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個人汽車租賃合同(通用17篇)

江蘇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1

江蘇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江蘇個人汽車租賃合同(通用17篇)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

本協議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 汽車一輛 ,車牌號碼: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本協議首次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租賃期滿雙方如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約 年,即租賃期至 年 月 日。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 30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第三條 租金

1.雙方協定,租金為 元(人民幣)/月(含税),一年一付,即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租金合計: (人民幣)(含税)。

第四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瑕疵,否則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內,由於甲方事前隱瞞車輛真實情況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租賃期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 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江蘇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______

地址: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

註冊地址: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_______汽車,車牌號碼:______。(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____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 租金

1.乙方需支付車輛租金____元/月,於每月____日支付____月租金.或者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僱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根據第四條確定是否包含此內容: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註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説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_____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

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注:僱傭甲方駕駛員時適用本條.)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 押金條款(此條可有可無,視具體情況而定)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江蘇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____商務服務有限公司汽車承租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江蘇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4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

茲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車,為明確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吊車類型及數量:_________;

施工地點:_________;

施工內容:_________;

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租賃金和付款方式:

出租金:_________;合同總價:_________元整。

1.噸吊車工作台班單價_________元/台班,閒置台班單價_________元/台班;

2.每日以一個台班起算;

3.每個台班為8小時,以駕駛員進出場時間為準。超過部分租金=累計超過作業時間/8小時×台班費。(以外出施工記錄表為準)

4.吊車進場及退場經協商由按吊車的台班×2=台班支付費用。

5.對於價值超過_________元設備的吊裝,吊車台班單價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在合同簽訂後一次付清,或乙方吊車到現場時,預付人民幣_________元,餘款在吊車退場前結清。

三、安全責任:

1.施工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甲乙雙方均有權阻止對方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堅持實施吊車作業_________原則。甲方需配備合格的起重指揮,現場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

2.由於對施工場地地面和地下設施情況申報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3.吊裝作業前,負責向乙方吊車司機進行交底。嚴禁幹超出作業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統一信號確保作業,施工過程中若發生野蠻作業,乙方吊車機組人員有權拒絕作業。由於指揮失誤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4.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時,責任劃分原則為;吊鈎以上屬於吊車機械設備由乙方負責;吊鈎以下(鋼絲繩、吊耳、卸扣、捆紮、指揮等原因)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確保這次施工_________個台班,若實際台班超過_________個,按實際發生結算。

2.在出租期間內對出租吊車具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不得轉讓、轉租、變賣或抵押乙方的設備,不得擅自轉移作業地點,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車,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由承擔全部責任。

3.按時支付出租費用。逾期支付賠償金(賠償金=合同額×0.5%/天),承擔違約責任。

4.吊車在工地上停置時,由甲方負責保管,如果由於保管不嚴而造成的損壞,其損失由甲方負責。

5.必須杜絕故意損壞或傷害乙方作業人員和設備的一切不良行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證)、鋼絲繩、枕木由甲方提供。

7.甲方無償提供機組人員的住宿和就餐。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吊車操作人員必須服從工地領導的指揮,並遵守的有關規章制度。

江蘇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____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江蘇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6

承租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家庭住址:

單位名稱:

聯繫電話:

單位地址:

擔保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工作單位:

出租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車輛牌號:

車輛型號:

租金標準:

租賃期限

起始時間:

終止時間:

限駛公里:

超時加費超程加費:

付款約定:

備註: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有關車輛檢測部門認定合格的,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6.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證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協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承租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承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本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 提前解除合同歸退租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未經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擔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長沙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 承租方簽字:  

擔保方簽字:

(或蓋公章)

中介方代表:

年月日

江蘇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提車時里程:油箱:承租方(乙方):還車時里程:油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第一條租車標的及期限

甲方將一輛提供給乙方駕駛,車牌號:粵,從20_年月日時起到20_年月日時交付給乙方使用,租期(天/月),(日/月)租費用元,共元。此車輛只能由乙方司機駕駛。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租金元人民幣。如乙方需延長合同期限,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方可繼續使用,延時租金按元/天計算。

