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單位管理制度(通用3篇)

用工單位管理制度 篇1

為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對外來項目部人員的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用工單位管理制度(通用3篇)

一、本礦與項目部簽訂合同的責任單位是項目部歸口管理部門。

1、負責組織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並對相關方各類證件和資格進行審查。

2、負責對項目部及其作業現場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和管理。

3、負責督促項目部對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並把安全管理制度相關要求傳達到項目部。

二、各級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單位範圍內的項目部的安全監督管理。

1、負責對項目部的安全資質進行鑑定審核。

2、負責監督責任部門與項目部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3、負責監督檢查項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4、負責對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工程發包管理規定

1、 因工程等工作需要對外發包工程項目,必須嚴格審核承包單位的合法性、技術水平及安全資質,以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招標,對不符合條件的單位,不得對其發包工程。

2、 對符合條件的承包單位,在簽訂承包合同的同時,還必須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並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各一份。

3、承包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後,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承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訓進行監督檢查,向承包方介紹本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4、生產技術部門、工程部門、設備管理部門等相關部門應負責對對口的承包方進行作業現場及環境的安全技術交流,明確安全技術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條件,落實安全措施。

5、責任部門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業中達到安全管理要求。

6、安監處、勞動用工科負責對作業人員開工前的三級安全教育。

7、開工前,必須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

8、未簽訂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業等項目,與承包單位也必須簽訂由本礦統一印製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手續,嚴禁口頭安排。

9、工程在實施過程中,要對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況經常進行檢查監督,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督促承包單位進行整改。

10、承包方在現場作業中,必須嚴格執行公司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1、現場作業人員應接受安全管理部門的安全監督和檢查,對違章人員或妨礙企業安全生產的作業,有權令其糾正或停止作業。

12、承包單位在我礦範圍內,違反我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一經發現,除對其進行教育外,並按我礦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同時追究相關責任

四、承包單位須提供以下安全資質資料:

1、施工企業相關安全資質證。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現場負責人安全職責及授權書。

4、有關承包勞務合同(協議)。

5、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6、施工、服務人員勞動合同書或授權委託書。

7、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8、施工設備、設施台賬。

9、勞動用工五統一資料。

用工單位管理制度 篇2

一、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制定的組織勞動過程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則和制度的總和。也稱為內部勞動規則,是企業內部的“法律”。規章制度內容廣泛,包括了用人單位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根據1997年11月勞動部頒發的《勞動部關於對新開辦用人單位實行勞動規章制度備案制度的通知》,規章制度主要包括:勞動合同管理、工資管理、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工時休假、職工獎懲,以及其他勞動管理規定。用人單位制定規章制度,要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保障勞動者的勞動權利,督促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制定規章制度應當體現權利與義務一致、獎勵與懲罰結合,不得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否則,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制度的直接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的決定程序

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序關鍵是要保證制定出來的規章制度內容具有民主性和科學性。規章制度的大多數內容與職工的權利密切相關,讓廣大職工參與規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杜絕用人單位獨斷專行,防止用人單位利用規章制度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1、關於規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引起的爭議。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是企業管理制度的一個重要內容。這不僅僅是我國社會主義企業管理的特色,而是世界範圍內企業管理的一個趨勢。職工如何參與企業管理,在哪些事項上,以什麼形式和途徑參與,我國的相關法律都作了規定。勞動法第八條規定:“勞動者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工會法第三十八條:“企業、事業單位研究經營管理和發展的重大問題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召開討論有關工資、福利、勞動安全衞生、社會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會議,必須有工會代表參加。”公司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並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在立法過程中,草案曾經規定:“規章制度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應當經工會、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或者通過平等協商作出規定。”這樣規定曾經引起較大的分歧。一種意見認為制定規章制度和決定重大事項是企業的經營管理自主權,是用人單位的“單決權”。用人單位在制定規章制度和決定重大事項時只要聽取工會和職工的意見就可以了,規定經工會、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如果意見不統一,勢必造成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久拖不決,用人單位的管理將無所事從。這樣規定,限制了用人單位的經營自主權,實踐中無法操作。另一種意見認為,用人單位制度規章制度應當有勞動者參與,從國外的情況看,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很多都是是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決定的內容,屬於“共決權”。我國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規定,屬於職工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的.企業規章制度,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最後,綜合考慮各方面意見,本法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本法規定是針對所有企業的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強調通過平等協商確定,並不影響國有企業繼續按照《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2、平等協商的內容: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規章制度如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規章制度,重大事項如勞動報酬、保險福利、職工培訓等。

