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租賃合同(三輪車)(精選9篇)

電動車租賃合同(三輪車) 篇1

出租方:______電動車有限公司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聯繫方式:

電動車租賃合同(三輪車)(精選9篇)

承租方::____________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聯繫方式:

甲方將自己所有的電動三輪車租賃給乙方進行營運,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根據誠實信用、自願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對電動三輪車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車輛狀況:甲方提供__色電動三輪車供乙方作為快遞業務專用。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及轉讓給他人使用。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電動三輪車的使用權。

二、租用期限:從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租用期限根據情況需要延長的,雙方協商決定,同等情況下,乙方享有續租優先權,租金隨行就市。

三、費用及結算:先一次性交完租金再使用,每月租金為300元/輛,每月20日前一次性交清下月租金。結算時不足一月的按天收取。如乙方不按時繳納租金,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的使用權。

四、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甲乙雙方均同意將該合同內容申請合同簽訂地公證處進行依法賦予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

五、交付方式:乙方向甲方繳納3000元/輛的押金後,甲方負責將車輛運送至乙方指定地點交付給乙方,合同到期後由甲方到乙處提取車輛,並退還乙方押金。

六、事故保險:甲方負責為快遞車購買保險,每次事故按保單合同執行。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正確使用車輛,如果因駕駛員人為造成的車輛損失,不在保單承保範圍內的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快遞車輛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七、車輛損失賠償:乙方如果把車輛丟失,應按當時車輛折舊後的價值賠償甲方。乙方不得更改車輛的結構。

八、送達地址確認:乙方已經確認自己的郵寄送達地址為:,並且保證該地址是郵寄可到達且完全可收到郵件的準確地址。對甲方發出的通知函或其他催收文件,乙方應當在收到信件當天簽收並在簽收之日起3日內寄出簽收回執。

九、通知義務:

1、乙方發生可能影響到甲方電動三輪車正常租賃活動,乙方應在上述情形發生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變更送達地址或住所、聯繫電話發生變更應在變更前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沒有變更,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乙方自行承擔。

十、違約責任:.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電動三輪車的或者存在其他違約情形的,甲方有權單方面收回電動三輪車。

十一、合同解除或者終止

1.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合同由甲方提前收回電動三輪車。乙方支付相關費用後解除本合同。

2.乙方按合同約定按期支付租金,合同到期之日起合同終止。

十二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均認真閲讀並且完全理解本合同全部內容,雙方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完全是真實、合法、有效的。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第三進行調解,如果協商不成的或者調解無效,可以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十三、合同生效及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者按手印和甲方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電動車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__代表人:__

簽字日期:__簽字日期:__

簽訂合同地址___

電動車租賃合同(三輪車) 篇2

甲方:

乙方:身份證:學號:聯繫電話:

租賃時間:起租月日時還月日時

一、雙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義務

1、甲方向乙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並對承租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進行合理審查。

2、車輛租賃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需有乙方自行負責。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行駛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安全及車輛外部零件損壞任何責任。

4、甲方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及年檢、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

5、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不續交租金的租賃車輛而終止履行協議。

6、甲方不承擔由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及任何經濟責任。

7、甲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甲方對電動車租賃申請者﹙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9、乙方在合同協議時間內退還租賃電動車,終止協議合同,甲方扣取乙方一定比例押金做為租金。

10、乙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收取日租金150%,逾期3日不予歸還,將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二)乙方的責任義務

1、安全使用租賃車輛,自覺承擔租賃後車輛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相關費用支出(例如:車輛外觀損壞、車架﹑輪圈碰撞變型等)

2、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及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租賃費用,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乙方使用需要的駕駛使用。

4、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5、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如乙方違反交通規則自行承擔交通處罰。

6、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7、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8、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發生任何事務責任,將由乙方承擔。

9、承擔因使用不合理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見店內公告《收費維修項目明細表》),承擔丟失租賃車輛及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

10、乙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協議到期前1日當面提出續租申請,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二、保證金

乙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押金。合同履行完畢後,甲方將扣除乙方租憑期使用的租金,並返回多餘押金。

三、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乙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

2、乙方自願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意願。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保險及賠付程序進行均有乙方自行處理,償付甲方車輛損失。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丟失,立即報警處理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車輛損失將由乙方賠付。

四、本協議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電動車租賃合同(三輪車) 篇3

甲方: 中山市東區興龍街37號4卡惠展電動車電瓶出租店 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乙方租用甲方電瓶,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時間。

