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招牌管理規定(精選20篇)

商鋪招牌管理規定 篇1

根據國家建設部《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理》的有關內容,為切實維護大部分業主(住户)的利益,把社區建設成安全、文明、優雅的小區,特制定本規定:

商鋪招牌管理規定(精選20篇)

一、小區內所有業主(住户)均無權私自在過道、綠化帶、外牆壁和其它場地設立廣告牌。

二、所有商鋪招牌只能在商鋪內或自己門面外牆懸掛、張貼。

三、任何業主(單位)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懸掛、張貼任何招牌及廣告。

四、佔用樓宇走道、牆面、天台做公司招牌、廣告的單位,需向管理處申請,在不影響消防、安全及小區環境美觀的前提下,管理處給予批准,並且設置人或單位應按照《深圳經濟特區户外廣告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五、經業委會同意在公共通道設置公司招牌等的單位,應向管理處交納一定數額的場地使用費,用以補充小區的管理服務費。

六、凡違反以上規定者,按照違章裝修處理,除令其拆除、撤消、修補破損、恢復原狀外,還報告政府主管部門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

商鋪招牌管理規定 篇2

第一條為加強便利店霓虹燈、門頭牌匾和照明管理,保障小區整潔、美觀和夜

景照明設施完好,創造良好的工作與生活環境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霓虹燈、門頭牌匾和照明應當統籌規劃、科學設計、合理佈局、內容健

康、規範管理的原則,小區居民生活環境,提高便利店品味。

第三條便利店霓虹燈、門頭牌匾應按照設置規劃和標準進行設置,並符合下列

要求:

(一)霓虹燈設置在建(構)築物相應位置的應嚴格控制體量,與建(構)築物相協調;

(二)在同一建(構)築物上設置的霓虹燈、門頭牌匾,其高度、媒體形式、造型、規格、色彩等應相協調;

(三)內容健康,文字書寫規範,字跡清晰,圖案和光亮顯示完整、醒目;

(四)獨立支撐式霓虹燈不得佔壓盲道、人行道;

(五)符合安全、環保、節能的要求;

(六)明確開關使用時間,找相應負責人對其妥善維護看管

第四條便利店霓虹燈、門頭牌匾按照誰設置誰負責維護管理的原則,做好維護

管理工作。設置單位應加強對霓虹燈、門頭牌匾設置的日常維護與檢查,對圖案、文字、燈光顯示不全、污濁、損毀的應在三日內修復。過時、過期或破損影響便利地形象的應當及時更新或維修。

開燈時間:(待定)

閉燈時間:

法定節假日期間不早於

星期五、星期六不早於;

其他日期不早於。

第五條政府舉辦重大活動時,應按照上級安排調整開閉時間。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或個人。由各便利店營運負責人處理,處罰。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商鋪招牌管理規定 篇3

按照國家建設部《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及《物業管理條例》等內容,為切實維護大部分業主的利益,為維護黃河人家的安全,文化,環境建設,特制定本規定。

一、小區內所有業主均無權私自在過道、綠化帶、外牆壁、屋面、天台和其他場地設立廣告牌、招牌以及懸掛條幅等。

二、任何業主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懸掛、張貼任何招牌及廣告、貼紙等。

三、臨時佔用樓宇走道、牆面、公共場地做招牌、廣告、條幅的業主需提前一週向客服中心做書面申請,在不影響消防、治安、安全及小區美觀等前提下批准,並按有償使用的原則執行。

四、凡違反以上規定者,按照違章裝修處理辦法進行處理,除令其拆除、撤銷、修補破損、恢復原狀外,並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商鋪招牌管理規定 篇4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通訊管理,保證公司通信暢通,業務正常運行,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失誤,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是手機管理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公司各部門手機、手機卡發放、監督檢查、維護、回收等管理。

第三條 各單位/部門須設專職或兼職手機管理員負責本單位/部門手機管理工作。

第二節 管理及使用規定

第四條 凡公司正式職員均可申請手機與手機卡。

第五條 公司銷售系統的手機、手機號與各銷售區域綁定,不隨人員變更而更換號碼;公司人力資源部指定的非銷售系統崗位號碼與崗位綁定,不隨人員變更而更換號碼。

第六條 凡已申請公司手機號碼的人員進行業務聯繫時必須使用公司號碼。

第七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自領用之日起由個人保管,若丟失或損壞的應及時彙報人力資源部辦理,並由本人負責相關費用。

第八條 如發現本人公司手機、手機卡私自交於他人使用,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九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自領用起使用人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在手機發生故障(沒電、被停機、手機丟失等)暫時不能使用時,可自行安排使用其他手機,並設置呼叫轉接,同時通知公司。

第十條 如個人原因造成無法接通且影響工作者,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十一條 使用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人員,離職時需辦理公司手機、手機卡交接手續,若出現損壞或欠費的由本人照價賠償後方可辦理離職。

第十二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使用由公司統一支付話費,如超出話費補貼標準,超出部分的費用在個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三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相互綁定,不可機卡分離使用,如違規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十四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檢查,對違反本制度規定使用的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十五條 凡違反本管理制度的,由人力資源部下發罰單,每月進行統計提交財務管理中心,由財務管理中心扣除話費補助。

第三節 申請流程

第十六條 公司各單位/部門如需申請公司手機、手機卡的,於每月25日前統一進行申請後報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四節 手機話費補貼

第十七條 話費補貼為 每人200元/月。

第十八條 各單位/部門所有公司手機的話費補貼由本單位/部門承擔。

商鋪招牌管理規定 篇5

整理:將辦公場所和工作現場中的物品,設備清楚的區分為需要品和不需要品,對需要品進行妥善保管,對不需要品進行處理或報。整理的目的:騰出空間,發揮更大的價值,太高效率,創建清爽,政界的環境,提升企業形象。一,整理的推廣方法:1,對工作場所進行全盤點檢。2,對物品制定“需要”與“不需要”的標準。3,對不需要物品進行處置4,對需要物品進行使用頻度調查。5,每日自我檢查二,因不整理而發生的浪費,1,空間的浪費,2,使用貨架或櫥櫃的浪費3,零件或產品變舊而不能使用的浪費4,使放置處變得炸小5,廢品管理的浪費6,庫存管理或盤點所花時間的浪。三,整理的重點:1,檢查當前車間裏,工作裏或辦阻力有無放置不必要的材料,零部件。2,設備,工裝夾具是否進行了點檢準備,作業是否規範,有無違章作業。3,操作規程是否張貼在規定的位置,各種警示牌是否齊全。

整頓:將需要品按照規定的定位、定量等方式進行擺放整齊,並對其做標識,使尋找需要品的時間減少為零。整頓的目的:騰出空間,發揮更大的價值,太高效率,創建清爽,政界的環境,提升企業形象。一,整頓的推廣方法:1、落實整理工作。2、對需要的物品明確其放置場所。3、儲存場所要實行地面畫線定位。4、對場所、物品進行標記、標識。5、制訂廢棄物處理辦法。二,整頓的重點:1、現場必要的物品、元器位和工裝夾是否散亂存放。2、存放的物品、元器件和存放地點有無標識。3、當你需要取用物品時,是否能迅速地拿到,並且不會拿錯。半成品、存放櫃、托盤、手推車等存放是否整齊、有序。

清掃:將辦公場所和現場的工作環境打掃乾淨,使其保持在無垃圾、無灰塵、無髒污、乾淨整潔的狀態,並防止污染的發生。清掃的目的:消除髒污,保持現場乾淨、明亮,提高設備的性能,提高作業質量,提高產品質量減少安全隱患。清掃活動的重點:就是必須按照如下步驟實施方能真正起到效果。

