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租賃合同(通用3篇)

哈爾濱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哈爾濱租賃合同(通用3篇)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身份證明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租賃使用。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1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年租金為元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税、費按法律規定交納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有權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及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乙方有權決定。租賃期滿後,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乙方可以根據需要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3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經營的。

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的

拖欠房租累計12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1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10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交付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30%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3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拖欠房租累計12個月以上

2、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3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籤後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哈爾濱個人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層_________號房,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寓類型屬於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商務房雙套房四種)

第二條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本房產的租賃期為_________年,暫定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一個出租年度

以上租賃期限的起始時間為暫定時間,具體以甲乙雙方辦理房屋交接時間為準,若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本房產的買賣合同實際交房時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後,本合同的租賃起止時間順延。

第三條房屋交驗

甲方授權乙方按本合同附件《裝修配備表》與_________公司直接辦理本房產的交接手續,該交接手續亦視為甲乙雙方的交驗手續。

因乙方經營需要,可以對本房產的功能進行調整,交房之前,在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之後,可以直接要求_________公司進行有關內部裝修、配備方面的變更。但在甲、乙雙方租賃合同終止之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遵照本合同附件《裝修配備表》進行恢復、配置。

第四條房屋租賃使用管理

1、租金標準:租賃期間,年租金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摺合月租金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如本房產的實際面積與本合同約定面積有差異的,租金標準不作調整。乙方依照本條約定應承擔的租金之外的義務,也不作調整。

2、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在月度期滿五個工作日內,乙方將租金轉入甲方指定賬户,甲方指定開户行為:_________户名為:_________賬號為:_________.若甲方有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開户行必須是提供按揭貸款的銀行。

若以非銀行按揭方式購買的,甲方可以到乙方公司財務部門領取租金。

甲方因購買本房產而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按揭貸款合同》約定,甲方分二十年期逐月支付貸款本息。從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按揭貸款協議》約定的還款期開始,乙方應按期將應付租金直接轉入乙方的還貸賬户。如有餘款,一個出租年度終了後一個月內支付。

第五條甲方權益

1、在租賃期內,甲方所出租的每套公寓每年享有免房費使用同類型_________套公寓_________天的權利,在這期間,甲方不需交納房費、服務費。免房費住宿期不包括元旦、五一、國慶節、春節、雙休日等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及根據政府通知的節假日的調整日。上述免房費住宿期,甲方有權選擇在乙方及經乙方認可的相關企業在國內其他著名風景區開發或連鎖的同檔次度假酒店使用,同時享有本條第2項約定之優惠權益,具體可享用的酒店及可享用的天數,以乙方的書面通知為準。

2、在免房費住宿期之外,甲方憑乙方發放的會員卡同時享有下列優惠折扣房價:_________.乙方將根據市場的變化及季節的更替適時修訂業主優惠計劃,並據此制訂優惠措施,乙方將通過信函或網站、或電話形式告知,由此引起與上述條款不一致的,甲方無異議,但乙方應充分保證甲方可以享受超過普通客户的價格優惠。

3、_________天的同類型公寓免房費住宿期間,若甲方自行組織客户入住,酒店實際收取的房費在扣除20%的相關税費及服務費後,剩餘部分由乙方返還給甲方。

4、如甲方自行組織客户按超出乙方給甲方的優惠價格入住,超過優惠價格部分在扣除20%的相關税費及服務費後,剩餘部分由乙方返還給甲方。

5、甲方享有上述第1項、第2項、第3項權益,可以指定或授權任何第三方享受,以持有乙方發放的會員卡為準。

上述第3項、第4項由乙方返還給甲方的金額隨租金一起支付,支付方式與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一樣。

第六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修。

修繕房屋由乙方負責。修繕範圍和標準按建設部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使用需要,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但不得損壞房屋主體結構,影響樓宇安全。所有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租賃期滿後,所有權歸屬甲方。

第七條租用期間的房屋使用管理

在本合同的租賃期內,甲方房屋的管理權委託乙方行使,乙方的合法經營行為和措施不受甲方干預,但乙方不得因自身委託單位的原因,影響甲方的收益。

租賃期內,乙方經營中所發生的管理費和經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程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甲方有義務告知該第三方有關本房產的租賃事實及全部詳細情況,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房屋户內設備設施的維護、更新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公寓,配有全套傢俱和裝飾租賃期間內,由乙方負責户內傢俱和用品的維護、保養及易耗品更新,並承擔相應費用。

本合同終止之日,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公寓內全套傢俱和用品,但對裝修及物品正常使用年限內的折舊,乙方不負更新責任。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當期欠付租金的萬分之五乘以逾期天數向甲方計付違約金。

2、由於甲方轉移户內有關物品或未經乙方同意而採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本房產,致使本合同所約定的租賃關係中斷,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以相當於當期年租金三倍的標準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若乙方同意解除合同,因雙方租賃關係中斷,乙方不再承擔本合同及相關協議應盡的責任。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第十五條約定的方式處理爭議。

