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社團規章制度十篇

書法社團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則

書法社團規章制度十篇

第一條 社團性質:本組織全名是“刺繡協會社團”,以校內喜愛次序的學生為基礎而創建的社團組織。接受院團委直接領導和統一管理。

第二條 社團目的: 為愛好刺繡的廣大同學搭建一個交流的平台。

第三條 社團宗旨:豐富校園文體娛樂活動形式,積極開展活動,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氛圍,充分發揮學生第二課堂作用,為校園文明建設服務。

第四條 社團口號:“用激情書寫針尖上的青春” 。

第二章 成員

第五條 成員資格:本校在籍學生,對刺繡有濃厚興趣的學生均可申請加入,審核成員基本準則;有足夠的熱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責任感,努力上進,遵守徐州工業學院學生守則和本社團章程。

第六條 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權利

(一)獲取參加本社團的培訓班和舉辦的活動資格。

(二)社團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向協會指導老師和會長提出意見或建議。

義務

(一)遵守本社團章程,接受本社團領導。

(二)積極參加本社團的活動,聽從社團安排。

(三)對外積極樹立本社團的`良好形象,為社團的發展出謀劃策。

(四)會員中途退出,需上交説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本社團設社長一名。社團成員分為初級、中級、高級組,隊長各一名。

第八條 社長產生辦法:

社長在校學生會社團部監督、考核下,經社團全體大會選舉產生。確定後,報院團委備案。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會成員,採取直接罷免方式;

(一)組織的活動違背社團章程。

(二)在社團內部拉結派,造成社團內部不團結的。

(三)將社團經費作不當使用的。

(四)作風不正派,嚴重影響學院社團名譽的。

(五)累計三次無故不參加社團舉辦的活動或會議的。

(六)以社團名義謀一己之利的。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九條 每學期全體成員大會

學期初召開全體大會:新成員作自己介紹,技術展示交流。社長髮言,佈置本學期社團日常訓練及活動內容。的一些工作要求。

學期末全體成員大會:會長作學期工作總結報告,聽取各會員提出的要求或意見,對一些重大問題作出決定,各會員展示本學期學習到的技術動作。

第十條 連續三次無故缺席訓練及活動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一條 社團成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內活動,聽從安排,私自在規定之外的時間及地點活動的,產生的後果自負。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章程解釋歸徐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刺繡社團。

第十三條 社團章程未免有簡略或不盡之處,日後由理事討論通過儘可能把章程更完善。

第十四條 本章程批准之日起實施。

書法社團規章制度 篇2

一、紀律管理

1、準時參加社團組織的活動。不遲到、早退。

2、活動期間不能私自離開活動室。

3、畫室內不得打鬧。

4、嚴禁帶吃的東西進入活動室。

5、如有事不能準時來或不能來的同學,需有班主任老師簽名的請假條。

6、每次活動開始,社長負責清點社團成員人數。如有缺席,須及時向指導老師彙報。

7、社團成員不能私自進入活動室,不經社長及指導老師允許不能帶非本社團成員入內。

8、無故曠課三次按自動退團處理,退團後本社團將不再錄取。

二、物品管理

1、愛護社團活動教室內所有物品,若有損壞,落實到個人,由損壞者賠償;若不知具體損壞物品成員,則由集體賠償。

2、社團內的書籍不能帶出活動室;如果借閲,需到負責人下登記;歸還時,如果書籍破損,借閲者需拿回修補;若無法修補,按現價賠償。

三、衞生管理

1、活動室要保持衞生乾淨,物品擺放整齊。

2、每次活動結束進行打掃衞生。按值日表進行。

3、打掃要求:畫具、桌椅擺放整齊。教室需拖地。

四、其它

1、活動結束後,由社長負責鎖門。

2、社團社長、副社長要齊心協力組織好社團的`各項活動。

3、社團所有成員都有為本社團發展獻計獻策的責任和義務。

4、每月對社長、副社長的工作進行評價,對社團管理提出個人意見。

書法社團規章制度 篇3

高級中學縱橫棋社創立於20xx年第一學年,社團建立的初宗是為了豐富廣大學生業餘文化生活並從中培養自己的情操。本社提供給廣大愛好棋類遊戲的學生一個自由發揮自己此方面才能的交流平台。為了做好縱橫棋社的各項工作,制定本章程如下。

