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物業租賃合同(精選16篇)

大廈物業租賃合同 篇1

租 賃 合 同

大廈物業租賃合同(精選16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就 大廈商業樓租賃事宜,經過友善洽商,本着在平等互利的原則,取得一致意見,並達成如下條款:

一、 物業地址及面積:

甲方提供的商業樓位於南海區桂城 路 號 層,編號: ,建築面積(含物業實際面積+公用攤分面積): 平方米(按現狀租賃,具體位置詳見附圖)。上述場地由乙方租用,但並不包括所租用範圍的外立面。

二、 物業用途:

該物業作辦公使用,乙方不得將該租賃場地作飲食、商場、工場、專用倉庫及住宅等其它用途,不得作違法違律的場所,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處理,而由此發生的費用及責任由違約方全部負責。

三、 物業移交:

1. 乙方正式接收租用物業時,請與甲方進行乙方所租用物業的驗收及移交手續。

2. 使用租用物業時,請遵守《物業使用説明書》的有關條款。超出《物業使用説明書》的內容部分,需經甲方同意、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自理。

四、 所有租用單元均統一使用本大廈中央空調系統,所需綜合費用按有關“源用劃分方案”由各租用户負責支付。

五、 租賃期限:

1、租賃期為月,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合同期滿,乙方投資在該物業的財產(如辦公枱等可動產)由乙方自行支配;上述場地的不動產按無破壞性的原狀完好歸還給甲方(含乙方投入的裝修,配套設施);如乙方惡意破壞性撤場,甲方有權於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款項。如無此情況,甲方將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全額無息退回給乙方。

3、合同期滿後,乙方在履行合同的前提下,如需續租,應在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租金另議,並在同等條件下,原租户優先。

六、 租金計算

1、物業交付使用由起租日起,基本月租金為元/平方米(此為收據計算價)。如果乙方需甲方提供租金髮票,因本租賃契約而產生的税費由乙方承擔,即甲方依本契約的租金收入是繳納税收規費後的純收入,上述出租物業的具體租金如下: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平方米月租金 元,即上述租賃物業的租金為 元/月。

2、租金從年 月10號前將本月租金,否則甲方有權每天按欠費的千分之一向乙方追討滯納金。租金支付方式必須以銀行轉賬形式支付。支付租金賬號如下:

帳户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户行: 特別約定:乙方必須保證租金全額付至上述賬號併到賬,否則任何方式的付款均屬無效,視同乙方未履行支付租金的責任。

七、 租賃保證金的支付:

1.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向甲方交付租賃保證金為(¥元)租賃保證金。合同期滿, 乙方需與甲方處理完所有離場手續後憑該保證金收據無息退回  乙方,保證金不能作為租金、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中央空調費減扣。乙方繳納保證金的賬號如下:

帳户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户行:

物業的裝修及規定:大廈的室內裝修按市政規劃、設計要求和甲方已定的方案施工,其中:

1、 地面、牆面、天花、室內一切設施、中央空調等電器設備按現狀出租,裝修、防水、補漏水工程一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2、 衞生間。

3、 設備:電梯共用,消防噴淋系統到各層總制,各單位配有電源線接口,室內安裝由乙方負責

4、 乙方請按《裝修管理協議》與甲方辦理有關租用物業裝修手續,為維護公眾共用設備設施的安全,所有裝修需經甲方同意後,才能進行租用物業內部的裝修工程。

5、 如需改動室內裝修,必須將改動後的圖紙送大廈管理處審批,經批准後方可動工,電路改動一律由大廈電工施工或雙方認可的專業部門施工,工程費用屬乙方承租範圍內的由租户負責,其外不負責。

6、 客户裝修需交納裝修按金,並將裝修圖紙復一份經甲方存查方可動工,裝修完畢,經管理處驗收合符要求,且沒有損壞公共設施,無息退回按金;如有違反或損壞,則照價賠償。

八、 物業管理:

1. 由佛山市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實施全面管理,並設置大廈管理處,租賃方必須配合及服從公司對本大廈實行統一管理,遵守大廈《管理公約》,並按時向管理處繳納綜合管理費和水電費。

2. 乙方有責任保障寫字樓室內的防火、防盜安全以及環境衞生。如發生事故,證實是由乙方不遵守合同和《管理公約》的規定而引起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3. 該場地由甲方按現狀交付給乙方,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各種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若設施受到損壞或出現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即乙方承擔該場所的正常維修保養責任。

4. 綜合物業管理費每月每平方米元(含公用水電費、保安費及公用衞生費用),共元/月。管理費從本合同簽訂起租之日起計。

5. 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空調費按月結算,乙方在整個承租期內必須於每月10日前繳付當月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空調費,物業管理費及水電支付方式必須以銀行轉賬形式支付。支付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賬號如下:

户名:

賬號:開户行:

特別約定:乙方必須保證物業管理費及水電全額付至上述賬號併到賬,否則任何方式的付款均屬無效,視同乙方未履行支付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的責任。

6.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向甲方交付水電保證金為 元)合同期滿時,乙方需與甲方處理完所有離場手續後憑該保證金收據無息退回乙方,保證金不能作為租金、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中央空調費減扣。乙方繳納保證金的賬號如下:

帳户名稱:銀行賬號:開户行:

7.為保障租户財產的安全,租户所有財產的搬遷離開,必須經租户負責人的書面同意及大廈管理處的批准才可搬離,否則大廈管理處有權採取必要措施阻止搬離。  8.乙方每月負責分攤 用水損耗。乙方應在每月將分攤的損耗水費、使用的中央空調費、水電費、管理費一起繳交管理處。

九、 轉租管制及違約處理:1. 甲方租出的場地因施工質量或設備安裝質量而致使租賃經營受損,甲方負責無償維修,如屬乙方使用不當或擅自更改使用功能危及樓宇結構而造成樓宇損壞或影響其它租户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 乙方在租賃期內要求提前解除租約,應在解約前的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交解約意見書,經甲方同意,並繳清一切未清的款項。乙方已付的租賃保證金,甲方概不退還,而作為乙方違約賠償金由甲方自行處理。

3. 甲方在租賃期內要求提前解除租約,應在解約前的一個月內向乙方提交解約意見書。經乙方同意。甲將乙方已付的租賃保證金兩倍退回乙方。

4. 乙方在租賃期內如將租賃的場地(部分或全部)轉租給第三者時,必須先徵得甲方同意。其轉租協議以本合同各條款的規定為生效之必要前提條件及必備附件,經第三者蓋章認可,由乙方將複印件蓋章確認與原件無誤,在15天內交甲方備案(甲方在原件上蓋章),轉租協議的條款均不得與本合同有悖,否則轉租協議視為無效合同。

5. 轉租後,乙方(原租户)自動成為第三者(新租户)的擔保人,如新租户不能履行合同條款,如拖欠租金或管理費、電費等,中央空調水電費,乙方有義務清償其所欠費用,該擔保人維持到甲、乙雙方租賃合同到期後自動取消。

6. 乙方逾期交納租金、管理費、水電費、中央空調水電費,處以每日按交費總額千分之一收取滯納金,管理處可以採取但不僅限於停水、停電等催繳措施。

7. 乙方從應交費日起逾期過30天的,視作違約論處,經甲方最後書面通知仍不繳費的,甲方有權沒收所有租賃保證金,並繼續追討乙方的租金等欠費;乙方應無條件將該物業交回甲方,乙方拒不搬遷的,甲方可將乙方的物品抵償租金、管理費、中央空調水電費等欠費,不足部分保留繼續追償權。

(1) 租户業主(乙方)退租時,在已交清租金和管理費等費用的情況下,所有可動產物資要自行清理,時限為五個工作日;否則自離場之日起收取場地佔用費(按原租金的100%計算)、對遺留物資不負保管責任,10天之後仍未處理完的,視為原租户業主(乙方)放棄對該物資的所有權,物業公司(甲方)有權自行處置,處置所得歸物業公司(甲方),以補償場地佔用費,不足部分甲方保留繼續追償權。

(2) 租户業主(乙方)退租時,仍欠租金或管理費的,其遺留物資不得擅自處理,自離場之日起10天內仍未付清租金或管理費的,物業公司(甲方)有權處置物資,處置所得先清償租金及管理費,剩餘價值歸物業公司(甲方)收入,不足部分甲方保留繼續追償權。

十、 免責條件:

該物業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由損失方自理。

十一、 本物業地處南海區內,乙方必須遵守南海區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並服從南海區物業行政管理部門監督。

十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協商補充,補充規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蓋章:

負責人: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年 月 乙方蓋章:負責人: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年 月日日

大廈物業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中文:

英文:

地址:市區街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

電話: 

傳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中文:

英文: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

地址:市區街號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市政府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地址、面積

大廈是由甲方興建坐落市區街號的結構大廈。乙方承租該大廈第層型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該物業建築面積為平方米,詳見平面圖。

第二條 同意根據下列條款將該物業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第三條 業內部之所有物

物業內部之所有物於租賃期開始之日起,一併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內部所有物的租賃費用,該物業內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裝置、地板、牆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設備(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四條 及租賃期限

1. 甲乙雙方議定該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租賃期自甲方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第十四天開始,共計年。甲方須於年月日或之前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該物業,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將延期原因書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誤;

(5)市政項目配套設施批准及安裝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批准有關文件;

(7)圖紙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地政府的法規而致的延誤;

(10)自來水、電力、煤氣、熱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

2. 租金不包括管理費、市政設施使用費、電話費及其他費用。

3. 租金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租金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日繳付。逾期繳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繳付違約金。

第五條 管理費

1. 租金不包括有關該物業的管理費。管理費由乙方按該物業管理公約的規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管理費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管理費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天繳付。逾期繳付管理費,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月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違約金。

2. 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權根據該物業管理公約在租賃期間內調整管理費,乙方應按時繳付新調整的管理費,不得異議。

3. 若因不可抗力、罷工、政府行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管理服務終止或受影響,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費。

第六條 市政設施使用費、水、電、煤氣費、電話費及其他市政設施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逾期繳付而造成被有關部門停水、電、煤氣、停止電話,後果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 保證金

1. 乙方應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的定金。乙方還應在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向甲方繳付下列保證金:

(1)三個月租金保證金;

(2)三個月管理費保證金;

(3)水費保證金;

(4)電費保證金;

(5)電話費保證金。

甲方有全權決定以上(2)至(5)項保證金的金額及增收其他甲方認為需要的保證金項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證金時,定金將自動轉為乙方應繳保證金的一部分。

2. 若甲方調整管理費,保證金額將作出相應調整,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向甲方支付原保證金與新保證全的差額。

3. 定金及以上保證金用作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違反其中任何條款,甲方可於定金及/或保證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若定金及/或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乙方應支付差額給甲方。

4. 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及政府規章的條件下,甲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於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將該物業以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於甲方計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項之日(以後者為準)三十天內,將保證金或其餘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 該物業用途

乙方不得將該物業用於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證不改變該物業用途。

第九條 不得分租等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物業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任何第三者或與其互換房屋使用。

