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範本(商鋪) 篇1
展場經營單位(下稱“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展場單位(下稱“乙方”):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主體
1.1 甲方系依法取得座落於_________展覽場地租賃經營權的法人。
1.2 乙方系本合同約定的展會的主辦單位。
第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生效。對依法需經政府部門審查的展會,本合同應自展會取得政府部門審查批准後生效。
第三條 租賃場地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於________,總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的場地(下稱“租賃場地”),用於乙方舉辦________(展會全稱)。
第四條 租賃期限
4.1 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天。
其中:進場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展覽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撤離場地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2 乙方每日使用租賃場地的時間為上午_________至下午_________。乙方和參展商可以在前述時間之前_________小時內進入展館,在前述時間之後_________小時內撤離展館。
4.3 乙方需在上述時間之外使用租賃場地,應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超時使用租賃場地的,應向甲方支付超時使用費用。雙方應就具體使用與收費標準協商約定,並作為合同附件。
第五條 展覽服務
5.1 租賃期間雙方可就以下方面選擇約定租賃費用範圍內基本服務:
1)照明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清潔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驗證檢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安保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監控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諮詢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其他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上述基本服務之外的服務或向甲方租賃各項設備,應與甲方協商,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費用,具體內容和收費標準應列明清單,作為合同附件。
第六條 租賃費用
6.1 租金的計算如下:
場地類型
租金/平方米/天
面積(平方米)
天數
共計
展覽室內場地
人民幣/平方米/天或美元/平方米/天
人民幣或美元
展覽室外場地
人民幣/平方米/天或美元/平方米/天
人民幣或美元
總計
人民幣或美元
6.2 如果租賃場地實際使用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則租金根據實際使用的總面積作相應的調整。結算方式可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6.3 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
支付日期
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天內
年月日(進場日期前天)
年月日(進場日期前天)
展場租費比例
應付款人民幣或美元
人民幣或美元
人民幣或美元
人民幣或美元
6.4 所有支付款項匯至如下帳户:
以人民幣支付: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美元支付:(按支付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外匯匯率中間價)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SwiftCo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5 對依法須經政府部門審查的展會因無法獲得政府部門批准導致本合同無法生效的,乙方應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補償金。甲方在扣除補償金後如有剩餘租金,應返還乙方。
租賃合同範本(商鋪)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買賣汽車的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
排氣量: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_
已行駛公里數:_________
車輛類型: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
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編號:_________
養路費繳付憑證編號:_________
有效期從_________至_________
最後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買賣車輛本身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具備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對其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説明的除外;
2、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賣方保證其所出售的車輛不是國家禁止的走私車、拼裝車或明令淘汰的汽車產品,也不是違反交通安全、環保等法規要求的汽車產品。
三、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台
車輛總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四、履約保證金
1、買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向賣方提交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
2、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為買賣雙方簽署驗收單後的_________天。
3、如買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賣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4、履約保證金扣除賣方應得的補償後的餘額在有效期滿後_________天內退還買方。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按照第__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賣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履約保證金可抵作車價款。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餘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買方支付賣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保證金。保證金可以抵作車價款。保證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賣方將車輛交付買方,並經買方辦理交車手續後,支付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買方委託賣方辦理上牌手續,待相關事項辦妥後,支付剩餘_________%的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4)其他約定:_________。
4、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以上合同價款均以現金匯票支票_________方式結算。
六、交付
1、交付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交付地點:買賣車輛的成交經營場所或_________。
3、交付方式:
(1)實行送貨上門的,賣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代運的,賣方應按買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3)實行自行提貨的,賣方應在交付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提貨時間通知買方,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4、賣方在交付車輛的同時,還應向賣方提交下列文件:(以下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説明)
(1)購車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説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七、驗收
1、買方應在車輛交接的當場對所購車輛的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賣方提供的賣車相關文件和手續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功能及相關文件等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或_________日內提出書面異議,經賣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2、車輛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車輛交接,並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賣方還應在協助買方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3、從車輛正式交付驗收合格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八、風險負擔
1、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賣方負擔。
2、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户、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3、因賣方的原因致使車輛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賣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
4、車輛由賣方交承運人運輸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方承擔。
5、賣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車輛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九、維護維修
1、買賣車輛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賣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2、賣方售賣給買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
3、在保修期內賣方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_________次以上(含_________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賣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
4、在保修期內,如買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方自行負責。
5、買方所購汽車存在設計、製造缺陷,並由此缺陷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買方有權向賣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賣方應積極協助。
6、保修期後的產品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十、違約責任
1、賣方應保證其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若第三人對車輛提出主張,造成買方與第三方發生爭議,賣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2、賣方應如實向買方陳述車輛的狀況,並保證車輛狀況陳述的真實性,若賣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買方未能按時支付車款的,每逾期1日,應支付賣方全部車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4、賣方未能按時交付車輛的,每逾期1日,應支付買方全部車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5、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6、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買方無法上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買方的實際損失,賣方應當予以賠償。
7、賣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買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賣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8、買方選擇以抵押貸款的方式付款的,如買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視為買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賣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買賣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買賣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十二、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四、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五、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八、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十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_(蓋章) 賣方: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租賃合同範本(商鋪) 篇3