第一章

第一條 棋社性質:江蘇省木瀆高級中學縱橫棋社是由江蘇省木瀆高級中學學生棋類愛好者自發組織,是屬於學術藝術性類的學生社團,棋社接受學校團委的直接領導,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及社團工作條例,執行學校的相關決議,為學校服務,為學生服務,為教學服務。

第二條 棋社宗旨:讓學生在活動中活躍思維,提高語言表達能力,培養團隊精神。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學校領導及老師組成部分:縱橫棋社指導老師一名,由有此方面興趣及實力的老師擔任。

第四條 學生組成部分:縱橫棋社社長一名,以後由社員競選,全面領導棋社各項工作的開展,組織每次會議的召開和各種活動;向學校有關方面申請開展活動;寫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副社長兩名,從社長競選中得票數靠前的社員擔任並分別兼任圍棋部、桌遊部部長,負責、主持各部活動,協助社長工作。

第五條 棋社下設機構:組織部長一人,由民主選舉,負責社團組織建設,做好棋社的發展工作;代表本社與校內外社團聯繫和開展活動;組織開展各項交流友誼比賽等活動。

宣傳部長一人,由民主選舉,負責棋社活動宣傳、社團海報等。

監管部長一人,由民主選舉,負責管理社團內部紀律以及開除違章社員等。

設計部長一人,由社長任命,負責設計報名表,面試內容和方式等。

象棋部部長一人,由社長任命,負責安排象棋部活動等。

第三章 社員

第六條 社員入社:

1.凡江蘇省木瀆高級中學在籍學生,遵守校規校紀,承認並遵守棋社章程,熱愛下棋,具有參加棋社的認真態度和活動熱情,具備一定的下棋水平,或希望通過棋社活動提高下棋水平,願意並按時積極參加棋社的活動,均可申請加入縱橫棋社。

2.申請者需填寫誠信承諾書,經批准後方可成為棋社社員。申請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員義務,享有社員權利。

第七條 社員權利:

1.享有參與棋社社內的選舉、被選舉和表決的權利。

2.享有向棋社提出工作建議、監督棋社內工作的權利。

3.享有向棋社組織的有關講座、培訓及其他活動的權利。

4.享有向棋社推薦棋類愛好者加入棋社的權利。

5.高三社員上學期集體退社後,仍可享受以上“2” 至“ 4”項權利。

第八條 社員義務:

1.有努力學習、遵守校紀校規、維護學校形象的義務。

2.有自覺遵守棋社紀律,嚴格執行棋社決議,熱心本職工作,努力完成棋社交派任務的義務。

3.有宣傳棋社、維護棋社形象的義務。

4.有推薦棋類愛好者加入棋社的義務。

5.有按時參加活動,不得進行無序活動的'義務。

6.有愛惜活動器具的義務。

7.有服從社團指揮的義務。

8.另有補充見縱橫棋社誠信承諾書。

第九條 社員退社:

1.社員因升學、轉學、休學或退學等情況要退出棋社的,應提前兩週向棋社提交書面申請,辦理退社手續。

2.畢業生自然退出棋社,自畢業之日起,不再享有棋社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3.我社社員必須保證遵守誠信承諾書,否則自動取消社員資格。

第十條 退社手續:為不影響大學聯考複習,原則上高三上學期集體退社並由棋社舉行集體退社儀式。社員中途退社的,經本人申請,棋社研究批准,即可退出本社。

第十一條 社員獎懲:本社採取積分制,本社社員在進行友誼賽(包括社團內部和外部)中贏得一定的積分,每學年進行一次獎勵。

第四章 活動開展

第十二條

1.加強與校內外其他社團聯誼活動,促進彼此間的交流與合作,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2.每週定期舉行一次活動(規定不能活動的時間除外)。

3.活動內容由各部部長提前交至社長處並經審批後方可進行活動。

4.如需開新部,須向在校上屆社長提出申請,並經同意後方可建立新部。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章程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條 本章程在實踐中不斷補充修訂完善。

