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建立海洋生態紅線制度

記者今天從國家海洋局獲悉,《國家海洋局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實施方案》(XX-2020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正式印發。實施方案以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利用為主線,以制度體系和能力建設為重點,以重大項目和工程為抓手,提出了31項主要任務和20項重大項目工程,為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描繪了時間表、路線圖。

在全國建立海洋生態紅線制度

據國家海洋局王飛副局長介紹,實施方案共提出了10個方面31項任務。這些任務可以歸納為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究、支撐保障四個方面,體現出了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全過程、全方位的綜合管理要求。

在源頭嚴防方面,實施方案提出了“強化規劃引導和約束”和“實施總量控制和紅線管控”兩項任務。方案提出在全國建立海洋生態紅線制度,將重要、敏感、脆弱海洋生態系統納入海洋生態紅線區管控範圍並實施強制保護和嚴格管控。實施海洋生態紅線區常態化監測與監管,確保海洋生態紅線區劃得定、守得住。XX年,發佈《國家海洋局關於全面建立實施海洋生態紅線制度的若干意見》和《全國海洋生態紅線劃定技術指南》,沿海地方以省為單位開展海洋生態紅線選劃。XX年,完成全國海洋生態紅線劃定工作,形成海洋生態紅線區監測評估方法體系,發佈各海區海洋生態紅線監督檢查實施辦法。2018年,實現海洋生態紅線區的業務化監測和管理。

在過程嚴管方面,實施方案首先提出“深化資源科學配置與管理”的任務,突出了海域海島資源的市場化配置、精細化管理、有償化使用,其次提出“嚴格海洋環境監管與污染防治”和“加強海洋生態保護與修復”的任務,涵蓋監測評價、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整治修復、應急響應等內容,最後強調“增強海洋監督執法”,包括健全完善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的基礎保障、建立督察制度和區域限批制度的制度保障以及嚴格檢查執法的行動保障,突出依法治海,從嚴從緊的導向。

在後果嚴究方面,實施方案提出了“施行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的重點任務,包括面向地方政府的績效考核機制、針對建設單位和領導幹部的責任追究和賠償,體現出對破壞海洋資源環境行為和後果的嚴厲追究。方案提出,XX年底前建立健全海洋生態文明績效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明確各沿海省(區、市)目標和責任,並設定海洋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等方面的“約束性指標”。2018年起,開展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成效評估,重點考核各級政府在海洋資源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整體績效。此外,建立實施領導幹部問責機制,研究制定海洋生態環境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以及違法違規、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並造成嚴重後果的領導幹部,實行問責懲處。

在支撐保障方面,實施方案提出了“提升海洋科技創新與支撐能力”、“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領域人才建設”、“強化宣傳教育與公眾參與”三個方面的任務,從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宣傳教育、公眾參與等方面給海洋生態文明建設以有力支撐。

為有效支撐主要任務的實施,國家海洋局堅持“內外兼修”,既抓能力建設內化於心,又抓治理示範外化於行,提出了4大類20項重大項目和工程。

治理修復類。實施方案共提出了“藍色海灣”綜合治理、“銀色海灘”岸灘修復、“南紅北柳”濕地修復、“生態海島”保護修復4項重大工程,旨在通過多種整治修復方式,有針對性地整治海灣、岸灘、濕地、海島等受損生態系統,有效恢復其生態功能。

能力建設類。首先,實施方案提出海洋環境監測基礎能力、海域動態監控體系、海島監視監測體系三大能力建設工程,明確了擴展網絡、豐富手段、增強信息化水平的建設方向。其次,提出海洋環境保護專業船舶隊伍、海洋生態環境在線監測網、綜合保障基地、國家級海洋保護區規範化能力提升四項能力建設工程,全方位提升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能力。

統計調查類。實施方案共提出了海洋生態、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線、海域現狀調查與評價、海島統計4項專項調查任務,旨在摸清我國生態保護、海洋污染、海域使用和海島保護開發的家底和狀況,為制定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提供重要決策支撐。

示範創建類。實施方案提出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海洋經濟創新示範區、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示範、海域綜合管理示範、海島生態建設實驗基地5項示範工程,針對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海洋經濟發展和戰略新興產業扶植、入海污染物控制、海域綜合管理和海島生態保護等關鍵方面先行先試、積累經驗。

據瞭解,在示範創建類工程項目中,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工程將新建40個國家級示範區,為探索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模式提供有益借鑑。海洋經濟創新示範區工程計劃在山東、浙江、廣東、福建等海洋經濟試點省份實施,進一步推動形成特色海洋產業集聚區。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示範工程將選取8個地方開展試點,儘快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控制模式。海域綜合管理示範工程計劃選擇兩處地方開展海域綜合管理試點,探索海岸帶綜合管理、海域空間差別化管控等制度。海島生態建設實驗基地工程計劃建設15個基地,開展海島生態修復、海島建設監測等方面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