本合同在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合同雙方為:_________(以下稱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為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於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為_________,電話號碼為_________,租期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並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後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税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為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並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租賃合同範本(商鋪) 篇4
租賃合同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電話:
傳真:
通訊地址: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身份證件號: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電話:
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將其無產權糾紛的商鋪出租給乙方用於酒店經營等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1條定義
1.1在本合同中,除按照上下文另有解釋的以外,下列重要用語具有下述含義:
(1)“項目”是指位於項目(暫定名,最終名稱以甲方確定的為準)。
(2)“租用面積”是指本合同第2.2條約定的用於本合同項下計算商鋪租金的實測面積,是商鋪的“套內建築面積”。
(3)“交付狀態及附屬設施”是指與商鋪相關的供電、供水、電訊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線等設施。有關本合同所稱配套設施的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二《交房標準》。
第2條租賃標的
2.1承租商鋪位於 ,商鋪的具體位置及範圍見本合同附件1。
2.2承租商鋪的租用面積為平方米(暫測),最終確定的租用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為準。
2.3本合同所述租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等各項費用的依據,最終以實測租用面積進行結算。在甲方確定商鋪的實測租用面積之前,乙方應當按照第2.2條所述面積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在商鋪的實測租用面積確定後,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內結算此前已繳租金、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4承租商鋪的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標準》中列明。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附件二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承租商鋪給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承租商鋪的驗收依據。
廣告位、配套設施……
2.5權屬保證與承諾:甲方對承租商鋪有完整的產權,承租商鋪沒有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存在被查封、凍結、監管或者被以其它形式限制權利之情形;
第3條租賃用途
3.1雙方確認,乙方承租商鋪須用於商業經營活動。
3.2租賃期間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承租商鋪的用途。
3.3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使用、允許或默許承租商鋪用作任何非法、違背公序良俗、損害項目整體商譽的用途。
3.4乙方在開業經營前應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並取得經營本合同第3.1條所述營業事項所必要的批准、營業執照及許可證,並應保證在租賃經營期間,上述證照均持續有效。
3.5甲方承諾並保證,承租商鋪符合甲方的租賃用途,不會因商鋪的經營性質等原因不能辦理經營餐飲業務所必要的批准、營業執照及許可證等情形。
承租商鋪通過消防部門的相關驗收,能夠用於乙方經營餐飲店。
其他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無效的。
第4條租賃期限及免租期
4.1商鋪租賃期限為15年,自交付日開始計算。雙方暫定商鋪的交付日為年月日,從交付日起至年月日為裝修免租期。租賃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屆滿。如交付日因故遲延,雙方同意租賃期及免租期自動相應順延。
4.2甲方同意給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裝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內乙方無須支付租金,但須承擔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裝修產生的相關費用。
第5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5.1乙方應以下列標準計算租金金額,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鋪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業管理費及推廣費。
5.2乙方應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預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應於交付日前的一個月內向甲方預付。本合同約定的免租期屆滿以後,每應付款月日之前(含當日),乙方向甲方預付下期的租金。
5.3支付方式:
乙方以匯款或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銀行賬户,有關付款所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指定賬户變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賬户向甲方匯款或轉賬。
開户銀行:
開户名:
賬號:
5.5乙方匯入每筆租金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當向乙方開具等額發票。
5.6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各自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税費。
第6條物業管理費以及其他費用
6.1物業管理費
(1)雙方約定,作為商鋪的承租人,乙方應當自交付日(年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繳納承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承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按承租商鋪的租用面積計算,計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每月累計元人民幣。裝修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裝修期屆滿後按正常標準繳納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
(2)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按月預付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業管理費於交付日前的一個月內繳納,其後各期物業管理費應於上月【25】日之前(含當日)預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和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個月的物業管理費均以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日物業管理費計算。
(3)租賃期間內,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根據經營情況、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關規定,經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調整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標準,並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執行。
(4)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或以匯款或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銀行賬户,有關付款所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指定賬户變更的,由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賬户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匯款或轉賬。
開户名:
開户銀行:
賬號:
(5)乙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後,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開具等額發票。
6.2推廣費、能源費等其他費用
(1)乙方應於免租期屆滿後按月向甲方交納承租商鋪的推廣費,用於為提高項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廣、促銷活動以及廣告費等的費用支出。推廣費按商鋪租用面積計算,繳納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該項費用包含在物業管理費中,不單獨繳納。
(2)自承租商鋪交付日起,乙方還應當承擔並支付其使用的水、電、燃氣、通訊、寬帶費、非正常營業時間空調供應等所產生的全部費用。本款所述費用的支付方式、標準和時間,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書面通知或相關規定為準。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為由延付各項費用。
(3)雙方確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繳納或延遲繳納前款所述費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費用導致政府或相關供應單位中斷或停止對項目的相關能源供應,則因此而導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7條租賃保證金
7.1租賃保證金
在本合同簽署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相當於乙方承租商鋪【叁】個月的基本租金、物業管理費之和,共計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角整。其中個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計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角整;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之和共計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賃保證金時,必須將個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給“出租人”名下賬户(具體帳户信息請參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將個月的物業管理費支付給物業管理公司名下賬户(具體帳户信息請參照本合同第6.1(4)款)。
(1)在租賃期內,如因實測租用面積確定、基本租金和或物業管理費調整導致實際基本租金和物業管理費數額變化的,則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7】日內補足或甲方應支退相應數額,以保證該保證金在租賃期內任何時段都相當於個月的基本租金、物業管理費之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如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向甲方支付了租賃意向金/預付款的,則該意向金/預付款等額在本合同簽署後自動轉為租賃保證金的一部分。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後,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
(4)雙方同意,甲方有權不以租賃保證金抵作租賃期間內任何時間乙方所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應繳費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用、違約金、有關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及其他費用的,則甲方有權直接向乙方追償有關欠款及延遲履行違約金。
(5)如甲方選擇使用租賃保證金以衝抵乙方前述應付款的,乙方應當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後【7】日內將租賃保證金補足,使其達到本條約定的金額。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衝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後除補足租賃保證金外,還應支付租賃保證金不足衝抵部分的欠款。
(6)本合同項下租賃期間屆滿後雙方未能就續租達成協議或雙方在租賃期間內協商解除本合同的,則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還承租商鋪、繳清所有應付費用、違約金或其他應付款項及履行完畢其他合同義務之後15個工作日內,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剩餘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8條商鋪的交付
8.1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的預定交付日為年月日,由於甲方以外的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權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賃期和免租期相應順延。
8.2承租商鋪交付日前日內甲方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入駐手續,進行承租商鋪的交接,交付日乙方應當派員參加。
8.3甲乙雙方按以上8.2條約定當場交接的,應於交接當日在甲方物業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鋪交接單》上簽字,以示承租商鋪交接完畢。
8.4乙方在辦理商鋪的交接手續時須按照約定足額交清各項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導致免租期的順延。
8.5雙方確認:該商鋪交付時為毛坯房。乙方對此已充分知悉,在驗收交接時不持任何異議。如在交接時或進場後發現商鋪設施根據實際經營使用的需要而須調整的,不影響商鋪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書面的申請,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術規範並具備可行性的情況下將配合乙方進行整改,費用由乙方承擔。
