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商鋪租賃合同(精選23篇)

汽車商鋪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汽車商鋪租賃合同(精選23篇)

乙方:

為更好提高單位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於縣城中路汽車站運達商場靠車站東大門一間面積為82.5平方米的臨街門面租賃給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從二OO 四年元月一日起至2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即:兩年)。

三、年租金x萬元整,乙方於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須提供税務發票。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x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0.5%的違約金。

六、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並恢復原貌。

七、合同期內,甲方應提供水、電供應。水、電費按月按表由甲方計收。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水、電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水電管理辦理。因甲方責任停水、停電,致使乙方損失,甲方按全年租金總額0.5%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實際損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續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主體結構的正常維修,如委託乙方代行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託維修造成房屋毀損,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其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門窗)維修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十、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十一、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擴建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除退還押金外另賠償違約金x元,並賠償不足部分損失;如乙方違約不得要求返回押金,並賠償不足部分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蓋章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汽車商鋪租賃合同 篇2

本合同在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合同雙方為:_________(以下稱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為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於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為_________,電話號碼為_________,租期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並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後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税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為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並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汽車商鋪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法律法規,並結合《關於本市加強租賃廠房和場所的生產、消防、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意見》(滬府辦發[20xx]34號文印發,以下簡稱"《安全管理意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廠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廠房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號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簡稱"該廠房")。該廠房出租【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1.2 甲方作為該廠房的【房地產權利人】【授權委託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廠房的【房地產權證】【產權單位委託出租的證明】【法律規定其他權利人證明】,權證編號:_________;並已告知乙方該廠房【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廠房原規劃設計的生產使用性質為_________;其現有裝修、有關設施設備(包括特種設備,下同)狀況、安全生產條件、防火等級,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改變技術工藝或生產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其它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廠房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廠房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使用性質和生產用途

2.1 甲方已查驗乙方的營業執照、相應生產經營資質證書或者擬從事的生產經營範圍。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廠房嚴格按照經核准的生產經營範圍和該廠房原規劃設計的生產使用性質,用於從事_________的產品生產。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未按規定經安全生產監管、消防等有關部門批准,不擅自改變該廠房規劃設計的生產使用性質,從事上款約定之外的其它產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廠房和按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的有關設施設備(以下簡稱:有關設施設備)。租賃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乙方需繼續承租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雙方應重新簽訂廠房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租金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月租金總計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

4.2 該廠房租金___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3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4.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五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廠房時,乙方【不向甲方支付廠房租賃保證金】【應向甲方支付廠房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廠房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其他有關費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擔。

5.3 【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

第六條 廠房的使用要求

6.1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以及《安全管理意見》第二、三、五條的規定,同時訂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三),明確租賃雙方的生產、消防、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職責。

6.2 甲、乙雙方約定,租賃期間,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有損壞或故障時,由【甲方】【乙方】負責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由甲方維修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維修後應及時將維修內容和費用憑證提交給甲方。】【由乙方維修的,乙方維修後,應及時將維修內容和費用憑證提交給甲方。】

6.3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損壞或發生故障的,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4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應根據《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的約定,保證該廠房及設施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在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對該廠房進行檢查時,乙方應予以配合。凡發現乙方存在安全生產隱患的,甲方有權書面告知乙方,責令乙方進行整改。

6.5 乙方增設特種設備,或者另需裝修、改變技術工藝或改造有關設施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其中按規定必須報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七條 廠房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___日內返還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甲方根據合同附件(二)的約定進行驗收,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八條 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廠房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8.2 乙方轉租該廠房,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簽訂書面的轉租合同,並依據原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由甲、乙雙方與接受轉租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其中,甲方應承擔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不因轉租而改變。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廠房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廠房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廠房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及《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廠房,應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廠房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廠房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廠房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該廠房在租賃期內被鑑定為危險廠房,或者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該廠房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六)_________。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經乙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危及安全生產或存在消防等級缺陷的。

(三)甲方發現乙方未按《安全生產管理協議》認真履行其管理職責,存在安全生產隱患,且書面告知乙方責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四)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相關部門的批准,擅自改變該廠房規劃設計的生產使用性質,用於從事第二條第一款約定之外其它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的。

(五)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經安全生產監督、消防等有關部門的批准,即增設、改造特種設備,或者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

(六)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該廠房、轉讓或與他人交換該廠房承租權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____月的。

(八)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廠房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在租賃期間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廠房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4 租賃期間,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甲方】【乙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損壞,【甲方】【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擅自改變廠房建築結構,違反有關技術標準和消防安全規定,進行電力線路等裝修工程,改變技術工藝或生產設施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原狀以及賠償損失。

10.6 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在租賃期間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1.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管轄。

11.2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2.1 租賃期間,甲方需將未抵押的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廠房前_________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的意見。

12.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字後_________】生效。生效後的15日內,【甲方】【乙方】【甲、乙雙方共同】應負責按規定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同時將《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報該廠房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鎮(鄉)人民政府備案。

12.3 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受理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其中,因合同變更,《安全生產管理協議》需作調整的,則應在調整後,按上款規定重新辦理備案手續;合同終止的,則應相應辦理《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備案的註銷手續。

12.4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5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2.6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____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局受理處一份,以及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署: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署: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經紀機構名稱:_________

經紀人姓名:_________

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該廠房的平面圖(略)

附件(二)現有裝修、有關設施設備(包括特種設備,下同)狀況、安全生產條件、防火等級,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改變技術工藝或生產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

附件(三)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略)

汽車商鋪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門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期限

1、甲方將位於郵政局對面農家飯莊旁邊過道的第一間門面租給乙方使用。

2、租賃期為壹年,從20xx年11月13日起至20xx年11月12日止。

3、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 乙方如要求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1個月之前告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二、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該門面房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壹萬壹仟伍元整,押金為壹仟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以現金形式給甲方支付租金和押金,簽定合同之時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費用。

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壹仟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時甲方退還給乙方。

三、乙方必須按時交付租金和押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1 % 的違約金。

四、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並恢復原貌。

五、合同期內,水、電費按月按表由乙方自行到相關部門繳納,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相關部門的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相關部門的管理辦法處理。水、電設施出現問題,甲方可協調解決,其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租賃期間乙方應愛護好所有的設施(含水、電、門、窗和下水道)及周圍環境,如有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房屋主體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七、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擴建、出售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除退還押金外另賠償違約金壹萬元;如乙方違約則不返回押金,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壹萬元。

八、乙方應給甲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證原件(查看)和複印件(備檔)。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名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家庭地址:     家庭地址:

汽車商鋪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門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門面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於 門面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該門面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二、租賃門面用途

1、乙方租賃門面作為商業門面使用.(不得用於汽車修理、酒店、廢品回收等髒污嚴重的行業)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為¥ 元每年(大寫: 圓整)。租金按年以現金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應提前一個月支付。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房屋設施、水電費押金為¥ 元(大寫:人民幣 整),待租賃期滿且結清費用後,甲方應於當日將押金退還給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將上述門面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不得將乙方租用的門面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3、在租賃期間,甲方應保證所出租門面權屬清楚,無共同人反對,無使用之糾紛。

4、在甲方將門面交付給乙方使用之前,應負責將所租賃門面辦理好水電落户,以及配備水電等基本設施等,其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5、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門面。乙方添置的用於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後15日內搬離。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門面,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門面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衞生費、物業管理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租金。

六、門面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因質量原因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15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

3、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門面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15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4、在租賃期間,甲方需要對該門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裝修門面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七、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門面,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八、門面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日內應返還該門面,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門面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500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門面佔用使用費。

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門面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九、轉租、轉讓和交換

1、在租賃期間,乙方再轉租門面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租期間不將該門面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門面交換使用。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15 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門面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門面的。