1、起租時間: 年 月 日; 2、退租時間: 年 月 日,乙方也可以提前退租。

二、乙方向甲方租用電瓶時,應當把原有的舊電瓶抵押在甲方處。甲方對乙方的舊電瓶有處置權,租用結束時,甲方租給乙方的電瓶歸乙方所有,而乙方抵押在甲方處的電瓶歸甲方所有。沒有舊電瓶抵押的,甲方收取乙方押金 元。 乙方提前退租時,按以下方式收取租金

(1天租金10元人民幣、3天租金20元人民幣、7天租金30元人民幣、半個月租金40元人民幣、1個月租金60元人民幣、半年租金100元人民幣、六至八個月120元,九至十個月租金130元,十一至十二個月算一年,租用時間不足整數月的,按整月計算.)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收取乙方租金和押金; 的電瓶每天 元,一年 元。

2、在約定退租時間收回甲方為乙方電動車裝的在線修復主機。乙方付給押金的,收回乙方所租電瓶,退還押金。

3、甲方在租賃期間內,應保證電瓶的正常使用。竭誠為乙方更換電瓶,每次甲方收取服務費5元。

4、乙方電瓶因充電不小心而漲鼓的把電瓶報廢的,甲方可以為乙方更換好的電瓶,每次收取56元。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租賃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年租賃費 元。同時提供一組舊電瓶給甲方作為抵押或交押金 元。

2、租賃期滿後,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及時將在線修復主機退還給甲方。

4、沒舊電瓶抵押的,退租時,所租賃的電瓶,在線修復主機無丟失、無人為損壞情形,有權要求甲方退還租電瓶的全部押金;

五、特別約定

1、先交租金後用電瓶。租賃期滿後,如果乙方24小時內沒有向甲方續交租金,則視為合同終止,押金全部歸甲方所有,電瓶歸乙方所有。從此甲乙雙方再無任何瓜葛。合同終止後甲方對該電瓶沒有任何維護及修理的義務,該電瓶如果需要維護及修理,乙方必須支付給甲方相應的維護及修理的費用。

2、在租賃期間內,如果所租賃的電瓶被乙方丟失,則視為合同終止,押金及租金全部歸甲方所

3、甲方發現電瓶被乙方人為損壞時,可以拒絕繼續為乙方提供服務,中止本合同,“人為損壞”的定義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的內容:

1)電瓶外殼及正負極耳遭受螺絲刀等尖鋭器具故意刮傷、劃傷、刺傷,甚至於故意把正負極耳剪斷撬壞。

2)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撕毀保修封條往電瓶內部灌裝自來水等任何液體及沙石泥巴木頭鐵釘等任何固體。

3)使用不合格的充電器、有故障的充電器甚至於使用大功率充電器對所租賃電瓶進行長時間強行充電,導致所租賃的電瓶鼓包毀壞。

4)所租賃的電瓶裏的電用完後,超過24小時不給電瓶充電導致電瓶因內部嚴重硫化而毀壞。

6、甲方將調試正常的電瓶租賃給乙方使用後,在租賃期內只對所租賃的電瓶提供正常合理的維護、修理、更換等服務。甲方對下列事件不負任何的連帶責任及任何的經濟責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的藉口阻止甲方收回所租賃的電瓶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的經濟補償.

1)乙方利用所租賃的電瓶從事包括但不僅限於偷盜等任何的違法犯罪活動導致電動車被公安機關或他人扣押或沒收。

2)乙方的電動車及充電器有故障或不配套導致所租賃的電瓶無法正常使用。

3) 電動車若發生包括但不僅限於交通事故等任何的意外的事故,此事與甲方沒有任何關係,甲方概不負責,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本人或他人對電動車進行維護、修理甚至毀壞所產生的任何費用 及損失。此事與甲方沒有任何關係,甲方概不負責,所產生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雙方簽字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電動車租賃合同(三輪車) 篇4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聯繫電話:

租賃時間:起租 月 日 還 月 日

一、甲方的責任義務

1、甲方向乙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並對承租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進行合理審查。

2、車輛租賃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需有乙方自行負責。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行駛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安全及車輛外部零件損壞任何責任。

4、甲方提供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費用。

5、甲方不承擔由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及任何經濟責任。

6、甲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二、乙方的責任義務

1、安全使用租賃車輛,自覺承擔租賃後車輛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相關費用支出(例如:車輛外觀損壞、車架﹑輪圈碰撞變型等)

2、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及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 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如乙方違反交通規則自行承擔交通處罰。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另:因新車沒有上牌,甲方提供電車發票已證明電車的正規來源,租借結束時退還。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電動車租賃合同(三輪車) 篇5

編號: 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明確甲方、乙方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車輛:

乙方從甲方處租賃的車輛為: ,車型: ,車牌: ,車架號:

