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的租賃合同(精選17篇)

寫字樓的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寫字樓的租賃合同(精選17篇)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坐落於寧波市鄞州區寫樓出租給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共150平方米

3.室內現有設施:

電器如下:空調三台、日光燈十盞、飲水機三台。

傢俱如下:辦公桌十張、窗簾五套。

三.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營業執照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XX年。自XX年10月10日起至20__年10月10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3.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五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五.租賃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使用。

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寫樓的使用用途。

六.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前三年的租金為人民幣5000元/月(大寫:伍仟元整)。三年後,每年租金在年前的基礎上遞增10%。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期租金簽訂合同當日支付,以後每期租金提前五日支付,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七.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3)物業管理費,租金税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的水電費,電話費,網絡使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抵押金人民幣XX0元(大寫:貳萬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以後,甲方應於結清費用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

八.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保持該房屋符合約定用途。因房屋及所屬設施瑕疵或損壞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負責維修。對其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負有賠償責任(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3.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1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4.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5.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6.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為經同意自行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7.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2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轉租、轉借承租房屋必須經過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簽訂的轉租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轉租、轉借改房屋,訂立的合同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20__年10月10日。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和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變更、解除和終止。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和使用的。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和使用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5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十一.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乙方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15日內向甲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十二.甲方違約責任

1.因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雙倍押金,並對超出雙倍抵押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1.5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退還雙倍押金,並對超出雙倍抵押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十三.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所繳納的抵押金貴甲方所有。若抵押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1.5%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所繳納的抵押金貴甲方所有。若抵押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1.5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1.5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四.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提請鄞州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鄞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十八.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術語:

1.不可抗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房屋權屬瑕疵:房屋的權屬不明、存在爭議。

甲方:

法人代表:

簽約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

簽約日期:

寫字樓的租賃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為支持乙方開展業務,甲方願意將管理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用工作用房地址、用途、面積

1.地址: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房。

2.用途:_______。

3.使用面積(按建築面積計,下同)_________平方米,內含廚房_________間,衞生間________間;房內設備有:_____電錶_____個,檢漏開關_________個,電話線_________條,電話機_________台,(號碼:______________),洗手盆______個,抽水馬桶______個,淋浴器_________個,光管_________支,插座_________個。

第二條 租用期限

乙方租用期為___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費用及交納期限

1.乙方每______月向甲方繳納房租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當______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2.甲方向乙方提供電話使用(不代辦查閲電話費用明細賬)、供水、供電、電梯、保安,公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公共場所清潔衞生等綜合服務,甲方向乙方收取綜合服務費,按_______________元每______月每平方米的標準收取,即每______月收取綜合服務費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必須在當______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3.乙方使用工作用房期間,其水電費、電話費由乙方負擔,乙方當______月的水電費和電話費按水電及電信部門收取的金額在下一個______月十五日前由甲方代收,收費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負責對工作用房的維修(如屬乙方使用不當造成需維修的項目,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確保工作用房的使用安全。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話通訊設備(以下簡稱tel),tel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本協議期滿甲方在乙方已辦妥退房手續,並交齊所有有償費用,按時遷出後,將本協議規定的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4.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金及保證金、綜合服務費的標準不變。

5.甲方不承擔因乙方對工作用房進行裝修拆改,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工作用房和造成乙方財產、人身安全等損失的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

寫字樓房屋的租賃合同範本

1.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後五天內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電話及通話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國際長途:____________________元/部;國內長途:____________________元/部;市內:____________/部)。乙方若中途退房,保證金歸甲方所有。

2.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綜合服務費、水電費、電話費,逾期不交者須繳交滯納金,即乙方每逾期一天應按應交費用總金額的30%向甲方繳交滯納金。

3.乙方使用的工作用房,只准用於開辦獨立核算的企業,不得將其轉讓、轉租、擅自改變使用用途。

4.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工作用房。若需對房間裝修的,乙方須按_________執行,到甲方綜合管理部辦理填報《申請表》等手續,經甲方批准後方可組織施工。否則,乙方裝修視作違約,應自行拆除,恢復原狀;同時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本協議終止後,其牆面(含門、窗)、天花、燈具、地板、招牌底、防盜網等不動產均無償歸甲方,乙方不得自行拆除。否則,乙方必須在將其所使用的工作用房恢復原狀後,方可取回保證金。房間的建築和各種設施若因乙方裝修拆改,或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或下水道堵塞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賠償。

5.乙方不得私自拆裝電話,或轉讓、轉租給他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收回乙方的電話機,並按電信局有關規定處以罰款。若乙方對電話有任何損壞,均由乙方負責維修和賠償。

6.乙方在使用期內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令,依法經營。注意防火安全、計劃生育、治安管理,乙方若違反上述條例應承擔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7.乙方拖欠甲方的租金、綜合服務費達1個______月,則作乙方自行終止協議處理。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天內自行遷出,並補交所欠甲方的一切費用。若乙方不按時遷出,則從協議終止日起計收逾期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協議所定的日租金、綜合服務費金額的兩部計收。

8.乙方在本協議期滿後續籤新協議時,交費標準按新協議執行,且須在本協議終止前一個______月到甲方辦理續簽(新協議)手續,逾理作不續簽處理。乙方如無意續簽,則應在本協議終止前一個______月內,到甲方辦理退房手續,並於本協議終止後5天內遷出。如未及時遷出,保證金歸甲方,並由甲方向乙方收取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協議所定的日租金額和綜合服務費的兩倍計收。

9.本協議期滿或乙方需中途退房,應按規定辦妥退房手續,乙方須到甲方綜合管理部填寫《退房驗收情況登記表》,在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才能搬出甲方大院,否則甲方不予放行。

10.乙方辦理進駐甲方工作用房的手續程序,按_______辦理,乙方應如實填寫《進駐企業人員登記表》,並向甲方提交有關資料

第六條 其他

第七條

本協議書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同時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條

以上條款若與國家新頒的法令有牴觸之處,即按國家法令的新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字樓的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出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品房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租賃範圍

第一條:租賃單元

乙方願意承租,甲方同意出租位於 (以下簡稱大廈) 層 號 單元(以下簡稱該單元);該單元僅限於用作辦公用。

第二條:租賃面積

該單元的租用面積(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租賃期內,雙方同意不對該單元的面積及租金作調整。

該單元的平面圖(附件一)只作方便鑑別之用。

第三條:交付使用狀況

1、甲方將為乙方承租的該單元提供與公共走道相通的大門、冷暖空調設備、消防設施、吊頂材料(礦棉板、龍骨、無光源的燈盤)及網絡地板(及/或地毯)。乙方聲明其在簽署本合同前已經現場查看過該單元,對該單元及其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充分了解並表示滿意。

2、乙方有權與他人平等使用甲方指定的公用區域,包括電梯、公共走廊,洗手間、大廳及其他公用設施。

第二章租期

第四條:租賃期

合同承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為 年。

第五條:免租期及/或裝修期(乙方適用以下第 項)

1、裝修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裝修期僅限於乙方用作裝修;裝修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擔該單元的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2、免租期共 個月,在租期內,乙方享受每年的免租期的期限如下:

第一年的免租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年的免租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年的免租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年的免租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年的免租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免租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擔該單元的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第六條:交接手續及時間

1、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下稱“交付日”)前將該單元交付乙方;甲方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向乙方交付該單元且經雙方簽署交付憑證,即視為甲方已履行將該單元合格地交付給乙方的義務。

如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日期將該單元交付乙方使用,免租期(及/或裝修期)順延,但最長不能超過30日,超過30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二章第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執行。

2、乙方應於交付日到甲方及/或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公司”),辦公室辦理該單元的交接手續並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所有相關費用。

若乙方未於交付日前往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辦理該單元的交付手續,則自交付日起至乙方實際辦理交付手續之日止之天數將在乙方的免租期(及/或裝修期)中扣減,但最長不能超過30日,超過30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二章第三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執行。

第三章:租金

第七條:租金

該單元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人民幣 元,每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八條:租金支付日期及延遲利息

在整個租賃期內,除第一個月外,乙方應於每月 日(如到期日為法定節假日,則該到期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未支付金額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滯納金。

第九條:首期租金的支付

乙方承租該單元第一個月的租金應在本合同簽署後三日內支付。

第四章: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第十條: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委託的物業公司規定的標準、方式交納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電、電話費、超時空調費、停車場費等(請詳見物業公司制定並不時根據國家及北京有關部門的規定而修改的各項收費標準);並保證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 手冊。

第十一條: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

1、物業公司現行收取物業管理費的標準是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乙方每月應向物業公司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為人民幣 元。

2、物業公司有權依據實際開支要求,在年度制定物業管理費預算時確定下一年度的物業管理費標準及其他收費標準,以保證大廈的管理素質;其評定的金額是最終的和決定性的,唯該單元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一次調整的幅度須與大廈其他的租户所付的增減幅度相同,且物業公司應在調整前提前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費支付日期

在整個租賃期內,除第一個月外,乙方應於每月 日(如到期日為法定節假日,則該到期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前向物業公司繳納物業管理費。

第十三條:首期物業管理費支付

乙方承租該單元第一個月的物業管理費應在本合同簽署後三日內支付。

第十四條:其他費用的支付

1、乙方應按照物業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及收費標準交納承租該單元期間應付的其他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電費、電話費、超時空調費、停車場費等(詳見於 手冊的規定),以及由於乙方不遵守、或不履行 手冊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所引起的有關費用、損失或賠償;乙方應在收到上述付費通知後按照物業公司規定的方式支付上述費用。

2、物業公司應每月按照乙方承租該單元的獨立記錄表所示的記錄向乙方發出收費通知。

第十五條:延遲利息

若乙方未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向物業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等各項費用,在不影響物業公司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的前提下,物業公司有權向乙方要求按照未支付金額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滯納金;滯納金的計算期自各項費用應付之日起開始計算,直至乙方付清所有前述的費用的本金、滯納金和其他相關的費用為止。

第五章:保證金

第十六條:保證金的數額及支付時間

於簽署本合同後,乙方須在支付第一個月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的同時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支付合計相當於三個月的租金和物業管理費金額的保證金,以確保乙方遵守在本合同項下其必須遵守的一切條文規定;在整個租賃期內租賃保證金由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保管,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無須向乙方支付保證金的利息。

第十七條:保證金的退還

在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其他權利的前提下,甲方及/或物業公司須於本合同期滿終止或提前終止後,在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將該單元返還於甲方且結清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款項後的三十天內,把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十八條:保證金的補足

如乙方未能交納其承租該單元期間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各項費用,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數額。乙方有義務在接到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要求補足保證金的通知後五日內補足相應數額;否則,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有權按照本合同及 手冊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保證金的沒收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免責情況,乙方違約或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可按照第十二章第三十九條之規定沒收乙方的保證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仍有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繼續負責賠償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損失。

第六章:維修與修繕

第二十條: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維修義務

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單元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修復;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及時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承擔。

2、租賃期間,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應保證該單元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對該單元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單元的影響。

3、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對該單元的維修責任只限於該單元的結構(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此外,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亦負責維修該大廈的公共區域。

4、乙方須允許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在提前通知乙方後,無論有否隨同工匠或攜帶工具,在儘可能不影響乙方工作的所有合理的時間內進入該單元視察該單元的維修狀態,盤點該單元內的附屬物及進行必要的修繕及保養工程。

5、遇到緊急事態時,若在營業時間內,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由乙方人員陪同進入該單元,但在非營業時間內或無法聯絡到乙方的情況下,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或其授權代表可在事先無通知的情況下進入該單元;並且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不需負任何責任及賠償因進入該單元而產生的損壞;但事後甲方及/或物業公司需將情況向乙方予以書面説明。

第二十一條:乙方的維修義務

1、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單元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單元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的,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在租賃期內,乙方必須保持該單元及其內部甲方提供的設備、設施處在與原狀一致(除自然損耗外)的可租用及良好狀態。

3、如甲方在該單元內裝置了任何中央空調的設備或機器,乙方須小心及合理地使用或調節該等設備或機器。除因乙方不正當使用或疏忽使用造成的損害外,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負責對該等設備或機器提供定期的及按乙方合理要求的維修服務,費用包括在物業管理費之內。

4、除因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責任造成外,若該單元的窗户或玻璃破損、毀壞,乙方必須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支付或償還因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更換該單元所有破損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費用,或者乙方自行負責修復至原狀。

5、若乙方未能遵守本條規定的修繕或工程,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僱員、代理人有權進入該單元進行該等修繕或工程;乙方須承擔所有因該等修繕或工程而引起的費用。

