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精選24篇)

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 篇1

1、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及其崗位職責;

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精選24篇)

2、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3、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安排監理人員進場,檢查監理人員工作,調換不稱職監理人員;

4、組織召開監理例會;

5、組織審核分包單位資格;

6、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應急救援預案;

7、審查開復工報審表,簽發開工令、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

8、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情況;

9、組織審核施工單位的付款申請,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組織審核竣工結算;

10、組織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11、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費用與工期索賠;

12、組織驗收分部工程,組織審查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資料;

13、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14、參與或配合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5、組織編寫監理月報、監理工作總結,組織整理監理文件資料。

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 篇2

1、負責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2、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

3、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計劃、方案、申請、變更;

4、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

5、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彙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6、核查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其質量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認為有必要時對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合格時予以籤認;

7、其他相關工作。

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 篇3

1、熟悉建築工程系列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標準規範,具有紮實的專業理論基礎和較強的專業技術工作技能。

2、遵守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具有較強的組織溝通協調能力,有高度的責任感、事業心和團隊意識。

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 篇4

1、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2、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3、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4、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5、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6、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7、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8、組織編寫並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9、審核籤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 篇5

1.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人員應調換其工作;

4.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5.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6.組織編寫並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

理工作總結;

7.審核籤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8.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9.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公司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文件規定,保障安全生產,控制環境污染。

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 篇6

1、負責本項目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2、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監理員的工作,監理日記、月報做到詳盡客觀、日清日畢;

3、負責工程檢驗批、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確保工程進度按照公司計劃要求完成;

4、負責核查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其質量情況,並進行平行檢驗等;

5、負責工程計量工作,審核工程計量的數據和原始憑證。

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 篇7

1. 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基本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服從工作安排,並對本人工作結果負直接責任。

2. 盡職盡責,堅守崗位,全力以赴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3. 掌握設計意圖、熟悉施工圖紙和工程質量監督的技術依據。

4. 熟知施工現場的情況。

5. 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6. 工程質量事中監督,參加工程質量評定,分析質量事故原因及責任,提出補救意見和建議。

7. 建立質量監督日誌,掌握工程形象進度,逐日做好工程進度記錄,按時編制各種定期統計報表。

8. 組織現場質量協調會。

9. 定期向主管領導報告有關工程質量動態情況;

10. 對工程竣工進行預驗,提出修改意見,參加竣工驗收;

11. 審核竣工圖及其他技術文件資料;

12. 整理工程技術文件資料並編目建檔移交。

13. 對工程質量負有直接監督責任。

14.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 篇8

1、參與編制監理規劃,負責編制相關方案,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相關報審文件。

2、能獨立處理或協調監理項目的質量、安全、進度等方面的一般問題和技術指導。

3、主持工程會議,完成資料整理、收集、彙總和歸檔。

4、完成直接上級領導和公司安排的其他事項。

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 篇9

1、按照項目總監的要求負責項目現場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2、指導、檢查和監督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建議;

3、負責整理項目過程中的文檔,並按要求編寫監理日誌、監理週報等文檔;

4、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本項目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彙報和請示;

5、核查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其質量情況,審核工程計量的數據和原始憑證。

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 篇10

1、 負責編制土建項目專業監理實施細則,審定土建項目各類報審表,並簽署相關意見;

2、 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報告土建專業監理工作的情況;

3、 參與並協助建設單位對土建材料的選用、報價的評審工作;

4、 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並在相關質量資料上籤署認定意見;

5、 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技術、經濟方案、申請、變更,並簽上相關意見,向總監理工程是或代表提出報告;

6、 核定進場材料憑證、檢測和證明質量文件情況,並經合格予以確認;

7、 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收集、彙總、整理和發放,協助編制監理月報;

8、 負責本專業工程計量工作,完成總監交辦的變更價款計量工作。

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 篇11

1、全面負責項目監理工作,履行《建設工程監理規範》總監職責;

2、按監理合同要求組織開展工作,負責項目監理機構日常管理;

3、負責項目團隊外部管理工作,組織項目內部培訓,落實項目員工考核;

4、落實公司工作標準及要求,做好項目技術資料的積累。

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 篇12

1、負責土建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2、與工程有關各方進行積極溝通,對各方關係進行有效協調;

3、負責工程驗收、平行檢驗、材料驗收、工程進度情況、安全巡查等;

4、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土建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提出建議;

5、積極配合總監工作,積極參加與業務有關的培訓和學習。

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 篇13

1.嚴格執行合同是監理工程師和全體監理人員的基本規則。

2.監理人員應與承包人保持正常的工作關係,做好事前監理、事中監理及事後監理。

3、監理工程師在合同執行中要熟悉合同和設計文件,瞭解和掌握監理工作的重點,及時處理髮生的問題。

4.合同執行時,如果承包人希望分包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監理工程師應對分包人的資質,施工能力認真審查。