交接地點: ,交車日期: ;還車地點: ,還車日期: 。

注:所租車輛狀態以雙方確認《車輛交接清單》(見附件)為準。

二、乙方所押證件:駕駛證複印件、 身份證掃描件+複印件,信用卡原件+複印件。

租期:

自 年 月 日 時開始租期至 年 月 日 時結束租期止。共計 (趟/天/月)。

四、租金及押金

a、車輛租賃價格為:¥元/(趟/天/月)/輛。含在租賃期限內的租賃費□;保險費□;車輛本身原因產生的維修費□;定期保養的材料及人工費□。

b、選擇是否帶司機:是/否) 。駕駛員服務費為(含税/不含税):¥/(趟/天/月),合計: 零 元。此車駕駛人員信息為:駕駛員姓名: / 聯繫電話: / 駕駛證號: / 。

c、是否有其他費用:費用名稱: / 費用金額 / 元

2、 乙方需交納車輛押金¥元(人民幣:______拾仟 拾元)。違章押金人民幣 元作為違章抵押金 壹 月後退還。

五、租金、押金的交付與退還:

1、 乙方採取款方式,每個月為一個付款週期,前的前 天內,即當月 日前乙方應支付給甲方該週期租金。

2、 乙方應於本合同書籤署之日5個工作日之內一次性交付甲方首次租金

3、 乙方指定退還押金賬户為(開户行/名稱/賬號):

4、 甲方工作人員憑甲方開出的發票或開出的票據收取乙方租金或押金,或者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公司指定賬户: 。除此之外,甲方任何工作人員向乙方收取任何款項的行為都不代表甲方行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 乙方提前退租時,乙方支付違約金。實際使用租期未至合同約定租期時,須向甲方支付提前退租期(提前退租期=合同約定租期—實際租賃期)未付租金總額 10 %的違約金且已付租金不予退還。

六、本合同附件1《甲乙雙方相關責任條款》、附件2《車輛交接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電動車租賃合同(三輪車) 篇6

甲方:

乙方:

租賃時間:起租 月 日 時 還 月 日 時

一、雙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義務

1、向乙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車輛有效證件。

2、車輛租賃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需有乙方自行負責。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行駛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安全及車輛外部零件損壞任何責任。

4、甲方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及年檢、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5、乙方在不配合甲方維護預約時間達三次以上或在乙方不合理的使用車輛情況下,甲方將有權對乙方租賃車輛收回﹙乙方無條件服從﹚.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不續交租金的租賃車輛而終止履行協議。

6、甲方不承擔由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及任何經濟責任。

7、甲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甲方對電動車租賃申請者﹙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9、乙方在合同協議的時間以內退還租賃電動車,終止協議合同,甲方收取乙方違約金,按合同交納的全額租金收取10﹪的違約金。

10、乙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收取日租金150%,逾期10日至30日將以月租金收取租金,以此逾期足月按月租金,足季按季租金,足年按年租金收取租金,反之不足年季月的按日租金收取租金。

(二)乙方的責任義務

1、安全使用、定期維護,保障租賃車輛能正常使用,自覺承擔若因車輛不合理使用、車輛外觀損壞、車架﹑輪圈碰撞變型等造成的相關費用支出。

2、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及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 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租賃費用,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乙方使用需要的駕駛使用。

4、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5、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如乙方違反交通規則自行承擔交通處罰。

6、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7、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8、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發生任何事務責任,將由乙方承擔。

9、承擔因使用不合理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見店內公告《收費維修項目明細表》),承擔丟失租賃車輛及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

10、乙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協議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二、保證金

1、乙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押金及費用。合同履行完畢後,甲方將7日內押金退還給乙方。

2、乙方押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三、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乙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

2、乙方自願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意願。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保險及賠付程序進行均有乙方自行處理,償付甲方車輛損失。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丟失,立即報警處理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車輛損失將由乙方賠付。

四、本協議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

乙方:

日期:

電動車租賃合同(三輪車) 篇7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學號:           聯繫電話:

租賃時間:起租 月 日 時 還 月 日 時

一、雙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義務

1、甲方向乙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並對承租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進行合理審查。

2、車輛租賃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需有乙方自行負責。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行駛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安全及車輛外部零件損壞任何責任。

4、甲方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及年檢、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

5、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不續交租金的租賃車輛而終止履行協議。

6、甲方不承擔由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及任何經濟責任。

7、甲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甲方對電動車租賃申請者﹙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9、乙方在合同協議時間內退還租賃電動車,終止協議合同,甲方扣取乙方一定比例押金做為租金。

10、乙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收取日租金150%,逾期3日不予歸還,將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二)乙方的責任義務

1、安全使用租賃車輛,自覺承擔租賃後車輛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相關費用支出(例如:車輛外觀損壞、車架﹑輪圈碰撞變型等)