8.6雙方確認:若在該商鋪交付時,該商鋪交付條件基本具備,而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結束而導致的缺陷或瑕疵的,並不影響商鋪的交付。甲方應在交付後立即進行必要的修復。
第9條商鋪的裝修
9.1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户裝修手冊》及其他有關裝修的規章制度進行裝修。
9.2乙方應在免租期內進行商鋪的裝修。
9.3乙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裝修設計文件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如按照法律規定裝修設計文件須報政府主管部門批准的,則經批准後方可進行裝飾裝修工程。
9.6乙方在承租商鋪裝飾裝修期間如有與甲方的承包商進行的與承租商鋪相關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雙方均應當給予配合和協助。
第10條商鋪的開業
10.1商鋪初步確定的開業時間為年月日,乙方應按照確定的前述開業日對外營業。
10.2乙方應在取得全部必須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和批准文件),完成承租商鋪的裝修和必要的準備工作後,經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准後,正式對外營業(包括試營業)。未經甲方或管理公司許可,乙方不得擅自開業。如乙方已經完成了開業準備,具備開業條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認為乙方的開業符合項目的整體運營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開業。
第11條商鋪的營業管理
11.1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北京市的相關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運營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自覺接受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消費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11.3乙方所租商鋪應當全年營業,節假日不停業。每天的營業時間和空調供應時間為上午點分至晚上點分。同時,甲方有權按季節變化或項目運營實際需要更改或延長營業時間及空調供應時間。乙方因自身經營需要,其營業時間與上述統一規定的營業時間不一致的,須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並自行承擔因此增加的空調費等各項費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於本條約定的營業時間內暫停營業或變更營業時間。
11.4乙方所陳列或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應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權或獲得充分授權之商品名稱、商標、肖像、著作權、圖案或專利權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權利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11.5租賃期間內,乙方須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組織的統一或相關的推廣活動,以保證項目的對外統一的風格和良好聲譽。乙方同意將其經營的商品或服務的品牌(包括商標及其圖形、文字)合理用作項目或甲方舉辦之其他推廣活動之用。
11.6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在承租商鋪及項目公共區域內大聲喧譁叫賣、兜售、招徠、播放過大音量的宣傳口號、音樂及做出其他影響其他商户之利益或項目運營秩序之行為。
11.7乙方舉辦大型開業活動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廣、促銷、慶祝、聯誼、慈善等各類型活動,活動方案及活動時間經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審批。
11.8乙方自行保管該承租商鋪內以及其他被許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庫房、倉庫、儲物間內的所有財物。無論是否設置保安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甲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保安和保管責任。
11.9乙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保證該商鋪營業標誌、櫥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狀態。為項目整體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控制相應電路。
11.10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項目內適當的公共地方張貼管理規則及其他規定的通知及佈告,即構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對乙方的有效通知。
第12條商鋪的照管
12.1甲方應保證在租期內該商鋪及交付時的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12.2在商鋪使用過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設施設備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甲方對擴大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12.3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或損壞承租商鋪的房屋結構、外牆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設施設備,並應保持該店鋪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良好的可使用狀態(自然損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對前述各項設備、設施等造成損毀,則乙方負責承擔有關的維修和更新費用。
12.4乙方自行負責維修、保養承租商鋪內自行裝修、改動、裝飾、添置部分以及商鋪窗户、玻璃門、店面櫥窗或玻璃幕牆,自行負責損毀發生的更換費用。
12.5乙方不得對承租商鋪包括陽台、露台(如有)及其設施設備進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設;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導致不合理的縮短承租商鋪建築物及設施設備使用期限的行為。
12.6因第三方原因導致乙方的貨物或其他財產發生損害或導致乙方蒙受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賠,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12.7如在租賃期間內,政府任何主管部門對該商鋪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採取限制性措施,則乙方必須予以配合和執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13條招牌和廣告
13.1乙方在承租商鋪內以及項目內的公共部位和與承租商鋪相連接的區域、部位或設施設備設置招牌、廣告等任何文字、標記、標示或告示,應當事先將招牌、廣告的設置方案報甲方審批,並在獲得甲方的審批同意後方能設置。如需報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審批的,乙方應自行辦理相關手續。
13.2上述乙方自行設置的廣告、招牌的報批、安裝、更換、清潔、維護、保養、拆除以及照明電費均應當由乙方自行承擔,並且乙方還應當承擔因該廣告的設置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對甲方或第三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13.3對於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設置的招牌、廣告,或乙方拒絕對出現毀損或滲漏現象的招牌、廣告予以維修或更換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換或拆除的,則甲方有權直接予以拆除,並完成相關的牆面等的復原工作,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14條甲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4.1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賃保證金及相關費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超過【7】日,甲方有權在事先通知乙方後暫停承租商鋪的水、電、電話等公共設施的供應和物業管理服務,直至拖欠款項及其違約金全部清償為止。
14.2甲方保證享有本合同項下商鋪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甲方完全有權向乙方出租該商鋪。
14.3甲方應當對商鋪的主體結構部分、空調設備及其他公共服務設施進行必要的維護維修,使其處於良好的適租狀態。
14.6甲方應積極配合提供乙方辦理經營、裝修所需的或可能發生的工商註冊、環保、水、電、通訊、消防、衞生及其他成都市地方政府規定的申請報批手續所需證明文件,但是,相關手續及因辦理報批手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15條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5.1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租金、租賃保證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5.2租賃期間內,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對於項目運營管理的所有相關制度。
15.3乙方應當保持承租商鋪的外觀整潔,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商鋪所在的樓宇結構及商鋪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外牆、櫥窗及玻璃等)的外觀。
15.4租賃期限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該商鋪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將業務承包給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賃期期限內使用或佔用該商鋪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條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或雙方未就續租達成一致,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前6個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書面續租申請)或90天(若雙方在此之前未就續租達成一致)的期間內,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商鋪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進行重新招租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在預先約定的時間向客户展示該商鋪以及對該商鋪進行合理和必要的檢查等工作,乙方應予以配合。
第16條商鋪轉讓的特殊約定
1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將商鋪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但甲方需書面通知乙方,並將該商鋪已出租給乙方的事實披露給受讓人,並保證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享有的權利。
16.2乙方承諾放棄其在租賃期間對承租商鋪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乙方的該項承諾自本合同簽署之日生效,並不得撤銷。
16.3在本合同簽署之後,甲方可向任何銀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鋪及其相關權益,但該抵押不應影響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根據本合同的條件和條款佔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鋪的權利。
16.4在甲方將承租商鋪向第三方轉讓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或該第三方的要求辦理相應租約關係轉移手續。
第17條本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7.1在乙方出現以下情況中的任何一項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時足額繳納租金的天數超過【15】日或累計達【30】日的;
(2)未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推廣費、能源費等相關費用超過【30】日或累計達【60】的;
(3)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或未按時向甲方補足租賃保證金超過【30】日的;
(4)未按3.1條約定用途使用該商鋪的;或發生14.4條約定情形致使乙方無法繼續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該商鋪的;
(5)乙方未按8.2條約定辦理商鋪交接手續超過【90】日的;
(6)未按9.1條約定進行裝修的;
(7)未按10.1條約定期限進行開業的;
(8)乙方未取得政府相關批准進行經營活動或違反11.3條約定,擅自中斷、停止經營超過【5】日的。
(9)未按13.1條約定設置招牌、廣告的;
(10)違反15.4條約定擅自轉租、分租的;
(11)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限期內又未糾正,嚴重影響本合同履行的;
(12)乙方因破產、解散或其他原因開始清算時。
17.2在甲方出現以下情況中的任何一項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在預定交付日仍無法進場超過【180】日的;
(2)因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被查封或被限制使用,導致乙方無法繼續佔有、使用該商鋪的;
(3)甲方因破產、解散或其他理由開始清算時。
17.3本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租賃期屆滿時,本合同終止。
(2)雙方就本合同終止協商一致。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遇不可抗力後,已無實際履行的可能的,則在不可抗力發生後,由雙方協商終止本合同。
17.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的處理方法
(1)雙方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行使合同單方解除權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解除後,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的,則乙方應無條件地按第17.5條規定將承租商鋪返還給甲方,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結清各項相關費用。
