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帶機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3篇)

皮帶機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安全質量要求

皮帶機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3篇)

1.機頭煤倉周圍必須設置柵欄以防止人員和異物墜入,機頭段儲帶倉兩側必須設置護欄。機尾必須設置安全防護罩或欄杆。驅動滾筒之間的皮帶需要設置鐵板,防止託輥煤矸等異物捲入滾筒,鐵板必須與機架固定可靠並且經常檢查。

2.皮帶運輸機下過人的地點,必須設置安全保護板;沿線巷道交叉口和需要經常橫過的地點,必須設置人行過橋。

3.主要皮帶運輸機(不包括順槽臨時皮帶)長度超過100米時,各重點工作地點,必須設置中間“緊急停車”按鈕或拉線開關。

4.必須使用合格阻燃皮帶,必須有防滑、堆煤、防跑偏、超温、煙霧以及自動灑水等六大保護;傾斜向上運輸的皮帶運輸機必須設置逆止器。

5.皮帶運輸機運轉過程中,禁止進行清理煤泥、更換託輥、調整機架等維護工作。進行以上工作時必須與司機聯繫好,嚴格執行停電掛牌制度。

6.無論在運行中或停止運行中,禁止在皮帶上或其他有關設備上站立、越過、爬過及傳遞各種用具。跨越皮帶必須經過專門設置的牢固可靠的行人過橋。

7.禁止向滾筒撒煤、砂子、墊草袋等雜物。禁止皮帶運輸機帶載超負荷強行啟動。禁止在運行中使用刮滾筒積煤的方法進行調偏。

8.皮帶運輸機巷應安裝灑水管道,每隔50m設一個閥門和不少於25m長的軟管。機頭部要備有不少於0.2m3消防砂、2個以上合格的電器火災滅火器、2把防火杴;

9.皮帶運輸機巷道質量標準化:無雜物,無浮煤,無淤泥,無積水

10.皮帶機司機、放煤工和給煤機司機等崗位工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以上各崗點必須有相應的操作規程和責任制,並現場張掛。

11.皮帶機送電運行必須滿足以下條件:六大保護完好齊全,可靠動作;接地保護裝置符合標準;電氣控制設備完好,杜絕失爆,必須具備漏電、短路、過載、失壓和斷相等保護裝置,按設計整定保護定值;按規定設置設備“三牌”;電纜吊掛整齊;設備硐室清潔整齊。

12.在運行的皮帶上人工取煤樣或撿出矸石等雜物的工作,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人體觸及運轉部位。皮帶運行中,工作人員必須在柵欄以外,沒有柵欄的地方,人員與皮帶機的運轉部位要保持200毫米以上的安全距離,穿好工作服,紮好袖口,以防被皮帶掛住。

13.禁止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地面生產系統皮帶通廊及主要設備、配電機房。外人進入以上地點時應先得到皮帶工區值班人員的許可,並遵守相關安全規定。

14.單獨運行的`皮帶機,開機前必須發出開機信號,等機尾、各落煤點有了返回信號,確認沿線皮帶上無人,並且具備安全運行的條件時,方可開機。

15.集中控制的皮帶系統開機前,必須確認各部皮帶崗位人員到位、發出開機信號並且得到反饋信息後,方可開機。

16.皮帶機頭硐室必須懸掛以下制度牌板:皮帶司機操作規程、皮帶司機崗位責任制、設備巡迴檢查制度、設備包機制度、防滅火管理制度和交接班管理制度。

17、機頭架至拉緊裝置尾處必須裝側護網,且裝設牢固。

18、各轉載處必須設擋煤裝置,且牢固不漏煤。

19、皮帶機主驅動滾筒的膠層磨損不得露出鋼筒。

(二)處罰規定

1.儲帶倉下應清潔衞生,無積水、浮煤和雜物,否則罰款100元。

2.皮帶漲緊程度應適當,無嚴重跑偏現象。上下皮帶跑偏,不得超過託輥邊緣。檢查發現一處皮帶超過皮帶邊緣,摩擦機架,罰相關責任人100-200元

3.機頭、機尾15米以內,無浮煤、矸石等雜物,否則罰款100元。

4.各種信號清晰可靠,聲光具備。無信號開車,罰款100元/次。

5.各種保護裝置安裝齊全,動作靈敏可靠。發現甩保護運行,罰款100元/項。

6.機頭架、機尾架、中間架齊全,無嚴重變形,安裝牢固、平直,否則罰款200元。

7.滾筒轉動靈活,無異響,密封潤滑良好,否則罰款100元。滾筒清掃器上煤粉應及時清理,否則罰款100元。

8.上下託輥齊全,轉動靈活。機頭儲帶倉、機尾承載段少、壞一個託輥罰300元,中間部分缺、壞託輥一個罰款200元,依次累加。

9.電機、減速箱、液壓軟啟運轉的聲音正常,無異常振動,電機風翅護罩齊全緊固,與減速箱對接螺栓牢固齊全,否則罰款200元。

10.整機各處的聯接螺栓、銷子、護罩齊全牢固,否則,一處罰款200元。

11.若發現皮帶機運轉時用鐵釺等物件體調整皮帶,每次罰200元。

12.皮帶機中間架安裝方向正確,安反一個罰200元。

13.皮帶運輸機機巷內的廢託輥、廢機架、廢皮帶分類存放整齊,及時外運,否則每件罰100元,依次累加。

14.皮帶運輸機機巷備用的機件,託輥、機架、皮帶等,要堆放整齊,並掛牌標示,否則每件罰100元。

15.皮帶運輸機要保持良好的文明衞生狀況,出現跑偏灑煤,必須及時調整和清理,否則罰責任人100元/處,因此而造成撕壞皮帶的,罰責任人50元/次。

16.嚴禁用皮帶運輸材料設備。否則,罰責任人100元/次。

17.皮帶運輸機回撤時按100%回收,如有丟失按原值的50%罰款,主機撤除完7日內交齊所有部件,罰款500元。

18.所有皮帶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崗位職責和操作規程,嚴格執行煤礦皮帶安全管理制度,嚴格交接班,否則罰款100元。

19.皮帶司機上崗後,必須穿戴好工作服和必要的勞保用品,否則罰款100元。

20、機頭側護網缺一片罰100元,有側護網但不安裝的,罰責任者200元;

21各擋煤裝置,發現不牢固或漏煤現象嚴重者,罰相關責任人200元;

22.主滾筒膠層磨損嚴重露出鋼筒必須及時更換或包膠,如逾期不處理者,罰相關責任人500元;

皮帶機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全礦使用的阻燃膠帶領用時必須做計劃,經主管總經理(礦長)機電運輸部簽字後,憑計劃在機電運輸部開出庫單。全礦所有皮帶由運輸區負責計劃,供應科負責採購,運輸區集中管理。

2、阻燃膠帶領取、使用、回收,機電運輸部和各隊要建帳,相互簽字生效。各單位領用皮帶時,必須到運輸區辦理領用手續,無領用手續一律不準發放。

3、運輸區對皮帶實行建帳管理,並建立皮帶動態帳,隊組領用帳,及動態月報表。除新增的阻燃膠帶外,一律交舊領新,按機電運輸部安排存放在指定地點。

4、對不使用的阻燃膠帶,各隊組如在5天內交不回回收庫,按罰款制度處罰,皮帶回收率為95%,如有丟失,按價扣罰使用單位。

5、嚴禁隨意割斷皮帶使用,每發現一次,對組隊電負責人罰款200元。

6、主斜井、皮帶下山及各順槽的阻燃膠帶的更換,必須通過機電運輸部主管固定設備的技術員,做到更換前的新阻燃膠帶進行抗拉試驗,各班司機要做好班檢記錄。使用單位要正確使用皮帶,如因使用不當,造成皮帶的.損壞,對責任者從重處罰。

7、井下不用的皮帶,三日內必須回收出井,並交回運輸區,否則,每遲一日,罰組隊機電負責人30元。

8、各隊組要對本單位所使用的阻燃膠帶負責維護保養,如有失職、違章損壞阻燃膠帶,要追究該單位的經濟責任。

9、各種規格的阻燃膠帶,內部調用或外借時,由機電運輸部負責辦理有關手續。驗收時做好記錄,驗收合格後發放準用合格證。

皮帶機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為杜絕物料皮帶運輸過程中,因各種廢棄物和設備零部件進入原料中導致堵料咀、劃爛皮帶等事故發生,特做如下規定:

一、凡在物料運輸過程中崗位工必須做好對設備的維護和保養工作,時刻觀察各使用設備使用及運輸情況,不得因設備磨損嚴重,導致各種零部件及鋼結構材料落入料中,一當落入必須隨時撿出,在撿出後必須報調度室,由調度值班長進行確認並對檢出廢棄物的前一道工序進行處罰,處罰金額為100—200元,雜物的`直徑和長度規定為120mm以上,對所處罰的金額獎勵下一道工序。