第十條 裝修及改建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物業進行任何擴建或改建、裝修及/或改變該物業的外觀及結構,或改變及/或增加固定設備。乙方獲准進行裝修及改建時,應事先將設計圖紙交甲方審批同意,遵照大廈裝修指南的規定施工。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審批設計圖紙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後,乙方須將裝修及改建後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復該物業的原狀,所有費用由乙方負擔。

2. 若乙方對該物業作出的改動、擴建或拆除,因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作出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已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 保險

乙方必須於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日內自費向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為該物業購買有關的保險,險種及保額由甲方確定。

第十二條 正常使用及維修該物業

1. 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設備,如發現該物業及其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無須上門維修。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該物業,因延誤該物業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2. 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該物業或設備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並負責下列涉及該物業維修項目的費用:

(1)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理疏通;

(2)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的表內電線、電閘、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以內水管、龍頭更換;

(4)室內牆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飾;

(5)因使用安裝超水、電錶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費。

3. 除以上規定外,乙方亦須自費負責保護及維修該物業內部及其內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違反本條或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損壞,應負責修復並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4. 甲方有權根據需要於發給乙方事先通知後,於任何時候進入及視察該物業,記錄該物業內的所有物品及進行任何檢查、測量、維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對該物業進行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責的維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單方面強制維修或進行施工,乙方必須充分合作,有關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保護該物業

1. 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自費負責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狀態,要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並於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時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2. 乙方不得損害該物業的任何部分。如該物業因乙方或乙方的訪客、僱員、代理人、借用者的行為受到任何損害,致使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3. 因乙方的行為或過失或因該物業爆炸或溢出水、煙、火或氣體而導致大廈任何部分損毀,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及恢復原狀,有關賠償、費用及開支應由乙方負責。

4. 乙方應採取一切防範措施,使該物業免於受火災、水浸、風暴、颱風等或其他類似的破壞。

第十四條 甲方緊急進入該物業

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未經乙方批准進入該物業滅火及保護財物。

第十五條 服從法規及管理公約

1.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2. 乙方須遵守及服從該物業管理公約或根據管理公約制訂的管理規則(以下一併簡稱“管理公約”)。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遭受的任何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賠償損失

1. 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損失(不論是財物或人身,故意或過失),均由乙方賠償。

2. 所有乙方的訪客、僱員、借用人、代理人的過錯及行為,均視為乙方的過錯及行為,乙方應負全責。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招租等

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在該物業的外牆張掛把該物業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認為需要張掛的資料,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干涉。

第十八條 合同解除

1. 如發生下列任何情況:

(1)乙方逾期14天仍未繳付(不論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費及/或其他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繳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經甲方指出後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產或清盤或無力償還其債務;甲方有權重新佔有該物業或其部分及單方面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將不影響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項下向乙方請求賠償的權利。

甲方並可從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證金內扣除甲方因上述情況所受的所有損失及開支。 

2. 如發生上述情況的(1)或(2),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務及市政設施如水、電、煤氣等,直至上述情況完全糾正為止。

3. 租賃期內,如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 交還該物業

1. 如甲方根據本合同條款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於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時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一切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2. 如甲方因任何理由無法將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達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後拒絕遷出該物業及/或未能將該物業恢復至原有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的程序重新佔有該物業並清理傢俱及其他所有物品並將該物業恢復原狀,甲方無須對此作出任何賠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清理該物業及將該物業恢復原狀及有關的所有費用。

3. 甲方可全權處理按上述規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將其依法變賣,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後,將餘額退還乙方。甲方並不因本條而有任何責任將有關物品進行變賣。乙方不得對甲方變賣物品所得款項提出異議。

4. 租賃期滿後,乙方應自費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拒絕遷出該物業,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按本條處理。

5. 租賃期屆滿或本合同解除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該物業及其所有物和設備,如發現有損壞的,應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 甲乙雙方在此同意和聲明,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甲方無任何義務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覓居處的援助。

第二十條 支付違約金等

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及其他賠償金額應在確定責任後三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税費

甲、乙雙方應按政府規定支付各自所應承擔的登記費、印花税及/或其他費用及税項。乙方還應負責租期內其他一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應由租户繳納的費用及税項。

第二十三條 通知

1. 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給乙方,應以甲方有記錄的乙方最後的通訊地址為乙方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出48小時後,視為送達。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2. 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給甲方的通知,必須以甲方實際收到通知方視為送達。

第二十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 本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爭議解決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 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其他

1.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規定處罰違反本合同的一方,違約的一方願意接受。

2.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為法定文字,本合同書寫與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大廈物業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赤崗街道社區服務中心

乙方:

現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房屋,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租賃位於廣州市 赤崗路22-24號首層之四(以下簡稱“房屋”)作經營使用,房屋建築面積為56.7平方米。

二、租賃時間:自 20__年11月 1日至20__ 年 10月 31日止。其中,20__年

11、12月為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期,裝修期免收乙方租金。租金從20__年1月1日開始繳交至20__年10月31日止共34個月。租賃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租賃本房屋。(乙方必須於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書面向甲方要求續約,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續約權,甲方有權將本房屋租給其他人,乙方不得有異議)。

三、本房屋每月的租金為人民

元∕㎡整(¥

元整),租金從 20__ 年10月31日起在上一年的基礎上每年遞增3 %。

四、乙方每月向甲方交付房屋租金壹次,須在每月五號前向甲方交納當月租金,乙方如逾期交納租金,每逾期一天由甲方按乙方欠交總額的百分之二收取乙方違約金(甲、乙雙方明確約定:違約金可超出本金,無上限)。

五、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當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納所承租房屋的租賃保證金人民幣

元正(¥

元整)(“兩按”,保證金不得充作租金)。租金從20__年11月1日起至20__年10月31日,每月租金為

元整(

元整)。租金從 20__ 年11月1日起在上一年的基礎上每年遞增 3 %。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租賃期內無違約行為,並已交清一切費用後,甲方把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凡乙方中途退房屋,均屬乙方違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租賃期內,本物業的一切水電、衞生、電信、物業管理費、保安聯防費、物業保險、垃圾費、物業公司所收取的房屋水電週轉金、按金、税金、保證金及行政部門的各種收費全部由乙方自行支付。若甲方代付的,乙方應當月向甲方清還。

七、現甲、乙雙方所約定的租金為不含税費,甲、乙雙方應付的税金全部由乙方支付,乙方應自覺向相關部門如實申報並繳納税金及費用,如因乙方欠交所應付的全部税、費而需補繳及罰款的全部由乙方負責,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八、乙方如需裝修必須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動工裝修。不得使用一切易燃材料裝修房屋,必須按照消防、供電及有關部門的要求進行裝修。如乙方擅自拆除牆體,在牆體上開孔、開門或改變主體結構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恢復原狀,並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必須支付違約金伍萬元給甲方。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進行賠償。

九、房屋內一切裝修設施,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隨意改動,如需改動或裝修,須書面徵得甲方同意方可施工,否則,因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退場時,室內外的一切鑲嵌物及裝修設施不能損壞或拆除,歸甲方所有,甲方亦不作任何補償。如乙方損壞或拆除一切鑲嵌物及裝修設施,則必須按其重置價格補償給甲方,並視作乙方違約。

十、租賃期間,乙方應愛護甲方的房屋及設備並對其修繕,其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支付。乙方應辦理所承租房屋的保險,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如發生事故甲方不負任何法律及民事責任。如因此而損壞甲方的房屋及設施,乙方還應對該物業按價進行賠償給甲方。

十一、乙方完全知悉其所承租的房屋屬於舊房,乙方在裝修前必須檢查房屋的給、排水系統,排污系統及房屋情況,並負責對其維修和疏通,乙方在裝修和使用房屋過程中如因房屋的給、排水和排污系統故障或房屋漏水所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十二、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時繳納本房屋租金和相關税、費中的兩項或兩項中任何一項,若拒付或滯納時間達十五天,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除有權追收乙方的本金和違約金外,還視為乙方單方中途解除合同,交回租賃房屋,甲方還有權強行收回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強行拉閘關門;切斷水、電;將乙方室內之物品處理,包括丟棄),因此而造成甲、乙雙方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收回房屋後三天內,乙方應自行主動與甲方聯繫處理房屋內的財物或搬出,三天後則視為乙方放棄房屋內所有財物,甲方有權自行清理,所造成損失及財物丟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於乙方違約,乙方承諾不因此而追究甲方任何經濟與法律責任。

2、合同簽訂後,即具法律效力,甲方不得無故單方中途解除合同,收回本房屋,否則,視作甲方單方違約處理,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違約金,違約金按存續期租金總額的百分之八十計算(乙方不再因此違約問題向甲方追討任何賠償或補償)。

3、合同簽訂後,即具法律效力,乙方不得無故單方中途解除合同,交回本房屋,否則,視作乙方單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違約金,違約金按存續期租金總額的百分之八十計算(租金和税費及因租金和税費而引起的違約金不在此列)。

4、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守法經營,如經發現乙方有違法經營行為,甲方有權收回本房屋,所繳一切費用不予退回。

十三、合同期滿,乙方的退場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甲方不負責其時間和費用。

十四、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出租櫃枱和承包經營;不得將房屋用作經濟擔保、抵押;不得在其內進行非法活動;不得將房屋的使用權作為合作經營的條件;如有發現以上行為之一者,甲方則作乙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經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十五、租賃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簽合同或解除合同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除限期遷出和補交佔用期間使用費外,甲方還有權按佔用期間使用費叁倍收取乙方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進行賠償(使用費按合同期內最後一個月的月租金和税費標準計算)。

十六、就本房屋的租賃事宜所簽訂的其它合同(包括《廣州市房屋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如與本合同書內容有衝突的,以本合同書內容為準。

十七、甲、乙雙方所填寫的通信地址和電話號碼為雙方聯繫之渠道及方式,雙方各自將信函、信息有效地發送到該地址上則視為對方已收悉(包括退件),雙方如要變更地址或電話號碼必須要書面通知對方並應得到對方的書面確認方可。

十八、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海珠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下渡路128號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20__年11 月 1  日

大廈物業租賃合同 篇4

編號:

甲方(出租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證件號:地 址:郵碼:電 話:乙方(承租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證件號:地 址:郵碼:電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下列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付款按押叁個月房屋租金,預付壹個月房屋租金的方式結算。房屋租金由乙方於每月25日預付給甲方下一個月租金。

公用設施費及其它費用按實際耗用量及政府相關政策按月交納。公用設施費及其它費用及各項雜費於每月20日計表後由乙方於每月25日交付給甲方。房屋租賃合同的押金,乙方不得衝抵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七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年月日,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並由雙方驗收、計表和簽字、蓋章確認。

第八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有隨時檢查、修繕權利,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檢查、施工。租賃期間,乙方在房屋及其附着設施需要維修時應及時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立即給予維修。乙方怠於履行通知義務的,損失由其自負。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乙方經甲方同意而自已裝修的設施,維修養護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受乙方委託後可有償進行維修養護。

第十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1.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時,必須提前一週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書面裝修設計方案和施工安排説明,在獲甲方書面同意並交納施工管理費和保證金後,方可進行。在施工過程中,乙方遵守大廈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裝修工作進行監督。

