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安全員工作職責與工作內容(通用3篇)

建築安全員工作職責與工作內容 篇1

1、負責進場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交底,做好實名制登記工作;

建築安全員工作職責與工作內容(通用3篇)

2、負責項目的安全資料整理、收集、歸檔及後勤的日常管理工作;

3、熟悉項目部門禁系統的維護和管理,熟悉政府工傷保險申辦系統。

4、監督並管理現場的場容、場貌,做好文明工地的創建工作;

5、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工傷事故,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建築安全員工作職責與工作內容 篇2

1.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依照項目重大危險識別和控制方案及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定期查驗特種作業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情況和人員、證件與單位相符情況,加強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2.檢查分包單位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履職和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與執行情況;

3.協助項目經理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防護保證體系、機械安全保證體系;並按規範做好安全記錄,建立隱患台帳;

4.對建設管理部門及其安監機構、現場監理部和施工企業在各類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問題認真組織整改落實;

5.及時檢查班組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活動記錄,驗收安全設施及機械安全裝置;

6. 經常檢查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時刻檢查“三寶”“四口”“五臨邊”等防護情況,發生隱患及時整改;

7.協助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如實彙報工程項目中的安全情況;

8.完成上級領導要求的其它工作。

建築安全員工作職責與工作內容 篇3

1. 熟悉建築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等,獨立開展鋼結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 負責項目全員安全教育培訓、三級安全教育,建立特殊工種、分包隊伍的檔案

3. 負責項目安全實施策劃、安全月活動、安全生產檢查評比等工作。

4. 負責制定項目職業健康安全計劃並具體組織實施。

5. 負責建立做好安全活動記錄,做好安全資料的收發、整理、保管、存檔等。

6. 負責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指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