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學校紀律管理制度(精選3篇)

國小學校紀律管理制度 篇1

為全面落實中央“雙減”工作部署,切實減輕學生作業負擔,按照《XX省教育廳關於建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家庭作業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國小學校紀律管理制度(精選3篇)

1、每天放學前,由班主任教師在班內微信羣公示學生當天家庭作業,接受家長與社會的監督,注意作業佈置語句要簡潔明瞭、通俗易懂。

2、保證一、二年級無書面作業,三、四學年不超過半小時書面作業。五、六年級學生的每天課外作業量(按學業程度中等學生完成時間計算)不得超過1小時。

3、由班主任調控各科作業總量,對超負擔的作業,班主任有權對學科教師説“不”。

4、在常規型作業、習慣型作業、實踐型作業佈置的基礎上,要求全體教師設計分層作業,減少機械重複作業,面向全體學生,有教無類。

5、嚴禁教師以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罰學生。

6、年級組長每天調控各班各學科作業公示情況,督促並提醒各班及時、規範地進行微信羣上公示。

7、教導處不定期反饋,提煉亮點。促進家長與社會共同參與學校的減負工作,學科教師自覺減縮作業量、精編作業題,有效減輕學生的作業負擔。

國小學校紀律管理制度 篇2

一、本校門衞全天候24小時守護,未經門衞同意,任何人和車輛不得入內。

二、在學生上課、就餐、睡覺時間家長不得探視學生,如有特殊情況急需探望或帶學生離校,應按如下規定執行:

1、學生上課時間,請電話聯繫班主任或副班主任,由班主任或副班主任把學生帶至門衞接待室與家長見面。

2、學生在就餐或睡覺時間,請電話聯繫公寓辦公室(2551148),由生活教師將學生帶至門衞接待室與家長見面。

3、學生離校,須持有教師許可的簽字假條(生活教師管理學生期間,須持公寓辦公室簽字的假條),由家長簽字、登記後出校。

4、家長有急事需進校的,應經校內接待人同意,並作登記後方可入校。

5、為學生送物,請交門衞作好登記,並由門衞通知班主任或公寓管理員領取,家長不得入內。

三、外來辦事人員需進校的,須經學校保安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取得聯繫,確認同意後,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進校,進校後須遵守校內各項規章制度。

四、家長自己接送的走讀生,在上學、放學時間憑接送卡進出校門,家長進校應主動出示接送卡,車輛不得駛入校園。

五、校園內嚴禁騎車和鳴笛,進入校園的車輛須停放在指定的地點。

六、小商小販、閒雜人員和飲酒人員嚴禁入校。

七、搬運物品出校者,應主動接受門衞人員的檢查,對來歷不明的物品和形跡可疑人員,門衞有權予以留置,並交保衞處處理。

八、進入校園的所有人員,嚴禁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攜帶各種武器、管制刀具、寵物和其他危險物品。

九、住校教職工23時以後回校的須作登記。

十、門衞執勤人員文明執勤,嚴格執行門衞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主動接受師生員工和家長的監督。熱情的為家長和師生服務。

十一、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國小學校紀律管理制度 篇3

為充分發揮教輔用書的功效,減輕學生的作業負擔,經校務會研究,對徵訂教輔用書的有關事項作如下規定:

1、為保證所訂教輔用書的質量,各備課組長可根據縣教育局要求在縣新華書店提供的“新書目錄”或樣書中選定一至二個品種,由教務處統一上報訂購,原則上每門學科只准為學生訂一本資料,費用由會計室與新華書店直接結算。

2、各備課組在教學中如確需補充習題的,可再選訂作業紙一份,但品種必須由備課組全體老師商定(須認真選擇,不得在使用中途更換,違者承擔新訂資料的全部費用),由備課組組長到教務處領取徵訂教輔用書申請表一份,填寫好所訂書名及出版社,經本組80以上教師簽名後上報教務處,待審批後由教務處統一到與學校簽定合同的書店為各備課組訂購,購書款由各班班長或課代表跟與學校簽定合同的書店直接結賬(實際書款不得大於書後標價的80),任課老師和班主任不得直接向學生收錢。教師用書由與學校簽定合同的書店提供。

3、徵訂教輔用書是一種集體行為,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藉口為學生變相徵訂課外資料,如發現所任教班級70以上學生持有同一本課外資料,則視為該學科老師變相徵訂課外資料。學校將按內改方案中有關規定對該學科任課老師予以處罰。

4、各任課老師需要使用的參考資料可憑教務處出據的領條到與學校簽定合同的書店選取,所領圖書必須到圖書室覆行借用手續,由圖書室蓋章簽字後放可報銷,否則視為個人購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