清潔:將整理、整頓、清掃的實施做法進行到底,且維持其正果,並對其事實做法予以標準化、制度化。清潔的目的:維持前面“3s”的成果。清潔的推車方法:1、落實前“3s”工作。2、設法養成整潔的習慣。3、制訂目視管理的標準。4、制訂“6s”實施方法。5、制訂考核方法。6、制訂獎懲制度,加強執行。7、配合每日清掃做設備清潔點檢。8、高層主管經常駐帶關,帶動全員重視“6s”活動。

素養(shtsuke)塑造人的品質,建立管理根基。素養:以“人性”為出發點,通過整理、整頓、清掃等合理工科化的改善活動,培養上下一體的共同管理語言,使全體人員養成守標準、守規定的良好習慣,進面促進管理水平全面地提升。目的:培養具有好習慣、遵守規定的員工,提高員工文明禮貌水準,營造良好的團隊精神氛圍。

安全(safety)消除一切安全隱患。安全:指企業在產品的生產過程中,能夠在工作狀態、行為、設備及管理等一系列活動中給員工帶來既安全又舒適的工作環境。目的:保障企業財產安全,保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杜絕事故苗頭,避免事故發生,向事故為“零”挑戰。

商鋪招牌管理規定 篇6

為加強政府辦公室車輛管理,保證某地政府領導用車,做好車輛服務工作,經某地政府辦公室研究決定,制定如下車輛管理制度。

(一 )駕駛員每日必須按統一作息時間實行簽到制度,按時上下班,患病或有事需請假,需經辦公室領導批准方可離崗。

(二)駕駛員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到同其他工作人員一樣,除在公開欄通報外按考勤制度扣發第十三個月獎勵工資。

(三)駕駛員出車凌晨2點以後收車(某時間),原則上第二天不派車。但第二天必須先報到,經辦公室主任根據情況安排後,再休息。

(四)駕馭員應根據領導及單位用車情況保證隨叫隨到,有病、有事應提前請假。

(五)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不得違章行車,嚴禁酒後駕車,違者扣除下月出車費用。

(六)車輛調派由後勤副主任具體負責。

(七)派車要提前一天安排,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調派車輛,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託。

(八)出某地車輛原則上輪流調派。

(九)嚴禁公車私用若有特殊情況需向領導説明。

(十)收車後或不出車時,車輛必須停在車庫。

(十一)駕馭員要在休息時間做好車輛的修理、保養,保證車輛調用及時,安全、無隱患。

(十二)駕馭車輛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保證行駛安全,否則,肇事後視情節予以一定處罰。肇事後除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單位將視情節予以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十三)不得向外借油,如發現私自向外借油、送油,將按5倍價值罰款。

(十四)辦公室財務室每月詳細登記各車輛行車路程、耗油對照數據。

(十五)車上配備的工具一律登記造冊。

(十六)車輛發生故障不能出車時,駕駛員前一天停車後要向派車人員報告,並説明故障原因、程度,提出修理意見,填寫修理審批單,根據審批結果進行修理。

(十七)需修理更換配件時,除緊急情況外,要提前請示辦公室領導,經核實批准後方可更換。

(十八)凡更換50元以上的零配件,在報發票時,必須交回舊件,由後勤副主任簽字報主任審批後方可報銷。如無故不交舊件,不予審批報銷。回收的廢品由後勤主任統一處理。

(十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商鋪招牌管理規定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專業實習的目的。培養學生理論聯繫實際、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開拓思路、激發創新;幫助學生樹立學以致用、研以致用的創業、敬業和服務社會的職業意識;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第二條 專業實習的內容和目標。根據不同專業的培養目標來制定專業實習內容,具體內容和方案要與專業的培養目標緊密結合。通過專業實習,不斷調整學校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的關係,檢驗人才培養的質量,促進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實現學校人才培養的高質量、高水平、適應性強的目標。

第三條 專業實習的形式。根據實際情況,可採取學院組織安排與學生自主實習相結合的專業實習的形式。其中,學院安排的實習單位以專業實習基地為主;學生自主實習須經學生本人申請,接收單位同意,學院批准方可進行。同時,由學院確定指導教師,指導教師進行巡迴檢查指導。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 教務處的職責。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教務處負責專業實習的宏觀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1)制訂專業實習的總體規劃、基本原則和有關規章制度。

(2)審批各專業的實習方案和實施細則。

(3)負責全校實習經費的分配和管理。

(4)對實習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估、總結和交流。

(5)對全校實習基地的建設進行總體規劃和宏觀管理。

(6)參與處理與實習有關的各種重大事件。

第五條 學院的職責。各學院要按照學校關於專業實習的目的、內容、目標以及形式的基本總則和教務處的具體要求,切實抓好專業實習的各項工作。成立專業實習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本學院的專業實習工作。具體職責包括:

(1)組織制訂專業實習大綱和實習計劃。實習計劃的內容應包括:形式和內容、目的與要求、組織領導、指導教師、地點和時間、經費預算、考核方式等。並於實習前一週將實習計劃報教務處審批;將實習大綱、實習計劃發給學生。教師工作量計算可根據學院具體情況制定。

(2)組織落實實習計劃的實施。包括:實習動員;專項培訓;安全教育;人員安排;時間、地點和經費的落實;經費的使用與審批;實習內容和效果的檢查監督;事故處理。

(3)組織進行實習工作總結與交流;實習材料的整理、歸檔、上報。

(4)建立和完善專業實習基地,加強管理,不斷提高實習效果。

第六條 指導教師的職責。專業教師應積極承擔專業實習指導任務,指導教師的具體職責包括:

(1)按照實習計劃的總體要求,制定具體的專業實習方案,做好實習前的準備工作。

(2)認真做好實習指導工作,確保每位實習生按時按質完成實習任務。

(3)認真做好實習的檢查(附表1)、考核和總結工作(附表2)。

(4)專業實習結束後,及時撰寫實習工作總結,並將之與工作記錄及時上交學院。

(5)實習期間要關心學生的身體健康,強化安全意識,確保學生順利完成實習任務。

(6)指導實習期間,根據學院要求全程參與實習工作,定期檢查實習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到崗,須提出書面申請,報學院領導批准和教務處備案,同時要做好其他指導教師的接替工作。擅自離崗者,一律按教學事故處理。

第七條 參加專業實習的學生要遵守以下規定:

(1)遵紀守法,不得做出有損學校聲譽、危害集體和他人的行為。

(2)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服從實習單位的領導,虛心接受指導教師的指導。

(3)按時參加專業實習,保證實習時間;不得自行更換實習單位,擅自更換者,一經發現,實習成績按不及格處理。

(4)刻苦鑽研,理論聯繫實際;發揚吃苦耐勞的精神;力爭取得良好的實習效果。

(5)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嚴格按照規定使用儀器設備,遵守操作規程,未經指導教師允許不準動用儀器設備,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實習單位或指導教師報告。

(6)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嚴格執行請假制度。因故不能參加專業實習者,必須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請假時間為實習時間1/3以內者,必須經學院指導教師同意;請假時間為實習時間的1/3至1/2者,必須經學院主管負責人同意;凡請假時間超過實習時間1/2者,不能取得實習學分。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地,否則按學校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7)實習工作結束後,參加實習的學生須撰寫實習報告(不少於20xx字),對實習工作進行認真總結。

