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標準書面合同(精選15篇)

汽車租賃標準書面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標準書面合同(精選15篇)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乙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柴油。

第二條租賃期及租金

甲方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將車輛(帶司機)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收回,約定租金為每天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合計__________元,(大__________寫),租賃期滿,乙方一次性付清租賃費用。

第三條甲方權利及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用的權利。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與經濟損失。

3、不得轉租、借給第三方。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承擔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

第五條車輛保險

1、甲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然險,第三責任險。乙方可自願購買其它險種,費用由乙方承擔。

2、車輛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付範圍的由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它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_____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先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可提請法院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標準書面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期限、使用範圍

1、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車型,車牌號碼__________,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範圍:只限江蘇省內使用。

第二條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訂立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辦理租賃手續時需一次性繳納押金________元。

3、乙方還車時需繳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元,二十個工作日後、如無違章記錄即退回。如有違章甲方將代付出交通違章款後餘額返還乙方。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__元;還車時,6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天計費。

5、司機服務收費標準:每天8小時工作時間,服務費每日50元,節假日100元,超時加班每小時付加班費10元,節假日20元,乙方負擔司機食宿費用。該費用由乙方在租車時向甲方繳納,還車時按實際工作量據實結算。

6、乙方租車期滿,如需續租車輛,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允許,方可延期租賃,否則,將視為騙租。

第三條 甲方義務和責任

1、提供合同規定之車輛,保證其處於適租姿態。

2、確保車輛的手續合法齊全,牌證有效,保險手續完備。

3、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

4、乙方租賃其間車輛出現故障、發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協助乙方處理,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義務和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並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3、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通用費、停車費及違章罰款。

4、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除及時向當地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外,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協助解決。並承擔車輛出險維修停駛期間的損失及車輛折舊費,停駛期間損失費每天按日租金的50%計算;車輛折舊費按保險公司賠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車輛被盜搶應及時報警、通知甲方,並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6、租賃期間負責保存好各種證件,如有遺失,除承擔補辦證件的各種費用外,並交納停駛損失費,停駛期間按租賃標準的50%計收。

7、發車時,甲、乙雙方《按車輛交接表》檢查車況,如租賃過程中,車輛出現故障損壞,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8、按合同規定還車,必須保證車輛清潔,使用性能良好,設備齊全有效,無刮痕,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車輛清潔費和其他損失費、燃油費、異地還車收取車輛空駛費。如提前還車,退還未使用時間租金的50%;未經批准逾期返還,逾期租金按原標準150%計。

第五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定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標準書面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下:

二、雙方約定車輛租賃費為元/月,合同簽定後日內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一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2、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3、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5、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2、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3、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被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天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乙方(蓋章)簽字:

簽訂時間:年月日

汽車租賃標準書面合同 篇4

出租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牌汽車____輛(附車輛登記證)租給承租方使用。現雙方經友好協商後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 租用車輛狀況

二、 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1、 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租金及支付方式為:

三、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2、 不承擔租用車輛於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 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 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 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 於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 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 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 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 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 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 定金條款

1、 承租方應於 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定金給出租方。

2、 出租方應於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將剩餘定金歸還承租方。

3、 承租方不可自行將定金抵作租金。

六、 保險條款

1、 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及 險。

2、 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車輛租金的 %.七、 擔保條款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

八、 違約責任

1、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 承租方應按雙方簽訂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 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 %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 爭議的解決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 其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

年 月 日

承租方: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標準書面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_____單位工作性質的需要,租用乙方_____(車牌)_____汽車一輛,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車期限:該駕駛員在職期間。

二、租車費用:每天_______元整。但該駕駛員實際因公外出辦事實際發生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等可以據實報銷。

三、租車期間乙方駕駛員的食宿一律由乙方自行解決。

四、乙方在租期內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法律法規。如出現任何違規、事故及肇事行為,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損失。

五、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必須提供駕駛證、車輛行駛證、保險卡等有效證件並處在有效期後方可租用。

六、租車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及其監理組的管理,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服從工作調配,如不服從甲方管理或出現違紀現象,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七、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需提前兩週告知對方。

八、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標準書面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促進_________省旅遊業的發展及感謝貴公司對我們公司的信任與支持,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實現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自駕車租賃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駕租賃車輛,租車價格如下