第十五條 本章程若有與學校規定衝突之處,以學校規定為準。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縱橫棋社委員會所有

書法社團規章制度 篇4

一、部門職責

1.溝通學生社團與我係團委、學生會的工作聯繫,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及時瞭解和反饋各協會要求,幫助協會解決實際困難;

2.加強我係學生社團管理,加強協會合作、整合、分配資源,促進協會穩步發展;

3.對協會活動和發展提供服務、進行監督、完善評議制度,對社團活動定期評議、懲罰分明;

4.注重工作宣傳,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力度;

5.發展同各院系學生社團的'交流與合作

二、獎懲制度

1.社團部建立考核評比制度,每學期由社團部面向部分協會會員組織評比表彰工作成績突出,貢獻大的社團組織及協會負責人.初步定為一個優秀社團及一個優秀會長;

2.各協會在內部評選出優秀會員若干名,並向社團部上報,由社團部同意給予適當獎勵.初步定為各協會一名優秀幹事;

3.對於在協會活動中重大失職的會長或協會各部門負責人,社團部有權給予批評及建議,酌情予以處理。

書法社團規章制度 篇5

1、本社是由校政教處組織管理的學生團體,是提高廣大學生書法水平,引導他們學書法、愛書法的專門組織,是我校社團的.重要組成部分。

2、本社團只招收本校的學生。

3、申請入會的學生必須行為端正,熱愛學校,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承認本社章程,並且有上進心。

4、凡申請入會的學生,都必須填寫一份申請表,並由班主任簽字,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成為本社團正式會員。

5、會員必須愛護社團的公共財產,不得擅自將公有財產給予他人。

6、會員必須按時參加社團召開的會議以及組織的各項活動,三次無故不到者,取消會員資格,其他視情節嚴重性給予相應處理。(特殊情況除外)

7、凡本會會員不得拉幫結派,不得聚眾鬧事,不得參加各種非法的團伙組織,如被發現,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會員資格。

8、如中途有人要求退出本社團,必須寫一份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退出本社團。其他會員畢業後自行退出本社團。

書法社團規章制度 篇6

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學生社團的管理體制,促進和保障學生社團積極健康的發展,進一步活躍校園文化生活,培養綜合素質,全面發展的人才,特此針對學生社團的日常管理、會費管理以及考核標準作如下規定:

第一部分學生社團的申請和成立

1、凡自願發起成立社團者,首先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時須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請書、學生社團成立登記表、業務主管部門或主管部門或主管人的推薦書、學生社團的章程、辦事機構地址或聯繫方式、主要負責人簡歷、社團人數等。

2、學生社團的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名稱、宗旨、經費來源、組織結構、負責人產生程序和職權範圍、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員的權利和義務、學生社團的終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項。章程應與團的日常活動保持一致。

3、社團發起人應持掛靠單位的介紹信(函)及指導教師的鑑定意見到社團指導部領取《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組織登記表》、《長春工程學院社團組織申請人登記表》、《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掛靠單位意見表》、《長春工程學院社團組織審批表》、《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幹部審批表》,逐向填寫,履行正式審批手續。

4、經社團指導部審查,院團批准後,社團方可正式成立。社團指導部將《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組織登記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衞處、院團、社團指導部備案;學生社團的印徽、成員證件模本應保管理機構備案。

5、社團批准時間一般不超過兩週,對未獲批准的成立申請,社團指導部必須提出不予批准的書面意見。

第二部分日常管理

1、每年開學初,由學院組織各協會統一納新,所有會員要認真詳實填寫會員登記表。每年納新後,各協會對全體新會員進行註冊。

2、每學期開學第二週,由各協會將會員證統一上繳社團指導部進行註冊,逾期不予註冊,按退會處理。註冊後會員按長春工程學院《本科人才培養方案》有關規定每學期加社會實踐分0.5學分。

3、每學期初第二週,由各協會根據各自情況制定並上繳詳細的工作計劃和本學期的活動支出預算。每學期各協會須於第十七週前由組織機構對本學期活動進行總結,並上繳至社團指導部。對於各協會臨時增開的型活動及跨校活動,須於活動前兩週向社團指導部提出申請,待批准後,方能開展活動。