(4)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門面20天以上的。

(2)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門面用於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3)租賃門面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徵收、徵用或被拆遷的。

(3)因地震、颱風、洪水、戰爭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在租賃期間,租賃合同被雙方同意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甲方應退回剩餘租金。如系單方面原因被解除的,違約方應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十一、違約責任及賠償

1、 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萬分之10/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門面,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萬分之10/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 如系甲方單方面的原因中止合同的,除退回交納的租金的剩餘部分外,還應賠償同等金額的賠償金並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其他條款

1、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繳納的水費、電費、房租等交於甲方的各種費用,甲方應給乙方開相應的收據。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除要負責退還給乙方相應期限內的房租外,還需支付給乙方同等金額的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 頁,壹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汽車商鋪租賃合同 篇6

承 租 方: (以下簡稱甲方) 

立約代表:

聯繫電話:

出 租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租賃乙方店面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店面情況:

店面位於 市 區 街道,出租總面積為 ㎡。雙方確認店面內有如下設施: 。

二、租賃用途

甲方承諾租賃乙方店面用於。

三、租金及其他費用:

雙方約定該店面租金為元/平米/月,月租金為元(大寫:元(大寫:。 自合同生效日起 年內,乙方承諾不增加店面租金。生效之日起 年後如需調整店面租金的,乙方應當與甲方進行協商,協商一致的,應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甲方支付租金後,乙方應當向甲方交付合法有效的發票或收據。

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轉賬;□其他。

甲方按支付,每期支付人民幣通過銀行轉賬收

款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收款賬户信息:

開 户 行:

賬户名稱:

賬 號:

合同租賃期內,因為甲方經營,發生的水電等費用由甲方自擔。

三、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店面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月甲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日時間,用於甲方對店面進行必要的裝修。在乙方承諾給予甲方的裝修期限內,乙方不得收取租賃費用。

為了保證甲方有時間進行經營安排,合同到期日三個月之前,乙方應當就是否繼續出租店面與甲方進行溝通,乙方未提前與甲方溝通的,除非甲方提出不同意續簽租賃協議,視為乙方同意與甲方簽訂續租協議。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為了不影響甲方按時使用店面,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指定日期之前清理店面內的物品,乙方應當按照要求進行清理;同時,為確保甲方順利開展經營活動,甲方有權對店面進行合理的裝修。合同到期後或解除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拆除裝修或乙方可以向甲方支付合理價款後保留裝修。

2.)乙方應當確保其對店面擁有合法所有權及店面之上不存在抵押債權,並確保店面條件能夠滿足甲方經營要求。由於店面自身原因,影響甲方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處理,處理過程耽誤甲方經營的,乙方應當減少相應租金,甲方可以從下期應交租金中扣除。同時,甲方使用店面過程中,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干擾甲方的正常使用。

3.)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有權監督甲方使用店面,甲方應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範圍內經營,遵紀守法,服從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4.)乙方有權按時足額向甲方收取租金,甲方應當向乙方按時足額支付租金,不得拖延。甲方遲延支付租金的,應當按照應付租金的 %,向乙方交納違約金。

5.)合同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負有保證店面不存在權利爭議的義務,如合同履行期間,存在第三人就店面主張權利,因此影響甲方正常經營的,乙方應負責處理,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或從下期應交租金中扣除。

2.)乙方需保證向甲方出租的店面的商業用房性質、土地用途的非住宅性質,否則,導致甲方不能辦理相關經營證照的或被政府機關停止經營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在使用店面經營過程中,應當對店面進行有效的日常維護,確因甲方原因造成店面毀損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甲方正常使用造成的合理損耗除外。

4.)合同任意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合同繼續履行不能實現的,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賠償損失。

5.)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任意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不需承擔違約責任。

六、協議解除、終止

1.)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出於經營考慮或發生不能實現經營目的的情況,確實需要將店鋪轉讓給他人經營的,乙方應當同意甲方轉租店鋪,或甲方與乙方解除合同,由乙方與新的經營户重新簽訂店鋪租賃合同。

七、爭議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店面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合同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九、其他

乙方作為出租人,應當向承租人甲方提供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店面產權證等文件的複印件。店面如果系乙方與他人共有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其他共有人的授權書。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商鋪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後作適當調整。

四、租金及交納方式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年支付一次,並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於年月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加收滯納金。

五、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七、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八、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車商鋪租賃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簽訂以下店面出租協議書:

一、被租房屋為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為壹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滿後,甲方如果繼續對外租賃本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必須在合同到期前10日內,與甲方商議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甲方有權另行發包。

三、租金每月為__________元全年為__________元,乙方必須於每年的元月一日前一次性將租金交齊(淨收入),交不齊則視為違約,每超過一天,乙方應按每年房租的______%的罰款賠償給甲方。乙方需預付水電費押金________元。合同到期結清水電費後,退還乙方。

四、租賃期房屋的修繕。房屋屬人為的損壞由乙方及時修繕。

五、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與第三者發生的一切經濟、民事等糾紛,甲方概不負責。

六、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保持所租房內外所有設施完好無損如果確需改造或增設其他固定設施,應徵得甲方同意後再進行,所需經費由乙方自付,合同期滿時,乙方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

七、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政策變化,市裏統一規劃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乙方接到通知一個月內合同即終止。乙方要積極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八、在合同履行期間,要遵紀守法,講文明道德,自覺維護好室內外衞生。水、電費及社會公共收費(治安、衞生、工商、税務等)由乙方自行繳納,服從市場管理。

九、乙方不得利用租賃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要按時到繳納水費、電費,超期者給予1—2倍的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合同終止後要及時搬出,否則按租賃房屋繳納租金,並處以租金的______%罰款。

十、免責條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災害,使雙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條款,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店面出租協議書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汽車商鋪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商業房屋一事,甲、乙雙方達成如下事項:

第一條:出租地址

甲方將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場地使用,其經營範圍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更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同意承租,租賃面積最終以產權管理機關核定的面積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從____年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年____個____月。

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需要續租,須提前60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申請,雙方重新議定租金後,方可簽訂續租合同。否則,視為乙方不再繼續租賃。

第三條:租賃保證金

甲乙雙方商定本房租賃保證金為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雙方商定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正常終止後十五日內,若乙方無拖欠房租及其他費用時,對商鋪無損壞,並且將商鋪拆除的隔牆恢復後,不影響房屋的二次租賃,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息)

第四條:租金價格與租金交付時間

每平方米月租金單價為____元,月租金共計(按產權建築面積計)____元(大寫:____)支付方式為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日內預付下一期租金。

備註:甲方税款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辦理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商鋪修繕和裝修

1、乙方應按妥善使用商鋪內的設施,保護房屋原結構和設備不受破壞(因室內裝修、裝飾需要,經業主同意拆除室內隔牆及牆內設施、設備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可以對所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其裝修方案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再向物業管理方申請施工。乙方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場裝修並服從物業管理方的統一管理。租賃期滿後裝修物的權屬處理,雙方商定:

(1)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房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和搬離可移動設施、設備,乙方承擔隔牆及室內設施恢復責任。

(2)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該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時,乙方應將承租範圍內拆除的隔牆及室內設施復原。

(3)租賃期內,若乙方整體轉讓未到期的該商鋪使用權時,需經甲方同意,並滿足甲、乙雙方原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條件,並且租金不低於當年每平方米的單價。受讓方需與業主重新簽訂房屋租租賃合同,裝修物權歸屬乙方處置。

第六條: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對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相關物業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繳納維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內,轉由乙方享有並履行(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氣費、公共區域發生費用等各費用的交納),甲方與物業公司已簽訂物業管理合同、相關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曉甲方有意出售本房產,若乙方未在本協議生效7日內書面表示願意承購本房產,則視為本條約定;房屋產權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5、乙方應遵守《用户手冊》、《裝修守則》以及本物業的其它管理制度。並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消防安全責任書》及其它物業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6、該房屋的質量保險費用由產權人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的人身、財產(貨品等)的安全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該房屋造成的損毀由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保留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1)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的經營範圍;