2.乙方在提取甲方車輛時需要交付押金元。還車時甲方退還元給乙方,如果租賃期內乙方未發生交通違規、事故、意外、車輛無損壞,在合同結束後15天內,甲方經過諮詢交管部門後確定無交通違規、事故、意外將退還剩餘押金給乙方。

3.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後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並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為20_年月日。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使證、保險單汽車養路費及橋費年票、購置税等)。

2.當出現交通事故或者意外發生,甲方應趕往現場或者相關部門,協助乙方處理。

3.因甲方車輛本身問題或自然原因導致車輛不能繼續使用的情況,甲方應當即更換相當檔次和新舊的車輛為乙方服務。

4.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交通事故強制險、附加險,負責車輛在租賃期間的正常維修,負責該車全年的養路費、保險費、車檢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1.乙方使用户籍證明、駕駛資格證明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偽造和無效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以及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行負責,並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濟損失。

3.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後續責任。

4.乙方任職司機須有c司拒絕賠付,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責任及違約、違章責任。

5.用規定保養,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損害的,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及違章違約責任,並不得要求甲方無條件提供額外車輛使用。

6.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為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7.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車輛換機油費用(以5000公里400元計算),含半年租以上車輛還需承擔4s店根據汽車年限和公里數制定的保養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濾芯器、助力轉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8.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天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10.租賃期內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合同終止。恢復原狀賠償甲方損失,因碰撞導致的事故車輛加速折舊費用由乙方承擔。

12.租賃的車輛只限在廣東省範圍內行駛,超出了廣東省範圍,必須報甲方批准,如未得批准,超出範圍行駛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3.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14.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充當教練車或學習駕駛。

15.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第五條車輛行駛里程範圍

雙方約定,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限定的里程為公里,超里程元/公里。

第六條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1.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2.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

在本合同期內如發生本合同第三、四條行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權利時,權利受侵害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如權利受害方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賃的車輛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如乙方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還租金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賠償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責任,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納的定金。如乙方未按約定簽訂合同,甲方有權沒收定金。合同簽定後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並不退還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九條額外設備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設備時,必須在徵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屬甲方所有。

第十條糾紛解決方式

因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南海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及附件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乙方交納定金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備註(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約定處理)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授權人:身份證:電話:電話(公司/住宅):附件:

1.車輛行駛證、保險證明、路橋費、車船使用税證件或標誌

2.乙方公司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公司租車授權書或乙方的司機駕駛執照、身份證複印件、户口本複印件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江蘇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8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後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户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於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並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____個月)的車輛租金的____%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____%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江蘇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減少糾紛發生,經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承租方全額承擔:

1、因承租方使用不當造成車損,如輪胎單獨損壞,玻璃單獨破損;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

2、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後駕車者。

3、承租方將車輛交與無駕駛證者駕駛。

4、承租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5、出險後不報案、隱藏真實情況24小時內部通知出租方的。

6、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7、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二、在法定節假日期間,承租方沒有按約定的時間歸還出租方的車輛,承租方應按所超時間交付雙倍租金。

三、車輛交付承租方以後,我公司按合同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承租方取得聯繫的,不論承租合同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租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四、承租方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所發生的扣分、罰款,由承租方承擔,租賃方可協助辦理。

五、以上條款為租賃合同的有效副本,與《汽車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江蘇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 聯繫電話:

乙方(承租方) 聯繫電話:

駕駛證號碼: 所租車輛名稱: 型號: 顏色: 車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於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將 號車交付給乙方使用。

二、租金:共計 元(大寫: )押金: 元(大寫: )月租續交租金時間應在租賃到期前三天辦理。

三、行駛里程:車輛允許行駛 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元。

四、行駛區域:在 範圍內。

五、起始地點: 返還地 。

六、甲方的權利: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七、甲方的義務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的車輛。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性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及維護。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信息。5.對所獲得的乙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及養路費。