4、各協會開展活動前,須認真填寫《長春工程學院社團活動登記表》,對活動前未填寫者,取消該活動的評比資格。

5、各協會組織機構每兩週至少開一次例會,對前一階段活動進行總結,對下一階段活動進行計劃。

6、每學期各協會內部組織機構對會員進行評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結果須上繳社團指導部存檔備案。

7、學生社團創辦刊物,須報團、黨宣傳部批准;不得創辦面向校外的刊物。學生建立跨校、跨地區的團體和舉辦面向校外的刊物,須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學院禁止非法組織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團指導部統一組織各協會進行組織機構換屆活動,如有特殊情況,組織機構須臨時變更的,須由協會上繳申請,待批准後,方可換屆。

9、每學期末,社團指導部對各協會組織機構進行任職評定。

10、每學期第十八週各協會將本學期活動資料上繳社團指導部,社團指導部每學年對學生社團進行評比,對特色鮮明、卓有成效、映良好的學生社團,給予重點扶持和表彰。詳見本條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財務管理

為了更好的監督各協會經費使用情況,發揮學院團社團指導部的宏觀調控作用,本着對會員負責的`宗旨,針對各協會的實際情況,學院團特頒佈此制度。

1、學生社團自行籌備經費。各學生社團經費主要包括會員費和捐贈、贊助等方式獲得的資金或實物。

2、各學生社團可依據本協會實際情況,收取一定的會費,會費可以每學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齊。會費的收費標準由學院團社團指導部,結合該學生社團的具體情況確定。

3、各學生社團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允許範圍內加收或提高會員費,但須提前向院團提出書面申請,説明變動原因,院團社團指導部審查同意後,方可依照新會費標準收取會費。

4、會費必須用於社團的基本建設和活動,任何人不得挪用、佔用或以個人名義報銷。

5、各學生社團可以接受校內外企業或單位的資金或實物,但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收取捐贈。接受捐贈時,不得承諾學院規定範圍以外及有損學院社團形象的條件。

6、各學生社團祕書處管理社團財物,祕書長管理經費,應建立清晰的財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協會財產登記。經費支出前,由社團主要負責人討論通過,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學生社團每學期註冊一次,須向團社團指導部彙報上學期的財務收支情況,同時上交本學期的會費支出預算計劃。

8、各學生社團負責人定期、不定期的檢查本社團財務管理,學院團將對各社團財務管理進行不定期抽查。對財務管理混亂的學生社團,團將對其限期整頓,情節嚴重者,院團及有關部門將給與嚴肅處理。

9、會費使用過程中必須有兩名以上主要負責人在場,索要正規發票或收據(收據應有經手人簽名)。會長、經手人及祕書長在會費記錄本上簽字方可。

10、各學生社團對會費的管理必須做到公開透明,讓會員及時瞭解會費花銷情況。

11、各社團負責人換屆時,上屆負責人應把明確的會費記錄本和剩餘會費轉交給下屆負責人並在組織調整會上做詳細介紹,如果在會費交接過程中出現問題,上屆負責人負全部責任。

第四部分

評比制度

為了規範社團活動,促進社團發展,加強院團社團指導部對各學生社團的管理與監督指導,同時使社團評優更加規範科學,特制定此制度。

書法社團規章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1.本社是在學校領導下的學生業餘團體,遵守學校各項章程及社團工作,執行學校相關決議,為學校服務、為學生服務、為課堂服務。

2.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堅持我國方針政策,在團委的領導下把握時代脈搏,積極開展有益的文化活動,豐富學校文化生活,營造學校文化氛圍,推進學校文化的發展。

3.深化素質教育,團結和組織文學愛好者,豐富學生的課外生活,提高學生的人文素養,全面提升社員的文學鑑賞本事和寫作水平。

第二章組織

1.書法社是按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本社會員必須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並維護學校和本社的利益和榮譽。

2.根據書法社的實際需要,書法社下設指導教師一名,負責全面工作。社長1名,副社長1名,正副祕書長各一名,策劃部部長1名,網宣部部長1名,修改部部長一名,文學部部長一名。實行分工負責制。

第三章各部門職責

1.本着團結協作、高效多能,各司其職。

2.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工作出了問題,其負責人應付全部職責,並出具書面説明。

