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部門考核規章制度

一、指導思想

學生會部門考核規章制度

(一)加強和促進團總支、學生會的自身建設,提高部門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加強對部門成員的瞭解和監督

(二)為使團學運作更規範合理,考核成績將作為十分重要的依據並結合書記處和主席團的意見對部門成員進行評優、晉升、淘汰

(三)通過考核制度幫助成員認識自我、彌補不足、提高才幹,為今後的學習與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二、考核原則

公平、公開、公正

三、考核對象

國際事務與公共管理系團學各部門副部長、幹事

四、考核方法

(一)基本要求:

1.副部長:所修科目需全部合格且平均績點在2.5以上

2.幹事:所修科目需全部合格

(二)評選該部門(部長+副部長+幹事)人數的30%作為優秀團學成員在系內進行表彰

(三)考核總分為100分,考核內容分為四個部分:日常考核30%、期末考核30%、部長評定20%、學期小結20%

1.幹事日常考核:

(1)目的:考察成員在日常實際工作中的表現

(2)具體操作:1凡部門有活動,部長對參與活動成員進行評分

2學期末由人力資源部計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長和每一名幹事的平時考核成績並記錄在案

2.期末個人考核:

(1)目的:考察成員自我認定情況、部門其他成員對於此名幹事的認可程度與總體評價。

(2)具體操作:1自評、互評,分別由本人、部門其他成員評分

(評分標準:a:10分b:8分c:6分d:4分)

2由人力資源部計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長和每一名幹事的期末考核成績並記錄在案

3、期末部長評定:

(1)目的:瞭解部長對該成員的認可程度,為人員的合理調度提供依據。

(2)具體操作:1部長評定在每學期末由部長填寫

(評分標準:a:10分b:8分c:6分d:4分)

2由人力資源部計算平均分,得出部長對副部長和每一名幹事的期末考核成績並記錄在案。

4、學期小結:

(1)目的:考察成員對團學、所在部門和自身的認識以及對自己以後發展的意向,綜合考察成員的整體素質,給成員一個發表自己觀點和想法的地方。

(2)具體操作:1由人力資源部從實事求是、是否具有建設性等角度進行評分(人力資源部的小結由辦公室評定)

2由主席團進行監督,辦公室進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