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勞動合同(精選7篇)

賓館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賓館勞動合同(精選7篇)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

户籍地址:

聯繫方式: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緊急聯繫人: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 )。

A. 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共 個月,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年;

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條件的,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雙方如需重新

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 無固定期限,自年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

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 以完成一定得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簽訂之日為合同起始時

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第六條乙方工作的地點為 。

第七條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 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長、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

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 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只要工資待遇不減

低,工作強度不增加,乙方應予接受;

B. 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 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章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定( )。

A. 標準工時制。

B. 不定時工時制

C. 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九條:甲方在每月安排休假天;

第十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

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年三十七年級八年級這三天按協議另外支付2倍加班

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其餘時間加班費折算進入每月工資補貼發放。 第十一條 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四章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

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三條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度、變更的規章制度及

時進行公示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四條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相同或相近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

方的商業祕密。

第十五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

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五章勞動報酬

第十六條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乙方所 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

A. 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説明,均為税前應發工資)為: 元,加班工資累計為位工資隨雙方上崗協議中約定的標準執行),效益工資部分隨用工單位效

益情況及薪酬計發標準進行調整。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元

/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元/小時。

B、 其他工資形式

第十七條甲方於每月 12 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八條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

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九條本用工為臨時用工性質

第二十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A. 。

B. 。

第六章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一條甲方不承擔員工下班時間以後的任何安全責任,上下班安全責任根

據道路安全法規的規定賠償處理,與甲方無關。與職業危害無關的

生病等與甲方無關。甲方要求乙方下班應回家休息,確保安全。做

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

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 第二十三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衞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

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七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

前一天通知乙方解除試用期合同。

第二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並有權扣

罰不超過一個月的餘發工資;

A. 如無特別約定的,合同簽約後一週天內員工未能上崗的。

B. 乙方未辦理任何離職手續,或辦理手續沒有批准擅自離職,5天內沒

有返回崗位的。

C.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

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

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

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

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

明的等。

D. 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的。連續曠工超過3

天,連續事假超過15天的。

E.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偷盜甲方物資給甲方經濟造成300元(含)

以上重大損失的。

F.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五天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 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 工作,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 甲方因轉讓、經營方式調整、拆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工作崗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D. 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E. 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 在試用期內提前五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D. 為確保甲方正常經營不受影響,乙方辭職需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書面

辭職報告,甲方批准後方可以離職。提出辭職不滿十五天就離職者,

甲方將不結算剩餘壓底工資。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 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C. 甲方賓館轉讓、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D. 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

E. 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 F.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G.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後合同義務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A. 乙方有義務培訓接手新員工,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B. 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C. 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D. 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E. 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F.

第三十九條乙方不辭而別,導致甲方經營損失,乙方負有過錯,並承擔相應賠償

責任。

第九章經濟賠償

第四十條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

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並

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章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四十一條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的服 務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乙方若違反本 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支付甲方違約金(金 額為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四十二條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並執

行。

第四十三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

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

經營信息,範圍一般包括客户名單、生意狀況、營業額、勞動報酬、

進貨渠道內容等。

第四十四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競業限制的範圍為,地域為。在 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支 付方式為。若乙方違反本條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人民幣(金額為合同約定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 2倍)。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 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第十一章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五條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 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章其他規定

第四十六章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

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

等同。

第四十七條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 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五十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

和規章制度。

第五十三條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A. 。

B.

C. 第五十四條 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賓館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現居住地址:郵編:

户口所在地: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一、勞動合同期限

個月,其中試崗7天。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為止。

工作完成之日為止。

二、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三)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四、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小時,並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工種或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但《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不受此限制。

工資制,並保證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元(實行計件、計天工資的,月工資按計件、計天單價結算)。

(四)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支付,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六)乙方在試崗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培訓費用,同時也不支付工資報酬。待試崗期滿後,從乙方上班之日統一進行結算。

五、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一)乙方在簽訂合同後,由於甲方的工作性質導致人員流動較大,故在第一年內應由甲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在給員工發放工資時,一併發放在工資中,由乙方自行辦理,從第二年起,雙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的病、傷殘(因工或非因工)等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以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本勞動合同訂閲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但是應該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乙方解除本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與續訂