第二十二條:維修義務的約定

除根據本合同由甲方提供的設備、設施外,乙方另需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原則上由乙方自行負責維護,也可由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與乙方另行書面約定。

第二十三條:因修繕責任引致損失的賠償責任

1、對由於下列因乙方的過錯導致的事故而直接或間接造成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或任何其他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失、損害,乙方須作出賠償並承擔全部責任:

(1)該單元內的任何電器裝置、電器用品或電線的故障或失修;

(2)該單元水管通道或廁所堵塞或損壞;

(3)火或煙霧在該單元內擴散;

(4)任何來源的水在該單元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滿瀉;

(5)乙方對該大廈任何公共區域造成破壞。

2、乙方於本款項下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修理、維修費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前述情形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支出的任何款項,和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因向乙方索賠所發生的一切開支和費用。

第二十四條:通知義務的履行

乙方須在該單元遭受到損毀,或任何人士在該單元受傷,或該單元發生火警或意外,或該單元內的水管通道、燃氣管道、電線、裝置、附屬物或其他設施出現損壞、破裂或缺陷時,立即以口頭及/或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及/或物業公司。

第二十五條:甲方責任的豁免

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有權在沒有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認為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該單元外乙方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包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並不因此而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支付因其執行本條規定而引起的所有開支或費用。

第七章:裝修與改建

第二十六條:裝修與改建的申請

乙方若對該單元進行任何裝修工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對該單元進行的內部裝修、分隔,修建、改建或安裝、更換設備、裝置),其設計與圖紙必須取得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事先書面同意,並徵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書面同意或批准;因向政府部門的報批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特別約定

乙方進行上述裝修、改建工程時,除必須預先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取得批准外,並需按照物業公司的規定聘請符合資質要求的承建商進行相關的工程。乙方及其聘請的承建商必須遵守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制訂的《 租户裝修守則》及其他由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制訂的有關裝修的規定和標準及其不時的修訂。乙方明白並同意,在裝修過程中,對於因乙方或其聘請之承建商的任何違反前述規定和標準及其修訂的行為,乙方應當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承擔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由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二十八條:裝修期間的保險

乙方應保證對該單元進行該等裝修工程前自費為該單元就其各種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保險要求見附件二。

第二十九條:不可抗力風險的承擔

1、於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政府任何主管部門對乙方的裝修(包括但不限於消防設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乙方均須按照政府主管部門不時的要求修改其裝修;若因此影響相鄰單元的其他承租人,乙方應獨自負責修復對相鄰單元造成的任何損壞並獨自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對相鄰單元承租人的合理補償;同時,甲方並不因此而承擔任何責任。但若因此而使甲方權益遭受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賠償。

2、若於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政府任何主管部門對該單元相鄰單元的裝修(包括但不限於消防設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乙方必須根據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要求提供所有必須的協助及配合,以符合該整改要求;若屆時乙方因此遭受非乙方自身引起的經濟損失,乙方應自行與相鄰單元的承租人進行協商;乙方不得以尚未與相鄰單元的承租人達成一致意見為由拒絕或延遲提供上述協助及配合,且乙方因此而遭受之一切損失應由乙方自行與相鄰單元的承租人解決,甲方不必為此而承擔任何責任及賠償要求。

第三十條:乙方的保證

乙方保證該等裝修工程不得影響該大廈內其他租客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八章:該單元返還時的狀態:

第三十一條:返還時間及狀態

1、乙方須在租賃期結束時或提前結束的當日內,把該單元連同其所有的附屬物、裝置、附加物,按本合同規定,與原狀一致或者甲方書面認可的可租用及良好的使用狀態下(現狀)交還甲方(租賃期內該等設施的自然損耗除外);同時,須將通向該大廈各部分的鑰匙(如有)交還甲方。

2、若乙方未按本條第1款約定的狀態將該單元返還於甲方,甲方有權自行對該單元作出合理的修繕;因此而引起的一切開支及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有權把該等開支及費用視作債權,向乙方追討。

第三十二條:延期返還的違約責任

若乙方未按三十一條約定的時間將該單元返還於甲方,則乙方除應向甲方支付截止到返還時應付的租金等全部費用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延遲向新租户交付該單元而需承擔的違約金、中介費等。

第三十三條:拆除、改建或增設的設備、設施在返還時的特別約定

對於甲方按照本合同提供的僅供乙方使用的設備、設施,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可以對上述設備、設施進行拆除、改建或增設;在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期滿終止時,乙方要自費自行將拆除、改建或增設的部分的設備、設施恢復至本單元提供給乙方時的狀況,甲方亦可以在雙方預先就補償事宜達成一致的前提下按照現狀收回;若乙方未獲甲方書面同意而拆除、改建或增設設備、設施,甲方有權將其恢復原狀,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亦可要求乙方限期將其恢復原狀。

第九章:轉租、分租的限制

第三十四條:轉租、分租的限制

乙方不得分租或轉租該單元或其任何部分或該單元之任何權益於任何其他第三人。經雙方另行達成補充協議的除外。

第十章:放棄權利

第三十五條:知情權及優先購買權的放棄

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候,甲方有權無需通知乙方出售該單元;甲方需抵押該單元時亦無須書面告知乙方,且在該單元抵押後當事人協議處分該單元前無須徵詢乙方購買該單元的意見。乙方現明確地聲明放棄任何法律賦予乙方的被通知權及購買該單元的優先權利。在租賃期內,該單元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甲方並應保證受讓方確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第十一章:毀損

第三十六條:毀損責任的免除

1、由於不可抗力或其他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該單元全部或其主要部分受到破壞、損毀,致使其不適宜使用或佔有,且該單元在該等破壞、損毀發生後的三個月內尚未得到重修或重建,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可以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在前述情形下,甲方沒有義務對該單元進行重修或重建。乙方可在該單元遭受該等破壞、損毀的次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對乙方已經支付的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應該將截止到不可抗力發生的次日起的剩餘租金及物業管理費返還乙方,並返還乙方的全部保證金。

2、在不影響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就由於上述條款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前的任何索賠或違反本合同項下之條款的權利繼續有效的前提下,及在不影響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向乙方要求支付該單元遭受上述破壞或損毀前的租金及其他費用的權利的前提下,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按照本條規定發予的書面通知後,本合同將於對方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

第十二章: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第三十七條:解除合同的免責情況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單元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被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單元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第三十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除應向乙方返還保證金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與保證金同等金額的違約金:

(1)若甲方超過30天仍未向乙方交付該單元,乙方選擇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交付的該單元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該單元存在危及乙方安全的隱患;乙方由於上述兩個原因選擇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2、若甲方在租賃期內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的,甲方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在此前提下,甲方除返還乙方的保證金外,還需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保證金同等金額的違約金;如果甲方未能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除了向乙方支付上述違約金外,甲方還需再向乙方支付相當於該單元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三十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不影響甲方根據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所享有的其他權利的前提下,甲方有權在下列任何事件之一發生後的任何時間提前終止本合同併合法地提前收回該單元或其任何部分,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並有權繼續追討截止到甲方收回該單元之日止乙方應付而未付的全部費用及/或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若乙方直至交付日起計的第30天仍未前往甲方及甲方委託的物業公司實際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

(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規定,在應該支付租金、管理費、其他費用的日期後的15天內支付該租金、管理費、其他費用,無論甲方有否向乙方作出任何形式的催付;

(3)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該單元的用途,或有危及大廈的安全或違反大眾的道德標準、損害大廈形象等其他行為,經甲方催告後在合理時間內仍不糾正的;

(4)乙方破產或進入清算程序(經甲方同意,因重組或合併原因進行清算者例外);

(5)任何人士向法庭申請對乙方進行清算且法庭受理該等申請;

(6)該單元內乙方的任何財物因法庭強制執行其判決而被查封;

(7)乙方中斷、停止其業務達30天以上者;.

(8)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擅自進行裝修或修繕,或由於使用不當致使該單元嚴重損壞的;

(9)因乙方原因造成該單元主體結構損壞的;

(10)乙方擅自轉租該單元、轉讓該單元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單元的;

(11)其他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及 手冊中乙方必須遵守或履行的規定的。

2、若乙方在租賃期內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此前提下,乙方除必須向甲方支付其實際使用該單元期間根據本合同應付而未付的一切款項外,甲方還有權沒收乙方的全部保證金;如果乙方未能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乙方還需向甲方再支付相當於該單元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三章:保險

第四十條:約定保險

1、乙方應在租賃期間自費為該單元就其各種風險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保險要求如附件二。

2、乙方不得作出任何行為導致該大廈或其任何部分的火險或其他保險(包括第三者保險)無效;乙方亦不得作出,或容許他人作出任何行為致使該等保金增加。

3、倘該等保險的保金因乙方作出的任何行為而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和補救措施的前提下,向乙方追討因此而增加的保金。

第十四章:責任的免除

第四十一條:甲方責任的免除

乙方在此聲明,除非下列任何情形是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直接引起的,甲方在下列任何情形下不必對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負責:

1、該大廈或該單元的任何部分因電梯、自動樓梯、防火、保安設備、空氣調節設備或其他設備的任何缺陷或故障,或因電力、自來水、燃氣、電話等供應的失效、故障、暫停,或因有水、煙、火或任何其他物質泄漏,或因老鼠、白蟻、蟑螂、其他害蟲的滋生,或因遭受爆炸、盜竊、搶劫等導致的任何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或破壞或任何形式上的營業、貿易或利潤的損失及任何其他責任。

2、若在任何時間內非因甲方的過錯,該單元的水(若有)、電、燃氣(若有)供應或空氣調節服務停止供應或該大廈的任何公共設施停止運作,甲方不必為此而向乙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減免乙方任何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甲方向該大廈或該單元提供的保安、管理人員、任何性質的機械、電子防盜系統(如有),將不構成甲方有義務負責該單元或其內之財物的保安、保管,除甲方的過錯外,乙方在任何時間都應自行對該單元或其內之財物負責。

第十五章: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四十二條:甲方的權利

1、甲方根據本合同向乙方要求或收取滯納金並不損害及影響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賦予的其他權利和補救措施(包括收回該單元的權利)。

2、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物業管理費或其他費用,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因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規定而須負之責任的權利。

3、甲方一次或數次原諒乙方違反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不得構成甲方放棄追究對乙方任何持續、日後的違約行為的依據;或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甲方行使追究乙方任何持續、日後的違約行為的權利和補救措施。甲方作出或沒有作出任何事項均不得構成甲方向乙方的違約行為放棄追究,除非甲方以書面明確表示放棄對乙方的追究。

4、甲方有權在租賃期期滿或提前結束前三個月內,在乙方無意續約或雙方就續約條件沒有最終達成協議的情況下,經提前通知乙方,可以在儘量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單元的前提下,帶領新租户進入該單元看房。

5、甲方保留對大廈或其中一部分的名稱的命名權,甲方在給予乙方不少於三個月的通知後,甲方有權不時更改該大廈的名字,而不須對乙方或其他任何人士作出任何賠償。

6、甲方保留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候,無需徵得乙方的同意,變更、修繕、及臨時封閉該大廈公共區域或其部分包括走道、門户、窗户,電動裝置、電纜電線、水管通道、燃氣管道、電梯、自動樓梯、防火、保安設備、空氣調節設備等結構的權利,同時亦保留更換該大廈公共區域整體結構、佈局及安排的權利。若甲方上述變更的行為嚴重負面影響乙方於本合同項下的權益、且實際致使乙方於本合同項下的利益無法實現,則上述變更須與乙方協商一致後實行。

7、甲方保留可不時制訂,引進或修改、採用、廢除任何其認為經營和維持該大廈作為第一流寫字樓所必要的一切管理規章制度的權利。

第四十三條:甲方的義務

1、於租賃期內,甲方應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所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就該單元租賃而須甲方支付的税項。

2、於租賃期內,甲方應保持該大廈的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包括屋頂、主要結構、牆壁、主水管通道、主電纜電線、電梯、自動樓梯、消防及保安設備、空氣調節等設備、設施)處於清潔、良好的使用狀態。

3、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空氣調節服務時間以外的時間(詳見 手冊)獲得空氣調節服務的合理通知及乙方保證繳付相應費用後,應向乙方提供該等空氣調節服務。

第十六章: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四十四條:乙方的權利

在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及遵守及履行所有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規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在租賃期內享用該單元,而不受到甲方或其代表的不合法的干擾。

