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最新簡單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精選最新簡單房屋租賃合同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温州市下呂浦____層,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千百拾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六個月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第十條 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後,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3、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一)出租方為已提供物品如下:

(1)牀鋪一個、(2)櫃子一個、(3)空調一個、(4)熱水器一個、(5)桌子一個、(6)電腦桌一個。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錶現為: 度;(2)電錶現為: 度;(3)煤氣表現為: 度。 第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執一份備案。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範文二

合同編號:ZS130617JD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相關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乙方承擔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坐落在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平方米。

1-3.該房屋的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由雙方在合同附件一中加以列明。除雙方另有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 租賃用途

2-1.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該房屋的《房屋權屬證書》。 2-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常住人數人。

2-3.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給房屋使用用途及常住人數。

三、 租賃期限

3-1.

二零年月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每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元(不含税),大寫:萬仟

佰拾元整。

4-2.給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須按月租金的0.3%向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十天,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自行收回房屋,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租金。

五、 其他費用、押金及佣金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氣由乙方按照有關規定自行負擔。

5-2.甲方於簽約時收取乙方押金元,該押金作為房屋裝潢附屬設施、家電的擔保。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使用沒有造成房屋或設施的損壞,則甲方全額退還該押金。

六、 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除房屋內已有裝修和設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裝修或變更原有設施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租賃期滿,所以賦予房屋的裝修按雙方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6-3.該房屋的維修責任出雙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的外,均由甲方負責。

如甲方不修繕時,乙方可以代甲方修繕,並可以用修繕費用票據抵消租金。

6-4.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撓甲方進行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 出租人及承租人變更

7-1.租賃期內。甲方如將此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個人後,該第三人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7-2.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擔的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第三人。

7-3.乙方轉租給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 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該繼續履

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 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

除或終止。

八、 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者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

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該房屋的;

(2) 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的設施,或水、或電、或氣等正常供應中

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七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的;

(3)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4) 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動遷,或出現因法律、

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且以本合同(8-1條)第(2)、(3)、(4)款變更或解除合同的,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九、 乙方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的;

(3) 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租金累計十天以上的;

9-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氣費,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訴費用的0.3%支付滯納金。逾期達兩個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9-3.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9-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逾期十天的,則甲方有權依約自行收回房屋。

9-5.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終止後,乙方必須在兩日內將其物件全部搬出,如仍有餘物,在未取得甲方諒解下,均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任由甲方處理。

十、 甲方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給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日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是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2.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3.乙方無論任何原因退租,則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租金,並將剩餘租金(如有)返還,如因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將剩餘租金(如有)優先抵作違約金、滯納金,違約金和滯納金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10-4.甲方未按時提供其在本合同附件一種所承諾的設施,或者設施在甲乙雙方交接時無法正常使用,則每遲延一天,甲方選月租金的0.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 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11-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11-4.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 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代表人(代理人):代表人(代理人):

簽章:簽章:

簽約日期:2019年6月18日

合同附件

合同編號:ZS130617JD

一、該房屋的傢俱、家電及設備清單:

傢俱:

牀張電視櫃張

牀頭櫃把沙發個

餐桌個茶几個

餐椅把衣櫃個

酒櫃個書櫃個

書桌個梳粧枱個

其它

家電:品牌型號價值使用狀態品牌型號價值使用狀態

□ 彩電□乾洗機

□ 冰箱□ 烤 箱

□ 洗衣機 □ 電 腦

□ 微波爐 □ 飲水機

□ 錄像機 □ 電飯鍋

□ VCD機 □ 音 響

其它

設備:

□ 電話□ 熱水器

□ 灶 具 □ 空調機

其它

二、該房屋的相關證件及讀數

讀數

水水卡/證□ 已交付 □ 未交付

電 電卡/證 □ 已交付 □ 未交付

氣 煤氣卡/證 □ 已交付 □ 未交付

注:對貴重物品,請註明其品牌、型號、價值及使用狀態,並經甲乙雙方確認。

出租方(甲方)確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