17.5承租商鋪的返還
(1)租賃期限屆滿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後【3】日內,乙方應當將承租商鋪交還甲方。
(2)乙方在交還承租商鋪前,應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造成損壞的乙方應當負責給予修復,並承擔費用,未能修復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交還日前的本合同項下所有欠付款項均應予結清。
(3)乙方對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而添加設施、設備的,除甲方書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還承租商鋪時應自擔費用將其拆除並恢復到承租商鋪交付時的原狀,拆除時應確保不損壞承租商鋪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結構。在拆除時對承租商鋪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甲方書面同意保留的,該添加設施、設備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
(4)無論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將恢復至交付時原狀的承租商鋪交還甲方的,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約定基本租金【2】倍的違約金及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同時,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採取換鎖、對承租商鋪停止水、電等能源供應、控制人員從承租商鋪進出、阻止乙方繼續開業經營或自行將商鋪恢復原狀等強制措施。甲方亦有權選擇自行或委託任何第三方將商鋪恢復至交付原狀,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在乙方向甲方交還承租商鋪的同時,或乙方已經實際撤離承租商鋪之後,乙方在承租商鋪內遺留的任何裝飾裝修、設施設備、物品等均視為乙方放棄了所有權及一切權利,甲方有權自行予以處置(包括作為垃圾予以處理等等),而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第18條違約責任
18.1因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按下列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於雙倍租賃保證金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2)前述違約金應在合同解除後【7】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18.2甲方提前單方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於雙倍租賃保證金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2)前述違約金應在合同解除後【7】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18.3乙方出現下列遲延履行合同的行為,在未達到解除條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欠租/費金額【千分之一】(非欠租/費行為則為租賃保證金的【千分之一】)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1)遲延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能源費用、租賃保證金的;
(2)遲延辦理商鋪交接手續的;
(3)遲延開業經營的。
18.4甲方出現下列遲延履行合同的行為,在未達到解除條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則每延遲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租賃保證金的【千分之一】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1)因甲方原因,在約定的交付日超過【90】日仍未能將商鋪交付乙方的;
18.5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諾、保證、確認的,則甲方有權通知其改正,乙方應當改正。否則,甲方有權採取必要的強制措施。
第19條責任免除及不可抗力
19.1對下列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而給乙方及其它人員的財產及人身造成損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非甲方的原因(含突發性設施故障,包括但不限於空調、電力、煤氣等)致使公用設施停止使用時;
(2)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公共設施、服務管道受損、毀壞而中斷使用或需中斷使用進行維修時;
(3)由於乙方的原因導致供電的電流變化,火災、漏水、漏電造成的損失;
(4)由於自然災害,不可抗力以及項目內、外不能歸咎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人身或財產蒙受損失時;
(5)由於乙方或項目內其它承租人及其相關人員或任何第三者人員的原因所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
(6)因政府及公共事業機構施工造成的影響;
(7)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規、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規則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損壞或傷亡。
在任何上述情況下,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應支付之租金或物業管理費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減除或停止支付。
19.2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項目所在地發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颱風等自然災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發生的火災、爆炸以及戰爭、社會動亂或動盪和法律、行政法規的變化以及政府徵收、徵用。
19.3如發生不可抗力,以至於任何一方的合同義務因這種事件的發生而無法履行,此種合同義務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應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時間自動延長,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在一方延遲履行義務之後發生不可抗力的,則該方的違約責任不能免除。
19.4如遇不可抗力,各方應立即與對方協商,尋求公平的解決辦法,採取一切合理措施將不可抗力所帶來的後果減至最低限度。
第20條保險
20.1乙方應當於其開業(含試營業)後的1個月內自費就該商鋪內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財產、人身傷亡按照甲方認可的保險種類和保險金額自費向有關保險公司投保,並應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單之複印件。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保單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條規定購買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險之前,甲方對該商鋪在此之前所發生的一切財產損壞、滅失和對第三方的責任,一概不負責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後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於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21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發生時,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可向承租商鋪的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22條通知與送達
22.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須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本合同所述各項文件的送達,包括郵寄、傳真、電傳、專人手遞等方式。
22.2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變更,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於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後果。
22.3以傳真方式發出的,發出日期視為收悉日,以傳真的發送報告單為發送憑證;以專人手遞方式發出的,發至指定地址之日視為收悉日,以對方的簽收文據為發送憑證。以郵寄方式發出的,以發出後第7日為收悉日,以郵局的郵件發送記錄為發送憑證。
22.4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電話、傳真為雙方確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電話、傳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聯繫方式或聯繫方式變更的,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於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後果。
22.5一方向另一方發送之涉及本合同項下權利或義務的主張、放棄或變更等重要事宜時,必須採用書面通知。該等書面通知文件須有發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的親筆簽字或加蓋公章(授權簽字人簽字時應向對方提供授權委託書)。
第23條公共區域的使用及該物業商業部分的更名
23.1甲方有權讓任何人或任何組織根據甲方認為合適的條款和條件,在該項目的公共區域及其任何部分舉行活動、展覽或商品展銷。
23.2甲方有權在該項目商業部分的公共區域內安裝一個擴音系統及播放、轉播和廣播或允許任何其他人播音、轉播或廣播音樂及公告等。
23.3在租賃期內,甲方有權依其自主決定對該項目商業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隨時進行變更,但甲方應在相關政府部門核准新名稱後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無須就該項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變更而對乙方做出任何賠償或補償。
第24條附則
24.1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事項的全部協議,並取代雙方此前所有的口頭及書面陳述、協議、承諾或保證。
24.2本合同的簽訂、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24.3本合同某一條款或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24.4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補救權,不得影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或被視為對其的放棄,或妨礙其在其後任何時候行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而且單一或部分行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不得妨礙對該等權利或補救權的其他或進一步行使,或妨礙行使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權。
24.5本合同附件構成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甲方和乙方可以對本合同未作約定的事項通過協商簽訂書面的補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約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約定之外,兩者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約定為準。
24.7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4.8本合同用中文書寫,共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時簽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內容與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則以中文文本為準。
(以下無正文,為簽字頁)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
附件一:承租商鋪的平面圖
附件二:
交房標準
租賃合同範本(商鋪) 篇5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自願租用甲方位於商鋪作為商業用途使用(以下簡稱“該商鋪”),建築面積為XX平方米(內設衞
生間)。
第二條租用期限為 年,租期從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租金、保證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該商鋪的總額為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元正(¥ 元/月);該租金是不含税價,如有關部門檢查需辦理出租手續等應交繳的一切税費由乙方繳納(即開發票的税費),但甲方需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手續。
租金交付期限: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需在下一階段租賃期提前15日前交清應付租金。(並且必須是人民幣現金)
保證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仟 佰 拾元正(¥ 元),作為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該商鋪交付使用後所發生的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天線使用費等有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繳交,與甲方無關。如由於這些費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公司)追討滯納金或罰金,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抵扣,並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保證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條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如乙方確需轉租,須與甲方協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徵求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房屋轉租他人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宣佈中止該合同,並有權將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即作為違約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且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兩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六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須於 年 月 日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證該商鋪交付使用時水電及排水排污線路管道暢通。
