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樣本指導

篇一:

房屋租賃合同樣本指導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碼: 聯繫方式: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證件號碼: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北京市 豐台區 。

二、 該房屋租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需續租,須在租賃期滿 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 )。

1.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相當於一個月房租的金額 作為押金。 2. 乙方按 月 / 季度 以現金支付房租,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任意調整租金。

四、 甲方支付:水費 電費 煤氣費 供暖費 物業費 有線費 

乙方支付:水費 電費 煤氣費 供暖費 物業費 有線費 

五、 水錶: 電錶:

其它設施、設備:

六、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須向對方交納 作為違約金。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雙方無需承擔責任。

2. 房屋租賃期間,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 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 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改變房屋租賃用途,或改變動房屋結構。

2)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3)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4) 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或拖欠房租累計 以上。

4. 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七、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九、 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範文二

篇一: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租甲方門面房

於 ,達成協議如下: 間,位

1 租房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水費由 方負責,電費單價按供電所收費單據平均價計,租房 元。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2 房屋主體不能改變,屋內家,用具不得損壞,丟失,否則,照價賠償。 3 乙方必須正確用電,用水,時刻注意放火,防盜,防事故,保證自己和他人地生命和財產安全,公共區域不得堆放雜物及垃圾,保證公共區域的整潔。

4 現金等貴重物品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5 乙方不得把社會閒散人員帶入房內,對自身安全負責。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違約,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