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7篇)

福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福州市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7篇)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此房坐落在____小區____棟____

第二條:甲方決定把此房租賃給乙方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此房屋。

第三條:租賃期限:________,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每月租金:其中水費、電費、燃氣費、物業費、暖氣費、有線收視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承租方在居住期間,發生一切治安、刑事、民事、經濟糾紛及非法活動,造成後果均由承租方自負。

第六條: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繳納房租,需甲方打電話催費,扣除押金10元,上門催費扣押金20元,遲交三次自動違約,合同作廢,扣除押金。

第七條: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將無關人員帶入租賃房屋,如有影響或擾亂他人正常生活,使甲方受到牽連時的行為,乙方需即時搬出所租房屋,且所付房費及租房押金不予退還。

第八條:房屋內設施清單如下:電視一台;油煙機、煤氣灶;沙發、大小牀各一個;熱水器;洗衣機;冰箱;茶几一個;方桌一張。

第九條:自合同生效日起房屋內一切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

備註:乙方交付甲方住房押金元,租賃期滿後經甲方檢驗房屋設施無明顯毀損及丟失,乙方在交清所有費用時則把押金退還乙方。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身份證號碼: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碼:現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自有住房出租給乙方並達成如下:

一、房屋位於_________。

二、租期:暫定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議定每年元,租金由房主向租主收取,並在租房時一次交清。

四、費用:水,電,煤氣費以表記數,冬季取暖費,有線顯示費,物業管理費等從入住之日起由租主負擔,並一筆交清。

五、要求:租住期間,室內原有設備,物品不得拆改損壞,否則照價賠償,為保證雙方誠信,租住期間房主向租主收取租房押金元。

六、租主搬走前,要通知房主驗收,原房屋,設施並結清水,電,煤氣,暖氣,物業等費用做好交接,房主並將押金如數退還租主。

七、租期內,原則上不準違約,如遇城市規劃等特殊情況房主收房應按期退還剩餘租金;租主退房不退租金,但必須提前十五天通知房主。如若期滿租主提出續租,雙方重新訂立續約合同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

備註:室內物品:

水錶指數:電錶指數:

房主:租主:(附租主身份證或駕駛證複印件)

年月日

福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約定。

第一條 租賃範圍

甲方將福州市(小區名)為乙方住宅使用,不得作為營業及其他用途,乙方不得轉租及破壞租賃物內原有設施及房屋構造,且乙方在租賃期內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否則甲方有權提前中止本合同,並扣除乙方所繳納之保證金用於抵償因乙方行為對甲方所造成的損失並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二條 保證金、租金和其他費用及其交納期限

1、 簽訂合同時,乙方即向甲方交付租賃保證金 元(大寫: ),如無發生拖欠租金等違約情況,租賃期滿後十五日內,甲方將該保證金退還乙方。

2、 乙方應支付 元(大寫: )作為房屋使用保證金。如若乙方在使用房屋過程中發生損壞屋內設施及房屋本身的情況時,乙方須照價賠償,不足部分由保證金支出。若無損壞,在租賃期滿後十五日內,甲方將該保證金退還乙方。

3、乙方每月預交 元(大寫: )為水電費,根據實際支出多退少補。

4、租金:每月為 元(大寫: ),乙方簽定本合同當日即須支付第一個月的租金。乙方當月的租金交納期限是:當月五日前,每超過一日加收3%的月租金。

5、租賃期內小區相關部門如環衞、治安、物業等方面相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合同簽定的每項條款,在此基礎上,甲方應保證乙方享有租賃場地範圍之內的使用權。

2、乙方應愛護場地和租賃範圍內的一切設施,租賃期滿或停止使用租賃場地時,乙方應保護一切建築設施及屋內設施的完好,如有損壞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樣,進行賠償。

