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員工管理制度十篇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勞力管理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十篇

第一條 招 聘

1、企業根據實際崗位及工種的需要招聘員工。

2、企業員工的文化程度不得底於國中畢生,年齡18—28週歲,(特殊工種和引進人才不受此限)。

3、員工須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持有效《身份證》、《健康證》、外來育齡婦女須持有《外來人口婚育證》,且無經濟、刑事犯罪記錄。

4、員工招聘需經面試、筆試兩個環節來完成。筆試答券做為個人入職檔案備券存檔。

第二條 上 崗

1、員工必須經過崗位培訓後經考核合格才能正試上崗。

2、員工試用期為壹個月,實習期為貳個月,員工入職滿三個月後給予辦理轉正手續。

3、員工正式上崗即開始記算工齡。員工在公司實際工作年限滿半年後開始追加工齡補貼,第一個半年為每月工齡補貼貳拾元,下一個半年開始按上半年度工齡補貼的基數乘1.5倍計算。工齡補貼最高限為每月不超過捌佰元。

第三條 考勤卡、考勤管理

員工以打卡為出勤的唯一依據,打卡由員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臨時請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樣應打卡。

第四條 請銷假

1、除每月班輪休以外的休假一律應請假。

2、三天以內的假期由領班櫃枱長審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現場經理審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審批。

3、員工三天以內的病假憑區級醫院診斷證明可帶薪休假。

4、員工入職滿一年後,每年享有一週帶薪年假。

5、無論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滿回公司均應到人事管理部門銷假。

第五條 員工待遇:

1、節假日享有休假的權力,若因工作需要員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國慶、春節的假日加班,每滿一個工作日加發三天基本工資。每月的輪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滿一個工作日按基本工資乘1.5倍計發加班費。

2、員工轉正後簽定《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定後按廈門市勞動保障局的相關規定辦理社保。

第六條 辭職、辭退

1、員工辭職需提前十五天遞交辭職報告,經逐級審批後方可離職。

2、公司調整機構,壓縮編制須裁減員工時,應提前十天通知被裁減的員工本人。

3、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在社會上參與打架鬥毆、酗酒鬧事或觸犯法律被政法機關傳拘、收審者一律給予開除。若員工的行為已給公司造成負面影響,已除名的員工公司保留通過法律程序追究其相關民事責任的權力。

第七條 獎 懲

(一) 員工有突出表現者,公司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1、對工作認真負責,遵紀守法、超額完成公司交給的各項任務,表現突出者;

2、為公司發展出謀獻策,其建議和意見為公司所採納,取得顯著成效者;

3、為維護公司利益和壞人壞事作鬥爭,使公司財物不被侵害者;

4、舉報公司內部的瀆職行為,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二) 員工有下列行為者,公司將給予處罰:

1、上班遲到早退每分鐘扣崗位津貼叁元。當班遲到超過三十分鐘按曠工論處。當年度累計達八小時給予除名。

2、班中未經許可擅離工作崗位滿半小時者,當天按曠工論處。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聽手機、小靈通或向外撥打電話者每次罰款人民幣兩元。

4、未經公司主要領導許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廠商、供貨商購買批價商品或向廠商、供貨商索要贈品、試用品等,一經查實,每次罰款人民幣伍拾元。情節嚴重者直接開除。

5、工作人員私下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家、廠家的饋贈、錢物,一經查實概予除名。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 篇2

作為一名超市員工,必須要以超市的形象、利益為出發點,以方便顧客為宗旨,本着對超市兢兢業業工作,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的態度,凡是本超市服務員必須遵守以下規章制度:

1.服務員在工作時間必須穿由本超市統一訂製的工服。不能粧容誇張;不能衣冠不整;不能披肩散發;上班時間必須佩戴工作牌,下班時間沒到不得提前脱工作服或摘工作牌。

2.員工與員工之間互相監督,舉報各種違紀行為,根據事情的嚴重性給予20-100元獎勵。員工不得私自帶包入賣場內,下班不得夾帶賣場內任何物品出門,不得偷吃偷拿賣場內任何物品。

3.愛惜本超市的所有物品,發現損壞根據產品的價值賠償;不能亂寫亂塗,尤其不能在產品和標價簽上、貨架等處亂寫亂畫,聽從管理人員的統一安排。

4.要勤儉節約。不能浪費水、電、膠帶及散裝物品和包裝散稱物品所用的一次性手套、塑料袋等,下班之前各區域必須關燈、關秤、關水。

5.不遲到,不早退,按時上下班,高高興興上班來,平平安安回家去。

6.臨期產品提前下架問題:保質期2-3年的產品提前6個月下架;保質期12個月的產品提前2個月下架;保質期18個月的產品提前3個月下架;保質期6-10個月的產品提前40天下架,不按規定下架臨期產品,發現過期導致貨物不能及時退換出去,該區域服務員承擔全部責任,自己將過期產品買走。

7.貨物的擺設要整齊,產品要乾淨,日期要新鮮,擺貨規則:新日期在裏,老日期在外;同等價位,同等類別擺在一起,縱向擺貨,新貨破損或包裝漏氣,日期臨近不新鮮等問題,應及時報告店長,產品銷售後要及時向移動和補加貨架上庫存的貨。

8.稱散貨時要認真查看PLU號,不能出錯,員工對自己區域的物品價格、位置要清楚,顧客詢問物價時要如實回答,無標價籤應及時補上。

9.愛護公共衞生和公共財產,去衞生間必須登記,保持衞生間裏面整潔。

10. 上班時間不得玩、打手機,不得聚在一起高聲談笑;不得看報或雜誌等,不得剪指甲。不得靠在貨架上;不得趴在櫃枱上;不得坐在地上擦貨;上班時間不得購物;不得吃東西;儀態要大方,站姿要端莊。會客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11. 對待顧客要熱情,不得怠慢任何顧客不能與顧客發生爭吵鬥毆等,員工之間要和睦相處,不能拉幫結派,不能爭吵鬥毆,發現一次雙方同時開除。提成區域的服務員要互幫互助,不能沒有素質的拉攏顧客,要有團隊合作精神。

12.顧客來換貨,態度一定要好,凡是顧客換貨,一律不準補票(不論服裝換皮鞋;還是皮鞋換牀品等)。發現有人補票,一次罰款30元。

13. 員工要以超市的利益為先,不能做有損超市利益的事,不能説有損超市利益的話。服務員的會員卡一律不準借給顧客,提倡顧客主動辦卡,告知顧客會員卡的好處和優惠政策。