3、合同期滿時,乙方須在租約期滿之日退還房屋,同時經甲方驗收該商鋪無設備損壞及欠繳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後十天內,返還乙方所交的保證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
2、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等,由乙方自行按時繳付。
3、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物業管理規定,愛護並正確使用該商鋪及內部設施,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結構及用途。如乙方違反有關規定或超出其經營範圍進行的活動,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並不退還所收的保證金,及有權追償由此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的賠償。
4、為確保用電安全,乙方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不準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單個電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調、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須向供電部門申報增加用電負荷,待批准及繳交增容費後,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裝修該商鋪;如需裝修,需經甲方同意,並一律不得改變該商鋪的結構部分。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點的規定,則乙方繳交保證金的期限順延;如超過十五天仍無法將該商鋪交付使用,則乙方有權宣佈本合同無效,甲方需無條件退還乙方保證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點的規定,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滯納金,每天按保證金的3‰計收。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則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壹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和收回商鋪,並有權拒絕返還保證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鋪及配套設施的毀損和故障,乙方應在退房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將動用乙方的保證金作為修復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後,該保證金多退少補。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第三、四、五點,造成的一切後果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繳交保證金之日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範本(商鋪) 篇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維護出租方底店的正常經營,明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 租賃場地
1.1 所租賃場地位於 底店的部分場地(詳細位置見附圖);
1.2 租賃場地的使用面積為 ; 1.3 租賃場地的裝修及設施
1.3.1 租賃場地在交付乙方時應當可以正常使用;
1.3.2 乙方在承租後,必須愛護甲方的租賃場地及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有損壞租賃場地或設備,必須承擔修復、賠償責任;
1.3.3 乙方不得隨意改變營業攤位的結構和佈局,也不得私自亂接用電設備;
1.3.4 乙方如因經營需要對租賃場地拆改結構或重新裝修的,必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但裝修費用及設施由乙方自行承擔;
1.3.5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續租,乙方在甲方租賃場地上所添附的財產按下列原則進行處理:
(1) 屬於乙方的動產,由乙方帶走;
(2) 乙方投資進行的裝修,能拆除的,由乙方拆除後帶走;
(3) 屬於乙方的設施和裝修,無法移動、拆除,或雖能移動、拆除但會對租賃場地造成損害的,乙方應無償留歸甲方所有。
1.4如甲方進行佈局調整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調整。
二、 經營範圍與經營活動
2.1 乙方將所承租的租賃場地用於經營 ;
2.2 在本合同租賃期間內,乙方應按上述約定範圍進行經營,在經營範圍內所從事的正常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3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文明經營,禮貌待客,遵守營業時間,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衞生。乙方商品擺放不得超出其所租賃場地貨架範圍;
2.4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2.5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提出的所有吃、拿、卡、要等一切不合理要求; 2.6 乙方改變租賃場地租賃用途的,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發生法律效力;
2.7 乙方應以自己的名義獨立經營,承擔全部權利義務:
2.7.1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任何經營活動;
2.7.2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宣傳,招攬客户;
2.7.3 如因經營活動與第三人發生糾紛,乙方應以自己的名義承擔民事義務。
2.8 乙方的經營範圍如需特殊許可,乙方應自行辦理所有申請、批准事項,費用自理;
2.9 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從事任何非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制止,並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2.10 如乙方在租賃期間從事非法經營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 租賃期限 3.1 乙方承租租賃場地的租賃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2 租賃期限屆滿前一個月,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續租的要求。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甲方不得惡意的提出不合理的條件,以使乙方放棄續租要求;
3.3 租賃期限屆滿,乙方不續租的,應在期限屆滿之日十日內將租賃場地清理完畢交還甲方。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內不能完成清理工作的,可以延期交還,但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天。乙方每延期一天,須按本協議規定的租金日標準向甲方支付租賃場地佔用費。
四、 租金、費用及質押金
4.1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標準為每租賃年度 元; 4.2 在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必須至少向甲方支付半年租金,其餘租金乙方應於下半個租賃年度開始之前支付;
4.3 乙方應自行負擔租賃場地發生的水費、電費、曖氣費、管理費等所有實際發生的各項税費;
4.4 甲方每月底向乙方按照實際發生額收取上述費用; 4.5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 元人民幣的質押金,作為本租賃合同的擔保。合同期滿後,如乙方未實施違約行為,質押金全部退還,但不計息。
五、 租賃場地修繕責任
5.1 租賃場地的正常修繕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相應的費用支出,但因可歸責於乙方行為的修繕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
5.2 發生按前款規定應由甲方承擔的修繕責任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修繕要求,甲方須在乙方提出要求之日起七日內予以修繕,以使其達到或滿足乙方正常經營的需要;
5.3 甲方未按前款規定履行義務的,乙方可自行修繕,修繕費用乙方有權從租金中扣除或要求甲方支付。因甲方不履行該項義務,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須按本協議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 轉租、轉讓、調換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轉借他人或與他人調換使用。
七、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7.1 除法律或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7.2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租賃場地,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 將租賃場地擅自轉租、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2) 擅自改變租賃場地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3) 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拆改結構的;
(4) 未按本協議的規定交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催告後一個月內仍未交付的;
(5) 故意破壞租賃場地的;
(6) 乙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和甲方制定的約束所有租賃户及業主的規章制度的。
八、 違約責任
8.1 甲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收回租賃場地,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經濟損失。賠償額為兩個月的租金; 8.2 甲方有其他違約行為或妨礙乙方經營活動行為,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的,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排除妨礙;
8.3 乙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交付租金或其他費用的,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協議外,乙方還須向甲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實際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8.4 乙方在租賃期間要求提前解除租賃協議的,已交付的租金不予退還。 8.5 乙方有其他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九、 財產保險
9.1 甲乙方自行負責辦理租賃經營的財產保險事宜,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保險受益人亦為乙方;
9.2 乙方如拒絕參加保險,甲方對不能歸責於甲方過錯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十、 文本及生效
9.1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其餘由有關部門備案使用;
9.2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且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質押金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9.3 甲方所制訂的商户手冊、規章制度及雙方簽字認可的交接清單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籤
署: 甲 方: 授權代表
人: 乙 方: 授權代表人:
租賃合同範本(商鋪) 篇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場地內進行合同約定事宜,經友好協商,簽定本場地租賃合同:
租賃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__購物中心(以下簡稱“商場”)層圓弧區之______場地,面積約______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場地”,其位置見附件一《租賃場地位置圖》所示的特定部分,該位置圖僅作識別用途)交付給乙方以作商品展示及銷售之用。乙方於本合同簽訂時已經實際考察場地現場的實際情況,並確認場地現狀。
租賃期限及布場和撤場時間:
租賃時間: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乙方布場時間為上述租賃時間開始前______小時之內。
乙方撤場時間為上述租賃時間結束後______小時之內。
使用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場地用於乙方及其招租商户所經營的品牌(附件二《乙方招租商户名單》)開展品牌推廣及銷售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乙方須具備經營上述類別品牌或舉辦上述推廣活動的一切有關的合法經營手續(附件三《進場商户需提供的證明文件》),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並報甲方書面審核。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上述約定用途之外使用該場地,否則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扣除乙方的租賃保證金。
乙方可根據需要於該場地內擺放乙方活動所需並屬於乙方所有或乙方有權使用的臨時性設施,包括音響設備,展架,展品(以下簡稱“臨時設施”)。
租金,其它費用及其支付上述場地的使用為收費活動,採取以下計取模式:
合同租賃期限租金總額合計為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採取以下方式支付租金:
本活動後開始後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將全部場地租金即人民幣______元一次性付至甲方指定賬户。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租金後三日內向乙方提供票據。
