車輛的內外清潔,否則出租方將收取_________元的清潔費。

6.如果承擔車輛發生故障或異常,您應立即停車與出租方聯繫,如未與出租方聯繫,繼續使用造成損失將由您承擔。

7.如果承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由出租方安排維修地點,您不能自行維修或自行選擇維修廠家進行維修,禁止繼續使用已受損的車輛,否則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8.出租方不承擔車輛租賃期間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金。

9.您如果在承租車輛期間遺失牌照或其它有關證件,您應承擔補辦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

10.租車時,請您一定細心,仔細檢查車輛是否正常,發現問題應在出場前解決,車輛一旦離場,車況即以離場時《車輛交接清單》為準。

11.您不能自行卸動或拆除所租車輛的零件和備件,否則,您不但須及時性歸還原零件或設備,還須付給出租方最高不超過所拆零部件或設備原價_________倍的違約金,車輛的防盜器遙控板若發生損壞或丟失,您應賠償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12.您不能拆動車輛的里程錶,若在您租車期限內有拆除現象,須交付出租方_________幣_________元賠償費。

13.您不能將承租車輛當作教練車,禁止用所租車輛參加競賽,做測試試驗及其它具有損壞性質的駕駛,否則您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並交付出租方不少於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14.禁止用承租車輛從事盈利性質客貨運輸,禁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及會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如違反以上條款,出租方將視情節輕重向您收取不少於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車輛的要求(汽油車必須使用_________#以上無鉛汽油),否則因燃料不當造成的損壞完全由您承擔。

16.為使長期租賃車輛能保持良好狀態,請您務必在租車當日確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點維修、保養一次。如每少保養一次,出租方將在您的租賃費外加收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費用,_________小時為一個租賃日,月租按_________天計。

17.因欠租未還車輛產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18.本《汽車承租方須知》作為《汽車租賃合同》的組成部份,與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條款已由出租方明確告知承租方、擔保方,且承租方、擔保方已完全理解,並認同。

出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達車包車協議如下:

1、作為中介,甲方為乙方提供市場上可供包車的車輛。

2、乙方同意按雙方商定的價格___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車輛,共計__天,總費用為_____元人民幣。並在出車前付清全部車款。

3、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車型為___________,此車允許載人數為____人,乙方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規定之人數。

4、司機姓名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5、雙方商定,此次包車所行駛的線路為__________,若無特殊情況,雙方不能隨意改變線路;若確實需要改變,由雙方協商後才能改變,如由此增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6、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並支付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7、若需延長包車,需經甲方同意,並支付相應的費用。

8、甲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及地點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9、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駕駛員熟悉沿途道路情況。

10、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儘快的更換相應的車輛,或雙方協商一致,退還剩餘的費用,由甲方或司機在途中為其提供相應的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

11、甲方應要求駕駛員在途中隨時檢修車輛,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乙方應在行駛過程中隨時監督車輛的運行情況,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制止直到安全為止;若駕駛員不聽勸阻,乙方應立即舉報並有權拒絕上車,由此造成之損失,甲方應盡全力協助乙方向駕駛員及所在單位追討。

12、在行駛過程中,乙方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13、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車、非本車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誤,則甲方承擔所需費用的10%,乙方承擔所需費用的90%,互不追究責任,由雙方協商解決後續事宜。

14、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由乙方與車方所在單位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旅遊意外保險,則按旅遊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甲方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15、此次包車乙方____提供司機的食宿。

16、如只包單程車,則返空車費也按返空時所需要的天數計算車費。

1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18、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19、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 篇15

設備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設備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 ________ 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 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賃設備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設備的基本情況

1.1、租賃設備名稱:___

1.2、設備的規格型號: __

第二條、租賃設備的服務範圍

2.1、甲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服務僅限於設備的租賃,對於乙方的工程質量,材料及其它損失無連帶責任,不負責任何賠償;

2.2、乙方向甲方租賃的設備僅限於在_ 區域使用。

2.3、乙方向甲方租賃的設備用來運輸的貨物包含 。

第三條、租賃價格結算方式:

3.1、租賃價格 。

3.2、結算方式:根據乙方使用設備實際情況,乙方為甲方充值油卡相應油費以抵運費,充值油卡後若有剩餘未結清運費,每季度末乙方按照未結清運費的50%結算給甲方,剩餘未結清部分,年底一次結清。

3.3、其他 。

第四條、租賃期限:

4.1、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5.1、甲方租賃設備給乙方,甲方只負責設備的出租、設備的調度。車輛如果不服從甲方調度,第一次罰款200,第二次罰款500,第三次停運一週,三次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關係。

5.2、乙方在設備租賃、使用過程中,應保證設備的完好;並且產生的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甲方不用承擔責任。