3、具體制定程序:根據本條的規定,制定規章制度或者決定重大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所以,這個程序分為兩個步驟:第一步是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第二步是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一般來説,企業建立了工會的,與企業工會協商確定;沒有建立工會的,與職工代表協商確定。這種程序,可以説是“先民主,後集中”。

三、規章制度的異議程序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也要合理,符合社會道德。實踐中有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不違法,但不合理,不適當。如有的企業規章制度規定一頓吃飯只能幾分鐘吃完;一天只能上幾次廁所,一次只能幾分鐘等。這些雖然不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但不合理。也應當有糾正機制。因此,本條規定在規章制度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作出修改完善。

四、規章制度的告知程序

規章制度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要讓勞動者遵守執行,應當讓勞動者知道。因此,本條規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應當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關於告知的方式有很多種,實踐中,有的用人單位是在企業的告示欄張貼告示;有的用人單位是把規章制度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發給勞動者;有的用人單位是向每個勞動者發放員工手冊。無論哪種方式,只要讓勞動者知道就可以。

用工單位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政府門户網站和子網站羣(簡稱政府門户網站)安全管理,確保政府門户網站的整體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永公通[20xx]34號《永州市電子政務安全管理暫行辦法》、永政辦發[20xx]20號《永州市政府的網站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永政辦發[20xx]51號《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市政府門户網站內容保障工作的意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政府門户網站,是由永州政府網主網站(簡稱主網站)和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辦事機構以及各縣區政府和我市部分重點企業的子網站(簡稱子網站)組成的政府門户網站羣。

本制度所稱信息資源,是指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以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組織在履行管理職責或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製作、獲得或掌握的應公開發布的政務信息和公共服務信息。

第三條永州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是政府門户網站的領導機構。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網絡建設科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政府門户網站的統籌規劃和建設管理工作,並具體承辦主網站的建設、運行維護和日常管理,負責為各子網站提供網絡環境和技術支持。

各縣、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等負責本地區、本部門(單位)子網站的建設、維護和日常管理工作,並接受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第二章網站建設

第四條按照全市電子政務工作發展總體要求,各縣、區及市政府各部門必須建設各自子網站,實現網上政務信息公開和在線服務。

第五條主網站及子網站建設,需報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進行登記並經由國家信息產業部備案。

第六條子網站建設要依託主網站網絡資源,以利於資源整合、節省投資,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為主網站和子網站提供虛擬空間和支持平台,縣、區及部門、單位負責子網站的欄目規劃、資源管理和內容提供;個別應用規模較大的部門可以按照有關規範要求自行建設。

第七條採用虛擬主機方式的,網站安全運行及網絡管理統一由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負責,各部門負責本單位信息的整理、編輯及上傳和發佈工作。採用主機託管方式的,網絡的管理由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負責,服務器的設置及應用由部門負責。採用本地管理方式的,部門應當設置子網站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子網站的安全運行。

第三章信息資源管理

第八條政府門户網站信息資源開發建設管理工作由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負責,各縣、區和市政府各部門有義務根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需要進行信息資源的採集、加工和開發工作。

第九條政府信息資源必須按永政辦發[20xx]51號《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市政府門户網站內容保障工作的意見》有關內容進行公開,並遵循“誰發佈,誰負責;誰承諾,誰辦理”原則。

第十條政府門户網站建立規範的信息採集、審核和發佈機制,實行網站信息員制度。

各縣、區和市政府各部門、各單位指定專人負責網站信息的採編工作,並對網站信息發佈實行專職專責。網站信息員負責信息發佈日常事務,並負責向主網站報送本部門需要公開發布的信息,代表本部門在其網站上提供實時信息諮詢服務。

第十一條擬對外公開的政務信息在上網發佈前,應經本部門分管負責人審查同意,對審查上傳的內容進行登記建檔,需要在政府主網站發佈的信息還需經主網站負責人審核確認。

第十二條涉及全市的政務信息、政府文件、公共服務信息、重大事項、重要會議通知公告等信息資源在子網站發佈的同時必須報送給主網站對外發布,同時,必須保證主網站與子網站所發佈信息的權威性、一致性和時效性。

