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就餐刷卡管理規定(精選13篇)

食堂就餐刷卡管理規定 篇1

1、此卡只限於本校教職工在本校食堂使用。

食堂就餐刷卡管理規定(精選13篇)

2、禁止此卡轉借他人使用。

3、此卡每月充值最少100元,只能在食堂消費,否則次月不予充值。

4、妥善保管此卡,如有遺失,儘快到後勤處掛失補辦。

5、員工應自覺按順序排隊就餐,做到注意禮讓、有序,嚴禁插隊。

6、做到文明用餐,餐廳內不得隨地吐痰、吸煙、赤膊、不得穿拖鞋進入餐廳,自覺排隊、正規排隊、正規刷卡、禁止喧譁、按規定取食,避免浪費。

7、在刷卡後,同時液晶屏將顯示消費金額,即表示此次刷卡成功,否則,重新刷卡,確認。

8、非餐廳工作人員禁止進入廚房內部。

9、愛護公物及餐具,非正常損耗的物品損壞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10、防止水池堵塞,保持衞生應將剩菜剩飯倒入指定的泔水桶內,嚴禁將剩菜剩飯倒入水池或潑灑在地上。

本制度自規定之日起執行。

妥善保管此卡,如有遺失,儘快到有關部門掛失補辦。

食堂就餐刷卡管理規定 篇2

一、目的:為規範餐廳管理。

二、適用範圍:各車間/各職能部門。

三、內容説明:

3-1:飯卡辦理及回收:

3-1-1:員工持廠牌人事行政部網管進行現金充值,首次需收空卡押金10元(在離職時退還);

3-1-2:飯卡折損無法使用或丟失,員工需持有效證件到人事行政部網管進行

掛失並進行補辦,需收取空卡費5元/張,消磁無法使用則免費補卡,辦卡處將電腦顯示餘額全部轉移到新飯卡內;

3-1-3:衝卡時間:辦公系統上班時間

3-1-4:員工單次衝卡不得少於50元。

3-1-5:對於拾到他人飯卡須主動將卡上交人事行政部或員工本人,盜用他人

飯卡,一經發現將處罰10倍盜刷金額,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3-1-6:如果因為丟失飯卡,沒有及時掛失補辦,導致飯卡金額損失的,其責任由持卡人自行承擔;

3-1-7:退卡退款辦理:員工離職需持已簽好的離職申請單到人事行政部網管進行退款辦理。

3-2:飯卡使用:

3-2-1:從20xx年9月1日開始,員工每個月補貼300元直接打入員工薪資中,

請病事假扣10元/天,具體參考《補貼管理辦法》;

3-2-2:消費限額:每次不高於20元,每天不高於50元

3-2-3:員工持飯卡依據自己的口味進行點菜,餐廳不收取現金;

3-2-4:員工使用飯卡在刷卡機上刷卡,餐廳刷卡人員根據員工打菜價格確認後進行消費金額輸入。

3-2-5:來賓餐為總部辦事人員和來賓等用餐,由人事行政部統一登記後發放

來賓專用飯卡或飯票進行用餐消費,飯卡使用完成後需交還人事行政部;

3-2-6:保安人員:因保安人員薪資由保安公司發放,故公司對保安每人每月

充值300元卡進行消費,超過金額部分保安自費到人事行政部進行充值。

3-3:餐廳作業:

3-3-1:餐廳與供應商簽訂採購合同,根據員工充值金額狀況進行採購作業,

制定的各種菜色的價格原則上餐廳不允許盈利;

3-3-2:餐廳提供早,午,晚餐,每日對每種菜色價格進行明顯標示,菜價為

05.元一個梯次,以利刷卡計算便利;

3-3-3:如有停機、轉班等情況致用餐人數變化較多時,各單位、各部門需將

就餐人數提前通知餐廳,餐廳人員應按照就餐人數合理配餐。

3-4:本辦法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食堂就餐刷卡管理規定 篇3

一、目的

食堂是公司為員工提供的一種福利,為了規範就餐卡發放、使用管理,保證用餐的良好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持就餐卡的所有員工。