第三章 專業實習經費管理

第八條 專業實習經費實行學校、學院兩級管理。依據實習學生數量,由教務處按照一定標準劃撥給各學院統一使用。

第九條 學院支配專業實習經費,一定要做到專款專用,同時要充分考慮學校的辦學成本,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確保專業實習按質按量完成。

第十條 各學院應安排專人負責實習經費的管理。教務處根據專業實習有關規定,對專業實習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

第四章 專業實習成績評定

第十一條 專業實習成績評定標準。採用五級評定標準:即優、良、中、及格和不及格。實習單位和學校雙方的指導教師根據學生在專業實習中的表現、完成任務的數量和質量給予相應的評語和成績。專業實習成績的評定,嚴格按照各學院制定的專業實習成績評分標準進行全面考核。專業實習成績評定原則上應成正態分佈,嚴格控制優秀率。各專業實習成績優秀的學生比例一般應不高於30%。

第十二條 專業實習成績評定程序如下:

(1)實習單位根據實習期間學生的表現和完成實習任務的質量給出評語及評分建議。

(2)指導老師依據實習過程檢查情況和學生實習報告給出評語及評分建議。

(3)學院實習領導小組根據雙方評分建議進行綜合評議,給出學生的最終實習成績,並將成績記入學生實習成績評定表。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各學院參照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各學院可根據不同的專業特點制定相關細則,如有特殊情況,實習方案須上報教務處,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實習生管理規定範

一、總則:

1、畢業生實習是我司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規範我司畢業實習生管理工作,現結合企業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2、凡來我司實習的畢業生,實行期限為3-6月。

3、本規定適合在我司工作的大中專畢業(己學完學校規定課程進入實習期在校的)實習生

二、錄用實習生基本要求:

1、以各部門的工作要求為依據,按辦公條件許可、所學專業對口。

2、實習生原則上為本科,,特殊崗位可接收品學兼優的專科生,且必須學完學校規定的課程,並按學校規定已進入實習的在校生或應屆畢業生(以學校實習推薦信為準)。

3、具備健康心理素質和身體素質,具有競爭意識和開拓精神。

4、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三、審批程序:

1、行政部對實習生所在院校推薦信及《實習生檔案登記表》進行審核。

2、行政部與用人部門進行面試,綜合意見後將適合的《實行生當案登記表》交總經理審批。

3、行政部根據總經理審批意見辦理實習生錄用手續。

四、實習生待遇:

(1)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給予實習補貼:

①應屆畢業實習生:研究生x元月,專科生x元月。

②在校實行生:原則上公司不予考慮補貼,但是,在實習期間有突出貢獻者,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給予適當考慮。

(2)實習生在實習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出差,如果確有必要,則按公司一般員工出差待遇執行。

(3)實習生的食宿問題由個人解決。

(4)凡來我司實習的畢業生,實習期限為3-6個月

五、其他事宜:

(一)實習生在實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我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用人部門要加強對實習生的管理,特別要加強保密教育。未經允許,實習生不得將接觸到的公司內部信息、資料向外泄漏。

(三)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作風散漫、表現不好的實習生,部門可隨時取消實習資格,並報行政部備案。

(四)除上班時間在我公司實習外,其他時間一切活動所發生的一切事情與本公司無關。

(五)實習結束後,有關部門對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的表現用書面形式做出評價,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對在實習期間表現突出的公司可考慮讓其轉為試用期員工。

商鋪招牌管理規定 篇8

為了方便公司業務往來及臨時客人居住,公司綜合辦利用空閒宿舍作為臨時招待所,為加強管理,規範住宿環境,特制定招待所管理規定。

一、住宿審批:凡需在招待所住宿的人員一律憑公司有關領導批准,由綜合辦給予安排,否則不予接待。

1、外單位業務聯繫人員由業務聯繫部門申請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2、員工特殊情況需要暫住時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報綜合辦分管領導審批;

二、入退住手續:

1、外來人員來司入住,須相關部門提前1天申請,員工須提前1天向綜合辦提出申請,經公司同意後方可入住。

2、到公司財務部交納住宿押金,預計住宿時間在一週以內的交納押金100元/人,超過一週的交納押金200元/人,並持交款證明到宿管值班室辦理登記入住手續:

3、填寫《入住登記表》,客人應如實填寫本人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宿管員核對信息並註明客人入住時間、房間號,發放房間鑰匙。

4、退房時,客人應提前通知宿舍管理員,由管理員檢查房間物品。清點完畢後,客人歸還鑰匙,宿管員返還押金證明或開具繳費通知。

5、客人持押金收據和繳費通知到財務辦理結算手續,結清房費退還押金(無發票)。

三、收費標準:

1、公司員工有特殊情況需晚上住宿的,可以免費暫住在倒班宿舍樓;如申請入住公寓招待所的,需交納住宿費每位20元/天,原則上暫住時間不得超過2天。

2、外來人員:入住倒班宿舍樓按照10元/人/天交納住宿費,住宿公寓招待所的按照30元/人/天。住宿時間超過15天的按照每人20元/月收取水電費。

3、經領導批准可免費入住的業務客户可不收取住宿費但須交納押金,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領導批准。

4、住宿者應保管好鑰匙,如該鑰匙遺失,須交納鑰匙工本費10元。

四、入住規定

1、住宿人員要自覺愛護公物,由於人為損毀或使用不當造成物品損毀的,要照價賠償。

2、要注意節約用電、用水,嚴禁長明燈長流水現象;做到用電、用水安全,嚴禁使用電爐、大功率電器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器具;並做好防盜工作,確保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3、嚴禁將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和放射性及管制類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所內。

4、招待所內不得酗酒滋事、大聲喧譁,入住人員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轉讓牀位。禁止賭博和其它違法之事,違者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五、其它規定按照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執行。

附件:

1、來賓入住招待所申請單

2、入住招待所押金條

商鋪招牌管理規定 篇9

(一)公司各部門所購一切物資材料,嚴格實行先入庫存、後使用制度。

(二)購置部門採購物資應及時與總務部負責人和倉庫員聯繫,通知到貨時間、數量、貨物品種,並協助做好搬運工作。

(三)倉管員對倉物料必須嚴格驗查物料的品名、規格和數量。發現品名、規格數量、價格與單據、運單不符,應及時通知購置部門向供貨單位辦理補料或退貨手續。進倉物料的質量驗收由購置部門負責。

(四)經辦理驗收手續進倉的物料,倉管員應及時開出“倉庫收料單”,倉庫據此記賬並送經辦人一份,用以辦理付款手續。

(五)各部門領用物料,必須填制“倉庫領料單”,經使用部門經理(負責人)簽名,再交總務部負責人批准,方能領料。公司貴重物品的領用,由使用部門書面申請,公司領導簽字批准後,方可辦理領料手續。

(六)為提高各部門領料工作的計劃性及有利於加強倉庫物資的管理,採用隔天發料辦法,定為星期二、三、五,三天辦理領料事宜,特殊情況除外。

(七)各部門下月領用物料的計劃,應在上月終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報總務部。臨時補給物資必須提前三天報總務部。

(八)物業出倉,必須辦理出庫手續,填制“倉庫領料單”,並驗明物業的規格、數量、經總務部負責人簽字後,方能發貨,倉管員應及時記賬。

(九)倉管員對任何部門均應嚴格按先辦出倉手續後發貨的程序發貨。嚴禁先出貨後補手續的錯誤做法。嚴禁白條發貨。

(十)倉管員應對各項物料設立“物料購、領、存貨卡”,凡購入,領用物料,應立即做相應的記載,及時反映物資的增減變化情況,做到賬、物、卡三相符。

(十一)倉庫應每月對庫存物資進行一次盤點,發現升溢、損缺,應辦理物資盤盈、盤虧報告手續,填制“商品、物料盤盈、盤虧報告表”,經公司領導批准,據以列賬,並報財務部一份、總務部一份。每月月報表、彙總表、盤點表需送總經理閲示。