(2)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3)拖欠房屋租金累計30日以上。

2、甲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但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兩萬元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裝修損失。

3、乙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乙方享有轉讓權。乙方轉讓,須告知並徵得房屋產權所有人同意。

4、因業主轉讓房產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乙方的經營權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八條:免責條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毀,造成甲、乙雙方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如因此而終止合同,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結算,多退少補,甲方退還乙方全額保證金。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1、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到期後自行作廢。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電話:電話:

簽約日期:X年X月X日簽約日期:X年X月X日

汽車商鋪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設施有_________的商鋪出租給乙方。用途_________(以乙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商鋪及其相關設施交付乙方驗收使用。

第二條 租期

租期共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時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租金:共_________元。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合同簽訂之日起,免半年租金。)。

2、支付時間、方式:租金每____個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於合同簽訂日交給出租人,第二次租金於____交清,以後交付方式以此類推。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____天的寬限期,從第____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____%加收滯納金。

4、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 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滿或終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電費和違約金等相關費用並對有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後,甲方即可無息退還乙方押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商鋪的修繕

由甲方維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日內維修好。如甲方未盡維修義務,乙方可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由乙方維修的,修理費由乙方負擔。

甲方不允許承租人對商鋪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度,電錶表底數為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2、使用該商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3、甲方、乙方必須按有關税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税金額。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關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性質;

(2)擅自轉租、轉讓商鋪或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3)逾期交納租金,經甲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4)乙方嚴重違反相關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甲方必須給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鋪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乙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經營範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乙方對於租用的商鋪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户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核准的人員)。

4、乙方不得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乙方經營商品外包裝必須由甲方提供統一包裝。

6、乙方必須愛護商鋪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商鋪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衞生。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租賃期滿未能續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日內將租賃的商鋪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第九條 續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甲方違約,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____天以上,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從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一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二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 份,送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繫電話: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繫電話: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汽車商鋪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擁有的商鋪房屋出租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商鋪描述

1、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商鋪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平米。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合同期內,乙方有權將本合同轉讓,甲方不得干預並不得私自將本房屋對外出租或轉讓。2.合同期滿後,甲方如果繼續對外租賃本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必須在合同到期前____天與甲方商議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甲方有權另行發包。

三、租賃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為商業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分_________年付清,每次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款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

2、在租賃期內,因租賃商鋪所產生的水、電、衞生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商鋪能夠從事商業經營,並積極提供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所需手續。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商鋪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3、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税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半年以上的。

(2)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_____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_____常營業超過7天的。

(3)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商鋪被徵收、徵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車商鋪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市場內____樓__廳____攤位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市場內從事經營。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__年。即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租憑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發租規定的最後期限屆滿前__天內還未辦理續租手續,即視為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攤位另行發租。

第三條 租金、租金的繳納期限和優惠辦法

1、租金每月____元,共計____元,交納時間____。

2、合同簽訂後,乙方在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繳付一年的攤位租金,

甲方按該攤位年租金給予一次性優惠__%,實際繳付金額為人民幣____元。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制定管理制度及經營公約等,並檢查、督促乙方執行;

2、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有關執法部門;

3、在租賃期間因市場內部改造、房屋維修,需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進行遷移、拆除時,甲方須提前__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須於__天內謄清攤位。甲方儘量給乙方重新安排攤位,乙方願接受安排的,租金視調整後攤位實際狀況重新予以核定。乙方不願接受安排的,則由甲方退還乙方從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攤位租金。租金退還計算方式為:按乙方所繳付的實際租金除以合同規定的承租天數,乘以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天數。

(二)甲方義務:

1、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

2、提供經營必備的後勤保障設施,如通風設備、照明燈光等,並逐步改善經營條件。

3、對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

4、維護市場內經營秩序,搞好環境衞生,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

2、服從管理,依法按期繳納各項税費;

3、乙方為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並遵守市場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愛護本市場內公共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市場環境衞生;

5、文明經商、禮貌服務,在指定範圍內經營。不出售反動、淫穢、封建、迷信、假冒偽劣商品;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自義務,保證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按攤位租金__%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並按攤位租金__%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章):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汽車商鋪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人(甲方)證件(身份證號)

住址:

承租人(乙方)證件(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署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作為商鋪,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雙方合作期限為年,協議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於年月日提前終止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雙方同意,提前終止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乙方在本終止協議簽字生效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補償款元(大寫:)。

三、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補償款後,將扣除應付的房租後的押金及已付剩餘房租退還乙方。

四、本終止協議生效後,乙方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情況進行驗收,結清。

五、《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因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合同相關義務與權利已全部結清,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事宜提起仲裁、訴訟、申訴、信訪。否則,視為甲方根本性違約。

六、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終止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終止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七、因本終止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房屋租賃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處理本終止協議項下糾紛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八、本終止協議未盡事項,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九、本終止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終止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汽車商鋪租賃合同 篇14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如下:

出租方 :

住所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法定代表人 :

職務 :

電話 :

傳真 :

承租方 :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法定代表人 :

職務 :

電話 :

傳真 :

位於成都市成華區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資建設並經營的商業物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成都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成都A商城商鋪事宜訂立本《成都A商城商鋪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除另有説明外,下列用語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時具有如下的含義:

1.1 “本合同” 指甲方和乙方訂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雙方不時就修訂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書面補充協議。

1.2 “A商城”

1.3 “該商鋪” 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鋪。

1.4 “營業額”指乙方在該商鋪內從事的任何經營活動或利用商鋪,直接或間接收取的所有現金、支票、營業款與賒賬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費用。

1.5 “租賃保證金” 指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或推廣費,僅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保證。

1.6 “管理費”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為維護整個A商城的正常運作,而對A商城的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維修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以及該公共區域本身的水電費,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該商鋪和公共區域使用的空調用冷水費、供熱費費用。

1.7 “起租日” 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

1.8 “書面形式” 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9 “元” 指人民幣元。

1.10 “‰” 指千分之一。

第二條 出租商鋪

2.1 甲方將坐落於成都市成華區成都A商城第 層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2 該商鋪的具體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鋪位置示意圖)中以紅色予以標註,該紅色標註只作位置確定及方便鑑別之用。

2.3 該商鋪的承租面積(GLA)約為 平方米,建築面積(GFA)約為 平方米。

(最終以成都市政府認可的具有測量資質的測繪部門測量面積為準)。

承租面積(GLA)包括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間。柱體面積包含在承租面積內,租户之間內牆按照一半牆體計算其面積,面向街道或後勤通道的牆體按照全部計算其面積。

2.4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有權根據其正常經營需要與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於樓梯、通道、衞生間、電梯、電動扶梯等,但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臨時限制。

2.5 乙方租用該商鋪的期限: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 年。

第三條 商鋪用途

3.1 號商鋪只供乙方作為 品牌經營之用,甲方保證該商鋪能夠作為該用途使用。

3.2 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權證》。

3.3乙方將該商鋪用於本合同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但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4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執照、批准證書或許可證等(如法律、法規要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該等執照、批准證書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

3.5 乙方必須以正當手法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做出對甲方或A商城的商譽及名聲有不良影響的行為。

3.6乙方在該商鋪內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禁物品或進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並保證甲方不因乙方在該商鋪內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訴或索賠且保證甲方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責任。

3.7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 號商鋪是“ ”(英文為“)商標及所經營商品/服務的其他相關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許可/被授予人,該權利有合法來源且不存在影響該商鋪正常經營的限制。

3.8 如因上述3.7所述之權利瑕疵導致甲方被責令先行或連帶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 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租金

