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精選16篇)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人):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精選16篇)

乙方(承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就房屋租賃之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 東莞 市 區 號店鋪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五、一、租賃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其中免租期 日,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作為乙方裝修時間。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幣 元。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 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 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 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户。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 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户。

(六) 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複印件。

(七)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 元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 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 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 違約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2

合同號:

供應商編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場地(櫃枱)經營事宜,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承租場地位於  

第二條 乙方商鋪經營範圍: 品牌, 商品。

第三條 乙方租用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1、如屬乙方裝修,專櫃的設計、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其設計、裝修方案經甲方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裝修過程務必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供應商裝修管理規定》。

2.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須於 天內提出裝修方案,裝修期自裝修方案經甲方批准之日起計,甲方提供 天裝修期給乙方,如乙方超期,甲方以每日 元收取因裝修延誤導致營業損失及相關費用,由乙方現金交納。

第五條 租賃方式

1、浮動租金:甲乙雙方實行專櫃銷售分成,合作經營。甲方按乙方銷售額的 %倒扣作為甲方鋪位的浮動收入。

2、固定租金:乙方每月租賃費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於每月15日前繳納或由甲方從乙方銷售款中扣除。否則,每拖欠一天,則按應繳款項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

大寫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合同,乙方應繳款項清算完畢並遷出一個月後,保證金以不計息方式退還乙方,甲方在限期內收到乙方足額保證金後,本合同生效。

第七條 甲方負責商場的安全保衞和清潔衞生工作,並將乙方商鋪所經營的水電、空調、排風等設施安排到位。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管理費人民幣

元,乙方營業區自用增設的水電用具,其水電費另計收取。

第八條 乙方不得將商鋪轉租、轉包或轉讓,不得經營本合同規定品牌以外的其他商品。

第九條 合同面積一經確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若乙方隨意增加面積,甲方有權按每月每平方米5000元對乙方超出合同部分進行處罰。

第十條 乙方在第二條規定範圍內合法經營並接受甲方質量監督和物價管理,價格調整或打折應事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樓層經理同意後方可執行,且不得高於其在深圳市場其它商場的零售價格,否責甲方有權按差額的50倍罰款。

第十一條 乙方新品種上櫃按甲方有關管理規定執行,在經營中,甲方如據專櫃實際情況,對乙方提出商品更換的意見,乙方須配合並作出相應調整。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購買“”固定資產、裝修的火災及自然災害險。(不包括乙方專櫃的貨架及商品)如乙方對經營的商品及鋪位購買保險,可由乙方書面提出,由甲方統一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乙方商品的質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國家、行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進入甲方場地的商品須完好無損,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規定實行三包(包退、包換、包修),如屬商品本身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處理,如乙方混入偽劣、假冒商品,甲方有權予以沒收,並處以商品零售價總額10倍的罰款,直到解除合同。

第十四條 乙方委派專櫃導購 名,所派人員須上報甲方認可並經甲方培訓後方可上崗。乙方保證所派導購嚴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保證按《勞動法》履行用工手續合理,按時給付導購工資和法定的福利待遇,因專櫃導購引起的勞動糾紛,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乙方導購須接受甲方統一系統培訓,並支付培訓費每人200元整。

第十六條 乙方導購須着甲方統一的員工制服,佩戴統一工牌。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不合格或出現嚴重違規的導購,因乙方導購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十八條除甲方雙方議定外,乙方不得於甲方規定的營業時間內停止營業,若甲方因整體或局部裝修改造要求乙方暫停營業時,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停業期內乙方免交有關費用。

第十九條乙方商品在甲方商場開展促銷活動時(一年不少於四次促銷);須經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有關促銷方式或廣告宣傳品的張貼及使用須遵守甲方有關規定;並經甲方批准後實施。乙方同類商品在其他商場或專賣店促銷時,須在甲方場地同時進行,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整體營銷宣傳活動,並承擔相應費用。促銷期間的銷售額,超保底部分不予降點。

第二十條 甲方設立的會員卡,乙方必須參加,憑甲方的會員卡可享受乙

方會員制或貴賓制的貴賓折扣,若乙方無會員制或貴賓制,甲方會員憑會員卡購買乙方正價貨品均可享受九折優惠,已折貨品可享受折優惠,特價貨品除外,折扣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乙方保證甲方會員卡能按以上優惠內容正常使用,若因會員卡在乙方專櫃不能正常使用,而影響甲方的信譽,甲方可視情節輕重對乙方處以20xx元——5000元的罰款。