5.3、乙方只能在商定的範圍內使用設備,不得超範圍使用。

5.4、乙方租用甲方設備時,必須保證甲方設備不得損壞,如有損壞,需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5、其他 。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6.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不能協調達成一致時,可以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6.2、合同履行過程中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後的傳真、信件及補充協議等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6.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 篇16

租 車 合 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車型:__ ,車牌號:__

2、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還車地點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按每天__________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__________元。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 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户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 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為現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車)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20元清理費。

7、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8、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3倍罰款。

9、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0、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損壞里程錶,如有發生按日裏程1000公里收費,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1、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於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2、全車丟失後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3、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4、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四、其它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五、租賃車輛交接單 

發車:20__年__月__日

還車:20__年__月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電話: 電 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 篇17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車輛交接單》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車輛於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 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後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用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貳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用登記表》、《車輛交接單》、《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車租用合同書》補充協議

為進一步明確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外埠係指成都以外的地區、下同)應遵循的權利與義務,出租方與承租方在《汽車租用合同書》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去外埠的客户,在客户交納相關費用後,為客户提供合同、有效的證件,並在租用登記表中確切著名客户離開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户的大致去向。

2.長途附加費指因車在外地發生事故、故障及其他問題後處理費用將相應提高而收取的額外附加費。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費標準如下:

距成都市區里程 普通客户收費 會員收費

300公里以內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普通客户為10000元,會員為_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户發放購置附加費證明。

4.對租車去外埠的客户發生救援需求時提供有償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必須事先告知出租方,並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

2.承租方租車去外埠發生車輛故障或出險,必須當即與出租方聯絡。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時,應交付相關費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標準如下(單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收費標準為:

救援出車費 單程拖車每公里收費 現場搶修費,不含配件費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內 200 8 1000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_

(2) 承租方若違反本補充協議第二項1、2款的規定,除須補交長途附加費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按本規定收費標準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 篇18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車輛出租: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一個車隊(共計15輛貨車)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備胎一個。

二、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60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數額為每年________萬元,共計________萬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前兩年租金________萬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6月1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養路費交付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誤工時間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出租車輛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税、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税費等均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具有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繫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 篇1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應法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汽車掛靠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掛靠車輛本合同的掛靠車輛車號為:,車型為:,噸位:。乙方對掛靠車輛擁有所有權及管理權,乙方將車輛掛靠在甲方經營運輸。

第二條掛靠期限

乙方車輛掛靠經營的期限:

第三條掛靠費用

1、管理費:乙方在掛靠期間每月應向甲方繳納掛靠管理費用元,每季度共計可先行後交。

2、代收代付費:乙方每月應將養路費、運管費、工商費、税、年檢等相關費用,足額交付給甲方,以便甲方按時予以辦理相應手續。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其他

1、乙方在甲方的運營活動中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付款方式為月結,時間為每月8號。元,掛靠管理費每季度交納一次, 止。

2.、乙方在甲方的運營活動中的路線由甲方決定,運費按低於市場價計算。

3、短途運輸和零星運輸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車輛掛靠期內,乙方車輛以甲方公司的名義進行運營。

2、車輛掛靠期內,乙方在經營期間發生的各種債權債務自行處理,與甲方無關。

3、掛靠車輛的保險及其他項目的保險,應由甲方統一到保險公司代為辦理保險手續,其費用全額由乙方承擔。

4、車輛掛靠期內,乙方車輛運營賬款從甲方賬户出入,甲方不得拖延支付,最遲不得拖延10天。

5.車輛掛靠期內,必須服從公司統一調度和指揮,不服從的甲方有權取消車輛掛靠資格並終止合同。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掛靠期間,車輛管理權屬於甲方,產權和收益歸乙方支配和使用,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使用。

2、乙方必須遵守交通法規,積極參加甲方的安全活動,加強車輛保護,按規定進行正常年檢、季檢、二維、技評。

3、掛靠車輛的保險及其他項目的保險,應由甲方統一到保險公司代為辦理保險手續,其費用全額由乙方承擔。

4、掛靠車輛發生車輛損失或交通事故,乙方除應及時報案外,還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報案後,徵得乙方同意,協助乙方處理事故,涉及保險索賠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相關資料,雙方及時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事宜,甲方負責將收到的保險索賠金轉付給乙方。

5、乙方車輛在甲方無運輸任務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其他運輸活動,如甲方需用乙方在接到通知的2個小時內必須到達現場。

第六條違約責任

1、雙方對於本合同以及補充合同條款的違反,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應賠償乙方個月的掛靠管理費;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應賠償甲方5個月掛靠費。

3、甲方無故延遲支付乙方運營款項的,應賠償乙方該筆款項日均千分之五的遲滯金。

第七條補充條款

合同履行期間,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簽署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解除與爭議解決方式