乙方逾期支付且經甲方書面催告______個工作日內仍不支付的,甲方有權無需得到乙方同意,即可終止本合同及將場地另行出租予第三方,且甲方不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終止合同的通知到達乙方時,本合同終止。
乙方另需按以下約定支付如下費用:
本活動開始前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______元(租賃保證金為現金支付)。該租賃保證金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保證,如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有任何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金額以賠償甲方受到的損失。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及附件的約定的時間足額繳納租金,保安費,保潔費以及電費,違約金及其他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的,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已交納的租賃保證金抵扣租金,違約金和其他費用(但不影響甲方對乙方該等行為可同時行使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甲方應在抵扣行為發生後書面通告乙方。乙方應在收到前款所述書面抵扣通知的______日內把被甲方扣除部分的租賃保證金重新補足並支付予甲方。
本協議履行期屆滿後,該筆租賃保證金即轉為商品銷售的質量保證金。但如有消費者投訴乙方所出售的商品或產品的質量出現問題乙方不能如期妥善解決,甲方有權將保證金用作有關的賠償。
乙方按合同約定將場地恢復原狀並交還且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結清後,甲方在租用期滿後______天內將剩餘租賃保證金扣除乙方應承擔而尚未支付的租金,保安費,保潔費以及電費,違約金及消費者賠償金(如有)及其他費用後,將剩餘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退還租賃保證金時乙方需攜帶活動期間產生費用的繳納收據或發票,甲方在核對乙方已繳納費用的收據或發票後退還租賃保證金。
如乙方需要在租賃範圍外擴租或需延長租賃期間則乙方需提前書面報甲方審批,經甲方同意後,按本合同約定的單價計取。如乙方需租賃甲方之設備,具體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
結算:租賃期限屆滿且乙方按合同約定交還租賃場地後______日內,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約定進行結算。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若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採取必要的措施收回該場地,因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且甲方無須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在該場地從事的活動違反國家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
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撤離該場地;
乙方組織不力,現場混亂,給甲方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乙方對其僱傭員工或委託的人員在場地的活動承擔連帶責任。
乙方在活動期間需嚴格按照活動流程進行,甲方有權對活動期間乙方物品擺放,活動流程,現場安全等進行監督,檢查。
乙方在租賃場地上擬添加的設施,場地佈置,活動組織和方案以及招租商户名單需在租賃起始日前______日報甲方審批,經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實施。
乙方須自行提供所需物品,佈置該場地並承擔有關的費用。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該場地的佈置圖和展示產品種類,並須由甲方認可及符合甲方的標準。
乙方及其招租商户須持有可進行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展示及銷售產品活動之有效營業執照及獲得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包括但不僅限於食品安全,消防,公安等部門(如適用者),乙方及其招租商户須在甲方將該場地交付予乙方前如實向甲方提供有關的資質。
場地內所銷售商品由乙方自行收款。乙方及其招租商户須按有關的規定對其銷售的商品實現“三包”(即包修,包換,包退)的售後服務(如適用者)。乙方及其招租商户還須就以該場地從事的經營活動向應向購買者提供合法有效的銷售憑據(含發票)及按照中國税務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交納所有税費。非____________既有商户的,須在租賃起始日前10天內製定“活動結束後'三包'(包修,包換,包退)方案”並報甲方審批,並在舉行活動時在展位明顯處公示並提請購買者注意。
乙方委託的人員在布場,活動期間和撤場期間的安全問題及對應的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在上述過程中乙方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的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若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在該場地的行為而遭受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向甲方提出權利主張或索賠要求的,乙方應負責與第三方協商處理糾紛,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如因乙方及其招租商户食品及產品質量問題造成消費者投訴或給消費者造成損失,乙方其招租商户應負責與消費者或第三方協商處理糾紛,賠償消費者或第三方因此受到的損失,並向政府機關和消費者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乙方在場地活動過程中應維護場地的現有設備及裝修,如有任何損毀,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工程部將依據《場地驗收單》進行估價,乙方應在活動結束5個工作日之內一次性付清賠償款。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已支付的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租賃保證金不足以賠償甲方受到的損失的,乙方應賠償差額部分。
乙方商品保管和看護由乙方負責。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商場及甲方管理公司的有關管理規則。在未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場地用作其他用途。
合同約定期滿,乙方應在租用期的最後一日負責拆除該場地的佈置及有關附屬設施並將場地清理完畢恢復至甲方交付時的原狀並退還甲方,若拆除過程中對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害,乙方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有關的費用。如乙方在租用期滿後仍未將該場地的物品撤走及將場地的佈置拆除,將被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等物品及佈置的所有權及使用權,甲方有權自行或委託第三方進行清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從保證金扣除拆除有關佈置及撤走該等物品的開支及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相關的税費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規定各自承擔。除法律規定或經雙方合同由甲方代扣代繳的以外,乙方須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因租賃及經營該場地而產生的一切税費。
乙方需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租賃場地活動行為規範(見附件四)。
如因安全,工程或政府原因,需變更租賃時間,場地範圍或位置,在徵得乙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可協商變更活動時間或地點,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對其招租的商户資質,銷售的食品及產品出現的質量問題及其在租賃場地內的全部經營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不可抗力若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政府不允許開展本合同項下形式的宣傳活動),未能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或部分,則應根據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免除該方全部或部分責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以避免對方所遭受之損失擴大,並且應在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有效證明予對方,此為依據上一款免除該方全部或部分責任之前提。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未能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則對方遭受之損失因此而擴大之部分應由該方予以承擔。
違約責任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或不能按約定時間舉行活動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場地,不予退還乙方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如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或不能按約定時間向乙方提供場地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乙方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如給乙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如在本合同簽署之後乙方作出下述任何行為,甲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停止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活動,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受到的損失,甲方可從乙方的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金額,若甲方經濟損失高於賠償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不足部份: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變更場地使用用途或將本合同的義務全部或部分地轉讓給附件二之外的第三方並在得到書面通知後仍不予改正的;
乙方被政府有關部門處以停業整頓,或乙方舉辦的活動被政府有關部門處以停止或取消等處罰的,或有其他違法行為;
任何一方依據合同約定解除合同,則合同自合同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即解除。
在租用期間,乙方須保持該場地於良好使用狀況,並須承擔任何不妥善使用該場地而致該場地遭受損壞或對任何人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財物損失的責任。若第三方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與乙方發生任何糾紛,而直接向甲方追索時(包括提起仲裁,訴訟),乙方須向甲方賠償一切損失及所有與此有關的開支及費用,乙方的經營活動必須遵照中國法律法規進行,並獲得相關的合法,有效經營許可。如因乙方的經營活動違法而給第三人造成任何損失的,全部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如因上述事宜使甲方遭受第三人追索,並導致甲方向第三人支付賠償金的,則在甲方向第三人支付賠償費用後,有權向乙方追索。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租金以及其他各項應付款項,乙方應另行支付其拖欠金額______%的違約金/天至實際支付日止。
如乙方舉辦的活動內容應須有關部門批准或相關部門的合法授權,因乙方未得到有關部門批准或合法授權,甲方因此而受到政府有關部門行政處罰或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爭議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同意,當雙方意見無法達成共識時,應首先考慮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以仲裁方式解決。敗訴方應承擔勝訴方所有因仲裁案件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費用,律師費用等。
其他:乙方應保證其在該活動期間,在該場地內的經營行為或組織的宣傳推廣活動所涉及的宣傳資料,商品商標(包括其圖形或文字),企業名稱或商號及活動圖片等擁有合法使用權(以下簡稱“信息資料”),甲方有權在活動期間將該信息資料無償用於____________購物中心的活動報告,商場資訊,新聞宣傳稿等各種宣傳推廣形式。如因此引起知識產權方面的糾紛,由乙方負責協調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乙方在該場地的活動如涉及舞台表演及音響較大之活動,若因乙方的音響過大,致使周邊店鋪的正常營業受到嚴重影響,乙方應負責與周邊店鋪友好協商解決或停止相關活動。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經雙方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賃合同範本(商鋪)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於 市 區 路(街)某某商業廣場 座首層 號鋪(“商鋪”)的產權所有人,擬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現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商鋪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1 商鋪的位置和麪積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出租和承租位於 市 區路(街)某某商業廣場(“商場”) 座首層 號鋪(見本合同附件一圖示),且甲、乙雙方同意遵守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和物業管理規定。
商鋪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前述建築面積為本合同所述物業管理費的計算依據和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計算依據。如果交付時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與上述面積不一致的,以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2 商鋪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鋪只能用於經營(商品種類) .