第二十一條 乙方銷售款一律由甲方收銀台統一收銀,嚴禁乙方人員截留銷售收入或將業務轉移至商場外進行。若有違反,則按其所收金額的20倍罰款,此款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經營期間,應遵守國家工商、税務所制定的各項法律、法規,依法納税,如有違法經營,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解除:如乙方違反下列其中任何一項規定者,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沒收履約保證金,所有裝修設施和貨物均歸甲方所有,並處以最低5000元的罰款,而乙方所拖欠的租金及費用仍需繳納。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信譽、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有物品、商品,其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損失的,乙方仍需補足。

1、拖欠應交款項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或拖欠款項總額達 5000 元(含)

2、轉租、轉包或轉讓。

3、擅自更換應須甲方認可之專櫃設施或改變裝修。

4、截留銷售收入或將業務轉移至商場外進行,合同期內累計2次以上者(含2次)。

5、擅自終止營業八小時以上(含八小時)。

6、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不接受管理。

7、經營過程中有嚴重損害甲方利益的其他行為。

8、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

9、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500米範圍之內另設分店。

第二十四條乙方若需提前中止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保證金

第二十五條 甲方可根據經營情況對商場商品佈局及經營場地進行調整,乙方須配合並作出相應調整,調整前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

第二十六條合同有效期內,若乙方銷售額持續不佳,甲方有權對其予以清退。乙方須於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三十日內撤出場地。

第二十七條乙方退出經營場地時,應及時將場地內所有的貨物、櫃枱及設施撤出,但不應破壞場地原有設施及影響甲方正常營業,因乙方責任造成不良後果,甲方有追究其法律責任並要求賠償的權力。

第二十八條 合同有效期內,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徵用商場土地,本合同自行解除。

乙方因商品滯銷需要撤退,應於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撤走商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撤櫃時間或將商品存放甲方倉庫,否則甲方對佔用貨櫃等營業場地的將按每日每平方米20元收取場地佔用費;佔用倉庫的,按每日每平方米10元收取壓倉費。

合同到期五日內乙方既不續簽,又不及時辦理撤櫃手續,甲方除依照原合同條件收取費用外,對商品受損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逾期20天未撤走,甲方有權削價處理該商品,以彌補甲方損失。

第二十九條在經營中,乙方所發生之債權、債務及糾紛、訴訟等概由乙方負責,一切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將經營的設施、場地和商品向任何單位和個人作抵押、擔保、轉讓、轉租、轉借,否則按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合同期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項有關專櫃管理制度,如有違反,甲方有權作相應處罰。

第三十條 合同期內,乙方撤場後需留下保證金支付商品質量“三包”可能發生的費用,一個月後乙方可結清餘額,如有不足,乙方需如數補交。

第三十一條合同期滿,乙方有意續簽合同,須於合同終止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第三十二條甲方制定的有關專櫃管理規定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後簽訂補充協議。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或有爭議,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三十四條 甲、乙雙方應對本合同保密。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其它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0755- 電 話:

傳 真:0755 傳 真:

代理人: 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門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門面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於 門面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該門面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二、租賃門面用途

1、乙方租賃門面作為商業門面使用.(不得用於汽車修理、酒店、廢品回收等髒污嚴重的行業)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為¥ 元每年(大寫: 圓整)。租金按年以現金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應提前一個月支付。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房屋設施、水電費押金為¥ 元(大寫:人民幣 整),待租賃期滿且結清費用後,甲方應於當日將押金退還給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將上述門面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不得將乙方租用的門面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3、在租賃期間,甲方應保證所出租門面權屬清楚,無共同人反對,無使用之糾紛。

4、在甲方將門面交付給乙方使用之前,應負責將所租賃門面辦理好水電落户,以及配備水電等基本設施等,其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5、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門面。乙方添置的用於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後15日內搬離。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門面,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門面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衞生費、物業管理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租金。

六、門面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因質量原因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15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

3、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門面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15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4、在租賃期間,甲方需要對該門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裝修門面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七、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門面,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八、門面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日內應返還該門面,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門面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500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門面佔用使用費。

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門面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九、轉租、轉讓和交換

1、在租賃期間,乙方再轉租門面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租期間不將該門面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門面交換使用。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15 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門面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門面的。

(4)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門面20天以上的。

(2)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門面用於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3)租賃門面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徵收、徵用或被拆遷的。

(3)因地震、颱風、洪水、戰爭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在租賃期間,租賃合同被雙方同意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甲方應退回剩餘租金。如系單方面原因被解除的,違約方應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十一、違約責任及賠償

1、 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萬分之10/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門面,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萬分之10/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 如系甲方單方面的原因中止合同的,除退回交納的租金的剩餘部分外,還應賠償同等金額的賠償金並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其他條款

1、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繳納的水費、電費、房租等交於甲方的各種費用,甲方應給乙方開相應的收據。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除要負責退還給乙方相應期限內的房租外,還需支付給乙方同等金額的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 頁,壹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4

合同雙方: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電話: 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信的精神,在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的條件下籤訂租賃合同。

一、商鋪位置、面積、經營範圍和租賃期限

1、商鋪位置:.