2.乙方應對在裝修工作中,給大廈或有關人士造成的任何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不得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裝修結構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設備,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

A.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B.經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可按裝修後的使用狀態交付(活動的非嵌入式設施乙方可撤出)。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拆改承租房間及大廈的外觀,無權使用大廈外牆的外壁。乙方不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大廈內部或頂部展示或樹立任何文字標記或廣告;不得利用臨街窗口在室內外變相設立標識、廣告;不得安裝涼棚或其它突出物;不得穿鑿、不得截斷或連接電氣線路。

5.為保持大廈整體物業形象,乙方安裝窗簾需使用白色、淺灰色捲簾。第十一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1.乙方除每月繳付承租房間基本租金外,還應按雙方約定繳付其他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電、電話、超時空調費及其它的費用(詳見收費表)。

2.乙方應按規定繳付正常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至下午18:00)之外及法定假日使用空調(包括製冷和供熱)系統發生的有關費用。乙方如需加班,星期一至星期五提前一小時書面申請,待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非工作日加班需提前壹天書面申請,待甲方批准方可使用。

3.在合同到期後,乙方交還承租房間及繳清電費、電話費、超時空調費及其它的各項費用後,在乙方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規定和條件的情況下,甲方將房屋押金在三十日內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4.在冬季室外温度達到0℃以下時,下班後務請將門窗關閉,將空調製熱開啟。如有未關門窗,未開啟空調製熱,將設備凍裂出現跑漏水現象,所有損失責任方自負。

第十二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完好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應提前_ 三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二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如不續租,則在剩餘的租期內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帶新客户入室看房。續租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原合同抵押金自動轉為續租合同抵押金,如遇租金調整逐年遞增的,乙方應按照押叁付壹的方式補足合同抵押金。

第十三條 因乙方責任中止執行合同和提前解除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在確認後經書面告知而單方中止執行房屋租賃合同,因此給甲方、乙方造成的任何直接、間接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中止執行合同是指採取停水、停電、停氣、封門等措施。

1.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且不服從勸告;

2.拆改承租房屋結構、設施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且不服從勸告;

3.接到收費單七日後仍欠租、欠費的;

4.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5.對他人工作、生活產生影響,且不服從勸告;

6.存放大量貨品、使用有危害性的物品,且不服從勸告;

7.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在甲方中止執行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 七 日內乙方仍未按要求履行合同義務或相關責任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並收回房屋。房屋租賃合同的中止執行或提前解除,並不影響雙方繼續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和權利。

第十四條 提前中止執行或解除合同。

在租賃合同期間,一方因故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提前解除合同書,在提前解除合同書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必須提前解除合同時,各方的經濟損失對方不予補償。除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及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之原因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中止執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甲、乙雙方可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機關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乙方按時向甲方交納月租金及公用設施費。逾期交納的不論該合同是否中止或終止,每日按欠費金額總和的1%加收滯納金。如因乙方責任提前中止執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則乙方應向甲方補償三個月的租金。

第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按該房屋所在地管理部門要求進行登記。 第二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 北京市 朝陽區法院裁決。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 捌 頁,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簽約時乙方應向甲方出示經過年審的營業執照原件、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身份證明及委託書原件、個人身份證原件、護照原件等相關文件,由甲方審核、複印並留存。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簽定三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合同抵押金及租金之後本合同方可生效。

第二十三條 其它約定

1.正常情況下,未經乙方允許,甲方工作人員不得進入乙方房間;遇突發情況時,甲方或政府相關人員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進入其所承租的房間。

2.為維護乙方自身及全體客户的利益及安全,乙方僱請的人員、邀請的人員出入嘉泰國際大廈時應按政府及廣大客户的要求辦理登記審查手續。

3.乙方必須在接待處登記房屋使用人、僱員、同住人的情況,並提供有效證明及書面授權指定人員使用指定房間並處理承租期內與甲方的協調工作。

4.空調提供時間為平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星期六、日和節假日,如果乙方需用空調,須提前書面通知甲方,額外供應的費用按雙方的約定由乙方承擔。

5.愛護公共場所環境,不在公共場所存放、張掛物品;遵守大廈制度及公約。

6.向外搬出非隨身攜帶物品時,必須有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被委託人書面授權,並經甲方核實後方可放行。

7.向內、向外搬運非隨身攜帶的大件物品時,請提前二天向甲方書面申請,經核實不對樓內其它客户及甲方帶來不良影響時,在指定時間、指定線路進行搬運。

8.退租、搬家需提前 十 日向甲方書面通知,雙方清驗房間並結算完畢後,甲方給予放行。

9.沒有清償拖欠甲方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暫扣乙方的財產不予放行。

10.遺留物品處置權: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滿或終止七日後仍將傢俱、物品滯留在甲方房屋內的,將被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物品、傢俱的所有權,由甲方任意處理(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1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書面通報地址、電話、聯絡方式、營業狀況(營業執照及年檢報告)的變更情況,以便進行有效聯絡。否則由責任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相關責任。

12.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或文件均以中文為準,並通過掛號信或國際公認的快遞方式交付給乙方。若因乙方原因無法送達,甲方將文件送至或張貼於乙方在甲方的承租地點並以照相留影做為已經送達的證明。

13.甲乙雙方互不接收對方離職不足六個月的員工,否則依法糾正,並按每人三個月租金支付違約金。

14.若乙方通過中介公司與甲方成交:由於甲方支付了中介費,因此乙方中途退租時,除按合同約定交納正常的違約金外,還需按比例返還甲方中介費。

15.如乙方以個人名義簽署租賃合同,在乙方註冊公司後必須到甲方處變更合同。否則甲乙雙方將視同乙方變更為註冊後的公司並且以後發生的所有合同責任及債務債權問題將由乙方個人和註冊後的公司共同承擔。

甲 方: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對中介確認:年____月____日

業務員:____________中介方:____________

主管審核:____________確認: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公用設施管理費收費項目及標準

第二十四條 變更及補充

1. ⑴ 物業費、供暖費、空調費滿租期免,否則補交。⑵此價格為保密價格。如乙方一旦泄露,則房屋租金按¥4.2元/天·建築平方米交納。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公章)(公章)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2.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公章)(公章)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3.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公章)(公章)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4.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公章)(公章)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大廈物業租賃合同 篇5

大廈物業服務合同

委託方(甲方):

委託方登記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 辰熙星海國際大廈

類型:商住兩用

坐落位置:。

建築面積: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規劃平面圖和委託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

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物業交接

第三條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

第三部分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第四部分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物業服務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部分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乾制 第七條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佈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九條業主應當按[季度] [半年] 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 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乙方應當按前款規定向開發建設單位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如收取裝飾裝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後7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

第十二條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物業區域內,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六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條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於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應當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並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每半年向甲方公佈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五條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得收益歸業主所有,可按下列第種方式使用:

1、補充專項維修資金,分攤到户;

2、抵減下一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户;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部分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並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有權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10、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

11、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2、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託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託事項及受託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託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並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併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説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7、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協商解決。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部分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服務期限屆滿後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服務期限屆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1個月內回覆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當在服務期限屆滿前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服務期限屆滿前3個月,甲方未將續聘或解聘意見通知乙方的,視為甲方同意續聘,服務期限自動延續1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終止後,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前,應甲方的要求乙方應當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3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九部分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擅自撤出的,應當按照[剩餘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應當按照[延遲撤出期間物業服務總費用]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本物業的具體情況和服務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對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八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十部分爭議解決

第三十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大連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或申請仲裁。 第十一部分附 則

第三十一條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二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的內容相牴觸。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簽章後生效,效力同時及於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 第三十五條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一、規劃平面圖

二、物業構成明細

三、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四、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五、物業服務標準

六、移交資料清單

七、違約責任約定

附件一:規劃平面圖 附件二:物業構成明細

附件三: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1、房屋承重結構;

2、房屋主體結構;

3、公共門廳;

4、公共走廊;

5、公共樓梯間;

6、內天井;

7、户外牆面;

8、屋面;

9、傳達室;

10、。

附件四: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1、電梯: 垂直梯; 扶梯;

2、綠化率:% ; 樓間、集中綠地; 磚石鋪裝;

3、區域內市政:

市政供暖採暖及生活熱水系統; [道路] [樓間甬路]; [室外上下水管道]; [溝渠]; [蓄水池]; [化糞池]; [污水井]; [雨水井];

變配電系統包括; 高壓雙路供電電源;

公共照明設施[路燈]個;[草坪燈]個;個; [物業區域的外圍護攔及圍牆]; [高壓水泵] [高壓水箱]個; [污水泵];

[中水及設備系統];

4、[燃氣調節站];

5、消防設施包括;

6、監控設施包括;

7、避雷設施包括;

8、空調設備:[中央空調系統]使用範圍;

9、電視共用天線;

10、電腦網絡線;

11、電訊電話;

12、地下機動車庫平方米;

13、地上機動車停車場平方米;

14、非機動車庫平方米;

15、垃圾中轉站;

16、信報箱;

17、共用設施設備用房平方米;

18、物業服務用房平方米;

19、。

附件五:物業服務標準 附件六:移交資料清單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線工程竣工圖等資料,以及房屋管線佈線圖;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住宅質量保證書] [住宅使用説明書];

4、相關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清單(包括業主名稱、建築面積、聯繫方式等);

6、供水、供暖的試壓報告;

7、實測面積報告;

8、物業服務所需要的其他資料。 附件七:違約責任約定

大廈物業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街_____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街____號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________市政府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名稱、地址、面積

大廈是由甲方興建坐落____市______區_______街____號的_______結構大廈。乙方承租該大廈第____層_______型_______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該物業建築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詳見平面圖。

第二條甲方同意根據下列條款將該物業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第三條該物業內部之所有物

該物業內部之所有物於租賃期開始之日起,一併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內部所有物的租賃費用,該物業內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裝置、地板、牆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設備(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四條租金及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議定該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租賃期自甲方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第十四天開始,共計_____年。甲方須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或之前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該物業,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將延期原因書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誤;

(5)市政項目配套設施批准及安裝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批准有關文件;

(7)圖紙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地政府的法規而致的延誤;

(10)自來水、電力、煤氣、熱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費、市政設施使用費、電話費及其他費用。

3.租金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租金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日繳付。逾期繳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繳付違約金。

第五條管理費

1.租金不包括有關該物業的管理費。管理費由乙方按該物業管理公約的規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管理費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管理費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天繳付。逾期繳付管理費,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月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違約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權根據該物業管理公約在租賃期間內調整管理費,乙方應按時繳付新調整的管理費,不得異議。

3.若因不可抗力、罷工、政府行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管理服務終止或受影響,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費。

第六條市政設施使用費、水、電、煤氣費、電話費及其他市政設施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逾期繳付而被有關部門停水、電、煤氣、停止電話,後果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保證金

1.乙方應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的定金。乙方還應在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向甲方繳付下列保證金:

(1)三個月租金保證金;

(2)三個月管理費保證金;

(3)水費保證金;

(4)電費保證金;

