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櫃枱租賃合同(百貨)(通用14篇)

商場櫃枱租賃合同(百貨)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

商場櫃枱租賃合同(百貨)(通用14篇)

出租人: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_________節櫃枱總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用在甲方店內從事商業經營。櫃枱座落於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出租櫃枱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租金交納期限為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收回櫃枱:

1.擅自將承租櫃枱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的

2.利用所租櫃枱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嚴重違反有關部門的規定或甲方單位的管理制度

4.給甲方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5.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的。

第五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組織乙方來店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政策,制訂依法經營的具體規章,建立健全各項有關管理制度,並有權要求乙方遵守

有權監督檢查乙方遵紀守法,文明經營情況,對乙方違反有關規定及出售假冒偽劣商品和“僱託”經營欺騙消費者等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告有關執法部門

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違紀人員。

2.甲方義務:

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櫃枱管理暫行規定》

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將櫃枱轉租他人

對乙方損害消費者利益行為的後果承擔連帶賠償損失責任

對乙方人員經營提供必要方便,支持乙方的工作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內享有自主經營權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有權抵制甲方的各種不合理要求,並可向有關部門反映。

2.乙方義務

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櫃枱管理暫行規定》,承租櫃枱明顯處懸掛承租櫃枱標誌,服從有關部門的管理,自覺遵守甲方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利益及聲譽

嚴格依法經營,明碼標價,現貨交易不得超範圍經營,不搞批發業務,不得出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僱託”經營

遵守國家物價及有關政策,照章納税,文明經商,做到售出商品包退、包換、包修,保證商品質量,講求信譽

愛護櫃枱及其他設施,不得損壞,如有損壞應負擔全部修理費用或照價賠償,租賃期滿乙方應完好歸還承租的櫃枱。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_________.

第八條雙方違約責任

_________.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日雙方如願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櫃枱租賃合同(百貨) 篇2

商場櫃枱租賃合同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節櫃枱總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用在甲方店內從事商業經營。櫃枱座落於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出租櫃枱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則由雙方協商確定)租金交納期限為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收回櫃枱:

1.擅自將承租櫃枱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的;

2.利用所租櫃枱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嚴重違反有關部門的規定或甲方單位的管理制度;

4.給甲方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5.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的。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1.甲方權利:

(1)組織乙方來店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政策,制訂依法經營的具體規章,建立健全各項有關管理制度,並有權要求乙方遵守;

(2)有權監督檢查乙方遵紀守法,文明經營情況,對乙方違反有關規定及出售假冒偽劣商品和“僱託”經營欺騙消費者等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告有關執法部門;

(3)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違紀人員。

2.甲方義務:

(1)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櫃枱管理暫行規定》;

(2)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將櫃枱轉租他人;

(3)對乙方損害消費者利益行為的後果承擔連帶賠償損失責任;

(4)對乙方人員經營提供必要方便,支持乙方的工作。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乙方的權利(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內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3)有權抵制甲方的各種不合理要求,並可向有關部門反映。

2.乙方義務(1)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櫃枱管理暫行規定》,承租櫃枱明顯處懸掛承租櫃枱標誌,服從有關部門的管理,自覺遵守甲方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利益及聲譽;

(2)嚴格依法經營,明碼標價,現貨交易不得超範圍經營,不搞批發業務,不得出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僱託”經營;

(3)遵守國家物價及有關政策,照章納税,文明經商,做到售出商品包退、包換、包修,保證商品質量,講求信譽;

(4)愛護櫃枱及其他設施,不得損壞,如有損壞應負擔全部修理費用或照價賠償,租賃期滿乙方應完好歸還承租的櫃枱。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_________.

第八條 雙方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日雙方如願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商場櫃枱租賃合同(百貨) 篇3

甲方(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丙方(乙方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為了充分利用資源,發揮櫃枱的經濟效益,經三協商一致,由甲方將櫃枱租給乙方經營,丙方為乙方提供擔保,特訂立本合同,供三方共同遵守。

一、 租賃櫃枱的數量:個、面積:平方米、位臵。

二、 租賃櫃枱的期限和經營範圍:

期限: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

經營範圍:。

三、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

2.支付方式:。

3.支付時間:。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乙方對於租用的櫃枱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户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核准的人員)。

