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房租賃合同怎麼寫(通用3篇)

辦公房租賃合同怎麼寫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辦公房租賃合同怎麼寫(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執行: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積以及其他情況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號(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2、房屋的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產權編號:_________________.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內部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設備(寫明內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設備設備情況,如:_________________房屋為簡易裝修,其內設備為……)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房屋租賃的期限租賃期限為______(月/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中午12時零分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中午12時零。

租賃期限屆滿前______天,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決定是否繼續續簽合同。

租賃期限內,如甲方出賣房屋,應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如乙方逾期不予答覆,那麼視為其放棄該權利。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租金及其交納方式每月租金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第一個月的租金。

以後每月_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個月的租金。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押金押金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該押金用於保障房屋內的設備完好,如出現設備損壞的現象,甲方有權按照市場價格扣除相應的賠償款。

如合同期滿,乙方沒有損害房屋內的設備,則甲方應該在合同期滿日如數退還。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房屋修繕和裝修甲方應保證房屋符合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保證正常的水電供應,如出現漏水、牆面自然脱落、水電無法正常供應等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響的情形,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____天之內予以解決。否則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裝修情況,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賣租賃期間如甲方出賣房屋,乙方又不願意購買,則甲方應保證乙方可以繼續租賃,直至租賃期間屆滿。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_月。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租金外,還應按拖欠天數支付違約金,每天違約金的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拖欠租金的_____%3、乙方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的,應支付______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約定的其他違約行為,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因其違約造成的損失外,還應該支付______元違約金。

辦公房租賃合同怎麼寫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34號)等法律、法規及文件的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就下列直管公有住房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租金結算約定

第三條 乙方在中國工商銀行營業網點開立信用卡、 儲蓄卡或儲蓄存摺作為該房屋的租金代扣帳户,乙方授權甲方委託工商銀行每月從該帳户中扣劃租金。乙方憑工商銀行的代收單到房屋所屬房管所開具正式繳租發票。

第四條 在授權扣款期間,如租金代扣帳户發生掛失、銷户、凍結、止付等情況,乙方必須在五個工作日內重新確定代扣帳户,並通知甲方變更扣款帳户。否則,如發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視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條 按月結算,乙方必須在每月20日前結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額不足的,視為逾期不交租金。

第三章 房屋的交付與回收

第六條 房屋交付時,甲方保證租賃房屋結構及設施、設備能夠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第七條 租賃期滿一年之日起兩個月內,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況,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對申報情況進行核實,通過審批的,依據《年審表》,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長春市直管公有住房年審登記表》上簽名蓋章,原租賃合同繼續履行,履行期限為一年;未通過審批的,本合同終止,乙方將房屋騰退交還甲方。

第八條 經市房產主管部門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資格的,乙方應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在三十日內交還甲方。交還租賃房屋時,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能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驗收乙方騰退的住房後,雙方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視為無主物,甲方有權自行處臵該物品。

第四章 房屋維修約定

第九條 租賃期間,甲方應定期檢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損狀況,發現損壞及時修繕,確保該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條件。

第十條 雙方約定,因自然損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的損壞,由甲方負責維修,具體包括:

(一)房屋基礎、牆體、柱、樑、樓地板、天面等承重構件;

(二)房屋共有明溝、暗溝、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糞池等配套設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

第十一條 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設施設備中,乙方負責下列項目的維修:

(一) 房屋門窗的玻璃、門框扇、窗框扇等易損易碎物件;

(二) 分户水錶及表後的水管、水籠頭、瓷盆、大便器等給、排水設施;

(三) 分户電錶及表後的電線、插座、開關、燈具等供電照明設施;

(四) 乙方裝修裝飾部分;

(五) 因乙方使用不當等原因而損壞的房屋構件及配套設施等。

第十二條 對乙方負責維修的項目,原則上乙方有權自主選擇維修單位,其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等具體事項由乙方與維修單位雙方自行約定。

第十三條 對甲方維修的項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在合理的時限內提供維修服務。

甲方如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檢查或大中小修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積極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房屋不能及時檢查、維修而發生房屋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章 房屋安全約定

第十四條 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第十五條 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或設臵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乙方如需裝修房屋,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將其設計方案報甲方備案後方可施工。乙方對承租房屋的裝飾裝修同時必須遵守《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110號)的規定。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雙方同意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條 乙方應根據房屋的用途,正確使用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為:

(一) 私自拉接電線或使用不合格的電線、插座、開關等設備或超負荷用電;

(二) 在房間內或公共走道等非廚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 在房屋內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等危險物品;

(四) 在房屋內及公共部位超負荷堆放物品;