14. 各區服務員必須保管好各自區域的任何產品,盤點時,發現物品遺失或者被偷,此區域服務員和有關工作人員平攤本產品的損失。

15. 員工交接班時的主要任務是:搬貨、擦貨、整理貨、整理標籤等。其它時間以接待顧客為主,員工搬貨、擦貨時一定要小心自身的安全和貨物的安全。貨物損壞照價賠償。

16. 老員工辭職必須提前1個月寫申請報告,否則扣除合同保證金600元和最後一個月的工資,新員工到崗必須幹滿3個月方可辭職。如果1個月沒幹滿者工資分文沒有。如果幹滿1個月沒幹滿5個月要離開者,扣除培訓費300元。

17. 每月請假超過3天的員工,本月工資只能領取50%;另外一半押到下個月發工資時再發。

18. 新員工試用期間不得請假,試用期如有不遵守賣場內以上規定或無法勝任賣場內的工作,即不被錄用,立即辭退。

19. 每位新員工第一天到崗必須購買人身意外保險,金額為174元,保期為一年。沒買保險者不得上崗,(附:工作期滿3個月的員工,保險費用由本超市承擔,未滿3個月員工,有本員工自己負擔,一單投保概不退還,如有特殊情況離職,可攜帶超市團體保險單複印件,無原件拿走。)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 篇3

1. 目的:

【企業是始於人而只於人的事業】此説明企業非但由人所組成,由人所運作,而且其目標之有效達成,端賴全體人員之團結合作,全力以赴,否則必難期有功,而組成或集合全體員工在一起共同行動,視需有一定秩序與紀律,作為規範全體組成人員之行為準則,方能避免團體變成一盤散沙的烏合之眾。為保證公司各項生產與工作正常進行,提高公司生產、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建立有序的工作、生活環境,特制訂本制度。望全體員工自覺遵循。

2. 新進人員報到:

經採用之員工於報到時,需繳交以下數據:

2.1身份證影印本1份及相片2張。

2.2辦公室人員需學歷證件影印本1份。

2.3經歷證件影印本1份(如證照或技術檢定證明)。

2.4其他應繳交之體檢報告數據或證明文件或保證書。

3.超市操作規範:

3.1員工行為規範

(1)不準挪用和賒銷店內財物。

(2)上班時間不允許抽煙、喝酒、吃零食。

(3)不脱崗、串崗、不聊天、不上班睡覺,不準遲到、早退、隨便請假。

(4)不打架罵人、不説笑、打鬧。

(5)不準亂蹲亂坐,不準衣冠不整。

(6)不準怠慢顧客,更不允許與顧客爭吵。

(7)不準倚靠櫃枱和貨架、手插進衣袋、腳踏貨架,不準趴、伏、坐於櫃枱和賣場內。

(8)不準放個人物品在收銀台和賣場(如手提包、錢包、用餐飯盒、水杯等)。

(9)不準無理取鬧,頂撞領導,不服從安排。

(10)不準上班接、打私人電話不準上班會客。(特殊情況需經當班責任人同意)

(11)不準透露門店任何商業信息,如遇問題,須報備課長、處長處理。

(12)提倡互相監督,相互提醒。

3.2 儀表規範

(1)頭髮乾淨,梳理整齊。

(2)女士不披散頭髮長髮應扎整齊。

(5)面部整潔,女士不描眉紋眉。

(6)上班時間女士應化淡粧不得濃粧豔抹。

(11)不得留長指甲。

(12)女士不得塗有色指甲油或染指。

(14)衣服常換洗,不得有異味。

(15)衣服乾淨整齊,上班要穿工作服。

(16)當班時間,不得穿短褲、裙子、超短裙等奇裝異服。

3.3門店衞生規範

(1)店面整潔乾淨、明亮、佈局合理氣氛和諧。

(2)貨架櫃枱和商品乾淨整潔無積塵蜘蛛網,按規定陳列。

(3)櫃枱、地面等就每天清潔,不得有污跡。。

(6)門口乾淨、整潔、無煙頭、雜物、垃圾、廢棄紙皮擺放整齊,垃圾筒定期清洗,地面無積塵、香口膠雜物等。

(8)店內各種設施、設備完好,功能正常。

(10)消防設備完好,能正常使用。

(11)衞生間,長期保持乾淨、整潔、衞生,並注意防火、防電、防水、防盜。

(12)倉庫陳列有序、整潔。

3.4營業員標準化操作規範

(1)崗位職責

1、 嚴格執行門店服規範,做到儀容瑞正,儀表整潔,禮貌待客,誠實服務,嚴格遵守門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上級領導的安排。

2、 熟識店內商品和商品包裝上應有的標誌及自已責任區內商品的基本知識,包括商品的名稱、規格、用途、保質期限、消費使用方法和日常銷量等。

3、 瞭解相關商業法規,熟識賣場內的作業規範。

4、掌握商品標價知識,正確打貼價格標籤。

5、注意查看商品有效期限正確維護商品,防止過期、變質、破損商品上架銷售。

6、洞察顧客進場習慣和購買重心,瞭解商場的整體佈局和商品陳列的基本方法和原則,並隨時對責任區域內的陳列商品進行整理。

7、隨時掌握商品銷售的動態,及時按規範作要求完成取貨和補貨上架作為並及時提出補貨建議。

8、要有強烈的責任心,注意商品安全,努力防止商品損壞和失竊。

9、瞭解賣場內主要設備的性能、使用要求與維護知識,能夠排除一些小的故障。

10、負責賣場、商品、貨架、通道的衞生,保證門店的清潔度。

11、負責賣場內的顧客接待、導購。

(2)作業要求

1、理貨時要將不同的商品歸回原位保持衞生化陳列。

2、進行加貨作業時要做到先進先出原則,發現臨近保質期的商品要立即告知上級領導,採取措施。發現過期變質破損的商品要立即下貨架。並報備上級領導作相應處理。

3、理貨時要檢查標價牌與實物是否一一對應,嚴格按照理貨作業程序進行。

4、對責任範圍內的貨架商品要認真管理做好防竊、防損。

5、營業員在理貨過程中由於人為原因造成的商品破損,由個人承擔並且馬上買單。

6、對顧客要做到熱情服務,見到顧客要點頭,微笑打招呼。

7、對顧客的問題不能解決,需及時移交給其他同事或告知當班領導,並對相關問題做好記錄。

8、推薦商品時,要尊重顧客意願,不能誤導顧客更不能死纏爛打。

3.5商品管理規範

(1)商品收貨

1、點清商品數量規格是否與貨單一致。

2、商品包裝外觀是否完整(標籤、日期、廠家)

3、保質期限是否合符行業要求。

4、弄清供應商名稱,門店內是否有該供應商以前的退貨。

5、收貨人簽字並標註收貨日期。

6、如有短貨由送貨人在單上劃掉並簽名確認方可生效,不可私自在單上塗改。

7、如有退貨須填寫返廠單,由供貨商簽名確認。

(2)商品品質

1、無假冒偽劣商品。

2、無過期變質破損商品

3、沒有“三無”商品(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商標)。以上若有,相關責任人則受相關處罰。