第四十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該大廈一切規章管理制度;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作出書面通知後即生效。

2、於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變更其名稱或委任授權人致使被授權人獲得使用或佔用該單元或其任何部分的權利,經雙方協商確定的除外。

3、乙方應促使其繼承人、僱員、代理人、承包商及顧客(以下統稱‘該等人士”)遵守及履行本合同項下應由乙方遵守或履行的全部條款;因該等人士的任何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給甲方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在該單元內開展及經營其業務前,乙方應向政府有關部門取得所有必要的執照、批准或許可證(如有規定);乙方必須確保該等執照、批准或許可證在租賃期內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該等執照、批准或許可證的規定;並且,乙方必須確保在該單元的經營活動不得違反包括但不限於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法律及規章,否則,乙方將承擔因其不正當經營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後果。乙方應將其營業執照懸掛於該單元明顯處。

5、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其必須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第十七章:對乙方違約行為的處理

第四十六條: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處罰

在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甲方行使其他權利(包括上述提前收回該單元並終止合同的權利)的前提下,在租賃期內:

1、若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付款責任,或嚴重違反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經事先通知乙方後有權停止該單元的水、電及電話供應,但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2、若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付款責任,甲方經事先通知乙方後有權阻止乙方的員工及訪客進入該單元,直到乙方前述的違約行為得到改正,但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乙方須履行的任何規定,甲方有權制止乙方屆時將該單元內任何物品搬離該單元直至乙方糾正其違約行為並徵得甲方同意為止。

4、若本合同終止或甲方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或甲方的要求向甲方返還該單元,則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有權進入該單元並對該單元內的物品做如下處理後,將該單元重新租予其他租户:

(1)該單元內乙方遺留的不可移動的添附物或移動後價值受損的添附物歸甲方所有,甲方可自行進行處置;

(2)對於該單元內乙方遺留的其它物品及貨品,甲方可請律師見證並辦理物品清單登記後,將該等物品及貨品搬離該單元並按照合理的方式予以儲存,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見證費、搬運費及倉儲費等,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在保留其於本合同項下沒收保證金的權利的同時,可將前述費用作為乙方的債務向乙方追償;

(3)如自該等物品及貨品被律師見證並辦理物品清單後的一個月內,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提取的要求或拒絕/未能向甲方支付前述費用,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置該等物品及貨品,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承擔;甲方在處置該等物品及貨品後保留其於本合同項下沒收保證金的權利的同時,可將前述費用作為乙方的債務向乙方追償;如甲方在處置該等物品及貨品後獲得的款項,在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後有餘額,甲方可應乙方的要求返還乙方;但如乙方在遺留該等物品及貨品後六個月內不向甲方主張上述權利,則乙方無權再向甲方要求返還餘額。

第十八章:續租

第四十七條:優先續租權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在乙方不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規定和條件的前提下,乙方就所承租的該單元有優先續租的權利;續租的條件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以上根據當時的市場情形協商確定,並簽訂租賃合同。

雙方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八條:續租的通知

乙方欲行使優先續租權,需在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內不向甲方發出續約的通知,甲方視為乙方放棄續租的優先權,甲方有權將該單元租予任何第三人。

雙方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九章:其他

第四十九條:税、費的負擔

本合同有關的印花税、登記費由雙方平均負擔,其他有關費用將按有關部門的規定分攤或各自負擔。若乙方要求公證本合同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條:通知

以本合同為目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文件或通知,均應以親自遞交、郵遞、特快專遞或傳真發至文首列明的聯繫地址和/或聯繫方式,否則不發生效力。如果擬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聯繫地址和/或聯繫方式發生變更,則其應在發生變更情況之日起一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於對方接到一方發出的變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該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為準。如一方以面交方式送達該等文件或通告,於收件人或其授權人、繼承人、僱員、代理人簽字接收之日視為已送達收件人。

通知被視為送達的日期應按如下方法決定:

1、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遞交之時視為有效送達;

2、以(預付郵資)的掛號信件發出的通知,應在寄出日(以郵戳為準)後第七日視為有效送達;

3、以快遞發送的通知應於交予合法的快遞服務發送後第三日視為有效送達;

4、以圖文傳真發出的通知,在傳送日後第一個工作日視為有效送達。

第五十一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附件構成甲方和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並且取代有關本合同的所載的各事項先前的所有口頭及書面協議。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包括但不限於甲、乙各自或共同的限制或免除責任的條款,雙方均予以了充分關注。甲、乙雙方同意以簽署本合同的方式確認本條前述內容。

第五十二條:補充協議的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本合同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定,並按照中國法律進行解釋。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可將爭議提交位於中國北京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五十四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一份送管理部門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承租人: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寫字樓的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或出租單位(甲方):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

承租方或承租單位(乙方):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貴陽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 甲方所出租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貴陽市南明區花果園大街1號花果園項目 區 棟 層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 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買賣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買賣合同編號: ,房屋所有權人姓名: ,共有人姓名: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一) 該房屋租賃期限為: ____年,自 ____年 月 日至 ____年 月 日止。甲方應於 ____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租賃期限內,乙方自行承擔物業服務費、水電費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

(二)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甲、乙雙方對該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押金

(一) 第一年租金 元/月/平方,第二年租金 元/月/平方,第三年租金 元/月/平方,第四年起在第三年租金基礎上逐年遞增 %。

支付方式:按□/季/□半年/□年支付。付款方式:(□現金/□銀行匯款/□轉賬支票),簽約當日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首次房租、房屋租金從房屋實際交付時起算,乙方需提前15日向甲方支付下一次□/季/□半年/□年的房租。

(二)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履行該合同的保證金(相當於 個月租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保證金不能充抵房租,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乙方無違約,房屋租賃保證金扣除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後,甲方應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四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 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定。

(二) 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 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老化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10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 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轉租

乙方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轉租人的租賃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合 同解除

(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一個月房租做為違約金並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 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15日的;2、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3、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4、其他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行為;5、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第七條

乙方可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在不破壞建築主體結構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對房屋進行整合改造。但不得違反物業管理公司的相關規定,也不得侵害任意第三人的合法權益。租賃期滿,裝修殘值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 乙方拆除裝修,將房屋恢復原狀後交還甲方。

2、 乙方不拆除裝修,裝修殘值歸甲方所有。

3、 乙方不拆除裝修,甲方補償乙方裝修殘值款後,裝修殘值歸甲方所有。

乙方違反甲方意願或違反物業管理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裝修的,除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害賠償責任外,甲方可以不退乙方保證金,並有權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樣,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所指"物業管理公司的相關規定"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業主規約》、《裝修管理手冊》及其它規範性文件。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租賃期內,甲方在乙方無違約的情況下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向乙方返還保證金並賠償乙方的裝修損失(合理折舊後)。

2、 租賃期內,乙方在甲方無違約的情況下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退還乙方保證金。

3、 乙方應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生效後,各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理人: 代理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寫字樓的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賃用途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使用。2.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3.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4.1?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4.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半年?□季度?□月度;先付後用;第一期租金簽定合同當日支付,以後每期租金提前_________日支付。

五、?其他費用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費?□電話?□網絡使用費?□物業管理費?□租金税費?□_________,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5.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後,甲方應於結清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乙方如未按規定結清有關費用,甲方有權拒還押金。如乙方結清,甲方得全額退還押金。

六、?房屋修繕責任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6.3?室內現有設施:電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傢俱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轉租的約定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_______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_______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5)?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運遷,或經司法、_____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條)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九、?乙方的責任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違章活動的;(4)?拖欠租金累計_______月以上的。9.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一、?其他條款11.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1.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11.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11.4?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補充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字樓的租賃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____乙方(承租方) :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自願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1)甲方將____房屋租給乙方使用,用途____。

(2)房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每年純租金____元,即_________元整。

(3)本合同租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年。

(4)水、電、暖費乙方支付,承租時水錶度數____噸,電錶讀數_________度。

(5)物業管理綜合費用,水電保證金等,承租期間按物業公司暫定標準執行,乙方自行支付給物業管理公司。

(6)雙方簽訂合同時,甲方預收乙方房屋押金共計______元作為合同保證金,雙方合同到期在沒有出現問題時退還乙方。

(7)房租費:乙方先一次性付清一年的房屋租金共計_________千元,先交錢後用房。次年的租金須提前一個月交付。

(8)乙方因經營而產生的税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房屋或門面因出租而產生的税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9)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改造,裝修,設計方案須經甲方蓋章同意,以免影響建築結構,合同範本《寫字樓租賃合同範本》。如果乙方擅自動工引致任何後果,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損失。

(10)為了大廈的整體形象,乙方須服從大廈的總體安排和統一管理。

(11)為保持本大廈的外立面美觀,大廈外牆嚴禁自行製作廣告牌和防盜網,確實需要安裝防盜網的,須用不鏽鋼製作。且安裝在門窗內。

(12)乙方租期內,損壞房屋或公共場地和設施的,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損失,並負責修復或委託甲方修復,修復款由乙方負責。合同到期後,乙方負責恢復承租前房屋的原貌。(牆面、地磚﹑門窗、燈具完好)

(13)以上各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違約方須向對方繳納半年的租金作為違約賠償。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認同此房屋已交付乙方使用,並且即日起此房屋的水、電暖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負責。

(1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轉借、調換所租用的房屋。

(15)租賃期滿,本租賃合同自動失效。如乙方需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書面提出續租的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乙方不再續租的,則應在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16)簽訂合同時,乙方需提供身份證、營業執照複印件。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後合同生效,希望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聯繫電話:______乙方聯繫電話:______

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居住地:_________乙方居住地: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

寫字樓的租賃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租賃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房產:

甲方合法擁有坐落於____市 區 大廈 層 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 米(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同意將該承租單元 平米出租給乙方。

二、租賃用途:

乙方租賃的該房屋僅用於辦公,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本合同租賃期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年____月 ____日止。免租裝修期為____個月,即自 __ 年 _ 月 _ 日至 __ 年 __月 __日,免租裝修期間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時向該房屋物業管理公司繳納這期間的物業管理費、電費、水費等費用。

3.2續租:該房屋租賃期限屆滿,乙方即享有優先續租權。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續租租金按照當時的市場行情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租金

4.1該房屋首年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為____元/平方米(税後租金),共計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每季度租金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第二個租賃年度(含第二個租賃年度)起,年租金在上一個租賃年度租金基礎上遞增____%,直至合同租賃期限結束。

4.2乙方採取按每個季度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預交付下一季度的租金。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在3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預付第一租賃年度第一季度的租金,起租日開始後該筆租金自動轉為第一季度租賃。之後乙方應當在每季度租期屆滿前____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4.3支付方式:乙方可以支票、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

甲方開户行:

帳户名稱:

帳號:

4.4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五、物業管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5.1 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月標準為:每建築平米人民幣 元,合計每月 ___元。

5.2 水費、電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由乙方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

5.3 物業管理費交付辦法和時間以物業公司規定為準。

六、履約保證金

6.1在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後,乙方應於 ___ 年___ 月___ 日前支付履約保證金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保證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6.2履約保證金的退還:租賃期滿,經甲方驗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無損壞(雙方特殊約定和自然磨損除外),且無其它欠款,在乙方辦理退房手續時退還(不計息);若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七、交房標準及房屋裝修或改造

7.1 乙方在合同簽定後,按約定向甲方繳納完畢首年保證金、租金後,甲方開據《入住通知單》,乙方持《入住通知單》前往物業管理公司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對於消防等設施的裝修改造方案,必須取得政府相關部門的正式書面批覆後,方可實施裝修改造。該批覆手續的辦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託的相關機構自行進行,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7.2乙方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房屋交還時,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給予裝修補償。

7.3 乙方在辦理入住手續或申請進行承租房屋改造、裝修時,應按物業管理公司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裝修的規定,完善審批備案手續,並須認真閲讀與大廈裝修有關的技術要求,遵守大廈《裝修手冊》、《客户手冊》的規定。乙方在裝飾裝修該房屋前,需將裝修方案和施工圖紙,向該房屋物業管理公司申報,並經審核同意後,方可入場施工。

7.4乙方的裝修方案未獲得物業管理公司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和經營用品的安裝及擺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裝修材料的,乙方須聲明對裝修材料的安全性負責,並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7.5乙方應確保其裝修工程不會對承租房屋和大廈結構以及設備等造成任何破壞,且不會影響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廈或正常使用單元房屋。如因乙方委託的裝修公司違反規定,乙方應賠償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7.6 若由於乙方的原因而對承租房屋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或中央空調系統等造成損壞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裝電氣、設備及管道、線路使用不當、維修不善;或因裝修產生各種污染而造成損失、索賠或法律訴訟等相關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7.7乙方進行房屋裝飾裝修、增添設施、中央空調和消防設施改造等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承租房屋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若由於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內甲方權屬的各種設備發生損壞,甲方可以代為維修,但必須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7.8 對於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及費用。