二、在物料進入本車間原料庫內,要嚴格把關,對物料中各種金屬或非金屬廢棄物及時撿出,若因不及時檢出被下一道工序發現,根據第一條規定進行處罰。

三、若在物料運輸過程中,在料倉、皮帶、振動篩等運輸器具中撿出有以上所述的設備零部件或金屬、非金屬廢棄物,經設備科確認屬於那個環節產生,對主管該環節的車間罰款500元,對涉及相關責任人罰款200元。

五、若因本車間或本崗位各個環節檢查不到位,導致料咀堵,劃爛皮帶,使高爐、燒結機停產。劃爛皮帶由發生事故的本車間負責,堵料咀由料咀前一段皮帶的責任車間負責。具體考核根據技術科規定的生產考核辦法和設備科規定的設備考核辦法執行。(根據造成損失大小和影響生產時間進行考核)

六、各車間在發生以上故障後不得盲報、虛報。若發現哪個車間隱瞞故障,根據情節大小對責任車間罰款500--3000元,對責任人罰款100--500元。

皮帶機安全管理制度 篇4

隨着礦井質量標準化建設的不斷深入,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礦皮帶機的現場管理,杜絕皮帶、託輥、拉條、h架的亂扔亂放和丟失現象的發生,提高皮帶服務年限及完好率,促使全礦皮帶管理水平的提高,能夠更有效的為礦井安全生產創造有利條件,特制定此辦法:

(一)、具體要求

1、各轉動部位必須按要求安裝防護裝置;

2、機頭架至拉緊裝置尾處必須裝側護網,且裝設牢固;

3、皮帶機必須在有人員經常跨越的地方設置過人橋;

4、主皮帶機的`綜合保護裝置和安全設施必須按要求配備齊全,確保有效使用。

5、順槽皮帶必須裝綜合保護裝置,並且實現防滑、跑偏、堆煤、滿倉等保護動作靈敏可靠。

6、皮帶機各類託輥齊全,無壞託輥和短缺現象;

7、皮帶機拉條應裝的漲力銷或螺栓齊全無短缺;

8、皮帶機拉緊車鋼絲繩纏繞圈數符合設計要求,無斷股,無死結,繩輪轉動靈活;

9、尾滾筒及各支承滾筒轉動靈活且不與浮煤磨擦;

10、各轉載部位必須裝設灑水滅塵裝置且霧化;

11、皮帶穩裝平直,接頭正無跑偏現象,託輥無掛毛現象;

12、皮帶機尾必須固定牢固無擺動,非地錨固定的機尾必須使用戧尾裝置且設置牢固;

13、根據需要必須裝設清掃器,且清掃器鐵結構不得與皮帶磨擦;

14、各轉載處必須設擋煤裝置,且牢固不漏煤;

15、皮帶機主驅動滾筒的膠層磨損不得露出鋼筒。

16、皮帶機在下皮帶每隔100米設防跑偏裝置一組。

(二)、考核辦法

1、轉動部位無防護裝置的缺一處罰責任者50元,罰隊長50元;

2、機頭側護網缺一片罰隊長50元,有側護網但不安裝的,罰責任者50元;

3、在有人員經常跨越的地方不設過橋的罰隊長100元,機電隊長100元,集體1000元;

4、皮帶機必須按規定裝設綜合保護,每缺一項,罰機電隊長200元,隊長200元;

5、皮帶機每缺一串或一個託輥,罰隊長、機電隊長各100元,每缺一個緩衝託輥,罰隊長、機電隊長各50元;

6、皮帶拉條每缺一個漲力銷,罰隊長,機電隊長各10元;

7、拉緊車鋼絲繩圈數不夠,罰機電隊長50元,包機者50元;鋼絲繩不完好有斷股或死結或繩輪不轉者,罰機電隊長50元,包機者50元;

8、各類支承滾筒每發現一次不轉,罰隊長50元,包機人50元;

9、各轉載點灑水裝置不裝者,罰隊長100元,集體300元,不霧化或不裝水嘴長流水,罰責任者50元;

10、發現有跑偏現象,造成託輥掛毛,每發現一串,罰單位集體50元,如不按規定設置防跑偏託輥的,罰單位300—500元;

11、機尾固定螺絲鬆動或非地錨固定又不用戧尾裝置或戧尾裝置不牢靠,發現一次罰隊長、機電隊長各50元

12、皮帶清掃器的鐵結構如與皮帶磨擦,發現一次罰包機者50元;

13、各擋煤裝置,發現不牢固或漏煤現象嚴重者,罰機電隊長50元,包機者50元;

14、主滾筒膠層磨損嚴重露出鋼筒必須及時更換或包膠,如逾期不處理者,罰隊長100元,集體500元;

15、信號鍾鈴保持正常使用,否則罰責任者100元;

16、各隊組不得用底皮帶運輸物料,否則發現一次罰隊長200元,責任者200元。

皮帶機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為保障安全生產與人員安全,提升皮帶運輸工作的安全與效率,進一步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得到有落實效,從以下方面進行考核:

一、 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範職工行為,杜絕違章操作 提高操作安全水平。

班組出現違章操作行為現象的`,對於當班副區長、班組長分別進行罰款100元,反之獎勵100元。

二、 嚴肅勞動紀律,杜絕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杜絕“三違”現象出現。

班組出現違嚴重違紀行為現象的,對於當班副區長、班組長分別進行罰款100元,反之獎勵100元。

三、 加大設備檢修檢查力度,提高皮帶輸送機運行效率,明確設備承包人責任與皮帶機司機責任。

班組發生影響安全生產的機電事故2小時,對於當班副區長、班組長與設備包機人分別進行罰款100元,反之獎勵100元。

四、 為了達到崔莊煤礦提水平、上台階的要求,提升皮帶質量標準化與文明衞生標準。

班組在檢查中評比,考核得分達到優秀的對於當班副區長、班組長分別進行獎勵100元,反之進行罰款100元。

五、 細化管理、厲行節約、嚴格考核材料消耗,提高材料節約力度。

根據材料消耗情況,分別對各個班組進行考核,達到節約標準,對於副區長、班組長分別進行獎勵100元,反之罰款100元。以上考核項目,工區主要領導附有領導責任,逐項獎罰標準是副區長的2倍。

皮帶機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司機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並取得操作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嚴格落實包機責任制,掛牌管理,落實責任。

2、刮板輸送機的機尾、機頭必須支設壓柱。且牢固可靠。

3、皮帶輸送機運行中,嚴禁清理機頭、機尾的.浮煤(矸)。

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

5、嚴禁蹬踩運行的輸送機。開機時,司機不準正對機頭。

6、各工種、司機及把勾工,開工前必須對所有設備及絞車、鋼絲繩及其聯接裝置,溜子、局扇、鑽機等設備的安全設施,運轉情況,進行詳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各種機電設備,值班電工要班班檢查,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轉。

7、皮帶輸送機機頭處設置2個滅火器、1個沙箱、消防桶、消防鍬。

8、機頭、機尾必須安裝往返聲光信號,且保證清晰可靠。必須使用阻燃輸送帶。應設驅動滾筒防滑保護、堆煤保護和防跑偏裝置。應裝設温度保護、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裝置、必須設置制動裝置。

9、皮帶輸送機信號必須齊全、可靠、靈敏、無信號或信號不清嚴禁開機。

10、嚴禁蹬踩運行中的皮帶輸送機,嚴禁用皮帶輸送機運送物料。

11、處理皮帶輸送機事故、檢修皮帶輸送機,要停電處理,停機後要在開關處掛上“有人作業,禁止開機”牌。

12、跨越皮帶輸送機之處要設置過橋。

13、輸送帶幫及輸送帶下嚴禁堆放任何物料。

14、司機到達工作地點後,必須對皮帶、溜子各部件、信號進行檢查,點動試轉,要現場交接班。司機必須站在皮帶一側進行操作,時刻注意皮帶運轉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停機處理。

15、司機應制止用皮帶運送物料,禁止任何人蹬皮帶,用皮帶運送物料必須制定專項措施。

16、司機必須經常清理浮煤、機頭處淤煤,防止帶回頭煤或磨損皮帶。

17、在機頭和機尾設置防止人員與驅動滾筒和導向滾筒相接觸的防護欄。

皮帶機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按《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七十三條的要求,在強力皮帶機沿線裝齊各種保護裝置,包括廠家所配的温度傳感器等,並接入控制迴路,不得擅自甩開不用。

2、嚴格按規定的週期和次數對各點的保護裝置進行定期、例行試驗,並詳細記錄試驗結果,不得弄虛作假。對保護失靈的要及時彙報處理,在未處理前不準開機。

3、在皮帶機各轉載點處裝一個堆煤保護裝置,並安裝在卸載落煤點的前方、且正常運行時煤塊不能直接撞擊的適當位置,本裝置應在每班交接班時進行一次試驗並做好記錄。

4、皮斜主井、付軌下要在皮帶機沿線從機頭開始每50米裝一台智能拉線開關。1#皮下、2#皮下沿線拉線開關從機頭開始每50米裝一台拉線開關,要將各拉線開關用繩子或鐵絲串起使其在任何位置都能停機。各轉載點、機尾、機頭瞭望台處也必須裝設拉線開關,當發生意外事故時各點崗位人員和沿線巡視人員可拉動此開關實現緊急停機。各拉線開關每小班必須試驗一次並做好記錄,在皮帶機沿線維修時,為防止皮帶機發生誤動作,在停電閉鎖後還必須將附近的拉線開關拉斷並閉鎖,為保險起見要求檢修人員事先在皮帶空運轉過程中檢查試驗拉線開關是否靈敏可靠。