5.監理人員不容許承包人發生不合格工程,但又不要輕易否定承包人在確保工程質量的前提下,通過技術手段獲得利益的機會。

6.監理人員與承包人對工程質量的判斷髮生分歧時,應以合同文件和檢測試驗資料為依據,切忌感情用事,或憑個人的看法和經驗隨意作出決定。

7.監理工程師監理的工程質量將受到危害時,應迅速先通知承包人,然後採用勸告,提示的方法引導承包人進行糾正。如果承包人不聽勸告斷續施工時,必須果斷地指令暫停施工進行檢查。

8.質量的優劣既要以試驗和測量數據為依據,還應按規範要求對測量和試驗數據進行綜合評價才能做出結論。

9.監理工程師在計劃監控中僅指出承包人進度滯後是不夠的,還必須有充分的根據論證並令承包人服,促使承包人採取措施加快進度。

守法和嚴格遵守上述規定,如有違反,嚴加處理。

10.工程計量時,監理工程師應切記:“計量一切合同內合格的工程是承包人的職責,而複核這一工作則是監理人員的職責”。

11.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必須定期地、最好每週一次檢查和記錄承包人的人員變動和工地情況,以及材料和施工機械運轉情況。

12.監理工程師給承包人指令時一定要謹慎,非合同內的事情在未與承包人協商前不要發出指令,因為承包人沒有義務接受合同規定以外的其它指令。

13.監理工程師不能行使業主和總監理工程師授權範圍以外的任何權力。

14.每日做好監理日記,掌握工程動態。

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 篇14

1.服從公司管理,可長期出差,能在全省範圍內開展監理工作;

2.協助簽訂監理合同,與業主建立良好合作關係,配合公司收取監理費;

3、擔任總監理工程師者:項目實施過程履行《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T50319-20__規定的總監理工程師職責

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 篇15

1、擔任現場監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

2、對承建單位實施計劃和進度進行檢查並記錄;

3、承建單位實施過程中的軟件和設備安裝、調試、測試進行監督並記錄。

4、按設計圖及相關標準,對承包單位的工藝過程和施工工序進行檢查和記錄。

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 篇16

1、擅於分配監理機構各崗位人員分工安排。

2、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3、組織審核分包單位資質,並提出相關意見。

4、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情況。

5、檢查和監管監理人員工作,根據項目進展情況,進行監理人員的合理調配。

6、負責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7、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等。

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 篇17

1、負責本專業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現場全盤負責。

2.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3.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4.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5.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6.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7.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8.組織編寫並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9.審核籤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10.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核查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質量情況;

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 篇18

⑴負責總監理工程師指定或交辦的監理工作

⑵按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行使總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和權力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在任何時候不得行使如下權力:

⑴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

⑵簽發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工程暫停令、工程款支付證書、開竣工報驗單

⑶審核籤認竣工結算

⑷調解業主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⑸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進行監理人員的調配,調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

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 篇19

1、協助部門負責監理業務拓展;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4、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5、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6、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7、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8、組織編寫並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9、審核籤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10、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11、公司安排的其他事宜

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 篇20

⑴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⑵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⑶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並提出審查意見

⑷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人員應調換其工作

⑸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⑹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⑺審查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⑻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⑼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⑽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⑾組織編寫並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⑿審核籤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⒀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 篇21

1、指導、檢查監理工作,定期向相關領導報告工作實施情況;

2、檢查進場的工程材料、設備及配件的質量;

3、驗收檢驗批、隱蔽工程、分項工程;

4、處理髮現的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隱患;

5、進行工程計量;

6、參與工程變更的審查和處理;

7、填寫監理日誌,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8、收集、彙總、參與整理監理文件資料;

9、參與工程竣工預驗收和竣工驗收;

10、協助領導協調參建各方之間的工作關係,按照職責權限處理施工現場發生的有關問題,簽發一般監理文件;

11、其他工作相關事宜。

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 篇22

1.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2.組織召開監理例會;

3.組織審核分包單位資格;

4.審查開復工報審表,簽發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和復工令;

5.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情況;

6.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工程索賠;

7.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等。

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 篇23

1、全面負責公司工程項目的指導及管理工作;

2、負責落實各階段、各類別施工圖紙的設計與改進,審核施工圖紙設計深度和質量,優化結構方案;

3、負責主持項目技術問題研討會,負責解決項目設計、施工中的重大技術問題;

4、協助對現場質量進行監控和指導,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質量問題;

5、負責公司工程項目的技術、質量標準的制定,制定具體項目的技術與質量管理標準;

6、對項目的進度、安全、成本等為公司提出具體的控制建議。

註冊監理工程師工作職責與任職要求 篇24

1、參與編制監理規劃,負責編制本專業監理實施細則;

2、指導、檢查監理員工作,定期向總經理彙報本部門監理工作實施情況;

3、負責公司監理抽籤工作;

4、處置發現的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隱患;

5、協助行政人力資源部完成監理部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