八、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8.1甲方委託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本物業的公共設備設施、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負責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防範事項的協助管理。

8.2甲方委託 物業管理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權監督乙方遵守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物業使用手冊》、《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各項物業管理制度。

8.3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如該房屋發生轉讓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本合同繼續履行。

8.4按本合同之第五條、第六條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和保證金。

8.5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第 種:

①依附於房屋的裝修、裝飾或附屬物歸甲方所有。

②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③甲方恢復原狀,並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8.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他人。

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9.1按時足額繳納該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明確的有關費用。

9.2租賃期內擁有該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權。

9.3乙方應遵守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物業使用手冊》及各項物業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所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9.4如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房屋設施設備的,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並恢復原狀。

9.5甲方或該房屋管理公司對該房屋進行修繕或處理突發事件採取避險措施時,

乙方應積極配合。

9.6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9.7負責做好該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範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9.8房屋使用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8.1乙方自用部位的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的日常修繕、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9.8.2乙方物業管理費、停車費、網絡費、電話費、室內電費等使用該房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9.9 租賃期屆滿或者提前解除合同後,乙方應搬走屬於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潔。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房屋內的留置物品,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費用。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0.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變更、終止本合同。

10.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將該房屋轉租、分租、轉借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③無故拖欠租金1個月以上的(含1個月);

④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的。

10.3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十一、違約責任

11.1乙方未能向甲方按時支付應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的,逾期一日,乙方須按應繳總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乙方拖欠租金7天以上的(含7天),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追收所欠費用及滯納金,並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11.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3乙方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業主公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或本物業管理制度,甲方或該房屋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復原狀、賠償損失,並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1.4 租賃期內,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搬離房屋,甲方應雙倍向乙方返還履約保證金並賠償乙方的裝修損失(合理折舊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由於乙方違約導致甲方通知解除本協議的,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5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或違反本合同條款內容,給對方造成損失

或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的,違約方承擔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十二、特別約定

12.1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的條件下,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約均免責。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約定的某條款不能執行,雙方均應積極採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的損失,需免責一方應向另一方提供免責書面函(需提供證明材料),在其證明得到證實後,可不計違約責任。

十三、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通知

14.1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通知應為書面形式,且在下列情況下應視為已經充分送交:(1)專人遞送;(2)通過掛號或保證遞送的郵件發出;(3)通過電郵或傳真形式發送並取得必要的回答。

14.2下列情況下通知應視為有效送達:(1)專人遞送到對方約定的地址;(2)通過郵件方式的,在寄出七日後視為送達;(3)通過電郵或傳真形式發送,以電郵或傳真發出之日期視為送達。

十五、其他約定

15.1非經雙方書面協議,本合同不得變更或者修改。

15.2.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成為無效或不能執行,則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受影響,任何一方仍需履行本合同其他條款。

15.3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於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籤 字: 法定代表人籤 字:

電 話: 電 話;

寫字樓的租賃合同 篇8

第一條合同主體及引言

甲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星河創客空間”八號寫字樓層號物業的產權人及出租人。乙方為擬入駐“星河創客空間”寫字樓的承租人。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星河創客空間”寫字樓物業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該物業並接受項目創客空間運營團隊及項目物業部門進行的商業管理、物業管理等事宜,達成以下一致,以供共同遵守。

第二條合同定義

1、物業:是指在運城市鹽湖區華源街星河廣場8號的寫字樓物業,物業所在的項目名稱為“星河創客空間”。

2、項目商業管理:指受開發商委託對星河創客空間商業物業進行統一的運營管理(包括商業規劃、招商、日常經營管理、營銷策劃、項目推廣等)活動的單位;

3、項目物業管理:指為星河創客空間提供物業管理和服務(包括秩序維護、綠化養護、清潔衞生、公共設備設施維護、裝修管理、消防管理等)的單位;

4、計租面積:指租賃物業的套內面積加上對公共場地的分攤面積而確定的面積,作為雙方約定的適用於計算租金、物業綜合管理費及相關費用的面積,面積以平方米為計量單位,保留小數點後二位。

5、合同年:指以合同簽訂日為起點的一個日曆年,起點以後每十二個日曆月即為一個合同年。

6、租賃起始日:指本合同約定的用以計算租賃合同期限起始日的日期。

7、計租起始日:指按合同約定甲方向乙方開始計收租金的日期。

8、租金: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約定將租賃物業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期限和支付方式向甲方交納租賃物業的租賃費用。

9、物業綜合管理費:指開發商或其委託的項目物業管理部門向星河創客空間物業提供物業服務等服務而向乙方收取的相關費用。

10、其他費用:指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乙方應繳付租金和物業綜合管理費以外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租賃物業的代收代繳費用(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使用費等)等。

11、租賃押金:指作為乙方承諾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和責任的保證,由乙方交付甲方的約定金額。押金不視為預付的租金、物業綜合管理費或其它費用。但甲方有權用押金衝抵乙方欠付甲方按約定內容應繳未繳和應賠償甲方損失的有關費用,並且不影響甲方行使任何其他補救措施的權利。押金不計付利息。

12、管理規則:指甲方向物業承租人不定時發出的本項目寫字樓管理制度及其他有關規定、守則及指引等。

13、不可抗力:指合同一方遭受到不能預見又確實阻礙其履行義務、不可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或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地震、流行疫病、嚴重水災、颱風等自然災害(或事件)。

14、賠償:指一方的過失或過錯行為對另一方造成損害時,由責任方向另一方支付的相當於另一方所有損失的金額(或雙方約定金額)而作的補償。

15、通知:有通知(含告知)義務的合同一方,應按約定以通知、函的有形方式進行,以對方簽收日期為準。

第三條租賃物業範圍的界定、計租面積和使用性質

1、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條款的約定由甲方將位於運城市鹽湖區華源街星河廣場八號寫字樓層號辦公用房出租給乙方。

2、租賃物業計租面積合計為平方米。

3、《租賃物業範圍、平面示意圖》見合同附件一。物業的場地、廣場、道路、空間、內外牆等部分作為物業的共有部位,由甲方進行統一管理,不包括在本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範圍內。

4、甲方租賃給乙方的物業,使用性質為辦公用房。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承租物業用作其他用途,且不得以任何原因轉租,乙方在使用時還應遵守甲方對該物業的統一管理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按本合同約定年基本租金總額和年物業綜合管理費總額的30%要求乙方支付解除合同的違約金。

第四條租賃期限

1、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租賃期限為個合同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計租起始日為年月日。

2、租賃合同期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租用該物業,應於租期屆滿之前三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續租要求,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續租權。若乙方未在該時間段內提出書面申請,則視為乙方放棄續租的權利。若乙方不再續租,須在本合同期滿後5日內,將其物品、設備、設施等全部搬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物業至本交付時的狀態,甲方對乙方的裝修投入和裝修損失不做任何補償或賠償。逾期滿十天未搬出的,甲方將乙方遺留物作為遺棄物處理,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因逾期而影響甲方正常經營活動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部份,甲方將從乙方租賃押金中扣除。

3、若乙方未在合同租賃期滿前三個月書面提出續租申請,甲方有權進行重新招租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向未來的客户展示租賃物業以及對租賃物業進行合理或必要的檢查和維修等,乙方應予以配合。

第五條租金、物業綜合管理費及其支付

1、基本租金

基本租金指本合同的第個租賃年度的租金,單價為人民幣(小寫)元/平方米·月,每月租金合計人民幣(小寫)

元。租金從年月起開始計收。

2、租金遞增

3、物業綜合管理費按乙方承租物業計租面積計算,單價為元/平方米·月,每月物業綜合管理費合計人民幣(小寫)元,從年月日起開始計收(甲方物業管理部門保留根據能源價格、人工成本等費用的變化調整物業綜合管理費的權利)。物業綜合管理費包含:物業綜合管理服務人員人工費、共用設施設備運行維護費、公共能耗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公共環境清潔費、公共綠化費以及相關的的營銷策劃、推廣、管理顧問、諮詢費等。

4、租賃物業的水、電、煤氣等費用標準按物業管理部確定的標準執行。(水費:1元/㎡/月,每月合計人民幣(小寫)元。租金從年月起開始計收,電費:1.1元/度,為插卡式)。

5、】租金、物業綜合管理費、水費採取預先支付的方式,每期支付個月的租金和物業綜合管理費。

6、每期租金和物業綜合管理費應在上期屆滿提前十天支付。逾期支付租金和物業綜合管理費的按乙方違約處理。其中:

(1)乙方以現金支付的,以支付日期為準。(2)乙方以銀行轉帳的,以甲方到帳日期為準。

7、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當日支付首期租金和物業綜合管理費,甲方/項目物業管理部門在收到租金/物業綜合管理費後七個工作日內開具收據與相關憑證。

8、租賃物業的水、電、煤氣等費用的結算起始日自租賃物業交付乙方之日起計。

9、如果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和物業綜合管理費,甲方將另外每日收取乙方拖欠金額1%的滯納金。

10、如果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綜合管理費及水電氣等任何一項費用超過30天的,經甲方書面催繳的日期內仍不繳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繳清欠款並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如甲方因此行使合同解除權利的,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按本合同約定年基本租金總額的30%,同時乙方支付的租賃押金甲方不予返還,甲方並有權對乙方承租物業採取停水停電等的強制手段。

第六條租賃押金

1、租賃押金為人民幣5000.00元,乙方以現金的形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用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租賃期限屆滿或本合同提前終止後,扣除依據本合同應當扣除的金額後三十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在合同期內,如果乙方提前退租,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已交租金及租賃押金。在合同期內,如果甲方提前收回房屋,屬甲方違約,甲方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交租金的未實際使用部分及租賃押金,並向乙方賠償與租賃押金相同金額的違約金。

2、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業期間,如因故意或不當使用對物業造成損壞,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進行修復,乙方逾期未修復的,甲方有權從乙方交納的租賃押金中扣除自己物業遭受損失的費用。

3、乙方逾期未支付物業綜合管理、水、電、氣等因使用房屋而發生的費用,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交納的租賃押金中扣取相應金額的費用用於相關費用的交付,若乙方拖欠上述任何一項費用累計達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按本合同約定年基本租金總額和年物業綜合管理費總額的30%要求乙方支付解除合同的違約金。

4、因甲方扣劃乙方租賃押金而導致乙方交納的租賃押金不足額的,乙方應當在導致不足額的事由發生之日起15日內按甲方的通知對租賃押金進行補足。逾期不補足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並按本合同約定年基本租金總額的30%要求乙方支付解除合同的違約金。

第七條租賃物業的交付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應於年月日前自行前往甲方處辦理租賃物業的交付手續。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甲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同時甲方有權不予返還乙方支付的租金、押金:

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之日起七日內前往甲方辦理租賃物業交付手續的。如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房產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月租金總額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並保留其他追究權利。

2、項目物業管理部門負責整個物業公共設施的維修與保養,項目物業管理部門可在向乙方發出通知後進入乙方租賃物業內進行維修及保養。經項目物業管理部門同意乙方自行安裝設備的,由乙方自行負責安裝和維護保養,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八條保險及費用

1、租賃物業範圍內乙方自有的設備、設施、商品由乙方進行投保,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受益人為乙方。

2、在租賃物業範圍內,乙方經營期間造成的包括甲方出租物業損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均由乙方以投保公眾責任保險等方式進行賠付,乙方未辦理上述保險的,由乙方據實賠付。

3、甲乙雙方在各自保險責任範圍內獲得的賠償金,用於重建或修理,直到恢復物業原功能,確保正常經營。修復費用由甲乙雙方按各自的責任承擔。

4、修復義務應在保險事故發生後五個工作日內或保險公司現場勘測後五個工作日內履行,如果甲方或乙方怠於履行重建或修理義務而影響對方其他租户正常經營的,甲方或乙方可以自行修復並有權向責任方追索修理費用。

第九條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因租賃行為所發生的税、費均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有關規定由義務人各自承擔。