2、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及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 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租賃費用,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乙方使用需要的駕駛使用。

4、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5、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如乙方違反交通規則自行承擔交通處罰。

6、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7、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8、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發生任何事務責任,將由乙方承擔。

9、承擔因使用不合理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見店內公告《收費維修項目明細表》),承擔丟失租賃車輛及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

10、乙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協議到期前1日當面提出續租申請,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二、保證金

乙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押金。合同履行完畢後,甲方將扣除乙方租憑期使用的租金,並返回多餘押金。

三、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乙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

2、乙方自願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意願。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保險及賠付程序進行均有乙方自行處理,償付甲方車輛損失。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丟失,立即報警處理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車輛損失將由乙方賠付。

四、本協議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

乙方:

日期:

電動車租賃合同(三輪車) 篇8

甲方:

乙方:

租賃時間:

一、雙方的責任義務

甲方的責任義務

1、向乙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車輛有效證件。

2、車輛租賃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需有乙方自行負責。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行駛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安全及車輛外部零件損壞任何責任。

4、甲方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及年檢、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5、乙方在不配合甲方維護預約時間達三次以上或在乙方不合理的使用車輛情況下,甲方將有權對乙方租賃車輛收回﹙乙方無條件服從﹚.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不續交租金的租賃車輛而終止履行協議。

6、甲方不承擔由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及任何經濟責任。

7、甲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甲方對電動車租賃申請者﹙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9、乙方在合同協議的時間以內退還租賃電動車,終止協議合同,甲方收取乙方違約金,按合同交納的全額租金收取10﹪的違約金。

10、乙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收取日租金150%,逾期____日至____日將以月租金收取租金,以此逾期足月按月租金,足季按季租金,足年按年租金收取租金,反之不足年季月的按日租金收取租金。

乙方的責任義務

1、安全使用、定期維護,保障租賃車輛能正常使用,自覺承擔若因車輛不合理使用、車輛外觀損壞、車架﹑輪圈碰撞變型等造成的相關費用支出。

2、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及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租賃費用,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乙方使用需要的駕駛使用。

4、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5、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如乙方違反交通規則自行承擔交通處罰。

6、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7、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8、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發生任何事務責任,將由乙方承擔。

9、承擔因使用不合理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及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

10、乙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協議到期前____日提出續租申請,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二、保證金

1、乙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押金及費用。合同履行完畢後,甲方將____日內押金退還給乙方。

2、乙方押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三、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乙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

2、乙方自願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意願。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保險及賠付程序進行均有乙方自行處理,償付甲方車輛損失。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丟失,立即報警處理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車輛損失將由乙方賠付。

四、本協議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動車租賃合同(三輪車) 篇9

甲方:

乙方:

租賃時間:起租月日時還月日時

一、雙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義務

1、向乙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車輛有效證件。

2、車輛租賃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需有乙方自行負責。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行駛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安全及車輛外部零件損壞任何責任。

4、甲方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及年檢、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5、乙方在不配合甲方維護預約時間達三次以上或在乙方不合理的使用車輛情況下,甲方將有權對乙方租賃車輛收回﹙乙方無條件服從﹚.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不續交租金的租賃車輛而終止履行協議。

6、甲方不承擔由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及任何經濟責任。

7、甲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甲方對電動車租賃申請者﹙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9、乙方在合同協議的時間以內退還租賃電動車,終止協議合同,甲方收取乙方違約金,按合同交納的全額租金收取10﹪的違約金。

10、乙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收取日租金150%,逾期____日至____日將以月租金收取租金,以此逾期足月按月租金,足季按季租金,足年按年租金收取租金,反之不足年季月的按日租金收取租金。

(二)乙方的責任義務

1、安全使用、定期維護,保障租賃車輛能正常使用,自覺承擔若因車輛不合理使用、車輛外觀損壞、車架﹑輪圈碰撞變型等造成的相關費用支出。

2、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及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租賃費用,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乙方使用需要的駕駛使用。

4、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5、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如乙方違反交通規則自行承擔交通處罰。

6、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7、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8、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發生任何事務責任,將由乙方承擔。

9、承擔因使用不合理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見店內公告《收費維修項目明細表》),承擔丟失租賃車輛及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

10、乙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協議到期前____日提出續租申請,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二、保證金

1、乙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押金及費用。合同履行完畢後,甲方將____日內押金退還給乙方。

2、乙方押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三、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乙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

2、乙方自願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意願。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保險及賠付程序進行均有乙方自行處理,償付甲方車輛損失。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丟失,立即報警處理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車輛損失將由乙方賠付。

四、本協議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