時間

車型

日租(元/天)

協議價

押金(元/天)

接送機

接送機

備註

5天內

5天以上

_____市至_____機場

協議價

_____市至_____機場

協議價

租車:1)6小時以內按半天收費2)日租24小時,日限400公里,租用2天以上不限公里數3)燃油費自理

接機:費用已含燃油費及司機費

注:

(1)_________市內、_________市內指機場_________公司10公里內,超出部份按_________元/公里計算;

(2)按送機服務以兩小時為準,如遇誤點,超出時間按_________元/小時計算(每超出20分鐘按1小時計)。

二、車輛預訂、更改、取消和責任

(1)乙方在客人要求預定車輛時,必須註明客人人數,用車要求、車型、使用天數、結算方式及標準,送車地點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預訂工作。

(2)乙方如無特別要求,一般預定只保留至約定時間延後3個小時;節假日期間,須提前24小時向甲方交納所訂車型及所租用天數的租車預訂金(預定金不少於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約定提車,甲方不退還預定金,預定金不計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預訂,平時須提前6個小時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節假日須提前兩個工作日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有效預定。

(4)乙方的任何預定在甲方未確認或已確認但乙方未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的情況下對甲方均無約束力。

(5)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執行的租車價格不能高於甲方制定的市場門市價。

(6)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節、十一國慶節)預定須提前3-7個工作日辦理預定手續。

(7)節假日期間價格按協議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據當時公司規定的市場價以電話或傳真為準)。

(8)租車押金及租金在租車時一次性付清,具體規定以《機場_________公司汽車租用合同》及《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預訂後,根據乙方或客人要求,在離甲方辦公地點十公里內免費將車輛送至指定地點或將客人接到甲方營業廳辦理手續。

(10)乙方代為辦理租賃手續的車輛應按甲方租車標準嚴格審核租車人的資料,按甲方要求填寫租賃合同書並提供擔保。

三、租車優惠

(1)乙方人員在甲方租車可享受價格優惠、優先辦理,租車緊張時優先安排等服務。

(2)乙方租車累計積分達___________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費機場接送,享用完此優惠,重新累計。(免費接送機路線指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

四、結算方式

甲方在協議價格基礎上為乙方代收超額部份,乙方憑甲方確認的車輛預訂傳真件與甲方財務部門核算,月底雙方核對無誤後,甲方將此超額部份轉帳至乙方指定帳户,服務費按標準扣除6%税金。

汽車租賃標準書面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 牌車 輛,車牌號碼 從 年 月

第二條:租金、定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 %,即 元,向甲方交保證定金,於接收車輛時付清。

3.乙方租車在三個月以上的,每月按簽訂合同規定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甲方交納租金的 %的違約金。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 元;超出 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 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3.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 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擔保人合法有效的擔保書。

6.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 %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六條 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補充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4.本合同租賃期奪一年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5.本合同第一頁由甲方留存,第二頁四乙方留存,第三頁交道路運政管理部門備查。

第八條 附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標準書面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出租單位法人(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 或出租車主身份證號: 出租車輛行使證號: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 車輛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車輛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於合同到期日前 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 日內作出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出租,則雙方續簽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計算:租金 元/月。如車輛實際租賃期不足一個月,按 。

2、租金結算:每月的 日由甲方開具當月租費結算單交乙方辦理結算手續。

3、支付方式:(現金、支票、匯票、轉賬等)

第四條 租賃車輛的交付和驗收與退場

1、交付方式:(甲方送貨到場/乙方自提),租賃車輛進場費由(甲方/乙方)承擔。

2、交付地點:

3、乙方應在收到租賃車輛 日內檢查租賃車輛。如果租賃車輛的型號、規格、數量、技術性能等與本合同約定不符,乙方應在收到租賃車輛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更換合格租賃車輛。

第五條 工作內容和施工地點

1、工作內容:

2、施工地點:

第六條 駕駛安全要求

第七條 雙方義務和責任

1、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本租賃車輛由甲方配備駕駛人員,負責車輛的駕駛、維護、保養、保護工作,並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

(2)駕駛人員工資待遇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的施工生產,滿足乙方施工要求。服從乙方的施工安排,但有權拒絕乙方的違章指揮。