(一)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以甲、乙雙方同意的條件下續訂勞動合同,但雙方需要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協商有關事宜,並按規定辦理續訂合同手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手續,則本勞動合同視為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十、勞動爭議的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後,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者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在60日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國家規定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二)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1、雙方簽定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單位或從事第二職業;

2、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和經營祕密,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二年內不得從事與本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原同類工作崗位,否則甲方將按照違反《勞動法》和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追訴乙方的賠償責任;

3、乙方在與甲方簽定勞動合同前,應解除與原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否則,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由乙方承擔責任;

4、由甲方出資培訓的乙方,雙方應簽定《培訓合同》,因乙方未履行合同而解除勞動合同需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合同》;

5、雙方任何一方未按規定提前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均應按規定支付違約金。

6、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字): 簽證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合同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賓館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條件:_________________

1、凡自願在本賓館工作,年滿18歲以上,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的公民,經面試合格者。

2、簽訂本合同前須崗前培訓合格,試用期為1個月。

3、凡簽訂本合同之員工須遵紀守法,無犯罪前科。

二、工資待遇及福利:_________________

1、工資標準為既定標準,根據崗位的不同及個人表現享有崗位補貼,工齡補貼及獎金。

2、每月享有帶薪休息日。

3、員工簽訂合同以後賓館將為其繳納養老保險金,不願繳納養老保險的員工賓館將資補貼的形式發放給個人。

三、合同終止及辭職: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期滿後,員工可續簽合同,不籤合同視為原合同的延續。合同期滿後要求解除合同者應提前一個月通知賓館,否則視為違約。

2、凡經考核不適應本崗位工作者,賓館有權終止其合同。離店時,可結清工資。

3、工作期間,屢次違返賓館規章制度,造成惡劣影響者將給予開除處理並終止合同;工資獎金一併扣除。

4、賓館員工當保守賓館的各項商業機密;如有泄漏當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本合同一式兩份,一經簽訂即生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違反,均可依法起訴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時間: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賓館勞動合同 篇4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以完成 等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預計至 年 月 日止。工作任務完成經甲方驗收後,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為 ,工作地點為 。甲方可以根據餐飲的實際情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變更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工種)。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三條 甲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乙方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乙方應當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守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崗位的職責範圍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四條 甲方依法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按國家規定進行定期健康檢查。乙方應當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愛護生產工具和設備,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或勞動定額。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為乙方提供本職工作所必需的職業技能培訓。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 如有特殊情況需加班,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應該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乙方不低於200%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為甲方提供了正常勞動後,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時支付不低於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在履行合同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為: 其中,試用期工資為: 。

第九條 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甲方視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的工作實績,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方依法為乙方繳納各種社會保險,但乙方若在工作中因公負傷造成其人身傷害,甲方應無條件予以解決。

第十一條 乙方履行合同期間,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患職業病,退休、死亡以及女職工生育等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足額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如乙方已經自行購買保險,經乙方申請後甲方也可將單位所繳部分在工資中發放給乙方,由乙方自行購買。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三條 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十四條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在甲方支付乙方第十二個月工資的同時支付。

第十五條 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通知乙方。屆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

第十六條 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內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八、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和競業限制條款

第十七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受甲方工作指派或工作任務所完成的知識產權成果所有權歸甲方,甲方有權按任何方式處臵、改變或以其他方式對待這些知識產權。在甲方要求下,乙方應當給予並提供能使甲方充分利用知識產權及獲得保護所需要的一切信息資料和必要協助。乙方在任職期間,不得在與甲方類似或相競爭的其他單位擔任職務或參與工作,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如乙方給甲方合法利益造成損害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在解除勞動關係後,乙方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商業祕密,也不得損壞或變相損壞甲方的名譽權,否則甲方可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其他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平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可按法定程序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合同期內,所定條款與國家頒佈的勞動法律法規不符的,甲乙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賓館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現居住地址:郵編:

户口所在地: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選擇下列其中一項)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

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固定作工時間(按各部門排班時間上班),甲方保障乙方每月享