第十一條合同的解除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本房產。

擅自將房屋轉讓,對外投資入股或與他人調換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乙方未按約定期限支付租金超過四個月。

若甲方依上述第1、2、3項約定而解除合同,乙方須按相當於年租金三倍標準作為賠償金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關於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約定,按以下條款處理:租賃期限內,如甲方與_________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經法定機關依法撤銷或雙方協商解除合同,而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則雙方在結清實際租賃期內的租金後,互不追究對方責任。若甲、乙雙方依約定解除或依法終止合同後,乙方不再承擔包括支付租金在內的本合同約定的任何義務。

第十二條送達條件

1、為保證乙方向甲方及時有效送達有關事項的通知以及準確及時付款,甲方須提供其便捷、準確的通訊聯絡方式與收款賬户等個人資料。因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有誤或變更未及時書面告知乙方造成的損失及其他責任由甲方自行負擔。

2、若甲方提供的收款帳户是非本市帳户,又要求乙方電匯支付的,電匯手續費由甲方承擔,在支付時扣除。

3、甲方要求免房費住宿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由此而導致合同終止的,租金按乙方實際租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備案一份。

第十七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

委託人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哈爾濱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品房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租賃範圍

第一條:租賃單元

乙方願意承租,甲方同意出租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單元);該單元僅限於用作辦公/商鋪用。

第二條:租賃面積

該單元的租用面積(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租賃期內,雙方同意不對該單元的面積及租金作調整。

該單元的平面圖(附件一)只作方便鑑別之用。

第三條:交付使用狀況

1、甲方將為乙方承租的該單元提供與公共走道相通的大門、冷暖空調設備、消防設施、吊頂材料(礦棉板、龍骨、無光源的燈盤)及網絡地板(及/或地毯)。乙方聲明其在簽署本合同前已經現場查看過該單元,對該單元及其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充分了解並表示滿意。

2、乙方有權與他人平等使用甲方指定的公用區域,包括電梯、公共走廊,洗手間、大廳及其他公用設施。

第二章租期

第四條:租賃期

本合同承租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期為______年。

第五條:免租期及/或裝修期(乙方適用以下第項)

1、裝修期共個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日至______年______月日;裝修期僅限於乙方用作裝修;裝修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擔該單______元的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2、免租期共個______月,在租期內,乙方享受每______年的免租期的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第一______年的免租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第二______年的免租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第三______年的免租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第四______年的免租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第五______年的免租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免租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擔該單______元的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第六條:交接手續及時間

1、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日(下稱“交付日”)前將該單______元交付乙方;

甲方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向乙方交付該單______元且經雙方簽署交付憑證,即視為甲方已履行將該單______元合格地交付給乙方的義務。

如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日期將該單______元交付乙方使用,免租期(及/或裝修期)順延,但最長不能超過30日,超過30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二章第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執行。

2、乙方應於交付日到甲方及/或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公司”),辦公室辦理該單______元的交接手續並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所有相關費用。

若乙方未於交付日前往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辦理該單______元的交付手續,則自交付日起至乙方實際辦理交付手續之日止之天數將在乙方的免租期(及/或裝修期)中扣減,但最長不能超過30日,超過30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二章第三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執行。

第三章:租金

第七條:租金

該單元每______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每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角整)。

第八條:租金支付日期及延遲利息

在整個租賃期內,除第一個______月外,乙方應於每______月______日(如到期日為法定節假日,則該到期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未支付金額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滯納金。

第九條:首期租金的支付

乙方承租該單元第一個月的租金應在本合同簽署後五日內支付。

第四章: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第十條: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委託的物業公司規定的標準、方式交納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包括電費、電話費、超時空調費、停車場費等(請詳見物業公司制定並不時根據國家及北京有關部門的規定而修改的各項收費標準);並保證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手冊。

第十一條: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

1、物業公司現行收取物業管理費的標準是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乙方每月應向物業公司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物業公司有權依據實際開支要求,在______年度制定物業管理費預算時確定下一年度的物業管理費標準及其他收費標準,以保證大廈的管理素質;其評定的金額是最終的和決定性的,唯該單元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一次調整的幅度須與大廈其他的租户所付的增減幅度相同,且物業公司應在調整前提前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費支付日期

在整個租賃期內,除第一個月外,乙方應於每月______日(如到期日為法定節假日,則該到期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前向物業公司繳納物業管理費。

第十三條:首期物業管理費支付

乙方承租該單元第一個月的物業管理費應在本合同簽署後五日內支付。

第十四條:其他費用的支付

1、乙方應按照物業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及收費標準交納承租該單元期間應付的其他有關費用,包括電費、電話費、超時空調費、停車場費等(詳見於手冊的規定),以及由於乙方不遵守、或不履行手冊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所引起的有關費用、損失或賠償;乙方應在收到上述付費通知後按照物業公司規定的方式支付上述費用。

2、物業公司應每月按照乙方承租該單元的獨立記錄表所示的記錄向乙方發出收費通知。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哈爾濱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從__年__月__日起將__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月__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第七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__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合同副本__份,送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鑑(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監製部門:

印製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