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辦公室工作職責

1、綜合協調機關的黨政日常工作

教育局辦公室工作職責

2、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的查辦督辦工作。

3、負責起草領導講話及行政各類文件、報告。

4、負責各類公文簽收、擬辦、傳閲、督查、落實、催辦等工作。

5、負責機關公文的劃密、公文保密工作和公文交換工作。

6、負責機關管理規章制度的建議和起草工作。

7、負責本局文字的規範化管理工作。

8、承擔本局上報下發的各類公文、 文稿的維吾爾文字的翻譯工作。

9、負責本局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

10、負責黨務、政務工作的催辦事宜。

11、負責機關內各科室間的協調工作。

12、負責辦理本系統以及上級交辦的來信來訪接待處理工作。

13、承辦機關的報刊徵訂收發以及文件的交換和投遞工作。

14、負責安排教育信息、簡報的編輯、上報工作。

15、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和辦公用品的購置發放管理。

16、管理本局的印鑑、介紹信、各類資料以及機關的電話和傳真。

17、負責本機關各類文件、文稿的打字、 印刷(複印)以及文印設備的保養與簡單修理。

18、負責機關工作人員的考勤工作和生活福利。

19、人接待及有關活動的聯絡和協調工作。

20、教育系統黨委、教育局,縣委、政府辦公室交辦的事宜。

21、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