2、就租賃合同及本租賃條款而言,乙方的任何承辦人、僱員、代理人、受特許人的作為、過失、疏忽或遺漏不應被視為甲方的作為、過失、疏忽或遺漏。

3、甲方或項目物業管理部門未與乙方建立任何保管合同關係,租賃物業內的人身、財產安全與消防防範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應根據經營需要自行考慮相關保險的購買。

4、無論何種原因導致租賃物業及附屬的各種設施設備毀壞、破損、缺陷,乙方都應在12小時內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由此引發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5、如乙方租賃物業內存在公共的户表或管道、管線,乙方必須在項目物業管理部門進行抄表、維修、保養、檢查等管理事項時,為其提供方便。

6、乙方必須服從項目商業管理公司及項目物業管理部門對項目的統一管理,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甲方在合同期內,竭力為乙方提供下列優惠政策和服務:

A、免費對乙方進行創業培訓。

B、為乙方提供免費經營指導諮詢服務。

C、補貼乙方在基地創業的攤位、商鋪或場地租金。

第十條其他事宜

1、因物業管理需要安排的計劃檢修須提前三天通知乙方(臨時檢修除外)或因國家相關供應部門的原因引起的停水、停電、停氣等,由此可能給乙方造成的損害,甲方不必為此向乙方承擔賠償、減免租金、減免管理費的責任。

2、因不可抗力、甲方以外的其他任何第三人的責任導致的乙方財產、人身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乙方也不得以此為由要求租金的減免。

3、租賃期間,在甲乙雙方均無過錯的情況下,如因政府依法行政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被提前終止的,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4、如遇政府命令在一個時間段內停止運營的,甲方在此期間內可酌情減免乙方的租金,具體事宜,應由雙方協商處理。

5、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房屋租金按乙方實際使用時間據實結算。

5.1該物業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被依法提前收回的;5.2該物業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收的;

5.3因不可歸責於甲方原因導致該物業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房的。

6、除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租賃物業的用途或擅自轉租。

7、雙方在租賃期內所發生的一切債務、虧損、風險均由雙方自行承擔。

8、本協議即將終止且雙方協商不續簽租賃協議時,乙方應在協議終止前的10天內變更企業登記註冊地。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除有權沒收乙方交納的租賃押金外,還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沒有變更企業住所面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的終止

1、在租賃期間內若乙方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及時終止合同。A.經營情況嚴重惡化。

B.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C.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其他情況。

2、甲方行使終止權利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按甲方書面通知的規定日期之內提供擔保或恢復履行能力或商業信譽並得到甲方認可的,本《合同》可以繼續履行。

4、若乙方在上述第3項約定的期限屆滿時人仍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物業、並不予退還租賃押金。

5、乙方擅自轉租、擅自變更租賃物業用途甲方有權做出提前終止《合同》的決定。

6、乙方自合同簽訂起超過15日內(包含15日)未正常開門辦公營業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物業、並不予退還已繳納費用和租賃押金。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及其全部附件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應當採取友好協商的方法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均有權向本租賃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委託人:委託人:

年月日年月日

設施、設備清單

本《設施清單》為甲方同乙方所簽訂的《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一、傢俱型號及數量

二、電器型號及數量

三、其他設施、設備

甲方:乙方:

年月

水電氣及其他能源物質用量交接單:

一、水錶現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電錶現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燃氣表現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寫字樓的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寫樓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寫樓的位置和麪積

乙方租賃甲方合法擁有的位於的,作為之用,合計建築面積平方米(含公共分攤面積),乙方租用的建築面積按廣州市房管局的有關規定計算,乙方租用場地的具體位置見附件1,租用場地裝修及設備見附件2。

第二條租賃期限

1、雙方商定,乙方的租賃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期從甲方交付樓宇給乙方進場裝修之日起計。

2、甲方將於年月日前通知乙方進場裝修。

3、租賃期滿,乙方如願續租,應於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租金和其他租賃條件以雙方重新簽訂的合同為準。

4、如本協議規定的租賃期限未滿,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在結清乙方所有應繳費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並賠償乙方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後,甲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並無息退還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

5、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如數無息退還乙方的租賃保證金,並賠償甲方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乙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並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項後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電費等應繳費用,並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附件2所列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交還甲方。

第三條租金和租賃保證金

1、租金以建築面積計算,乙方承租的場地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樓宇的租金為每月元人民幣,大寫:(乙方內部衞生、保安、水電、電話、消防、空調等費用由乙方自理)。該租賃場地的租金第一、二年不變;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即月租為人民幣元(大寫:);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即月租為人民幣元(大寫:);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即月租為人民幣元(大寫:);租期超過五年的,從第六年起甲乙雙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為%。

2、乙方必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天內向甲方交納一個月的租金計元人民幣作為定金,該定金日後將抵作乙方應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須於進場裝修之前即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為兩個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元。以後因租金升幅所產生的租賃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後十天內予以補足。如乙方無違約,在租賃期滿後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如數無息退還乙方。

3、甲方保證除國家、政府部門及本合同規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名義收取其他費用。

4、乙方須於每月5日前(節假日順延),主動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繳交當月租金。

5、租金繳付方式:以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繳付的費用後,應向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第四條物業管理和管理費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對該場地外部的保安、衞生、綠化、秩序、消防、清潔及水電的供應進行管理,而該場地內部上述事項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須服從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則和各種管理規章,且依據規定交納管理費、水電費、停車費、排污費等應繳費用並承擔相應分擔費用。

2、管理費以建築面積計算,管理費暫定為每平方米每月元人民幣,乙方承租該場地每月應繳的管理費為元/月(大寫:)。日後管理公司將視實際情況適當調整。管理費的交付方式、時間依管理公司的規定。

3、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向管理公司支付有關本場地的物業管理保證金,金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即人民幣元。物業管理保證金在租賃期滿,乙方無違反管理守則或規章、無欠費的情況下,管理公司全數無息退還給乙方。以後因管理費增加而產生的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後十天內予以補足。

第五條免租期及裝修

1、本合同從甲方交付場地之日為起租期日,開始計算租期,起租期最初個月為免租期,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供乙方場地裝修。在此期間乙方免交租金,但須繳交管理費和其它應繳的費用。免租期只屬一次性的優惠,並不適用於任何續約或延長租期,乙方須於免租期屆滿後,開始向甲方繳交租金。

2、乙方自費裝修該場地,包括該場地的隔牆。在乙方裝修該場地時,必須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關裝修的規則要求,並向管理公司交納裝修押金元人民幣(大寫:)。如有涉及水、電、煤氣、消防、通信、保安系統、排污等中央系統的接駁、更改或遷移以及其他固定設施的加建、更改,必須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書面同意,並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監管。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關規則要求完成裝修後個工作日內將裝修押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乙方裝修工程全部完畢後,須報請管理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審驗,以確定裝修工程符合安全規範並提供有效證件送甲方存查。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規定按期如數收取租金的權利。

2、甲方有權委派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物業管理公司的變換,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數收取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的權利。

3、甲方有在乙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擁有出租本合同標的的合法權利,並保證乙方擁有合法使用標的不受任何影響的權利。

2、乙方進場裝修期間,提供臨時用水、用電(水電費按規定收取由乙方承擔)。

3、提供附件2中列明的有關設備。

4、負責對租賃場地作定期安全檢查。

5、從開始計租之日起,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能正常投入使用。

6、因甲方租賃給乙方租賃場地本身的質量,需要維修並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維修並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依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所租賃場地的權利。

2、乙方有在甲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3、乙方有在所租賃的範圍內,在符合政府有關管理部門規定的前提下,安裝本公司招牌(廣告式招牌)的權利。

4、乙方有權按照第五條第2點的規定在所租賃場地增設中央空調及安裝空調室外機,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乙方的義務:

1、租賃期內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管理費、水電費、水電分攤費、停車費等。

2、保證不改變租賃場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按照國家批准的業務範圍合法經營業務,不得將所租賃的場地用於合法經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

3、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租賃場地使用,不得對租賃場地設定抵押。

4、租賃期間,乙方應妥善使用所租賃的場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賃場地或設備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5、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租賃場地危破維修,需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與乙方簽定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6、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鑲嵌在租賃場地結構或者牆內的設備和裝修(包括室內的門窗及嵌牆的固定裝飾),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購的空調機),甲方並不予補償。

7、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如發現有損壞租賃場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的,則在乙方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維修及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在租賃期屆滿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交還甲方(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繳付應繳費,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按應繳未繳額每日%收取違約金。如連續個月未能繳足租金或連續個月未能繳足管理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無論乙方是否已收到書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賃場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設備,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沒收乙方的租賃保證金及管理保證金。如此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2、如乙方擅自改變所租賃場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轉租、換房使用、設定抵押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沒收租賃保證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乙方並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4、如甲方延遲向乙方交付租賃場地的,每延遲一日,甲方須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如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到計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使用,則免收乙方當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遲交付使用時間超過一個月,則一個月後每超過一天甲方免收乙方當日租金。

6、在對方沒有可導致單方面終止合同的違約行為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徵得對方的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對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八條免責條款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九條合同變更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本合同標的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甲方應當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所有權變動不影響本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條合同終止

租賃期限屆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和管理公司應在租賃期屆滿後個工作日內將租賃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如數(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費等違約行為,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向乙方追償。

租賃期屆滿,乙方須清理租用的場地,交還所有鑰匙,並保證甲方在其內所設立的固定裝置等設備完好無缺(正常損耗則屬例外)。甲方對乙方裝修的投資不予補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續租的優先權。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履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甲乙雙方應按規定各自承擔税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3、電費按電錶計收,商業用水按市政府有關規定計收。公用水電按實際進行分攤。

4、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附件:1、乙方租用場地建築面積平面圖。

2、租用場地裝修及設備表

寫字樓的租賃合同 篇10

範本範文  寫字樓租賃合同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 寫字樓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寫字樓的位置和麪積  乙方租賃甲方合法擁有的位於 的 ,作為 之用,合計建築面積 平方米(含公共分攤面積 ),乙方租用的建築面積按____市房管局的有關規定計算,乙方租用場地的具體位置見附件1,租用場地裝修及設備見附件2。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 雙方商定,乙方的租賃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期從甲方交付樓宇給乙方進場裝修之日起計。  

2、 甲方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通知乙方進場裝修。  

3、 租賃期滿,乙方如願續租,應於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租金和其他租賃條件以雙方重新簽訂的合同為準。  

4、 如本協議規定的租賃期限未滿,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在結清乙方所有應繳費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並賠償乙方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後,甲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並無息退還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  

5、 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如數無息退還乙方的租賃保證金,並賠償甲方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乙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並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項後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電費等應繳費用,並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附件2所列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交還甲方。  

第三條 租金和租賃保證金  

1、租金以建築面積計算,乙方承租的場地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樓宇的租金為每月 元人民幣,大寫: (乙方內部衞生、保安、水電、電話、消防、空調等費用由乙方自理)。該租賃場地的租金

第一、________年不變;第________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 %,即月租為人民幣 元(大寫: );第________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 %,即月租為人民幣 元(大寫: );第________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 %,即月租為人民幣 元(大寫: );租期超過________年的,從第________年起甲乙雙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為 %。  

2、乙方必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天內向甲方交納一個月的租金計 元人民幣作為定金,該定金日後將抵作乙方應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須於進場裝修之前即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為兩個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 元。以後因租金升幅所產生的租賃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後十天內予以補足。如乙方無違約,在租賃期滿後 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如數無息退還乙方。  

3、甲方保證除國家、政府部門及本合同規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名義收取其他費用。  

4、乙方須於每月____日前(節假日順延),主動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繳交當月租金。  

5、租金繳付方式:以 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繳付的費用後,應向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第四條 物業管理和管理費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對該場地外部的保安、衞生、綠化、秩序、消防、清潔及水電的供應進行管理,而該場地內部上述事項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須服從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則和各種管理規章,且依據規定交納管理費、水電費、停車費、排污費等應繳費用並承擔相應分擔費用。  

2、管理費以建築面積計算,管理費暫定為每平方米每月 元人民幣,乙方承租該場地每月應繳的管理費為 元月(大寫: )。日後管理公司將視實際情況適當調整。管理費的交付方式、時間依管理公司的規定。  

3、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向管理公司支付有關本場地的物業管理保證金,金額相當於三個月的39;管理費,即人民幣 元。物業管理保證金在租賃期滿,乙方無違反管理守則或規章、無欠費的情況下,管理公司全數無息退還給乙方。以後因管理費增加而產生的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後十天內予以補足。  