(十二)為及時反映庫存物資數額,配合使用部門編好採購計劃,以節約使用資金,倉管員應每月編制“庫存物資餘額表”,送交財務部及有關部門各一份。

(十三)倉庫物資必須按類別、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齊、美觀。填好貨物卡,把貨物卡掛放在明顯位置。

(十四)庫內嚴禁攜帶火種,嚴禁吸煙,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存內。

(十五)倉管員要認真做好倉庫的安全工作,經常巡視倉庫,檢查有無可疑跡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檢查火災危險隱患,發現問題應及時彙報。

商鋪招牌管理規定 篇10

一、員工必須遵照店內的工作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二、凡超過規定的上班時間未到崗或提前離崗且無正當理由,視為遲到或早退。月累計3次或3次以上,扣發工資30元。

三、超過上班時間一小時未到商場,或不按請假程序請假擅自不來上班,或假已滿不來按時上班均視為曠工,曠工一晌扣20元,一天扣40元。

四、員工請假一律先寫假條,經店內主管批准方可離開。特殊情況事後補寫假條,非特殊情況不能以電話形式請假。主管請假必須提前請示店長,待有關工作安排妥當方可離開。

五、因工作或業務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經店長批准,給予公假,工資照發。出差回來必須按時到崗,不得以出差為名久假不歸。

六、考勤工作由店內主管負責,考勤員應有高度的責任心,堅持原則,做好考勤記錄並保管好假條。

七、考勤記錄不得隨意塗改,如有差錯必須及時更正,並由考勤員負責加以説明並簽字。

八、店內主管必須將每月考勤報表與考勤記錄核對無誤後交店長,作為計算工資的依據。

九、員工請假必須到主管處領取統一請假單,正確填寫,待店長簽字後交給主管。

十、凡當月無遲到、早退、請假的員工,視為全勤,可獲得當月全勤獎60元。

商鋪招牌管理規定 篇11

一、室內場所全面禁煙,做到“四無”:無吸煙現象,無煙具,無煙頭,無煙味;

二、首診醫師須詢問病人吸煙史,入出院病人須宣教控煙知識,並納入病歷質量考評;

三、全院職工有勸阻吸煙的責任和義務;

四、禁煙標誌掛在醒目位置:1、各科室醒目位置張貼標誌,禁止吸煙。2、門診大廳、住院大廳、電梯、候診區、會議室及走廊、廁所、樓梯都應張貼禁煙標誌。

五、對於違反者,按以下規定處罰:

1、醫務人員及行政工作人員穿工作服吸煙,發現一次,每人每次處罰200元;

2、科室辦公室內吸煙,發現一次,每人每次處罰200元;

3、凡是在醫院120車輛、商務車、轎車內吸煙,駕駛員未出面禁止或禁止無效一律處罰駕駛員,第一次扣當月獎金50%,累計兩次當月獎金全部扣完。同時扣除120車隊隊長當月職務津貼;

4、科室未設有控煙監督員(處罰100元)有監督員但無檢查督導及記錄(處罰100元),控煙辦公室隨機和不定期抽查,但每週不少於1次;

5、工休座談會無控煙宣傳和教育內容(處罰100元);

6、首診醫務人員未向患者進行控煙宣傳、或有宣傳無記錄(處罰100元);

7、科內未完成控煙知識培訓,或有培訓無培訓書面材料、參加人員簽字記錄(處罰100元);

8、無鼓勵和幫助吸煙職工戒煙的記錄(處罰100元);以上處罰,涉及科室扣款一律由科主任個人承擔。由控煙辦公室具體管理,監察科負責登記備案,財務科負責執行。

本制度20xx年5月1日正式生效。

花溪醫院20xx年4月29日

商鋪招牌管理規定 篇12

一、目的:

為加強本公司貴重物品(電視機、照相機、DVD、投影儀、電腦(含筆記本電腦)等)的使用和管理,使貴重物品能夠運行正常,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職責:

1、行政部信息管理員負責公司內貴重物品設備的申購、安裝、維護和管理,確保貴重物品的正常運行。

2、各貴重物品使用人負責該物品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3、行政部負責監督貴重物品維護保養實施情況。

三、管理規定

1、本公司對電視機、照相機、DVD、投影機、筆記本電腦、解碼儀、診斷儀等貴重儀器設備,應指定專人保管,責任落實到人。

2、公司所有貴重物品設備統一由信息管理員負責安裝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裝硬件和軟件,如果自行拆裝發生問題造成經濟損失由拆裝人負擔。

3、各部門貴重物品由指定專人負責使用和保管。使用和保管者應保持設備的清潔。如果發現設備有不正常運行的現象,應及時與信息管理員取得聯繫。

4、在設備操作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工作並報告信息管理員,待問題解決後方可使用,不可擅自處理。

5、管理員如發現設備損壞不能維修,需要購買或外部維修,應及時提出申請,按相應審批權限審批後方可購買。

6、未經公司負責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將上述物品轉借給他人或帶回自己家中使用。

7、貴重物品要設專櫃保管,專人使用。

8、存放貴重物品的專櫃和房間應離人落鎖,鑰匙不準轉借給他人使用。

9、貴重物品的存放應遠離火源和化學物品。

10、貴重物品存放應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落實防範措施。

11、如果是筆記本電腦,則不得安裝遊戲程序及與工作無關的軟件,任何人不得使用計算機打遊戲和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

12、貴重物品保管使用流程:管理物品彙總記錄表→保管人員登記表→使用人填寫領用登記表(貴重物品領用登記表)→部門負責人簽字→保管人員簽字→領用設備→歸還時間→保管人填寫設備情況。

13、若有違反將處予50分以上處罰直至開除。如無故損壞,則責任人必須照價賠償相關損失。

四、本規定從頒佈之日起正式執行,其它相關未盡事宜可參照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附件1:《貴重物品領用登記表》

附件2:《貴重物品責任人彙總表》

商鋪招牌管理規定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作業安全管理,實現作業受控,減少或避免事故的發生,依據煉油與化工分公司《作業許可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大慶石化公司所屬各單位及其承包商。

第三條 本規定規範了公司以及為公司服務的承包商在生產或施工作業區域內的工作程序(規程)未涵蓋的非常規作業(指臨時性的、缺乏程序規定的作業活動),也包括有專門程序規定的高風險作業(如受限空間、挖掘、高處作業、吊裝、管線/設備打開、臨時用電、動火等)。

第二章 職責

第四條 質量安全環保處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規定。

第五條 各相關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規定的執行並提供培訓、監督與考核。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六條 作業許可範圍

(一)在所轄區域內或已交付的在建裝置區域內,進行下列工作均應實行作業許可管理(作業許可管理流程見附錄A),辦理“作業許可證”(見附錄B):

1. 非計劃性維修工作(未列入日常維護計劃或無規程指導的維修工作);

2. 承包商作業;

3. 偏離安全標準、規則、程序要求的工作;

4. 交叉作業;

5. 在承包商區域進行的工作;

6. 缺乏安全程序的工作;

7. 對不能確定是否需要辦理許可證的其他工作。

(二)以下作業執行專有作業許可證:

1、電氣作業執行《大慶石化公司電氣第一種工作票》、《大慶石化公司電氣第二種工作票》;

2、檢維修作業執行大慶石化公司《檢維修風險控制及開工任務通知單》;