4.1.1 乙方每月租金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

營業額提成租金以每月總營業額(税前)為基數計算,面積均統一以GLA計算。

1) 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m2_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税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2) 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_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税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3) 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_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税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 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_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税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1.2 上述租金並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廣費、管理費、因乙方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税費及其他所有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4.1.3 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如此時A商城尚未對外營業,則起租日為A商城對外營業之日)。

4.1.4 除首月基本租金於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須於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後一個月的基本租金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基本租金額。

日基本租金額為該商鋪承租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額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每月的營業額提成租金須於次月第15日前依據本合同第4.1.1條約定的營業額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結算,如結算出的數額少於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基本租金為準;如結算出的數額多於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提成租金為準,乙方應於該月第15日前向甲方補足提成數額多於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項(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如因營業額差異造成提成租金差異,於結算後的下月調整。

4.1.5根據本合同第4.1.1條規定,如遇乙方租金調整,租金調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為:按本合同約定的調整時間及調整前後的租金標準,分段計算調整前後各時段的租金。

4.2 租賃保證金

4.2.1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相當於 2個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費及推廣費數額的租賃保證金,該租賃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及推廣費,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保證。

4.2.2 租賃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

該商鋪的面積最終確定後,甲乙雙方應計算租賃保證金的實際數額;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多於該實際數額,甲方應在5日內向乙方退還該多餘部分,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少於該實際數額,乙方應在5日內向甲方補足該不足部分。

租賃保證金應當以人民幣匯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户內。帳户信息如下:

開户銀行:

銀行地址:

户名:

賬號:

4.2.3租賃期間,如果乙方有違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為,並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損害,在甲方發出要求乙方糾正該等行為並賠償甲方損失的書面通知後7個工作日內,乙方拒不糾正該等行為並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賠償款(不影響甲方對乙方該等行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以補償甲方因乙方該等行為而造成的損失或者損害,但甲方應在抵扣行為發生後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乙方。

乙方應在收到前款所述書面抵扣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補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賃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商鋪,剩餘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剩餘租賃保證金的,仍有權追索。

4.2.4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什麼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後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4.3 管理費

4.3.1乙方應交納的管理費按該商鋪建築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管理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裝修期內,如乙方使用空調,則管理費 元/月/建築面積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調,則管理費為 元/月/建築面積平方米。

4.3.2 首月管理費於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餘月份管理費於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後一個月的管理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管理費。

日管理費為該商鋪建築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管理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3.3空調的正常供應時間為全年每天上午10:00時起至晚上10:00時止。如乙方根據經營需要需於空調正常供應時間以外使用空調,應支付額外空調費,額外空調費的收費標準為每小時元/建築面積平方米,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1000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按1000建築面積平方米計算。

4.4 推廣費

4.4.1 甲方將不時為A商城進行商業推廣活動,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廣活動並承諾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廣費。

4.4.2 推廣費按該商鋪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計算。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推廣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廣費於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餘月份推廣費於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後一個月的推廣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推廣費。

日推廣費為該商鋪建築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推廣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4.3 租賃期間,如乙方欲在A商城內、租賃區域外組織商業推廣活動,事先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費用,收費標準屆時協商確定。

4.5 水、電費

4.5.1 水、電費的計算標準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及A商城實際情況結合制定,乙方須自行負擔每月的水、電費,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費通知單所約定的日期支付。

4.5.2 水、電費押金共計 元,乙方應於該商鋪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户 元/㎡,餐飲租户 元/㎡,按照建築面積GFA計算)。

4.5.3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後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水、電費押金(不計利息)。

4.6 其他費用

4.6.1 乙方須自行負擔與該商鋪使用有關的電話費、水費、電費、燃氣費及其他費用;

4.6.2乙方須按該商鋪獨立記錄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業單位賬單,在收到該等記錄表或賬單後7天內支付所有因使用該商鋪而產生的燃氣、電話費用及其他費用。

4.7乙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費用以銀行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户(但應向甲方提交相關轉賬憑據,以便甲方核實),甲方核實收妥乙方交納款項後,應向乙方出具發票(其中管理費的發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出具,開具發票主體由甲方確定)。根據需要,甲方有權變更收款賬户,變更賬户信息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銀行賬號(人民幣)由甲方另行書面通知。

4.8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從其向甲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或合同約定的其他保證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須向甲方繳納的租金和其他款項。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時提供服務設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而減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據本合同須支付的費用。

4.10 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乙方違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協議、條文、規定及條件的權利。

第五條 商鋪交付與驗收

5.1 該商鋪的交付日期為 年 月 日之前,甲方應當於該日期前交付該商鋪,而乙方應當於該日期前接受交付。具體交付時間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雙方交付/接收該商鋪時,應當簽署一份交接憑據,交接憑據應當載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狀況,該商鋪交付狀況以交接憑據所載為準,交接憑據一旦簽署,則甲乙雙方的交付/接收義務立即完成。

5.3 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之日在 年 月 日之前(含 年 月 日當日),則該商鋪交付之日以交接憑據簽署日期為準;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日期在 年月 日之後,則該商鋪交付日為 年 月 日。

5.4 乙方有權並應該在交付日期前詳細查看該商鋪現有裝修、設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驗收的具體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二(商鋪交付條件)。

5.5 甲方應於該商鋪交付時向乙方説明承租該商鋪建築物的狀況,包括空調、照明、用電、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項。

5.6 乙方接收該商鋪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商鋪;如果乙方認為該商鋪存在缺陷,應當於接收後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響乙方裝修的,則乙方應當立即接收該商鋪;同時,甲乙雙方應當將該等缺陷書面記錄,而甲方則應當於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內對有必要修復部分修復。

5.8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沒有在 年1月1日前與甲方辦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則乙方應被視為在 年1月1日辦理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年1月1日視為交付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 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況下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如管理費、推廣費等。

5.9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過年1月1日一個月後仍未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並有權追索因乙方的該等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10 甲方遲延交付的責任見本合同第15條中的規定。

第六條 免租裝修期

6.1 乙方有 天的免租裝修期,自該商鋪交付之日起算。

6.2 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擔管理費、推廣費以及裝修和/或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税費及其他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6.3 免租裝修期內,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均不免除。

6.4 乙方需在該商鋪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裝修押金和裝修垃圾運輸費,裝修押金為該商鋪建築面積人民幣 60 元/平方米,裝修垃圾運輸費為該商鋪建築面積人民幣 8元/平方米。

6.5 如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及有關裝修的規定,於免租裝修期屆滿,且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後1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無息返還前款所述的裝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30天內仍未開始進行裝修工程,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租賃保證金的,甲方仍有權追索。

6.7 若乙方於免租裝修期結束之前完成裝修工程,則不論乙方是否進行經營活動,乙方依然只需於起租日開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 若因乙方原因,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一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並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

6.9若因乙方原因,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二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並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此之外,甲方還有權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二個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當月基本租金的2‰作為違約金,直至乙方完成裝修並開業。

6.10若因乙方原因,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三個月內仍未能完成裝修並開業,則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須對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被扣除租賃保證金在內的責任,且無權要求甲方賠償任何裝修費用,或就商鋪內的裝修、設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張、補償或索賠。合同解除後,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裝修而支付的費用亦由乙方承擔。

6.11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於免租裝修期內未能進行裝修或乙方免租裝修期不足 天的,乙方的裝修免租期應相應的予以延長。

第七條 商鋪裝修

7.1 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必須:

7.1.1該商鋪內之建築、裝修及有關機電工程,所有室內設計圖、平面間隔、機械及電力需求,以及各裝修物料之挑選,事先報甲方會審(甲方應於收到乙方提交的會審材料15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會審意見,逾期未答覆者,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見);