4.乙方必須合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且乙方必須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乙方的產品存在質量瑕疵等原因造成消費者投訴、索賠、行政機關查處等產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因乙方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受到牽連產生的經濟及商譽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支付的賠償款、訴訟費、律師費等一切合理開支)由乙方承擔。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乙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乙方必須愛護櫃枱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櫃枱設備,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衞生。

8. 乙方經營的產品不得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裝潢設計權利等),如因乙方的侵權導致第三方索賠或者行政機關的處罰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受到牽連產生的經濟及商譽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支付的賠償款、訴訟費、律師費等一切合理開支)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變櫃枱的使用性質;

②擅自轉租、轉讓櫃枱或利用櫃枱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③逾期交納租金,經甲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④乙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甲方必須給予乙方以同本店櫃枱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乙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六條 納税

甲方、乙方必須按有關税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税金額。

第七條 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乙方依法經營和遵守店堂紀律、規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甲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為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其交納後,有權要求乙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八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滿、停租或乙方遷走時,應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或註銷登記手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訂立合同各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由三方在公平合理的前提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三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正本一式__份,訂立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送__等部門各一份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商場櫃枱租賃合同(百貨) 篇4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節櫃枱總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用在甲方店內從事商業經營。櫃枱座落於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出租櫃枱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則由雙方協商確定)租金交納期限為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收回櫃枱:

1.擅自將承租櫃枱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的;

2.利用所租櫃枱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嚴重違反有關部門的規定或甲方單位的管理制度;

4.給甲方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5.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的。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1)組織乙方來店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政策,制訂依法經營的具體規章,建立健全各項有關管理制度,並有權要求乙方遵守;

(2)有權監督檢查乙方遵紀守法,文明經營情況,對乙方違反有關規定及出售假冒偽劣商品和“僱託”經營欺騙消費者等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告有關執法部門;

(3)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違紀人員。

2.甲方義務:

(1)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櫃枱管理暫行規定》;

(2)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將櫃枱轉租他人;

(3)對乙方損害消費者利益行為的後果承擔連帶賠償損失責任;

(4)對乙方人員經營提供必要方便,支持乙方的工作。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內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3)有權抵制甲方的各種不合理要求,並可向有關部門反映。

2.乙方義務

(1)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櫃枱管理暫行規定》,承租櫃枱明顯處懸掛承租櫃枱標誌,服從有關部門的管理,自覺遵守甲方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利益及聲譽;

(2)嚴格依法經營,明碼標價,現貨交易不得超範圍經營,不搞批發業務,不得出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僱託”經營;

(3)遵守國家物價及有關政策,照章納税,文明經商,做到售出商品包退、包換、包修,保證商品質量,講求信譽;

(4)愛護櫃枱及其他設施,不得損壞,如有損壞應負擔全部修理費用或照價賠償,租賃期滿乙方應完好歸還承租的櫃枱。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_________。

第八條 雙方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日雙方如願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櫃枱租賃合同(百貨) 篇5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條 出租人將以下櫃枱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約定從事經營活動。

序號

名稱

位置

質量

櫃枱長度

佔用面積(不含櫃枱)

用途

配套設施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 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 日出租人將櫃枱交付承租人使用,到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_ 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及交付的時間、方式

租金每月(大寫)_____元。

租金每____個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於合同生效後_____天內交給出租人,第二次租金於_____交清,以後交付方式以此類推。

第四條 租賃櫃枱的用途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租賃櫃枱的維修 由出租人維修的,出租人在接到承租人通知後____日內維修好。如出租人未盡維修義務,承租人可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由承租人維修的,修理費由____人負擔。

第六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櫃枱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合同期滿,櫃枱的改善或增設他物的處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櫃枱。出租人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第八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櫃枱租賃合同(百貨) 篇6

訂立合同各方: 出租櫃枱方:____商店(商場),以下簡稱出租方; 承租櫃枱方:____(個體工商户或單位),以下簡稱承租方。 擔保方:____。

為了進一步搞活經濟,充分發揮※※櫃枱的經濟效益,經雙方協商,由出租方將櫃枱租給承租方經營,特訂立本合同。

一、 租賃櫃枱的數量、面積及其座落的地點____________。

二、 租賃櫃枱的期限和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

三、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1.承租方在經營範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出租方干預。

2.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承租方對於租用的櫃枱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户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核准的人員)。

4.承租方必須合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經營範圍。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承租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承租方必須愛護櫃枱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櫃枱設備,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承租方必須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衞生。