八、乙方的權利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九、乙方的義務1.如實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證明材料。2.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補充協議合同範本)使用租賃車輛。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5.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6.不得利用甲方車輛,作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7.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所租賃的車輛。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後,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門報案並辦理相關手續。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十、免除或減輕責任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2.損失是由乙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其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3.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額為限。

十一、違約責任: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費用、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的3%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根據所租車輛型號按日租收取租金。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應按一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後將餘款退還乙方。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4.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保證金和押金。(1)提供虛假信息;(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3)轉讓、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6.未協助甲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不按車輛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車輛致使車輛修理、停運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7.非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8.乙方違反交通法規所造成的車輛及人員傷亡(如喝酒,違章駕駛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險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絕賠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9.如發生事故,事故修理費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户自己支付;如損失費用在1200以上的按執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車輛損失費用在1200元以上的由客户支付收取加速折舊費,(車輛自掛牌之日起未滿兩年的按30%,兩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由乙方承擔。10.在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時,乙方未按上述規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辦理報警等相關事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首先從乙方交納保證金多餘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11.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車輛違章等行為所產生的罰款均由乙方負責,甲方無責任。

十二、擔保條款:租賃期滿,甲方按乙方實際履行合同情況,抵扣押金,不足部分從保證金中扣除。如乙方無違反合同約定情況的,應全額退還乙方。

十三、補充條款: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十四、其他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訴訟。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江蘇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11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進行了非常友好地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的貨車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及租用費用和保證金

1、甲方租用乙方貨車_____輛,貨車品牌為_____牌,車牌號為_____牌。車輛租用期為_____年,從簽定本協議之日起計算。

2、車輛租用費用為月租金元人民幣_____(大寫元),租金費用由甲方按月支付給乙方,在簽定本協議後一次性支付三個月,以後需提前一個月收取租金費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3、雙方商定甲方應交_____元人民幣(大寫元)的押金,作為乙方車輛的安全保障。

4、如果甲方需要繼續租用本車,在到期一個月前通知出租方乙方,如果乙方同意,需另協商,雙方重新簽定租車協議。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所出租的車輛必須有相關的法律手續,如行駛證、交強險、商業保險、道路營運許可證等,這些相關費用由乙方自已承擔。確保甲方能正常使用。

2、乙方確保所有的手續必須在有效期內,到期由乙方自已負責年審,甲方需配合。

3、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4、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5、乙方負責車輛的維護維修費用。

6、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應有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乙方在收到甲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乙方將所租車輛交付甲方。

3、甲方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4、甲方需聘用有一定經驗的和有相關資質的駕駛人員駕駛本車輛。

5、甲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6、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過路費用。

7、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或將車輛開至乙方指定維修廠,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8、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應有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四、損失或損害

1、雙方應按相關的權利和義務條款執行合同。如果甲方給乙方造成相應的損失,除不可抗力或自然災害外,應從押金中扣除。

2、如果因乙方的原因,除不可抗力或自然災害外,乙方也應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從租金中賠償,如租金不足,乙方需另外賠足。

3、如果在協議期內發生交通事故,雙方應配合處理。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如有其它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其它事項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協議期限和法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並具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江蘇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所有人):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

為了甲、乙雙方共同的`利益,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合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享有豫etc______的所有權及經營權,現將此車租賃給乙方從事出租車營運,租期為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日止,在租賃期內乙方享有經營權、收益權。租金在承包期內不會變動。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_________元風險抵押金。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甲方交給乙方的車輛隨車證件及附屬設備有:

(1)證件:行駛證、計價器審驗證,營運證、交通信息牌。

(2)附屬設備:出租車頂燈、出租車計價器、座備胎、 千斤頂 輪胎扳手,如果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車輛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修理及賠償。

2、甲、乙雙方協商此車在乙方租車期內公司服務費管理費、工商費、年審車輛、計價器、税收、一切由乙方承擔;如有燃油補貼由甲方支取,與乙方無關。

3、乙方在租車期間因交通違章、刑事案件等各種違法違紀罰款全部由乙方和擔保人承擔。乙方在租車期內利用本車輛從事犯罪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刑事責任,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因此造成車輛不能營運,乙方應正常交予甲方租金,並承擔車輛停駛期間和各項費用。在使用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買賣、轉借、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添改租賃車輛的任何部位或部件