三、職責

行政部:負責食堂刷卡設備及就餐卡的使用管理、充值等。

人力資源部:負責就餐卡的發放、回收工作。

四、管理辦法

(一) 就餐卡的辦理及回收

1、就餐卡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首次辦卡需繳納10元押金。

2、員工離職時需將就餐卡交還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將就餐卡押金退還員工,就餐卡丟失的應給予賠償。

(二) 就餐卡的充值

1、就餐卡首次充值:人力資源部根據持卡員工的工作情況,核算實際就餐次數後,由行政部進行首次充值。

2、就餐卡定期充值:按照核定的每月就餐次數,每月最後一日由行政部充值。充值時,卡內剩餘次數全部核銷,不做隔月使用。

3、員工因工作調整,就餐情況有變化時,人力資源部及時通知行政部,對就餐卡充值次數進行變更。

(三)就餐卡的使用及管理

1、一人一卡刷卡就餐,無卡或忘記帶卡的,食堂有權停止供餐;

2、使用過程中,持卡人要愛惜就餐卡,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不得留存於食堂,不得出現故意彎折、亂塗亂刻等損害就餐卡的行為出現。一經發現上述情況,將取消該員工所有福利待遇並追償其經濟責任。

3、行政部要定期檢查就餐卡使用情況,合理充值,及時糾正就餐卡使用中出現的問題,保證食堂刷卡就餐的正常進行。

4、刷卡設備故障時,食堂要第一時間報行政部,行政部及時維修,並做好用餐記錄工作,保障食堂記錄的連續。

(四)就餐卡掛失與補辦

1、就餐卡丟失及損壞後,持卡人應及時到人力資源部掛失、補辦新卡。

2、就餐卡丟失或損壞,沒有及時掛失補辦,出現一切後果,其責任由個人承擔。

3、就餐卡丟失或人為損壞,補辦按工本費10元/張收取。

4、拾到他人就餐卡應主動上交行政部或本人。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食堂就餐刷卡管理規定 篇4

一、公章管理制度

1、 公章由學校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並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記,要由使用人(或經辦人)簽字,經校長批准後方可使用。

2、 以學校名義上報、外送、下發的文件、資料、報表等,經校長審閲批准後方可加蓋公章並嚴格登記手續。

3、學校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時由校長指定人代管,雙方做好交接手續。 4、學校員工因取款、取物、掛失、駕駛員辦證等,需用單位介紹信,由校長批准並嚴格登記手續。

5、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要求在空白書面上加蓋公章。

6、 凡私蓋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 合同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任何部門、人員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違反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印章保管人負責;發生遺失,應及時報告處理。 2、 凡在授權範圍內洽談的合同,經校長同意方可成立。經校長審核、簽字後,在財務部蓋章,並嚴格按照登記手續進行登記備案。

3、 未經校長批准或空白合同上不得加蓋合同專用章,否則由當事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4、 凡私蓋合同專用章或利用合同專用章營私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財務專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 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財務負責人負責保管並掌握使用。

2、 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給銀行出納員自行保管和使用。

3、 除正常的財務需要用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項需用必須經過財務負責人報請學校經校長批准後方可使用並嚴格登記手續。凡私蓋章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4、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在空白書面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

四、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使用管理制度

1、 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由出納員負責保管並掌握使用。

2、 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只有在現金、銀行、轉帳收訖或付訖時使用。

3、 不得在空白書面上加蓋現金、銀行收(付)訖章,一經發現,嚴厲懲處並承擔經濟損失。

五、發票專用章使用管理制度

發票專用章由財務人員負責保管並掌握使用,發票專用章用於加蓋通用機打發票。

公章保管責任書

一、保管人(責任人): __________

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 部

二、被保管章全稱: ______________

三、保管時間:自20_ 年 月 日起至:20_ 年 月 日止; 無限期至交回日止。

四、保管人責任:

1、嚴格執行《公章使用管理規定》。在固定地點保存。採取必要措施對公章進行妥善保管。防止出現公章丟失、損毀、被盜、不當使用等情況或事件的發生。

2、用章前,要取得有關領導的批准。批准人在《公章使用管理規定》中已明示。

3、用章中,由保管人加蓋,並在《公章登記簿》上進行登記;保管人須全過程在場。

4、用章後,須及時收回存放處。所用章文件,應留複印件一份。因蓋章有誤而造成的作廢文稿須立即銷燬。

5、本責任書與保管人保管公章期間同時生效和廢止。

公章保管人:

20_ 年 月 日

公章登記表

食堂就餐刷卡管理規定 篇5

1發票管理

1.1由日審員/收銀主管到税務局統一購買發票,並根據發票面額和號碼進行編號,做好登記記錄及保管。

1.2由收銀主管/領班領取各收銀點應使用的發票,在發票登記本或是其它登記本上寫上領用本數和票面金額。並仔細檢查是否有缺號/重號/缺頁/重頁等情況,及時向日審員反映並更換。

1.3日審員根據每日的“各收銀點發票使用情況表”彙總各部門發票使用總數,不定期與收銀主管/領班對各收銀點的發票盤點表核對,確定各部門的發票實際使用數額,並填制“各部門發票使用情況表”。

1.4各收銀點在使用完整本發票後,應將整本發票存根聯經主管/領班上交到日審員處,日審員做好發票核銷工作。

1.5根據“各部門發票使用情況表”的彙總及上交的發票存根聯和當月的營業收入確定的營業額申報應交税金。

2票據管理

2.1用於贈送的餐券、各活動的優惠券、月餅券、押金單、結賬單等連號單據(下稱有價票據),由日審員統一到倉庫領取。

2.2押金單/結賬單等由收銀主管/領班到日審領取,並仔細檢查是否有缺號/重號/缺頁/重頁等情況,及時向日審員反映並更換。日審員做好登記記錄。

2.3各部門因業務需要領用贈送的餐券及其它優惠券的,需填寫領料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籤批後,到日審處領用,日審員要做好登記記錄。

2.4核數員要做好有價票據的使用登記工作,每天對當天所上交的有價票據進行銷號登記,及時發現缺號使用情況,查明原因。

2.5每月底需對當月有價票據進行盤點,並抽查是否與登記的使用情況一致,有出入的,需與使用者(部門)一起查明原因,做好備忘錄工作。

3收銀髮票管理要求

3.1每個收銀點應視營業情況,領取3-4本賬單,1-2本發票,由收銀主管/領班到財務部日審員處進行登記和領用手續,交班須書面簽字交接。

2.2每一筆營業收入都須開具一張賬單,禁止虛開發票現象。

3.3賬單隻能用於營業場所,經收銀機的打印方可有效。

3.4賬單須連號使用,不得跳號,每使用一張賬單都須在賬單控制表上登記,下班時填寫“各收銀點發票使用情況表”。

3.5客人若需開發票時,應一式三聯套寫,開票時須註明付款人單位名稱、日期、用途、金額、付款方式,將記賬聯訂在賬單前面交財務。餐飲定額發票存根聯須寫上賬單號碼。

3.6發票的填寫不得有任何塗改,若發生錯誤的賬單、發票要作廢,須經有關經理簽字説明原因,蓋上“作廢”章將作廢賬單一起交財務。

3.7使用中若發現由於印刷、包裝等原因造成的錯誤發票,不得擅自丟棄或處理,應及時上報。

食堂就餐刷卡管理規定 篇6

1 目的

為維護公司安全,使出入公司的人員、車輛及物資有章可循,特制訂本制度。

2 範圍

2.1 本標準規定了人員、車輛及物資出入公司的各項規定及處罰辦法。

2.2 本標準適用於集團有限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子公司。

3 職責

3.1 辦公室保衞科負責公司出入人員、車輛及物資檢查與放行。

3.2 公司各單位負責配合執勤人員接受檢查。

4 人員出入管理

4.1 本公司人員出入管理

4.1.1 出入公司時需憑工作證,否則值班保安不得予以放行;