1、協議簽訂後,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如在協議履行期間,因情勢變更需修改協議條款的,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因協議某方單方喪失履行本協議義務的能力,或其行為已構成實質違約的,另一方有權單方提出解除合同,但應至少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對方。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至乙方所在地法院。

第九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時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 篇20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租賃目標

甲方同意專門為乙方提供_________輛_________車租給乙方使用,並提供司機為乙方工作。

二、租期

租賃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同意續租,且除時間外的內容無變化時可自動順延有效。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為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每月十號前用支票支付上月的費用,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付,須按日加付其租金3%的滯納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後,須在三天以內提供有效的,正式的發票。

3.乙方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一個月的租金作為押金,在合同到期後甲方須退還給乙方。如果乙方在合同期間終止合同押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押金不做為租金抵扣。

四、甲方職責

1.甲方的工作時間為每天9個小時(含中午1小時休息時間)。每週工作時間為5天。如需額外加班,加班費為每小時_________元。法定休息日每小時_________元,法定節日每小時_________元。

2.甲方需保持車輛清潔,車內無異味,車輛各項性能完善,並確保車輛行駛安全。

3.甲方自行支付司機工資,車輛保險費,汽油費,養路費,以及除停車費和過橋費以外的其他各種税費用。

4.甲方負責支付由本租賃合同所產生的各項政府税收。

5.甲方須按乙方要求時間準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

6.如甲方需要佔用乙方工作時間進行車輛的維修保養和司機休假時甲方須提供乙方認可的替換車輛和司機,乙方應予以理解配合。

7.甲方在工作期間,因自身違反交通法規,發生交通事故等而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證件,不影響雙方簽定的汽車租賃合同的執行,因此造成的車輛及乙方外人員損傷和公安交通部門對甲方的罰款均與乙方無關,應由甲方承擔。

8.發生甲方責任交通事故導致乙方乘坐人員受到傷害需要賠償時,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予以賠償。

9.在合同期內甲方必須保守在工作中知曉的關於乙方的商業機密。

五、乙方職責

1.高速公路過橋費,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設備,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照價賠償。

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4.乙方僅限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域內使用甲方車輛,未經甲方主管人員同意乙方不得要求司機駛離_________。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不稱職的司機,甲方應積極與乙方協商解決。

6.乙方應專門指派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與甲方司機進行工作溝通。為保障甲方服務質量及乙方工作效率甲方司機有權拒絕乙方其他無關人員隨意調派。

7.乙方租用甲方車輛實際使用里程為每月_________公里(不含甲方司機上下班自用路程),超出部分另行向甲方支付每公里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其他

1.因國家政策導致物價變動時(特別是燃油價格),雙方應友好協商適當調整租金予以解決。

2.合同自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如甲方需解除此合同必須提前至少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在收取最後一個月租金後七日內退還乙方的預付押金。

3.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中文為準。

4.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首先友好洽談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 篇2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平等協商,本着互願互利的原則,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用車輛內容如下:

車型_ 正座_______(不包括司機)加座_______;數量 _______輛; 暫定租用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使用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預計_______天,每天車費_______元,其中空駛費用_______元,停留費用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乙方需預付_______元給甲方,出發前再付車費的70%_______元。餘款行程結束付清。乙方租車如需延期,乙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乙方有優先權續租;

備註:司機食由____負擔;宿由____負擔外,油費,過路費,停車費由_______負擔。

二、甲乙雙方責任:

1. 甲方責任:

A. 甲方保證提供證件齊全的車輛,並對所租車輛的司機進行統一管理,提供優質服務;司機應保證有公安部門頒發的駕駛執照,符合準駕型號。

B. 甲方應在出車前進行檢查,保證車輛處於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如車輛因途中拋錨等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甲方兩小時內不能將車修復正常,乙方應再等候兩小時給甲方時間調配車輛或購買配件,等候時間總計不超過四小時。超過四小時以後甲方應立即安排搭乘出租車或搭乘其它車輛將乙方送至後一行程地點,費用由甲方支付,並安排車輛繼續完成行程。若耽擱行程一天以上,甲方需向乙方賠付相當時間內的租車費用。

C. 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並支付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車方所在單位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旅遊意外保險,則按旅遊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甲方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E.甲方車輛司機要積極配合乙方旅遊行程愉快順利,遵守旅遊各項制度,相互團結,不 得酗酒打鬧,保證做好服務接待工作,對客人要熱情服務,保證安全行駛

行車途中司機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引起的乘客和財物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 乙方責任:

A.在出發後乙方應合理調配車輛,確保車輛在安全及可能行駛的路段行駛,避免司機疲勞駕駛,甲方不允許乙方任何人員擅自駕駛甲方車輛,如因此造成責任事故及經濟損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後果。

B. 乙方應保證甲方司機的正常睡眠,不要開夜車(以天黑為限)。(特殊攝影團除外需提前申明)

三、付款方式

1. 乙方於出發前支付70%租車費,餘款於行程結束前由乙方付清。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需支付對方違約金30%.