2、商鋪面積:

3、商鋪經營範圍:。

4、租賃期限:從月日止。租賃期內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 不變。

二、商鋪租金、保證金、水電費等其他費用

1、商鋪租金為人民幣元。每次三個月一繳,(甲方只提供非税務發票)。第一次租金在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向甲方現金付清。

2、保證金是為了保證乙方依約履行本合同之擔保,保證金為人民幣 元 ,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現金付清。本保證金不做為租金或其他費用的衝抵

3、本商鋪門前實行用者三包,水、電、衞生、照明、安全等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電xx元/度,水xx元/噸。若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責任及後果,由乙方自負。

三、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執行期間不得將商鋪轉租第三者,否則甲方將壹倍退還乙方保證金人民幣

2、乙方應於每月日前付清當月租金給甲方。乙方逾期不付清當月租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退還。

3、乙方應合法經營,按章納税。在合同執行期間,工商、税務等其它費用由乙方自行向相關政府管理部門繳交,其所發生的一切月甲方無關。若乙方違法經營受查處,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退還。

4、如遇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及其部門頒發的法規、規章的影響,造成商鋪損毀致使無法營業時,雙方互免違約責任,造成損失各自承擔。

5、乙方在合同執行期間內,未經甲方同意而將商鋪轉租或變相抵押他人(單位),甲方無條件收回商鋪和保證金,其餘概同甲方無涉。

四、終止與續約

1、在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在承租期間內無論以任何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或終止鋪面營業,都應繳清終止經營前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甲方不退還保證金給乙方,且收回商鋪。

2、若甲方提前終止合同,(如遇國家徵用除外)甲方應退還乙方本合同保證金的壹倍即人民幣 元 元,才可收回商鋪。

3、合同執行期滿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如需續租,須在合同期間內的最後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要約。

4、合同期滿之日,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其物件搬離鋪面,逾期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甲方有權處理。

5、如遇自然災害及其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府行為造成鋪面損毀而無法繼續營業時,雙方互免民事責任。

五、雙方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獨立自主經營權,嚴禁乙方利用鋪面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2、乙方是商鋪的防火防災責任人,其使用的電器、照明設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生效的條件及雙方解決辦法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以及乙方付清第一個月租金後生效。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發生爭議,首先本着友好態度進行協商解決。若協商未達成協議,可通過拆訟途徑解決。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_________小區_________號鋪位(複式)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_________。 租賃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二樓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2.乙方應在每月10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的以下費用_________。

3.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區內路燈分攤)。次月10號前應交清上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小區內配備消防設施、公共衞生、供水、供電設施,並負責上述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_________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_________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如保安員、清潔工、電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項目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税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_________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後,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税務管理部門辦理税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包括二樓)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佔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設備。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報知甲方,批准後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的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只限於經營服裝和服裝輔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1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該小區開張之日乙方務必開門營業,此後乙方連續停業、空置、歇業不得超過七天,否則按本合同第七條第6項處理。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提出將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甲方審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的50%退還給乙方(不計息),其餘50%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鋪給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實際交付時間計收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違約或人為損壞小區建築物、設施的,先以保證金賠償,保證金如不足以賠償時應補足差額;扣除保證金後,乙方應在5天內補足原保證金數額,如不按期繳納或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租金、設施費、管理費和水電費等乙方應繳費用,乙方應如期繳交,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乙方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除保證金、單方解除合同的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除必須恢復原狀外,並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擅自轉租、分租;不得連續停業、空置、歇業超過七天;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保證金不再退還,並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第八條 其它

1.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減免停業期間的租金(須致使乙方連續停業達25天以上,方計入甲方減免收乙方租金的範圍,否則乙方應正常繳交租金給甲方),若因災害影響連續兩個月還不能使用該商鋪的,則作本合同自動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法律法規,並結合《關於本市加強租賃廠房和場所的生產、消防、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意見》(滬府辦發[20_]34號文印發,以下簡稱"《安全管理意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廠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廠房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號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簡稱"該廠房")。該廠房出租【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1.2 甲方作為該廠房的【房地產權利人】【授權委託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廠房的【房地產權證】【產權單位委託出租的證明】【法律規定其他權利人證明】,權證編號:_________;並已告知乙方該廠房【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廠房原規劃設計的生產使用性質為_________;其現有裝修、有關設施設備(包括特種設備,下同)狀況、安全生產條件、防火等級,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改變技術工藝或生產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其它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廠房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廠房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使用性質和生產用途