7.1.2 獲得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執照或許可證;

7.1.3 保證該等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進不得影響整個A商城結構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經營活動;

7.1.4即使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的申請書,由甲方代為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乙方仍須支付一切為符合本條規定而引起的費用,且乙方須獨自承擔因政府有關部門拒絕、修改乙方裝修工程申請書或因此而引起的延遲及損失的後果;

7.1.5乙方如對該商鋪進行機電系統、消防系統或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A商城整體機電系統的工程,應聘用甲方推薦或甲方認可資質的施工單位,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7.2甲方在會審乙方的裝修申請時,有義務向乙方説明該商鋪的裝修標準,並向乙方提供《租户裝修手冊》,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裝修手冊》進行裝修,以確保裝修安全。

7.3 在沒有獲得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裝修時,特別不得:

7.3.1 在該商鋪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裝、拆除或改裝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築和設施;

7.3.2 改裝、增加或允許他人改裝、增加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空調設備、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監測或保安系統;

7.3.3 安裝或允許他人安裝任何需要附加電氣/燃氣、市電佈線/管道、或不通過分表計量的電/燃氣、或其重量超過了地面的設計載重的設備、機器;

7.3.4在該商鋪的門窗、天花板、牆面、橫樑、地板、結構件、衞生設施、空調設備、消防/火警監測設備上裝釘、插入或允許他人裝釘、插入任何釘子、螺絲釘、金屬鈎、托架或類似物件;也不得損壞、損傷、鑽入、劃傷、毀損或允許他人損壞、損傷、鑽入、劃傷、毀損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 鋪設或使用任何可能損壞或穿透地板的覆蓋物。

7.4 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門指定安裝消防鐵門,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鐵門,不得改裝消防出口現有之門鎖、門閂及裝配。

7.5甲方有權就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行為進行規範、管理,包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進出、材料運輸、施工時間、施工安全等事宜進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體的運作安全及順暢,避免因乙方的行為給A商城其他商鋪的使用人造成滋擾。乙方應服從甲方規範及管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營業時間之內進行裝修施工。

7.6 在裝修期內,甲方應乙方的事先書面要求,為乙方在該商鋪內的裝修提供臨時用水及用電,但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7.7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移除該商鋪內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規格的結構物、建築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無論該等結構物、建築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時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對乙方因此蒙受的損失概不負責。

7.8如乙方對該商鋪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裝任何附屬物、裝置、附加物,即使該等裝修、改建或安裝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終止交還該商鋪時,復原、移去或拆走該等改建、附屬物、裝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9 合同期限內,甲方確因合理原因而需對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應提前30天獲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 商鋪修繕

8.1在該商鋪使用過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該商鋪及甲方提供的設施出現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內進行維修。

8.2租賃期內,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該商鋪內部的各項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地板、牆面、所有店面、門窗、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給排水設施、消防設施、空調設施、線纜和管道等,並確保其處於正常租用的使用狀態。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8.3 租賃期間,甲方應盡力確保該商鋪屋頂、牆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動力電纜處於符合國家安全規範狀態。

8.4 租賃期間,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保證A商城中的電梯、消防/火警監測系統、空調系統及其他各種設施處於良好的正常工作狀態。

8.5租賃期間,甲方有權進入該商鋪視察該商鋪的維修狀態,檢查該商鋪內的電氣、燃氣、給排水等設備的運作情況,進行必要的修繕和保養工作,但甲方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前,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以選擇合適的時間,並避免因此而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8.6租賃期間,遇到火災等緊急事態時,甲方或其授權代表可在無通知的情況下強行進入該商鋪,且甲方不需賠償因強行進入該商鋪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壞,甲方有過失的除外。

8.7無論乙方是否購買相應的保險,亦無論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導致該商鋪的窗户或玻璃破裂、毀壞,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或償還因甲方更換該商鋪所有破損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8.8乙方對下列行為和事件引起的損失和損害,必須進行賠償。該等賠償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修理、維修費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項,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賠所發生的一切開支和費用(包括律師費用):

8.8.1 因該商鋪內任何電器裝置、電器用品、電線等的故障、失修、危險而導致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8.8.2 因乙方原因而導致該商鋪水管通道、廁所、器具堵塞、損壞或停止運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導致火、煙霧在該商鋪內擴散或任何來源的水(包括風暴或雨水)在該商鋪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滿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第九條 經營條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賃期限內租用甲方提供的POS專用收銀系統(下稱“POS系統”) 台,並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專用收銀系統租用規定》。

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將租用該商鋪內的每一筆交易在交易發生時如實、實時、全額通過POS系統進行結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營業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約定,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相當於未提供或少提供銷售金額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租金,租金金額以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月租金為準,與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應保證其POS系統數據的真實準確,甲方可以對該數據進行核實。甲方核實時,乙方應配合並提供本商鋪經營有關的賬冊及原始憑證等資料。

9.2 乙方應配合甲方於指定的時間開業。

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為10:00-22:00(法定節假日期間營業時間另行通知),乙方應服從甲方對A商城營業時間的安排,不得於營業時間內無故停止營業、撤離派駐人員或商品。

9.3 乙方並應配合甲方對整個A商城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時間安排。

9.4 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必須實行明碼標價,商品或服務價格的制定及商品標識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引起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正當合理的要求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直接做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合理的決定,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6 乙方應確保該商鋪內商品的貨源充足,避免發生商品脱銷的現象。

第十條 轉租、轉讓和續租

10.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能轉租、委任或特許第三方經營和管理該商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的終止期,乙方應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商鋪再行轉租。

10.2 發生下述各項行為及事件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對轉租的約定:

10.2.1 乙方為公司,而公司發生收購、重組、合併、清算;

10.2.2 乙方的名稱發生變更;

10.2.3 法定繼承事實發生,致使該商鋪的使用人發生變更。

10.3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該商鋪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1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對該商鋪續租,則甲方有權攜同該商鋪未來的任何租户或有關人士在租賃期結束前或提前結束前的3個月內的所有合理時間內,預先通知乙方後視察該商鋪,乙方不得阻撓,但甲方的該等行為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 保險

11.1乙方應當在商鋪交付完成以前或最遲不超過商鋪交付完成之日自費為該商鋪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險種至少應包括裝修工程一切險和公眾責任險,保險責任期間為開始裝修之日起至開始營業之日止。

11.2乙方應當於開業前的15日自費為該商鋪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乙方開業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該等險種至少應包括財產一切險及公眾責任險。

11.3 乙方所購買的公眾責任險不應少於人民幣100萬元,並在保險單中將甲方列為共同被保險人,且粘貼交叉責任條款。

11.4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後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1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為、事件,導致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無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許乙方所僱傭的相關人員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為、事件,致使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風險增加。

11.6若本合同第11.5條所述保險風險增加,並導致保險金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和補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補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險金,而不論該等保險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於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十二條 物業管理

12.1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公司”)負責包括A商城在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事項;甲方得將本合同書載明之權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業公司行使。物業公司於行使權利時需知會乙方其行為代表甲方,乙方須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服務協議》。

12.2甲方保留不時制訂、引進、修改、廢除任何其認為經營和維持A商城作為一流購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規章制度的權利。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後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並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上述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減損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發生歧義,須以本合同的條文為準。

12.3乙方須遵守物業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以下簡稱“物業管理規定”);該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後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並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12.4 不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有專門規定,甲、乙雙方現就下列事項特別約定如下:

12.4.1 在獲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權以甲方指定的統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稱。

12.4.2 乙方有權自費在該商鋪入口處或其門上,安置經甲方批准設計的LOGO。

12.4.3 在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號及標誌或該名號及標誌的圖片、聲明及畫像。

12.4.4 乙方須把該商鋪的普通垃圾、廢物,以及物業公司指定的廢物箱盛載,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地點倒卸。

