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處理制度全文

1、項目主管領導、各級安全檢查人員定期和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檢查過程要嚴格認真,儘可能的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儘量做到防患於未然。

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處理制度全文

2、嚴格執行國務院頒佈的《企業職業傷亡事故報告與處理規定》,及時、準確、實事求是的作好傷亡事故調查處理和統計報告工作

3、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後,首先搶救傷員,同時保護好現場。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詳細記錄和繪製現場圖。

4、重傷及以上傷亡事故發生後,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逐級上報主管部。

(1)發生輕傷事故,應報告至項目部,項目部指定施工技術、安全及工會等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

(2)發生重傷事故,應立即報告到項目主管部門。項目部應立即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及時報送結案材料。

(3)發生死亡及以上事故,應當立即報告項目部主管部門和項目部負責人。由項目部報公司上級主管部門並會同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

5、發生亡人及以上事故後,項目部主管領導和安全部門負責人要到公司機關進行交班。交班應深刻反思,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制定預防事故重複發生措施並定人定時整改。

6、事故調查統計報告是國家安全生產法賦予安監部門和人員的職權,項目部應實事求是提供事故發生的原因和經過,項目部的任何人不得阻礙和干涉事故的調查。對傷亡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工作要實事求是,本着“四不放過”的原則,秉公執法;對傷亡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漏報和故意改變事故性質者,安全獎法制度對有關人員要加重處罰。

企業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1、礦級每月要組織安全科等有關科室,對全礦每個生產系統、重點部位進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隱患排查,特殊時期隨時排查。

2、區(隊)車間每旬對本轄區進行隱患排查。

3、當班安全員每日對所轄區進行隱患排查。

4、班組長(兼職安全員)及單獨作業的重點崗位(尾礦工、維修工、電工、配電室等)每班對本班的重點部位和生產輔助環節進行不少於三次的隱患排查。(班前、班中、班後)。

5、各級、各崗位查處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消除,嚴防事故隱患擴大,排查中一般隱患當即處理,重大隱患立即採取安全措施,並報礦安全科,和礦安全主管負責人,登記、彙總、並及時報告鄉鎮安監站,縣安監部門。

企業事故隱患排查登記消除制度

1、礦級安全科對本礦車間、採區、各班組及單獨作業的重點崗位和從業人員。每日排查出的各類事故隱患,分別填寫企業重大(一般)隱患治理排查登記表。

2、對排查登記的《企業重大(一般)隱患治理排查登記表》每月彙總,填寫企業隱患排查月報表,上報鄉鎮安監站,縣安監局監察管理股。

3、每季度末將本季度彙總的各類事故隱患彙總填報《企業事故隱患排查季度報表》,上報本鄉鎮安監站,縣安監局監察管理股。

4、礦級確定一名主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負責人,安全科確定專人負責,認真填寫各類事故隱患治理表格,及時上報鄉鎮安監站和縣安監局監察管理股,並有主管負責人簽字,加蓋企業公章。

5、對企業隱患排查治理的各類報表及相關材料,認真整理,建立健全檔案,以備審查。

6、企業對排查出的各類事故隱患要及時有效的治理,防止事故隱患擴大,導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7、對排查出的一般隱患,當即處理,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和重大隱患需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和事故救援預案,確定整改期限,整改責任人,督辦整改負責人,落實整改資金責任人。

8、排查出的各類隱患,都必須登記建檔,對已經排除的各類隱患(包括當場排除的),要及時驗收消號,對排除的重大隱患及時報告鄉鎮安監站和縣安監局監督管理股,特殊情況要經縣安監局監督管理股組織驗收,確保排查整改效果。

事故隱患排查責任制度

1、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企業安全主管負責人對本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直接負責。車間、採區、安全科室負責人對本轄區職責範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班組長及重點安全崗位工及從業人員,對本崗位職責範圍內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2、各級負責人、各重點崗位責任人要嚴格按照事故隱患排查制度、規定,認真進行事故隱患排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生產。

3、對不執行隱患排查制度或發現事故隱患不積極整改、不報告導致發生安全事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企業主管安全責任人及礦安全科管理人員,要按照隱患排查登記制度及隱患排查消除報告制度規定,認真及時填寫報送有關部門,並建立健全相關檔案資料,以備存查。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獎懲制度

1、對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事故預防、事故搶險工作中做出貢獻的給予表彰和物質獎勵。

2、對舉報事故隱患,杜絕重大事故有功人員給予重獎。

3、對在事故預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不認真、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而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要根據情節輕重追究責任,從嚴處理。

4、對隱瞞事故隱患,對舉報人員打擊報復,對弄虛作假,嫁禍於人的,對不積極整改事故隱患,導致發生事故的要追究責任,從重處理。

5、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各級管理人員要在自己職責範圍內落實事故隱患整改資金、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按整改期限完成整改任務,企業從業人員要認真查找自己崗位存在的各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及時排除,及時整改,確保各類安全隱患消失在萌芽中,創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環境。

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制度

1、國家對企業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治理實行逐級掛牌督辦,並進行公告

2、重大隱患治理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掛牌督辦,國家相關部門加強督促檢查。

3、加強監管力量建設,提高監管人員專業素質和技術裝備水平,強化基層站點監管能力,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現場監管和技術指導。

4、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必須立即停產,制定整改計劃,確定整改責任人和完成整改時間,落實整改資金,積極進行重大隱患整改,並保證整改質量。

5、對拒不執行監管監察指令,不進行重大隱患整改的企業,依法依規從重處罰。

安全生產風險分析制度

1、企業要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分析。

2、發現事故徵兆要立即發佈預警信息,落實防範和應急處置措施。

3、對重大危險源和重大隱患要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備案。

4、涉及國家祕密的,按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