3、沒有屬地管理單位,由項目建設部門單獨管理的工程建設項目開工前執行《開工前條件確認單》。

(三)如果工作中包含下列作業,還應按專項作業管理規定要求同時辦理專項作業許可證:

1. 進入受限空間;

2. 挖掘作業;

3. 高處作業;

4. 吊裝作業;

5. 管線/設備打開;

6. 臨時用電;

7. 動火作業;

8. 放射性作業;

9. 其他有明確要求的作業。

第七條 各單位應按照本規定的要求,結合作業活動特點、風險性質,確定需要實行作業許可管理的範圍、作業類型,確保對所有高風險的、非常規的作業實行作業許可管理。

第八條 作業前準備

(一)佈置任務。屬地單位應與作業單位到作業現場,就工藝、設備、環境、工作任務及內容進行充分溝通與交流。

(二)風險評估。風險評估是作業許可審批的基本條件,風險評估由作業批准人負責組織雙方相關人員進行,風險評估結果應向作業人員、監護人員等進行充分溝通;安全專業人員負責監督和指導。風險評估的內容應包括工作步驟、存在的風險及危害程度、相應的控制措施等。各單位可結合實際選擇適宜的方法進行風險評估。 (三)對於一份作業許可證涵蓋的多種類型作業,可統籌考慮作業類型、作業內容、交叉作業界面、工作時間等各方面因素,統一完成風險評估。

(四)作業單位應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提出針對性的控制措施,必要時應編制安全工作方案,將風險控制到可接受範圍內。

第九條 作業許可證申請

(一)作業前申請人應提出申請,填寫作業許可證並準備好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1. 作業許可證;

2. 作業內容説明;

3. 相關附圖,如作業環境示意圖、工藝流程示意圖、平面佈置示意圖等;

4. 風險評估結果;

5. 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

(二)作業申請人應是實施作業單位負責人,如項目經理、現場作業負責人或區域負責人。作業申請人負責填寫作業許可證並向批准人提出申請。

(三)作業申請人應實地參與作業許可證所涵蓋的工作,實地考察作業環境、參與作業風險評估、制定風險削減措施。不同的作業單位應分別辦理作業許可。

第十條 安全措施

(一)屬地單位和作業單位應嚴格落實風險削減措施。需要系統隔離時,應進行系統隔離、吹掃、置換,交叉作業時需考慮區域隔離。

(二)許可證審批前,凡是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氣體、易燃易爆氣體、粉塵的作業環境,應進行氣體、粉塵濃度檢測,確認檢測結果是否合格,制定相應安全措施。同時在作業許可證中註明工作期間檢測的時間和頻次。工作中包含的動火、受限空間等專項作業的氣體檢測執行相關專項管理規定。

(三)許可證得到批准後,在作業實施過程中,屬地單位和作業單位應按照風險評估的要求落實安全措施,如按照檢測要求進行氣體、粉塵濃度檢測,填寫檢測記錄,註明檢測的時間和檢測結果。“氣體、粉塵濃度檢測表”見附錄C。 (四)凡是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業場所的作業,作業單位均應按照相應要求配備個人防護裝備,並監督相關人員佩戴齊全,執行個人防護裝備管理的要求。

第十一條 書面審查

在收到申請人的作業許可申請後,批准人應組織申請人及相關人員(含相關方人員)集中對許可證中的安全措施、工作方法進行書面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一)確認作業的詳細內容。

(二)確認所有的相關支持文件,包括風險評估、安全工作方案、作業區域相關示意圖、作業人員資質證書等。

(三)確認對作業所涉及的其他相關專項作業規定的遵循情況,如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等。

(四)確認作業前、作業過程中、作業後應採取的所有安全措施,包括應急措施。

(五)分析、評估周圍環境或相鄰工作區域間的相互影響,並確認安全措施。

(六)確認許可證期限及延期次數。

(七)其他。

第十二條 現場核查

書面審查通過後,所有參加書面審查的人員均應到許可證上所涉及的工作區域實地檢查,確認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確認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一)與作業有關的設備、工具、材料等。

(二)現場作業人員資質及能力情況。

(三)系統隔離、置換、吹掃、檢測情況。

(四)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五)安全消防設施的配備,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

(六)作業人員的培訓情況。

(七)與相關單位(包括相關方)的溝通情況。

(八)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九)確認安全設施的完好性。

第十三條 許可證審批

(一)根據作業初始風險的大小,由有權提供、調配、協調風險控制資源的直線管理人員或其授權人審批作業許可證。批准人通常應是企業主管領導、車間主要負責人或其授權人。

(二)書面審核和現場核查通過之後,批准人或其授權人、申請方和受影響的相關各方均應在作業許可證上簽字。

(三)許可證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個班次。如果在書面審查和現場核查過程中,經確認需要更多的時間進行作業,應根據作業性質、作業風險、作業時間,經相關各方協商一致確定作業許可證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數。

(四)如書面審查或現場核查未通過,對查出的問題應記錄在案,申請人應重新提交一份帶有對該問題解決方案的作業許可申請。

(五)作業人員、監護人員等現場關鍵人員變更時,應經過申請人和批准人的審批。

第十四條 許可證取消

(一)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屬地單位和作業單位都有責任立即終止作業,取消(相關)作業許可證,並告知批准人許可證被取消的原因,若要繼續作業應重新辦理許可證。

1. 作業環境和條件發生變化;

2. 作業內容發生改變;

3. 實際作業與作業計劃的要求發生重大偏離;

4. 發現有可能發生立即危及生命的違章行為;

5. 現場作業人員發現重大安全隱患;

6. 事故狀態下。

(二)當正在進行的工作出現緊急情況或已發出緊急撤離信號時,所有的許可證立即失效。重新作業,應重新辦理作業許可證。

(三)風險評估和安全措施只適用於特定區域的系統、設備和一段指定的時間段,如果工作時間超出許可證有效時限或工作地點改變,風險評估失去其效力,應停止作業,重新辦理作業許可證。

(四)許可證一旦被取消即作廢,如再開始工作,需要重新申請作業許可證。取消作業應由提出人和批准人在許可證第一聯和第三聯上簽字。

第十五條 許可證延期和關閉

(一)如果在許可證有效期內沒有完成工作,申請人可申請延期。申請人、批准人及相關方應重新核查工作區域,確認所有安全措施仍然有效,作業條件未發生變化。若有新的安全要求(如夜間工作的照明)也應在申請上註明。在新的安全要求都落實以後,申請人和批准人方可在作業許可證上簽字延期。許可證未經批准人和申請人簽字,不得延期。

(二)在規定的延期次數內沒有完成作業,需重新申請辦理作業許可證。

(三)作業項目完成後應確認其涵蓋的相關專項作業許可證均已關閉,方可關閉作業許可證。

(四)作業完成後,申請人與批准人在現場驗收合格,雙方簽字後方可關閉作業許可證。

第十六條 許可證分發

(一)作業許可證一式三聯,許可證應統一編號。

1. 第一聯:懸掛在作業現場;

2. 第二聯:張貼在控制室或公開處的作業公示板以示溝通,讓現場所有有關人員瞭解現場正在進行的作業位置和內容;

3. 第三聯:保留在批准人處。

如涉及相關方,需將第一聯複印交相關方,以示溝通。

(二)當作業許可證分發後,不得再作任何修改。工作完成後,許可證第三聯由申請人、批准方簽字關閉後交批准方存檔。許可證存檔並保存一年(包括已取消、作廢的許可證)。

(三)在工作實施期間,申請方應時刻持有有效的作業許可證的第一聯,並將作業許可證第一聯、附帶的其它專項作業許可證第一聯和安全工作方案放置於工作現場的醒目處。 (四)當同一工作有多個施工單位參與時,每個施工單位都應有一份作業許可證(或複印件)。當工作需要中斷(正常工作期間在現場的休息除外)時,許可證第一聯應交回批准方保留。