5、皮帶跑偏開關、在機頭機尾各裝一組,中間段裝兩組。每小班試驗一次並做好記錄。

6、傳動滾筒處安裝超温自動灑水裝置,該裝置每十天進行一次完好情況檢查,檢查項目是:看噴嘴有無堵塞,管路有無泄漏情況。每月打開濾流器一次,清洗濾網,如有破損應更換。至少五天應清理温度探頭上堆積的粉塵污垢一次,以免影響保護效果。每週進行一次試驗。

7、煙霧報警裝置每月至少應對探頭進行一次除塵清理,每日至少應對裝置動作情況進行一次試驗。至少每半年升井一次對其各項性能進行一次全面檢測試驗,並做好記錄。

8、皮帶縱向撕裂保護裝置應裝在給煤點的前方,在正常工作時不刮碰為宜,位置應在兩託滾架中間偏後,維護保養及試驗按説明書進行。

9、在斜巷強力皮帶機跑車後面的起吊樑上裝一個拉線限位開關,開關的拉繩用¢6mm尼龍繩系在跑車後面,繩的'弛度不得大於300mm。不能影響跑車的正常運行。

10、在未明確規定試驗週期的其他保護裝置,應每天中班進行一次試驗。

11對逆止器沒有裝在滾筒上的強力皮帶機,要求每旬對減速器和主滾筒連軸器銷子進行一次檢查

12、強力皮帶機的機頭機尾及其傳動部位設防護欄、防護罩並必須齊全,跨越皮帶的地方要有過橋和防護裝置。

13、直接搭接的皮帶機之間應進行電氣閉鎖。並要求班班進行檢查試驗。

皮帶機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為加強皮帶機安全管理,避免各種傷害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股份公司所有皮帶機相關崗位。

3、管理規定

3.1操作皮帶機前,必須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嚴格遵守“三禁”:禁止戴手套、禁止系圍巾、禁止敞開衣袖,嚴格執行“三緊”:領口緊、袖口緊、下襬緊。

3.2皮帶機應設置專門巡檢通道,通道與皮帶用護欄進行分離、隔開,巡檢通道必須時刻保證暢通,通道上禁止堆放雜物或存在孔洞、尖鋭物體等安全隱患。

3.3皮帶機滾筒加油時,必須使用油嘴較長的油壺,禁止在皮帶機運行中將手或身體其他部位越過護欄進行加油。

3.4皮帶機所有轉動部分及拉緊裝置必須安裝有防護欄杆,護欄禁止隨意拆除,因清掃、檢修等原因臨時拆除後,必須及時恢復,否則禁止啟運皮帶。

3.5皮帶機檢修必須斷電、掛牌,辦理好相關票證,並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具體步驟如下:停機→斷電→驗電→掛警示牌→檢修。

3.6皮帶機運行時,禁止將身體的各部位伸入皮帶機下清理滾筒、物料、打掃衞生、加油等工作,防止機械傷害事故。

3.7皮帶機啟動前,要對皮帶機及沿線情況進行徹底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啟動。

3.8無論運行中還是處於停止狀態,禁止在皮帶上或相關設備(如減速機、料斗等)上站立、穿越、睡覺或傳遞工具物品等。

3.9嚴禁跨越皮帶機、在影響通道的皮帶上應設置過橋,過橋需設置欄杆。

3.10禁止從皮帶機下方鑽過,如巡檢通道正處於皮帶下方,皮帶必須保持一定高度(約2米)或對此處皮帶機的託輥和皮帶邊緣做好防護、隔離。

3.11在運行的皮帶上取樣或撿雜物時,應落實好相應的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位於皮帶外,使用必要的`工具,禁止戴手套從皮帶上直接撿雜物,以防被皮帶掛住造成事故。

3.12禁止無關人員在皮帶機相關設備周圍通行、逗留。

3.13皮帶機基坑清理工作禁止單人進行,須專人進行監護,較狹窄機坑內清理作業必須斷電掛牌。

3.14皮帶機基坑內抽積水,潛水泵未斷電時,禁止下到未抽乾淨的基坑內,防止發生漏電傷人事故。

3.15嚴禁帶負荷啟動皮帶機,皮帶打滑時應先停機,掛斷電牌並清理完負荷後再啟動,禁止用人工助力啟動。

3.16嚴禁在皮帶機上放置器具、材料、物件。

3.17調整皮帶機跑邊可不找電工斷電,但必須停止運行,並掛牌,且有人在皮帶機控制開關處臨時監護。

3.18皮帶機各啟停開關的名稱必須清楚標識,皮帶機作業區域內必須懸掛或張貼必要的安全警示牌或提醒標語。

4、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門負責解釋、考核,從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皮帶機安全管理制度 篇9

1、嚴守校門,嚴禁閒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脱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幼兒課間出校門。

3、負責檢查各室門窗關鎖情況,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安全情況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反映和聯繫。

皮帶機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範圍

手持式電動工具種類繁多,應用廣泛。挪動性大、振動較大,容易發生漏電及其他故障。觸電的危險性較大,故在管理、使用、檢查、維護上應給予特別重視。本制度規定了水電有限公司各種常用手持電動工具保管、使用、試驗、維護檢查要求,以保證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2規範性引用文件

《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GB3787-)

《華電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電力生產安全工器具管理規定(試行版)》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規定(A版)》

3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分類

3.1Ⅰ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包含一個附加的安全預防措施,其方法是將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已固定線路中的保護(接地)導線連接起來,以這樣的方法來使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在基本絕緣損壞的事故中不成為帶電體。

3.2Ⅱ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提供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預防措施和沒有保護接地或依賴x條件的措施。Ⅱ類工具分絕緣外殼Ⅱ類工具和金屬外殼Ⅱ類工具,在工具的明顯部位標有Ⅱ類結構符號“回”。

3.3Ⅲ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電壓供電和在工具內部不會產生比安全特低電壓高的電壓。

4選購

4.1所購買的工具及其附件必須經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安全認證。

4.2工具出廠時,必須附有隨帶的詳細的產品使用説明書,説明書中應有獨立的章節説明工具使用時的安全要求,其內容必須包括必須注意的事項,可能出現的危險和相應的預防措施等。

4.3工具的銷售和使用單位所經銷和使用的工具必須具有安全認證標誌。

4.4在正常運輸中,必須保證工具的安全技術性能不受震動、潮濕等的影響。

5保管

5.1工具必須存放在乾燥、無有害氣體和腐蝕性物質的場所。

5.2各使用部門、班組需將手持式電動工具分類進行編號,制定清冊,定置存放,明確責任人。

5.3部門、班組安全員應按檢查試驗週期對部門及班組的工具進行定期檢查,需做試驗的應定期進行試驗並記錄備案。

5.4部門及班組安全員負責統一管理並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帳。台帳包括安全工器具清冊、定期檢查試驗報告、產品合格證書、產品使用説明書等

6使用

6.1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應認真閲讀產品使用説明書或安全操作規程,詳細瞭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確使用方法。

6.2在一般場所,為保證使用的安全,應選用Ⅱ類工具。如果使用Ⅰ類工具,必須採用其他安全保護措施,如漏電保護電器,安全隔離變壓器等。整潔則,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6.3在潮濕的場所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場所,必須使用Ⅱ類或Ⅲ類工具。如果使用Ⅰ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於30毫安、動作時間不大於秒的漏電保護電器。

6.4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等,應使用Ⅲ類工具。如果使用Ⅱ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於15毫安,動作時間不大於秒的.漏電保護電器。Ⅲ類工具的安全隔離變壓器,Ⅱ類工具的漏電保護電器及Ⅱ、Ⅲ類工具的控制箱和電源聯接器等必須放在外面,同時應有人在外監護。此類場所嚴禁使用Ⅰ類工具。

6.5在特殊環境如濕熱、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蝕性氣體的場所,使用的工具必須符合相應的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6.6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和電氣檢查

6.6.1外觀檢查:

外殼、手柄有無裂縫和破損,緊固件是否齊全有效;

軟電纜或軟電線是否完好無損,保護接零(地)是否正確、牢固,插頭是否完好無損;

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靈活、完好;

電氣保護裝置和機械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工具轉動部分是否靈活無障礙,卡頭牢固。

6.6.2電氣檢查:

通電後反應正常,開關控制有效;

通電後外殼經試電筆檢查應不漏電;