4、乙方在租車期內,發生交通事故時,甲方有義務提供相關證件,由乙方負責處理整個事故案件,由此發生的法律責任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在乙方處理整個事故後,除保險公司理賠部分外,剩餘部分(包括評估費、拖車費、停車費、事故處理費、保險公司不認可賠償的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出租車營運按二十四小時兩班制,乙方在行車中應愛護車輛,保證車輛整潔,每天檢查水、機油、電瓶水等,如因缺水、缺油等造成機械損壞的全部由乙方賠償,車輛如有故障應及時修理,如乙方人為損壞必須按價賠償。乙方交班時保持上述車輛狀況。由乙方負擔所有維修費用。

6、本協議期滿,乙方須將性能完好的車輛、車輛證件及附屬設備,交還甲方,發生遺失或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補證及賠償費。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發現乙方有不愛惜車輛情況甲方有權收回該車輛,同時押金不予以退還。

車輛營運時應手續齊全,營運期間乙方應遵紀守章,應按照,出租車公司、客運管理處的‘章程下、合法經營,若由於乙方自身原因,被執法機關及有關部門查處,扣押車輛及行車手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因車輛手續不齊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同時,在無任何糾紛的情況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餘押金即時歸還承租方,下班之後還車,押金將於下一工作日內退還。由承租方預留人民幣1000元的交通違章保證金,年審後如無違章記錄則全部返還給承租方,否則出租方在代付交通違章金後將餘額返還承租方

10、本合同規定承包期滿十日前,乙方必須告知甲方是否要延長承包時間,或者承包期滿後解除合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達成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由對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並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13、本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在乙方不願支付或無力支付的情況下,由其擔保人承擔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按印): 乙方(簽字按印):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駕駛證號: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承租方擔保人(簽字按手印)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址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江蘇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 :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 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車架號為------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 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留複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 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 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 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還車一週後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 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注意事項:一天 24 小時,一個月計 30 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 3 個小時計半天,超過 6 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 補油費。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電話:

簽訂時間:

乙方:

電話:

簽訂時間:

江蘇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請求並承諾:

1、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户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麪包)車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 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於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 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 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 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 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1) 違法、違規活動;

(2)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 盈利性運輸;

(4)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 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 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500—5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 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繫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出租方(簽字蓋章)   承租方(簽字蓋章)   擔保人(簽字蓋章)

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駕駛證檔案號:   現住址:

委託代理人:   工作單位:   工作單位:

江蘇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甲方為本次西藏旅遊活動向乙方租用車輛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甲方為承租方,乙方為出租方。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同意向甲方出租___輛原裝豐田4500型 越野車,相關司機___名,分別為_________ 及 ________;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駕駛證檔案號_________________,(在副證上的號碼),保險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第2條:租車旅遊線路由甲方提供,線路為:拉薩___羊卓雍湖___江孜___日喀則___珠峯___薩嘎___崗仁波齊___扎達___古格___獅泉河___日土___班公湖___改則___尼瑪___文布___色林措___班戈___納木措___拉薩,時間共計-________天,其中_____天機動,具體行程安排詳見附件:

第3條: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每輛車必須證照齊全而且是整車運行情況良好的車輛。

第4條: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司機必須都是駕駛經驗豐富,曾經行駛過並且熟悉甲方的旅遊線路,同時具備豐富的現場處理車輛問題的能力,又能夠作為景點的導遊。

第5條:租車期間為______天,自X年____月____日起,至X年____月___日止。

二、本項旅遊租車費用約定

第6條:乙方向甲方收取每輛原裝4500越野車________元的全程費用。

第7條:上述費用包括全程的車輛使用費、汽油費、停車費、維修及零部件費、保養費、司機的全程食宿和導遊翻譯費用。

第8條:費用支付方式:

1、合同簽署後,甲方通過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費用,共計_____元:

2、甲方旅遊路線結束,即回到拉薩時,於當日與乙方結算費用,支付餘款。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第9條: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該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2、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確保與司機進行良好的溝通和合作,

3、甲方應尊重當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4、甲方如果發生人員無法適應高原反映,於拉薩出發前或中途退出本項活動的,如果不影響租車數量和租房數量的減少,則不涉及費用的變化,

5、甲方如果發生人員無法適應高原反映或其他緊急情況發生,於拉薩出發前或行至日喀則前中途退出本項活動的,影響到租車數量和租房數量的減少,則甲方可以重新計算費用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約的租車費用按照該車實際已經行駛的里程數以每公里4元作為應付租車費用,租房方面按照實際租房費用支付,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約車輛每輛在1000元的賠償費。

這一條裏説的是這麼一個情況:由於阿里高原地區海拔高,自然條件相當惡劣,經常會有驢友在出發後生病,並且病得很厲害。阿里地區的醫療條件相當有限,在病的很嚴重的情況下,也許只能採取的方法是全車人就地返回拉薩。條款裏説的意思是這樣的,如果合同裏整個阿里的行程已經過半,那麼車輛就地返回就可以了,不用付給司機額外的錢;如果行程還未到一半的話,就地返回時,按已經出發多少天的天數所需要的車費,乘以2付給司機。這裏注意一點的是,不管是上面兩種情況哪種發生了,總之付的錢是一定不會超過合同裏的原總數的

6、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支付費用。

7、甲方自行辦理和承擔旅遊期間的保險事項。

8、甲方自行辦理旅遊期間所需的邊境通行證。

9、包車期間,甲方乘坐人員不得超過4人(包括4人),人員變動及包車費用分擔由甲方內部決定,乙方不得搭載其他人員及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路遇求助者,需雙方同意後,方可安排多餘車座,甲乙雙方共同佔有第三者付出之費用(即1:1)

我們去阿里包的是4500,出於省錢的目的,一車坐4個人。這個條款想要説明的是,不管路上出現任何人員的增減,司機都不能出面干預(當然前提是我們自己不能在車裏安排超過4個人)。比如説,有人從拉薩出發到了阿里的獅泉河以後,決定不回拉薩而直接從新藏線進新疆;那麼同車的人可以自己在獅泉河找人回拉薩,只要不超過4個人,司機就不能拒絕

第10條: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按質為甲方安排合同所述事項。

2、乙方向甲方出租符合條件的交通工具和司機,出發前對車輛進行嚴格地全面檢查,保證甲方全程的行駛安全。

3、乙方應確保其提供的司機兼導遊翻譯服務全程正常進行,能配合甲方觀景拍照的需要中途停車,並且能夠與甲方保持良好的溝通和合作。

4、乙方每日必須按照甲方前一日通知的時間出車,並且按照甲方提供的遊程行駛,如果甲方的路線計劃有變,則必須和乙方司機進行友好協商解決問題。

5、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擅自調回,不得無故更換合同中所約定之車輛及司機,不得擅自搭拉其他乘客,不得酒後駕車,否則將按租車費用的雙倍賠償甲方。

此條是為防止簽約與出發之車輛, 司機不一致. 通俗來説就是”賣豬仔”。

6、乙方不得擅自減少旅遊景點和縮短遊程時間。

7、乙方車輛如果發生中途損壞,乙方司機應按照將損失減少到最小的原則,立即提供相應的應急措施,及時修理解決,無法修理的就立即重新安排相同或是更高規格車輛進行替換。

8、乙方車輛如果發生中途損壞,無法及時修理或更換車輛,以至於在遊程中車輛減少的情況,甲方則根據該減少車輛的實際已經行駛的里程數按每裏4元的價格向乙方支付該車的租用費,並且向乙方收取減少車輛每輛1000元的賠償金。

9、乙方車輛在發生中途損壞並更換車輛的情況下,所換車輛的規格如果差於合同規定規格,甲方可以重新計算並支付該車租金,將該車所剩里程數按每公里4元的價格,從總價中扣除。

10、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30%的違約金。

11、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退還甲方已交之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 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 在旅遊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 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12、對於甲方在旅途中委託乙方代管之行李物品,如故意或因過失造成行李物品破損或丟失,甲乙雙方需共同承擔損失.