(4)甲方負責車輛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車輛運行狀態完好。

(5)與乙方共同辦理車輛的租費籤認工作。

2、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租費的及時支付。

(2)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造成車輛和人員的損傷,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3)(免費/有償)提供甲方操作司機的食宿。

(4)負責租賃車輛的進場籤認及每月租費的籤認工作。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 乙方不交付或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 個月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甲方遲延交付租賃車輛 日以上,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甲方交付的租賃車輛質量不符合約定,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的。

5、租賃期滿,合同即終止。雙方人員共同對租賃車輛的狀況確認完好後,承租人歸還租賃車輛,租賃車輛退場費由 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租賃車輛而導致合同解除的,應按照本合同租金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乙方的損失進行賠償。

(2)甲方遲延交付租賃車輛的,每逾期交付1日,應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解除合同並提前收回租賃車輛的,應按照本合同租金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乙方損失進行賠償。

(4)甲方車輛因故障停止使用,如果超過 小時但不足一日,扣當日租金,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數累加超過 日,扣 租金,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數累加超過 日,扣 租金。

(5)甲方未按時進入工地、未按質量數量提供車輛應扣、罰租金總額 。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

(2)租賃期滿,乙方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總額 %,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九條 爭議的處理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可以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法人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附件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2、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車主,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賬號:

承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賬號:

汽車租賃標準書面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 車輛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車輛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於合同到期日前 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 日內作出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出租,則雙方續簽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計算:租金 元/月。如車輛實際租賃期不足一個月,按 。

2、租金結算:每月的 日由甲方開具當月租費結算單交乙方辦理結算手續。

3、支付方式:(現金、支票、匯票、轉賬等)

第四條 租賃車輛的交付和驗收與退場

1、交付方式:(甲方送貨到場/乙方自提),租賃車輛進場費由(甲方/乙方)承擔。

2、交付地點:

3、乙方應在收到租賃車輛 日內檢查租賃車輛。如果租賃車輛的型號、規格、數量、技術性能等與本合同約定不符,乙方應在收到租賃車輛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更換合格租賃車輛。

第五條 工作內容和施工地點

1、工作內容:

2、施工地點:

第六條 駕駛安全要求

第七條 雙方義務和責任

1、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本租賃車輛由甲方配備駕駛人員,負責車輛的駕駛、維護、保養、保護工作,並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

(2)駕駛人員工資待遇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的施工生產,滿足乙方施工要求。服從乙方的施工安排,但有權拒絕乙方的違章指揮。

(4)甲方負責車輛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車輛運行狀態完好。

(5)與乙方共同辦理車輛的租費籤認工作。

2、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租費的及時支付。

(2)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造成車輛和人員的損傷,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3)(免費/有償)提供甲方操作司機的食宿。

(4)負責租賃車輛的進場籤認及每月租費的籤認工作。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 乙方不交付或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 個月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甲方遲延交付租賃車輛 日以上,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甲方交付的租賃車輛質量不符合約定,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的。

5、租賃期滿,合同即終止。雙方人員共同對租賃車輛的狀況確認完好後,承租人歸還租賃車輛,租賃車輛退場費由 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租賃車輛而導致合同解除的,應按照本合同租金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乙方的損失進行賠償。

(2)甲方遲延交付租賃車輛的,每逾期交付1日,應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解除合同並提前收回租賃車輛的,應按照本合同租金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乙方損失進行賠償。

(4)甲方車輛因故障停止使用,如果超過 小時但不足一日,扣當日租金,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數累加超過 日,扣 租金,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數累加超過 日,扣 租金。

(5)甲方未按時進入工地、未按質量數量提供車輛應扣、罰租金總額 。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

(2)租賃期滿,乙方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總額 %,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九條 爭議的處理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可以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法人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附件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2、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標準書面合同 篇10

甲方:

聯繫電話:

地址:

乙方:

聯繫電話:

地址:

為促進汽車租賃需求,推動汽車工業的發展,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經友好協商,就汽車貸款的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指定乙方為開展汽車租賃貸款業務的特約經銷商,積極配合乙方開展汽車租賃工作,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

二、乙方同意為購車人提供保證擔保,乙方可以要求購車人提供必要的反擔保。

三、四、對同意發放汽車貸款的借款人,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借款所需資料(主要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證件、結婚證件、收入證明文件、借款人確認簽字的借款申請書、貸款擔保書、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借據簽字等)並送至甲方社