第五條 出租方的權利、義務

1.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變櫃枱的使用性質;

②擅自轉租、轉讓櫃枱或利用櫃枱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③逾期交納租金,經出租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④承租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出租方必須尊重承租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出租方必須給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櫃枱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六條 納税 出租方、承租方必須按有關税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税金額。

第七條 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承租方依法經營和遵守店堂紀律、規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納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出租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為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其交納後,有權要求承租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八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滿、停租或承租方遷走時,應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訂立合同各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經__公證(或鑑證)機關公證。合同正本一式__份,訂立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送__等部門各一份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櫃枱租賃合同(百貨)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方與乙方認真協商,甲方將_______________節櫃枱租賃於乙方,租賃期3年,年租金__________萬元。

乙方在藥店內經營合約內藥品等,附目錄,以目錄為準。

一、租金

自甲乙雙方簽訂租賃房屋合同時起,租賃房屋合同生效,具有法律生效責任,雙方認真履行合同內各項事宜。自簽訂租賃合同時起,乙方須將租賃房屋租金交付於甲方一年租金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待11個月後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乙方須將第二年租金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交付甲方。三年到期後如乙方繼續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如乙方拖延交付或有意拒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所租賃房屋,合同失效終止。

二、乙方的責任

自租賃甲方櫃枱起,具有櫃枱使用權,乙方需裝修櫃枱,如改變櫃枱內部格局,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改變櫃枱格局,裝修費由乙方自擔。但租賃期滿如不再租賃,須經甲方檢查櫃枱,如發現櫃枱在乙方租賃期間因乙方人為遭到損壞,須按市價進行補償。

1、 乙方租賃甲方櫃枱期間,乙方須認真守法經商,要遵守消防、藥監,衞生,防疫,社會治安、環境保護及所涉及的一切法律程序,經營期間出現一切問題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 乙方租賃甲方櫃枱期間,甲方為乙方提供經營所需要的一切手續資質,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經營受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3、乙方在租賃甲方櫃枱期間及合同期滿後交付甲方時,乙方不準將甲方櫃枱房租賃別人。

4、待乙方租房合同期滿後,如不再繼續租賃,將櫃枱交付給甲方時要完好。

5、在乙方租賃甲方櫃枱期間,房屋水費、電費、環保費、治安費、衞生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取暖費由乙方按實用面積支付甲方。在租賃期間因乙方拒交費用而與收費單位發生重大矛盾出現嚴重影響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把費用補交完並解決處理好糾紛,如乙方拒絕交費,甲方有權收回櫃枱,餘下租金不退。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

6、乙方保證在店內所銷售的藥品價格不得比沁縣市場所銷售的同廠、同品種、同規格的藥品價格高。

三、甲方的責任

1、甲方在乙方租房合同簽字時起,甲方負責乙方的經營(在不違背有關法律條文下)與人員管理,甲方負責店員招聘與管理,店員薪酬由乙方打入甲方賬户,由甲方統一支付,甲方保證乙方店員按時到崗工作,發現乙方在經營期間出現嚴重違反租賃門市房合同中事宜,甲方有權收回門市房,餘下租金甲方不退給乙方。因甲方經營管理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

2,甲方負責乙方銷售藥品的收款事項,後由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交付乙方,不收取服務費。

四、其他

1、在甲方將門市房租賃乙方經營使用期間,如發生不是人為的天災使房屋遭到損壞,甲方不追究乙方的責任,餘下房租退還問題由甲乙雙方協商而定。

2、如在乙方經營期間,租賃合同沒到期,遇到國家,有關單位和開發商對房屋進行動遷的情況時,乙方需無條件的停止經營,甲方按合同規定餘下的租金退還於乙方。合同終止。

此合同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字

商場櫃枱租賃合同(百貨) 篇8

甲方(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丙方(乙方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為了充分利用資源,發揮櫃枱的經濟效益,經三協商一致,由甲方將櫃枱租給乙方經營,丙方為乙方提供擔保,特訂立本合同,供三方共同遵守。

一、 租賃櫃枱的數量:個、面積:平方米、位臵。

二、 租賃櫃枱的期限和經營範圍:

期限: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

經營範圍:。

三、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

2.支付方式:。

3.支付時間:。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乙方對於租用的櫃枱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户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核准的人員)。 4.乙方必須合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且乙方必須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乙方的產品存在質量瑕疵等原因造成消費者投訴、索賠、行政機關查處等產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因乙方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受到牽連產生的經濟及商譽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支付的賠償款、訴訟費、律師費等一切合理開支)由乙方承擔。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乙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乙方必須愛護櫃枱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櫃枱設備,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衞生。

8. 乙方經營的產品不得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裝潢設計權利等),如因乙方的侵權導致第三方索賠或者行政機關的處罰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受到牽連產生的經濟及商譽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支付的賠償款、訴訟費、律師費等一切合理開支)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變櫃枱的使用性質;

②擅自轉租、轉讓櫃枱或利用櫃枱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③逾期交納租金,經甲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④乙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甲方必須給予乙方以同本店櫃枱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乙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六條 納税

甲方、乙方必須按有關税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税金額。

第七條 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乙方依法經營和遵守店堂紀律、規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甲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為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其交納後,有權要求乙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八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滿、停租或乙方遷走時,應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或註銷登記手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訂立合同各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由三方在公平合理的前提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三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正本一式__份,訂立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送__等部門各一份備案。

甲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日期:

乙方: 地址: 日期:

丙方(乙方擔保人):

代表人:

開户銀行:

帳號:

電話:

日期:

訂立合同地點:

商場櫃枱租賃合同(百貨) 篇9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規章的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就租賃櫃枱進行經營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櫃枱的基本情況

出租人將以下櫃枱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約定從事經營活動。

地址

位置(可附圖)

櫃枱長、寬、高(米)

經營面積

(平方米)

裝修及配套設施

其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從 年 月 日出租人將櫃枱交付承租人使用,到 年 月 日收回,租賃期共 年零 個月。

第三條 租金標準、租金總額、支付方式等

1.租金標準:

2.租金總額:

3.支付方式:

4.支付期限:

5.其 他:

第四條 租賃櫃枱的用途

第五條 租賃櫃枱的交付

租賃櫃枱交付的時間、方式及驗收: 。

第六條 租賃櫃枱的使用

承租人按照 方法使用租賃櫃枱。

第七條 租賃櫃枱的維修

1.出租人應履行租賃櫃枱的維修義務。雙方也可以約定在租賃期內,租賃櫃枱的維修按以下方式處理:

出租人的維修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 。

承租人的維修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 。

由於維修責任方未履行維修義務的,另一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維修責任方承擔。

2.因維修租賃櫃枱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對承租人造成損失的,賠償損失。因承租人過錯致使維修租賃櫃枱的除外。具體約定是: 。

第八條 租賃櫃枱的改善或增設他物

1.出租人(同意/不同意)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櫃枱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改善或增設他物不得因此損害租賃櫃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櫃枱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出租人同意改善或增設他物的,對費用、改善要求等內容進行約定。具體約定是: 。

2.合同期滿,對租賃櫃枱的改善或增設的他物的處理辦法是:

第九條 租賃櫃枱的轉租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櫃枱。承租人未經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同意轉租的,轉租期限應在本合同租賃期限之內。轉租期間,本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櫃枱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條 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權利

(1)出租人有按照約定收取租金的權利;

(2)出租人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經營發展需要,制定有關經營場所管理制度的權利;

(3)出租人有督促承租人誠信守法經營的權利;

(4)出租人有查驗承租人的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和各類經營許可證的權利;

(5)出租人有在日常檢查或接受投訴舉報中發現承租人有涉嫌違法問題的線索,及時報告或移交有關監管部門處置的權利;

(6)出租人有積極配合監管部門依法查處承租人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權利;

(7)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櫃枱租賃期滿後,如消費者要求出租人賠償,出租人先行賠償後,有向承租人追償的權利;

(8)其他權利: 。

2.出租人義務

(1)出租人有按照約定交付租賃櫃枱給承租人使用的義務;

(2)出租人有依法領取營業執照,誠信守法經營的義務;

(3)出租人有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櫃枱符合約定的用途,以保障承租人正常經營的義務;

(4)出租人有不得隨意改變經營場所用途和佈局,不得無故干涉承租人正常經營的義務;

(5)其他義務: 。

第十一條 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權利

(1)承租人有按照約定使用出租人提供的櫃枱(攤位、鋪位、商位等)和服務依法自主經營的權利;

(2)承租人有拒絕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的權利;