2.1 甲方已查驗乙方的營業執照、相應生產經營資質證書或者擬從事的生產經營範圍。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廠房嚴格按照經核准的生產經營範圍和該廠房原規劃設計的生產使用性質,用於從事_________的產品生產。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未按規定經安全生產監管、消防等有關部門批准,不擅自改變該廠房規劃設計的生產使用性質,從事上款約定之外的其它產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廠房和按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的有關設施設備(以下簡稱:有關設施設備)。租賃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乙方需繼續承租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雙方應重新簽訂廠房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租金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月租金總計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

4.2 該廠房租金___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3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4.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五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廠房時,乙方【不向甲方支付廠房租賃保證金】【應向甲方支付廠房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廠房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其他有關費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擔。

5.3 【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

第六條 廠房的使用要求

6.1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以及《安全管理意見》第二、三、五條的規定,同時訂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三),明確租賃雙方的生產、消防、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職責。

6.2 甲、乙雙方約定,租賃期間,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有損壞或故障時,由【甲方】【乙方】負責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由甲方維修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維修後應及時將維修內容和費用憑證提交給甲方。】【由乙方維修的,乙方維修後,應及時將維修內容和費用憑證提交給甲方。】

6.3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損壞或發生故障的,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4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應根據《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的約定,保證該廠房及設施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在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對該廠房進行檢查時,乙方應予以配合。凡發現乙方存在安全生產隱患的,甲方有權書面告知乙方,責令乙方進行整改。

6.5 乙方增設特種設備,或者另需裝修、改變技術工藝或改造有關設施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其中按規定必須報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七條 廠房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___日內返還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甲方根據合同附件(二)的約定進行驗收,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八條 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廠房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8.2 乙方轉租該廠房,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簽訂書面的轉租合同,並依據原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由甲、乙雙方與接受轉租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其中,甲方應承擔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不因轉租而改變。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廠房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廠房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廠房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及《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廠房,應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廠房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廠房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廠房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該廠房在租賃期內被鑑定為危險廠房,或者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該廠房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六)_________。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經乙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危及安全生產或存在消防等級缺陷的。

(三)甲方發現乙方未按《安全生產管理協議》認真履行其管理職責,存在安全生產隱患,且書面告知乙方責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四)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相關部門的批准,擅自改變該廠房規劃設計的生產使用性質,用於從事第二條第一款約定之外其它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的。

(五)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經安全生產監督、消防等有關部門的批准,即增設、改造特種設備,或者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

(六)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該廠房、轉讓或與他人交換該廠房承租權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____月的。

(八)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廠房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在租賃期間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廠房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4 租賃期間,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甲方】【乙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損壞,【甲方】【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擅自改變廠房建築結構,違反有關技術標準和消防安全規定,進行電力線路等裝修工程,改變技術工藝或生產設施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原狀以及賠償損失。

10.6 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在租賃期間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1.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管轄。

11.2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2.1 租賃期間,甲方需將未抵押的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廠房前_________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的意見。

12.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字後_________】生效。生效後的15日內,【甲方】【乙方】【甲、乙雙方共同】應負責按規定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同時將《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報該廠房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鎮(鄉)人民政府備案。

12.3 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受理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其中,因合同變更,《安全生產管理協議》需作調整的,則應在調整後,按上款規定重新辦理備案手續;合同終止的,則應相應辦理《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備案的註銷手續。

12.4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5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2.6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____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局受理處一份,以及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署: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署: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地: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傳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基本情況

1、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省、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街、道)_________號第_______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

附件一:商鋪內設施清單

2、該商鋪建築面積合計為________㎡,該面積為計算租金面積,該面積與產權證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確認甲方已告知該商鋪情況,且在本合同簽署時已對該商鋪狀況進行詳細瞭解,同意按本合同約定條件按現狀承租該商鋪。

4、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

5、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將該商鋪交付乙方。該商鋪交付使用時,雙方應依該商鋪及屋內設施清單進行交接,並核對後簽字確認。乙方應於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到甲方

第二條 租賃形式

甲方提供店面、現有設備,乙方在營業執照及相關經營許可證批准的範圍內自主經營,支付承租費用後,盈虧自負。

第三條 租金及保證金的支付

1、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個月的裝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之日(包括實際交付與視為交付)起算。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應當交納管理費以及使用該物業而產生的水、電等費用。免租期滿次日開始計付租金。

2、租金按照該商鋪的建築面積計算,租金單價為________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3、租金按月計算,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現金、銀行轉賬)

甲方銀行賬户信息如下: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銀行信息如有變更,應當在變更後_________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第四條 租賃保證金