(五)其他專項作業許可證的分發與延期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監督

項目主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及屬地單位,在作業期間應到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對出現違反相關要求時,有權停止作業,直到整改符合規定要求為止,並保留相關記錄。

第四章 審核、偏離、培訓和溝通

第十八條 各單位應將本規定納入體系審核,必要時可組織專項審核;發生偏離應報質量安全環保處批准,每一次授權偏離的時間不能超過一年;各單位應組織培訓,相關員工都應接受培訓;本規定在公司內部及相關方之間進行溝通。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規定由質量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商鋪招牌管理規定 篇14

1 總則

1.1 為適應分公司信息化發展要求,充分利用信息資源為生產、經營、管理和決策服務,保證各類信息合理、有序流動,保證信息安全,遵循總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2 信息資源是分公司的重要資產,是企業進行生產、經營、管理和決策的重要基礎,必須加強管理,使信息的採集傳輸、日常維護、信息平台建設、信息整合、信息共享各方面,以股份公司信息化建設“五統一”原則為指導,不斷提高信息資源的管理和使用水平。

1.3 本管理辦法所涵蓋的信息資源範疇,主要是指分公司內部有關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信息(以下稱內部信息)。[cjh1] 管理的對象主要是由信息系統形成的信息、使用計算機編制的信息、專業系統採集的原始信息等,包括各類文本信息、數據庫信息、web頁面信息、圖形圖像信息、多媒體信息等;印刷品作為信息的主要載體之一,儘可能進行電子化的處理,也納入信息資源管理之內。

2 管理體系

2.1 分公司信息資源管理體系依照信息化管理“一個整體,兩個層次;歸口管理,分工負責”的方針建立,信息中心歸口管理,各業務部門專業管理。

2.2 分公司信息工作領導小組是分公司信息資源管理體系的最高層次,負責審定分公司有關信息資源管理的規章、制度、辦法,負責審核有關標準、規範、重要需求等。

2.3 信息中心是分公司信息資源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信息資源的組織、協調、採購、服務等日常管理工作,主持信息平台、信息整合等系統建設工作,負責有關技術支持工作。信息資源管理業務工作接受股份公司信息系統管理部的指導。

2.4 各級業務部門既是信息資源的使用單位,也是專業信息資源的主要管理單位,負責本部門業務範圍內有關信息資源的日常管理工作,協同信息中心全面開展信息資源的管理工作。

3 內部信息的管理

3.1 信息中心負責分公司內部信息的管理,組織各業務部門進行內部信息的需求分析,各業務部門依據業務職責提出各種內部信息需求,並分別按本部門形成和管理的信息(下稱“部門內自管信息”)、需要其他部門提供的信息分別彙總,確定信息內容、信息提供時間和信息提供方式等。需要其他部門提供的重要信息由分公司信息工作領導小組予以審核確認。

3.2 信息中心組織彙總各業務部門需要其他部門提供的信息,並進行歸類,對各部門需要其他部門提供的信息歸納為部門間共享信息(下稱“部門間共享信息”),理順信息來源和信息使用渠道,並分別反饋給各部門核對認可。

3.3 部門間共享信息源由信息中心協調信息需求部門落實,實施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只滯留在部門或個人的現象,任何個人和部門無權獨佔信息資源。

3.4 各級下屬單位的內部信息除供本單位內部使用外,按要求及時提供給上級相關部門及領導。

4 外購信息的管理

5 信息整合和統一信息平台

5.1 信息整合是對分散在各部門的信息資源進行物理或邏輯的集中存儲、整理、分類、分級和發佈,並提供相應的授權訪問,從而發揮信息資源的最大效用。信息整合的主要內容包括各部門確認的結構化信息、非結構化信息及web頁面信息。

5.2 建立統一信息平台是實施信息整合、進行有效信息資源管理的基本策略。統一信息平台是各部門發佈、訪問、共享信息資源的工作平台。信息中心負責建立統一信息平台,將各部門內自管信息、部門間共享信息、外購信息全部接入信息平台,並實施信息整合。各部門有責任支持和配合統一信息平台的建設工作。

5.3 統一信息平台的建設除包含針對結構化數據的數據整合和非結構化數據的內容整合外,還包含應用系統的應用整合和業務流程的業務整合。統一信息平台的建設首先要完成數據整合和內容整合工作,提供信息集成和管理、個性化信息服務、針對互聯網和企業內部網的信息搜索功能等。

5.4 信息中心負責統一信息平台的運行和維護,及時實施信息整合、信息分發等處理,保證信息的暢通交流和充分共享。

6 信息的分級和授權

6.1 根據信息本身在生產、經營和管理中的重要性,結合有關保密規定,按部門內自管信息、部門間共享信息、外購信息分別制定信息分級標準。

6.2 部門內自管信息按a1、a2、a3三級分級。a1級信息提供給本部門所有人員訪問;a2級信息提供給相關處(科)室人員訪問;a3級信息提供給相關處(科)室負責人和部門負責人訪問。

6.3 部門間共享信息按b1、b2、b3、b4四級分級。b1級信息提供給相關部門所有人員訪問;b2級信息提供給相關部門相關處(科)室人員訪問;b3級信息提供給相關部門相關處(科)室負責人和部門負責人訪問;b4級信息提供給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公司負責人訪問。

6.4 外購信息分級主要考慮和外部信息公司所籤合同,按c1、c2二級分級。c1級信息在分公司範圍內使用;c2級信息在本單位內使用。

6.5 按以上信息分級標準對各類信息進行分級,並形成信息的分級屬性。部門內自管信息由本部門實施分級,部門間共享信息和外購信息由信息中心會同有關業務部門實施分級,並由信息工作領導小組確認。

6.6 依據部門管理職責和個人崗位職責,結合信息分級屬性,對部門和個人進行信息授權,保證信息準確送達和安全使用。個人的信息授權列表由部門負責人審查。

6.7 個人崗位或職責發生變動後,必須及時更改信息授權,避免信息授權不當的風險,並報信息中心備案。

7 信息資源的安全

7.1 為保證信息資源的安全,分別建立相應安全控制策略:管理員權限管理策略、用户權限管理策略、信息資源授權策略、信息資源存儲安全策略、信息資源傳輸安全策略等。

7.2 管理員權限管理策略,根據統一信息平台系統管理的不同功能,建立相應的管理員角色,包括系統管理員、負責用户管理的管理員組、負責信息資源目錄管理的管理員組,以及相應的二級管理員組。

