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安全管理規定(精選3篇)

幼兒園安全管理規定 篇1

幼兒園建立由園長為組長,有關教職工負責人為組員的幼兒園校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校舍安全檢查的具體工作。建立健全安全校舍管理責任制,層層負責;領導小組在開展校舍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過程中,認真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確保幼兒園內教學用房、辦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學校大門、圍牆、 廁所、倉庫、車棚等各項建築設施的住用安全。

幼兒園安全管理規定(精選3篇)

一、安全排查

組織工作經驗豐富、責任心強的工作人員,對幼兒園校舍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要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嚴格化,要做到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全面檢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對排查出的各類安全隱患,要逐一登記造冊。

二、隱患治理

對排查出的房屋安全隱患,及時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全面排危排險,確保幼兒園校舍安全。如出現結構損壞、蛀蟲、腐爛或其它重大險情的及時書面報告教管辦,及時研究落實維修措施;對經技術鑑定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並及早採取斷然措施,消除禍患。凡發現校舍重大險情的均立即上報。

三、校舍維修

校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校舍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工作,以確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隱患應及時採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維修應安排在暑假或寒假進行。校舍維修應按實際情況分為小修、中修或大修。維修計劃應經上級部門同意批准。

四、有關要求

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明確責任,紮實有效開展安全檢查工作。對園內校舍安全檢查工作責任不落實,整治不到位,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校舍安全是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的重要保障,我園歷來十分重視學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和管理,牢固樹立“安傘第一,防範第一”、“學校安全無小事”的思想,樹立“責任重於泰山”的意識,堅持警鐘長鳴,常抓不懈,不斷提高認識,嚴格管理,嚴密防範。

幼兒園安全管理規定 篇2

一、安全保衞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擅自離崗,不幹私活,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二、對陌生人員進出校門,要認真詢問,並做好登記備案工作;未經允許,嚴禁外來人員進校。

三、學校後大門要按時開閉,學校財物帶出校門,要憑有關處室簽發出門證,否則門衞人員有權扣押。

四、學校財務處、庫房、微機室、圖書館等重要部門都要安裝保險安全門、窗上加防盜網,值班保衞人員時常巡查。

五、校外車輛嚴禁進入校園,若查實需要進入校園的,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

六、定期對師生進行消防、用電、交通、飲食衞生、意外傷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定期舉行演練;若遇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七、寒暑假期間,學生應按時離校。若需到校者,事先個人申請,並經所在系部批准後報保衞處備案。

八、節、假日要安排好安全值班人員,保證24小時聯絡暢通,未經值班人員允許,禁止外來人員及學生進入校園,遇有緊急情況應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九、對故意侵犯學校公物,在校內滋擾,影響教學和生活秩序的人員,除對他們進行批評教育外,還要及時上報各級領導,做好處理工作,杜絕事故的發生。

十、對校內的各種活動器材定期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整改,以防學生髮生意外傷害事故;一經發生,要及時送醫院救治,並做好家長及其他善後處理工作。

十一、配合有關處室加強對校園超市和學生食堂的安全監管。

幼兒園安全管理規定 篇3

一、幼兒來園和離園教師負責照顧,交接班不能有空檔,必須清點幼兒人數。

二、幼兒户外活動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活動前後一定要清點幼兒人數,確保幼兒的安全。

三、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鬧亂跑,進園後不得擅自離開幼兒園。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使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具體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兒自我保護能力

四、加強每天晨、午檢工作,教育幼兒不要帶危險品來園(如:別針、鈕釦、尖針、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異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內。

五、園內各活動室要定期消毒,消毒時防止人員入內。

六、每天下班前要對全園各活動室進行檢查。如:教室、廁所等,防止幼兒遺留在室內。

七、園長每天早晚要巡視一遍園所,發現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教師在活動中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

八、意外事故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包括家長工作。然後必須寫出事故報告,並根據產生影響程度、情節輕重給予處理。户外活動和放學老師負責,其他時間由當班老師負責。

九、熱開水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防止燙傷事故。

十、凡是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地要經常檢查,不準亂放雜物。

十一、幼兒玩大型玩具要加強監護,隨時糾正幼兒的不安全動作,組織活動要有秩序。活動完後,要清點幼兒人數。

十二、幼兒室內外活動時,教育幼兒不大聲喧譁,要有秩序、不亂跑亂撞,劃定活動範圍,所有教師到位。

十三、幼兒各環節的安全防護措施一定嚴格執行,針對具體情況對幼兒加強常規教育,不得有半點疏忽。

十四、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變相體罰幼兒,杜絕因上述情況造成事故。

十五、值班時不會客,不打、接電話,如有急事,須經領導同意後予以安排。

十六、值班教師下班前,檢查並關閉門窗、水管、電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