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牀實習管理制度(精選4篇)

臨牀實習管理制度 篇1

醫院臨牀實習學生的教學管理制度

臨牀實習管理制度(精選4篇)

一、各科室是直接負責實習的基層單位,科主任對實習醫生的質量負全面責任,各科應指定具有豐富教學和臨牀經驗及較強責任心的高年資醫師負責帶教工作。各科醫護人員要協同一致,嚴格管理,切實加強實習醫生的思想和業務學習的`指導。

二、各科室應根據實習大綱要求,制定本科切實可行的實習計劃。每名實習生以分管5~8張病牀為宜,按計劃定期轉換門診和病房,安排值夜班和假期值班。有計劃地安排專題講座,組織病例討論,保證實習大綱的完成。

三、實習醫生每結束一科實習時,該科要負責進行平時考核和出科考試,對他們的工作態度、醫療作風、理論知識、病歷質量、技術操作等進行全面評價,並將其成績記入實習考核卡片。

臨牀實習管理制度 篇2

人民醫院護士實習生臨牀實習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所在科室的政治學習和有關活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關心體貼病人、尊重病人的權力、對工作認真負責。

2、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無故缺勤,擅離崗位。如有特殊情況須辦理請假及銷假手續。實習期間請事假須經護理部批准。1周以上須經學校批准。

3、實習期間如遇身體不適,一律到醫院相應科室診治,及時通知臨牀老師,並出具相應病假證明,外院診治需附有當地醫院病歷卡及病假證明書。假期超過4周以上的,實習結束後將補足實習時間。

4、實習生按各科輪轉表完成實習任務,不得私自調班或更換實習科室。服從實習科室護士長及老師的工作安排,按規定時間上下班。

5、實習生要認真複習理論知識,實習中勤學好問,刻苦鑽研,嚴格執行查對制度,各項技術操作必須在老師的指導下按操作常規執行。要加強安全意識,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6、實習生按要求根據科室老師的`安排參加科室小講課及出科理論及考試,不得無故遲到、缺席。

7、服從科室老師的安排,遇到問題及時請示彙報,未經老師同意不得擅自動用各種貴重儀器,醫療設備,要愛護公物,不得私自挪用公用物品。

8、每科實習結束前按時寫好實習小結並請帶教老師寫出評語。實習期間如有違反有關規定,並經多次教育不改者,提請學校作出嚴肅處理或醫院終止其實習資格。

臨牀實習管理制度 篇3

醫院臨牀實習帶教管理制度

1、我院的臨牀實習人員,統一由科教科負責管理。科教科負責組織、監督、檢查、指導全院的臨牀實習工作及有關活動。

2、各業務科室負責本科室的臨牀實習工作,科室主任、護士長要親自主抓臨牀實習工作。各業務科室要按照醫院有關臨牀實習工作的要求,加強對實習人員的管理,按照實習大綱要求,制定本科室切實可行的實習計劃,保證臨牀實習質量。

3、各科室要重視對實習人員實踐技能的培養和訓練,應指定具有豐富臨牀經驗及較強責任心的高年資人員負責帶教工作。帶教人員要按照實習計劃對實習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培養實習人員獨立處理問題的'能力及嚴謹的科學作風和良好的醫德。

4、各科室帶教人員要對實習人員進行考核,分為醫德醫風、理論知識、臨牀技能、紀律考勤等幾部分,並將考核結果認真填寫於學生畢業實習考核成績冊。

5、科教科將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各科臨牀實習帶教工作,對各科室的臨牀實習帶教工作質量進行評估檢查,作為科室業務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zz市人民醫院科教科

臨牀實習管理制度 篇4

附屬醫院臨牀實習管理制度

1、教學科研管理科全面負責實習生的臨牀實習管理工作,根據學院實習大綱並結合本院醫療工作實際,做出具體的實習安排。

2、實習生上崗前必須參加實習醫院的崗前培訓,接受醫德醫風教育和畢業實習管理條例的學習。

3、來院實習或見習的學生,必須遵守醫院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醫院的管理,尊重帶教老師,愛護、關心病人。

4、實習上班時必須衣帽整潔,佩戴胸牌。工作嚴肅認真,一絲不苟,不做與實習無關的事。

5、實習期間不擅自回答病人提出的與醫療有關的各種問題,臨牀操作必須在帶教老師指導下進行,嚴格遵守操作規範,不懂就問。

6、處方和醫囑必須由帶教老師簽字後方能生效,不得偽造處方簽名,不得借用病人名義為自己或他人開藥,不得接受病人的'饋贈。

7、實習生應積極參加科室或醫院的臨牀病例討論、學術講座或其他學術活動,無故缺席不參加者按曠課處理。

8、實習期間無暑寒假,節假日按帶教老師工作安排進行,帶教老師上下晚班時,實習生上午照常上班,下午可以休息半天。除學校統一通知放假外,其他節假日一律按醫院安排進行。帶教老師休假期間,實習生不得休假,必須照常上班。

9、嚴格請假手續,特殊事由需書面申請,請假1天經帶教老師同意,2天經科室負責人同意,3天經教學科研管理科批准,3天以上經學校批准,併到教學科研管理科備案方可離院。實習期間的曠工,由教學科研管理科向學校報告並處理。

10、單科實習結束時,實習生應寫出詳細的出科小結交教學科研管理科批改。實習全部結束時,由教學科研管理科做出實習總鑑定,密封交校學生處。

11、每月召開一次實習碰頭會議。每月隨機查崗一次,瞭解情況解決問題。

12、建立實習生個人實習檔案。實習結束一併匯入校學生處。

13、實習結束前,根據實習大綱的要求,評選出'優秀實習生',頒發證書以資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