3、乙方若要求終止合同時,應提前壹個月通知甲方,甲方驗收確認無誤後,方可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4、乙方在租賃期內應接受小區相關部門如環衞、治安、物業等方面的管理,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5、在租賃期間,甲方如需將本租賃場地轉給第三方使用,必須提前一個月向乙方告知,乙方應對此作出答覆並在十五天內搬離租賃物,告知後如乙方在七天內對此未作答覆,仍視為放棄租賃權利,甲方有權強行搬離。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租賃。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應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應如期交納當月租金和合同中規定各項費用,若逾期繳納全部或部分款額達十五日之久,則視為乙方單方解約,甲方有權立即收回場地,其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立即搬離場地。

2、 租賃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應於期滿後三天內搬離財物,退還場地及原有設施,乙方退還場地及設施並經甲方場地驗收合格後,方可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向甲方領回保證金。若乙方不及時退還場地,甲方則以期限拖延日數計算,每日按日租金五倍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如超過十天不搬,則每日按日租金十倍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從保證金扣除,並提請有關部門處理。清理費從保證金中扣除。如乙方辦妥合同終止各項手續後,甲方拖延付還保證金,乙方同樣以其拖延日數計算,每日按日租金五倍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 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終止合同,違約方需提前一個月向守約方書面通知,經守約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

4、 因乙方欠交租金、滯納金、違約金及各項費用而造成該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為保證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可從乙方保證金中先行扣收,並向其追繳,乙方支付的保證金不足扣收時,乙方仍應承擔補足責任。

5、 乙方不得私下將場地轉讓給第三方使用,如私下轉讓視為違約,應付月租金三倍的違約金,並終止合同,終止合同的當天搬離場地。逾期不搬者甲方則以其拖延日計算,每日按日租金兩倍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具體做法按本條第4項有關規定辦理。

6、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政策、法律、法令、遵守省、市政府及公安、工商、税務、消費協會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如違反者按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7、 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包括乙方單方違約,自動終止合同)時,乙方應負責做到場地建築結構完整、場地原裝修物以及設施完好並及時交還甲方。乙方對房屋結構及場地原裝修物和設備,不得任意拆除,應原樣留歸甲方所有。否則,乙方應負賠償責任。賠償款額可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

8、 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在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福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議,訂立本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座落在市公安局北福澤苑小區東大門北第一門市(上下兩層)租賃給乙方經營使用。乙方對甲方出租的門市做了充分的瞭解並願意承租。

二、期賃期限暫定1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均為公曆)。

三、年租金(税後) 元整。交付租金方式為先交租金而後使用房屋。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償並承擔民事責任和乙方所受損失。

五、房屋租賃協議生效期內甲方應負責對房屋及附着物的定期檢查和維修。

六、房屋租賃協議生效期內,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或增擴設備,應徵得甲方同意,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

七、租賃期間,因乙方使用不當及人為原因使房屋和設備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或修復,如乙方違法經營,一切後果自負。

八、水、電、物業管理等費用,由乙方負責交納。但協議訂立後乙方必須向甲方交付 元水、電、物業管理等壓金,協議到期後如不欠費,甲方如數退還乙方。

九、租賃期間任何一方終止協議,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租賃期滿本協議自然作廢。甲方如繼續出租,在同等價格、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承租。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請有關部門調解或訴訟到法院處理。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福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福州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榕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榕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註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榕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9)衞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福州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國籍: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年 月日

福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本着合理、合法、自願的原則就甲方租賃乙方房屋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________市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區________號樓________號的房子出租給乙方,共計面積約________平方米,租期為______月,時間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租金標準________元/月,支付方式押________付________支付。押金________元。乙方退房時交清水、電、氣、寬帶、物業管理費、公攤水電費等費用及屋內設施傢俱、家電無損壞,下水管道,廁所五堵漏。甲方如數退還押金。

三、承租期內,乙方應自覺愛護室內設施,不得改變房屋結構,不得轉租、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否則甲方有權收回租房。

四、承租期內,乙方自行負責安全保衞工作,保證做到防火、防盜、安全用水、用電,保持室內外的清潔衞生,在租用期間,乙方人員如有違法違規行為事情發生,由乙方負責。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乙方應遵守居住區內各項規章制度,按時繳納水、電、氣、寬帶、物業管理費、公攤水電費等費用。

