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機關警衞人員崗位職責

一、警衞人員負責局機關的日常安全保衞工作,保障單位安全。

局機關警衞人員崗位職責

二、警衞人員必須愛崗敬業,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三、警衞人員日常工作職責:

(一)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管理,並問清事由,安排外來車輛到指定位置停車。如無故不登記或強行進入,應及時阻攔,並向辦公室報告。嚴禁閒雜人等隨意出入單位;

(二)夜間值班時,應加強辦公樓內外巡查,檢查各種設施和車輛停放情況,按時開關院內照明設施,加強夜間進出車輛、人員的管理;

(三)維護局機關院內及門前衞生,每天上午清掃一次,負責管理機關綠化帶內的花草樹木;

(四)代為收發單位報紙,並妥善保管。其中,重要信件、郵件收到後直接送達局辦公室;

(五)負責單位電用熱水器使用管理,每天早晨上班後按時供應開水,並按時關閉電源,以確保局機關日常用水。電用熱水器使用時,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不得違規操作,以防造成安全事故

(六)負責單位空調系統日常管理工作,每天按時打開和關閉總開關,並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不得違規操作,以防造成安全事故;

(七)值班期間,如發生重要情況,應及時報告局辦公室;

(八)局辦公室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警衞工作人員每天早上8點準時交接班,值班期間不得無故脱崗、串崗。如因特殊情況請假,須主管局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