(3)承租人有在出租人將租賃櫃枱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時,在合同履約期內繼續履行合同的權利;

(4)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櫃枱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承租人有權要求減少租金或者免予支付租金。因租賃櫃枱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本合同第一條中約定的租賃櫃枱及設立櫃台的場所有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有權就租賃櫃枱存在的瑕疵請求出租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6)其他權利: 。

2.承租人義務

(1)承租人有按照約定交納租金的義務;

(2)承租人有在租賃櫃枱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以及其他許可證書的義務;

(3)承租人有誠信守法經營,自覺遵守出租人各項管理制度的義務;

(4)承租人有不得以出租人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義務;

(5)承租人有執行進貨查驗,不銷售假冒偽劣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商品、不作虛假宣傳的義務;

(6)承租人有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賃櫃枱的義務;

(7)承租人有租賃期屆滿歸還租賃櫃枱的義務;

(8)其他義務: 。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出租人未按約定時間提供租賃櫃枱的,每逾期一日,按(年/月)租金的 %向承租人支付滯納金。經催告後在 日內仍未提供租賃櫃枱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出租人未按約定的面積、方位等提供租賃櫃枱的,按(年/月)租金的 %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義務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3)設立櫃台的場所水電、消防、安全、衞生、供暖等設施不符合有關要求,經催告後在 日內仍無改善的,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經營的,按(年/月)租金的 %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其他責任 。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承租人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年/月)租金的 %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 日內仍未交納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賃櫃枱,致使租賃櫃枱受到損失的,承租人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3)租賃期屆滿,承租人未按約定歸還租賃櫃枱的,每逾期一日,按(年/月)租金的 %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4)其他責任 。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商場櫃枱租賃合同(百貨) 篇10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節櫃枱總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用在甲方店內從事商業經營。櫃枱座落於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出租櫃枱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則由雙方協商確定)租金交納期限為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收回櫃枱:

1.擅自將承租櫃枱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的;

2.利用所租櫃枱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嚴重違反有關部門的規定或甲方單位的管理制度;

4.給甲方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5.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的。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1)組織乙方來店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政策,制訂依法經營的具體規章,建立健全各項有關管理制度,並有權要求乙方遵守;

(2)有權監督檢查乙方遵紀守法,文明經營情況,對乙方違反有關規定及出售假冒偽劣商品和“僱託”經營欺騙消費者等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告有關執法部門;

(3)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違紀人員。

2.甲方義務:

(1)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櫃枱管理暫行規定》;

(2)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將櫃枱轉租他人;

(3)對乙方損害消費者利益行為的後果承擔連帶賠償損失責任;

(4)對乙方人員經營提供必要方便,支持乙方的工作。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內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3)有權抵制甲方的各種不合理要求,並可向有關部門反映。

2.乙方義務

(1)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櫃枱管理暫行規定》,承租櫃枱明顯處懸掛承租櫃枱標誌,服從有關部門的管理,自覺遵守甲方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利益及聲譽;

(2)嚴格依法經營,明碼標價,現貨交易不得超範圍經營,不搞批發業務,不得出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僱託”經營;

(3)遵守國家物價及有關政策,照章納税,文明經商,做到售出商品包退、包換、包修,保證商品質量,講求信譽;

(4)愛護櫃枱及其他設施,不得損壞,如有損壞應負擔全部修理費用或照價賠償,租賃期滿乙方應完好歸還承租的櫃枱。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第八條 雙方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日雙方如願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櫃枱租賃合同(百貨) 篇11

出租櫃枱方:_________________商店(商場),以下簡稱出租方;

承租櫃枱方:_________(個體工商户或單位),以下簡稱承租方。

物資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搞活經濟,充分發揮櫃枱的經濟效益,經雙方協商,由出租方將櫃枱租給承租方經營,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櫃枱的數量、面積及其座落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櫃枱的期限和經營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1.承租方在經營範圍內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出租方干預。

2.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承租方對於租用的櫃枱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户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核准的人員)。

4.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承租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5.承租方不得利用櫃枱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經營範圍。

6.承租方必須愛護櫃枱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櫃枱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承租方必須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衞生。

第五條 出租方的權利、義務

1.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變櫃枱的使用性質;

②擅自轉租、轉讓櫃枱或利用櫃枱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③逾期不交納租金,經出租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④承租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出租方必須尊重承租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出租方必須給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櫃枱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六條 納税