1、保證金:雙方簽訂合同之日,乙方須以_________方式支付_____個月的租金合計_________元給甲方作為租賃保證金。

2、在合同終止時,若乙方未發生違約責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約定各種費用及按合同約定歸還該商鋪後,保證金應在歸還該商鋪_______日內返還乙方。乙方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優先自保證金中扣除相應費用。

第五條 商鋪的使用及維護

1、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店鋪內設施的全部權,不得中途取走或者設置擔保等;如影響乙方使用的,甲方應當補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限內,甲方保證該商鋪以及現有設施的使用安全及維護工作,合同簽訂後乙方新購置的設施由其自行維護。

3、甲方提出進行維護應當提前_______日通知乙方,乙方應當積極協助配合;乙方認為該商鋪及設備需要維護的,應當提前_____日告知甲方,甲方超過_____日不予回覆的,乙方可以自行維護,相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裝修和改建

1、乙方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對該商鋪進行裝潢裝飾、修葺改造及安裝必要設施設備等(以下統稱裝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及乙方聘請的裝修人員應服從物業公司管理。

3、乙方裝修,需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取得政府有關部門許可(如有法律要求)後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對裝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後續任何事宜負責,並承擔相應責任;甲方同意乙方裝修方案,並不代表其同意對該裝修方案產生的任何糾紛、損害及損失等負責或承擔責任,因乙方裝修產生的糾紛或者責任由乙方獨立承擔。

5、乙方的裝修作業不得影響到商鋪整體建築的框架結構,不得影響其安全性,否則由乙方負責賠償所引致的一切損失,並由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6、裝修作業應儘量封閉作業,裝修過程中不得產生較大的噪音、粉塵、刺激性氣味,不得在該商鋪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裝修材料及作業產生的廢棄物等,裝修期間不得干擾或者影響鄰近物業的使用。

7、乙方裝修、改造及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等,不得影響其他相關聯物業的使用或功能,否則回覆原狀,並承擔相應責任。

8、乙方裝修作業需要進行環保、衞生、消防等驗收的,應自行負責該工作,並取得許可或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條 轉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_________(可以/不得)轉租該商鋪的所有或者部分。

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交納租金),乙方對轉承租人行為負責。

第八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賃租金及相關費用。

2、合同期限屆滿前______個月,甲方可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商鋪考察,但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

3、甲方須提供有關部門核准的水、電設施。

4、甲方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該商鋪。

5、若乙方在經營中需要甲方提供該商鋪的資料和辦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應當予以協助。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商鋪,依法經營;不得在該商鋪內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或者從事違法活動。

2、乙方經營應自行取得與之相應的各項行政許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消防及環保合格證),不得無照經營或非法經營。

3、乙方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勞動糾紛及其他經濟或者法律責任。

4、因乙方使用不當或者其他非甲方或者第三方原由造成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遭受損壞或造成甲方或者第三人遭受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必須及時予以維修,因延遲維修而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亦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對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檢查和維修應給予協助,因維修原由須臨時搬遷的,應與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維修而是甲方或者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的,需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新的書面合同。

2、如因政府動遷等不可抗拒的原由或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3、租賃期限屆滿,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按協議履行各自職責,任何一方違約,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

2、甲方如未按約定交付店面,每逾期一日,每逾期一日按________元/日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甲方逾期交付超過______日,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未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相應費用,每逾期一日按應付金額的______%向甲方支付滯納金;乙方逾期支付超過________日,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慶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自然人簽字後按手印;當事人為法人的,應加蓋單位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相關事宜達成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鋪面積

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鋪面積約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用途

商鋪使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期五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續租:本合同約定租賃期滿後,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繼續承租本合同項下房屋,續約期內的租金,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市場價格協商確定,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續約期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均適用本合同相應規定。

第四條、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納期限

1、租賃金額:每年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上交款。甲乙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的房租,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房租要提前一個月交。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到期不交視同違約,違約金壹拾萬元整。

第五條、房屋的附屬設施及費用的承擔

1、承租區域內設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業管理者支付水、電費、房產、土地使用税及其他產生的直接費用。收費標準按_____相關標準的執行。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他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3、租賃期間,由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內外部設施損毀,包括房內外防水、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出租方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在使用期間的裝修及修繕有承租方自行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固定的設施及房屋構架。

2、承租方裝修過程中需改變房屋原貌或改變主要結構時得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及有關部門領導同意後方可施工,施工單位要有資質的單位,並向有關部門備案,施工期間和施工後出現任何事情與甲方無關。如未經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賠償損失。造成後果由雙方協商或移交法律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或逾期違約金。

2、監督乙方正確使用房屋、並保證房屋內外各類設施在乙方進場時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經營風險及責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為時:擅自將房屋整修轉租、轉讓或轉借;利用承租房進行違規及違章經營和非法活動時,損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時;拖欠租金的行為。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提出賠償。乙方租賃期間內可以部分面積招租或招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5、與乙方另簽訂消防安全協議書此合同附件,監督乙方安全使用房屋,針對發現乙方的安全有權要求限期整改。