12.4.5乙方的廢舊報紙、紙箱(皮)、木箱、潲水(餐飲)以及其他特定行業的商業垃圾應由物業公司認可人員收取或處理,乙方不得隨意聘用其他人員收取或處理。

12.4.6 乙方如需聘請專門的清潔公司進行該商鋪的清潔工作,應聘請物業公司指定的清潔公司,且有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2.4.7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進出口、樓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鋪設、安裝、豎立、附加任何電線、電纜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將貨品或其他任何東西擺設或堆放在該商鋪之外。

12.4.8甲方有權在沒有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認為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乙方在該商場公共區域內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且甲方無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因其執行本條規定而引起的所有損失、開支或費用。

12.4.9 乙方應採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該商鋪免受颱風、暴雨或類似事件的破壞,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應保持該商鋪的外窗始終處於關閉狀態。

12.4.1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頂、天花板、牆壁等地方安裝任何天線、接收器、管道、附屬物、遮陽物、涼蓬或其他任何類型、性質的安裝物和附屬物。

12.4.11乙方不得破壞、損毀或塗污A商城結構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樓梯、電梯、自動樓梯的任何裝飾外貌,包括A商城內的任何樹木、植物及灌木。

12.4.12甲方有權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裝或固定甲方認為適合的機器、設備、標記、廣告架及其它設施並有權維修、拆除、更換該等設備和設施。甲方應儘量減少干擾乙方。

12.4.13除非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商鋪、窗框、玻璃外牆、玻璃或牆壁的內面或外面塗漆、噴漆、使用或黏貼任何東西、物件或懸掛霓虹燈廣告。

12.4.14 乙方應以甲方滿意的風格和方式佈置該商鋪店面玻璃及陳列櫥窗,在收到甲方對其展示提出反對意見的書面通知後,立即改變或更換有關擺設。

12.4.1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請並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擋該商鋪的櫥窗以及面對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櫥窗玻璃。

12.4.16 乙方必須使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貨物裝卸區、出入口處及貨物電梯,並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時間內裝卸貨物。

12.4.17 乙方需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專用停車場、車輛進出通道或用來裝貨、卸貨的場地的使用規定。

12.4.18 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電梯或電動樓梯作運貨用途。

12.4.19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電梯內放置任何重量超過該電梯的最大載重的物件。

12.4.20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在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使該商鋪營業標誌、店面和窗户保持照明;為達到理想的視覺效果,乙方應允許甲方控制該商鋪的營業標誌、店面及窗户電路。

12.4.21乙方不得在該商鋪或A商城內進行任何拍賣或類似的促銷活動,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業手法進行商業活動,但純週期季節性的促銷活動或經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區域內進行任何兜售、招徠行為;亦不得分發各種宣傳性的小冊子及廣告資料,甲方或物業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 除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該商鋪而生產、製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進行生產、製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貨物或商品。

12.4.24 乙方在任何時候不得在該商鋪內放置或貯存任何武器、彈藥、火藥、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燒的物品或危險貨物。

12.4.25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或容許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氣體或氣味。

12.4.26 除本合同約定乙方可在該商鋪內經營餐飲行業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預備食物或飲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熱任何食物。

12.4.27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飼養任何動物、寵物。

12.4.28 乙方須自費採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驟及預防措施,以防止白蟻、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蟲、寄生蟲在該商鋪內滋生。

12.4.29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居住或容許他人居住。

12.5.30 不論甲方在該商場內設置保安人員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與否,甲方對該商鋪及其內部財物不負任何保安及保管責任。

12.4.31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屋頂、主要結構、牆壁、水管通道及電纜電線在良好的使用狀態。

12.4.32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公共地方清潔及妥當的狀態。

12.4.33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內任何電梯、自動樓梯、消防及保安設備、空調設施及其他設備在妥當及可運作的狀態。

12.4.34甲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向該商鋪提供空調服務。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時間外提供額外空調服務,須預先向甲方或物業公司申請並繳付相應的收費。

12.4.35 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額外空調服務的合理通知後,應責成物業公司向乙方提供該等空調服務。

12.4.36乙方承租區域內的照明系統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區域與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邊界區域單獨設置照明迴路,由甲方控制,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正常營業時間內邊界區域的照明。

第十三條 商鋪交還

13.1 交還日期及適用範圍

13.1.1 乙方應當於本合同約定的租期結束之日起不超過5日內交還該商鋪。

13.1.2除租賃期限屆滿合同正常終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則乙方應當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不超過3日內交還該商鋪。

13.2 交還狀況及裝修和附屬設施/設備的歸屬

13.2.1 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還商鋪:

乙方自費將該商鋪內的所有動產(附屬設施/設備除外)搬離該商鋪,該商鋪交還時的狀況應當與乙方在最後一段正常營業時間時的狀況一致;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的裝修或附屬設施/設備遭到破壞,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由此導致的損失。

乙方自費將商鋪內的所有物品搬離該商鋪,並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

13.2.2如果該商鋪交還時之狀況不符合前項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一切措施或自行採取措施,使得該商鋪之狀況符合前項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由乙方負擔。

13.3 交還通知、查驗及接收

13.3.1 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各方均應提前3日通知對方交還/收回該商鋪的具體日期,甲方應當按照該等通知查驗及接收該商鋪。

13.3.2 甲方應當依照通常合理的標準及本合同第13.2條規定查驗該商鋪。

13.3.3 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情形下,甲乙雙方應當簽署一份交還憑據,交還憑據一經簽署,乙方交還該商鋪的義務立即完成。

13.4 逾期交還的後果

13.4.1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條的規定交還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在公證機關的公證下選擇採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鋪,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該商鋪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

將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並將該商鋪內的一切裝修、附屬設備/設施拆除。

13.4.2乙方逾期交還商鋪,除應當依照合同最後一個月的標準交付逾期期間的租金、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外,每天還應按照合同最後一個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乙方交還該商鋪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條的規定收回該商鋪。

13.5 質量保證金

本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乙方在撤場前應向甲方繳納商品質量保證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類租户,商品質量保證金為人民幣1萬元;如乙方系美容美髮、餐飲等特殊類型租户,商品質量保證金額度雙方另行協商。如三個月內沒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權利主張,甲方將向乙方退還該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四條 合同變更和提前終止的條件

14.1 變更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1.1 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如出現下述情況,雙方可變更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合同的。

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3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14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

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15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4.1.2 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1.3 因變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14.2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2.1 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出現下述情況,可解除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6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30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在租賃期間,政府決定徵用該商鋪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該商鋪的。

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30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14.2.2 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2.3 因提前終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第十五條 甲方違約責任

15.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逾期交付商鋪,每逾期一日則應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5.2 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商鋪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5.3 在租賃期內,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15.3.1 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商鋪供乙方使用,超過60日的。

15.3.2 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該商鋪的。

15.3.3 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15.3.4 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將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

15.3.5 甲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併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5.3.6 由於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5.3.7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乙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5.4乙方依據本合同第15.3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還租賃保證金,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如有)並賠償損失,並在3日內遷離該商鋪。

15.5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甲方未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登記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15.6 乙方因甲方違約行為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5.7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甲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乙方放棄追究對甲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乙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乙方對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乙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並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乙方在日後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條 乙方違約責任

16.1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水、電、空調費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付金額的2‰支付滯納金。

16.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空調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通知,仍未能於7日內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上述費用的2‰或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滯納金。逾期達14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委託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採取停止供應或使用水、電、空調或其他設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6.3租賃期限內,乙方非因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4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6.4.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商鋪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

16.4.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商鋪結構,或損壞商鋪,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16.4.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商鋪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16.4.4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商鋪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16.4.5 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之一或全部的達到30日。

