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村建設相關單位職責及制度

為更好地發展我區新農村城建設工作,我區相應成立了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為了使各相關部門要樹立一盤棋的思想,杜絕推諉,盡職盡責,切實做好工作,現對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工作進行明確,責任落實到每個部門,使每個部門的職責都能體現。

新農村建設相關單位職責及制度

各項目所屬鄉鎮府:

負責在建項目具體實施工作;負責協調村級機構,管理好在建工程。

宣傳部

區宣傳部負責新農村建設的宣傳指導工作。

區行政執法局:

負責建築的拆除違法建築,監督各施工單位的施工過程中是否存在違法行為,監督施工車輛機械的運行,制止違法亂倒土方的現象。

區土地分局:

負責統計拆遷及徵用耕地的數量,審查被拆遷人土地使用證的合法性,提出土地置換方案,對房屋拆遷或徵用土地進行估算,提出補償費標準,監督施工中的開挖取土的合理性。

區規劃分局:

負責協調集鎮規劃,協調市規劃局辦理各類規劃手續,宣傳城市規劃,並負責被拆遷新宅基地的規劃審批工作。

區林業水務局:

負責樹木的移植,砍伐樹木手續的辦理及渠系改造有關問題;同時做好綠化、造林的規劃工作,在建設中指導防洪工作的開展。

環保局:

負責監督建設過程中的環保工作,協調有關工程項目的環評工作,對蓄意破壞環境的行為進行處罰和管理。

區建設局:

負責協調辦理各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土地管理、建設管理、拆遷房屋。

農牧局:

負責集鎮區範圍內的農業開發,規劃好種植產業的開發;如有徵地等工作,負責對農作物賠償標準的制定。做好農業澆地用水,保護好濕地,監督好濕地種植,做好濕地禁牧工作。

工作統一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工作

在新農村建設前,各鄉(鎮)政府、村委會必須廣泛深入地召開建設宣傳動員大會,宣傳新農村建設的重大意義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使廣大羣眾正確認識建設新農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積極配合工程建設,確保基礎設施建設順利進行。

二、項目建設管理程序:

為發揮項目所屬單位的積極性及主動性,各項目所屬單位是建設項目的業主單位,區基建辦負責對工程的各項程序進行監督指導。因各鄉鎮沒有專業的建設人員,項目前期手續辦理程序不清楚,加上區基建辦人員有限;為保證項目前期工作的順利進行,各項目所屬單位必須派專人負責該項目,並派駐區基建辦,由區基建辦統一指導工作。

1.項目確定後,測繪、規劃、地勘、設計工作由區基建辦指導項目單位專人辦理前期手續,車輛由各項目所屬單位調用;鄉鎮、規劃局、土地局、環保局、農牧局、林水局配合工作。

2.辦理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土地審批、建設審批、徵遷審批手續,由區基建辦指導項目單位專人辦理前期手續,車輛由各項目所屬單位調用;鄉鎮、規劃局、土地局、環保局、農牧局、林水局配合工作。

3.徵遷(耕地、房屋、樹木、管線、渠系等)工作由鄉鎮負責實施;建設局、規劃局、土地局、農牧局、林水局、執法局、宣傳部配合開展工作。

4.設計及前期工作完成後,施工及監理招標工作由項目所屬單位專人辦理,區基建辦負責指導招標工作。

5.施工及監理工程合同的簽定,工程的管理由鄉鎮負責實施。建設局、規劃局、土地局、環保局、農牧局、林水局、執法局、財政局配合開展工作。

三、建設過程中事宜

1.發揮各項目所屬單位的管理主動性,由各項目所屬單位派專人擔任業主代表,區基建辦派專人對工程的建設過程進行指導。

2.工程項目資金的使用由區財政局、檢查局進行監督。

3.設計變更等增加工程,根據實際的需要進行變更;對重大變更或新增工程由領導小組開會決定。

4.建設項目工程的驗收由業主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5.各項目所屬單位業主代表負責對工程資料的收集及規整,區基建辦進行指導。

四、建設工作中有關問題的處理

(一)確定被拆遷土地權屬、類型、數量,簽訂徵地協議,

根據施工放線確定的用地界線,由區土地分局、區林水局、區農牧局、鄉(鎮)政府、村委會、施工單位及被徵地個人,到實地現場丈量被徵地的類型、數量,並簽字確認。按照區人民政府批准的徵地標準,與被徵地個人簽訂徵地協議。徵地補償協議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項目建設單位和被徵地個人三方簽訂,徵地協議使用統一的規範格式。

(二)兑付徵地拆遷費

徵地補償費由各鄉鎮政府直接兑付到被徵地個人。兑付徵地補償費前,先在村民小組內進行公示,對丈量兑付面積被徵地農户無異議後,方可兑付;被徵地農户對丈量兑付面積有異議的,複核兩次後不再複核,以兩次複核面積的平均數為準。由於徵地補償費的撥付需要一定時間,被徵地人不得以此阻攔施工單位進行施工。

(三)施工臨時用地問題

施工便道和施工場地需要臨時使用土地的,應本着從嚴控制面積。確需佔用耕地的,經領導小組批准按規定進行臨時用地補償使用。

(四)施工超佔、壓埋、毀壞土地問題

施工單位在施工中應儘量避免超佔和壓埋土地。如施工不當造成超佔、壓埋、毀壞土地的,必須在3日內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單位共同核實土地地類、面積和權屬,並由施工單位賠償青苗費,負責復墾土地交還原土地使用者使用。

五、法律責任

1對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在建設工作中全體工作人員必須遵紀守法,秉公辦事。凡有玩忽職守、接受賄賂、徇權舞弊行為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有關事項

1、各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新農村建設工作,積極配合,切實加強領導。共同做好建設工作,確保建設的順利建成。

2、宣傳部要切實做好宣傳動員工作。採取形式多樣的宣傳方式,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提高廣大幹部羣眾對新農村建設重要性的認識,採取有力措施,防止發生阻礙工程施工現象。確保建設工作有領導、有組織、有計劃的順利進行。

3、各有關部門明確責任,強化管理。按照職責積極做好配合工作。並把任務分配到到人,限期完成。同時,建立考核制度,將工作納入責任人的年底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