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牌照租賃合同範本

汽車牌照租賃合同範本_汽車牌照租賃合同格式

汽車牌照是汽車號牌與汽車行車執照的簡稱。那麼汽車牌照租賃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汽車牌照租賃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汽車牌照租賃合同範文篇一

甲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共識:

一:概要

乙方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車指標,同時有責任協助甲方辦理車輛買賣與過户等相關手續,以確保甲方有一個良好的車牌使用環境,並配合甲方於租賃期內在一切可能使用身份證或其他需要乙方提供幫助時提供幫助。甲方: 身份證號: 擁有小轎車 終身所有權。

二:租賃時間及費用

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提供車輛指標給甲方使用,租賃費為 元/年。大寫人民幣: 。首付 元,大寫人民幣: 。餘款甲方於 年 月 日前一次付清,若因延誤支付費用,乙方有權收回車牌使用權。期間乙方不可中斷租賃服務或給第三方使用。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證件與小客車指標書。積極配合購買新車。購買新車手續辦理完成後,身份證歸還乙方。

2、租賃期間,乙方不可將車牌指標租賃服務中斷或給第三方使用,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追求其違約責任。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費用,並賠償甲方三個月的租賃費用。

3、乙方若因債權債務問題,引起車牌的連帶責任及糾紛,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甲乙雙方明確:本合同所指車輛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若因乙方債務原因導致甲方實際財產權利受到損害,則乙方負有賠償責任。

4、甲方所購新車必須在租賃期間上車輛全險作為安全保障。如車輛出現一切交通事故與違法行為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責任。使用指標期間如甲方不購買全險則算甲方違約。在租賃的使用過程當中,甲方如遇到緊急情況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現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的。妥善保管車輛證件等手續。

5、租約期滿後,如雙方解除協議,甲方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甲方帶齊相關文件和協議書,收據等,歸還給乙方,同時如有車輛違法等罰款由甲方承擔,過户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車輛手續。需延期者,需事先致電乙方,並告知需延期的時間。

四、合同附則

1、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一式二分,雙方各執一分,簽字後生效。

3、合同未盡事宜友好協商解決,如有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五、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牌照租賃合同範文篇二

出租人(甲方): 註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汽車牌照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所購車輛資料及權屬

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公司的名義購車,已購汽車相關資料如下:車 牌 發動機號: 製造廠家:2、所購車輛的實際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第二條:購車費用

1、 乙方自行承擔費用如下:

1.1購車款:人民幣元整(¥______ )。

1.2相關費用(購置税、車輛保險等合計):人民幣元整(¥______ )。

2、所有交款憑據及《機動車登記證》均由交由乙方保管。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乙方取得牌照後止。

第二條: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人民幣 元整(¥______ )。

2、付款方式:乙方須在牌照辦理完畢之日起_____日內一次付清。

汽車牌照租賃合同範本_汽車牌照租賃合同格式

第四條:甲方責任

1. 在協助乙方辦理完汽車上牌事宜後須將購車發票原件、車輛行駛證原件、保險合同書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2. 在牌照租賃期乙方如提出合理的需甲方協助辦理關於車輛報損理賠事宜時,甲方需積極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

3. 租賃牌照所屬車輛的權屬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予以任何方式進行使用、佔有和處分。

4. 因乙方實際佔有並使用該車輛,甲方不得做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行為,在甲方使用過程中,涉及必須甲方出面簽名等事項應給予配合。

5. 在租賃期乙方如取得自有牌照並在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後,甲方應無條件、無償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户手續,並按未到期租賃月數退還租金。

第五條:乙方責任

1. 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繳納各種車輛保險。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 租賃期內如乙方取得自有牌照要求甲方過户,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並承擔過户手續中的所有費用。

第六條:補充條款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牌照租賃合同範文篇三

出租方:

承租方: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1. 號牌號碼:

車輛類型:

車輛保險情況:

車輛年審情況:

第二條、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為元/月,每月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收據。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第四條、出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3. 向承租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4.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保證車輛按時年審。

5.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20萬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內。

7.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條、承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4.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6.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7.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9.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10.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

11.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六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1. 如出租方未及時購買相關保險規費或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後果由出租方承擔。

2. 出租方在本合同約定期限未滿時收回車輛時,需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預付租金,出租方需退還相應預付租金。

第七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