6.對於旋轉工具,通電後觀察電刷火花和聲音應正常。

6.7手持電動工具在使用場所應加裝單獨的電源開關和保護裝置。其電源線必須採用銅芯多股橡套軟電纜或聚氯乙烯護套電纜;電纜應避開熱源,且不能拖拉在地。

6.8電源開關或插銷應完好,嚴禁將導線芯直接插入插座或掛鈎在開關上。特別要防止將火線與零線對調。

6.9Ⅰ類工具電源線中的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線。

6.10工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拆換。當電源離工具操作點距離較遠而電源線長度不夠時,應採用耦合器進行聯結。

6.11工具電源線上的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或調換。

6.12插頭、插座中的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只能單獨聯結保護線。嚴禁在插頭、插座內用導線直接將接地極與中性線聯結起來。

6.13工具的危險運動零、部件的防護裝置(如防護罩、蓋)等不得任意拆卸。

6.14操作手電鑽或電錘等旋轉工具,不得帶線手套,更不可用手握持工具的轉動部分或電線,使用過程中要防止電線被轉動部分絞纏。

6.15手持式電動工具使用完畢,必須在電源側將電源斷開。

6.16在高空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下面應設專人扶梯,且在發生電擊時可迅速切斷電源。

7檢查維護

7.1工具必須由專職人員按以下規定進行定期檢測

7.1.1每季度至少全面檢查一次。

7.1.2在濕熱和常有温度變化的地區或使用條件惡劣的地方還應縮短檢查週期。

7.1.3工具的定期檢查,除外觀檢查外,還必須測量工具的絕緣,用V兆歐表測試,Ⅰ類不低於MΩ,Ⅱ類不低於MΩ;Ⅲ類不低於MΩ。

7.1.4長期擱置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須測量絕緣電阻。如果絕緣電阻小於上表的規定,必須進行乾燥處理或維修,經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7.1.5工具如有絕緣損壞,電源線護套破裂、保護線脱落、插頭插座裂開或有損於安全的機械損傷等故障時,應立即進行修理,在修復前,不得繼續使用。

7.2手持式電動工具的檢修應由專職人員進行,同時應配備必要的檢驗設備或儀器。

7.3修理後的工具,不應降低原有防護性能。對工具內部原有的絕緣襯墊、套管,不得任意拆除、調換或漏裝,工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調換。檢修後的工具其絕緣電阻,經用V兆歐表測試,Ⅰ類不低於MΩ,Ⅱ類不低於MΩ;Ⅲ類不低於MΩ。工具絕緣部分經過了修理或在大修後尚應進行交流耐壓試驗,試驗電壓標準分別為:Ⅰ類—V,Ⅱ類—V,Ⅲ類—V。

7.4使用部門和維修部門不得任意改變工具的原設計參數,不得采用低於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與原規格不符的零部件。

7.5在維修時,工具內的絕緣襯墊、套管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漏裝,

7.6工具如不能修復或修復後仍達不到應有的安全技術要求必須辦理報廢手續。

8管理台帳格式

皮帶機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1)嚴格遵守門禁制度,張貼“閒人免進”標誌,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應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

(2)嚴格制定本崗位規章制度、消防應急預案、監控報警跑點程序等,並將值機員上崗證複印件張貼上牆。

(3)每班次值班人員不得少於2人;禁止在工作崗位上吸煙、飲酒、會客、睡覺等,禁止將火種帶入機房。

(4)崗上人員要熟知中控室內設備設施的功能、工作原理、操作程序、一般故障處理方法等;報警跑點要迅速、準確無誤。

(5)消防中控室的各種設備(如電腦、自動報警、滅火系統、防排煙、應急廣播的控制櫃等)要隨時保持完好,乾淨整潔,靈敏有效。

(6)作為應急備用的消防服、應急包、對講機、維修工具等要保證配置齊全、有效,取用方便;應急萬能應當加封處理,並有使用登記。

(7)定期監測和清洗消防自動報警設施,按期對自動滅火系統進行水壓測試,每年檢修各種消防器材,保證各種防火、滅火設施有效運行。

(8)在崗值班人員要做好值班記錄、設備運行記錄、設備保養紀錄、設備故障及維修記錄等。

皮帶機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學生安全涉及千家萬户,關係社會穩定。技師學院作為教書育人的場所,更是重任在肩,責無旁貸,應當為學生安全築起第一道防線,必須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健康的環境。安全管理教育也是機械工程系管理中的首項要務。為了把安全管理落到實處,確保師生安然無恙,特制定如下管理措施:

第一、成立安全管理領導機構,健全機械工系安全工作網絡。

為了切實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成立安全管理領導機構,以為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長劉新;為副組長關向東、張志健;姜立峯、王鈞、石紅戈、齊鳳秋、姚光偉、逢海峯為組員。組長作為機械系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切實負起責任,其他人員各負其責、工作到位。把安全責任工作層層分解,落實到人。切實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工作。

第二、各班主任制定班級安全公約,並落實到位。

班主任、任課教師要明確自己在學生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職責。班主任在期初制定出本班的安全公約,並經常開展安全教育,做到“安全”二字天天講,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培養良好的安全習慣。同時經常開展安全檢查工作,對危及安全的做法要及時批評和制止,使公約落實到學生中去。

第三、簽訂安全責任書,落實責任制。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要求,讓全系教師都承擔起校園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責任。並把教師安全管理和教育責任的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內容,制定目標管理細則,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起專兼結合、全員參與、以責任制為核心的校園安全工作網絡。

第四、實習指導教師、理論課教師負責當天教學區域的學生安全責任。

值班教師每天要準時到校,密切注意學生的動向,加強安全管理,對在走廓打鬧的同學要堅決制止。防止學生髮生意外。

第五、嚴格執行安全工作的各項制度、標準和規範,切實加強機械系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各轄區要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並定期組織檢查、維修、更新,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和標誌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二是要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範工作,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准,誰負責”的原則,讓責任落實到位。

三是加強教職工隊伍的教育和管理。不斷加強對教職工的職業道德、職業紀律教育和法律教育,堅決杜絕體罰及毆打學生的行為,防範和避免內部人員侵害學生的事件發生。

四是積極配合保衞處,共同營造校園及校園周邊的安全環境。

皮帶機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連鎖酒店的安全管理非常重要,那麼有什麼適合的規章制度可以管理好呢?下面是連鎖酒店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為大家提供參考。

保安人員管理制度

1、 上崗前進行自我檢查,做到按規定着裝,個人儀表儀容端莊整潔。

2、 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性和敬業愛崗的精神,嚴格遵守酒店的勞動紀律,維護酒店的正常經營秩序。

3、 按規定區域立崗,對進出酒店的旅客應主動拉門迎送,協助運送行李,扶老攜幼。注意大堂內特別是總枱周圍可疑情況。

4、 嚴格遵守工作規範和要求,安全、正確地指揮住宿旅客的自備車輛有序停放,提醒車主保管好車內的物品,保證酒店大門前的暢通,阻止衣冠不整者、醉酒者和精神病患者進入酒店。

5、 嚴格按工作流程和制定的巡邏路線,按時進行安全巡邏和檢查,一般每小時必須巡查一次,按酒店巡更點佈局依點巡視檢查並做好打更記錄,每日巡邏為21時至次日6時止,發現不安全的問題及可疑的人和事,應加強盤問,及時報告,做好現場監護和控制工作並做好情況記錄。

6、 對超過規定時間的訪客(按公安規定的訪客時間為7:00—23:00)要及時彙報夜班經理,做好記錄,妥善做好勸導工作。

7、 熟悉酒店各類應急預案,在發生突發性情況時,按預案和領導的指令,進行及時的處置。

8、 為住店旅客寄存行李,嚴格按照行李房寄存制度,提醒旅客貴重物品應寄存在總枱。認真做好存取記錄和交接班手續,防止錯失事故。

9、 按規定使用各類配備的保安器材(對講機,手電筒等)不準人為損壞。

10、 在工作時間內違反公司員工手冊及店紀店規,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造成酒店損失的應承擔必要的經濟損失,違法者追究法律責任。

11、 工作中不得擅離職守,巡邏檢查時應精神飽滿,攜帶對講機,保持信息暢通,按規定路線和間隔時間執行巡邏打更任務。

12、 嚴格執行以防為主的工作原則,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處置並及時報告領導。

13、 巡邏中一旦接到案情指令應按工作預案立即採取措施,控制事態擴大,不得無故拖延時間,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值班經理。

14、 保安人員必須全面瞭解和掌握酒店的各類應急預案,熟悉安全疏散的通道,消防設備和各類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5、 檢查中應及時關閉應關閉的門窗。

16、日常巡檢中注意觀察安全設施的運轉情況,發現故障及時報修。

17、做好交接班工作記錄。

連鎖酒店行李房安全管理制度

(1)行李房鑰匙由總枱保管,不得隨意放置或帶走,交接班時應做好鑰匙交接記錄。

(2)領用鑰匙開啟行李房門,應在總枱記錄本上登記記錄。

行李房嚴禁吸煙,不得存放員工私人物品,非住店客人的行李一般不予寄存。在行李房內工作必須敞開房門,人離即將門上鎖,要及時交回總服務枱,並簽名註銷鑰匙領用手續。

(3)行李房應張貼:“公安局規定:嚴禁寄放存放危險物品和違禁物品。”