7.3 用户權限管理策略,普通用户可以查看被授權的信息,並能將自己的信息與其他特定的用户或用

户組進行共享。只有負責用户管理的管理員組有權完全管理和維護系統的用户信息,相應的二級管理員操作文件 zsgz-94-2200-04.04 共4頁 第3頁

只能管理和維護所管部門的用户信息,用户可以維護自身的用户信息。

7.4 信息資源授權策略,對於普通受控信息採用用户組共享方式授權或針對單個用户直接授權的方式,對於高度受控信息只能採用針對單個用户直接授權的方式。

7.5 信息資源存儲安全策略,根據信息資源不同的安全級別和對訪問效率的不同要求,對信息資源的存儲進行非加密存儲、部分加密存儲或者完全加密存儲。

7.6 信息資源傳輸安全策略,根據信息資源不同的安全級別和對訪問效率的不同要求,對信息資源的傳輸進行非加密傳輸、部分加密傳輸或者完全加密傳輸。

8 內部網站管理

8.1 內部網站為滿足企業內部信息共享和保密的需求而建立的公用信息平台,主要用於發佈企業內部生產經營管理信息及有關市場、經濟信息。

8.2 內部網站目前仍是分公司內部共享信息的平台,現階段須按建設統一信息平台的要求加強管理,待條件成熟,逐步向統一信息平台過渡。內部網站在技術及內容上必須考慮與統一信息平台的兼容。信息中心負責分公司內部網站的管理,負責統一規劃,負責網站的設計,根據分公司公用信息平台、網絡安全管理規定及信息保密規定監督、考核網站的建設和運行,並提供技術支持,實現對內部網站的統一管理,保障內部網站的運行安全。

8.3 內部網站信息資源管理,遵循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兼顧的原則,保證信息及時準確,保證使用安全可靠。發佈的信息內容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不得違反國家、股份公司及分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

8.4 內部網站要加強信息安全管理,嚴格內容發佈程序和訪問權限控制,同時做到內外網嚴格分離,防止未經授權的非法訪問。

8.5 內部網站在滿足分公司信息使用的同時,須對總部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訪問通道和鏈接,保證總部能夠及時瞭解分公司的生產經營狀況。 8.6 內部網站上的信息發佈需經各業務部門業務領導、保密領導小組確認,內部網站的信息,未經授權,禁止對外披露、發佈。擅自對外泄漏內部信息,影響企業經營業務或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嚴肅追查,並對相關責任人員或部門追究其違紀責任。

9 源信息的維護

9.1 分公司各單位內自管信息由各單位負責源信息的維護,信息管理部門予以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9.2 部門間共享信息由信息提供部負責源信息的維護,按要求適時更新信息,保證共享信息的時效性。信息中心予以配合和督促,並與企管部共同負責信息共享的監督與考核。

9.3 各源信息維護部門在維護信息時應標明信息的類別、級別等必要標識。

9.4 信息中心根據相關管理制度組織源信息上網共享和加密,並對源信息的更新維護進行監管和考核。

10 信息質量管理

10.1 為了保證信息資源管理的科學性,保證信息的提供的準確、及時性、便於利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必須建立、健全信息質量反饋制度,以保證分公司信息資源的質量。信息中心是信息質量的考核單位,各業務部門有義務監督其它業務部門所提供信息的質量是否符合準確、及時和規範性要求,將信息質量反饋也納入各部門信息考核當中。

10.2 信息中心負責組織有關信息質量反饋意見的收集,信息使用部門負責提出關於信息準確性、時效操作文件 zsgz-94-2200-04.04 共4頁 第4頁

性和一致性的意見,由信息中心彙總並分別送達各信息提供部門,協助和督促信息提供部門不斷提高共享信息的質量,同時不斷完善信息平台的性能和功能,並定期檢查跟蹤反饋記錄。

11 附則

11.1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11.2 本辦法由分公司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商鋪招牌管理規定 篇15

冬季來臨,天氣乾燥,用電量增加,誘發火災的因素增多,是電氣火災的多發期,為了加強職工宿舍安全用電管理,確保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冬季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員工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暖器、電熱毯、室內線路荷載未達到負荷要求時,禁止使用各類大功率電器。

2、禁止違章用電,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在室內搭接電源電線、 安裝牀頭燈等。

3、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卧牀吸煙和亂扔煙頭;嚴禁 宿舍內燃燒物品。

4、嚴禁將交流電器(如枱燈、電扇、充電器、接線板、隨身聽、筆記本等)放在牀上。照明、收錄機、電腦等電器設備使用完畢後必須切斷電源或拔掉插頭。

5、員工離開宿舍時,必須關閉切斷室內所有燈光和空調電源,並進行檢查後,方可離開。

6、室內一旦發生線路、用電設備故障,必須通知專業電工處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處理。

望全體員工嚴格要求,自覺遵守!

工程部

商鋪招牌管理規定 篇16

一、車輛使用管理

1、公司所有公務車由行政部統一管理和調度,實行“派車單”派車。為方便工作,貴A H5499,貴A 17H26,貴A 82Z37,貴A 506E5直接由儲運部張經理調度,車鑰匙、手續由張經理管理。貴A HX413,貴A 5217B由行政部管理。

2、公務車原則上實行專人專駕,嚴禁擅自轉駕,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指定其他專、兼職駕駛員駕駛。

3、出車回公司後,駕駛員需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將車鑰匙及時交回登記。未經公司領導允許,駕駛員不得將車輛停放到指定車庫以外的地方過夜,否則一切後果由駕駛員自負。

4、派車條件:公司領導出差或外出辦事;中層幹部出差或外出辦事;庫房轉貨;發貨、提貨;三人以上銷售部員工出差或外出辦事;本公司人員因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的用車。

5、實行“派車單”制度。用車部門公事用車須填寫“派車單”,在“派車單”上簽字並註明出車事由、地點、用車時間。到“行政部”辦理登記領車手續。一般情況下,由“行政部”指派司機出車。公司人員私人用車,報部門領導批示後,到“行政部”辦理領車手續。

6、除儲運部門、收、發貨之外,任何部門不得以各種理由直接通知駕駛員出車,駕駛員一律憑“行政部”的指令出車,沒有部門“派車單”和指令,駕駛員一律不準出車。

7、本公司車輛原則上不得外借,因特殊情況需外借的,必須經總經理同意,駕駛員隨車外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駕駛員差旅費、油費、過路費等)由借車人承擔。未經批准將公車外借的,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發生安全事故的,由當事人承擔後果並追究責任。

二、車輛審驗、維護維修管理

1、車輛的維修、清洗、美容一律到指定地點維修、清洗、美容。

2、車輛維修。車輛維修要本着勤儉節約的原則。確需修理或更換零件的,修理費用在100元內,由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報“行政部”認定審批維修內容後送修;修理費用在200元以上,由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交辦公司總經理批准方可送修(出差在外可特殊處理,但必須先行電話報告,回單位後補辦手續。更換下的配件交到“行政部”,存入倉庫。在維修過程中,“行政部”經理和駕駛員必須共同檢查質量,核准費用,以示負責。本車駕駛員負責維修出廠的檢查驗收。

3、車輛美容。嚴格控制車內外配置,購置必要的車內外設備,須報“行政部”審核,報總經理批准,方可購置。

商鋪招牌管理規定 篇17

為響應市政府、總公司節約用電號召,貫徹勤儉節約、節能減排、安全使用原則,更好地為廣大職工提供良好的辦公環境,為切實加強我司辦公室空調用電管理,確保我公司空調安全運行,現制定辦公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如下:

第一,使用空調時,應先關閉門窗,不能在開空調的室內吸煙,如需通風換氣要先關閉空調。下班要提前15分鐘關閉空調,長時間(20分鐘以上)離開時,要關閉空調,以便節能和保證減排效果。

第二,辦公室在使用空調時根據氣象台温度預報結果,在夏季室外最高氣温達到33度以上,方可開啟空調。一般情況下不準開啟空調。

第三,為做到節能降耗,要求夏季空調設置在26度以上,以免空調長時間工作,壓縮機發熱,發燙,影響正常使用。

第四,由於空調的使用和開啟不當,造成空調損壞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要追究使用者責任。