(5)電話費保證金。

甲方有全權決定以上(2)至(5)項保證金的金額及增收其他甲方認為需要的保證金項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證金時,定金將自動轉為乙方應繳保證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調整管理費,保證金額將作出相應調整,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向甲方支付原保證金與新保證金的差額。

3.定金及以上保證金用作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違反其中任何條款,甲方可於定金及/或保證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若定金及/或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乙方應支付差額給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及政府規章的條件下,甲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於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將該物業以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於甲方計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項之日(以後者為準)三十天內,將保證金或其餘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該物業用途

乙方不得將該物業用於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證不改變該物業用途。

第九條不得分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物業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任何第三者或與其互換房屋使用。

第十條裝修及改建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物業進行任何擴建或改建、裝修及/或改變該物業的外觀及結構,或改變及/或增加固定設備。乙方獲准進行裝修及改建時,應事先將設計圖紙交甲方審批同意,遵照大廈裝修指南的規定施工。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審批設計圖紙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後,乙方須將裝修及改建後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復該物業的原狀,所有費用由乙方負擔。

2.若乙方對該物業作出的改動、擴建或拆除,因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作出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已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保險

乙方必須於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日內自費向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為該物業購買有關的保險,險種及保額由甲方確定。

第十二條正常使用及維修該物業1.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設備,如發現該物業及其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無須上門維修。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該物業,因延誤該物業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2.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該物業或設備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並負責下列涉及該物業維修項目的費用:

(1)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理疏通;

(2)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分電錶的表內電線、電閘、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以內水管、龍頭更換;

(4)室內牆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飾;

(5)因使用安裝超水、電錶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費。

3.除以上規定外,乙方亦須自費負責保護及維修該物業內部及其內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違反本條或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損壞,應負責修復並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4.甲方有權根據需要於發給乙方事先通知後,於任何時候進入及視察該物業,記錄該物業內的所有物品及進行任何檢查、測量、維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對該物業進行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責的維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單方面強制維修或進行施工,乙方必須充分合作,有關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保護該物業

1.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自費負責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狀態,要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並於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時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2.乙方不得損害該物業的任何部分。如該物業因乙方或乙方的訪客、僱員、代理人、借用者的行為受到任何損害,致使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3.因乙方的行為或過失或因該物業爆炸或溢出水、煙、火或氣體而導致大廈任何部分損毀,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及恢復原狀,有關賠償、費用及開支應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採取一切防範措施,使該物業免於受火災、水浸、風暴、颱風等或其他類似的破壞。

第十四條甲方緊急進入該物業

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未經乙方批准進人該物業滅火及保護財物。

第十五條服從法規及管理公約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2.乙方須遵守及服從該物業管理公約或根據管理公約制訂的管理規則(以下一併簡稱“管理公約”)。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遭受的任何損失。

第十六條乙方賠償損失

1.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損失(不論是財物或人身,故意或過失),均由乙方賠償。

2.所有乙方的訪客、僱員、借用人、代理人的過錯及行為,均視為乙方的過錯及行為,乙方應負全責。

第十七條甲方有權招租等

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在該物業的外牆張掛把該物業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認為需要張掛的資料,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干涉。

第十八條合同解除

1.如發生下列任何情況:

(1)乙方逾期14天仍未繳付(不論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費及/或其他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繳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經甲方指出後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產或清盤或無力償還其債務;

甲方有權重新佔有該物業或其部分及單方面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將不影響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項下向乙方請求賠償的權利。甲方並可從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證金內扣除甲方因上述情況所受的所有損失及開支。

2.如發生上述情況的(1)或(2),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務及市政設施如水、電、煤氣等,直至上述情況完全糾正為止。

3.租賃期內,如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交還該物業

1.如甲方根據本合同條款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於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時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一切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無法將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達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後拒絕遷出該物業及/或未能將該物業恢復至原有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的程序重新佔有該物業並清理傢俱及其他所有物品並將該物業恢復原狀,甲方無須對此作出任何賠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清理該物業及將該物業恢復原狀及有關的所有費用。

3.甲方可全權處理按上述規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將其依法變賣,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後,將餘額退還乙方。甲方並不因本條而有任何責任將有關物品進行變賣。乙方不得對甲方變賣物品所得款項提出異議。

4.租賃期滿後,乙方應自費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拒絕遷出該物業,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按本條處理。

5.租賃期屆滿或本合同解除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該物業及其所有物和設備,如發現有損壞的,應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甲乙雙方在此同意和聲明,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甲方無任何義務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覓居處的援助。

第二十條支付違約金

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及其他賠償金額應在確定責任後三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第二十一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税費

甲、乙雙方應按政府規定支付各自所應承擔的登記費、印花税及/或其他費用及税項。乙方還應負責租期內其他一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應由租户繳納的費用及税項。

第二十三條通知

1.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給乙方,應以甲方有記錄的乙方最後的通訊地址為乙方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出48小時後,視為送達。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給甲方的通知,必須以甲方實際收到通知方視為送達。

第二十四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爭議解決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申請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其他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規定處罰違反本合同的一方,違約的一方願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為法定文字,本合同書寫與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送一份給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

大廈物業租賃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就物業的有關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物業

1、甲方同意將座落於 的一部分出租給乙方,作水療沐足使用。

2、租賃物業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一樓出租面積約 平方米,二樓出租面積約 平方米,三樓出租面積約 平方米,四樓出租面積約 平方米。

3、乙方對該出租物業已作充分了解,同意按現狀承租。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物業管理費

1、一樓租金每平方米 元,物業管理費每平方米 元; 二至四樓租金每平方米 元,物業管理費每平方米 元; 以上每月租金總額為 元,每月物業管理費總額為 元。

2、租金每5年遞增一次,每次遞增10%。具體租金如下:

3、乙方應在每月5號前支付當月租金和物業管理費,以現金方式支付。

4、以上租金和物業管理費均不含税,租賃税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其他費用

1、乙方應於每月5日前繳交上月水電費。甲方協助乙方到鎮供水、電部門開設獨立的水錶和電錶;水、電費由乙方按水、電錶使用度數準時到供水、電局繳交;在未開設獨立用水、電户之前,乙方所用的水、電費按照讀表數由乙方向甲方交納,甲方在收取水、電費的同時需向乙方開具收款收據。

2、甲方按乙方的實際需求提供足夠的配電給乙方使用,即提供 千瓦的電力變壓器給乙方使用。乙方負責租賃物內的一切電器設備及其他配套設施和費用。

3、甲方免費提供負一樓給乙方作停車場使用,租賃的物業和設備及免費提供使用的停車場由乙方負責清潔、保養、維修、管理及門前三包,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等均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

1、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等於3個月租金即 元作為定金,並預付人民幣 萬元作為用電保證金。

2、以上定金和用電保證金共計 元,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支付給甲方。定金和用電保證金在租賃期滿結清所有費用後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 廣告位約定

租賃物的外立面廣告位的分配如下:(待定)

第七條 房屋裝修

1、乙方裝修房屋,裝修工程設計資料、施工圖紙及工程發包和裝修公司的資質等相關資料必須提交甲方審批和備案。

2、裝修不得影響建築物主體結構安全。因裝修而造成的任何損害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合同期滿後,房屋裝修及其他不能移動的物品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房屋維護和維修

1、租賃期間,租賃房屋的日常維護和維修及其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但租賃物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建築結構問題由甲方負責維修。

2、租賃期內,乙方應當謹慎檢查房屋安全狀況,發現建築結構安全隱患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第九條 房屋使用

1、乙方必須領取營業執照,不得無照經營;必須守法經營,不得從事任何違法活動。乙方辦理經營證照需甲方協助的,甲方給予協助,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資。乙方應於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乙方員工工資表給甲方備案。乙方需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所有員工的人生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物業全部或部分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不得設定租賃權抵押。

4、乙方租賃使用房屋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務、風險和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 物業管理

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大廈物業管理處有關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和規定,服從物業管理處的管理,配合管理處的工作,做好治安防範、防火安全、清潔衞生等工作,否則須由乙方負完全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消防安全

1、乙方負責安裝租賃房屋室內消防設施,並負責辦理消防驗收。

2、乙方必須配齊消防器材,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規和相關管理規定,簽訂並嚴格執行《消防安全責任保證書》,確保消防安全。

3、如租賃房屋範圍內失火或消防設施不合格,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保險條款

1、在租賃期內,乙方負責按照租賃物的建築成本價值足額購買租賃物主體的火種保險,受益人為甲方。

2、乙方負責購買租賃物內自己裝修投資購建的設施設備和財物的保險,受益人為乙方。

3、乙方如未足額購買上述保險,由此造成的甲方、乙方或第三人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及賠償。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和終止

1、合同期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2、租賃期內,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或戰爭造成的損失,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該房地產時,雙方均不存在賠償責任(如政府徵用,租賃物和原有設施的補償全部歸屬甲方所有,租賃物內乙方裝修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3、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續租,應提前三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4、雙方租賃關係終止後,乙方應當及時將租賃房屋以完好狀態歸還甲方。房屋及裝修如有損壞,乙方應當負責維修或賠償。乙方如遲延清退租賃房屋,自延遲之日起加倍計收租金,乙方並同意甲方不經訴訟程序直接收回租賃房物;乙方延期超過三天不搬走的物品可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或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每日加付欠費金額5‰的滯納金;如拖欠租金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如有擅自變更租賃物用途,或擅自轉租,或拖欠工人工資等行為之一,或有任何其他違約行為,經甲方催告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因乙方違約致合同解除,或乙方要求提前退租的,甲方收回租賃房屋,乙方所付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並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十個月免租期的租金,並追償乙方清退房屋前所欠一切租金、水電費和其他費用。

4、甲方如因特殊情況須收回租賃物的,必須雙倍退回定金給乙方,還需賠償3個月租金給乙方。

第十五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因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訂且乙方支付約定的租賃押金後即籤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時間: 20xx年 月 日

大廈物業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有信的原則,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籤訂如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出租的物業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層樓房,建築產權面積__________m2(使用面積__________m2),乙方承租上述全部物業。

第二條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上述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每年共計租金_____萬元,乙方在每年的____月一次性繳清當年租金,因租賃所產生的税收等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户銀行:

收款人名稱:

帳號:

2.本合同一經簽署,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傢俬、家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並保證第三方不得終止本合同,否則視甲方違約。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__%。如拖欠租金____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2.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錶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塗刷任何塗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複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5)如果甲方在和乙方合同期中違約(包括抵押收購)轉讓等,甲方要賠償乙方投資總價的十倍。

第七條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條乙方在合同期滿後所有資產歸甲方所有。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法定代表人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大廈物業租賃合同 篇9

合同各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擁有合法出租權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況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市位置(以下簡稱該房屋);目前甲方已經取得該房屋的土地證(證書編號:)、規劃證(證書編號:)。房屋主體建築結構為框架結構;土地用途為商業用地,房屋用途為商業用途(土地證和房產證如本合同附件)。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所有權人(或合法轉租人)與乙方建立房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向乙方保證該房屋未設定任何抵押,不存在任何擔保和債務糾紛。