(4)行李卡一式二聯,可請客人自行填寫寄存卡。行李掛卡應詳細填寫客人姓名、房號、寄存件數、寄存日期,客户聯則無須詳細填寫。客人領取行李時應仔細核對。

(5)行李寄存收件應問清是否有貴重物品,發現接收寄存行李開口、損壞,應當面向客人指出説明記錄備案。

(6)行李房管理人員在交接班時,應清點庫存行李完整無損情況,並在交接班記錄薄上簽字,一旦發現缺損,由當班人員負責。

客人領取行李必須一次取清,若有部分領取,部分寄存,則應先領清,在重新辦理寄存手續。

連鎖酒店客房安全管理制度

(1) 客房服務員、清潔員同時也是保安人員,要掌握旅客情況,在作好服務和清潔的同時要保障安全。

(2) 客房內必須標有安全疏散指示圖,並在房內擺設公安部門頒佈的《賓館、旅館旅客須知》。

(3) 嚴格執行進房清潔時將房門敞開,並用工作車擋住房門,嚴禁翻動客人的物品,做完清潔離房時必須關閉房門,進出客房分別填寫進出時間。

(4) 旅客退房離店時,及時進房檢查,發現遺留物品及時歸還旅客,客人已離店應將遺留物品上交,並登記備查。

(5) 掌握旅客情況,發現長時間掛有“請勿打擾”牌的客房和旅客住宿不登記及時查明情況,並及時上報酒店的領導。

(6) 客房區域工作人員必須熟悉崗位環境,明確安全出口的方位和消防滅火器材的設置,以及正確地使用方法,並保持安全信息暢通,發現安全疏散指示燈故障及時保修。不得擅自挪用消防滅火器材。

(7) 一旦發生火災事故,首先要保持鎮靜,迅速報告,講明地點,燃燒物及火勢情況,並及時疏散周圍旅客,就近取用滅火器進行撲救,有人被困採取先救人再救火。

(8) 嚴格執行公安消防部門關於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煙花爆竹等各類危險物品不準帶入酒店。

(9) 客房內嚴禁私接電源,嚴禁使用電爐和電加熱器具。

連鎖酒店餐廳安全管理制度

(1) 餐廳的桌位應保持適當的間距,對正在用餐的客人,服務員要照看好客人攜帶的物品,並及時提醒客人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對掛在椅背上的衣物及時套上衣套,以防他人順手牽羊,偷盜財務。

(2) 認真維護餐廳內治安秩序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理。

(3) 客人用餐完畢應注意客人使用的煙缸煙蒂是否熄滅,不能將火種捲入布件中。

(4) 就餐客人離席後,服務員應及時檢查餐桌周圍,發現客人遺留物品,應及時歸還客人或上交。

(5) 營業結束時,要認真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安全。

連鎖酒店廚房安全管理制度

(1) 安全第一,以防為主。廚房內配備與廚房規模相適應的消防滅火器材,從業人員必須瞭解使用方法和滅火安全知識。

(2) 廚房工作間間隙期間,應有專人值班。

(3) 煤氣灶點火時要火等氣,下班時要關閉煤氣閥,熄滅火種。

(4) 開油鍋過程中,注意控制油温,廚師不得離開工作灶台,防止油鍋着火,確保安全。

(5) 廚房內嚴禁吸煙,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的危險物品,液化氣卡式爐和酒精備用的小氣瓶和固定酒精,應有專人保管,指定在安全的地方存放,隨用隨領。

(6) 發現事故苗子或有異味、異聲,必需立即查明原因,切實消除隱患,防患於未然。

(7) 進行日常清潔時,嚴防將水噴灑到電源插座,電器開關處,以防電線短路起火。脱排油煙機和排煙管道要定期清洗。

(8) 每日營業結束,要認真檢查水、電、煤和蒸汽,關緊開關,關閉門窗。

連鎖酒店財務室安全管理

(1) 財務室門窗應裝置安全柵欄,門窗堅固。有條件的應安裝與110聯接的防盜紅外線報警裝置,嚴格按規定進行佈防,防止撬竊。

(2) 存放現金必須使用保險箱,並專人保管,保險箱的鑰匙與密碼同時使用,下班時撥亂密碼,鑰匙隨身攜帶。財務人員調離崗位密碼應及時調換。

(3) 現金存放不得超出銀行核定限額。解款、提款必須二人同時,金額大時應專車接送。

(4) 支票、票證和憑證的管理,堅持檢驗複核,支票和印章應分開放置在保險箱內,嚴禁使用空白支票。

(5) 財務室配備適當的滅火器材,嚴禁煙火,防止火災。

連鎖酒店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 倉庫門、窗應有可靠的防護裝置。房頂和地下管道層不得於其他的房間相通,防止火災和小動物侵害。

(2) 倉庫內敷設的電線應有鐵質護套管。

(3) 嚴禁使用熒光照明,一般物品物料倉庫使用白幟燈加防護罩,危險品使用防爆燈,倉庫內無人時應關閉電源。

(4) 倉庫嚴禁煙火,並配置適當的滅火器材。存放物品按防火要求堆放整齊。

(5) 倉庫存放的各類物品應建立帳冊,定期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

(6) 倉庫應有專人負責,門鑰匙專人保管,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倉庫。

(7) 有危險品的倉庫應保持乾乾燥、陰涼、通風,並做好防曬、防潮、防高温等各項措施。

(8) 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出入倉庫必須嚴格執行驗收和發放手續和嚴格控制存量。

連鎖酒店住宿登記安全管理制度

1、 總枱接待員負責接待旅客住宿登記工作,每天24小時當班服務。

2、 所有中、外旅客必須憑有效身份證件如實填寫旅客住宿登記單,登記合格率100%。

3、 對零散旅客實施登記時必須做到“三清,三核對”。

“三清”即:字跡清、登記項目清、證件檢驗清。

“三核對”即:核對旅客本人和證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對登記年齡和證件的年齡是否相符,核對證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4、 旅行團體客人的住宿登記可由旅行社陪同或銷售代表代辦填報。

5、 VIP客人可先領進房,在房內辦理登記手續或由省、市接待部門代為登記。

6、 接待員在實施住宿登記時,應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切實做好有關通緝協查核對工作,發現可疑人員採取內緊外鬆,先安排入住,後設法報警,避免打草驚蛇。

7、 旅客資料和公安機關下發的有關通緝協查對象應及時輸入電腦準確無誤,以便核查。

8、 接待員在辦理住宿登記的同時,應提醒旅客貴重錢財,證件可免費保管。

9、 按照公安部門規定:訪客須登記,訪客時間不超過23點。

連鎖酒店貴重物品保險安全管理制度

1、 貴重物品保險箱由專人保管。

2、 旅館需使用保險箱時,必須是住店旅客方可辦理使用手續,填寫保險箱使用卡,並在卡上親筆簽名,然後將使用箱號的鑰匙交給旅客,由旅客親自將需保管的貴重物品放入箱內後上鎖,保管人鎖另一道鎖。

3、 旅客領取被保管物品時必須驗證,親自領取。

4、 旅館丟失保險箱鑰匙,應立即報告酒店店長,按規定請旅客填寫打開保險箱委託書,在旅客面前當面撬開,損失請旅客賠償。

5、 嚴禁私自配製保險箱鑰匙,空的保險箱鑰匙應集中存放妥善保管,並做好保險箱的使用説明。

6、 嚴禁存放危險品和違禁物品。

7、 嚴禁總枱私用放置私人物品。

皮帶機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編制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集團安全生產管理,促進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集團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得到有效落實,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全體員工。

第三條各子公司應參照本制度,結合各自運營管理實際,制定相應制度和細則,並嚴格執行。

第二章工作責任

第四條集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面領導安全生產獎罰工作,負責協調解決集團安全生產獎罰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各級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本部門和分管範圍的安全生產獎罰工作負總責。

第六條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人力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和審計部門負責各自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獎罰具體工作。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擬訂、審核安全生產獎罰意見,報本單位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審核,報安全生產委員會或主要負責人審批,負責對安全生產獎罰工作的監督。

人力管理部門負責對安全生產獎罰金額的核算和任職調級方面的落實工作。

財務部門負責對安全生產獎罰資金方面的落實工作。

審計部門參與對安全生產獎罰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三章處罰事宜

第七條安全生產處罰工作應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責任”的'原則,對直接責任人、相關責任人分別進行處罰。

第八條對日常管理或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下列情形的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一)不服從集團安全生產管理,未按有關要求履行本單位本崗位主體責任,未落實本單位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

(二)未按要求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的;

(三)未按要求開展本單位、本崗位風險隱患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

(四)工作中存在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

(五)未按要求落實整改意見或拖延整改的;

(六)對堅持原則、認真履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打擊報復的;

(七)事故發生,未採取管控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事故繼發的、未按有關要求及時如實報告事故情況的及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的;

(八)其它違反集團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九條處罰形式主要分為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