(3)商品陳列

1、按單品為存要求,暢銷商品豐富。

2、利用有效貨架空間,商品整齊有序。

3、醒目,讓顧客愉悦,有吸引力。

4乾淨無積塵,外包裝或外形完整。

5、易放易拿,標答對應,陳列整齊完整。

6堆頭顯眼、有量感、POP廣告牌醒目乾淨。

(4)促銷商品

1、促銷價格嚴格按照活動要求。

2、特價牌有顯特價提示、活動時間。

3、簡報派發,告之顧客活動內容,打動顧客。

4、促銷按要求發放,不得出售或挪用。

(5)庫存

1、目標庫存量及單類商品適量。

2, 商品保持期不可超過限期的2/3。

3、商品過期、積壓或商品嚴重缺貨,責任人將受到相關處罰。

(6)商品信息

1、定期對商圈的瞭解(競爭對手的動態以及目標顧客的消費變化),並提交書面報告。

2、定期對業態的瞭解(本行業的發展變化以及流行商品的變化),並提交書面報告。

(7)商品的報損

1、失去商品價值和意義的商品(過期、變質、陳舊、破損等)一定要報損。

2、食品類的商品報損由店長簽名後方可有防損進行處理。

3、商品報損超出額定範圍應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3.6收銀員操作規範

(1)崗位職責

1、嚴格尊守門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安排,正確迅速結賬,做好對顧客的收銀服務工作。

2、保證收銀機的清潔衞生及正常使用,學會日常的維護及簡單的故障排除。

(2)作業要求

1、收銀員不得私自查看門店錄像資料或電腦中查看當班的銷售金額。

2、準確正確識別紙幣,收銀機操作訓練。

3、收銀員不得私自將當日銷售貨款移作他用,收銀員每天交班前或營業結束後必須清除掛帳單,交班後立即將銷售款上交財務。

4、收銀員 “三聲”服務,唱收唱付,使用禮貌用語,如“您好”﹗歡迎光臨﹗共多少錢﹗收您多少﹗找您多少﹗等,親自提醒點清餘款,若有少許顧客換商品交有服務枱處理。

5、謹防高檔貴重商品被調包,若有大單購物或顧客高峯,加多營業員協助裝袋,並加強賣場看管。

6、在上崗期間,收銀員不得擅自離開收銀台。

7、收銀員不得漏收商品款項。

8、如收銀員對帳時短款,由收銀員寫出原因,對短部分進行賠償,如收銀員對帳時多款超過千分之五,要對其進行相應處罰。如收銀員經常出現長短款現象,輕者調換工作崗位,重者予以辭退。

9、收銀員每天交班前或營業結束後,必須清除掛賬單。收銀員上崗時不允許在收銀區域存放私人物品及現金,如發現作偷盜論處。

10.任何收銀員不能私自外出換零錢。

3.7安全操作規章

(1)消防安全

1、門店消防設施必須齊全。

2、買場內平時應保持疏散通道的暢通,不準堆放任何物品於疏散通道上。

3、用電須遵守相關安全規定,不可用大功率電器。

4、正確規範使用生活工作中的工具、用具、掌握水、電、氣的使用常識。

5、應急燈必須可以正常使用。

(2)門店安全

1、貨架頂部不可放置較重的商品或物品。

2、商品、貨架的擺放必須嚴格規定,附合要求。

4、如果發現任何可疑人員,應密切注意,如有情況立即向公安機關彙報。

5、要嚴格遵守商品管理規範。

4. 出勤及考勤管理:

4.1工作時間:

1、本公司因業務需求,得依勞動法有關規定調整休息日、上班時間工作班次及加班,從業人員應予配合,不得藉口拒絕。

2、本公司從業人員應準時上班,除規定免打卡人員外,均須按時親自打卡,有關上班遲到、早退、曠工規定如下:

(1)從業人員每上下班各打一次卡凡逾規定上下班時間5分鐘者視為遲到或早退但偶發事件經主管核准當日補假者視為請假否則依下表處罰之:

項次遲到早退處罰方式

1超過5分以內 由主管口頭警告不可超兩次,超過者每次罰10元

2超過6-15分 罰10元 由工資中扣款

3超過16-29分 罰20元 由工資中扣款

4超過30分鐘以上 罰30元工資中扣款

1.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或累計超過30分鐘,記小過一次並扣10%工資。

2.忘記打卡應在隔日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否則視同曠工。

(1)如因公差等工作原因而未能正常打卡時,依外出申請單或出差證明文件辦理。

(2)拖延打卡以謊報加班者,予以記小過處分,再犯者予以記大過處理,第三次予以開除。

(3)凡未經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或假滿未經續假或請假未準,而擅不出勤者或其事假未先辦理請假手續者均以曠工論處。

(4)委託他人打卡者經查屬實,雙方處以曠工一日並記大過一次論,再犯者則予以開除。

(5)遲到、早退達1~4小時者,屬曠工半天,扣罰1天工資。

(6)遲到、早退達4~8小時者,屬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

(7)凡有遲到或早退者,當月績效獎金將不發放。

(8)凡一個月內累計曠工2天或年累計5天者,公司有權開除之。

5. 工資計算方式

5.1新進同仁待遇,經試用三個月合格,視表現情況調整之。

5.2薪資之調整需視公司營運及管理狀況、外界薪資水平、並斟酌個人所負職責與績效辦理之。

5.3公司實行薪資保密制度,從業人員不得討論、或泄露自己和他人之薪資情況,否則一律開除。

6. 請假規定:

6.1給假之規定如下:

6.1.1公假:依法規定應給予公假者,工資照給,其假期視實際需要訂之。

6.1.2事假:a.員工有要事必需親自處理者,得在事前請無薪之事假,薪資以日薪計算之。

b.各部門主管應留意控制請假人數;請假超過7天以上必須經店長核准。

c.全年請事假不可超過15天,事假期間不發工資,超過規定天數不準在請事假。

d.連續請事假30天以上者,應辦理退職或留職停薪手續。

6.1.3病假: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療或休養者(應以電話或他人代請假),凡超過1天以上,須附公立人民醫院開具之醫療證明,病假期間不發工資。

6.1.4婚假:服務滿半年未滿一年的員工,如本人結婚給予無薪婚假三天,滿一年者給予7天,滿二年以上者給予10天。

6.1.5喪假:父母、養(繼)父母、配偶、子女給予10天無薪假,外祖父母或親兄弟姐妹者,給予5天無薪事假,路程擔誤可另計,須附相關資料,否則以曠工論。

6.1.6產假:女性同仁生育者,給假45天 (含節假日),難產者加給30天,均為無薪假。

6.2請假手續: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敍明請假理由及天數,但遇有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得提出有關證明文件,一併隨假卡送審。