3.社長職責:負責上傳下達,以及書法社重大決策的制定;廣泛徵求會員意見,瞭解會員的思想狀況;負責召開書法社的'內部會議,管理幹部隊伍;負責管理書法社網站;其它事項。籌辦每學期的徵文比賽。

4.副社長職責:協助社長,監督好各部門的工作;理解社長的委託,能夠代行社長的部分職務。

5.祕書長職責:負責下發各種通知,申請教室

6.副祕書長職責:協助祕書長進行工作,會議出席登記,申請加分

7.修改部及文學部職責:帶領部門成員做好文學創作、徵稿、投稿、審稿和出版刊物報紙等工作;負責協助社長搞好徵文比賽。

8.策劃部,承擔一切活動策劃。

第四章會員的.產生、權利以及義務

凡我校學生,承認本章程,積極參加本社活動熱愛文學,有必須的寫作本事,有強烈的職責心、嚴明的紀律觀念的學生,由本人申請,經教師批准,均有機會成為本社會員。

1.有自覺遵守校紀校規和書法社紀律、嚴格執行書法社決議。

2.應積極向外宣傳書法社、及時維護書法社形象的,每個月至少向社刊投稿兩篇以上。

3.虛心學習,自覺進行課外閲讀和創作實踐,並積極向公開發行的文學刊物投稿,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學鑑賞和文學創作的本事,陶冶自己的藝術情操,提高自己的文學修養。社員所交稿件不得抄襲,否則作嚴肅處理。

4.每次開會或講座都必須遵守會場紀律,不得大聲喧譁,僅有討論時方可暢談。

5.開會、講座或其他活動都要求列席,不得早退、遲到,如有特殊情景,需預先請假。遲到、早退2次當一次缺席,缺席2次作自動(或強行)退社。

1.凡我會會員均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會員有權參加本社組織的一切活動

3.享有向書法社提出提議、監督書法社內工作的權利。

4.享有向書法社推薦文學愛好者加入書法社的權利。

5.享有向書法社推薦社外學生優秀作品的權利。

第五章活動開展

1.每學期出版一期刊物。

第六章:獎懲

1.三週內不上交稿件者按自動離社處理。對嚴重影響書法社聲譽者或受學校紀律處分者一律取消其社員資格。

第七章:附則

1.本章程從頒佈之日起施行。

2.本章程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3.本章程與學校規章制度衝突之處以學校規章制度為準。

4.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屬於書法社。

書法社團規章制度 篇8

一、宗旨

本協會為自願組織起來的國小生書法協會,宗旨是秉持以尊重個性,張揚個性,提倡個性,發展個性為中心,利用課餘時間打造豐富的校園書法文化環境,實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教育目標,為廣大同學提供展示自我的空間和舞台。充實學生的校園生活,同時也為豐富校園文化作貢獻。

二、參加對象

本協會主要是給熱愛書法的同學提供一個展現自我的'空間,挖掘其潛能,提高個人水平和藝術修養,大膽展現其藝術風格,充分展示自己的才華。在校內外開展活動,以積極向上的態度充實校園生活。

三、協會規章制度。

1、按時參加社內各項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2、不能參加者及時向組長請假,無故缺勤次數超過活動次數一半時開除社員資格。

3、社員要定期上交作品。

4、社員要按時認真執行團長及團幹事交予的任務。

5、社內應相互友愛,出現矛盾及時以及積極向上的方式解決。

6、社員要有良好的修養,為協會樹立良好形象,社員違紀有損協會形象將視情節嚴重給予嚴肅處理。

7、參加比賽及活動,應以陽光熱情積極的態度參加,按規章制度行動。

8、綜上所述,本社會根據規章制度管理社員,以樹立本社良好形象。

四、活動時間:

每週五下午3:40―4:20為書法協會活動時間

五、參加人員:

喜歡書法的所有同學

六、活動內容:

在指導老師的幫助下,讓學生掌握字的就愛你架結構,字的筆順,把字寫認真寫工整。寫一手好字進行個人展示。

(1)、每週五按時上課,並進行佳作欣賞。

(2)、開展協會展覽,及書法練習的經驗交流。

(3)、書法比賽。

(4)、舉辦校內書法節七、活動地點:一年級教室

七、指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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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社團規章制度 篇9