(一)經濟處罰根據違章情節輕重,可採取按50%-500%的比例扣除安全生產津貼(獎金)或績效、賠償損失的1%-50%、降低工資等方式處罰。罰沒款項列入集團或各子公司安全生產費用。

(二)行政處罰根據違章情節的輕重,可採取書面檢查、警告、記過、降職降級、留用察看及解除勞動關係等方式進行處罰。

對於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條由各級職能部門自查發現違章違規的,處罰意見由本部門擬定,報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審核,經本單位安全生產委員會或主要負責人批准後執行。

由各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檢查發現違章違規的,處罰意見由各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擬定,報本單位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審核,經本單位安全生產委員會或主要負責人批准後執行。

由集團安全管理部檢查發現存在違規違章的,可按上述程序提出處罰意見,也可責令被檢查單位提出處罰意見,並對處罰意見的落實進行監督。

第四章獎勵事項

第十一條對存在下列情形的單位或個人可給予獎勵:

(一)在安全生產管理、技術和職業衞生等方面,推薦先進技術、管理方法或提出重要建議,被採用且效果明顯的,有發明創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二)遵章守紀、模範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標準化動作,在預防事故、安全生產過程中作出顯著成績的;

(三)及時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1人重傷及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事故;

(四)在安全生產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

(五)生產一線非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被評為崗位安全生產標兵的;

(六)發生非責任事故時,積極搶救並採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擴大,使員工生命和單位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的;

(七)集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同意獎勵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獎勵形式分為精神獎勵、物質獎勵和行政獎勵,三種方式可統兼使用。

精神獎勵主要包括:通報表揚、授予榮譽稱號、記功等方式。

物質獎勵主要包括:頒發獎品、獎金。

行政獎勵主要包括:晉級、升職。

第十三條在安全生產年度考核中被考核為安全生產優秀單位、先進個人和崗位安全生產標兵的,由考核單位給予獎勵,獎勵標準由考核單位確定。

其他情形獎勵經所在部門申請,報本單位安全管理部門和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審核後,呈本單位安全生產委員會或主要負責人批准執行。獎勵物資金額最高不超3000元每人。

獎金應從集團或各子公司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

第五章附則

第十四條各子公司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獎罰台賬,定期向集團安全管理部報備。

第十五條本制度未盡事宜由集團安全生產委員會決定。

第十六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集團安全管理部。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皮帶機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附屬醫院醫用氧氣安全管理制度

一、氧氣由採供中心負責全面管理,指定專人分管,做好收發、登記、儲運等工作;

二、氧氣庫房附近不得有明火,庫內禁止吸煙及火種帶入;禁止混放易燃、易爆物品,氧氣瓶禁止接觸各種油類,及時做地高温降温、通風等安全防爆措施,防止雷電或其它破壞,必須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三、注意搬運安全,要輕卸、輕放、防震、防倒、防撞擊、嚴禁拋、滑氧氣瓶。禁止氧氣瓶靠近火源。如發現漏氧、無帽、無安全圈應及時送採供中心有關人員檢修,不得自行處理;

四、使用科室應有專人管理,按實際用量憑卡換氣,不得隨意借出院外,每天進行清點、核對,使用科室主任、護士長應經常對本科人員進行安全使用氧氣的教育;

五、對違反安全用氣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或行政處分,如造成嚴重後果者,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法律責任。

皮帶機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1、易燃易爆部位、生產要害部位等重要設施的管理,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定,必須做到:

(一)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二)所有電器、線路要有良好的防爆、防靜電設施,嚴禁明火作業,嚴禁吸煙;

(三)工作人員應着防靜電服裝,禁止穿帶鐵掌的鞋進入工作區;

(四)進入易燃易爆場所的其他人員應自動將攜帶的火種交門衞保管;

(五)機動車進入時要戴防火帽。

2、易燃易爆部位、生產要害部位、倉庫、大型物資堆放場、木材堆放處、機械存放處、配電室、加油點、食堂、空壓機機房等要結合實際,自定符合自身特點的'防火安全規定,有醒目的防火安全標誌,設置消防栓、自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

3、易燃易爆廠房、倉庫、堆場,應保持嚴格的防火間距,不得有任何搭鄰建築,要保證消防通道暢通,50米內禁止燃放明火。

4、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做好以下消防安全工作:

(一)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性質分類存放,應保持安全距離,不得靠近明火,領用要有嚴格的記錄;

(二)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聊必須有公安消防監督機構辦理《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

(三)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必須經年檢合格,配備《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誌》,駕駛員、押運人員有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5、各類車庫不得存放汽油、橡膠水、橡膠製品、木材等可燃物。

皮帶機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1)起草。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由負有安全生產管理職能的部門負責起草。應對起草目的、適用範圍、主管部門、解釋部門和施行日期等做出明確的規定。同時做好相關資料的準備工作。

規章制度的編制,應做到目的明確,文字表達條理清楚、結構嚴謹、用詞準確、文字簡明、標點符號正確。

(2)會籤或公開徵求意見。責任部門起草的規章制度草案,應通過正式渠道徵求有關部門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意見不一致時,一般由分管安全的負責人組織討論,取得一致意見。

(3)審核。安全規章制度在簽發前,應進行審核。一是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法律事務的部門,對規章制度與相關法律法規的符合性及與生產經營單位現行規章制度一致性進行審查;二是專業性較強的規章制度應邀請相關專家進行審核;三是安全獎懲等涉及全員性的制度,應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代表進行審核。

(4)簽發。技術規程規範、安全操作規程等技術性較強的安全規章制度,由生產經營單位主管安全生產的.領導或總工程師簽發,涉及全局性的綜合管理類安全規章制度應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發。

(5)發佈。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規章制度,應採用固定的發佈方式,如通過紅頭文件形式、在生產經營單位內部辦公網絡發佈等。發佈的範圍應覆蓋與制度相關的部門及人員。有些特殊的制度還應正式送達相關人員,並由接收人員簽字。

(6)培訓。新頒佈、修訂的安全規章制度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對安全操作規程類制度,還應組織進行考試。

(7)反饋。應定期檢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或建立信息反饋渠道,及時掌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效果。

(8)持續改進。生產經營單位應每年制訂安全規章制度制定、修訂計劃,並公佈現行有效的安全規章制度清單。對安全操作規程類安全規章制度,除每年進行一次修訂外,3至5年應組織進行一次全面修訂,並重新發布。

皮帶機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1.使用前,應檢查並確認初、次級線接線正確,輸入電壓符合電焊機的銘牌規定。接通電源後,嚴禁接觸初級線路的帶電部分。

2.次級抽頭聯接銅板應壓緊,接線柱應有墊圈。合閘前,應詳細檢查接線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並確認完好齊全、無鬆動或損壞。

3.多台電焊機集中使用時,應分接在三相電源網絡上,使三相負載平衡。多台焊機的接地裝置,應分別由接地極處引接,不得串聯。

4.移動電焊機時,應切斷電源,不得用拖拉電纜的'方法移動焊機。當焊接中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皮帶機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1.目的和範圍

1.1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規範道路施工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確保道路施工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

1.2本規定適用於市政新建道路工程、道路改造工程及道路配套設施工程的施工。

2.安全管理的原則

2.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負責生產管理的經理、副經理在抓生產的同時必須將安全管理工作一併考慮進來,做到生產和安全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

2.2、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工程項目組織機構內的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檢人、安全員、施工員)對職責範圍的內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2.3、預防為主的`原則

安全管理工作重在預防,由於事故的不確定性的特點,使我們在時間、地點、規模上不能將其量化,只有將量化重點工作放在預防事故發生方面。

2.4、動態管理的原則

安全管理過程是一個動態的管理過程,隨着工程的進展,安全管理的內容和重點也在發生着變化,所以在公路工程安全管理方面我們要堅持動態管理原則。

2.5、計劃性、系統性原則

安全管理的兩個顯著特點,即:計劃性和原則性。安全管理和其它管理大同小異,都是將其列入到年度或月度計劃中去。所以安全管理要堅持計劃性的原則;另外安全管理作為一種企業管理模式也具有一定的系統性,它包括在企業管理的大系統中,同時安全管理自身也是一個系統,本身具有一定的整體性、相關性、目的性等。

2.6、獎勵和懲罰相結合的原則

在市政道路工程安全管理當中既要採用獎勵的管理手段,同時也要採用懲罰的管理手段,做到獎勵和懲罰相結合。

2.7、以人為本,關愛生命的原則

在市政道路工程安全管理中,要處處做到把人的安全放到第一位,關注安全、關愛生命。

2.8、堅持“五同時”的原則

建築施工企業新建、改建或擴建項目工程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計劃、同時佈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驗收。

2.9、“一票否決”的原則

對發生重大事故項目、部門和單位,將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取消評優和領導幹部晉職晉級的資格。

3、市政道路工程安全技術要求

3.1、路基工程土方施工安全要點

(1)市區內新建、改建及擴建工程需搭設現場圍檔,其材質為磚基礎(高500mm,寬240mm)內外抹灰刷白,鋼管立柱及壓型鋼板;市區主要街道高2.5m,一般道路高1.8m。要求美觀、整齊、刷漆顏色一致。