16.4.6 乙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併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6.4.7 由於乙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6.4.8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中斷、停止其經營活動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甲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6.5甲方依據本合同第16.4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3日內遷離並交回該商鋪;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6甲方依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發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賦予其提前收回該商鋪的權利,並構成甲方對該項權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無須以實際進入該商鋪的行為作為行使該項權利的標誌。

16.7 甲方根據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滯納金,並不損害及影響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賦予的其他權利和補救的權利(包括收回該商鋪的權利)

16.8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費用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項下其他任何權利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開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6.9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乙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甲方放棄追究對乙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甲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甲方對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甲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並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甲方在日後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16.1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7條、第3.8條約定,不論甲方是否實際支出了賠償或處罰款項,甲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並向乙方追究相關損害賠償。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他天災、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17.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該事件的性質、發生日期、預計持續時間等有關的細節,以及該事件阻礙通知方履行其於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程度。

17.3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定期及時地告知對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現狀,如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4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並且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的影響。

17.5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向對方提供事件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或其他適當機構)出具的證實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證明,如其不能提供該等證明,對方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通知與送達

18.1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由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發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必須採取書面形式,並送達至下述地址或雙方書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聯繫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聯繫人:

18.2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訊往來,如以郵寄的方式,在寄出後第3個工作日將被視為已送達,郵政局出具的掛號投送收據,將作為有效證明;如以傳真的方式,則發出時視作已送達,對方傳真機收到的傳真報告將作為有效證明;如以手遞的方式,則於對方簽收時視作已送達,收條將作為有效證明。

18.3 甲方在乙方租賃商鋪門口或其他醒目位置張貼的與日常物業管理有關的通知或文件,即視為已合理通知乙方。

18.4 甲乙雙方之間的書面函件,如任何一方在其中提出具體要求或建議且要求在收到函件後指定期限內(不得少於5日)回函的,則另一方有責任於指定期限內回函,否則,視同同意函件內的相關內容和要求。

第十九條 法律適用

19.1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選定下列19.1.2方式解決:

19.1.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9.1.2 依法向該商鋪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9.2 本合同條款業經雙方協商和談判而達成,不構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條款。

19.3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其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及受其管轄。

第二十條 合同效力

20.1 本合同構成甲方和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並且取代有關本合同的所載的各事項先前的所有口頭及書面協議。

20.2 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內容為本合同雙方就本合同有關條款內容所作之補充、修正、解釋及説明,為本合同雙方所確認及同意,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0.3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各自的公章之日起生效。

20.4 甲方負責向成都市成華區租賃管理辦公室辦理合同登記手續,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20.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合同登記機關執兩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0.6 本合同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參閲方便而設,不得用於解釋合同條款。

20.7 本合同條款業經雙方協商和談判而達成,不構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條款。

20.8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如其他文字文本與中文文本不符,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二十一條 税費負擔

21.1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如有)、房產税、土地使用費等將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按有關規定負擔,如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負擔方法的,則由雙方各半負擔。

21.2 租賃手續費由甲方承擔,印花税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21.3 除法律規定或經雙方協議由甲方代扣代繳的以外,乙方須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因租賃及經營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政府税費。

21.4 各方因簽署本合同而發生的律師費,由雙方各自負擔。

第二十二條 其他

22.1甲方聲明,本合同簽署時,A商城包括該商鋪尚未設置抵押,但甲方作為所有權人有權將A商城及商鋪進行抵押。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完全瞭解和接受本合同承租房屋抵押權狀態。本合同簽署後,甲方在設定抵押權時無需通知乙方或徵得乙方同意。如為抵押權登記需要,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必要協助。

22.2 甲方保留對A商城的命名權,甲方在給予乙方不少於3個月的通知後,甲方有權更改A商城的名字,且無須對乙方做出任何賠償。

22.3租賃期間,甲方因合理變更、修繕需要,在事先知會乙方後,有權臨時封閉該商鋪所在建築物公用區域(包括廣場)及公用設施或其部分(包括但不限於走道、門户、窗户、電動裝配、電纜電線、水管通道、燃氣管道、電梯、自動扶梯、防火、保安設備、空調設備),變更該商鋪所在建築物之公用區域整體結構、佈局及安排。

22.4 甲方有權在該商鋪所在建築物本體的內外及室外空間設置廣告及獲取利益,但該等設置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22.5 甲方有權對該商鋪所在建築物的中庭、屋頂、車庫、廣場、通訊網絡使用和獲取收益。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登記人(簽章):

(本頁以下無正文)

年 月 日

合同登記機關(簽章):

年 月 日

汽車商鋪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m2(使用面積__________m2)

第二條

租期___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______(大寫),乙方每 個月繳納一次租金。 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户銀行:

收款人名稱:

帳號: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於 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後,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 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 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 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傢俬、家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職責:

1. 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 %。如拖欠租金大,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2. 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 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 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錶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塗刷任何塗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 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複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_______;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傢俱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商鋪租賃合同 篇16

合同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m2(使用面積__________m2)

第二條 租期___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每 個月繳納一次租金。 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户銀行:

收款人名稱:

帳號: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於 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後,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 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 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 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 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傢俬、家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職責:

1. 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 %。如拖欠租金 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2. 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 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 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錶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 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塗刷任何塗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 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複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 ;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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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傢俱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 月 _______日 _______ 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商鋪出租合同附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傢俱和電器如下:

電器類:

空調機 __ 台,型號:_______

冰箱 ___台 ,型號:_______

彩色電視機 ___台,型號:_______

洗衣機 ____台,型號:_______

電熱水器 ___台,型號:_______)

抽油煙機 ___台,型號:_______

煤氣爐 ____台,型號:_______

傢俱類:

牀 ____張,(其中,雙人牀型號:_______ 張;單人牀 型號:_______張;上下牀型號:_______ 張)

書桌 ____張,具體狀態 ____________

沙發 ____套__張,具體狀態 ____________

茶几 ____張,具體狀態 ____________ 餐桌 ____張,具體狀態 ____________ 餐椅 ____張,具體狀態 ____________ 雙方簽字確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

______年 ______ 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 日

汽車商鋪租賃合同 篇17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擁有的商鋪事宜,結合甲乙雙方的實際情況,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的主要情況如下:

1.1位置:__鎮__村__社____樓__。

1.2裝修情況: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乙方辦公營業使用。

2.2乙方保證租賃期內在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用途和房屋結構。

三、租金支付及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房屋租賃期自日起至年甲、乙雙方同意隨行就市。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商鋪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貳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及租賃條件乙方同意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若不再續租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貳個月書面通知和電話通知甲方。

3.3甲、乙雙方約定,該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全年租金合計人民幣5000元,以上租金均不含税,若需開具發票税費另計。乙方應於簽定本合同當日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一年的租金。

四、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1甲、乙雙方約定,自簽定合同當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承租押金人民幣仟伍佰零元整)。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承租押金在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後,剩餘部分歸還乙方,押金不計利息。

4.2租賃期間,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通訊、和其他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若該房屋出租期間甲方產生一切相關税費,乙方同意另外支付該費用。房屋出現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損壞所產生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物業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屬於甲方維修範圍需要進行大修時,若因維修工作對乙方的營業造成較大和較長時間的影響,甚至導致乙方完全無法營業,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響期間適當減少或免除乙方的部分租金,具體減免比例由雙方根據影響時間和影響程度協商確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設施維修或公共部分維修所造成的影響不屬於此範圍。

5.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物業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物業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恢復原狀。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請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3租賃期間,甲方需要對該物業進行檢查、養護,應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物業的影響。

5.4乙方保證不在該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否則,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六、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6.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租期屆滿當日內返還該物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逾期返還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合同所規定的月租金標準的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費。