第五條 免租期及裝修  

1、 本合同從甲方交付場地之日為起租期日,開始計算租期,起租期最初 個月為免租期,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供乙方場地裝修。在此期間乙方免交租金,但須繳交管理費和其它應繳的費用。免租期只屬一次性的優惠,並不適用於任何續約或延長租期,乙方須於免租期屆滿後,開始向甲方繳交租金。  

2、 乙方自費裝修該場地,包括該場地的隔牆。在乙方裝修該場地時,必須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關裝修的規則要求,並向管理公司交納裝修押金 元人民幣(大寫: )。如有涉及水、電、煤氣、消防、通信、保安系統、排污等中央系統的接駁、更改或遷移以及其他固定設施的加建、更改,必須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書面同意,並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監管。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關規則要求完成裝修後 個工作日內將裝修押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 乙方裝修工程全部完畢後,須報請管理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審驗,以確定裝修工程符合安全規範並提供有效證件送甲方存查。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1、 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規定按期如數收取租金的權利。  

2、 甲方有權委派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物業管理公司的變換,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數收取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的權利。  

3、 甲方有在乙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保證擁有出租本合同標的的合法權利,並保證乙方擁有合法使用標的不受任何影響的權利。  

2、 乙方進場裝修期間,提供臨時用水、用電(水電費按規定收取由乙方承擔)。  

3、 提供附件2中列明的有關設備。  

4、 負責對租賃場地作定期安全檢查。  

5、 從開始計租之日起,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能正常投入使用。  

6、 因甲方租賃給乙方租賃場地本身的質量,需要維修並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維修並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1、 乙方有依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所租賃場地的權利。  

2、 乙方有在甲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3、 乙方有在所租賃的範圍內,在符合政府有關管理部門規定的前提下,安裝本公司招牌(廣告式招牌)的權利。  

4、 乙方有權按照

第五條第2點的規定在所租賃場地增設中央空調及安裝空調室外機,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乙方的義務:  

1、 租賃期內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管理費、水電費、水電分攤費、停車費等。  

2、 保證不改變租賃場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按照國家批准的業務範圍合法經營業務,不得將所租賃的場地用於合法經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  

3、 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租賃場地使用,不得對租賃場地設定抵押。  

4、 租賃期間,乙方應妥善使用所租賃的場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賃場地或設備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5、 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租賃場地危破維修,需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與乙方簽定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6、 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鑲嵌在租賃場地結構或者牆內的設備和裝修(包括室內的門窗及嵌牆的固定裝飾),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購的空調機),甲方並不予補償。  

7、 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如發現有損壞租賃場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的,則在乙方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維修及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8、 乙方在租賃期屆滿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交還甲方(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逾期繳付應繳費,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按應繳未繳額每日 %收取違約金。如連續 個月未能繳足租金或連續 個月未能繳足管理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無論乙方是否已收到書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賃場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設備,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沒收乙方的租賃保證金及管理保證金。如此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2、 如乙方擅自改變所租賃場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轉租、換房使用、設定抵押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沒收租賃保證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乙方並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4、 如甲方延遲向乙方交付租賃場地的,每延遲____日,甲方須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 如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到計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使用,則免收乙方當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遲交付使用時間超過一個月,則一個月後每超過一天甲方免收乙方當日租金。  

6、 在對方沒有可導致單方面終止合同的違約行為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徵得對方的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對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八條 免責條款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變更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本合同標的之所有權轉移給

第三方,甲方應當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所有權變動不影響本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條 合同終止  租賃期限屆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和管理公司應在租賃期屆滿後 個工作日內將租賃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如數(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費等違約行為,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向乙方追償。  租賃期屆滿,乙方須清理租用的場地,交還所有鑰匙,並保證甲方在其內所設立的固定裝置等設備完好無缺 (正常損耗則屬例外)。甲方對乙方裝修的投資不予補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續租的優先權。  

第十一條 其他  

1、 本合同履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 甲乙雙方應按規定各自承擔税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3、 電費按電錶計收,商業用水按市政府有關規定計收。公用水電按實際進行分攤。  

4、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附件:

1、乙方租用場地建築面積平面圖。  

2、租用場地裝修及設備表

寫字樓的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證號: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位於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實用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2、甲方提供價值________元(大寫捌仟元整)的簡裝修,包括房屋屋頂和牆面刷白,地板安裝,照明及水電安裝,廁所的牆面和地面瓷磚、門、洗手枱、鏡子、便池等。

二、租賃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使用。

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為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賃期滿,本租賃合同自動失效。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如乙方需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書面提出續租的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乙方不再續租的,則應在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2、該房屋租金按本合同約定金額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租金簽定合同當日支付,以後每期租金提前30日支付。

五、其他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產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網絡使用費、物業管理費、租金税費、裝修押金費等在租賃期間產生的各類費用,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2、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整),乙方將租賃房屋及設施、設備以原狀歸還甲方,甲方在收房時確認乙方已結清租賃期間的各類費用後,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證金不予退還:

(1)乙方損壞出租房屋內的裝修及其它設施、設備,且拒不照價賠償的。

(2)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清租金和租憑期內各類費用超過十個工作日。

(3)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六、房屋修繕責任

1、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轉租、轉讓的約定

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不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讓或轉租給他人。

八、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房屋的;

(2)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書面提出後的十五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3)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4)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運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八條)第(3),第(4)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保證出租之房屋其所有,並無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如發生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應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全部損失。

2、甲方按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3、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不得擅自調換或轉租乙方所租房屋。

十、乙方的責任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乙方應按時足額交納房屋租金、物管費等其他各類費用。

2、乙方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設施,不得擅自拆改、破壞房屋結構及其附屬設備、設施;如確需變動,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能更改,並不得影響毗鄰房屋的使用和安全,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轉讓、轉租、轉借、調換所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不得將租賃房屋作為生產、加工等的場所。

4、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時及時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以良好再租賃狀態歸還甲方。

5、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有損甲方利益,其他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利益以及會對大樓產生不良影響的其他活動。

6、涉及到物業管理方面的有關事項,乙方應遵守大廈物業管理機構制定的物業管理相關規定。乙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並積極配合物業管理機構對公用部分的消防管理。

7、拖欠租金累計半個月以上的。

8、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補充約定________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寫字樓的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大廈(下稱“大廈”)的單元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租賃合同為證。詳細內容如下:

第一章 定義及釋義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

“承租單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條所述的物業;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條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條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條所述的租金;

“公共區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共衞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域、設備機房、灑水系統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為大廈的業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僱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並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主、租户、用户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 “公共設施”指為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設備、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

“管理費”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條所述的費用;

“物業管理規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章制度; “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為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規則;

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僱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佔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

“特定業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範圍相關的特定營業活動的業務。

第二章 承租單元

2.1 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2 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於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3.2 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不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內,乙方須於裝修免租期後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3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計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第五章 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5.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託管理機構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並按公約及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5.2 在承租期內,乙方須於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管理機構繳付當月全額管理費。

5.3 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包括貨幣、兑換率與本合同第四章有關租金的相應規定相同。

5.4 管理費的使用範圍詳見物業公約所定。

5.5 在承租期內,管理機構可因提供管理服務的運作成本的變動以及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管理費,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並説明合理調整理由。乙方應按調整後的金額支付管理費。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或其他乙方應付的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管理機構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第六章 押金

6.1 在簽訂本合同後五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附件一第7條所述的押金,以作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和規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個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主要相關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管理費,則甲方須於承租期結束後的十五日內一併無息退還將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內,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機構任何租金、管理費,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在預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隨附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從押金中扣除一筆相等於該欠繳之款項。乙方須在甲方提出書面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補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則按違約論處。

第七章 承租單元用途

7.1 承租單元僅作為辦公用途。如經政府部門同意變更或增加經營範圍,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後方可變更承租單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作為演播室或用於宗教或其他儀式,或用於賭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業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騷擾、不便或對之造成損害或危險的方式使用承租單元。

7.3 除甲方或管理機構統一設計所提供,或書面認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看見的廣告宣傳、燈箱、裝飾、旗幟。

7.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廈名稱為其營業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廈名稱或其標誌。若乙方經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稱內使用大廈的名稱,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時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更換其法定名稱。

7.5 甲方有權隨時更改大廈的名稱或其任何標記,但須事先通知乙方變更的名稱和理由。

第八章 裝修或改建

8.1 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管理機構就承租單元的裝修或裝飾所制定的裝修守則,向甲方遞交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的設計圖(包括需要額外電力、空調、防火設備之要求)和詳細説明。

8.2 在未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完成辦理有關手續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甲方保證乙方遞交設計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並協助該設計方案儘快得到消防部門正式批覆。

8.3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承租單元進行任何重大改動或附加裝置,以及對電線、照明或其他裝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調系統及公共設施進行任何改動或附加裝置,或割損任何門窗、牆體、結構材料或大廈其他構造。

第九章 維護與修理

9.1 管理機構負責承租單元內和大廈外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和中央空調、新風、電梯、公共區域水電、大廈原配通訊、消防等系統的管理和維修保養,並承擔有關的費用和責任。

9.2 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

第十章 損壞

10.1 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承租單元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以致承租單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損壞嚴重而根本不能修復,在上述損壞發生後的90日內,甲方有權選擇:

(1)宣佈由於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或

(2)修繕承租單元並書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如甲方選擇修繕承租單元但承租單元在進行重建或重修後180日內仍舊未能修復完畢時,乙方有權經書面預先通知甲方後終止本合同。

10.2 如承租單元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原因只是輕度損壞,部分可以使用,並能滿足乙方特定業務的需要,甲方應予以即時修繕,直至承租單元全面恢復使用條件為止。在此同時,租金可相應按損壞比率予以部分減免,有關的租金減免應依據承租單元的修繕期按天數計算。

第十一章 續約

若甲、乙雙方在離承租期終止日3個月之前未達成續約協議,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可在承租期終止前3個月經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準租户進入承租單元視察。如乙方此間願繼續承租此物業,則雙方將參照當時合理的市場聚格制定續約後的租金,甲方給予適當優惠。

第十二章 法律費用

12.1 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記費及附帶手續費用應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雙方各自支付。

12.2 若一方有任何違約行為以致對方需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來維護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強制執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條款,一切有關費用(包括律師費及訴訟費)應由敗訴方承擔,並由敗訴方向勝訴方作出全面賠償。

第十三章 甲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甲方向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應就其違反本章所述的責任對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賠償或承擔責任:

13.1 中央空調及單元空氣甲方應向乙方按正常辦公時間(目前為早八點至晚八點)提供承租單元的中央空調。如乙方有意於上述時間以外享有中央空調,應預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機構並支付超時空調費。

13.2 公共區域、公共設施的檢查及維修

管理機構負責對大廈的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及日常維修,使其連續處於良好、適用狀態。

13.3 保安、防火、環境、衞生

管理機構負責公共區域及其公共設施的保安、防火、環境、衞生等事項並承擔相應責任。

13.4 大廈配套

管理機構應使大廈配套之電力線路、機械設備(含電梯)、水管、通訊及線路、廢水排放系統和其他公共設施處於暢通適用狀態。

13.5 大廈水牌和標識

甲方承諾並責成管理機構,在廣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顯位置,以顯著字體為乙方製作名稱、標識和單元説明,且租期內不收任何費用,但標牌製作費應由乙方承擔。

13.6 大廈轉讓和糾紛

甲方承諾如發生房屋轉讓或抵押、債務或糾紛等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單元權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項,均應徵得乙方同意方為有效。

13.7 承租單元平靜使用權

甲方保證並責成管理機構依據公約及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保障承租單元得以安全、安靜和潔淨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 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機構聲明及保證如下:

14.1 支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在承租單元達到正常使用條件下,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費、各種設施收費等。

14.2 轉讓、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進行轉讓、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讓與使用權,但乙方可將承租單元用於其關聯公司辦公用途和地址,同時應由乙方向甲方統一承擔本合同所述責任。

14.3 物業管理規定及保安、保險條例遵守並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維修公約》, 《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機構就大廈和公共區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險等所制定的規定。

1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規則

在對承租單元的使用期間,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與防火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或管理機構所制定的安全規則,並由乙方自費在承租單元配置除甲方按規定已經配置之外的足夠有效的便攜式滅火器。

第十五章 交還

15.1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承租單元之裝置、裝配和設備恢復至交付乙方時的原來狀態(正常折舊、磨損除外),並在良好、清潔、堅固及維修適宜的狀態下將承租單元交還甲方。

15.2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負責拆除其對承租單元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或改動。

15.3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搬走其屬於自己的物品。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單元內的留置物品,處理留置物品引致費用將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 違約責任