五、特別約定:

對行程內遊覽的景點順序甲方徵得乙方同意有權進行調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國家政策性調價等因素造成的增加費用,由客人自理;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

六、其它

1. 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協議自籤協議之日起,自行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直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裁定執行。

此協議價格不含税金

如需接送機/火車,費用為100元/次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及傳真: 聯繫電話及傳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 篇2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原則,就車輛租賃及服務事項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將車輛租給乙方。 該車的牌照號為: .

第二條:租賃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甲方應自合同生效起當日內向乙方交付租賃車輛,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條:總租金共計人民幣 元 。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經甲方催告後在一月內仍不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車輛。

第五條:乙方取得租賃車輛後,租賃車輛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該租賃車輛。

第六條:租賃期內,乙方應負責租賃車輛的維修義務。

第七條:租賃期內,乙方佔用、使用租賃車輛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因經營車輛需僱傭的人員(駕駛員、押運員等)在僱傭期間,如發生交通肇事,工傷事故,造成僱傭人員傷、殘、死亡等,一切經濟賠償均由乙方全額負擔,甲方不付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第八條: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買賣、轉讓、抵押、出租租賃車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內,如乙方買賣、轉讓、出租租賃車輛,必須經甲方同意,如果轉讓出租租賃車輛,乙方必須向甲方足額繳納三年服務管理費。

第九條:甲方代為乙方辦理各種税費手續等,代為辦理車輛二級維護等服務,甲方可以派員協助乙方處理交通事故或其它糾紛案件,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總租金及甲方代為墊付的税費,在乙方還完後,租賃車輛的所有權歸乙方。 第十一條:乙方不得避開甲方私自辦理行車證、照以及各種車規費手續,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它危害後果者,其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十二條:乙方人員及車輛必須遵章守法,依法經營,否則,其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 篇23

編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和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和車輛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和車輛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車輛狀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盤錦遼河油田長征建築安裝有限公司院內

2、出租房屋面積共1275.87平方米(建築面積),出租房屋詳細位置和麪積見圖紙。

3、出租車輛共兩台,車牌號為遼L69920和遼L15908

4、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及車輛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和車輛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和車輛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和車輛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和車輛,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年租金為30萬元(大寫叁拾萬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租金總額為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2、車輛租金按天計算:遼L69920100.00元/天、遼L15908160.00元/天。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五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車輛的保險等各項維護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主要是水電費按實核算)。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六條房屋修繕與車輛維修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旅遊車輛租賃合同(長期)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過協商,就租賃車輛及施工設備機具的安全管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對整個施工現場行使安全管理權。制定並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甲方管理人員對乙方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下達整改通知單,並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項,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按甲方規定進行安全獎罰。

3、負責對首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告知,及時向乙方通報現場危險作業環境和危險情況。

4、負責指定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路線,作業區域、卸料地點和作業時間,乙方人員和施工車輛嚴禁進入施工現場其他區域。

5、有權對乙方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檢查和驗收,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項目管理規定的設施和防護用品有權要求更換。

6、對乙方違章、違紀人員有制止權、下達整改通知權、罰款權、停工權和直至清退出現場權。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針對工作內容,劃定作業範圍和車輛行駛路線,所有的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行駛路線必須按照工作範圍固定路線,嚴禁車輛在廠內亂行、亂停,影響廠內車輛通行和正常成產活動,由此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承擔責任。

2、乙方應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嚴禁車輛帶病作業,確保車輛燈光齊全,剎車有效,後視鏡、雨刷、防火排氣筒等安全附件完好。

3、乙方車輛在廠內行駛,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廠內有關的規定,嚴禁超速、超重、超寬,或運輸危險物資,如有發現,甲方人員有權制止,由此發生的事故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面承擔責任。

4、對於乙方停放在廠區內的任何車輛,甲方不負責車輛的安全及保護工作,乙方應自行安排看護人員和措施,由此造成的車輛被盜搶、破壞,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任何車輛在廠區內作業,造成對甲方、乙方人員安全事故、設備設施的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人員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廠規廠紀,嚴禁酒後駕駛、疲勞駕駛、野蠻駕駛,嚴禁乙方人員或車輛無故進入甲方生產危險區域內,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工作人員,在甲方生產範圍內必須嚴格按照要求,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便裝進入生產區域。

8、乙方車輛的進出、停放都必須服從廠內保衞人員的'管理,不服從管理者,保衞人員有權制止停放和進出。

9、乙方駕駛人員的資格證複印件應提供給甲方存檔備案。

10、以上協議由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簽訂,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 (簽字 、蓋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