(2)開挖土方前,必須瞭解土質、地下水的情況,查清地下埋設的管道、電纜和有毒有害氣體等危險物及文物古蹟、古墓的位置、深度走向,加設標記、設置防護欄杆。現場技術負責人在開工前必須對作業工人進行詳細的安全交底。

(3)開挖深度超過2米時,特別是在街道、居民區、行車道附近開挖土方時,不論深度大小都應視為高處作業。設置警告標誌及高度不低於1.2m的雙道防護欄,夜間還要設紅色警示燈。

(4)在靠近建築物、電杆、腳手架附近開挖土方,必須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5)開挖的溝槽時,應根據土質情況進行放坡或支撐防護。挖掘深度超過1.5米,且不加支撐時,應按規定確定放坡度,若施工區域狹窄不能放坡時,應採取圍壁措施。同時固壁支撐的材料不能有朽、糟、斷裂的現象。

(6)在開挖溝槽坑邊沿1m內不允許堆土或堆放物料;距溝槽坑邊沿1-3m間堆土高度不超過1.5m;距溝槽坑邊沿3-5米間堆土高度不得超過2.5m;在溝槽坑邊沿停置車輛,起重機械、振動機械時距離不小於4m。

(7)人工挖掘土方時,作業人員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橫向間距不小於2米,縱向間距不小於3米;土方開挖必須自上而下順序放坡進行,嚴禁挖空底腳。對挖掘工具鎬、鍬等應隨時檢查,應木柄結實、連接牢靠。

(8)高邊坡開挖土方時,安排專職人員對上邊坡進行監視,防止物體墜落和塌方。邊坡開挖中若遇地下水湧出,應先排水,後開挖。

(9)開挖工作應與裝運作業面相互錯開,嚴禁上、下雙重作業;棄土下方和有滾石危及的區域,應設警告標誌;下方有道路時,嚴禁車輛通行。邊坡上方有人作業時,下放不許站人,清理路基邊坡上的突石和整修邊坡時,應從上而下進行,嚴禁在危石下方作業、休息和存放機具。

(10)滑坡地段的開挖,應從滑坡體的兩側向中部自上而下進行,禁止全面拉槽開挖,在鹽溶地區施工,應認真處理鹽溶的湧出,以免突發性的塌陷,在泥沼地段施工時,應制定防止人、機下陷的安全措施,挖出的廢土應堆置在合適的位置,以防止汛期造成認為的泥石流危險。

(11)施工中如遇土質不穩,上體有滑動,發生坍塌危險時,應暫停施工,撤出人員和機具;當工作面出現陷機或不足以保證人員的安全時,應立即停工,確保人員安全。

(12)機械車輛在危險地段作業時,必須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並設專人指揮,運輸土方的車輛在會車時,應輕車讓重車;重車運行時,前後兩車間距必須大於5米,下坡時,兩車的間距不小於10米,通過交叉路口,窄路、鐵路道口及轉彎時,應注意來往的行人和車輛,運土車上方嚴禁乘人。

3.2、瀝青路面工程施工安全要點

(1)從事瀝青作業人員均應進行體檢,凡患有皮膚病、結膜炎及對瀝青過敏反應者,不宜從事瀝青作業;瀝青加熱及混合料拌制,宜在人員較少、場地空曠的地段進行;瀝青作業人員皮膚外露部分應塗防護藥膏;工作服及防護用品應集中存放,嚴禁穿戴回家和存入集體宿舍;施工現場應配有醫務人員。

(2)塊狀瀝青搬運宜在陰天或夜間進行。避免炎熱季節搬運;用於搬運時,必須有相應防護,如帆布手套、工作服、坎肩等;液態瀝青用液態瀝青車運送,瀝青車滿載運行時,遇到下坡或彎道時要提前減速,避免緊急制動。瀝青裝載不滿時,應始終保持中速行駛。

(3)人工裝卸桶裝瀝青時,運輸車應停在平坦地段,拉上手閘;跳板應有足夠的強度,坡度不宜過陡;放倒的瀝青桶經跳板上下滾動裝卸時,要在露出跳板兩側的鐵桶上各套一根結實的繩索,收放繩索要緩慢,兩端同步上下。

(4)瀝青混合料攤鋪作業時,攤鋪機駕駛台及作業現場要視野開闊,清除一切障礙物,作業時無關人員不得在駕駛台上停留,駕駛員不得擅離崗位;

(5)運料車向攤鋪機卸料時,應同步進行,動作協調,防止互相碰撞,駕駛攤鋪機應平穩,彎道作業時,熨平裝置的端頭與路緣石的間距不得小於10cm,以免發生碰撞。

(6)換檔必須在攤鋪機完全停止後進行,嚴禁強行掛檔和在坡道上換檔或空擋滑行;熨平板預熱時,應控制熱量,防止因局部過熱而變形。

(7)在瀝青攤鋪作業中應設置施工標誌,用柴油清洗攤鋪機時,嚴禁接近明火。

(8)瀝青混合料運輸車輛狀況應良好,使用前應對剎車、自卸系統進行檢查,車斗密封,後擋板牢靠,不許站在運輸車後用銑等工具往下捅瀝青混合料。

(9)瀝青拌合樓的各種機電設備,包括使用微電腦控制進料的控制室,在運轉前均應由電工、技工、電腦操作人員進行仔細檢查,確認各部位正常完好後才能合閘運轉。

(10)拌合樓機組投入運轉後,各崗位人員要隨時監視各部位運轉情況;運轉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報告機長,並及時排除故障;停機前應首先停止進料,等烘乾筒等各部位卸料完後,方可停機,再次啟動時,不得帶荷啟動。

(11)料倉卸料時,嚴禁人員從鬥下通過,瀝青拌合樓的各部位需經常檢查、維修,並配備消防器材。

3.3、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安全要點

(1)使用小型翻斗車或手推車裝混凝土時,車輛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混凝土運輸車運送時要遵守交通規則;當傳動系統出現故障、液壓油輸出中斷導致滾筒停轉時,要利用緊急排出系統快速排出混凝土拌合料;自卸汽車運送混凝土時,不得超載和超速行駛,車停穩後方可頂升車箱卸料,車箱尚未放下時,操作人員不得上車去清除殘料。

(2)人工攤鋪作業在裝卸鋼模板時,必須逐片輕抬輕放,不得隨意拋擲,多人同時操作攤鋪時,因工作面小,長把工具多,應互相關照、注意安全;使用電動振搗器時,作業人員應配戴防護用品,配電盤(箱)的接線宜用電纜線,絕緣良好。

(3)採用軌模攤鋪機進行混凝土攤鋪作業時,布料機和振平機之間應保持5~8m的安全距離,作業中要認真檢查布料機傳動鋼絲的鬆緊是否適度,不得將刮板置於運行方向垂直的位置,也不得藉助整機的慣性衝擊料堆。

(4)攤鋪中嚴禁駕馭人員擅離崗位,無關人員不得上下推鋪機,在彎道上作業時,要防止攤鋪機脱軌。

(5)混凝土攤鋪施工現場必須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交通繁忙之路口應設立安全警示標誌牌,並有專人指揮,夜間施工時,基準線樁附近應設置警示燈或反光標誌。

(6)施工現場的電線、電纜應儘量放置在無車輛、人、畜通行的部位,施工機電設備應有專人負責保管和維修;現場操作人員按規定配戴防護用品;在夜間或停工期間有專人值班保衞,防止原材料、機械、機具及零部件丟失。

(7)使用混凝土抹平機作業時,應確保抹平機的葉片光潔平整,並處於同一水平,其連接螺栓應堅固不鬆動,電纜要有專人收放,確保不打結、不砸壓、不破損。如有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

(8)切縫機鋸縫時,刀片夾板的螺母應堅固,各連接部位和防護罩確保完好正常,切縫前應先打開冷卻水,冷卻水中斷時,應停止切縫;切縫中,刀片要緩緩切入,並注意切入深度指示器,當遇有較大切割阻力時,應立即升起刀片檢查,停止切縫時,應先將刀片提離板面後方可停止運轉。

(9)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不管採用哪種工藝方式,施工現場在不中斷交通的情況下,應有專人負責指揮、維護交通,現場設立明顯警示牌,以確保交通安全。

(10)舊路面鑿除宜有計劃地分小段進行,以免妨礙交通,並設置相關安全標誌牌;用鎬開挖舊路面時,應並排前進,左右間距不小於2m,不許面對面使鎬,工具拼接牢靠,嚴防鐵鎬脱飛傷人;採用風動工具鑿除舊路面時,確保各部管道接頭緊固,不漏氣,膠皮管不得纏繞打結;風鎬操作人員應與空壓機操作手緊密配合,及時送氣或閉氣,對風鎬進行勤檢查,確認合格方可使用;釺子插入風動工具後不得空打。