出租方、承租方必須按有關税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税金額。

第七條 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承租方依法經營和遵守店堂紀律、規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納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出租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為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其交納後,有權要求承租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八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滿、停租或承租方遷走時,應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訂立合同各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經_____________公證(或鑑證)機關公證。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訂立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____等部門各一份備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訂立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訂立合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場櫃枱租賃合同(百貨) 篇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為了充分利用資源,發揮櫃枱的經濟效益,經三協商一致,由甲方將櫃枱租給乙方經營,丙方為乙方提供擔保,特訂立本合同,供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櫃枱的數量:個、面積:平方米、位臵。

第二條租賃櫃枱的期限和經營範圍:

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經營範圍:

第三條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

2.支付方式:

3.支付時間: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乙方對於租用的櫃枱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

4.乙方必須合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且乙方必須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乙方的產品存在質量瑕疵等原因造成消費者投訴、索賠、行政機關查處等產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因乙方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受到牽連產生的經濟及商譽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乙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乙方必須愛護櫃枱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櫃枱設備,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衞生。

8.乙方經營的產品不得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因乙方的侵權導致第三方索賠或者行政機關的處罰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受到牽連產生的經濟及商譽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變櫃枱的使用性質;

②擅自轉租、轉讓櫃枱或利用櫃枱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③逾期交納租金,經甲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④乙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甲方必須給予乙方以同本店櫃枱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乙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六條納税

甲方、乙方必須按有關税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税金額。

第七條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乙方依法經營和遵守店堂紀律、規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甲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為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其交納後,有權要求乙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停租或乙方遷走時,應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或註銷登記手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訂立合同各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由三方在公平合的前提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三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正本一式__份,訂立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送__等部門各一份備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櫃枱租賃合同(百貨) 篇13

商場櫃枱租賃合同書

出租人:

承租人:

第一條 出租人將以下櫃枱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約定從事經營活動。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出租人將櫃枱交付承租人使用,到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及交付的時間、方式

租金每月(大寫) 元。

租金每 個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於合同生效後 天內交給出租人,第二次租金於 交清,以後交付方式以此類推。

第四條 租賃櫃枱的用途是:

第五條 租賃櫃枱的維修

由出租人維修的,出租人在接到承租人通知後 日內維修好。如出租人未盡維修義務,承租人可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維修的,修理費由 人負擔。

第六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櫃枱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合同期滿,櫃枱的改善或增設他物的處理是:

第七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櫃枱。出租人同意轉租的,轉組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第八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 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簽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簽名):

電話:

開户銀行:

郵政編碼:承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簽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簽名):

電話:

開户銀行:

郵政編碼:鑑(公)證意見:

鑑(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商場櫃枱租賃合同(百貨) 篇14

訂立合同各方:

出租櫃枱方:____商店(商場),以下簡稱出租方;

承租櫃枱方:____(個體工商户或單位),以下簡稱承租方。

擔保方:____。

為了進一步搞活經濟,充分發揮※※櫃枱的經濟效益,經雙方協商,由出租方將櫃枱租給承租方經營,特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櫃枱的數量、面積及其座落的地點____________。

二、租賃櫃枱的期限和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1.承租方在經營範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出租方干預。

2.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承租方對於租用的櫃枱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户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核准的人員)。

4.承租方必須合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經營範圍。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承租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承租方必須愛護櫃枱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櫃枱設備,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承租方必須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衞生。

第五條出租方的權利、義務

1.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變櫃枱的使用性質;②擅自轉租、轉讓櫃枱或利用櫃枱從事非法經營活動;③逾期交納租金,經出租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④承租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出租方必須尊重承租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當經營活動。5.出租方必須給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櫃枱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六條納税出租方、承租方必須按有關税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税金額。

第七條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承租方依法經營和遵守店堂紀律、規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納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出租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為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其交納後,有權要求承租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停租或承租方遷走時,應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訂立合同各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經__公證(或鑑證)機關公證。合同正本一式__份,訂立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送__等部門各一份備案。

出租方:____(蓋章)。代表人:____(簽章)。開户銀行:____。帳號:____。電話:____。

承租方:____(蓋章)。代表人:____(簽章)。開户銀行:____。帳號:____。電話:____。

擔保方:____(蓋章)。代表人:____(簽章)。開户銀行:____。帳號:____。電話:____。

訂立合同地點:____訂立合同時間: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