16.1 本合同各方應遵守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損失。

16.2 如因甲方違約或侵權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憑有效裁決從下期應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費中相應扣除作為賠償且不構成乙方違約行為。

第十七章 終止租約

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規定的前提下,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條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內所作的任何聲明或保證為不正確或不真實,並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後七日內不予糾正時,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向違約方追討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章 通知

18.1 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的法定地址或對方最後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為準)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定。

18.2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單元或附件一第1條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 仲裁

19.1 愚笨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任何一方不願意協商或進行協商30日後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9.2 在解決爭議的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 其他規定

20.1 雙方可經協商後修訂本合同的條款。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項下的產權變更適用於民法房屋買賣合同不破租賃原則。

20.3 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20.4 若本合同的規定與《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定為準。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寫字樓的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使用。

2.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1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

4.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半年□季度□月度;先付後用;第1期租金簽定合同當日支付,以後每期租金提前_________日支付。

第五條其他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費□電話□網絡使用費□物業管理費□租金税費□_________,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5.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後,甲方應於結清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乙方如未按規定結清有關費用,甲方有權拒還押金。如乙方結清,甲方得全額退還押金。

第六條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3室內現有設施:

電器如下:__

傢俱如下:__

第七條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八條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7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105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運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條)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乙方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違章活動的;

(4)拖欠租金累計半個月以上的。

9.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甲方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1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7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3乙方無論任何原因退租,則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租金,並將剩餘(如有)返還,違約金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10.4甲方應保證出租之房屋其所有,並無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如發生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應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全部損失。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11.4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其他補充約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寫字樓的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大廈(下稱大廈)的單元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租賃合同為證。詳細內容如下:

第一章定義及釋義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

承租單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條所述的物業;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條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條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條所述的租金;

公共區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共衞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域、設備機房、灑水系統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為大廈的業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僱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並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主、租户、用户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

公共設施指為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設備、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

管理費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條所述的費用;

物業管理規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章制度;

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為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規則;

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僱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佔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

特定業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範圍相關的特定營業活動的業務。

第二章承租單元

2.1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2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定。

第三章租期

3.1乙方於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3.2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不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第四章租金

4.1承租期內,乙方須於裝修免租期後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4.2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3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元計算,乙方以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一收取。

4.4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第五章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5.1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託管理機構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並按公約及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5.2在承租期內,乙方須於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管理機構繳付當月全額管理費。

5.3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包括貨幣、兑換率與本合同第四章有關租金的相應規定相同。

5.4管理費的使用範圍詳見物業公約所定。

5.5在承租期內,管理機構可因提供管理服務的運作成本的變動以及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管理費,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並説明合理調整理由。乙方應按調整後的金額支付管理費。

5.6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或其他乙方應付的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管理機構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第六章押金

6.1在簽訂本合同後五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附件一第7條所述的押金,以作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和規定的保障。

6.2如乙方在整個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主要相關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管理費,則甲方須於承租期結束後的十五日內一併無息退還將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在承租期內,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機構任何租金、管理費,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在預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隨附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從押金中扣除一筆相等於該欠繳之款項。乙方須在甲方提出書面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補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則按違約論處。

第七章承租單元用途

7.1承租單元僅作為辦公用途。如經政府部門同意變更或增加經營範圍,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後方可變更承租單元的用途。

7.2乙方不得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作為演播室或用於宗教或其他儀式,或用於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業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騷擾、不便或對之造成損害或危險的方式使用承租單元。

7.3除甲方或管理機構統一設計所提供,或書面認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看見的廣告宣傳、燈箱、裝飾、旗幟。

7.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廈名稱為其營業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廈名稱或其標誌。若乙方經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稱內使用大廈的名稱,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時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更換其法定名稱。

7.5甲方有權隨時更改大廈的名稱或其任何標記,但須事先通知乙方變更的名稱和理由。

第八章裝修或改建

8.1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管理機構就承租單元的裝修或裝飾所制定的裝修守則,向甲方遞交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的設計圖(包括需要額外電力、空調、防火設備之要求)和詳細説明。

8.2在未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完成辦理有關手續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甲方保證乙方遞交設計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並協助該設計方案儘快得到消防部門正式批覆。

8.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承租單元進行任何重大改動或附加裝置,以及對電線、照明或其他裝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調系統及公共設施進行任何改動或附加裝置,或割損任何門窗、牆體、結構材料或大廈其他構造。

第九章維護與修理

9.1管理機構負責承租單元內和大廈外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和中央空調、新風、電梯、公共區域水電、大廈原配通訊、消防等系統的管理和維修保養,並承擔有關的費用和責任。

9.2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

第十章損壞

10.1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承租單元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以致承租單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損壞嚴重而根本不能修復,在上述損壞發生後的90日內,甲方有權選擇:

(1)宣佈由於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或

(2)修繕承租單元並書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

如甲方選擇修繕承租單元但承租單元在進行重建或重修後180日內仍舊未能修復完畢時,乙方有權經書面預先通知甲方後終止本合同。

10.2如承租單元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原因只是輕度損壞,部分可以使用,並能滿足乙方特定業務的需要,甲方應予以即時修繕,直至承租單元全面恢復使用條件為止。在此同時,租金可相應按損壞比率予以部分減免,有關的租金減免應依據承租單元的修繕期按天數計算。

第十一章續約

若甲、乙雙方在離承租期終止日3個月之前未達成續約協議,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可在承租期終止前3個月經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準租户進入承租單元視察。如乙方此間願繼續承租此物業,則雙方將參照當時合理的市場價格制定續約後的租金,甲方給予適當優惠。

第十二章法律費用

12.1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記費及附帶手續費用應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雙方各自支付。

12.2若一方有任何違約行為以致對方需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來維護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強制執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條款,一切有關費用(包括律師費及訴訟費)應由敗訴方承擔,並由敗訴方向勝訴方作出全面賠償。

第十三章甲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甲方向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應就其違反本章所述的責任對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賠償或承擔責任:

13.1中央空調及單元空氣

甲方應向乙方按正常辦公時間(目前為早八點至晚八點)提供承租單元的中央空調。如乙方有意於上述時間以外享有中央空調,應預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機構並支付超時空調費。

13.2公共區域、公共設施的檢查及維修

管理機構負責對大廈的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及日常維修,使其連續處於良好、適用狀態。

13.3保安、防火、環境、衞生

管理機構負責公共區域及其公共設施的保安、防火、環境、衞生等事項並承擔相應責任。

13.4大廈配套

管理機構應使大廈配套之電力線路、機械設備(含電梯)、水管、通訊及線路、廢水排放系統和其他公共設施處於暢通適用狀態。

13.5大廈水牌和標識

甲方承諾並責成管理機構,在廣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顯位置,以顯著字體為乙方製作名稱、標識和單元説明,且租期內不收任何費用,但標牌製作費應由乙方承擔。

13.6大廈轉讓和糾紛

甲方承諾如發生房屋轉讓或抵押、債務或糾紛等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單元權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項,均應徵得乙方同意方為有效。

13.7承租單元平靜使用權

甲方保證並責成管理機構依據公約及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保障承租單元得以安全、安靜和潔淨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機構聲明及保證如下:

14.1支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在承租單元達到正常使用條件下,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費、各種設施收費等。

14.2轉讓、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進行轉讓、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讓與使用權,但乙方可將承租單元用於其關聯公司辦公用途和地址,同時應由乙方向甲方統一承擔本合同所述責任。

14.3物業管理規定及保安、保險條例

遵守並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機構就大廈和公共區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險等所制定的規定。

14.4遵守防火及安全規則

在對承租單元的使用期間,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與防火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或管理機構所制定的安全規則,並由乙方自費在承租單元配置除甲方按規定已經配置之外的足夠有效的便攜式滅火器。

第十五章交還

15.1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承租單元之裝置、裝配和設備恢復至交付乙方時的原來狀態(正常折舊、磨損除外),並在良好、清潔、堅固及維修適宜的狀態下將承租單元交還甲方。

15.2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負責拆除其對承租單元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或改動。

15.3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搬走其屬於自己的物品。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單元內的留置物品,處理留置物品引致費用將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違約責任

16.1本合同各方應遵守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損失。

16.2如因甲方違約或侵權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憑有效裁決從下期應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費中相應扣除作為賠償且不構成乙方違約行為。

第十七章終止租約

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規定的前提下,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條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內所作的任何聲明或保證為不正確或不真實,並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後七日內不予糾正時,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向違約方追討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章通知

18.1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的法定地址或對方最後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為準)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定。

18.2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單元或附件一第1條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仲裁

19.1愚笨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任何一方不願意協商或進行協商30日後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9.2在解決爭議的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其他規定

20.1雙方可經協商後修訂本合同的條款。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本合同項下的產權變更適用於民法房屋買賣合同不破租賃原則。

20.3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20.4若本合同的規定與《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定為準。

20.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寫字樓的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大廈(下稱“大廈”)的單元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租賃合同為證。詳細內容如下:

第一章定義及釋義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

“承租單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條所述的物業;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條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條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條所述的租金;

“公共區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共衞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域、設備機房、灑水系統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為大廈的業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僱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並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主、租户、用户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

“公共設施”指為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設備、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

“管理費”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條所述的費用;

“物業管理規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章制度;

“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為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規則;

“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僱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佔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

“特定業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範圍相關的特定營業活動的業務。

第二章承租單元

2.1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2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定。

第三章租期

3.1乙方於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3.2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不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第四章租金

4.1承租期內,乙方須於裝修免租期後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4.2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3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元計算,乙方以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一收取。

4.4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第五章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5.1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託管理機構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並按公約及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5.2在承租期內,乙方須於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管理機構繳付當月全額管理費。

5.3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包括貨幣、兑換率與本合同第四章有關租金的相應規定相同。

5.4管理費的使用範圍詳見物業公約所定。

5.5在承租期內,管理機構可因提供管理服務的運作成本的變動以及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管理費,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並説明合理調整理由。乙方應按調整後的金額支付管理費。

5.6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或其他乙方應付的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管理機構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第六章押金

6.1在簽訂本合同後五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附件一第7條所述的押金,以作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和規定的保障。

6.2如乙方在整個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主要相關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管理費,則甲方須於承租期結束後的十五日內一併無息退還將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在承租期內,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機構任何租金、管理費,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在預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隨附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從押金中扣除一筆相等於該欠繳之款項。乙方須在甲方提出書面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補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則按違約論處。

第七章承租單元用途

7.1承租單元僅作為辦公用途。如經政府部門同意變更或增加經營範圍,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後方可變更承租單元的用途。

7.2乙方不得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作為演播室或用於宗教或其他儀式,或用於賭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業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騷擾、不便或對之造成損害或危險的方式使用承租單元。

7.3除甲方或管理機構統一設計所提供,或書面認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看見的廣告宣傳、燈箱、裝飾、旗幟。

7.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廈名稱為其營業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廈名稱或其標誌。若乙方經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稱內使用大廈的名稱,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時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更換其法定名稱。

7.5甲方有權隨時更改大廈的名稱或其任何標記,但須事先通知乙方變更的名稱和理由。

第八章裝修或改建

8.1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管理機構就承租單元的裝修或裝飾所制定的裝修守則,向甲方遞交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的設計圖(包括需要額外電力、空調、防火設備之要求)和詳細説明。

8.2在未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完成辦理有關手續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甲方保證乙方遞交設計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並協助該設計方案儘快得到消防部門正式批覆。

8.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承租單元進行任何重大改動或附加裝置,以及對電線、照明或其他裝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調系統及公共設施進行任何改動或附加裝置,或割損任何門窗、牆體、結構材料或大廈其他構造。

第九章維護與修理

9.1管理機構負責承租單元內和大廈外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和中央空調、新風、電梯、公共區域水電、大廈原配通訊、消防等系統的管理和維修保養,並承擔有關的費用和責任。

9.2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

第十章損壞

10.1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承租單元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以致承租單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損壞嚴重而根本不能修復,在上述損壞發生後的____日內,甲方有權選擇:

(1)宣佈由於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

(2)修繕承租單元並書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

如甲方選擇修繕承租單元但承租單元在進行重建或重修後____日內仍舊未能修復完畢時,乙方有權經書面預先通知甲方後終止本合同。

10.2如承租單元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原因只是輕度損壞,部分可以使用,並能滿足乙方特定業務的需要,甲方應予以即時修繕,直至承租單元全面恢復使用條件為止。在此同時,租金可相應按損壞比率予以部分減免,有關的租金減免應依據承租單元的修繕期按天數計算。

