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種植業荒坡租賃合同(通用3篇)

經營種植業荒坡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經營種植業荒坡租賃合同(通用3篇)

乙方(承包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村部兩委會研究決定,雙方本着平等、資源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村東北荒坡,租給乙方栽植核桃樹、種植、養業等。四至:東至柳溝河西畔,西至新推道路外邊,南至高速公路,北至楊槐林和楊樹林北邊。不準毀壞楊、槐林木。西邊道路由乙方無償使用。

二、出租期限承包期可分三期、為50年。

三、第一期為20年。

乙方應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費20萬元。承包到期後、乙方有排他性的優先繼續承包權20年、如乙方放棄二期承包權,所享用不予退還。二期承包到期後,如乙方自願繼續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權10年,也可無償退出。

四、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共計人民幣:¥200000元貳拾萬元整)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2、依法維護雙方的權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擁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合同期內如果國家對荒山荒坡進行補貼或徵用,地上附着物歸乙方,土地補償金甲、乙雙方對半分成。

3、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進行轉租。合同期滿後,乙方有續租的優先權,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七、違約責任本合同簽訂後,除雙方協議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違約則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繳納違約金人民幣:¥50000元(伍萬元整);如果甲方違約則應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除地上物外,繳違約金人民幣:¥50000元(伍萬元整)。

八、糾紛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的旅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起訴到當地法院即代縣人民法院。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個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證:

經營種植業荒坡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姓名:(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姓名:陳亞湖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響應國家嚴禁拋荒糧田的號召,經雙方商定,甲方願將所屬糧田租賃給乙方任意種植、養殖,現簽訂如下合同,予以共同遵守。

一、田名( )。租賃時間一定十年不變,從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租賃地界限東至( )西至南至( )北至( )。

三、租金及繳納方式:經雙方協商,租金為人民幣每畝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

四、雙方責任

1、 甲方必須準確無誤地向乙方標明田地權屬界限,如田地權屬界限引起糾紛並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責處理並賠償由此給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 如果國家徵收,租賃田歸甲方所有。

3、 租賃田的所有產品買賣權及價格由乙方決定,甲方不得進行干涉,否則屬違約行為。

4、 乙方在租賃時間,不轉讓給任何人。

五、違約責任

甲方不得違反合同內協議,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甲方支付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六、合同的生效與終止。合同簽字生效,此合同標明時間開始計算,如國家政策有變動,合同期可繼續延長到養殖、種植徹底售完後為止。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本合同的基礎上協商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 日

經營種植業荒坡租賃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無償使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房屋,乙方無償使用甲方坐落在的房屋一間,用於辦公。使用期限,使用期限為5年。自20__年5月1至20__年4月30日甲方的權利義務,乙方在使用期間,應當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隨時可以解除本協議。

2、乙方的權利義務,使用期內,乙方所用的水、暖、電熱水、通訊、室外環衞、房屋修繕、綠化維護等由甲方統一管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協議解除,在使用期內,甲方解除本協議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在使用期內,甲方將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賣)給第三人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4、其它,本合同一式二份,共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有效期至20__年4月30日,如房屋使用期滿後繼續使用房屋另行簽訂協議。,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