受固定的休息時間。

2. 甲方經營範圍屬於服務行業,員工工作及休息時間安排難與國家公休日

及法定假日同步,薪酬中的加班工資以固定形式發放,不再重複計算。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15日)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基本工資

為 元。

2.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

3.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合同期內,如甲方為乙方增加基本工資,不再另行簽訂勞動合同,以工資單(底薪一項)為準。為方便甲方財務計算加班工資,甲方每月以“加班工資(1)”的形式固定支付給乙方加工資,以浮動形式的“加班工資(2)、(3)”做為增補,詳見《薪酬管理制度》,乙方簽約即視為確認。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在嘉興為乙方辦理有

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

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制定並落實職業病防範措施。對工

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等,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不得隱瞞

或者欺騙。

3.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臵

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七、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另有約定的,在本合同書第九項中約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

3.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

4.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內容: 1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

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相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字日期: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賓館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 )。

A. 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 個月,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 年;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條件的,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 無固定期限,自年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 以完成一定得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簽訂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第六條 乙方工作的地點為 。

第七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 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長、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 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只要工資待遇不減低,工作強度不增加,乙方應予接受;

B. 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 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定( )。

A. 標準工時制。

B. 不定時工時制

C. 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九條:甲方在每月安排休假 天;

第十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年三十七年級八年級這三天按協議另外支付2倍加班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其餘時間加班費折算進入每月工資補貼發放。

第十一條 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四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三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度、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公示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相同或相近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五章 勞動報酬

第十六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乙方所 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

A. 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説明,均為税前應發工資)為: 元,加班工資累計為位工資隨雙方上崗協議中約定的標準執行),效益工資部分隨用工單位效益情況及薪酬計發標準進行調整。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 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元/小時。

B、 其他工資形式

第十七條 甲方於每月 12 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八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九條 本用工為臨時用工性質

第二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六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一條 甲方不承擔員工下班時間以後的任何安全責任,上下班安全責任根據道路安全法規的規定賠償處理,與甲方無關。與職業危害無關的生病等與甲方無關。甲方要求乙方下班應回家休息,確保安全。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

第二十三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衞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解除試用期合同。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並有權扣罰不超過一個月的餘發工資;

A. 如無特別約定的,合同簽約後一週天內員工未能上崗的。

B. 乙方未辦理任何離職手續,或辦理手續沒有批准擅自離職,5天內沒有返回崗位的。

C.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D. 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的。連續曠工超過3天,連續事假超過15天的。

E.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偷盜甲方物資給甲方經濟造成300元(含)以上重大損失的。

F.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五天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 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 工作,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 甲方因轉讓、經營方式調整、拆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工作崗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D. 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E. 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 在試用期內提前五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D. 為確保甲方正常經營不受影響,乙方辭職需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書面辭職報告,甲方批准後方可以離職。提出辭職不滿十五天就離職者,甲方將不結算剩餘壓底工資。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 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C. 甲方賓館轉讓、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D. 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

E. 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

F.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G.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 後合同義務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A. 乙方有義務培訓接手新員工,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B. 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C. 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D. 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E. 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第三十九條 乙方不辭而別,導致甲方經營損失,乙方負有過錯,並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章 經濟賠償

第四十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章 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四十一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的服 務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乙方若違反本 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支付甲方違約金(金 額為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四十二條 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並執行。

第四十三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信息,範圍一般包括客户名單、生意狀況、營業額、勞動報酬、進貨渠道內容等。

第四十四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競業限制的範圍為,地域為。在 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支 付方式為。若乙方違反本條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人民幣(金額為合同約定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 2倍)。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 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第十一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 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章 其他規定

第四十六章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等同。

第四十七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 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五十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和規章制度。

第五十三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第五十四條 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賓館勞動合同 篇7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三)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四、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小時,並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工種或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但《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不受此限制。

工資制,並保證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元(實行計件、計天工資的,月工資按計件、計天單價結算)。

(四)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支付,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六)乙方在試崗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培訓費用,同時也不支付工資報酬。待試崗期滿後,從乙方上班之日統一進行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