(五) 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範圍內亂搭亂蓋建(構)築物。

第十七條 因乙方使用不當而發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八條 租賃期間,如發生火災、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經有關部門鑑定確認事故責任人為乙方的,乙方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章 物業管理約定

第十九條 在有物業管理的小區,乙方負責交納該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城市垃圾處理費。乙方應服從物業管理單位的統一管理,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交納該房屋用於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專項維修資金。

第七章 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第二十一條 乙方不得轉讓、轉租、轉借或與第三方互換該房屋使用權。

第二十二條 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況有變動時,雙方約定按以下情況處理:

(一)終止合同,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員與甲方結清租金,並騰退住房。

(二)經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員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條件的,繼續履行本合同(如承租人死亡的,其家族成員可向甲方申請辦理租賃變更手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一)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並索賠損失:

1、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請條件的;

2、因家庭成員人數減少或住房面積增加,人均住房建築面積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請條件的;

3、乙方轉讓、轉租、轉借或互換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4、乙方拆改變動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用途;

5、故意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6、無正當理由累計6個月以上未交納租金的;

7、未經批准連續3個月以上未居住的(含3個月);

8、無正當理由累計六個月不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含六個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10、不按約定安全使用房屋而發生房屋坍塌、火災等安全事故的;

11、 無正當理由不及時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向原受理的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變動情況的

(二)租賃期間,因乙方不具備廉租住房承租條件,經市房產主管部門核定後限期騰退該房的,本合同終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乙方可按照《南寧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再次進行廉租住房保障實物配租輪候。在實物配租未能實現前,可先按規定領取貨幣補貼。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在乙方遞交《長春市直管公有住房保障實物配租通知書》30日內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權向市房產主管部門投訴,並有權索賠相當於配租面積租金10倍的賠償。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有權向房產主管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個月(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乙方須按欠租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某一月份的欠租所產生的違約金計算公式如下:欠租違約金=欠租金額10%逾期月數

第二十七條 租賃期滿乙方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況或乙方不具備廉租住房承租資格而又無正當理由不按期騰退房屋的,甲方將按《長春市直管公有住房保障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章 免責事項

第二十八條 租賃期間,如因戰爭、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災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損壞無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終止,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租賃期間,因城市規劃、舊城改造等國家需要而發生房屋拆除、改造或收回時,本租賃合同自行終止,乙方應無條件服從,及時搬遷,逾期不搬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三十條 因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收,不滿半個月的按半個月計收,超過半個月而不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收。乙方可按照《長春市直管公有住房保障辦法》再次進行廉租住房保障實物配租輪候,在申請期間,可按規定向市房產主管部門申請發放租賃住房補貼。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有權向市房產主管部門申訴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簽字簽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辦公房租賃合同怎麼寫 篇3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浙江省房屋租賃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房屋的基本情況

二、租賃期限和租金的繳付方式

1、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 起 ---- 年 月 日 止。

2、繳付方式:乙方須在每月20日前向甲方交納本月租金,逾期未繳納的,

3、租賃期內若遇租金標準政策性調整,雙方按政策性調整的租金標準執行。

三、租賃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建設部有關房屋修繕標準承擔出租公有住宅的修繕責任。租賃期內,乙方如發現公有住宅有損壞的,應及時告知甲方。甲方根據損壞情況,及時予以修理。甲方未及時修繕房屋,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合理賠償。

2、甲方檢查、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因第三方原因造成房屋修繕困難的,甲、乙雙方應共同做好第三方的工作。

3、乙方應妥善使用承租的房屋,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證租賃房屋的消防安全。如因乙方人為損壞或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損壞、倒塌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還須承擔向第三方賠償的責任。

4、乙方需要改善住房條件,將承租住房進行裝修或增添、改造附屬設施,須書面向甲方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施工。若涉及規劃、房屋安全鑑定等單位的,還需取得相關單位的批准。裝修或增添、改造附屬設施所需的資金由乙方自行承擔;合同期滿或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對乙方所做的裝修或添加的設施,甲方不予任何補償。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裝修或增添、改造附屬設施的,甲方有權制止、責令其恢復原狀,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5、租賃期間,乙方需要將承租的房屋使用權全部或部分轉租、轉讓的,應事先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辦理轉租、轉讓手續。

6、租賃期內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繼續承租的,

7、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中止合同,並收回房屋。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使用權轉租、轉讓、轉借、調換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利用住宅進行違法活動的;

(4)無正當理由拖欠房租六個月以上的;

(5)連續六個月以上無故閒置房屋的;

8、直管公有住宅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遷的,本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的權益可按照《温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温州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原雙方簽訂的《直管公有住宅租賃合同》同時廢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