1.2該房屋實測總建築面積平方米共一層;(該房屋的土地宗地紅線圖和房屋平面圖/租用院落的平面圖如本合同附件)。根據乙方要求,由乙方在二樓加建閣層,閣層實際建築面積待加建後確定。

1.3如果因房屋用途原因或未辦理產權證導致乙方無法辦理酒店經營等相關證照和營業手續的,甲方承諾負責辦理該房屋用途變更手續或儘快辦理產權證,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因此延誤的租期免費順延,給乙方造成的相關損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1.4該房屋的公用或租用位置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水電煤等現有配套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1.5乙方租賃該房屋合法經營使用。

二、交房和租賃期限

2.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年月日(交房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該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起租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免租期3個月,自20__年月日至年月日。

2.2甲方應按約定時間將全部租賃房屋交給乙方,並由甲、乙雙方簽署房屋交接確認書(局部交房或交房存在主體結構安全或市政配套設施與合同約定不一致等問題的均不視為完全交房,房屋交接確認書不作為完全交房依據;交房日自完全交房開始計算)。如果經甲、乙雙方協商調整交房日期的,起租日和租賃期間也相應調整。甲乙雙方簽署房屋交接確認書並不免除甲方出租房屋由於產權問題、房屋抵押、擔保或債務糾紛應承擔的違約及賠償責任。

2.3乙方可根據需要自行安排裝修改造事宜;自交房日開始,房屋內的設施設備等均由乙方自行處置,甲方不得干涉。

2.4租賃期限屆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甲方對外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承租權;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三、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3.1甲、乙雙方約定,自年__月__日起,第一年租金為萬元,扣除免租期,實際須交租金為萬元(大寫:)。第二、第三年租金不變;以後租期內房租每兩年遞增%,第四、第五年年租金為萬元;第六、第七年年租金為萬元、第八、第九年年租金為萬元,第十年租金為萬元。

3.2甲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不以任何理由調整租金;

3.3乙方有第一續租權,合同期滿後如不續租可拆除設施自行處理,不可拆除設施予以保留。無償歸甲方所有。如甲方要求乙方必須恢復原狀的,乙方應予配合。

3.4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於交房後10日內付清。以後租金按每半年一交,於每年1月5日前、7月5日前付清。

四、配套設施及相關約定

4.1公用配套設施:

4.1.1水:甲方為乙方提供自來水進水管接口到租賃物內乙方指定位置,進水管管徑DN100;甲方滿足乙方每月噸用水額度;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用水性質為商業用途,並給乙方安裝獨立的水錶進行計量(如是總表分户的,相關損耗按用水量分攤)。如現狀與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諾在交房後30天內完成並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費用。

4.1.2電:甲方保證乙方經營用電,安裝獨立電錶計量、商業用電性質的三相電給乙方獨立使用;

4.1.3排污:甲方為乙方提供4#化糞池且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網、以及在有效期限內的排污證或相關文件。如現狀與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諾在交房後30天內完成並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費用。

以上水、電、氣等公用配套設施如果超過上述約定容量標準還不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自行增容並承擔相關費用,甲方應積極配合。

4.14甲方負責協調與其房屋固定後院停車場的相關問題

4.2其他相關約定

4.2.1消防:甲方出租的房屋必須滿足消防安全要求,併為乙方提供一次消防:

(1)原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如驗收意見書中需整改的部分意見,由甲方負責整改,並承擔相關的費用);

(2)兩路消防供水(管徑DN100),或滿足消防要求的消防水池;

(3)不少於2個消防疏散通道,且滿足消防要求;

(4)與其他建築物的消防間距滿足消防要求;

(5)如乙方租用房屋為建築物部分或局部,甲方保證乙方的消防系統是獨立控制的;如必須與原消防系統相結合的,甲方必須提供滿足消防規範要求的技術接口及消防水池/箱。

(6)如果現狀與前述5條不符的,甲方承諾在交房後30天內完成並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費用。

(7)如果因為甲方沒有滿足上述要求,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全部賠償責任。

此外,乙方可根據消防要求另行安裝消防設備,設置消防通道;如需併入甲方原消防系統的,甲方必須同意併入,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4.2.2甲方同意乙方根據自身需要及市容要求自行安裝空調(可使用分體式空調,可在外牆懸掛空調室外機)。

4.2.3甲方同意乙方根據自身需要自行安裝及維護水泵、水箱、水池、鍋爐等設施設備。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放置上述設施設備的具體位置如下:

(1)鍋爐安放位置:

(2)生活冷熱水箱安放位置:

(3)水泵房位置:

(4)水池位置:

4.2.4甲方租賃給乙方範圍內的場地院落供乙方免費使用。對租賃期間所發生的車輛被盜搶、損毀等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負責停車場的管理。

4.2.5乙方租賃房屋及場地院落範圍內的所有房屋(包括房產證中註明及未註明的所有建築)由乙方免費使用,根據需要乙方可自行在場地院落或建築物內外搭建輔助用房,無需向甲方另外支付任何費用。

4.2.6乙方租賃區域建築物和場地院落所有的廣告發布權歸乙方所有。乙方可自行決定在乙方大堂門口位置、弄堂通道任意位置、房屋樓頂任意位置、乙方租賃房屋外牆區域任意位置發佈廣告,並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乙方供他人使用時,必須經甲方同意並收取相關費用。

4.2.7乙方裝修施工中涉及的包括但不限於公共消防管、給水管、上層排水通過下層排出、外立面窗等問題,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予以解決。如甲方不能提供上層作為管道排氣通風用的情況下,甲方承諾協調相關單位允許乙方將上述管道排至相應的管井內,或允許乙方在外牆開通風口及排氣管道出至外牆。

4.2.8在乙方酒店裝修和經營期間,涉及與周邊居民或租户或相關單位矛盾的,甲方應盡力協助乙方協調周邊關係,協助乙方工作順利進行。

4.2.9承租期間,又由於房屋管理不善設備老化,或以其他任何原因發生的火災和意外損失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由於火災和意外損失引發發的第三方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4.3與配套設施及相關約定有關的費用承擔:

4.3.1租賃期間,乙方自行承擔因使用租賃房屋所發生的水、電、氣、通訊、物業管理費等與酒店經營相關的費用。

4.3.2在乙方租用房屋範圍內且由乙方獨立使用之設備設施的維護及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另有特別約定除外)。

4.3.3房屋租賃期間與房產及土地有關的税費(包括但不限於房屋出租税費、房屋及土地增值税,房屋安全年度檢驗費等)和房屋保險費等由甲方負責。

4.3.4第4.3.1條、第4.3.2條及第4.1條和第4.2條內約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由乙方負責,除此之外發生的與第4條內容相關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用配套設施如水、電、氣的維護費、改造費和增容費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與水、電、氣(煤氣或天然氣)、排污等市政配套設施相關的歷史欠費,甲方應於交房前跟相關部門結清;否則,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乙方也有權直接從需支付的房租等費用中扣除。

4.4在合同中約定由甲方協調相關單位或由甲方辦理的項目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完成從而造成工期延誤的,甲方同意相應延長免租期。

4.5甲方負責協調其他業主關於樓梯間的改造及樓梯門口招牌的製作位置的相關問題。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主體結構及甲方提供的附屬設施有自然損壞或正常使用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柒日內進行維修並於貳拾日內修復。逾期不維修不修復,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從房租中直接扣除。因此影響乙方經營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5.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出租房屋。因乙方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出租房屋處於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狀態。如甲方出租房屋有安全隱患或者經房屋鑑定專業機構鑑定不能滿足乙方改造為酒店使用的,乙方可以根據自身使用要求對租用房屋進行加固和改造,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對該房屋定期進行檢查、養護時,應提前叁拾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避免對乙方使用該房屋造成影響。

5.4甲方為保證乙方對該租賃房屋建築裝飾的設計和裝飾工作順利進行,同意根據乙方要求提供與乙方工程相關的建築物圖紙和相關資料文件,如果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上述文件導致乙方工期延誤的,甲方同意免租期順延,如果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同意賠償。

5.5乙方辦理消防、環保、工商等相關營業手續時,甲方應積極給予配合並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六、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6.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租期屆滿後的10個工作日內返還該房屋。

6.2乙方返還房屋應符合正常使用的狀態,其間乙方所做的裝修無需復原,返還時,應相互結清各自承擔的費用。乙方裝修所添置的可以分離的設施、設備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處置權。

七、轉租、抵押和轉讓

7.1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同意乙方轉租部分房屋或場地院落;同意乙方將該房屋全部轉租給乙方的關聯方(指與乙方有直接或間接股權關係的公司);如乙方要求變更承租主體為該關聯方的,甲方同意配合辦理與該關聯方的相關租賃手續。但乙方對合同的正常履行負有監督責任,並對租金的給付負有連帶擔保責任。

7.2如果乙方在租用房屋所在地已經有或將要設立下屬子公司的,本合同承租主體應當根據乙方要求變更為該下屬子公司,甲方開具發票及收取租金都以該子公司為準。

7.3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的,應當至少提前30日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並保證抵押權人認可本合同內容且繼續履行,不影響乙方的承租權。

7.4租賃期間,甲方如需出售處置該房屋的,應至少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7.5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該房屋發生轉讓、所有權關係變更,甲方保證本合同仍然有效並繼續履行。

八、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8.1.1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被政府主管部門及權威機構鑑定為危險房屋,乙方認為無法繼續經營的。

8.1.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房屋毀損、滅失的。

8.2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但甲方應賠償乙方的裝修殘值(含裝修改造、酒店用品購置、設備購置及配套設施費用,裝修、用品購置、設備和配套設施等費用攤銷年限按8年計算)及乙方的經營損失(按前一年審計報表所列的所得税前經營利潤計算,若前一年經營虧損則按0計算)。

8.2.1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依法被政府提前徵收或收回的;

8.2.2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8.2.3出現上述兩情況時,乙方放棄承租人相應的被拆遷、被安置權益,相關權益歸甲方所有。

8.3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按月租金的貳倍支付違約金;違約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補償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8.3.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

8.3.2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包括但不限於產權瑕疵等情況,乙方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

8.3.3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主體結構安全隱患或缺陷,影響乙方使用的;

8.3.4乙方遲延支付租金,乙方自第二次收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後超過90天仍未付款的。

8.4乙方有權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但乙方固定裝修歸甲方所有。

8.5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的上述情況外,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收回或退還房屋;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下若一方必須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或退還房屋的,違約方應按提前收回或退還天數租金的貳倍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如不足彌補給非違約方造成的損失,違約方還應予以賠償。甲、乙雙方需就違約事宜中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另行簽訂終止協議並實際履行。該終止協議實際履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並執行。

九、違約責任

9.1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或者存在其他產權糾紛及債務糾紛等情況的,在乙方進行裝修改造之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首年租金30%的違約金;在乙方進行裝修改造之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損失(包括裝修改造、酒店用品購置、設備購置及配套設施等所有費用)和相當於本合同首年租金30%的違約金。

9.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每逾期一天應當向乙方支付合同季租金0.05%的違約金;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金(乙方有權從日後的租金中扣除),乙方也有權按照8.3條約定解除合同。