6、在乙方辦理工商、税務等手續時,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房屋的相關證明文件。

7、在乙方沒有違反使用水、電時,甲方應保證商鋪正常用水用電。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賃房屋開展正常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確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經乙方裝修房屋出現並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按照交納房屋租金及其他費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構造,不在租賃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

5、甲乙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對方原因造成雙方無法正常經營,所帶來的一切損失由責任方承擔。並負責損失的賠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和合同終止的賠償措施

1、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損失或無法使用房屋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合同終止。

2、若甲乙雙方在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單方違約、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有壹拾萬元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其他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至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將產權屬於自己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平等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與面積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2、出租商鋪面積共______ 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

自二O 年 月 日起至二O 年 月 日止,租期 年。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3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賃金額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幣 元(大寫),經營甲方店鋪。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四、租賃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擁有店鋪經營、管理和使用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2、乙方經營店鋪的一切費用(包括投資成本、水電費、店鋪裝修、税費及一切債務等)概由乙方負責。

3、乙方必須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鋪門前暢通和落實門

4、乙方應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內經營,遵紀守法,服從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經營,否則造成後果由乙方負責。

5、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未經同意甲方擅自轉租他人,按違約處理。

五、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2、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因不可抗力原因或政府拆遷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依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經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

甲方願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房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租期___年,自__ 年__ 月__日至__ 年__月__日。

第三條 每年租金為陸萬伍千元(小寫: 元)。自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在每年 月 日前以現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下一年度的全年租金。

第四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應支付 萬元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費用後,甲方即可無息退還乙方押金。

第五條 租賃期間的城市管理費、衞生費等,按照法律規定乙方向政府有關部門交納;水電費、日常維修費等由乙方承擔,若出現政府部門有規定而需要整改臨街門臉的,乙方按照政府規定自行處理。

第六條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證件原件並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複印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企業執照複印件或身份證複印件。

2. 乙方必須依約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若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每日為實欠租金的1%。如拖欠租金超過30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3.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結構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否則,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不得拆除已裝修部分,無償交給甲方。乙方逾期不搬遷的,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

5. 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遵守國家法律,合法經營。未經甲方同意或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乙方自理,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八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同意房屋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調整)。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代表人蓋章: 代表人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編號: 聯繫方式: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華潤置地(武漢)發展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武漢市江岸區沿江大道69號長航大廈21樓 王印

420xx0400000875 027-88862988

營業執照編號/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繫電話: 鑑於:

乙方願意租用甲方武漢華潤置地中央公園商業街(以下簡稱“商業街”) A102號鋪位(下稱“該商鋪”)開展商業經營活動,甲方同意將該場地出租給乙方進行商業經營。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商鋪位於湖北省武漢市中央公園商業街 號,以本合同所附華潤置地中央公園商業街實測圖(以下簡稱“附件一”)中紅色標明的位置為準;所租用鋪位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 租期

1. 本租賃合同租期為 5 年,自 年 月 日(以下簡稱該日為“起租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雙方在本合同到期後願意繼續合作,應於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對續租事宜進行協商,如能達成協議,雙方應於租期屆滿前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第三條 商鋪的移交

1. 雙方於 年 月 日前辦理商鋪移交手續。 2. 在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的同時,雙方共同確認該商鋪內的固定附着物及設備的清單,此清單為商鋪交付標準(以下簡稱“附件二” )。

第四條 租金及免租期

1. 租金

乙方每月租金為:(按套內面積計算)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

上述租金不包括乙方應繳物業服務費、因乙方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税費及其它所有費用(如水、電、氣等)。 2. 免租期免租期為起租日起至_ _年 月 日。免租期內乙方無須支付租金,但須支付本合同第五條所述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 其他費用

乙方每月除支付租金外,還需根據使用情況支付如下費用:

1. 乙方自交付日起應向華潤置地(武漢)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公司”)繳納物業服務費,每月 5 元/平米(按建築面積計算)。該費用用於對商業街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設備設施運行、綠化、維修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

2.所租鋪位使用的水、電、氣等產生的費用。乙方應按照單獨的計量表記錄讀 數,並結合政府有關部門規定按物業公司方制定的標準支付水、電、氣等費用。

第六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的支付

1.租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須於每月5日前繳付下月租金。

2.租賃期的第一筆租金和物業服務費應根據當月實際租用的天數按比例支付。租期內的最後一筆租金和物業服務費應根據該月租期尚存的天數按比例支付。水、電、氣等費用根據使用情況據實結算。