七、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備註及各項表度數:

(1)水錶現為:________度,(2)電錶現為:________度,(3)煤氣表現為:________度。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見證方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福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租賃地址:威遠縣石油基地8棟2單元702;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1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另付押金200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4.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30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氣、電話、電視等費用,租賃期結束時將相關繳費賬單交給甲方;

2.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

3.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4.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5.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8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六個月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福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衝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福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位於第__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

乙方租賃該房用途為____________。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付款方式

該房屋月租金為______________元整(不含税)。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__________。租金每乙方必須於上次租金期前一週內將下個半年度租金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應對其租賃房屋及其附着設施定期進行維護檢修。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七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年月內問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構成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

第八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費: 2.電費: 3. 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付)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 租憑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甲方按本合同附件設施表驗收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確定其完整性,並確認乙方無任何拖欠費用後,退還乙方押金。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如甲方同意繼續租賃,在合同期滿前___個月內給乙方答覆,並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第十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乙方違約提前退房,甲方不退押金。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拒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情況,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一個月數名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由甲方所在地司法所解決。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

福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街道______棟,第____層______號。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_____個月的_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_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乙)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甲)(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個月;

3.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條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_____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福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市*街道*小區x號樓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計x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x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人:

承租人:

廣州市建設委員會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廣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廣州市房屋租賃

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

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廣州市 區(縣)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

租賃用途:;居住人數為:,最多不超過人。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此房屋僅作為家庭居住使用,不可作為商業(營業、辦公等)、倉庫、員工宿舍等用途。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計 年個月。甲方應於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

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

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

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

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

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第___年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

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第___年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

計: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

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

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7)物業管理費(20x年12月31日前) 由甲方承擔,(7)

物業管理費(20x年12月31日之後) 由乙方承擔,自租賃期起始之日起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衞生費(9)上網費(10)車位費(11)室內設施維修費(12)費用。

相關費用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雙方協商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

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乙雙方應當履行《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

《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義務;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廣東省、廣州

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禁止在房屋內從事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在房屋租賃期內,乙方承諾不從事違反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計劃生育等活動,

不得儲存任何違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並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房屋租賃、房屋安全、消

防安全、治安、計劃生育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查處工作。

在房屋租賃期內,一旦出現違法犯罪行為,所有責任由乙方負全責。

(三)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該房產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錶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五)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室內裝修或增加設備;如有需要,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訂立書面協議,並按規定重新議定租金,甲方有權對工程進行監督。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如違反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房產使用權,本合同自動解除,保證金不予退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合同期滿或解除

租賃合同期滿或解除,乙方必須依時遷出,將其個人傢俱雜物全部搬走,並將房屋打掃乾淨。如遷出後五天內仍留下箱物不搬清,則作放棄權利論,由甲方全權處理,乙方對此無任何異議。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天河區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國籍:

聯繫方式: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福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區______棟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條: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房屋租賃期間相關費用説明

乙方租賃期間,水、電、取暖、燃氣、電話、物業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第六條:房屋維護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第七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______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第八條:提前終止合同

在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

在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依據事實輕重,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福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1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第2條 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 ,身份證號碼: ;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 ;

5、房屋的使用面積:

6、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

第3條 出租房屋概況

(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地面、牆壁質量、傢俱設備等)

第二部分 租賃期限

第4條 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況應順延:

1) 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無法居住的;

4) 經雙方協商一致並書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條款

第5條 租金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整)。

第6條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1個季度的租金;以後應在每季度最後一個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約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條 租金支付地點: ;

第8條 租金支付方式: (現金、支票、匯票、轉帳等);

第9條 甲方收取租金時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關費用

第10條 房屋在租賃期間產生的税收由 承擔,不因本租賃合同無效,或撤銷,或變更而變動,除非雙方對此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第11條 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等由乙方承擔;環境衞生費、治安費、物業管理費用等由承擔。