6.3請假天數未滿七天者,請假流程如下:

7. 外出規定:

7.1上班中,因故離開崗位者須向當班領導報備。

7.2有特殊事故因公外出時,需經課長→店長方可外出。

8. 服務手則:

8.1從業人員均需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辦法及規定,且須服從主管人員之合理指揮,不得陽奉陰違或敷衍了事之情行出現。

8.2從業人員對所經辦業務應嚴守機密,且不得窺探非其經辦之機密。

8.3從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應奉公守法、認真勤奮、愛惜公物。

8.4從業人員對公事均需循級而上,不越級呈報;但緊急或特殊事故則不在此限。

8.5從業人員不得利用職權圖利他人,或對外發表涉及傷害公司之言論,且不得攜帶違禁品或易爆裂物進入公司。應以維護公司形象及信譽為主。

8.6公司權利之維護:

8.6.1從業人員除執行授權之業務外,不得利用公司名義,對外從事私人或非經公司認可之相關職務及交易,對外作認何口頭或書面之約定和承諾。

8.6.2非經公司書面同意,從業人員不得為自己或通過第三人蔘與經營和本公司相同或同類之事業,亦不得為經理人或合夥人等。

8.6.3從業人員不得奇裝異服,穿着應力求整齊,凡須着制服之要求規定者,應遵守之。

8.6.4從業人員應相互關愛、尊重人格、誠肯相處、遵守上述守則,並接受公司上司之職務調動,若有違反,公司將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解僱、記過、警誡、降職、降薪等之處分。

9. 獎勵:

9.1獎勵種類:

9.1.1 嘉獎 (每次10元獎金)

9.1.2 小功 (每次30元獎金)

9.1.3 大功 (每次100元獎金)

9.1.4 晉級升等。

9.2有下列事蹟者給予嘉獎:

9.2.1 整季度內多能按時上下班出滿勤者。

9.2.2 維護公司榮譽、熱心服務,有具體事蹟者。

9.2.3 拾金不昧價值達三百元以上者。

9.2.4 管理及領導有方,使生產工作順利運作正常者。

9.2.5 舉報違規或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案件者。

9.2.6 參與重要的改善或項目有顯著成效者。

9.2.7 品行優良技術超羣工作認真克盡職責能為從業人員楷模者。

9.2.8 工作積極盡責為公司避免較大損失者。

9.2.9 預防機器設備之故障或搶修工程,使生產不致中斷者。

9.2.10其他類似之行為,經提報管理處批准者。

9.3有下列事蹟者給予記小功:

9.3.1 領導有方,使業務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9.3.2 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採納確有成效者。

9.3.3 整年上下班出勤率100%,出滿勤者。

9.3.4 有其他明顯的較大功績者。

9.3.5 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於限期內完成,表現優異者。

9.3.6 在工作中節約成本,合理利用廢料有重大成果者。

9.3.7 檢舉重大違規或損害公司權益者。

9.3.8 其他類似行為,經提報上級審核核批者。

9.4對於有下列事蹟者給予記大功:

9.4.1 為維護公司安全和重大利益,遇有緊急事件或突發事變,奮不顧身,極力強救而減少或避免公司損失者。

9.4.2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後成效卓越,有20萬價值以上者。

9.4.3 改善生產設備、作業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有顯著功效,且能舉證其效率及價值者。

9.4.4 對於舞弊或危害公司權益之情事,能事先舉發或防止,而使公司免於受害者。

9.4.5 具有其他重大功績,足為全體員工表率者。

9.5對於有下列事蹟者給予晉級:

9.5.1 一年內記大功3次者;具有其他特殊功績者。

10. 懲罰:

10.1 懲罰種類:

10.1.1 警告 (每次10元經濟處罰,績效獎金減半發放)

10.1.2 小過 (每次30元經濟處罰,當月不發績效獎金)

10.1.3 大過 (每次50元經濟處罰,當月不發績效獎金)

10.1.4 解僱。

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查證屬實,給予警告處份:

10.2.1 經常遲到、早退,屢教不聽不改者;無故曠工半天者。

10.2.2 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擅離職守、擾亂工作秩序、違反安全生產者。

10.2.3 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10.2.4 不服從、不遵守單位主管人員指揮者。

10.2.5 行政、管理人員未認真執行公務而導致公司受到輕微損失者。

10.2.6 上班期間在場區內穿拖鞋、赤膊等影響公司形象者。

10.2.7 在非吸煙區抽煙,經勸説不改者。

10.2.8 未佩戴識別證或穿着制服者。

10.2.9 主管幹部因督導不力,致使下屬違反公司規定者。

10.2.10其他違紀行為,但情節較輕者。

10.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查證屬實,給予記小過處份:

10.3.1 對上級批示或有效期限的命令,未能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怠工導致公司利益損失者。

10.3.2 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屁護或不舉報者。

10.3.3 在職務上詐欺公司及濫用職權情節較輕者。

10.3.4 因疏忽致使機器設備或物品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但情節較重者。

10.3.5 未經許可進入禁止進入之場所者。

10.3.6 在公司與同事口角或喧譁、擾亂工作秩序、違反安全生產情節較重者。

10.3.7 攜帶危險物品入店者。

10.3.8 上班中睡覺者;擅離職守、怠忽工作使公司蒙受輕微損失者。

10.3.9 偽造出勤記錄或請人或代他人打卡者。

10.3.10其他類似行為者;警告無效者。

10.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查證屬實,給予記大過處份:

10.4.1 投機取巧,隱瞞矇蔽,謀取非份利益者。

10.4.2 遺失或損壞公司的重要文件、物品、設備者。

10.4.3 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告無效,甚至興風作浪者。

10.4.4 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10.4.5 挑撥是非、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陷害同事而製造事端者。

10.4.6 在工作場所,酗酒或滋事者。

10.4.7 上班中卧睡或離崗睡覺者。

10.4.8 在公司外,對公司作出虛假或詆譭性評論者。

10.4.9 發現危害公司安全知情不報,而任其發生者。

10.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查證屬實,可不經預告給予解僱處分:

10.5.1 使用虛假證件或虛偽不實意思表示,致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失者。

10.5.2 違反工作規定情節嚴重者。

10.5.3 在公司內賭博、聚眾滋事或有妨害風化之情事者。

10.5.4 故意損壞機器、工具、原料、商品或公司其他物品。

10.5.5 故意泄露公司營業上的柲密;使本公司蒙受損失者。

10.5.6 違反規定攜帶易燃易爆品入超市者。

10.5.7 無正當理由而曠工3日,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達3日者。

10.5.8 張貼散發煽動性文件、圖畫,足以破壞勞資情感者。

10.5.9 打架鬥毆造成嚴重後果者。

10.5.10偷竊或挪用公款、公物或盜用印信、竊取公文及員工財物者。

10.5.11 在公司內拉幫結派、營私舞弊侵害公司利益者。

10.5.12 對同事暴力脅迫,或有其他不良名譽之違法行為者。

10.5.13 造謠惑眾、影響工作或煽動他人怠工、罷工者。

10.5.14 試用不合格或試用期內受小過以上處分者。

10.5.15 經公司合理調動,不遵從工作指派者。

10.5.16 公開詆譭公司名譽及信用者。

10.5.17 向公司請假而往他處工作者。

10.5.18 利用職務之便,要求或收受回扣者。

10.5.19 一年內記大過達3次,且無功相抵者。

10.5.20 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後果,經主管部門查核屬實者。

10.5.21 對公司處罰不滿,擅自撕毀公告者。

11. 離職手續:

11.1 自請離職人員,除經特准外,均須按下列期限內提出辭呈,經核准並辦妥移交及離職手續後,方得離職:

11.1.1 試用期人員→提前7天。

11.1.2 一般作業員→提前15天。

11.1.3 技術、後勤人員→提前一個月。

11.1.4 行政、文職、助理人員及專員→提前一個半月。

11.1.5 課長及部門主管人員→提前二個月。

11.2 離職人員工資:

11.2.1 自願請辭者,需依規定辦理,本月工資於離職作業完成日發放。

11.2.2 遭解僱開除人員得扣除應扣款後於離職作業完成日發放。

11.2.3 未請假,未到班者,視同自動離職,當月工資不予核算發放。

12. 保密措施:

13.1 員工對有關本公司之經營計劃、技術資料、人事檔案、工資福利待遇、招聘試卷、公司規章制度、財務資料、商品成本表等均應予以保密,不得對外口頭泄漏,私自影印拍照或圖利他人,否則依法究辦。

13.2本公司新舊員工一律需嚴守保密之規範之規定,並由管理部負責執行。

14. 頒佈實施:

14.1 本制度各條款呈請店長核定後正式生效公佈之,本制度得每年依實際經營狀況進行修正,每一年修正一次,以符合需求。

14.2 本制度所列各項條款的最後解釋權歸本公司管理處所有,最終修改權、核定權則歸屬公司。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為做好服務工作,進一步提升員工的素質,調動廣大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更好地為顧客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適用於超市全體員工。

三、員工管理制度

第一條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1)員工上班前,應認真檢查儀表儀容是否規範,工牌是否佩戴規範。

(2)在指定區域排隊,準備參加班前會。

(3)班前會時,認真聽講,服從安排。

(4)班前會完畢後,根據開會內容,進行補貨、清潔及開店前的準備工作,迎接顧客到來。

(5)整理陳列商品,及時補充商品,做到庫有櫃有。商品陳列要達到整齊、清潔、豐滿、美觀,要按照先進先出原則進行陳列,既要方便顧客挑選,又要擺放安全。

(6)整理檢查商品,如發現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和“三無”商品(無品名、廠名、廠址)一律不準上櫃。

(7)檢查標籤和廣告標識,做到標識準確,一貨一簽(散裝除外),貨籤對位,字跡清楚,POP懸掛規範。

(8)備好零用錢和包裝用品,售貨工具(扎口袋、封口帶、扎口機、電子秤、刀、剪、夾子、小票、筆)。

(9)在超市通道遇見顧客時,應主動給顧客讓道。

(10)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就餐,並保證正常工作進行。

(11)出入員工通道時須佩帶工牌,不許攜帶私人物品進入超市。

(12)員工下班時,不得在超市長時間逗留、閒聊。

(13)防損、防火安全

①每位員工應具備較強的防損、防火意識,杜絕一切不安全因素髮生。

②在營業現場發現盜竊行為及現象時,應立即制止,並迅速通知管理人員。

③用水、用電嚴格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下班認真檢查水源、電源的關閉情況。

④見到顧客遺失的財物應立即上交服務枱。

⑤防火捲簾門下不允許放置任何物品。

(15)班前會

①員工每天列隊召開班前會,管理員按排當日工作,並檢查員工儀表、儀容情況。

(16)交接班

①交接班前,早班員工應將交接班內容(如班前會內容;商場佈置的工作;上午銷售中的問題;商品情況等)記錄下來,確保交接內容全面、準確。

②下午班員工換好工裝,戴好工牌,自查儀表儀容符合要求後,提前10分鐘方可進入專櫃交接。

③交接完畢,早班員工應迅速離崗。

④上、下班員工不許在營業現場更換工裝及整理儀表儀容,下班員工嚴禁在本崗位逗留,與在崗員工閒聊。嚴禁因交接班而影響接待顧客。

第二條 上 崗

1、員工必須經過崗位培訓後經考核合格才能正試上崗。

2、員工試用期為壹個月,實習期為貳個月,員工入職滿三個月後給予辦理轉正手續。

3、員工正式上崗即開始記算工齡。員工在公司實際工作年限滿半年後開始追加工齡補貼,第一個半年為每月工齡補貼貳拾元,下一個半年開始按上半年度工齡補貼的基數乘1.5倍計算。工齡補貼最高限為每月不超過捌佰元。

第三條 考勤卡、考勤管理

員工以打卡為出勤的唯一依據,打卡由員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臨時請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樣應打卡。

第四條 請銷假

1、除每月班輪休以外的休假一律應請假。

2、三天以內的假期由領班櫃枱長審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現場經理審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審批。

3、員工三天以內的病假憑區級醫院診斷證明可帶薪休假。

4、員工入職滿一年後,每年享有一週帶薪年假。

5、無論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滿回公司均應到人事管理部門銷假。

第五條 員工待遇:

1、節假日享有休假的權力,若因工作需要員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國慶、春節的假日加班,每滿一個工作日加發三天基本工資。每月的輪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滿一個工作日按基本工資乘1.5倍計發加班費。

2、員工轉正後簽定《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定後按廈門市勞動保障局的相關規定辦理社保。

第六條 辭職、辭退

1、員工辭職需提前十五天遞交辭職報告,經逐級審批後方可離職。

2、公司調整機構,壓縮編制須裁減員工時,應提前十天通知被裁減的員工本人。

3、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在社會上參與打架鬥毆、酗酒鬧事或觸犯法律被政法機關傳拘、收審者一律給予開除。若員工的行為已給公司造成負面影響,已除名的員工公司保留通過法律程序追究其相關民事責任的權力。

第七條 獎 懲

(一) 員工有突出表現者,公司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1、對工作認真負責,遵紀守法、超額完成公司交給的各項任務,表現突出者;

2、為公司發展出謀獻策,其建議和意見為公司所採納,取得顯著成效者;