第七條 租賃保證金

1、租賃保證金按租期第一年的兩個月租金(不計算免租期)計算收取,共計人民幣 元。

2、合同履行期滿或者解除合同後90日內,甲方確認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欠 繳費用後將租賃保證金退還給乙方(無息)。

第八條 用途

1.所租商業街鋪位僅限於經營 之用途。

2.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營業執照或許可證。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營業執照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乙方如需變更經營項目,應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變更經營項目。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九條 裝修管理

1.乙方應在起租日起3個月內完成裝修布展並正常營業。否則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2.乙方開始裝修工作之前,必須提前五日向甲方提交全部的工作計劃、工程方案、設計圖紙和外觀等,經甲方批准後(如有必要還需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可按甲方批准的方案自行組織施工,並承擔其費用。未經甲方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增設、更改或拆除場地內部或外部既有的固定設施與設備。

3.在裝修過程中,乙方不遵守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裝修圖紙和規定要求及條件而引起的任何後果,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且乙方應承擔甲方為此而遭受的任何損失。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商業街屋頂、天花板、牆壁等地方安裝任何天線、接收器、管道、雨陽蓬或其他安裝物、附屬物。乙方在裝修過程中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財產或人身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讓任何人或任何組織根據其認為合適的條款和條件,在商業街的公共區域及其任何部分舉行展覽或商品展銷等其他活動。

2.甲方享有變更華潤置地中央公園商業街名稱、通訊地址的權利,而無需徵得乙方同意,並無需對乙方做任何補償。甲方變更該商業街名稱、通訊地址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郵政部門和其他相關的政府機構。

3.甲方有權在商業街建築物的房頂、室外等空間設置廣告並獲取利益。 4、為保持整個商業街格調統一,乙方招牌的設計、大小尺寸、放置位置、內容等均應經甲方事先審核同意。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在店鋪外懸掛、張貼、擺放任何指示牌、廣告燈箱、海報、標貼、模型等,否則甲方有權隨時予以撤除並向乙方收取撤除費用。乙方確需在店鋪範圍外擺設指示牌、廣告燈箱、樣品及張貼海報等,須向甲方書面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並視情況向甲方繳納一定費用後按甲方同意之內容依指定位置、指定時段內擺放。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商鋪外及其他公共區域堆放物品或其他物件。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或其他應付的費用或者未遵守和履行本協議中的條款或條件,甲方有權切斷該商鋪的水、電、空調,但必須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甲方因切斷水、電、空調以及再接通水、電、空調而引起的費用將由乙方支付,甲方可向乙方索回此款或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或其它費用,乙方則需支付違約金,即自約定的支付期限屆滿之第二日起至乙方實際支付止,每逾期一日,支付應付款項的1%作為違約金。逾期超過2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支付甲方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同時租賃保證金不予退回。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轉租、轉借、交換該商鋪全部權益或者部分權益,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租賃保證金不予返還,如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還應當予以賠償。

第十三條 提前解除租賃合同

如果一方在租期內要求解除本合同,應提前至少60天向另一方發出提前解約的書面申請,另一方將根據租期剩餘的時間收取補償金。具體金額為:剩餘租期超過6個月,收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補償金;剩餘租期少於6個月,多於3個月的,收取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補償金;剩餘租期少於3個月的,收取相當於一個月租金的補償金。

若是甲方提前要求解除合同,如上述補償金不足以補償乙方不可拆除的裝修殘值(扣除折舊),甲方還應增加補償金數額直至補償金總額與乙方不可拆除的裝修之殘值相等。

第十四條 租期屆滿移交

1.乙方應於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前將該商鋪交還給甲方。

2.乙方對於該商鋪裝修所增設的所有固定設備、裝置、鋪位鑰匙以及其他附加設備所有權歸甲方,乙方不得要求補償並應當使這些設備、裝置保持良好、清潔、可租和可使用狀態交付甲方,但自然損耗除外。

3.如果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日前將該商鋪移交給甲方,乙方應根據實際延長天數按合同租金的5倍向甲方支付使用費。

第十五條 通知的送達

任何應送達的通知,如果是送交乙方,在寫明乙方的姓名、地址並以預付郵資的郵寄方式寄送乙方或送達乙方所租本合同所述商業街鋪位時,即被視為送達。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如果該商鋪及任何部分由於地震、戰爭、暴亂、政府原因(如市政建設)等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向租賃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租賃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在乙方向甲方繳納了全部租賃保證金,並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司印章之後方可生效。未經補充修訂,不得擅自更改。

2、本合同以中文書寫,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附件

1)武漢華潤置地中央公園商業街實測圖 2)武漢華潤置地中央公園商業街商鋪交付標準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華潤置地(武漢)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電話: 電話: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希共同遵守執行:

1、 租賃鋪面房屋地址、面積、現金價值、用途

2、 租賃房屋位於躍進路人民小區側向店面第一間120㎡;

3、 從第一年開始,商鋪每月租金為2200元整

4、 乙方租賃該商鋪用於經營,不得私自轉租;

5、 乙方享有店面轉租的權利,但需和甲方進行協商。

二、租賃期限為一年

即從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後乙方如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承諾優先出租給乙方,合同期滿後租賃價格按當時經濟情況雙方商定

三、租金支付

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以後甲方每季度收取房租一次,房租收取時間為每季的5日前。除房租外乙方還需支付兩月押金¥ 。每年上漲金額不能超過150元整。

四、如一年後,乙方不再續租該商鋪,則商鋪裝修歸甲方所有。如未滿一年,則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因煤校及周圍路面改建造成的店面無法正常經營,乙方可提前提出終止合同,或降低店租至20xx元。

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每推遲一天按年租金的2%計罰,甲乙雙方如不履行合同給雙方造成損失,所產生的損失由違約方負責賠償,賠償本合同期內一年年租金額,同時在到期時間,乙方沒能按期搬出則按每月違約金壹千元交給甲方,以此類推。店面靠臨街牆面及牆體外推2米內,乙方可以用來做廣告位和車位。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產生約束力,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如有補充協議,則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地處一間,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此合同。

二、租賃期限為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賃費用元,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交清第一期房租,以後每年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交清下一期房租,乙方不能按時交房屋租賃費用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營業。

四、乙方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不能轉租他人。如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或進行非法活動,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要依法經營,搞好防範措施,安全用電。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現火災、水災,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要負責賠償(因房屋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

五、乙方租賃房屋期間要保持房屋結構設施原樣,在未徵得甲方同意下,不得進行隨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損壞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

六、甲方在出租房屋期間,承擔土地改變用途使用税、房屋出租税以上兩項費用,其他税費(包括水、電費及取暖費)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在出租房屋期間,不承擔國家徵用、擴路、退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但發生此類事件,甲方願意退給乙方未使用期間的房屋租賃費用。

八、乙方在租金相同的情況下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聲明是否續租。如乙方繼續租用,雙方商定租賃事項,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續租,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中在房屋門上張貼出租廣告。

九、合同期滿,乙方不再使用該房屋時,保持房屋原樣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房屋門側張貼遷址廣告一個月。

十、房屋租賃期間,雙方不得藉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須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向對方支付三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十一、此合同經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兩份,共同持有。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4

訂立合同雙方:

委託方(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 受託方(乙方):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所購買的乙方商鋪(座落於 )交給乙方,委託乙方對外出租,該商鋪建築面積為㎡。

第二條:委託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委託租賃期屆滿後,該商鋪由甲方收回。

第三條:租金支付。

1、甲方委託乙方出租的商鋪,租金為 元/㎡,總計為 元。

2、甲方在購買乙方該商鋪時,上述租金在房價中一次性扣除。

3、委託租賃期滿時,甲方如需繼續出租該商鋪,可自行與承擔人協商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與乙方無涉。

第四條:委託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與裝飾。

1、委託租賃期間,實際承租人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 可對承租商鋪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乙雙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委託租賃期滿後,裝飾物之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2、甲方所購買的乙方商鋪委託乙方出租後,如發生房屋質量問題,需進行修繕,應按照雙方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契約中房屋質量、保修、維修的有關規定,各自承擔該商鋪的修繕義務,以保證實際承租人能正常、安全使用。

第五條:違約責任。

在委託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將委託乙方出租的商鋪、轉讓給他人,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不得影響乙方與實際承租人所簽訂的租賃合同的履行,否則應視為甲方違約,並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乙方損失。

第六條:免責條件。

1、甲方委託乙方出租的商鋪,在委託期間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毀損而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商鋪,使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3、在委託租賃期內,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按實際使用期間計算,甲方應將已扣除的租金充換抵購房款的部分退還給乙方。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 );租金一年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房租,以後每年租金均在當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第四條 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税)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

3、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4、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徵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超過30天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________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 補充約定: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

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 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擁有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門面位於_______。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門面房屋做為商業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內,未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能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賃期為_______年。

四、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月租金為_______人民幣元,租金支付方法: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

五、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元押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需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並提供乙方辦證的相關資料。不能將乙方租用的門面、甲方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方;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3、在租賃期間,甲方不能對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

4、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於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能干涉。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衞生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租金。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日內應返還該房屋。

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甲方退還乙方押金__元。

十、轉租、轉讓和交換

1、在租賃期間,乙方再轉租房屋需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得到甲方的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租期間不將該房屋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換使用。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法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2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