涉及全市的重大政務活動,有關部門應及時將有關活動情況報送給主網站進行相應信息發佈。

第十三條對互動性欄目,要加強網上互動內容的監管,確保信息的健康和安全。建立網上互動應用的接收、處理、反饋工作機制,確定專人及時處理、答覆網上辦理、投訴、諮詢和意見、建議。

第十四條根據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嚴禁涉密信息上網。

第十五條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根據需要提供網站信息員信息採集及相關技術操作培訓工作。

第四章網站運行維護

第十六條主網站運行維護工作由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負責,子網站運行維護由各縣、區政府及各部門、各單位自行負責。

第十七條網站有關設備要定期巡檢,保證網站每天24小時正常開通運轉,以方便公眾訪問。

第十八條建立網站信息更新維護責任制。各部門應明確分管負責人、承辦部門和具體責任人員,負責本部門網站日常維護工作,並建立相應的工作制度。第十九條定期備份制度。主網站和子網站應當對重要文件、數據、操作系統及應用系統作定期備份,以便應急恢復。特別重要的部門還應當對重要文件和數據進行異地備份。

第二十條口令管理制度。主網站和子網站應當設置網站後台管理及上傳的登錄口令。口令的位數不應少於8位,且不應與管理者個人信息、單位信息、設備(系統)信息等相關聯。每三個月須更換一次網站登錄口令,嚴禁將各個人登錄帳號和密碼泄露給他人使用。

第二十一條機房管理制度。主網站和子網站機房應建立嚴格的門禁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機房及機房內所有設備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每日應有機房值班記錄和主要設備運行情況的記錄。外來系統維護人員進入機房,應由技術人員陪同並對工作內容做詳細記錄。

第二十二條安全測評制度。主網站和子網站系統應當由永州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按照《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測評通用技術規範》的要求,對系統安全性進行測評。新建網站需經測評合格後,方可正式投入運行。已建成投入使用的網站,應當按照上述要求予以補測。

第二十三條服務器和網站定期檢測制度。主網站和子網站應及時對網站管理及服務器系統漏洞進行定期檢測,並根據檢測結果採取相應的措施。要及時對操作系統、數據庫等系統軟件進行補丁包升級或者版本升級,以防黑客利用系統漏洞和弱點非法入侵。

第二十四條客户端或錄入電腦安全防範制度。網站負責人、技術開發人員和信息採編人員所用電腦必須加強病毒、黑客安全防範措施,必須有相應的安全軟件實施保護,確保電腦內的資料和帳號、密碼的安全、可靠。

第二十五條應急響應制度。主網站和子網站應當充分估計各種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做好應急響應方案。同時,要與崗位責任制度相結合,保證應急響應方案的及時實施,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二十六條安全事件報告及處理制度。主網站和子網站在發生安全突發事件後,除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進行解決外,應當及時向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和市網安辦報告,並由其給予及時的指導和必要的技術支持,同時將部門網站報告的情況反饋給門户網站,並視安全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及時協調公安、電信等部門進行處理。

第二十七條人員管理制度。主網站和子網站應當制定詳細的工作人員管理制度,明確工作人員的職責和權限。要通過定期開展業務

培訓,提高人員素質,重點加強負責系統操作和維護工作的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實行考核上崗制度。同時,規範人員調離制度,做好保密義務承諾、資料退還、系統口令更換等必要的安全。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定期檢查各縣、區及各部門、各單位信息採集報送、子網站運行管理及更新維護情況,並將監測結果在主網站及其它有關媒體上進行通報。

第二十九條子網站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及時進行信息更新或網頁不能打開,經聯繫溝通後一週內問題未能解決的,主網站將取消其鏈接。

第三十條主網站將不定期組織開展網上評議,由公眾評議各子網站建設和維護情況。

第三十一條信息化管理辦公室每年根據檢查監測及網上評議情況組織優秀子網站評選,並將評選結果作為電子政務建設考評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二條網站信息發佈審核、把關不嚴,造成失、泄密的,按照國家保密法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