6.2乙方返還該房屋時需經甲方驗收簽字認可,同時相互結清各自應承擔的費用。

6.3屬於乙方所有的可拆除的傢俱、電器等設備,由乙方負責拆除搬走。屬甲方所有的設施、設備及該物業內的固定裝修,乙方不得拆除、損壞,並使這些設備保持良好、清潔和適租狀態。

七、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兩_倍支付違約金;

7.1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的;

7.2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7.3乙方擅自轉租、轉讓該商鋪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7.4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日的;

7.5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

7.6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

八、其他條款

8.1乙方保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合法經營,保證不在該商鋪內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令、法規的事情,遵守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定;乙方房屋符合消防安全條例;若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受到政府部門處罰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而承受的全部損失。

8.2若乙方在本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而不負任何違約責任。

8.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8.5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並簽定補充協議;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依法向承租物業當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8.6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立即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汽車商鋪租賃合同 篇18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方提供:

1、身份證、户口本原件及複印件;

2、公房轉租須經產權單位同意並加蓋公章;

3、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甲方提供的相關證件應真實合法,以保證出租房的真是合法。

5、商鋪的上下水管道、暖氣、燃氣、供電等設施,若自然損壞,甲方應及時進行修理,保證乙方的正常使用,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負責提供乙方辦理營業執照的相關證明,協助乙方辦理營業執照。

7、 合同履行期間單方提出解除合同,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並賠償對方 個月租金作為補償。

8、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或延遲辦理營業執照,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交的訂金並賠償乙方的損失。

9、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發生爭議的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0、 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和乙方蓋章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現住址: 經辦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汽車商鋪租賃合同 篇19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出租面積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XX省XX市XX縣XX鎮路門牌號為號 ,出租範圍為。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年 月年 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年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為萬仟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1)乙方首期交付六個月租金及商鋪押金3000元整

(2)每半年交一次租,為 元整,直到合同期滿

(3)押金不可作為租金,合同期滿甲方全額退還乙方押金3000元整

第五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可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及經濟賠償。

2、商鋪未經甲方同意不可擅自轉租他人

3、在租賃期間,乙方因經營的需要的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合同期滿不得擅自拆卸

4、租賃期間的水電費用甲乙房各自承擔

5、乙方必須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存進行違法活動,否則其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甲方: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汽車商鋪租賃合同 篇20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電話: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電話: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建築面積㎡(使用面積㎡);

第二條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元,乙方每年交納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户銀行:

收款人名稱:

賬號: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於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後,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屋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出租房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受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如拖欠租金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間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

6.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的所有房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租金費用根據市場行情而定不能低只能高,乙方不得阻撓)

第八條租賃期間,若乙方出現了自然災害或者人為造成的損失,甲方該不負責。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必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方和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車商鋪租賃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於出租給乙方作使用。乙方在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若因違規、違法受罰或被追究法律責任,甲方不負連帶責任,並有權收加店面,終止合同。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甲方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將出租店面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店面:

1.擅自將店面轉租、分租、轉讓、轉借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店面的,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店面,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但需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重新簽訂合同。

三、租金和保證交納方式

租金: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在合同籤

訂之日交清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的租金元整,大寫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先付後用。第二年度的租金在第一年度的第十二個月內一次性交清,依此類推。第二年起,租金每年一訂,隨行就市。但乙方必須提早一個月與甲方協商確定,否則合同自動終止。

保證金:為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間,不違反合同約定,在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支付保證金元整,大寫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若合同期滿,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將保證金全數歸還乙方;若乙方未按時繳納租金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保證金不退。

四、租賃期間的店面裝飾和修繕

乙方開業前,若需要對店面進行裝修,裝修費由乙方自行處理。租賃期間發生用水、用電、税收、房產税、工商、物業管理費以及其它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店面改造,如需改造,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否則,甲方有權動用保證金或要求乙方無條件將店面還原,

乙方對所租店面及店內一切設施,必須嚴格管理,及時維修,因維修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付。店內安全、防火由乙方負責。由於乙方的責任造成失火或者店面財產物品丟失、損壞,乙方必須負責賠償甲方的一切失。

五、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店面進行轉租、分租、轉讓或轉借,如有進行轉讓或轉租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所租店面。

3、乙方在租賃期中途如欲轉讓店面,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乙方與轉讓人之

間發生的一切問題,由乙方與丙方自行協商處理,與甲方無關。租賃期滿,乙方應將店面完好交還甲方。若丙方在轉讓期內有對店面進行裝修改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裝修或改造與店面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其裝修設施不得破壞,應保持店面完好,無償交還甲方,如有損壞,酌情賠償。

4、如乙方在租賃期間,因某些原因無法繼續營業,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原先對店面進行的裝修和其他設施、物品全部歸甲方所有,其設施、物品不得破壞,應保持店面完好,無償交還甲方,如有損壞,酌情賠償。

六、特約事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汽車商鋪租賃合同 篇2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名稱: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條租賃期限

四、租賃期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

五、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為______元(人民幣)

六、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七、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八、甲方

(一)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户。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户。

(六)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複印件。

(七)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九、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元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一、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二、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三、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續租

十四、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五、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其它

十六、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七、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八、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十九、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違約

二十、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一、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二、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三、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四、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五、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七、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九、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其他

三十一、本合同正文共五頁,隨本合同共六個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產證明覆印件

附2:用電及防火安全合格證複印件

附3: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附4: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註冊地址:註冊地址: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簽字日期:年月日

汽車商鋪租賃合同 篇23

合同編號:

出 租 方(甲方):深圳市國土房產物業管理服務中心

法 定 代 表 人:

地址:

承 租 方(乙方):

地 址: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深圳市福田區下梅林梅山苑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 。

第二條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可將出租房屋作_______用途。

甲方保證出租房屋能夠作上述用途使用,並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乙方將出租房屋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房屋用途的報批手續。

第四條甲方保證第三條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乙方保證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出租房屋的單位租金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月租金總額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

第六條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

第七條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貳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 即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第八條租賃期間,乙方每月應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物業管理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及其它應繳費用。

第九條雙方同意以委託建設銀行託收為結算方式,乙方保證每月五日前其託收賬户內有足夠的金額支付應繳甲方的各項費用。

每月五日後第一個工作日為乙方應繳甲方的各項費用的銀行託收日,託收不成功的租户可於託收日後的第三個工作日到甲方業務大廳繳納現金,並承擔由託收日後的第一日起計的應繳費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並且在乙方滯納期間,甲方有權進行督促,有權停止水、電供應。

第十條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要求。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按時交回房屋並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在結清費用後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

第十一條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接到乙方通知後拾日內進行維修;甲方拒不維修的,乙方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代為維修。

本條維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使用損壞的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由甲方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因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須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並及時通知乙方後方可進行,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可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乙方不得因裝修或其它原因改變房屋結構,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四條乙方不得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於他人,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出租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應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一)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決定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七條按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達壹個月;

(二)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

(五)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

甲方依據上述情形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遷離並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預交款項有結餘的,應當將餘款退還乙方。但保證金無權要求退還。

第十八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壹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及時遷離出租房屋,並有權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以及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

第十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房屋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同意續租,應重新訂立合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不同意續租,則本合同到期後自動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應於租賃期屆滿之日遷離出租房屋,並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房屋的,甲方可沒收租賃保證金,並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期間,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提供配套服務,包括水、電供應等。

第二十一條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的,應向甲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轉租房屋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壹佰伍拾元。同時甲方有權按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項義務,不得無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退還租賃保證金,並支付一個月房租金額的補償金給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説明理由,經甲方同意並支付其相當於乙方所租房屋一個月租金的補償費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補償費用,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二十四條乙方承諾遵守"梅山苑住户公約"、"梅山苑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各項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及其它與甲方達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協議,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違約,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以中文為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壹份,有關部門執壹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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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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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人(簽章):  合同登記機關(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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