為了繼承傳統,同時也為了圓同學們內心深處的願望,現創立xx市鶴溪中學書法社團。書法社團是豐富學生課餘生活所組織的興趣社團,將為學生們提供一個練字的大好平台。為了書法社團更好的建設與發展,也為了我們青年一代更好的繼承與發展書法文化,特制定書法社團章程。

第一條:社團名稱

xx市鶴溪中學書法社團

第二條:社團的性質

以國家教育部>為指導,加強學生的寫字教學。本社團在老師的指導下進行,專門安排學生寫字。目的是通過老師指導,使學生形成良好的寫字習慣,提高寫字能力。社團成員都要按社團活動的章程辦事,嚴格執行活動計劃,積極參加有關的競賽活動等。

第三條:社團的宗旨

豐富學生校園生活,為學校創造各方面人才,建設和諧健康的校園文化。

第四條:社團的任務

組織社員開展多種學習活動,培養社員書寫能力,促進社員的全面發展。通過各種形式的學習活動及實踐,提高學生的興趣和修養,推動學校精神文明與校園文化建設。

第五條:社團的規章制度

1.本社團是由校團委組織管理的學生團體,是提高廣大社員書法水平,引導社員學書法、愛書法的專門興趣組織,是我校社團的重要組成部分。

2.本社團只招收本校的.學生。

3.申請加入社團的學生必須行為端正,熱愛學校,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有上進心,認可本社團章程。

4.凡自願申請加入社團的學生,都必須填寫一份申請表,並由班主任簽字,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成為本社團正式會員。

5.社團成員必須愛護社團的公共財產,不得擅自將公有財產給予他人。

6.各社團成員須按時參加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有事必須請假

7.如中途有人要求退出本社團,須寫一份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退出本社團。其他成員畢業後自行退出本社團。

8.社團成員須相互尊重、相互照顧、相互理解。

9.本社團每週活動一次,為週四下午第三節課,活動地點為教學樓二樓七年級3教室。

書法社團規章制度 篇10

為了加強對社團檔案資料的管理,規範社團的建設,提高工作水平,根據檔案管理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校社團聯合會檔案的管理工作由祕書處具體負責、專人管理,保證檔案管理的科學性、合理性。各社團應根據本制度制訂相應的檔案管理條例。

第二條檔案的分類管理:對校社團聯合會所有資料包括各社團上交的.資料,進行統一整理和分類,校社團聯合會自身的各種資料按類別、性質分檔,各社團上交的資料按社團類別分檔。

第三條資料的存檔:按資料的性質、類別存檔、編號,統一入檔,每週對新資料進行一些清點,由專人負責分類存檔在年底統一上交校團委:

(1)每學期開學初:各社團負責人存以下資料:社團註冊表、社團成員登記表、社團負責人登記表、社團學期工作計劃、社團會費收費情況及使用範圍。(合指導老師和掛靠單位意見)

(2)學期末存如下材料:社團工作總結、社團材料彙編、社團成員、個人小結、社團負責人總結及建議;社團活動申請登記表、社團的活動圖片及社團其他主要成果、財務帳目報表;

(3)以上材料應以打印稿留存,所有材料應客觀、公正、真實。

第四條檔案的查閲。需要查閲相關資料的按以下要求進行:

(1)校社團聯合會所有成員都有權查看資料,辦公室成員可自由查閲,其它成員需查閲的,要經辦公室副主任或檔案管理負責人的許可。

(2)各級社團成員,如需查閲相關資料的,應説明理由報請校社團聯合會組委會批准。

(3)任何查閲人員,必須保證檔案的完整性,查閲後要恢復原狀,不得亂扔亂放,同時未經特別許可不得在其上塗改,或帶出,或複印,或其它非法形式使用,若有任何失誤,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五條檔案的更新:每學期期未對全部檔案清點整理一次,根據實際情況或需要作以調查、更新,使之日趨合理化、科學化

附: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行,解釋權東華理工南昌校區社團聯合會。

東華理工大學南昌校區社團聯合會

*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