3、為維護公司利益和壞人壞事作鬥爭,使公司財物不被侵害者;

4、舉報公司內部的瀆職行為,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二) 員工有下列行為者,公司將給予處罰:

1、上班遲到早退每分鐘扣崗位津貼叁元。當班遲到超過三十分鐘按曠工論處。當年度累計達八小時給予除名。

2、班中未經許可擅離工作崗位滿半小時者,當天按曠工論處。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聽手機、小靈通或向外撥打電話者每次罰款人民幣兩元。

4、未經公司主要領導許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廠商、供貨商購買批價商品或向廠商、供貨商索要贈品、試用品等,一經查實,每次罰款人民幣伍拾元。情節嚴重者直接開除。

5、工作人員私下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家、廠家的饋贈、錢物,一經查實概予除名。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 篇5

1、更換工作服,佩戴工牌,打卡簽到;

2、參加班前會,瞭解公司的'規章,信息以及面臨的問題;

3、進入工作現場,各部門分配工作;

4、清理自我負責區域的衞生;

5、逐一檢查貨架,確保整齊,安全;

6、整理貨架,確保整齊,安全;

7、準備好足夠的購物車,購物籃及相關工具;

8、微笑服務,隔三米向顧客問好;

9、同事之間協調工作,輪換工作;

10、不斷整理貨架,補充商品;

11、將散放與各區域的商品歸回原位;

12、處理破損索賠商品;

13、做好樓面衞生;

14、做好交接班記錄;

15、夜班員工,工作分派。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 篇6

一、做好本職工作,積極、主動、熱情、周到為賓客服務。

二、嚴格執行物價政策,明碼標價。每天檢查標籤標識與貨物是否相符。無用便籤隱藏或撤掉。

三、誠實守信,保質保量,不出售有害健康的食品。誠實守信不單是指對待客户,同時要對業主守信,員工使用超市物資必須有償支付後告知業主方可使用,超市因進貨收到贈送物品一律歸超市所有,任何人不得私吞據為己有。尤其是煙酒等屬貴重商品,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請所有在職人員珍惜自己的人品,尊重業主的厚德,延續彼此的信任。

四、遵守紀律,做到不曠工、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職守。

除約定休息日外,員工曠工每日扣100元,休息時間超時30分鐘以上每人每日扣30元,休息時間超時1小時每次扣50元,早退原因必須在經理同意下離開,因私人瑣事擅自離守,藉口偷閒如被發現扣工資辭退。請在職人員自覺遵守,自己申報違規項目,不要存有僥倖行為,自欺欺人。無視自己違規而指責他人更不可取。希望在職人員都要自覺自律,管好自己。

五、及時對商品進行整理,保持陳列整齊美觀。

六、接受監督,虛心聽取意見。員工之間互相協助,互相監督,提供違章線索者將現金,對改善意見要虛心聽取,正確消化。

七、交接班時,做好貨物的盤點工作。所有收銀員不得在沒有計入POS機前提下收取現金,自家員工更不允許,實有特殊情況,兩人以上經手,派送也要先收銀後派送,請自覺遵守,免得口舌。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 篇7

服務要求

1、肉櫃員工上班必須着工裝。佩帶圍裙,帽子,胸前掛卡。

2、注意講究個人衞生。頭髮應修剪、梳理整齊,保持乾淨,禁止梳奇異髮型。男員工不準留長髮(以髮腳不蓋過耳背及衣領為適度),禁止剃光頭、留鬍鬚。

3、員工指甲應修剪整齊,保持清潔,不得留長指甲,不準塗有色指甲油,上班時間不得噴香水、戴首飾。

4、接人待物時應注意保持微笑。當顧客、來賓詢問時,不能出現諸如:“不知道”、“不清楚”、“自已去看”、”等會兒“、”沒看我忙着呢“等不禮貌語言,也不能背向顧客回答或只用肢體給予示意而無語言回答。當顧客、來賓未聽清再次詢問時,不得態度不耐煩、語音語調明顯升高,並帶有不滿情緒。

5、工作時應保持良好的儀態和精神面貌。上班時間原則上不允許坐着(生病、勞累過度及其他特殊情況時除外),不得趴在和坐在工作台上,不得將腿搭在工作台上。

6、注意自我控制,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與顧客、同事發生爭吵。各級管理人員不宜在顧客或客户面前叱責員工。

考勤管理

1、夏季上班時間:6:30~21:00

冬季上班時間:7:00~20:00

中午休息時間為一小時。午休期間肉櫃不得空人,採取輪流用餐方式。

2、員工必須按時上班,如遇特殊情況需事先請假,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3、在上班後下班前十分鐘以內到崗或離開者為遲到或早退,凡無故缺勤一小時以上一律按曠工處理。發現遲到早退,一次扣十元。人流量大,節假日時按賣場工作時間執行。曠工一次扣一百,如有急事需與生鮮課長請假。

4、每日實行打卡制度。早中晚到生鮮課長簽到。

5、一月之內出現三次投訴空崗行為(空崗時間超過一小時),本店所有員工各扣除一百元。

員工職責

1、營業中員工要及時補貨及整理排面,但補貨時要注意避開人流高峯期,要不影響顧客購物為原則。

2、員工在加工肉類時,要依排面上所需商品陳列量加工生產。要預做在庫,以備今天補貨或明晨出排面。

3、要及時檢查肉類鮮度,不良品及時處理。

4、當商品缺貨時,及時告知主管下緊急訂單。

5、晚上,員工要適當補貨,適當控制陳列量,並對明天不能再售賣的商品打折處理及報廢等,並隨時收回散貨。

6、提貨時員工有義務負責接貨。

7、營業結束後,員工要對排面上的商品進行整理,視需要收回冷庫保鮮。

8、要對垃圾進行清除,對設備、操作間、卧櫃等清潔衞生,並注意關閉水、電,收回散貨。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 篇8

為了更好地經營本超市,方便管理,嚴格的紀律和有效的規章制度是必要的。本規章制度將超市的員工規範、獎懲辦法集於一冊,希望超市全體員工認真學習,自覺遵守。

第一章、總則

一、工作態度

1、熱情——以熱情的態度對待本職工作、對待顧客及同事。

2、勤勉——對於本職工作應勤懇、努力、負責。

3、誠信——講求誠信,反對虛假作風。

4、服從——各位員工應服從上級主管人員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時完成本職工作。

5、整潔——各位員工應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職業形象,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

二、工作要求

1、開門營業前,當值的員工,應保證:

(1)工作區和顧客光顧的營業區的清潔整齊,包括入口處,售貨區,收銀台,陳列商品,驗貨區,倉庫。

(2)設備和設施的工作狀態良好,包括照明,空調,設備和固定裝置,懸掛的設備牢固。

(3)存活的補充,保證售貨區貨架上的商品充足,整齊。

(4)辦公區的書面憑證的完整和條理性。

2、營業結束後,當值的員工,應保證:

(1)向主管人員彙報設備和設施的損壞情況並記錄,便於及時準確的維修。

(2)補充購物袋。

(3)確保收款機有足夠小票打印用的紙卷。

(4)整理收銀台和銷售區。

三、行為準則

1、工作時間必須穿工作服進入賣場,儀表要端莊。

2、定位定崗,上班時不扎堆閒聊,不説笑打鬧,上班時不允許睡覺。

4、待客必須有禮貌,説敬語,幫助挑選,當好顧客參謀,儘量做到顧客滿意。

5、個人衞生:乾淨,整潔,保持頭髮清潔。

6、員工只可在非工作時間購物。

7、上班時間不允許玩手機、聽手機音樂。

8、上班時間不允許吃零食,上班時不許偷吃貨物。

9、上班時不能隨便離開工作崗位。

四、衞生要求

1、每天負責值日的人員,應按時清理衞生。

2、保證衞生間,超市區域等顧客能到的地方的整潔。

第二章、分則

一、售貨員的職責

1、負責商品的缺貨登記,擺貨,查日期。

2、隨時向經理彙報缺貨情況,調查市場變化。

3、及時向經理反映快過期產品。

4、熟識產品,標誌,以及自己管理區商品的基本知識。

5、要有強烈的責任心,防止商品損壞或丟失。

6、嚴格執行服務規範,嚴格遵守紀律。

二、收銀員的職責

1、收銀員的服務態度必須良好,收款迅速,不允許你推我讓。

2、收銀員買東西要讓其他收銀員收款,杜絕自買自收。

3、收銀員家人買東西,自行迴避,由其他收銀員收款。

4、收銀員收款時不能與親朋好友閒談。

5、顧客要的.貨物,要隨時登記在要貨單。

三、經理職責

1、全面負責超市的經營管理工作。

2、負責向上級領導彙報工作,監督全體員工工作。

3、每週、每個月、每季度都要指定經營計劃和管理目標。

4、保證遵守道德,提高服務質量,全面實行服務規範化,提高超市的社會效益。

5、保證超市安全,教育員工牢固樹立法制觀念,增強安全意識。

6、負責對員工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的考核。

7、完成上級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8、負責超市的進貨管理工作。

9、及時瞭解市場動態,解決進貨與價格等問題。

10、負責進貨計劃,檢查售貨員商品銷售情況。

11、經營的品種類別要齊全,品種豐富。

第三章、其他

一、安全規則

1、禁止在賣場及其他工作場所吸煙。

2、禁止將東西堆放在安全門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所有員工對任何可能引起危險的操作和事件應杜絕,嚴重的應報告部門主管。

4、員工必須熟習本工作區內滅火裝置的位置以及應急設備的使用方法。

5、員工應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説明,非工作執掌範圍,不得擅自使用機器設備或發電機。

6、禁止員工移動或拆除設備上的安全標識,禁止改裝現有設備。

7、員工在各自的崗位區域內應積極參與處理意外事故,並服從統一調度。

8、員工有義務將任何安全事故上報給上級管理人員。

二、考勤管理

1、超市員工的每月休假2天,遇到法定節假日按平時上班,但是之後可以調休。

2、員工早上需提前15分鐘到崗簽到,其餘時間需提前5分鐘到崗。如果有事不能按時到崗的需提前30分鐘通知部門領導人,由部門領導人通知店長,否則按遲到處理,遲到5分鐘內罰款5元,10分鐘內罰款10元,依此類推,遲到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半天,免當日全部工資。

3、員工病假須向店長出視醫院開據的病假條,並附於本人的簽到本上。病假超過3天的,須向總經理請假批准。

4、員工事假須提前向店長請假批准,事後請假的視礦工處理。事假需超過兩天以上者,須直接向總經理請假批准。

5、員工不得早退,早退5分鐘以內罰款5元,10分鐘以內罰款10元,依此類推,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三、薪資管理

員工的工資,超市都委託xx銀行每月xx日前轉賬至員工在入職時提供的銀行卡上。

四、獎懲規則

1、獎勵

(1)當月滿勤的員工,超市獎勵滿勤獎xx元。

(2)售貨員當月業績超計劃20%,超市獎勵xx元。

(3)年中時,視超市的經營情況,給予員工xx元年中獎。

(4)年終時,超市發給員工xx元年終獎。

(5)遇節假日時,超市給每個員工發過節費xx元或者相同價值的禮品代替。

2、罰則

(1)驗貨時必須兩人驗,兩個人堅守,兩個人簽字,並與供應商搬貨物,若發現無人搬扣5元,送貨票絕對不能重複打票,若發現輕者罰10元重者開除。

(2)上班要點名考勤,遲到一次扣10元。

(3)收銀員若長短款都要賠償。

(4)庫房若發現偷吃貨物(按偷盜處理)。

(5)員工打爛貨物自動交款,顧客打爛員工監督交款。

五、其他

風險提示: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諮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閲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1、員工在入職後的一個月內,超市要給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相應的社保。

風險提示: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祕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而是該祕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祕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於商業祕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祕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祕密採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為,便於舉證,有利於企業藉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祕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2、員工應保證超市的商業祕密不外泄,特別是進貨價,不得泄露給無關的第三人。

3、正式員工辭職的,應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請;試用期的職工應提前三天提出離職申請,申請離職後,超市應給員工辦理離職手續。

風險提示: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 篇9

1、觀察超市工作人員精神狀態是否有過度疲勞和病態;

2、觀察超市工作人員眼球、面色是否特別黃(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觀察超市工作人員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觀察超市工作人員雙手有否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

5、詢問超市工作人員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

6、觀察超市工作人員有否帶戒指、項鍊等違規飾品,指甲是否剪短,個人衞生是否符合要求。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 篇10

一、打卡

1、所有員工必須遵守上下班打卡或者簽到點名制度

2、員工上班時,應換好工作服再打卡

3、員工下班時,應先打卡再換工作服

4、員工必須親自打卡,不允許互相打卡,如有發現者,第一次予以口頭警告,並罰款10元;第二次予以書面警告,並罰款20元;第三次予以辭退;

5、上班和下班未打卡,次日未經主管簽字者,沒漏打一次,口頭警告,罰款5元,當月累計三次者,以書面警告,並罰款10元;

6、如卡機出現故障時,需由值班店長簽字方可生效。

二、員工注意事項

1、公司原則上不聘用員工的近親(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同單位員工不得談戀愛;

2、員工是公司的財富,公司將根據工作需要和員工具體情況決定員工必須的培訓課程,包括上崗前的培訓,平時非工作時間安排的培訓;

3、員工本人要求調動部門、工種的,應首先向所在的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而不應直接與其他部門接洽;