第12條租賃期間,房屋的使用權歸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權或獨立使用權的房屋外牆、屋頂、地下空間、及房屋的附屬配套設施(如自行車位、汽車車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變更與設立他項權利

第13條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價格的優先購買權。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和承擔原甲方的義務,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4條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和承擔原乙方的義務,乙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5條租賃期間,甲方欲對房屋設立抵押權,須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承租。如乙方在7日內無異議或不作為,則視為認可甲方的行為。如乙方作出決定終止本合同,則租賃關係自終止本合同通知書到達甲方的次日起計算。

甲方沒有按以上約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權力,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16條 甲方設立其它他項權利,可以不徵得乙方同意,但應提前1個月書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繕

第17條 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保證房屋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條租賃期間,如房屋發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或屋面漏水等,影響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內予以修繕,超過7天,乙方有權自行修繕。

第19條租賃期間,如房屋有傾倒危險,或其它嚴重妨礙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脅到乙方的生命財產安全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立即進行修繕或暫時補救,如果甲方對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採取維修保養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

第20條 對房屋進行的修繕費用,乙方可以抵銷租金或向甲方索還,並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七部分 甲方權利與義務

第21條甲方保證如實向乙方解釋和説明房屋情況和周邊概況,應包括房屋權屬、房屋維修次數、物業管理、治安、環境等,及如實回答乙方的相關諮詢,否則視為欺詐行為。

第22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每日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

第23條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0%計算。

第24條 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或經正常合法程序審批的拆遷行為,則按照國家拆遷條例和當地的拆遷有關規定執行。

第25條乙方經甲方許可在租用房屋內進行的裝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滿搬出房屋時,甲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折價裝修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折價裝修費用由雙方協商,協商不一致,按照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拆遷房屋的裝修費用的補償的標準執行。

第八部分 乙方權利與義務

第26條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

第27條 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0%計算。

第28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安裝窗和防盜門等,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經政府審批的,則應經有關部門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條乙方在房屋內的裝修及安裝的設備、物品,在合同期滿搬出時可一次折價轉讓給甲方;雙方如無法達成協議,則乙方應自合同期滿之日起7天內自行拆除,恢復至房屋原狀。超過7天,甲方有權無償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在合理數額內承擔。

第30條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15天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內另找房屋確實有困難或另有其它特殊情況,則甲方應允許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遷後7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31條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第32條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應提出異議或與乙方協商續約;如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甲方不予以書面答覆,則視為默認同意乙方續租,本合同自動延長一年,自30天期滿次日起計。

第33條 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優先承租權。

第九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34條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

第35條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10日內將情況告之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第36條 不可抗力影響如持續2個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37條合同履行期間,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發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認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維護或修繕完畢之前,甲方應減免這段日期的租金。

第38條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則自然終止,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十五天內返還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關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部分 通知

第39條依照本協議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它聯繫應以中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發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1)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交到之日視為送達;

(2)以圖文傳真發送的通知在成功傳送和接收日後的第1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部分 爭議解決

第40條 對於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訴訟。

第十二部分 合同生效

第41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約定或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則從其約定或規定。

第42條甲方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備案登記、治安許可證等國家規定應辦理的各項手續。如果甲方在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30天內,仍然沒有辦理上述手續,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部分 違約責任

第43條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

第44條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説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15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説明。如果在15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甲乙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部分 索賠

第45條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返回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於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交付的中介費用、乙方的來回搬遷費用、乙方已經支付和雖未支付但將要產生的裝修費用、乙方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設備安裝費用(如:有線電視安裝費、電話安裝費、電器安裝費用、電線電錶安裝費、中央空調通道安裝費、煤氣管道安裝費、網絡安裝費、暖氣安裝費等)。

第46條 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補償金人民幣 元(大寫:)作為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

第47條 如果因乙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應在合同無效之日起7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補償金人民幣 元(大寫:)作為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否則,甲方有權暫時扣留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乙方基於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同第45條含義)甲方不予以補償。

第48條乙方逾期支付應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60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49條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房屋給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60天,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甲方責任。

第50條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五部分 附則

第51條 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存二份,税務部門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