9.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或任何第三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9.4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交接房屋或者履行合同承諾的,經乙方書面通知30天內仍不整改的,乙方有權暫停支付房屋租金。如果給乙方造成費用或損失的,乙方有權直接從房屋租金中扣抵。情況嚴重的,乙方可以依據8.3.2條解除本合同,甲方除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費用外,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9.5乙方須確保租賃房屋用於合法經營。如出現違法經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情節嚴重的,甲方無條件收回租賃房屋。

十、財產保險

10.1乙方負責辦理自行裝修及添置的設施設備用品等財產保險並承擔費用;甲方負責辦理房屋物業及公用設施、設備的保險並承擔費用。

10.2保險事故發生後,甲乙雙方自行向各自投保之保險公司索賠,雙方互相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如事故系一方過錯導致的,則過錯方應賠償對方相應損失。

十一、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爭議或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履行。

11.2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簽署生效後的30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領取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明並承擔相關費用;本合同經備案登記後,凡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登記部門辦理終止備案登記手續。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補充協議;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4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經對合同條款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等確認無誤,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11.5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1.6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貳份,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一份,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經辦人:

電話:電話:

住址郵編:住址郵編:

日期地點:日期地點:

大廈物業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姓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姓名/名稱:(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願出租、乙方自願承租物業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物業正式租賃合約。

一、租賃物業名稱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途:住宅。

三、面積:該物業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四、租約期限

租賃期限: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年。

五、租金

租賃期租金:每月_____元,乙方先期交納_____個月租金共計_____元。

其中_____個月房租,_____個月押金,後續房租每_____月交一次。

六、付租方法

甲方有權在前次房租到期前_____天獲取下一次應交租金。

七、公用事業費

水、電、煤、電話費由每月按帳單支付。

八、管理費

月度管理費用,取暖費(包括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相關合理的調整)由_____方支付。

九、押金

簽訂本正式租賃合同當日內,乙方須付甲方押金,相當於_____個月租金,共__________元。

十、交房日期: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之前。

十一、乙方之義務

乙方須按上述規定交付承租押金予甲方,予租約終止或期滿時,甲、乙雙方不再續約,乙方在付清全部租金、電話費等後的_____天工作日內,押金(不計利息)得憑原收據由乙方收回。

乙方同意按上述規定按時交付租金及合同中規定的費等,如乙方逾期不付,須繳付滯納金予甲方,租金滯納金每日按月租百分之___(_____%)計收,逾期超過十天,將視作乙方自動退租,甲方有權收回該物業並獲取押金,如為合同中規定的其它費用逾期不付,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徵收滯納金。

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該物業轉租第三者,或與第二者合租、分租。

該物業內之一切原來設備及間隔,乙方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更改或增減。

乙方不得在該物業內,收藏違禁政府之物品,舉凡軍械、火藥、璜硝、汽油及揮發性之化工原料,或有爆炸性之危險物品,均不許存放該物業內外任何地方。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乙方須正確維護使用該物業內甲方所提供之傢俱、電器、裝置及設備,甲乙雙方已應定期核查資產狀況,如有乙方原因造成損壞,照價賠償。

租賃期內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退租,否則將沒收乙方押金。

租約期滿,乙方如需延長租約,須在租約期滿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租金由雙方協議商定。

若出現不可抗力危害的情況,如遭遇地震、風暴、洪水、水災等自然災害襲擊,而使該物業內任何設施非正常運行,甲方概不承擔賠償乙方損失的責任;若乙方由於該物業的正常使用受到損害累計十四天,乙方有權提前五天書面通知甲方無償終止本協議,而甲方應立即歸還乙方全部的保證金和由乙方預付給甲方的租金。

十二、甲方之義務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約,否則甲方須雙倍退還乙方押金。

甲方須承擔該物業的所有税項。

甲方須負責該物業各種結構之維修費用,如屋頂、天花、牆壁等,在乙方提出需要檢修,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承擔修理,如不能及時修理時,經通知甲方_____個工作日後,乙方可自行安排修理,甲方承擔其費用。

十三、租約期內,甲方不得將該物業出售給第三者。

十四、附件包括傢俱清單,成為本租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五、本租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自甲、乙雙方簽章訂立後,雙方均應遵守本租約規定的各項條款。假如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完滿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仲裁機構解決。

十六、本租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即時生效。

十七、附註:傢俱清單

十八、乙方需提交在此居住人員的詳細身份資料給甲方備案。

告之:合同一經簽定,甲方應當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和《出租房屋安全許可證》。

十九、甲方保證為所出租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相應購房合同等證明文件。

附加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廈物業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出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坐落在本市浦東新區上南路3855號(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出租實測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房屋類型為 ,結構為 。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房地產權證 ;證書編號: 。

2)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未設定抵押。

3)甲方按照該房屋的現狀向乙方出租,乙方經實地視察已充分了解,確認該房屋的結構,面積以及附屬設施,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全部現狀均無異議,認可該房屋符合乙方的承租要求,並在簽署租賃合同前向乙方出具確認文件。

二. 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 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若租賃用途與該房屋房地產權證規定的用途不一致,由乙方負責辦理與租賃用途相符合的一切證照和許可,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責任,後果及風險。對此,甲方應積極配合,但不承擔費用和責任。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 幣) 元。月租金總計為( 幣) 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 該房屋租金叁年內不變。自第肆年起,雙方商定對租金進行遞增,今後每三年遞增一次,遞增率為6%,初始遞增基準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天。

4—2 甲乙雙方約定,從租賃合同規定的起租日起五個月為裝修期。在此期間租金為人民幣0.03元/平米/天。

4—3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足額支付一個月的租房押金和三個月的租金。同時一次性付清裝修期的租金。

4—4 乙方支付租金每三個月為一期,每期使用租賃房屋前拾天為付款基準日,乙方應全額支付甲方下一期租金,以此類推,甲方出具相應票據。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 %支付滯納金。若逾期支付租金超過30天的,視作乙方根本性違約。

五.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房屋租賃保證金為一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 元。

5—2 房租押金作為乙方的租賃保證金,在租賃合同終止時,待乙方付清租賃期間應付的各種全部費用,按期完整的交還租賃房屋後,並在乙方無任何違約的情況下,由甲方將押金不計息退還。 5—3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費用和治安,消防,安全,環保,衞生等行政管理費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應按時繳清,同時將已繳付的付款憑證送甲方確認。

六.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行負責對租賃物業及其附屬設施的改建裝修和日常修繕維護,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責任和風險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嚴格作好租賃物業的安全,消防,環保,治安,衞生,財產保險等各項工作。在簽署租賃合同前,乙方應向甲方出具租賃物業的治安,消防及安全生產經營等責任書。

6—3 租賃期間,乙方應遵紀守法,合法經營,獨立承擔所產生的經濟和民事法律責任。

七. 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拾五天內返還該房屋,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一元/平方米/天向甲方支付佔用費。

7—2 乙方逾期撤場所滯留物品,視為乙方自願放棄,甲方有權將租賃物業和所有物品收回處理,由此產生的物品糾紛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7—3 租期屆滿後,乙方撤離時不得損壞房屋原有結構和設施,不得拆除依附與房屋上的固定性裝修設施。乙方應將裝修使用後的房屋無條件歸還甲方,甲方不向乙方作任何補償。

八. 轉租和轉讓

8—1 租賃期間,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租賃物業整體轉租給第三方,不得擅自改變約定租賃用途,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開展經營或其他經濟活動,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民事法律責任。

8—2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需出售轉讓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收回租賃物業,乙方的押金作為違約金不在退還。

(一) 乙方在租賃期間,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利用所承租的物業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

(二) 乙方對租賃物業改建裝修,搭建增擴,事先未向甲方備案的。

(三) 乙方不遵守租賃合同規定,超過30天仍未足額交付租金和其他費用的。

9—2 在租賃期間,如遇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情形,政府規劃,市政建設等原因導致租賃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即告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9—3 在租賃期間,如租賃物業遇到動拆遷情況,拆遷費應歸甲方所有(其中裝修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乙方可在裝修補償方面和甲方一起參與談判。

十. 違約責任

10—1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租賃保證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租賃保證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以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交付。

十一.其他條款

11—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和甲方收到乙方首筆付款後即刻生效。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11—4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供房產顧問機構備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郵編電話委託代理人簽名蓋章簽約日期簽約地點

大廈物業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電話:

承租方: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成都市政府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雙方同意條款如下:

一、出租物業坐落地點及設施情況:

1、甲方是位之物業(以下簡稱“該物業”)的合法產權人。現同意將該物業租給乙方使用,用途為_住宅_,物業建築面積為_130_平方米。

2、該物業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見相關備註。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相關備註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物業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期限:

該物業租賃期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計拾貳個月。交付使用期為年月日。

三、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1、該物業每月租金為,支付時間為每隔壹月支付一次,提前伍天支付,先付費後使用。

2、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壹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支付滯納金。若逾期拾伍天甲方有權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須按實際居住日交納租金並負擔違約責任。

3、租賃期內,物業由乙方使用管理;物業的房產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費由乙方承擔。

4、乙方承擔租賃期內物業管理/門禁/水/電/管道氣/清潔/有線電視頻道等實際使用費用及使用不當所造成的維修費用。

5、乙方定期自行向物業管理部門繳納物業管理/門禁/水//清潔等相關費用,並承擔逾期未繳所產生的滯納金或罰款等費用。乙方憑甲方出具的電/管道氣/有線電視頻道相關費用證明伍日內支付相關費用。

四、關於押金:

1、為保證乙方合理並善意地使用該物業及其配套設施,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應向甲方交付人民幣整(¥)作為押金,本合同期滿乙方如不再續租,在結清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將押金無息全部退還給乙方。

2、乙方如在租賃期內單方終止合同,押金不予退還。

五、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保證該物業的出租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並保證有權自行決定租賃事宜。

2、乙方不得在該物業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對租賃物業用途有關規定的行為。

3、乙方負責租賃期內物業及內部設施的維護管理,並承擔因使用損耗所造成的維護維修費用。

4、如乙方因需要對出租物業或屋內設施進行裝修或改動,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經物業或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甲方有權對裝修或改動情況進行監督,甲方有權對出租物業情況進行檢查。

5、租賃期滿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無論乙方是否續租,需在租賃期滿壹個月前告知甲方。

6、若在租賃期內發生火災、水災等人為直接或間接原因造成的物業及屋內物品的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

六、合同終止:

1、租賃期限屆滿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終止。

2、乙方應在期滿當日將物業鑰匙及正常使用狀態下的備註中所列物品交給甲方,物業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乙方不得異議。

七、違約的處理:

1、甲方的違約處理:租賃期內若非乙方過失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需提前收回物業的,甲方應按一個月租金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退還乙方已交押金及剩餘租金。

2、乙方違約的處理:

2.1 違約金:雙方同意以本合同押金作為乙方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據實賠償,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下述行為視為違約:

a. 擅自將物業轉租、轉借他人,相關收益歸甲方所有,並支付違約金;

b. 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利用該物業進行違法活動的,乙方負責在壹個月內恢復原狀,相關收益歸甲方所有,並支付違約金;

c. 拖欠房租拾伍天以上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壹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d. 逾期交納管理費/水費/電費/氣費/電話費/清潔費/有線電視頻道費等有關費用達壹個月時,甲方有權用押金支付上述費用並向乙方追收有關費用,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e. 租賃期滿乙方應即時騰房並完成清理,如逾期騰房,每逾期壹天,乙方應按月租金的1%(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免責條款:

1、物業及其附屬設施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由於政府政策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九、合同的效力及糾紛解決: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在充分理解並認同的基礎上簽名捺印確認。

2、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內未盡之事項,甲、乙雙方可在備註中列明。如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則均同意交由當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出租方:承租方:年月日:

大廈物業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姓名 /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姓名 /名稱:(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願出租、乙方自願承租物業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物業正式租賃合約。

一、租賃物業名稱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途:住宅。

三、面積:該物業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四、租約期限

租賃期限:由 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年。

五、租金

租賃期租金:每月_____元,乙方先期交納_____個月租金共計_____元。

其中_____個月房租, _____個月押金, 後續房租每 _____月交一次。

六、付租方法

甲方有權在前次房租到期前_____天獲取下一次應交租金。

七、公用事業費

水、電、煤、電話費由 每月按帳單支付。

八、管理費

月度管理費用,取暖費(包括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相關合理的調整)由 _____方支付。

九、押金

簽訂本正式租賃合同當日內,乙方須付甲方押金,相當於 _____個月租金,共__________元。

十、交房日期:於_____ 年 _____月_____日或之前。

十一、乙方之義務

乙方須按上述規定交付承租押金予甲方,予租約終止或期滿時,甲、乙雙方不再續約,乙方在付清全部租金、電話費等後的_____天工作日內,押金(不計利息)得憑原收據由乙方收回。

乙方同意按上述規定按時交付租金及合同中規定的費等,如乙方逾期不付,須繳付滯納金予甲方,租金滯納金每日按月租百分之___( _____%)計收,逾期超過十天,將視作乙方自動退租,甲方有權收回該物業並獲取押金,如為合同中規定的其它費用逾期不付,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徵收滯納金。

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該物業轉租第三者,或與第二者合租、分租。

該物業內之一切原來設備及間隔,乙方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更改或增減。

乙方不得在該物業內,收藏違禁政府之物品,舉凡軍械、火藥、璜硝、汽油及揮發性之化工原料,或有爆炸性之危險物品,均不許存放該物業內外任何地方。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乙方須正確維護使用該物業內甲方所提供之傢俱、電器、裝置及設備,甲乙雙方已應定期核查資產狀況, 如有乙方原因造成損壞,照價賠償。

租賃期內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退租,否則將沒收乙方押金。

租約期滿,乙方如需延長租約,須在租約期滿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租金由雙方協議商定。

若出現不可抗力危害的情況,如遭遇地震、風暴、洪水、水災等自然災害襲擊,而使該物業內任何設施非正常運行,甲方概不承擔賠償乙方損失的責任;若乙方由於該物業的正常使用受到損害累計十四天,乙方有權提前五天書面通知甲方無償終止本協議,而甲方應立即歸還乙方全部的保證金和由乙方預付給甲方的租金。

十二、甲方之義務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約,否則甲方須雙倍退還乙方押金。

甲方須承擔該物業的所有税項。

甲方須負責該物業各種結構之維修費用,如屋頂、天花、牆壁等,在乙方提出需要檢修,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承擔修理,如不能及時修理時,經通知甲方_____個工作日後,乙方可自行安排修理,甲方承擔其費用。

十三、租約期內,甲方不得將該物業出售給第三者。

十四、附件包括傢俱清單,成為本租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五、本租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自甲、乙雙方簽章訂立後,雙方均應遵守本租約規定的各項條款。假如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完滿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仲裁機構解決。

十六、本租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即時生效。

十七、 附註:傢俱清單

十八、乙方需提交在此居住人員的詳細身份資料給甲方備案。

告之:合同一經簽定,甲方應當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和 《出租房屋安全許可證》。

十九、甲方保證為所出租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相應購房合同等證明文件。

附加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大廈物業租賃合同 篇14

供地產代理與業主用

本表格由地產代理監管局按《地產代理條例》訂明

一般注意事項請仔細閲讀本協議並按指示填寫。如你不明白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請要求代理解釋。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代理的解釋,則最佳的做法是在簽署本協議前諮詢你的律師。

備註凡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尾隨有括號的數字(例如(1)),請立即參閲本協議附表4內相同編號的註釋。凡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協議的某附表,亦請立即參閲該附表。

1. 代理的委任及本協議的有效期  本人/我們, (“業主”)現按照本協議的條款並在該等條款的規限下委任    (“代理”(2))為本人/我們的獨家(3)/非獨家(1)代理,為出租 (“物業”)進行推銷。本協議由 年 月 日起生效,並於 年 月 日屆滿(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有效期”)。

[注意如屬獨家代理的關係,則即使物業在有效期內並非經由代理租出,業主仍可能須向代理支付佣金,因此當業主與代理建立獨家代理關係時應謹慎考慮。代理以獨家代理身分行事時須履行的特別責任,可在第12條下以額外條款的形式指明。]

2. 代理關係及代理的責任

代理與業主同意 -

(a) 代理與業主之間的代理關係屬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3)(1)關係;

(b) 如屬雙邊代理關係,則代理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以書面向業主披露代理將向租客收取的佣金的數額或收費率;

(c) 如屬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關係,則代理須在建立雙邊代理關係後,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以書面向業主披露該代理關係以及代理將向租客收取的佣金的數額或收費率;及

(d) 代理除須履行本協議或任何成文法則委予代理的責任外,亦須履行本協議附表1內所列的責任。

3. 放盤租金[注意:業主並沒有藉本條授權代理代業主接受任何要約。放盤租金只供放盤及作廣告宣傳之用。]

放盤租金為月租港幣 元(hk$ ),包括/不包括(1)差餉及管理費。放盤租金只在業主的書面指示下方可更改,而該等指示將構成本協議一部分。

4. 佣金  本協議適用於業主須向代理支付的佣金的規定,列於本協議附表2及4內(4)。

5. 物業資料  代理須向業主提供《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訂明並經代理填妥和簽署的出租資料表格。

6. 視察物業

(a) 業主同意容許代理/租客(1)於雙方議定的時間查看物業。

同意 不同意 (8)

(b) 業主同意將物業的鎖匙交由代理妥為保管,以供查看物業之用。

同意 不同意 (8)

(c) 業主授權代理將鎖匙交予其它地產代理/人士(1),以供查看物業之用。

同意 不同意 (8)

7. 分銷放盤

(a) 業主授權代理將物業分銷放盤,並將由業主提供的關於業主及物業的資料交予其它地產代理以供分銷放盤之用。

同意 不同意 (8)

(b) 如代理將物業交由另一地產代理(“分銷放盤代理”)分銷放盤,則代理須確保分銷放盤代理遵守《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中關於廣告宣傳的規定。

8. 廣告宣傳

(a) 業主授權代理髮出關於物業的廣告。

同意 不同意 (8)

(b) 如對以上問題的回答是“同意”的話,則除本協議另有指明外,廣告宣傳費將由代理承擔。

9. 代理須披露權益

(a) 代表代理簽署本協議的人現披露他或其指明親屬(5),或其任何代名人,或其指明親屬的任何代名人,或代理或代理的任何僱員/大股東(6)/合夥人/董事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7)

有 沒有 (8)

(b) 如對以上問題的回答是“有”的話,則必須在本協議附表3述明有關權益的詳情。

(c) 代表代理簽署本協議的人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以書面向業主披露在有效期內產生的上述(a)段所提述的任何權益。

10. 業主的確認

業主確認他已 -

(a) 閲讀並明白本協議的條款;及

(b) (8)收取本協議第5條規定提供的出租資料表格。

(8)同意於業主與一名租客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之前收取出租資料表格。

11. 附表  本協議的附表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

12. 額外條款[注意這些額外條款不得與本協議的其它條款有所牴觸,亦不得限制本協議的其它條款。]:

業主的簽署      為代理及代代理簽署的地產代理/營業員的簽署

香港身分證號碼(如適用的話)  簽署人的姓名或名稱及牌照號碼

如業主是一間公司,請述明

簽署人的姓名或名稱       簽署人的職位

代理的營業詳情説明書號碼

業主的商業登記證號碼

地址               地址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傳真號碼

日期              日期  [注意在本協議簽署後,必須立即給予業主一份經簽署的本協議的正本或副本。]

附表1

代理的責任

代理須 -

(a) 代業主推銷物業;

(b) 為業主取得關於物業的資料;

(c) 安排租客視察物業;

(d) 進行商議,並向業主提交所有關於物業的要約;及

(e) 協助業主與租客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

附表2

業主須支付的佣金

1. 除本附表第2條另有規定外,如業主在有效期內經由代理與租客就物業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則業主須於:

(8)簽署租契時,

(8)租契指明的租賃期開始時,

向代理支付一筆數額$/成交租金的 %(1)作為代理的佣金。

2. 除本附表第3條另有規定外,如非因業主犯錯而令該具約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則業主沒有責任向代理支付任何佣金。在此情況下,如業主已支付佣金,則代理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但無論如何不得遲於由起租日期起計的5個工作日)將佣金連同利息/不連同利息(1)退還予業主。

3. 如業主與租客非基於租契的條文而共同取消該具約束力的租契,則業主須於取消該租契時向代理支付佣金。

4. 如代理為出租物業而與其它地產代理合作,則業主無須向該等地產代理支付任何佣金。

附表3

對物業所擁有的權益  按照本協議第9條,就物業所擁有的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的詳情如下

附表4

註釋

(1) 指刪去不適用者。所有刪除必須加以簡籤。

(2) 在本協議第1條內填上有關地產代理業務實體(即俗稱商號)的名稱。

(3) 獨家代理 - 指代理是唯一為業主行事的地產代理。如業主在有效期內經由另一地產代理與一名租客就物業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則代理有權向業主追討附表2第1條所指明的佣金。

單邊代理 - 指代理只為業主行事。

雙邊代理 - 指代理既為業主亦為物業的租客行事。

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 指代理只為業主行事,但於稍後亦可能為物業的租客行事。

(4) 佣金的數額或收費率可由業主與代理商議。

(5) 指明親屬 - 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6) 大股東 - 指在代理的股東大會上,有權行使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權或控制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權的行使的人。

(7) 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包括

(a) 身為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團體的成員;

(b) 與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的人有合夥關係,或受僱於該人;或

(c) 屬於任何關乎物業的安排或協議(不論是否可強制執行)的一方。

(8) 請於適當的方格內劃上“ü”號。

大廈物業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第一條 物業名稱、地址、面積

大廈是由甲方興建_________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的_________結構大廈。乙方承租該大廈第_________層_________型_________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該物業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詳見平面圖。