4、愛護公司財產,保養、管理好歸自己使用的各類用品和設備,不允許將公司的設備、工具、物品等公司財產用於個人,不得私自轉讓他人使用。

5、對公司的快訊,不得私自挪用,不得亂塗、亂畫、亂丟;公司贈品應當視同商品,不得私自挪用或不按規定擅自贈送;

6、每個員工都應妥善保管公司交給的任何場所的鑰匙,不得擅自複製,不得借給他人;遺失鑰匙,應立即報告直接主管或人事部,公司分發的制服和其他物品,離職時同鑰匙一起交還給人事部;除正常損耗外,損毀費用將由員工支付;

7、員工號牌如遺失,應及時通知人事部,人事部將補發號牌,並收取補證費用5元,號牌必須佩戴於左胸前;

8、員工應避免攜帶大量現金和貴重物品上班;不得攜帶私人物品進賣場,所有私人物品必須存放在公司規定的更衣櫃裏,並需自付保管責任;

9、員工如發現內盜,可直接向店值班或防損部(主管及內保)報告,如情況屬實,將給予該員工500元獎金,對偷竊員工公司將扣除全月工資及獎金,並將所盜物品以十倍價格購買,並在該員工檔案上記錄備案,對舉報者公司將做到絕對保密;

10、員工在公司場所(包括賣場)內拾到物品,或收到由顧客交來的拾到物品時,須立即給予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轉交防損部並記錄在案,同時廣播通知失主;若失主向員工詢問遺失物品時可指示失主去防損部查詢。所有遺失的物品將由保安部保存,並由保安部負責處理;員工若有任何隱藏失物不報的行為將按偷竊行為處理;

11、對主管工作安排不得頂或故意違抗;

12、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上班時不得隨意串崗、離崗,有事離開須向主管報告;不得與同事嬉戲打鬧,與顧客發生爭吵:員工下班後或休假期間,

不得無故在公司逗留。禁止在公司場所內酗酒、賭博;

13、隨時維持賣場商品、或加幾個包乾區的清潔;

14、不準在賣場內吃食品,喝飲料,動用或使用賣場內的商品;

15、員工(促銷員和廠家進店人員)購物時,必須在早班下班後才能購物,不準在工作時間購物或將所購商品存放於服務枱,員工不得私自扣留暢銷商品;

16、快下班時不要催促顧客,不可有任何準備下班的動作,不要在顧客面前表現出一副急躁不安,走來走去的樣子,要以愉快的心情歡送顧客。

違紀處罰標準

一、一般過失(A類過失每次處罰2~5元)

(一般過失給予員工口頭警告,並要求員工在過失單上簽字確認後,存入人事檔案)

1、上班穿無帶涼鞋,靴子;

2、個人衞生不佳,工作服上有明顯污跡或不整齊;

3、員工指甲過長或指甲裏特別髒(個別指甲留長也不允許);

4、留怪髮型,頭髮凌亂;

5、男員工頭髮過耳,女員工頭髮過肩沒有梳起;

6、吃飯超過規定時間10分鐘以內,沒有按時返回工作崗位;

7、上班時間未按要求佩戴工牌;

8、隨地吐痰,當眾挖鼻孔,掏耳朵;

9、男員工戴奇異飾物;

10、生鮮部員工戴戒指,塗指甲油;

11、當眾嚼口香糖;

12、當月遲到或早退一次{按規定,晚到5分鐘以內為遲到,30分鐘以上為曠工}

二、輕度過失(B類過失小過5~10次)

(按照規定填寫過失單,並處以20元或以上罰款,存入人事檔案)

1、當月累計遲到、早退兩次(含兩次)。

2、代人打卡(或請人代打卡)。

3、在賣場換裝,整理衣物,梳頭化粧,照鏡子。

4、站姿不佳,身體鬆懈懶散,東歪西靠。

5、吃飯超過規定時間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

6、工作時間會友。

7、上班時間結伴上廁所。

8、沒有按時完成上貨,清理、整理倉庫。

9、兩次以上(含兩次),被口頭警告工作不改的。

10、營業時間在賣場並排勾肩搭背、行走聊天、嘲笑打鬧。

11、1月內有兩次一般過失口頭警告者。

三、重度過失(C類過失大過扣20~50元)

(按照規定填寫過失單,情節嚴重者扣除相應獎金,計入人事檔案)

1、在賣場聊天,工作時間打瞌睡、睡覺;

2、在賣場裏仍遞商品;

3、曠工1天以上(含1天);

4、吃飯時間超過規定時間半小時以上,沒有按時返回工作崗位;

5、工作時間擅自離工作崗位、串崗;

6、未經批准私自調班;

7、在賣場、庫房、更衣室等禁止吸煙的地方的地方吸煙;

8、工作時間在賣場大聲喧譁、叫罵、追逐打鬧;

9、盤點中出現人為重大紕漏的;

10、在賣場內評論商品的進貨渠道、進價、製作過程、質量問題等

11、無論什麼原因,於顧客發生爭執的;

12、在工作期間使用粗俗、污穢、漫罵等有損個人形象、企業形象語言;

13、工作期間飲酒或酒後上崗的;

14、工作時間在辦公室區大聲喧譁、爭吵唱歌吃零食,影響辦公秩序;

15、丟失重要單據;

16、故意隱瞞事實,弄虛作假,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

17、經核實使用虛假病假條;

18、違反工作程序;

19、擅自改變商品價格;

20、沒有按照採購部的商品清單訂貨;

21、擅自改動商品陳列排面;

22、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五次以上(含五次),並扣除當月獎金;

23、傳播內容失實的小道消息,製造謠言(扣除全部獎金);

24、一個月內兩次輕度記錄(小過),扣除當月獎金;

25、主管級以上人員決策失誤,影響企業形象和銷售業績(扣除當月獎金);

四、嚴重過失(D類過失)

(犯有嚴重過失者經查實後一律予以除名,並根據情況處以罰款,情節特別嚴重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索賄受賄,貪污盜竊,吃拿卡要;

2、故意毀壞商品及公司財產;

3、私自將超市商品拿出超市;

4、拒不執行上級指示,不服從工作安排;

5、越權行使造成嚴重後果的;

6、款共三天以上(含三天);

7、收銀員私拿、留存或代他人留存營業款及結賬時少收或不收款;

8、泄露公司機密的;

9、打罵顧客,造成不好影響的;

10、嚴重失職、瀆職,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造成嚴重後果的;

11、未經允許私自將公司機密文件、規章制度等帶出公司;

12、傳播小道消息,造成惡劣影響的;

13、觸犯國家刑事;

14、半年內犯有兩次(含兩次)重度過失

本{員工違紀處罰}未盡事宜,以公司相應規章制度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