四、其他

第11條: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由甲方承擔。

第12條: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損失擴大的,不行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13條: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西藏自治區旅遊局有關旅遊車輛管理規定協商解決。

第14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地方旅遊執法機構(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15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16條:本合同從簽訂並傳真至對方至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經束為止。

補充條款

1.一部車壞了,另外一部車還可行,或者兩部車都壞了,大部隊需要停下等車,需要調車的時間怎麼賠償。建議:一天以內(24小時)不賠償。第25個小時開始計費賠償,賠償費率按X元/天賠償。

2. 轉山的兩天,如有隊員不用轉山,司機可以安排剩下的隊員到其他地方,聽從甲方安排。

3. 合同需加上:行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有所調整,完全聽從甲方的安排,在16天內走完大北線。

4. 定金是每車1000,共X

5. 付款方式是加定金在出發前一半,回拉薩後一半。

6.

甲方(代表): 乙方(蓋章)

甲方同行人員名單、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江蘇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16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出租車---經營出租業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提供出租車---保證證件齊全,正常營運中。

(二)乙方在營運中要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守法經營,如有違章、停運、罰款等違反規定的行為,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相應罰款;如有吊銷經營手續,乙方按照市場價賠償甲方。

(三)乙方必須在每年1月1日前購買全車保險,如:交強險、商業險(現階段商業險不能低於30萬元,以後根據公司要求遞增)甲方每年檢查保險購買情況,禁止無保險營運。車輛到期乙方交甲方車時,乙方商業保險退回標準以保險公司退回標準為準,強險不退。如在營運中,造成重大傷亡事故,車勛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如有一方造成傷殘,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在營運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修車、車體保養、年審、季審、氣瓶審驗、計價器、税收、公司費用等。乙方必須對隨車證件按時審驗,不能拖審。

(五)出租車---年租金根據市場價格,每一年浮動一次,以市場中間價為準,具體價格協商確定後,在該協議上簽字認可。年月日開始,年租金-萬-仟-佰元整,乙方每月一號交甲方-仟-百元整,打入甲方指定賬户。

(六)包車押金-萬元整,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甲方出具押金條為證。如有國家下發燃油補貼,歸甲方所有(包括推遲下發的補貼),----年開始,在出租車承包期間燃油補貼按實發金額,甲方三分之一、乙方三分之二。

(七)雙方簽訂協議起,甲方將----出租車及隨車證件交給乙方保管(證件包括:行駛證、營運證、二級維護卡、道路運輸許可證副本、附加費證、計價器證卡、氣瓶使用許可證、加氣卡),如有丟失,由乙方負責補辦並承擔相關費用。

(八)乙方在包車期間,如果經常出現不利於出租車營運的情況(違反法律法規、交通法規、出現交通事故等),所產生的結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包車協議並收回出租車及全部證件。

(九)租車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本車強制報廢時間)需要提前更新車輛時提前四個月結束該協議。在營運中如有變動,甲方提出賣車,乙方主動交出車輛及隨車證件,甲方退回押金,終止協議。如乙方違約,提前結束包車協議,甲方不退押金。

(十)以上條款甲乙雙方信守協議,如有違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乙方有權不交租金。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家庭成員一份。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擔保人:

身份證號:

乙方家庭成員: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江蘇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請求並承諾:

1、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户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麪包)車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 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於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 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 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 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 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1) 違法、違規活動;

(2)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 盈利性運輸;

(4)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 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 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500—5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 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繫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出租方(簽字蓋章)   承租方(簽字蓋章)   擔保人(簽字蓋章)

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駕駛證檔案號:   現住址:

委託代理人:   工作單位:   工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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