四、乙方收到資料後,應當協同乙方人員辦理借款相關等手續,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汽車發票、繳費憑證、行車證(複印件)提交甲方。對於逾期未提供上述資料的,甲方有權取消對借款人的貸款承諾,後果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應當保證提供給甲方的上述資料真實無誤,否則由此導致甲方不能追償貸款而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本協議期限屆滿不影響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材料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將相應的購車款劃轉給乙方。

七、甲方的貸款條件若發生變化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並可應乙方的要求提供利率政策等有關信息。乙方應當定期向甲方反饋汽車銷售的政策、價格等市場信息。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雙方發生糾紛時,首先由當事人各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應當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有效期l年,到期後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作協議。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標準書面合同 篇11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術語解釋

1. 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 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 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税訖、年檢標等。

7. 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 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週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 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 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11. 一級車標準:詳見《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 (JT/T 198-20xx) 。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 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 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 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 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 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 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咎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 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標準書面合同 篇12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車型車牌號為: )從事 運輸 工作,雙方就車輛租用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在租賃期間內由甲方負責車輛的調配;

2、 向乙方提供乘車對象和行車路線;

3、 有權索要乙方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及司機的駕駛證;有權對乙方車況進行檢查;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2、 服從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運務;

3、 負責出租車輛的保險並保證甲方乘車人員的人身及生命安全,若發生事故,賠償由乙方支付,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 堅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細緻,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5、 負責出租車輛的檢修、保養,確保車況良好,行駛安全;

6、 向甲方驗交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單(含第三責任險),駕駛證(五年以上駕齡)複印件;

7、 出租車輛的司機由乙方負責聘請,司機的各項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三、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結算時由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外僱車輛運輸情況統計報表確定實際結算天數。

四、租金結算方式:該車每趟運輸路線運輸物品由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上報的車輛運輸情況統計表確定租金。在甲方使用期間內,車輛使用消耗的油料及過路過橋費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車輛維修費、保養費、車輛保險、車輛違法罰款及車輛相應的手續費及車輛事故處理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租金的支付:租金在租賃期滿二月內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車輛運輸情況統計表確定租金;現金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税務發票。

六、租賃車輛的調配由甲方負責,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機不得私自出車。

七、租賃車輛事故處理:在租賃期限內發生事故全部由乙方處理,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車輛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賃費用。

八、租賃車輛的維修:租賃車輛的維修由乙方負責,乙方需確保租賃車輛的性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轉租租賃車輛。

十、車輛租賃合同期滿,甲人返還車輛的時間是:合同期滿後壹周內。

十一、違約責任:一旦違約,則由違約方在一週內支付違約金伍仟元給對方。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當地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必須確保乙車輛的質量性能良好。

2、乙方須確保所聘用司機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有義務更換司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標準書面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廣州豫龍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同意,就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賃車輛事宜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租賃車輛:

乙方租賃車輛情況如下表,詳細車況見合同附件《車輛交接單》車型_______車牌_________顏色______,租賃車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費用及結算方式(合同所有金額以人民幣結算,發票):

1,乙方租用甲方車輛時,需要支付押金(大寫)元,還車當天結清相關費用後,甲方將押金退回乙方(無利息),但需扣留(大寫)元作為交通違章保證金,一個月內核實乙方在使用上述車輛過程中確實無交通違章罰款後無息歸還給乙方。

2,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元/,總費用__元,租金_____支付。

3,限行里程及使用時間規定:

“日租”按自然日計算時間,規定每日限行_____公里,超過限行里程按每公里加收__元車輛磨損費。超時按元/小時計算,以日租金為上限。

4,付款方式:承租方用車前需支付規定押金和租金。

5,乙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車輛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車輛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三、還車事宜:

1,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租金、押金當天將所租賃車輛加滿油料交付給乙方,乙方還車時需加滿油料後還給甲方。

2,雙方交接按《車輛交接單》為交接車車況依據。

3,交車,還車地點為: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車輛的所有權。

2,若乙方有任何將所租用車輛作為以下非法用途的,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交之押金,如乙方押金不足以補償甲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乙方需支付不足部分。在下述任一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租賃車輛,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作相應賠償,經濟損失還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合同所列標準計算:

(1)乙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乙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發售、抵押、質押;

(3)乙方從事其他有損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3,合同期間由於乙方保管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車輛損傷等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處理並修復車輛,如乙方拒絕修復,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修復,修復費用按照發票向乙方報銷。

4,義務:

(1)為乙方提供狀況良好,相關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2)承擔租賃車輛非人為原因造成的故障正常維修和保養,如果維修保養時間預算超過兩天無法交給乙方使用,超過部分甲方保證提供同一檔次的車輛作為乙方使用的替代車。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擁有車輛租賃期間的使用權。

2,自行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燃油費、路費等相關開支。

3,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向甲方支付租金及違章等相關費用。

4,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條款規定。

5,遵守國家交通法規及有關法律、法令、安全行車,如因違規、違章等負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或導致被國家執法部門扣車及罰款的,乙方除需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外,還須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六、保險條款

1,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為受益人擔保車輛損失險、交強險、全車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座位險(每個座位購買賠付一萬元人民幣保險)等。若乙方要求增保其他險要種,甲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承租期間車輛若發生因乙方造成的車損事故,乙方應在事發後及時通知甲方協商車輛維修事宜,並配合交通警察處理事故現場事宜,如果因為乙方不報案或現場滅失造成不能出險的,由乙方承擔事故的全部損失。

3事故車輛維修期間租金正常收取,如乙方需甲方提供替代車輛的,則替代車輛租金由乙方支付,車輛維修費用先有乙方墊資,保險公司賠款後,再退還乙方墊付的修車款。

4乙方在承租期間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被盜、報廢或其他形式的滅失,乙方應承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甲方獲得保險公司賠償款為止的車輛租金的50%,以及保險公司免賠部分。

5,乙方承擔自己責任範圍內的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事故損失及相關費用,甲方承擔因車輛本身原因造成的故障,甲方承擔保險及其他費用,由於乙方駕駛原因造成交通事故,保險不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

6,發生車輛事故折舊計算:(1)車損在3000元以上的,未損壞主要部件,車輛加速折舊費為車損額的20%;(2)事故損壞主要部件(包括髮動機組成,波箱組成,底盤組成及懸掛組成部分)加速折舊費為車損的50%;(3)3000元以下的車損按照保險條款免陪處理,保險不理賠部分由承租方自行修復(未損壞主要部件的)。

7,擔保人就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從擔保人手續上簽字之日起至被擔保人歸還車輛,結算全部款項為止。

七、違約責任:

1,合同期間,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駛,並未能提供可行的替代車輛,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需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給乙方。

2,合同期間,因乙方提前終止合同,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按合同總租金收取。

八、合同爭議解決:

1,由合同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處理。

2,本合同一式兩份(有擔保方為一式三份),各持一份,對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刪減、補充應有雙方及擔保方以書面形式作出。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即提車之日生效。

十、汽車承租人須知條款:

1,駕駛人需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且駕駛證上準駕車類別與所租車車輛相符。

2,為車輛的良好性能,請每天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做常規檢查,如果發現問題,及時和出租方聯繫。

3,如果車輛發生異常或者故障,請立即聯繫出租方,如擅自繼續使用車輛,造成的損失將自行承擔。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汽車租賃標準書面合同 篇14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於______%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______%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者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_%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______%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及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若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汽車租賃標準書面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車輛及駕駛員

甲方租用乙方的車型為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為該車輛駕駛人。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期為______個月,到期後如甲方需續租,該協議條款可繼續有效。租金每天_________元(含駕駛員報酬),憑正規票據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後支付。若租期滿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雙方另行商定。

三、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費、過路費和停車費。保險和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責任,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3、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應享有的權利。

四、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車輛的使用權歸甲方。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車輛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時應處於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需保養維修或臨時他用時,應通知甲方並徵得同意後方可。

4、乙方在租賃期內服從甲方管理,車輛每天使用時間由甲方確定。

5、車輛在租賃期內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員駕駛,發現一次,扣除一個月的租金

6、車輛在租賃期內需有乘座人員保險,如沒有保險,乘座人員發生傷亡,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五、其它

1、因車輛狀況原因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有關合同的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訴。

3、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