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裝修商鋪租賃協議(精選3篇)

精裝修商鋪租賃協議 篇1

出租單位:

精裝修商鋪租賃協議(精選3篇)

代表人:

承租人:

甲方__年 月 日將坐落在 路 號店鋪出租給乙方,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租期 年。

二、租賃金額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幣 元,經營甲方店鋪,付款辦法:三年租金總額人民幣 元,在合同簽訂時交清。

三、租賃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簽訂合同時須向甲方繳交店鋪設施抵押金人民幣 元,押金不計息。

2、乙方擁有店鋪經營、管理和使用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店鋪的所有權和水電房籍及主水管至水錶處理。

3、乙方經營店鋪的一切費用除店鋪租賃税外概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愛護店鋪設施,如有或損壞,乙方應按市場價賠償或負責修復。

乙方如需對門店進行改裝,須經甲方同意同意後方可訊息工期,基費用由乙方負責。

5、乙方必須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鋪門前暢通和落實門前三包,如有違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6、乙方不得在租賃範圍堆放帶腐蝕性或危險性物品,否則造成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7、乙方應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內經營,遵紀守法,服從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經營,否則造成後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如需轉包他人,應事先以書面報告甲方,甲方在接到報告後十五天內作出答覆,並簽訂變更協議,轉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條款執行。

未經同意甲方擅自轉包他人,按違約處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變動而變更。

10、如因乙方人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在租賃期內店鋪如在租賃期內遇風災地震自然災害而造成重大損失,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期滿規定:

1、乙方應在期滿前兩天內搬遷完畢,近期將租賃範圍交還甲方。

2、租賃屆滿,店鋪的用水電設施無償歸甲方。

3、乙方在租賃期間裝修的固定設施無償歸甲方,可動設施乙方必須在期滿前五天內處理完畢,乙方應負責修復或按價賠償。

4、乙方繳交甲方的押金,待雙方交接清楚後由甲方付還乙方。

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必須共同遵照執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或廢止合同。

如有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對方人民幣 元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機關存查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裝修商鋪租賃協議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相關事宜達成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鋪面積

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鋪面積約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用途:商鋪使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期: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續租:本合同約定租賃期滿後,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繼續承租本合同項下房屋,續約期內的租金,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市場價格協商確定,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續約期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均適用本合同相應規定。

第四條: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納期限:

1、租賃金額及押金:每年租金___________元,押金_______元,租賃期滿後,押金無息退還。

2、付款方式:上交款。甲乙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______押金及_____年的房租,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房租要提前一個月交。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到期不交視同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萬元整給甲方。

第五條:房屋的附屬設施及費用的承擔

1、承租區域內設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業管理者支付水、電費、房產、土地使用税及其他產生的直接費用。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他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3、租賃期間,由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內外部設施損毀,包括房內外防水、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出租方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在使用期間的裝修及修繕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固定的設施及房屋構架。

2、承租方裝修過程中需改變房屋原貌或改變主要結構時得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及有關部門領導同意後方可施工,施工單位要有資質的單位,並向有關部門備案,施工期間和施工後出現任何事情與甲方無關。如未經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賠償損失。造成後果由雙方協商或移交法律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或逾期違約金。

2、監督乙方正確使用房屋、並保證房屋內外各類設施在乙方進場時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經營風險及責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為時:擅自將房屋整修轉租、轉讓或轉借;利用承租房進行違規及違章經營和非法活動時,損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時;拖欠租金的行為。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提出賠償。

5、在乙方沒有違反使用水、電時,甲方應保證商鋪正常用水用電。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賃房屋開展正常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確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經乙方裝修房屋出現並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按時交納房屋租金及其他費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構造,不在租賃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

5、甲乙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對方原因造成雙方無法正常經營,所帶來的一切損失由責任方承擔。並負責損失的賠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和合同終止的賠償措施

1、若租賃房屋因政府行為、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損失或無法使用房屋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合同終止。

2、若甲乙雙方在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單方違約、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有壹拾萬元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其他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至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裝修商鋪租賃協議 篇3