第五,夏季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遇上節假日,應拔去空調插頭。

第六,空調施行“專人負責制”,行政部經理為空調使用責任人,主要負責掌握空調的使用時間,管理所屬空調的正確使用方法,避免人為損壞,以保證空調能發揮其應有作用。

第七,全體職工必須增強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意識。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及電源開關,不得隨意在空調線路上亂接線。

第八,當空調出現故障時,要及時報修,由電工上門檢修,是人為原因損壞,要照價賠償;是質量原因,及時聯繫空調維修部維修。

第九,公司不定期、不定時對空調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違反上述規定或故意損壞的,對當事人嚴肅處理,並對部門進行通報和經濟處罰。

x公司

日期

商鋪招牌管理規定 篇18

為了加強員工宿舍合理用電及空調管理,確保員工宿舍用電及員工人身安全,同時更好的為員工提供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現將員工宿舍用電及空調使用作以下規定:

1. 公司每月每個宿舍提供底電300度(本公司在職住宿員工),超過部分按公司用電價進行平攤(由宿舍所住人員共同承擔),當月用電不超標不補不扣,以每月電錶讀數為準。

2. 每個宿舍各安裝一塊電錶,每月25日由辦公室、生產部、各宿舍員工聯合進行讀表、登記,各宿舍用電量報財務部,從個人工資中扣除。

3. 宿舍不得私自亂拉電源,否則罰款200元。

4. 空調使用實行“宿舍負責制”,本宿舍人員人人有責任愛護空調設備,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及電源開關,避免人為損壞;每發現一次將對個人進行罰款50元。

5. 在使用空調期間,要將宿舍的門窗關閉,以確保空調的使用效果,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人員離開房間應及時關閉空調和電源,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

6. 空調開放使用期間,宿舍空調搖控器由各宿舍自行保管,自行負責空調的開啟和關閉,在空調停用季節,搖控器交給辦公室統一保管。

7. 公司將不定期檢查空調的使用情況,若發現有違規使用或損壞現象,造成空調及搖控器損壞的,產生經濟損失的將有損壞人進行賠償,找不到損壞人時,將有本宿舍人員共同承擔。

8.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望自覺遵守。

商鋪招牌管理規定 篇19

為貫徹勤儉節約、節能減排、安全使用原則,更好地為員工提供良好的辦公環境,切實加強辦公室用電管理,確保安全運行,現制定集團辦公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請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一、科學使用 夏季室內温度高於32攝氏度方可開啟製冷系統,冬季室內温度低於5攝氏度方可開啟制熱系統(按照辦公室內懸掛的温度計所顯示的温度值為準)。空調等辦公電器設備作為辦公設施,僅用於各辦公室在辦公期間使用,節假日、雙休日、晚上非工作加班不得開啟。

二、合理調控 為做到節能降耗,夏季室內空調温度設置不得低於26攝氏度(≥26℃);冬季室內空調温度設置不得高於20攝氏度(≤20℃);以免空調長時間工作,造成壓縮機發熱、發燙,影響正常使用,根據温差科學定時。

三、空調運行 使用空調時,應先關閉門窗,堅決杜絕開門窗使用空調現象。如需通風換氣要先關閉空調,實行機停人走。下班要提前15分鐘關閉空調,最後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負責關機,嚴禁開啟無人空調。

四、夏季雷雨天氣 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遇上節假日,公司將統一切斷電源。

五、實行專人負責制 集團行政管理部物業班負責辦公室空調管理,空調開啟過程中若出現跳閘及異味等情況時,應立即關上空調並通知集團行政部解決,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六、會議室空調 由行政部安排專人負責開關與管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使用。

七、未經批准配發 不得私自將電器帶入辦公室使用(如電風扇、取暖器、電吹風等),如發現將追究相關人員的相應責任。

八、為了本人和他人的健康,嚴禁在空調開啟的辦公室內吸煙。

九、違規責任

1.凡違反上述“空調使用條件”開啟空調的(特殊情況事先經批准的除外),給與現場責任人罰款50元/次。

2.凡發現辦公室人員已下班離開工作場所,空調仍開放的,最後離開辦公室的人員和部門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和第二責任人,將分別交納100和50元的違規使用費。

3. 如涉及使用不當或者故意損壞,由使用單位/部門或故意損壞者負責修理或承擔賠償責任。

本規定自通知之日起執行。

集團行政人力中行政管理部

商鋪招牌管理規定 篇20

一、 總則

1. 為了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 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鼓勵高效率地工作,鼓勵員工在8小時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各部門領導有責任在員工週報中對員工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量進行把關,並指導員工提高工作效率。

3. 對於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以調休或支付相應加班補貼的形式進行補償。

二、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除彈性工作制以外的公司所有人員。

三、 加班的原則

1. 加班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或部門經理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的,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應急加班和計劃加班。由於工作繁忙,需要在正常工作日工作時間外繼續工作的,稱為應急加班。需在週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的,稱為計劃加班。

2. 由於工作性質和工作時間的特殊性,員工在正常工作日延時工作一律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週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算加班。行政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在正常工作日因工作需要的延時工作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週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算加班。銷售部、技術支持部、產品部在非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延時工作視為正常工作時間,不算做加班。

四、 加班申請、管理程序

1. 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人員加班的安排和審核。

2. 員工加班應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簽字或郵件確認(顯示日期和來往郵件內容)後,送交行政部審核備案後,方可實施加班。

3. 週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註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部門經理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4. 加班人員應在規定時間之前向行政部考勤員遞交《加班申請單》。遞交時間:工作日應急加班應於當天16:00前;週末加班應於本週星期五16:00前;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則於加班前一週。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交者,應由加班人員所在的部門經理電話通知行政部門,在正常上班後的第一個工作日12:00前補交。

5. 加班時,加班人員應及時記錄加班開始時間和結束時間。加班結束後,加班人員應於次日12:00前,到行政部補填實際加班時間。

五、 加班時間計算

1. 加班時間以0.5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累計12小時為1.5個工作日„„依此類推(加班時間累計或累計後的零頭按四捨五入)。並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

2. 各部門領導安排員工加班時數的上限為:週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加班時間最多8小時/天,且每週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每個月累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2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需上報公司領導批覆同意後方可加班,且每日不得超過4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可不受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其他日常運作,必須及時搶修的。

4. 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期間加班。

六、 加班補貼方式和標準

1. 加班補貼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一個月內累計加班4個工作日(含4個工作日)以下,按調休處理;超過4個工作日以外的加班時間,則根據當時公司工作緊張程度安排調休或發放加班補貼。

2. 調休

1) 調休時間計算。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2) 加班調休應在加班當日起,兩月內使用完畢,在調休期限內未使用完按放棄處理,不累計到下個月。 3) 調休申請流程:

A. 根據項目週期及進度安排,員工申請調休必須由本人履行審批手續。根據調休天數上報相關領導審批簽字,1天以上(不含一天)的調休須與職務代理人交接好工作後予以調休。

B. 調休前一天必須將《調休申請單》遞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C. 調休當日工時核算以標準工時為核算標準;

D. 原則上每次調休只能申請1天,由部門經理審批簽字,特殊情況下,申請3天以內(含3天)部門經理審批後,須由分管副總簽字。

E. 人力資源部依照實際加班記錄確認可調休時間,對調休申請審核確認; 3. 加班補貼計算。週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每小時工資2倍計算工資報酬;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每小時工資的3倍計算工資報酬。

七、 罰則

1.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 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2倍處罰。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間按3倍處罰。

2. 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工作的員工,取消加班補貼,並視情節輕重懲處。

3. 為獲取加班補貼,採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並核實,取消加班補貼,並處以加班補貼5-10倍的罰款。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給以開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