第二條

甲方同意根據下列條款將該物業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第三條 該物業內部之所有物

該物業內部之所有物於租賃期開始之日起,一併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內部所有物的租賃費用,該物業內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裝置、地板、牆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設備(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四條 租金及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議定該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租賃期自甲方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第十四天開始,共計_________年。甲方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之前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該物業,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將延期原因書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誤;

(5)市政項目配套設施批准及安裝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批准有關文件;

(7)圖紙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地政府的法規而致的延誤;

(10)自來水、電力、煤氣、熱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費、市政設施使用費、電話費及其他費用。

3.租金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租金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日繳付。逾期繳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月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繳付違約金。

第五條 管理費

1.租金不包括有關該物業的管理費。管理費由乙方按該物業管理公約的規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管理費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管理費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天繳付。逾期繳付管理費,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月管理費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違約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權根據該物業管理公約在租賃期間內調整管理費,乙方應按時繳付新調整的管理費,不得異議。

3.若因不可抗力、罷工、政府行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管理服務終止或受影響,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費。

第六條市政設施使用費、水、電、煤氣費、電話費及其他市政設施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逾期繳付而造成被有關部門停水、電、煤氣、停止電話,後果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 保證金

1.乙方應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的定金。乙方還應在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向甲方繳付下列保證金:

(1)三個月租金保證金;

(2)三個月管理費保證金;

(3)水費保證金;

(4)電費保證金;

(5)電話費保證金。

甲方有全權決定以上(2)至(5)項保證金的金額及增收其他甲方認為需要的保證金項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證金時,定金將自動轉為乙方應繳保證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調整管理費,保證金額將作出相應調整,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向甲方支付原保證金與新保證全的差額。

3.定金及以上保證金用作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違反其中任何條款,甲方可於定金及/或保證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若定金及/或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乙方應支付差額給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及政府規章的條件下,甲方應當於租憑期滿或於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將該物業以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於甲方計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項之日(以後者為準)三十天內,將保證金或其餘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 該物業用途

乙方不得將該物業用於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證不改變該物業用途。

第九條 不得分租等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物業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任何第三者或與其互換房屋使用。

第十條 裝修及改建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物業進行任何擴建或改建、裝修及/或改變該物業的外觀及結構,或改變及/或增加固定設備。乙方獲准進行裝修及改建時,應事先將設計圖紙交甲方審批同意,遵照大廈裝修指南的規定施工。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審批設計圖紙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後,乙方須將裝修及改建後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復該物業的原狀,所有費用由乙方負擔。

2.若乙方對該物業作出的改動、擴建或拆除,因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作出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已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 保險

乙方必須於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日內自費向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為該物業購買有關的保險,險種及保額由甲方確定。

第十二條 正常使用及維修該物業

1.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設備,如發現該物業及其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無須上門維修。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該物業,因延誤該物業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2.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該物業或設備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並負責下列涉及該物業維修項目的費用:

(1)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理疏通;

(2)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的表內電線、電閘、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以內水管、龍頭更換;

(4)室內牆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飾;

(5)因使用安裝超水、電錶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費。

3.除以上規定外,乙方亦須自費負責保護及維修該物業內部及其內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乙方如違反本條或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損壞,應負責修復並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4.甲方有權根據需要於發給乙方事先通知後,於任何時候進入及視察該物業,記錄該物業內的所有物品及進行任何檢查、測量、維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對該物業進行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責的維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單方面強制維修或進行施工,乙方必須充分合作,有關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保護該物業

1.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自費負責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狀態,要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並於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時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2.乙方不得損害該物業的任何部分。如該物業因乙方或乙方的訪客、僱員、代理人、借用者的行為受到任何損害,致使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3.因乙方的行為或過失或因該物業爆炸或溢出水、煙、火或氣體而導致大廈任何部分損毀,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及恢復原狀,有關賠償、費用及開支應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採取一切防範措施,使該物業免於受火災、水浸、風暴、颱風等或其他類似的破壞。

第十四條 甲方緊急進入該物業

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未經乙方批准進入該物業滅火及保護財物。

第十五條 服從法規及管理公約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2.乙方須遵守及服從該物業管理公約或根據管理公約制訂的管理規則(以下一併簡稱“管理公約”)。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遭受的任何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賠償損失

1.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損失(不論是財物或人身,故意或過失),均由乙方賠償。

2.所有乙方的訪客、僱員、借用人、代理人的過錯及行為,均視為乙方的過錯及行為,乙方應負全責。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招租等

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在該物業的外牆張掛把該物業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認為需要張掛的資料,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干涉。

第十八條 合同解除

1.如發生下列任何情況:

(1)乙方逾期_________天仍未繳付(不論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費及/或其他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繳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經甲方指出後_________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產或清盤或無力償還其債務;甲方有權重新佔有該物業或其部分及單方面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將不影響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項下向乙方請求賠償的權利。甲方並可從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證金內扣除甲方因上述情況所受的所有損失及開支。

2.如發生上述情況的(1)或(2),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務及市政設施如水、電、煤氣等,直至上述情況完全糾正為止。

3.租賃期內,如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_________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 交還該物業

1.如甲方根據本合同條款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於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時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一切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無法將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達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後拒絕遷出該物業及/或未能將該物業恢復至原有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的程序重新佔有該物業並清理傢俱及其他所有物品並將該物業恢復原狀,甲方無須對此作出任何賠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清理該物業及將該物業恢復原狀及有關的所有費用。

3.甲方可全權處理按上述規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將其依法變賣,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後,將餘額退還乙方。

甲方並不因本條而有任何責任將有關物品進行變賣。乙方不得對甲方變賣物品所得款項提出異議。

4.租賃期滿後,乙方應自費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拒絕遷出該物業,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按本條處理。

5.租賃期屆滿或本合同解除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該物業及其所有物和設備,如發現有損壞的,應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甲乙雙方在此同意和聲明,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甲方無任何義務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覓居處的援助。

第二十條 支付違約金等

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及其他賠償金額應在確定責任後_________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税費

甲、乙雙方應按政府規定支付各自所應承擔的登記費、印花税及/或其他費用及税項。乙方還應負責租期內其他一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應由租户繳納的費用及税項。

第二十三條 通知

1.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給乙方,應以甲方有記錄的乙方最後的通訊地址為乙方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出48小時後,視為送達。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給甲方的通知,必須以甲方實際收到通知方視為送達。

第二十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爭議解決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其他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規定處罰違反本合同的一方,違約的一方願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為法定文字,本合同書寫與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送一份給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廈物業租賃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就物業的有關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物業

1、甲方同意將座落於 的一部分出租給乙方,作水療沐足使用。

2、租賃物業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一樓出租面積約 平方米,二樓出租面積約 平方米,三樓出租面積約 平方米,四樓出租面積約 平方米。

3、乙方對該出租物業已作充分了解,同意按現狀承租。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物業管理費

1、一樓租金每平方米 元,物業管理費每平方米 元; 二至四樓租金每平方米 元,物業管理費每平方米 元; 以上每月租金總額為 元,每月物業管理費總額為 元。

2、租金每5年遞增一次,每次遞增10%。具體租金如下:

3、乙方應在每月5號前支付當月租金和物業管理費,以現金方式支付。

4、以上租金和物業管理費均不含税,租賃税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其他費用

1、乙方應於每月5日前繳交上月水電費。甲方協助乙方到鎮供水、電部門開設獨立的水錶和電錶;水、電費由乙方按水、電錶使用度數準時到供水、電局繳交;在未開設獨立用水、電户之前,乙方所用的水、電費按照讀表數由乙方向甲方交納,甲方在收取水、電費的同時需向乙方開具收款收據。

2、甲方按乙方的實際需求提供足夠的配電給乙方使用,即提供 千瓦的電力變壓器給乙方使用。乙方負責租賃物內的一切電器設備及其他配套設施和費用。

3、甲方免費提供負一樓給乙方作停車場使用,租賃的物業和設備及免費提供使用的停車場由乙方負責清潔、保養、維修、管理及門前三包,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等均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

1、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等於3個月租金即 元作為定金,並預付人民幣 萬元作為用電保證金。

2、以上定金和用電保證金共計 元,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支付給甲方。定金和用電保證金在租賃期滿結清所有費用後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 廣告位約定

租賃物的外立面廣告位的分配如下:(待定)

第七條 房屋裝修

1、乙方裝修房屋,裝修工程設計資料、施工圖紙及工程發包和裝修公司的資質等相關資料必須提交甲方審批和備案。

2、裝修不得影響建築物主體結構安全。因裝修而造成的任何損害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合同期滿後,房屋裝修及其他不能移動的物品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房屋維護和維修

1、租賃期間,租賃房屋的日常維護和維修及其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但租賃物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建築結構問題由甲方負責維修。

2、租賃期內,乙方應當謹慎檢查房屋安全狀況,發現建築結構安全隱患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第九條 房屋使用

1、乙方必須領取營業執照,不得無照經營;必須守法經營,不得從事任何違法活動。乙方辦理經營證照需甲方協助的,甲方給予協助,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資。乙方應於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乙方員工工資表給甲方備案。乙方需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所有員工的人生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物業全部或部分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不得設定租賃權抵押。

4、乙方租賃使用房屋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務、風險和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 物業管理

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大廈物業管理處有關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和規定,服從物業管理處的管理,配合管理處的工作,做好治安防範、防火安全、清潔衞生等工作,否則須由乙方負完全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消防安全

1、乙方負責安裝租賃房屋室內消防設施,並負責辦理消防驗收。

2、乙方必須配齊消防器材,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規和相關管理規定,簽訂並嚴格執行《消防安全責任保證書》,確保消防安全。

3、如租賃房屋範圍內失火或消防設施不合格,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保險條款

1、在租賃期內,乙方負責按照租賃物的建築成本價值足額購買租賃物主體的火種保險,受益人為甲方。

2、乙方負責購買租賃物內自己裝修投資購建的設施設備和財物的保險,受益人為乙方。

3、乙方如未足額購買上述保險,由此造成的甲方、乙方或第三人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及賠償。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和終止

1、合同期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2、租賃期內,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或戰爭造成的損失,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該房地產時,雙方均不存在賠償責任(如政府徵用,租賃物和原有設施的補償全部歸屬甲方所有,租賃物內乙方裝修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3、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續租,應提前三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4、雙方租賃關係終止後,乙方應當及時將租賃房屋以完好狀態歸還甲方。房屋及裝修如有損壞,乙方應當負責維修或賠償。乙方如遲延清退租賃房屋,自延遲之日起加倍計收租金,乙方並同意甲方不經訴訟程序直接收回租賃房物;乙方延期超過三天不搬走的物品可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或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每日加付欠費金額5‰的滯納金;如拖欠租金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如有擅自變更租賃物用途,或擅自轉租,或拖欠工人工資等行為之一,或有任何其他違約行為,經甲方催告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因乙方違約致合同解除,或乙方要求提前退租的,甲方收回租賃房屋,乙方所付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並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十個月免租期的租金,並追償乙方清退房屋前所欠一切租金、水電費和其他費用。

4、甲方如因特殊情況須收回租賃物的,必須雙倍退回定金給乙方,還需賠償3個月租金給乙方。

第十五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因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訂且乙方支付約定的租賃押金後即籤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