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年終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出租房屋位於區路號樓第層室。房間建築面積32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用途
出租房屋限於:辦公用途。
乙方保證,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約定的用途,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轉借。
第三條房屋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叁年,自20__年7月1日起至20__年6月30日止。
第四條租金和其他費用及支付方式、繳納期限
1、房屋年租金為:元整(¥0.00元),乙方應在20__年7月5日前一次性現款付清甲方第一年全部租金;乙方應在20__年7月5日前一次性現款付清甲方第二年全部租金;乙方應在20__年7月5日前一次性現款付清甲方第三年全部租金。如乙方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則按年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公共設施及其他必要費用,按照房屋面積折算費用按月繳納。乙方應承擔的費用為:4層總費用的3.57%,包括水電費、網費、物業管理費。乙方應於每月5日前一次性現款付清上月應承擔費用。
第五條房屋改善、維修養護
(一)裝修事宜
1、為確保整體辦公環境質量,消除安全隱患,甲方已完成對乙方所承租房屋的裝修、改善,乙方不得私自間隔、改動。
2、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局面同意,乙方可在甲方允許的範圍內,合理的期限內對所承租部分進行裝修、裝飾。費用由乙方自理。且乙方應確保裝修不影響房屋結構、相鄰房屋用户的合法利益,因乙方裝修引起的有關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維修養護
1、租賃期間,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方對房屋及附屬設施有隨時檢查、修繕權利,乙方應予以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檢查、施工。
2、對於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和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甲方負責維修。乙方發現該房屋及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維修申請後及時進行實地檢查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維修。因乙方未及時履行通知義務導致損害擴大的,損失由其自負,由此造成損害擴大或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因甲方無故逾期不維修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可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3、因乙方保管不當、使用不當或其他過錯導致房屋及附屬設施毀損或發生故障的,乙方負責維修及賠償。乙方自行裝修部分毀損,由乙方自行維修。如乙方拒不維修造成安全隱患或拒不承接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從乙方所交房屋押金優先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4、租賃期間,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防火、防盜、安全保衞等方面的公約,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和監督檢查。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房屋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20__年7月1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乙方。
(二)返還:租賃期滿終止或合同解除的,屆時乙方須將房屋及附屬設施完好退還甲方並結清所有應承擔的費用。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
1、乙方按交付時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2、經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按裝修後的使用狀態交付,甲方有權依實際情況處置。其中:乙方自行添置可移動的非嵌入式的設施可撤出。
第七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執行合同和提前解除合同的約定
乙方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經書面通知乙方,有權採取停水、停電、封門等一切必要措施終止執行合同。在甲方終止執行合同之日起3日內乙方仍未按照甲方要求或合同約定履行其合同義務或相關義務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及附屬設施。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間接損失。
1、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
2、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
3、拖欠房屋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超過30日的;
4、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5、故意或過失損壞承租房屋及相關設施的;
6、乙方不得私自存放違禁品、使用易燃、易爆等有危險、危害性的物品,不得擠佔租賃位置以外的任何公用通道,不得私自移動消防器材和設施,嚴禁遮擋消防栓等防火器材,房屋內禁止使用明火,經甲方發現提出警告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
7、影響物業公司正常管理、其他辦公區正常辦公、經營且阻撓管理的;
8、其他違約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一)在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申請方需提前45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提前解除合同,在提前解除合同書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或造成停水、停電等其他損失的;
2、該房屋出現因國家政策或城市建設等原因導致合同已無法履行的情況。
第九條違約責任
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乙方有違約行為的,乙方已交納的租金不予退還,並押金作為違約金全部扣除。因乙方原因導致終止執行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對甲方造成直接、間接的經濟損失,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要賠償。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方式向甲方交納租金、公用設施費及其他費用。逾期繳納的,不論該合同是否終止,每日按欠費金額總和的5%加收滯納金。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訴訟至煙台開發區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持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維護公共場所環境,不在公共場所存放物品,不亂仍紙屑、雜物、遵守辦公樓內一切公開制度及公約。
(二)搬家需提前10日向甲方書面通知,雙方清驗房間並結算完畢後,甲方給予放行。沒有清償拖欠甲方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暫扣乙方的財產不予放行。
(三)遺留物品處置權: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滿或終止7日後仍將傢俱、物品待留在甲方房屋內的,將被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物品、傢俱的所有權,由甲方任意處理(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四)雙方的聯繫地址、電話、聯繫人如有變化,應及時通知對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年終租賃合同 篇2
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租賃方
乙方:___________出租方
雙方經反覆協商一致,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寫清情況)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書,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二、雙方協商確定,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負責提供冷庫場所工作。
三、雙方協商確定,每月租賃費用為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雙方協商確定,在經營期間,甲方負責支付工作人員的工資、電費、修理費。
五、_____________。
六、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
七、(以後操作的想法)_________________。
八、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寫字樓年終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租賃物:型號:機身串號:價值:1500元大寫:壹仟伍佰圓租賃附件:附件價值:原裝電池220元,國產電池85元,充電器30元,USB線20元,AV線20元,手繩10元,相機包28元
總押金:大寫:租金:日租機元/天租賃物交付時間:租賃物預歸還時間:
租賃期限:從租賃物交付之時起到租賃物歸還之時止現有損傷描述:
一、甲方在合同簽訂地點將租賃物交給乙方,甲方開機實地實物驗收並核實損傷狀況。乙方簽訂本合同表示對租賃物已驗收。
二、本合同標的物不能轉租他人。中途退租或還租時不足24小時按24小時計算。承租方不能拆卸或改變租賃物的性能。
三、乙方在租賃期間,享受標的物的使用權並享有所選擇的服務,租賃期屆滿並完好歸還設備時,承租人須帶上租賃合同與押金收據到甲方,歸還租賃物並支付實際租金然後退還押金。
四、實際租金等於乙方歸還租賃物時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時之間的時間間隔。
五、租賃物損傷或丟失,除支付租金外,還要按以下原則進行賠償:
1.租賃物外觀有劃、擦、磕碰(未破裂並且能正常使用),須按價值的5%~10%賠償;有較嚴重擦花、進少量水或沙,按價值的10%~30%支付賠償金(能正常使用)(原本就有的劃、擦、磕碰痕跡須做標記,與承租人無關)
2.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破裂,或者新的損傷並影響租賃物使用或導致使用品質下降,則按價值的100%賠償。承租物歸承租方所有。
3.承租人如將租賃物丟失,按價值的100%賠償;只丟失配件,按上述價賠償。
六、甲方義務:
1、承租人歸還租賃物時,驗收合格後,退還押金。2、告知租賃物的相關情況:對租賃物已有的劃、擦、磕碰痕跡作標記。3、提供最基本的標的物使用常識。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生效。合同未規定的,按照《民法典》執行。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約: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