第十一章續約

若甲、乙雙方在離承租期終止日3個月之前未達成續約協議,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可在承租期終止前3個月經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準租户進入承租單元視察。如乙方此間願繼續承租此物業,則雙方將參照當時合理的市場價格制定續約後的租金,甲方給予適當優惠。

第十二章法律費用

12.1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記費及附帶手續費用應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雙方各自支付。

12.2若一方有任何違約行為以致對方需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來維護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強制執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條款,一切有關費用(包括律師費及訴訟費)應由敗訴方承擔,並由敗訴方向勝訴方作出全面賠償。

第十三章甲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甲方向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應就其違反本章所述的責任對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賠償或承擔責任:

13.1中央空調及單元空氣

甲方應向乙方按正常辦公時間(目前為早八點至晚八點)提供承租單元的中央空調。如乙方有意於上述時間以外享有中央空調,應預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機構並支付超時空調費。

13.2公共區域、公共設施的檢查及維修

管理機構負責對大廈的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及日常維修,使其連續處於良好、適用狀態。

13.3保安、防火、環境、衞生

管理機構負責公共區域及其公共設施的保安、防火、環境、衞生等事項並承擔相應責任。

13.4大廈配套

管理機構應使大廈配套之電力線路、機械設備(含電梯)、水管、通訊及線路、廢水排放系統和其他公共設施處於暢通適用狀態。

13.5大廈水牌和標識

甲方承諾並責成管理機構,在廣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顯位置,以顯著字體為乙方製作名稱、標識和單元説明,且租期內不收任何費用,但標牌製作費應由乙方承擔。

13.6大廈轉讓和糾紛

甲方承諾如發生房屋轉讓或抵押、債務或糾紛等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單元權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項,均應徵得乙方同意方為有效。

13.7承租單元平靜使用權

甲方保證並責成管理機構依據公約及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保障承租單元得以安全、安靜和潔淨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機構聲明及保證如下:

14.1支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在承租單元達到正常使用條件下,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費、各種設施收費等。

14.2轉讓、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進行轉讓、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讓與使用權,但乙方可將承租單元用於其關聯公司辦公用途和地址,同時應由乙方向甲方統一承擔本合同所述責任。

14.3物業管理規定及保安、保險條例

遵守並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機構就大廈和公共區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險等所制定的規定。

14.4遵守防火及安全規則

在對承租單元的使用期間,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與防火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或管理機構所制定的安全規則,並由乙方自費在承租單元配置除甲方按規定已經配置之外的足夠有效的便攜式滅火器。

第十五章交還

15.1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承租單元之裝置、裝配和設備恢復至交付乙方時的原來狀態(正常折舊、磨損除外),並在良好、清潔、堅固及維修適宜的狀態下將承租單元交還甲方。

15.2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負責拆除其對承租單元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或改動。

15.3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搬走其屬於自己的物品。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單元內的留置物品,處理留置物品引致費用將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違約責任

16.1本合同各方應遵守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損失。

16.2如因甲方違約或侵權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憑有效裁決從下期應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費中相應扣除作為賠償且不構成乙方違約行為。

第十七章終止租約

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規定的前提下,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條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內所作的任何聲明或保證為不正確或不真實,並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後七日內不予糾正時,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向違約方追討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章通知

18.1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的法定地址或對方最後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____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為準)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定。

18.2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單元或附件一第1條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仲裁

19.1愚笨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任何一方不願意協商或進行協商____日後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9.2在解決爭議的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其他規定

20.1雙方可經協商後修訂本合同的條款。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本合同項下的產權變更適用於民法房屋買賣合同不破租賃原則。

20.3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20.4若本合同的規定與《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定為準。

20.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約日期:

寫字樓的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根據《民法典》簽訂寫字樓租賃合同條款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一切違法違規的事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的電費、水費、工資、管理費、電話費,税費及租賃税費等一切由經營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五)所有建築物及基本設施,除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的自然損壞外,一切屬乙方故意,無意,人為及安全事故造成損壞,乙方負完全的責任,並賠償甲方的所有損失。

(七)乙方不能影響其他租户的經營辦公,不能損害其他租户的利益。

(九)違約責任,甲方如在合同期間,提前收回出租的寫字樓,需提前一至兩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違約除退回______元押金外,亦需補償______月租金給乙方作為賠償。乙方違約,沒收所交押金。

(十一)乙方如發現大樓有質量及其它危險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工作人員反映,及早維修及排除危險。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天災人禍除外。

九、合同期滿,如乙方不續租時,乙方需將承租的寫字樓按原來交付使用時交還甲方,(甲方同意改變的除外)如有損壞之處,乙方必須負責維修好或按價賠償。合同期滿或乙方違約,乙方所投資的添加增建的不動財產無償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人為損壞,屬於動產物品,乙方須及時搬走,逾期______天不搬走,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十、如乙方延遲交付租金超過_____天,視為乙方違反合同,甲方隨時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沒收押金,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甲方有權留置扣押乙方的財產設備,可拍賣優先受償租金及違約金。

十一、如甲方發現乙方有拖欠工人工資現象,甲方有權採取措施要求乙方支付工資,維護甲方權益。

十二、如乙方拖欠資金並隱匿,甲方無法通知,甲方可在出租樓張貼通知或在東莞日報通知乙方,均可視為有效通知。

十三、如在租賃期間,屬政府徵收拆遷需提前終止合同的,甲方只負責返還押金,但不再做任何賠償給乙方。

十四、在合同期限內,如雙方有糾紛,糾紛本着平等協商解決,也可由律師主持調解,調解不成,可起訴至東莞人民法院審理判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已作充分理解,自願簽署本合同,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財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字樓的租賃合同 篇17

關於寫字樓租賃合同範X  寫字樓租賃合同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 寫字樓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寫字樓的位置和麪積  乙方租賃甲方合法擁有的位於 的 ,作為 之用,合計建築面積 平方米(含公共分攤面積 ),乙方租用的建築面積按____市房管局的有關規定計算,乙方租用場地的具體位置見附件1,租用場地裝修及設備見附件2。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 雙方商定,乙方的租賃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期從甲方交付樓宇給乙方進場裝修之日起計。  

2、 甲方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通知乙方進場裝修。  

3、 租賃期滿,乙方如願續租,應於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租金和其他租賃條件以雙方重新簽訂的合同為準。  

4、 如本協議規定的租賃期限未滿,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在結清乙方所有應繳費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並賠償乙方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後,甲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並無息退還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  

5、 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如數無息退還乙方的租賃保證金,並賠償甲方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乙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並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項後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電費等應繳費用,並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附件2所列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交還甲方。  

第三條 租金和租賃保證金  

1、租金以建築面積計算,乙方承租的場地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樓宇的租金為每月 元人民幣,大寫: (乙方內部衞生、保安、水電、電話、消防、空調等費用由乙方自理)。該租賃場地的租金

第一、________年不變;第________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 %,即月租為人民幣 元(大寫: );第________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 %,即月租為人民幣 元(大寫: );第________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 %,即月租為人民幣 元(大寫: );租期超過________年的,從第________年起甲乙雙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為 %。  

2、乙方必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天內向甲方交納一個月的租金計 元人民幣作為定金,該定金日後將抵作乙方應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須於進場裝修之前即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為兩個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 元。以後因租金升幅所產生的租賃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後十天內予以補足。如乙方無違約,在租賃期滿後 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如數無息退還乙方。  

3、甲方保證除國家、政府部門及本合同規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名義收取其他費用。  

4、乙方須於每月____日前(節假日順延),主動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繳交當月租金。  

5、租金繳付方式:以 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繳付的費用後,應向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第四條 物業管理和管理費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對該場地外部的保安、衞生、綠化、秩序、消防、清潔及水電的供應進行管理,而該場地內部上述事項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須服從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則和各種管理規章,且依據規定交納管理費、水電費、停車費、排污費等應繳費用並承擔相應分擔費用。  

2、管理費以建築面積計算,管理費暫定為每平方米每月 元人民幣,乙方承租該場地每月應繳的管理費為 元月(大寫: )。日後管理公司將視實際情況適當調整。管理費的交付方式、時間依管理公司的規定。  

3、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向管理公司支付有關本場地的物業管理保證金,金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即人民幣 元。物業管理保證金在租賃期滿,乙方無違反管理守則或規章、無欠費的情況下,管理公司全數無息退還給乙方。以後因管理費增加而產生的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後十天內予以補足。  

第五條 免租期及裝修  

1、 本合同從甲方交付場地之日為起租期日,開始計算租期,起租期最初 個月為免租期,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供乙方場地裝修。在此期間乙方免交租金,但須繳交管理費和其它應繳的費用。免租期只屬一次性的優惠,並不適用於任何續約或延長租期,乙方須於免租期屆滿後,開始向甲方繳交租金。  

2、 乙方自費裝修該場地,包括該場地的隔牆。在乙方裝修該場地時,必須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關裝修的規則要求,並向管理公司交納裝修押金 元人民幣(大寫: )。如有涉及水、電、煤氣、消防、通信、保安系統、排污等中央系統的接駁、更改或遷移以及其他固定設施的加建、更改,必須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書面同意,並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監管。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關規則要求完成裝修後 個工作日內將裝修押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 乙方裝修工程全部完畢後,須報請管理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審驗,以確定裝修工程符合安全規範並提供有效證件送甲方存查。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1、 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規定按期如數收取租金的權利。  

2、 甲方有權委派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物業管理公司的變換,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數收取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的權利。  

3、 甲方有在乙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保證擁有出租本合同標的的合法權利,並保證乙方擁有合法使用標的不受任何影響的權利。  

2、 乙方進場裝修期間,提供臨時用水、用電(水電費按規定收取由乙方承擔)。  

3、 提供附件2中列明的有關設備。  

4、 負責對租賃場地作定期安全檢查。  

5、 從開始計租之日起,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能正常投入使用。  

6、 因甲方租賃給乙方租賃場地本身的質量,需要維修並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維修並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1、 乙方有依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所租賃場地的權利。  

2、 乙方有在甲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3、 乙方有在所租賃的範圍內,在符合政府有關管理部門規定的前提下,安裝本公司招牌(廣告式招牌)的權利。  

4、 乙方有權按照

第五條第2點的規定在所租賃場地增設中央空調及安裝空調室外機,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乙方的義務:  

1、 租賃期內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管理費、水電費、水電分攤費、停車費等。  

2、 保證不改變租賃場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按照國家批准的業務範圍合法經營業務,不得將所租賃的場地用於合法經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  

3、 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租賃場地使用,不得對租賃場地設定抵押。  

4、 租賃期間,乙方應妥善使用所租賃的場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賃場地或設備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5、 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租賃場地危破維修,需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與乙方簽定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6、 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鑲嵌在租賃場地結構或者牆內的設備和裝修(包括室內的門窗及嵌牆的固定裝飾),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購的空調機),甲方並不予補償。  

7、 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如發現有損壞租賃場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的,則在乙方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維修及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8、 乙方在租賃期屆滿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交還甲方(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逾期繳付應繳費,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按應繳未繳額每日 %收取違約金。如連續 個月未能繳足租金或連續 個月未能繳足管理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無論乙方是否已收到書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賃場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設備,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沒收乙方的租賃保證金及管理保證金。如此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2、 如乙方擅自改變所租賃場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轉租、換房使用、設定抵押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沒收租賃保證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乙方並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4、 如甲方延遲向乙方交付租賃場地的,每延遲____日,甲方須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 如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到計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使用,則免收乙方當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遲交付使用時間超過一個月,則一個月後每超過一天甲方免收乙方當日租金。  

6、 在對方沒有可導致單方面終止合同的違約行為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徵得對方的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對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八條 免責條款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變更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本合同標的之所有權轉移給

第三方,甲方應當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所有權變動不影響本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條 合同終止  租賃期限屆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和管理公司應在租賃期屆滿後 個工作日內將租賃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如數(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費等違約行為,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向乙方追償。  租賃期屆滿,乙方須清理租用的場地,交還所有鑰匙,並保證甲方在其內所設立的固定裝置等設備完好無缺 (正常損耗則屬例外)。甲方對乙方裝修的投資不予補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續租的優先權。  

第十一條 其他  

1、 本合同履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 甲乙雙方應按規定各自承擔税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3、 電費按電錶計收,商業用水按市政府有關規定計收。公用水電按實際進行分攤。  

4、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附件:

1、乙方租用場地建築面積平面圖。  

2、租用場地裝修及設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