非經甲方及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將商鋪用於經營其他任何種類的商品和用於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對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為未及時制止並不表示對乙方行為的默認。
第二條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業管理費,但仍應繳納水、電等能源費。其他情況下,乙方裝修期間也應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具體裝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場確定的統一開業日前 日簽訂本合同的,則乙方應在統一開業日前正式對外開業,否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期租金總額1%的違約金。但是本協議簽訂日在商場開業日前的,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租期開始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業管理費,但應支付水電等費用。開業日指商場具備對外營業能力時。乙方應按照商場確定的開業日對外營業。
第三條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內租賃商鋪的租金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整)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年 月(第一個月如果不是整月時)租金按日計付,租金標準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後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起屆滿兩年後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開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進場裝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須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甲方或甲方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指定銀行帳户如下:
開户行:
户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四條 物業管理費
4.1 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29元,月物業管理費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前述物業管理費包含商場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費,公共區域保安、保潔、綠化美化的水、電等能源費以及商場所有區域的中央空調費等。物業管理公司可能會根據推廣商場等經營需要適當提高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但在本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終止後仍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4.2 物業管理費支付方式
4.2.1 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
4.2.2 物業管理費按月支付。除首期物業管理費外,乙方須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萬達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自租期開始之日由乙方承擔。乙方需在租期開始日前進場裝修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從租期開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物業管理公司或其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物業管理公司指定銀行帳户如下:
開户行:
户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五條 能源費
乙方進場裝修前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鋪的水、電等能源費採取分户計量,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從進場裝修日開始計收。乙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書面通知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水、電路損耗等能源損耗按照出租商鋪實際用電量佔商場總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租賃期內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損耗的月平均損耗將作為計算剩餘租期內能源損耗數的標準。
第六條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鋪自行申請通訊設施如下:電話/傳真__部,上網專線__條。
6.2乙方向相關部門支付前述通訊設施租金為電話/傳真每月人民幣____元/部,上網專線每月人民幣____元/條。
6.3 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訊設施及押金為:每部電話/傳真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每條上網專線人民幣____元/條,共計人民幣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訊設施自行到相關部門支付租金。
6.5 電話費、上網費等通訊費用(含月租費、手續費等),由乙方自行向電信部門支付。
第七條 保證金
7.1 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租金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2 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業管理費,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物業管理費的物業費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3 在本條中保證金指前述租金保證金和管理費保證金。
7.4 保證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滯納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能源費或滯納金,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費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任何條款,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均可分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或管理費保證金,以抵償由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欠費處理。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
7.5 本合同終止後,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在甲方、物業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後十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 進場經營質量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
乙方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統一經營管理進場經營質量保證金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作為在商場經營期間遵守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商品質量、服務質量的保證金。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乙方違反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沒收全部或部分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照欠費處理。該項保證金的補足方式與本合同第七條關於保證金補足方式的約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或有降低商鋪所在廣場的聲譽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直接從保證金中向消費者直接支付退貨款和賠償款。
本合同終止後,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物業管理公司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且清繳全部欠款後10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 滯納金
本合同項下付款時間遇節假日均不順延,所述“日”均指日曆天,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各項保證金等應當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費用,每日應按照拖欠費用 33‰ 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繳納滯納金,從應付日至實付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十條 續租
10.1 如果乙方願意在租期屆滿後繼續承租商鋪,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但此申請須於租期終止日30日前、180日內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續約通知,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本合同自租期終止日自行終止。租期終止日前180日期間,甲方有權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帶客户查看商鋪場地,乙方應予配合。
10.2 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租金的收費標準。
10.3 在租期屆滿前,甲方與第三方確定租賃意向,且就租賃條件達成一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三日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內沒有給予甲方答覆,則視為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第十一條 進場移交
11.1 甲、乙雙方應在租期開始日前30日內辦理商鋪移交手續。
11.2 商鋪移交時狀態見附件二,甲、乙雙方在移交時應給予確認。
11.3 乙方進場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仍有權繼續進行大廈周邊環境的建設、公共區域或個別賣場區域的裝修、宣傳廣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繕工程。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無需為此而對乙方作出任何賠償,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於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進場,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應順延。延期超過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屆滿後七日內選擇解除本合同,乙方選擇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回乙方已付費用,但無須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 商鋪的使用
12.1 裝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擔商鋪的裝修或改造費用和責任,裝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須經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審查書面認定,但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並不因審查而承擔任何責任。
裝修或改造應當遵守商場裝修管理制度和規定。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監督乙方的裝修工程施工過程,並隨時對不符合裝修管理制度的行為加以制止並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絕改正,則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加以糾正,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2 乙方應嚴格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已經和將要制定的商場各項經營管理制度、各項物業管理公約和制度、以及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統一經營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違反相關制度、規定和約定所遭受的處罰和應當承擔的責任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12.3 乙方應在其經營範圍內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各項設施、設備,保持商鋪在租期內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12.4 乙方應自行為商鋪內部的裝修、設備和其他財產購買保險,否則應自行承擔上述財產的風險。
12.5 未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將商鋪轉租或分租給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轉租或分租的行為無效,轉租或分租期間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有權選擇立即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16.2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離店
13.1 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後十日內,乙方均應將商鋪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保留店鋪內所有裝修(乙方損壞的應予賠償),或將商鋪恢復至接收商鋪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及時間因素的耗損除外)。乙方未恢復原狀的,甲方可代為恢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約定期限交還商鋪,則視為乙方放棄商鋪內一切財物所有權,由甲方自行騰空、收回商鋪,處理商鋪內財物,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賠償由此導致甲方的全部損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約定收回商鋪前,乙方除仍應承擔延遲期間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各項費用外,還應再向甲方支付雙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應付清所有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及其他應付款項(含違約金、損害賠償、罰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尚未付清所有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相關款項及其他款項,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扣押或阻止乙方轉移乙方在商場內的財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未付清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款項及其他款項超過七日的,無論乙方是否自行離店均視為乙方自願放棄其在商鋪商場內的財物所有權,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拍賣、變賣乙方財物,以抵扣拍賣、變賣費用和抵扣所欠款項。甲方可委託物業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轉移商鋪內財物。因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採取上述措施而導致乙方財物受損、價值下降等不利後果的,乙方特此放棄要求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賠償的權利由乙方自行承擔。【律師認為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自行拍賣變賣租户財物是違法的,該條規定的辦法只能是在情況緊急時採取,以犧牲較小利益為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爭取時間】
第十四條 優先購買權
甲方有權隨時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商鋪,但應當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購買該商鋪。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後三日內做出答覆;超過該期限乙方未答覆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商鋪的優先購買權。甲方轉讓商鋪後,乙方應與新的商鋪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內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沒有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的,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由新的商鋪所有人享有和承擔,乙方依然負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十五條 税費
甲方負責房產税、土地使用費及房屋租賃管理費。乙方負責經營所引起的一切税費。其他税費甲、乙雙方按照中國法律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甲方有權不返還乙方全部已付款項。乙方除應補交免租期的租金外,還應承擔下述違約責任:【律師提醒,該規定實際上時給予乙方解除合同權利,只是其要負一定違約責任】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六個月內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個月後要求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乙方終止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6.3 下述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項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超過 三十 15日,因違反本款約定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還應同時承擔逾期滯納金。
16.3.2 乙方未經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對所租房間或大廈其他部位進行裝修、改建或其他破壞行為。
16.3.3 乙方擅自經營其他種類商品或變更租賃用途,經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15日內改正的。
16.3.4 在經營期間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張貼非經營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於商場經營、聲譽的行為,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兩萬元,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三日內改正的。
16.3.4 乙方違反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其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的。
16.3.6 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16.4 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內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後的,乙方應向甲方補繳免租期租金,並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6.5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繳納的保證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
16.6 因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費用後,退還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剩餘部分(不計利息)。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16.7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如未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擅自關門的,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並處罰款貳萬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如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預見或不可避免的社會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所租商鋪在租賃期間內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應順延,但如果商鋪已無法繼續使用,則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8.1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2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8.2.1 提請南寧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2.2 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須符合物業管理公司統一經營管理的相關制度及物業管理規定,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__年__月__日 二○○__年__月__日
租賃合同範本(商鋪) 篇9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於____街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二、 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 _月_ _日起至______年_ _月_ 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後作適當調整。
四、 租金及交納方式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大寫:萬仟元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年支付一次,並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____%加收滯納金。
五、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七、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八、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十、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蓋章): ______
承租方(蓋章): 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範本(商鋪) 篇10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XX市XX街道XX小區X號樓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計X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XX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 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租賃合同範本(商鋪) 篇11
承租方因施工需要,租用出租方 噸汽車吊壹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及義務,經協商一致,達成本租賃合同.