第53條本協議中的“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制訂頒佈的條文:“法規”是指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是指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制訂的規章。

甲方簽字:(出租人)

住址: ;

身份證件號碼:

電話:

時間:

乙方簽字:(承租人)

住址: ;

身份證件號碼:

電話:

時間:

福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經過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合同遵守。

第一條 出租房屋座落於 ,共 層 間,總計面積為 ㎡

第二條 出租房屋用途為 ,乙方改變房屋用途,應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上述房屋租金為每年 萬元;

2、交納時間:在每年 月 日前付清。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得乙方同意,但應通知乙方。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賃房屋。

2、租賃期間,出租房屋的維修由甲方負責,如租賃房發生重大自然損壞或有傾倒危險而甲方又不修繕時,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並可以用修繕費用收據抵消租金。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 月以上,甲方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賃期間,房屋管理費、水電費、房租税、房產税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3.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 %計算。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情況下,房內物品由乙方自行處理。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按合同終止當時相等租金計算),並且甲方有權處理物品。

6.在租賃期間,乙方應保證合法經營,否則,如引起有關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7、如因乙方原因,房屋在租賃期限內出現漏水等質量問題,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對他人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8、為保證甲方房屋不受損害,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本合同終止後,如房屋無質量問題的,甲方退還上述保證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萬元的違約金;如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到期後乙方如需續租,應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如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另行簽訂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十一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 租 人: 承 租 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地 址: 地 址:

簽訂日期___年__月__日

福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第一條 房屋概況

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是____房____廳,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房屋內現有物品為:該物品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

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個月,出租方從日起將出租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日止。在租約時間方特殊需求,房東可以提出正當理由隨時不租給乙方住,房東將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在超出15天還未退房,房東有權把房屋裏乙方的東西搬出屋外,丟失或損壞由乙方自負。15天內退租將會退回押金給乙方。

第三條 租金交納

租金的標準為每月______元人民幣,押金為_____元人民幣,先付後租,承租方應在每月的 號前交租金給出租方,拖交或欠交超過5天,視作自動退租,按金不退,房東有權把房屋裏乙方的東西搬出屋外,丟失或損壞由乙方自負。承租方還應承擔管理費、垃圾費、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等費用。(注:押金不能當房租使用。)

第四條 房屋維護

承租方確保房屋整體結構的完整性和完好性,並保持房屋內設備的完整性和完好性(設備如熱水器、窗門、廁所等),以保障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承租方對房進行裝修改造或打孔,需報出租方書面同意後方能施工;如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或增設他物的,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本合同終止後,承租方所進行的固定裝修不能拆除的,應無償轉讓給出租方。塑料門或木門不能打釘子,牆壁若要打釘子叫房東打。乙方沒經甲方同意,對房屋打釘或打孔,乙方賠償給甲方每孔20元。若承租方沒有履行房屋維護,出租方有權扣除全部押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違約行為:

1、 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或轉借的;

2、 承租方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方拖欠租金的;

4、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的;

5、 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日。並且乙方有權另行開門處理(不負責甲方財物損失),承租方違反合同,未經出租方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500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如承租方提前終止本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出租方,押金方可退回。否則出租方有權扣除全部押金。

第六條 出租特別聲明

乙方接住房後,應及時自行出錢買鎖給房東更換門鎖,否則發生意外與房東無關。財物金錢數量大,請放入銀行保管,丟失錢財與房東無關。甲方不保管包括自行車在內的任何車輛。甲方只提供居住,乙方的人員發生任何事故與甲方無關。承租人不慎丟了鎖匙或忘記帶鎖匙,要求房東開門,交30元/次開門人工費。並且廁所堵塞自己處理。收了當月的租金,承租人未住滿當月的天數要求搬出,餘下未住的天數,承租人不能要求退回錢。退租時,承租人把清潔衞生搞好,恢復原來房東交付使用時的乾淨狀態,否則甲方從押金中扣100元作為打掃衞生費用。

第七條 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因解除合同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 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二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