出租方: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出租物坐落

甲方將坐落於X市 號“” 號商鋪,出租給乙方,總建築面積為㎡建築面積與套內面積均發生差異時,每平方米租金不變,以產權登記的建築面積為準計算房屋及其他費用,租賃物具體移交狀況見本合同第六條約定。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叁年。

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不同意續租。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元/平方米/月,租金每季度繳納一次,乙方應於每季度初X日內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逾期超過XX日未支付的,則乙方需按年租金的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超過XX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 第四條 税費、保險費承擔

房產税、契税等所有税金均由乙方繳納。如乙方需要甲方開具正規財税發票,費用及相關税金由乙方繳納。需要保險的項目均由乙方自費投保。 第五條 出租物及附屬物的移交狀況及返還要求

甲方將上述房屋級附屬設備設施出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實地清點,出租物移交時狀況如下表: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保證對上述所有承租物的完好狀況均已知悉,上述承租的房屋室內牆面、地面完好、門窗及玻璃無破壞(門窗把手均完好齊全),其它附屬設備設施及附屬物外觀均完好無損,經雙方當面清點並實驗,全部符合正常使用要求。乙方在接手上述物品後保證在承租期內妥善使用、保管、保養該物。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2、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十日內將租賃的房屋、設備設施及附屬物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物清掃乾淨,搬遷完畢,並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雙方當面清點,如發生損壞、丟失等,乙方按照租賃期滿移交時新購買該物的市場價格進行賠償。 第六條 租賃用途

乙方承諾,承租上述場地及其附屬物僅作為辦公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租賃期間內未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變上款約定的用途,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租賃年租金。 第七條 甲方權利和責任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交由乙方實施。

2、協助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教育。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承租範圍內的安全、衞生等工作進行檢查和抽查。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其經營活動,但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2、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及各項税費。乙方承租期間所發生的水、電、暖氣、通訊、設備、光纜電視收視費、物業管理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合理使用並愛護配套設施,租賃期限內,如水、電、暖氣、門、窗、設備設施出現毀損的,均由乙方自費維修。

4、乙方必須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環衞、市政、工商、税務、衞生等部門的管理規定。

5、乙方裝修、安裝、改動附屬設施等,應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如裝修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户影響,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修改或採取補救措施或者拒絕乙方進行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做好安全、防盜、防火、防搶等工作,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7、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乙方承租期內不得將上述承租物轉租任何第三人。

8、乙方不得在租賃場所和利用租賃物從事違法經營、犯罪活動或因任何原因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造成甲方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將追究乙方的全部責任。

9、因乙方對租賃物進行裝修、裝飾而使租賃物增值的,本合同終止時或租賃期滿後,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壞乙方承租期間的任何裝修和裝飾物,將承租物完好無損的移交甲方。

第九條 關於乙方負有保護租賃物責任的約定

為保證租賃物的整體外觀完好、達到合理使用壽命,乙方不得違反下列約定,否則甲方經書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1、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台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等,不得擅自將住宅及附屬用房如儲藏室用於營業、辦加工廠等。

2、乙方不得對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樑、柱、板、陽台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不得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等公用設施及場地,不得在任何部位加建任何房屋、設備、設施及附屬物。

3、乙方不得損壞、拆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第十條 乙方保證合理使用租賃物的約定

為保證小區良好生活秩序,乙方不得違反下列約定,否則甲方經二次書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

1、乙方必須積極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制定各項防範制度。辦公區域內無“黃、賭、毒”,無重大刑事案件,無火災和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必須保證承租範圍內整潔衞生,不得在租賃房屋上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宣傳標語。

3、乙方不得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4、消防安全

租賃期間,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甲方的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乙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及相關消防器材,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賃期間,確因維修等事務需在租賃物內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如電焊明火作業),須按規定報消防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限內,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如要求退租的,應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按違約處理,並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賠償。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按約定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1、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變更或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且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物,經甲方三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

3、乙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出租物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因素致乙方不能繼續承租的。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XX市XX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生效

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章):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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