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場地租賃合同

短期場地租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多,你知道短期場地租賃合同怎麼寫嗎?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短期場地租賃合同範文,歡迎參考閲讀。

短期場地租賃合同
短期場地租賃合同範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範圍

1、甲方出租位於本商場 場地,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的場地給乙方。乙方經營項目為: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變更經營範圍,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租賃期

乙方租用的期限為 天,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繳費

1、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管理費為人民幣 元/月,合計為人民幣 元/月(大寫: 圓整)。

2、乙方應於每月5日前交納當月租金和管理費,每遲延一日,乙方按月租金和管理費之和的1%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交納首期租金 元,及兩個月租金和管理費的保證金 元(大寫: 圓整)。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如乙方拖欠租金或管理費的,甲方有權採取停電、停水、要求撤離等措施。

2、如因商場重大節假日期間做大型促銷活動需暫時移位或撤除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全力配合移位或撤除。

3、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甲方必須將場地交付給乙方使用。

4、承租前該土地原有的建築垃圾由甲方清理,與乙方無關。

5、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不得無理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或無故單方終止合同。

6、乙方租賃期間,乙方所租賃的場地不受甲方法定代表人等的變動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租賃期間,乙方對承租場地有管理經營權和使用權。

2、乙方需提供以下有效證件:生產許可證、衞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商標註冊證、商品檢驗報告;代理商應另提供:授權委託書、流通許可證、代理人員身份證複印件。

3、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有關衞生、消防、質量等規定,自行辦理各類經營執照、證件(證照複印件需交甲方存檔),如需配合甲方質檢部門及政府部門的質量抽查,自行送檢抽查產品及承擔送檢費用。

4、乙方銷售的商品價格應合理,如價格不合理,甲方有權調整,乙方應予配合。

5、乙方聘請的促銷員、營業員須到甲方辦理相關手續,統一服飾、統一管理,促銷員的工資待遇由乙方負責,因促銷員原因產生的勞動爭議均由乙方處理。

6、經營品項只允許經營 ,且只能經營1個品牌,最多4個品種,同時不允許經營其它類別商品,乙方所經營的品牌、品種、銷售方式須經甲方同意方可執行。

7、乙方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8、如因重大節假日對場外活動有其他安排的,或當地政府政策規定要求退出場地的,乙方應予以配合退場。

六、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如甲方不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的,或是甲方單方無理終止合同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支付違約金 元。

2、租賃期間,如乙方延遲交納當月租金和管理費達十日以上(含十日),視乙方為根本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出租場,保證金不予退還。

3、乙方促銷人員對商品宣傳不能以甲方名義進行,同時不允許有任何欺瞞、哄騙、暗示消費者的行為,如被甲方發現或遭顧客投訴的,甲方視情節的嚴重性可對乙方進行1000—10000元/次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甲方有權直接對乙方清場處理且保證金不予退還。

4、如顧客購買後發現有質量問題並投訴的,乙方須無條件退貨,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視情節的嚴重性對乙方處以1000—10000元/次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甲方有權對乙方清場處理且保證金不予退還。

5、若因質量問題被媒體曝光,乙方需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視情節的嚴重性對乙方進行扣除保證金或10000元/次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甲方有權直接對乙方清場處理且保證金不予退還。

6、如乙方未按合同協議確定的經營品類、經營方式經營商品的,甲方可責令其改正,並收取1000—5000元/次以上的違約金,七日內乙方仍未改正,甲方可單方解除合作協議並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七、合同終止

1、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的,保證金不予退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2、本合同終止後三日內(本合同已續簽的除外),乙方應撤出甲方經營場地,否則,視乙方放棄物品所有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且不予退還保證金。

3、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事由(如水災、火災、暴亂戰爭、國家重大政策變更等)不能履行合同無法經營的,或因當地政府政策對約定場地做出相關規定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無法經營的,本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八、若雙方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翁源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期場地租賃合同範文2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合同簽訂地: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雙方就租賃場地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___ _________的場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於_______ 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天。

第三條 租賃費用

臨時場地佔用費共計人民幣_____ __元,協議簽訂之日起___天內,乙方以(□現金/□支票/□匯票/□其他_______)的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如發生其它費用,按甲方收費標準另行繳納。

甲方按收取的實際金額為乙方開具正式發票。

第四條 履約保證金。

1.協議簽訂之日起___天內,乙方以(□現金/□支票/□匯票/□其他_______)的方式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相當於3倍租賃費的履約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甲方按收取的實際金額為乙方開具收據或憑證。

2.履約保證金為乙方履行本協議的保證金,作為乙方按時繳納租賃費、水電費及其它相關費用的保證。

3.雙方協議終止後,乙方如無拖欠租賃費用、無遺留任何問題,憑履約保證金收據,甲方於一個月內向乙方無息全額退還保證金。若乙方違約,違約金從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賠付。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管理好場地內的物業資產,督促乙方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不影響乙方的經營秩序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對租賃場地內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2.乙方有權依法按照其領取的營業執照上規定的經營範圍從事經營活動,並嚴格遵守國家的相關管理制度以及工商、税務、公安、消防、城管、衞生、防疫和環保等有關部門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據本協議規定之用途使用租賃場地。

3.乙方應依照本協議的規定按時足額繳付臨時場地佔用費和其它相關費用。

4.乙方應正確使用租賃物及相關附屬設施,並保證其完好性。乙方不得在其經營場所內進行違法活動,乙方由於違反本款責任而給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乙方因違反本款責任而被追究行政、刑事責任的,由乙方承擔所有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5.甲方進行的正常房屋檢查和維修,在其及時通知乙方的情況下,乙方應當給予協助。

6.乙方不得在所租賃物業內從事高噪音、高污染等有礙園區客户及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經營行為。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因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均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爭議;通過友好方式不能解決爭議的,本協議任何一方有權就爭議問題向簽約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六份,均為正本,甲、乙雙方各三份。

2.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期場地租賃合同範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

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衝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