租用機械名稱,型號及價格:
機械名稱
規格型號
工作制
月租金
司機
使用地點
備註
汽車吊
月租
備註
吊車租賃合同
司機:持證上崗,熟練工; 機械外觀:一般; 機械壯況:良好.
租賃機械的權限:
在租賃期間,合同所列機械的所有權歸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機械只有使用權,承租方不得將所列機械轉讓,轉租,轉場,抵押,拍賣.
租賃時間:
租賃機械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 個月,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隨意撤出機械,承租方不得隨意退租機械.
機械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租賃單價按照 元/月租賃.
租賃機械的進出場費用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出租方吊車進入工地,首付 元,租用費用按月付款,租賃時間每滿一個月時,出租方提供國家正式税務發票,承租方在五天內匯入出租方指定帳户 .承租未予支付,出租方有權停工催款,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負擔.
吊車租賃合同
出租方機械操作人員:
出租方配備的司機要服從承租方正常的工作安排,並服從現場指揮,並服從承租方統一管理,否則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撤換司機或退租.
出租方配備的司機應持證上崗,應操作熟練規範,工作專心熱情,由於司機違章作業所造成的後果由出租方負責賠償,且承租方有權就此代扣對應的損失費用.
司機嚴禁上班時間喝酒穿拖鞋,與承租方人員儘量友好合作,融洽相處.
出租方配備兩名司機,生活,住宿費用由承租方負責,駕駛員工資由出租方負責.
機械保養及耗油:
出租機械應確保正常運轉,如發生故障應及時修復.每月維修時間累計超過三天的,承租方第四天起扣減租賃費.
機械所用柴油由承租方按規定牌號免費提供,其它所用機油,潤滑油均由出租方自行解決.
機械及施工安全
機械使用過程中,承租方應避免閒雜人員進入現場,否則造成第三方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
租賃期內機械由承租方看管,由於承租方看管不力造成機械丟失或損壞的,由承租方給予賠償.
出租方司機應嚴格規範作業,非承租方原因引起的司機人身安全事故概由出租方負責.承租方不得強迫司機違章作業,並保證機械通過的便道,作業場地以及燈光要求.
違約責任
雙方違約,各自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此金額按照本合同約定租金的20%計取.
糾紛解決
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如一方違約,由另一方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其它條款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款付清後此合同自動作廢.
出租方: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
租賃合同範本(商鋪) 篇12
出租方(甲方):,男/女,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男/女,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XX市XX街道XX小區X號樓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計X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X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XX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X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XX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執
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X份,自雙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範本(商鋪) 篇1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了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就甲方租賃乙方物料提升機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結構: 剪力牆結構
4、建築面積:約40093.63 ㎡
二、租賃設備
1、設備情況
2、甲方提供設備,根據工程建的需要,每台配架體、附件、雙繩捲揚機、鋼絲繩(甲方提供新的鋼絲繩,更換由乙方負責)、井架附牆角碼、預埋件、自動電控箱、可視監控、層間門、配電箱、電線電纜、易損配件更換等。
3、甲方負責設備的單程運輸費、運至施工現場的卸車費、安拆技術指導(包括安裝、中途加節、連牆及拆除)、報驗費等按相關規定辦理完整的手續和資料。
二、租金條款
1、設備租金,按每月人民幣 4000 元/台,報驗手續費及安裝公司資質 1800 元/台。 1
2、機架進場後,租期從乙方安裝檢測合格並辦理相關證件,開始計算租金,經乙方通知完工之日租金停止。
3、租期:暫定為6個月,按實際天數或月數結算,春節期間報停,扣除30天不計租金。
4、以上單價均含進單程運輸費、單程的裝卸費、安裝技術指導、加節、頂升、附牆、物料提升機的維修保養費(包含配件)、檢測費、報驗手續費、租賃費、管理費、利潤、風險、安全文明、税金等一切費用,租賃期內不得調整任何費用。
三、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l、甲方出租的設備應保證技術安全性能好,性能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設備附屬裝置、安全防護裝置有效齊全,滿足乙方對機械設備的使用要求及國家驗收規範。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設備的有關安裝基礎製作技術資料,提供與本台設備有關的符合要求的技術資料(檢測、備案及安拆方案及相關資料)、司機及指揮人員上崗證。
3、按照《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四至十四條相關內容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因甲方原因在物料提升機安拆期間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所有經濟損失,租賃期間因設備原因造成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所有經濟損失。
4、設備發生故障,應抓緊時間搶修,確保順利施工。設備小故障停機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大故障停機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若超過6小時,扣除當日租金。
5、機修人員及操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服從工地管理,做到優質高效,嚴格遵守《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和《機械設備保養規程》,如機械故障停止1天以上扣除日租金2倍,並承擔乙方停工所產生的一切損失。
6、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物料提升機無法正常作業,每月累計不得超過1個工作日,如超出按日租金2倍扣除,並負責承擔乙方的停工損失費用。
7、甲方在安拆期間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及技術交底,作業人員須持有效證上崗,遵守工程管理制度,服從乙方人員指揮,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l、乙方指定設備安裝地點,滿足設備的安全作業要求。
2、乙方負責製作設備安裝基礎。
3、乙方負責將電源引入甲方配電箱。
四、設備的現場使用
l、設備租用期間,乙方只享有設備的使用權,但不得將設備以任何形式抵押或轉賣給第三方。未經甲方同意也不得將設備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2、雙方約定的設備租賃期限到期後,乙方如繼續租用,本合同將執行至乙方要求停用時截止。
五、結算及付款:
l、結算:按實際使用月數進行整月結算,不夠整月則按天計算。
2、付款:乙方承包內容全部施工完成收到業主工程款後支付甲方租賃款的 95 %,剩餘 5 %的租賃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後 10 日內付清。
七、違約責任
合同執行期間,無論雙方任何一方發生違約事實,均應承擔違約責任。
八、合同爭議和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經雙方面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