(11)採用機械破碎舊路面時,應有專人統一指揮,操作範圍內不應有人,剷刀切入深度不宜過深,推刀速度應緩慢,施工現場設置醒目安全警示標誌牌,切實注意交通安全。

4、安全管理處罰規定

4.1、施工單位未建立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或有制度不落實、不到位,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相關人員100-500元的罰款,並責令限期整改。

4.2、施工單位沒有安全保障措施進行施工者罰款500-1000元。

4.3、沒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或無交底資料的單位,責令其停工整改,並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相應的罰款,最高處以工程造價的40%罰款。

4.4、施工單位主管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作業者每人每次罰款200元。

4.5、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按要求統一着裝,配戴工作卡,戴好安全帽,一人一次達不到上述要求者罰款20元,同一天發現兩次以上(包括兩次)違反規定的,將清理出施工現場,並處罰安全管理人員100元。

4.6、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一人一次不繫安全帶或安全帶沒有按規定使用者罰款50元,對屢教不改者,將清理出施工現場。

市政道路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

1、市區內新建、改建及擴建工程的現場圍檔

材質:磚基礎(高500mm,寬240mm)內外抹灰刷白,鋼管立柱及壓型鋼板;

規格:市區主要街道高2.5m,一般道路高1.8m。美觀、整齊、刷漆顏色一致。

2、大門

材質:磚砌體(或鋼管架)

規格:門柱高不低於4.5m,門寬不小於6m,大門左右柱設彩噴標語,門橫幅為企業標誌及工程項目名稱,上方設彩旗五面。

2、七牌兩圖

規格:1.2m×2.4m或1.5m×3m(電腦噴繪)

七牌兩圖:工程概括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衞牌、安全生產紀律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建築工人維權須知、入場須知牌、施工現場平面圖、施工現場安全標誌圖。

3、檢測器具及計量器具

檢測器具:水平儀、經緯儀、靠尺各一套及小型常用測量工具一套。

4、材料庫房及設備料堆放

材料庫房磚砌內外抹灰刷白,鋼檁瓦,彩鋼板或玻璃鋼瓦;庫內危險物品必須分類置放。

設備料按現場平面佈置圖堆放,材料標識、消防設施齊全。

6、攪拌機棚

紅白相間色鋼管搭設,棚頂設雙層(間距600mm),每層滿鋪5cm厚的木板或腳手板,頂層設防水層;棚四周設防塵措施。

7、鋼筋加工場

鋼筋調直場地設1.5m寬砼或紅磚硬化帶,鋼筋按規格堆放整齊,有標識標牌,且堆放鋼筋有墊木和防雨措施。

8、安全標誌牌

現場安全標誌牌按安全標誌平面佈置圖設置,必須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9、消防措施

消防器具的配備,消防通道的設置,必須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10、醫藥箱

現場設有醫藥箱和急救器具,備有常用藥品。

11、砂、石料場

分類設置,磚砌兩面抹會,門柱刷紅白相間色,底部用砼硬化,設醒目的標牌(內容:規格、產地、檢驗狀態)。

12、現場設建築垃圾集中堆放處和生活垃圾箱(桶)

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分類存放,及時清運出場。

13、工作卡

場內項目管理人員佩戴工作卡。安全員穿黃馬甲並配帶安全監督袖標。

14、場地硬化

大門及主要道路、攪拌機棚、鋼筋棚、木工棚要求場地硬化(一、二類工程用砼硬化,三類及以下工程用戈壁加水泥壓實平整)。

皮帶機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1、成立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設備設施情況,並做好記錄。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存在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彙報。

4、幼兒園要按要求、標準配置設備、維修設施、建設校舍。

皮帶機安全管理制度 篇21

1.目的:

加強對高處作業及交叉作業的安全管理,明確責任和權力,消除安全隱患。

2.責任和權力:

2.1工程處:

1、安排施工時儘量減少高空作業。

2、施工前必須編寫安全措施,經批准後執行。

3、必須按規定安裝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

4、必須保障特殊高處作業的通訊順暢。

5、施工人員必須經體檢合格後方可上崗。

6、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高處作業及交叉作業的安全規定。

7、必須設置相應的'安全警示標誌

8、特種工必須取證上崗。

2.2項目部安監科

1、負責按規定審批安全措施。

2、檢查安全設施是否齊全、標準。

3、檢查並督促整改個人違章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4、檢查特種工取證情況和施工人員體檢情況。

5、協調交叉作業中不同單位間的安全關係。

3.具體程序:

3.1工程處作業前組織施工人員體檢,合格後方可上崗。

3.2工程處作業前必須按批准的安全措施進行交底簽字。

3.3工程處作業前必須檢查,完善相應的安全設施。

3.4施工中項目部按規定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下整改單按'三定'原則整改。

3.5交叉作業前施工單位必須與交叉單位聯繫,設計並安裝安全設施。

3.6施工完畢後,安裝單位負責按規定拆除不用的安全隔離設施。

皮帶機安全管理制度 篇22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一條高温作業係指工業企業和服務行業工作地點具有生產熱源,當室外實際温度出現本地區夏季室外通風設計計算温度的氣温時,其工作地點氣温高於室外氣温2℃或2℃以上的作業。

第二條高温作業場所綜合温度應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第三條建設項目的職業衞生設計應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衞生標準》中有關防暑的要求。

第四條直屬企業應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安全、職業衞生和工會等部門應制定計劃,採取保障人身健康的措施,並對防暑降温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條防暑降温設備應有專人管理,按時檢修維護,每年在暑季前檢修1次,並進行效果評價,制定切實可行的使用辦法和管理制度。

第二章技術措施

第六條高温作業應儘量實現機械化、自動化,改進工藝過程和操作過程,減少高温和熱輻射對員工的影響。

第七條應對高温作業場所進行定時檢測,包括温度、濕度、風速和輻射強度,掌握氣象條件的變化,及時採取改進措施。

第八條對封閉、半封閉的工作場所,熱源儘可能設在室外常風向的下風側,對室內熱源,在不影響生產工藝過程的情況下,可以應用噴霧降温。當熱源(爐子、蒸汽設備等)影響員工操作時,應採取隔熱措施。

第九條高温工作場所的防暑降温,應首先採用自然通風。必要時使用送風風扇、噴霧風扇或空氣淋浴等局部送風裝置。

第十條根據工藝特點,對產生有害氣體的高温工作場所,應採用隔熱、強制送風或排風裝置。

第十一條對於高温環境中的狹小房室,應有良好的隔熱措施,使室內熱輻射強度小於700W/m2、氣温不超過28℃。

第二章保健措施

第十二條對高温作業員工應進行上崗前和入暑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凡有心血管疾病、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消化系統疾病、嚴重的呼吸、內分泌、肝、腎疾病患者,均不宜從事高温作業。

第十三條發現有中暑症狀患者,應立即到涼爽地方休息,除進行急救治療和必要的處理外,還應到職業病診斷機構診療。

第十四條對高温作業者,應按有關規定供給含鹽清涼飲料,並符合衞生要求。

第十五條對熱輻射強度較大的高温作業員工,應提供符合要求的防護用品,如防護手套、鞋、護腿、圍裙、眼鏡、隔熱服裝、面罩等。

第三章組織措施

第十六條從事高温作業的員工應有合理的勞動休息制度,根據氣温變化,適當調整作息時間,儘量避免加班加點。

第十七條高温作業的分級應符合GB4200—84的規定,對高温超標嚴重的崗位,應採取勤倒班等辦法,儘量縮短1次連續作業時間。

第十八條高温作業場所應設有工間休息室。休息室應隔絕高温和輻射熱,室內有良好的通風,休息室內氣温應低於室外氣温,設有空調的休息室室內氣温應保持在25℃~27℃。

皮帶機安全管理制度 篇23

為保障全員人身安全,防止工傷事故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一、物資部負責人負責檢查提升機運行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對操作提升機人員進行培訓、監督、指導;

二、任何非物資部人員,嚴禁私自使用提升機轉運貨物。

三、提升機使用人員必須按照《載貨提升機操作規程》進行機械設備的.操作,因操作不當引起的後果,使用人員付全部責任;

四、提升機嚴禁載人,嚴禁任何員工利用提升機上下於車間與倉庫之間,也不可人貨混裝;不允許裝運易燃、易爆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有關部門批准,並採取安全保護措施;

五、在使用提升機升降前,先按響鈴,示意上下層所有提升機口人員注意安全,然後再使用提升機;

六、提升機使用後,必須隨手關好安全門,見安全指示燈變為綠燈後方可離開,若不關好安全門,提升機將無法運轉;

七、為防止發生跌落或砸傷事故,嚴禁提升機運行過程中突然打開安全門,或提升機不在自己所處位置打開安全門向上或向下張望;

八、上下途中不得加栽物資,提升機在上面時,任何人員不得進入底層。提升機在運行中嚴禁直接改變運行方向,如需改變,必須在提升機停止後進行;

九、操作者發現任何異常情況,先急停後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通知相應人員維修或處理相關問題,並協助檢修人員工作。檢修或停用時應將提升機落到底層;

十、提升機使用完畢後,將電源斷開。應將轎廂停在基站,並按提升機要求鎖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