4.1.2 上班進入公司時須按規定打卡,不得遲到、早退。

4.1.3 上下班進出公司時必須儀容、儀表整潔、按規定着裝(不得混穿工作服、不穿工作服、不佩帶工作證、不得穿拖鞋上下班)。

4.1.4 上班期間不得帶早餐(食物)進公司或在辦公室內就餐。

4.1.5 上班期間外出的需憑所屬部門主管簽字的《請假條》或《外出審批單》,保安值班人員確認登記後方可放行。

4.1.6 上下班時須在公司規定的人行道上行走,進入生產車間需按規定行走。

4.2 來賓、訪客進入公司的來賓、訪客實行一人一證制度。

4.2.1 拜訪公司人員的來賓、訪客進入公司時應到保安值班室等候,經值班保安聯繫被訪人確認後,出示有效證件登記、填寫《訪問登記表》,同時由值班保安開《訪問聯繫單》、發放訪問證,按值班保安指定的路線行走。

4.2.2 來訪人員須將訪問證掛於胸前,不得在公司各區域來回走動,應在接待室或會議室內等候。

4.2.3 來訪人員訪問結束後,須將《訪問聯繫單》回執聯交被訪人簽字,出門時將“訪問證”與《訪問聯繫單》回執聯一起交還保安值班人員。(被訪人必須詳細填寫回執聯如:訪問結束時間等)。

4.2.4 來訪人員只可出入非生產區域,如需參觀生產區域,須經生產部門及總經理事先批准並由相關業務部門人員陪同。

4.2.5 來訪人員除特准者外,一律謝絕拍照,並由陪同參觀人員委婉説明(接待管理制度中有明確規定)。

4.2.6 政府機關、人民團體等參觀訪問團進入公司參觀時免於登記,但需聯繫辦公室到門口迎接並按規定路線引導參觀。

4.3 其它人員出入

包括配套廠家售後服務人員、職工家屬、外來設備設施維修人員及其它人員。

4.3.1 配套廠家售後服務人員出入

配套廠家售後服務人員出入公司憑“臨時工作證”,否則值班保安不得予以放行;

售後現場服務人員上下班時須佩帶“臨時工作證”,穿工作服。

售後現場服務人員一般不得隨意進入生產作業區(流水線)。如需現場服務,接到生產部通知後方可進入生產作業區。

4.3.2 職工家屬出入

職工家屬出入公司憑“家屬證”,否則值班保安不得予以放行;“家屬證”的辦理手續具體見《宿舍管理制度》;

職工家屬只允許在生活區活動,非工作時間方可由職工本人陪同參觀,但不可進入生產區域和辦公場所。

4.3.3 其它人員出入

外來設備設施維修人員來訪與來賓、訪客出入手續相同,所帶與服務項目有關的工具及物品應主動向值班保安出示並作登記;

無特殊原因,小孩在無大人陪同的情況下,一律不得進入。

其它不明人士出入,值班保安須及時制止並詢問來歷,並上報至辦公室領導,必要時送交司法機關處置。

5 車輛出入管理

5.1 本公司車輛出入公司車輛停放及行駛要求

5.1.1 上、下班時間本公司車輛應有序的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放位置,並按要求行駛。

5.1.2 需公務用車者憑辦公室或部門主管核實批准後,填寫統一的《派車單》方可放行。

5.1.3 載有物品的車輛,憑物品所屬部門主管核准開具的《物資出門證》方可放行。

5.1.4 公司各部門下班時間外出車輛,須經相關領導批准後,開具《派車單》,值班保安檢查登記後方可放行。 5.2 外來車輛進出公司的外來車輛實行一車一證(通行證)制度。

5.2.1 拜訪公司人員的訪客、來賓,應在保安值班室登記《訪問登記表》,經被訪人同意後,外來車輛方可停在公司指定的位置(一般停放在公司外停車位內,政府機關、參觀團體經辦公室批准後可停放在公司內停車位內)。

5.2.2 廠商貨車送物品時,值班保安通知物品所屬部門確認、憑有效證件登記後,發放“通行證”,貨車方可進入廠區卸貨。卸完貨的車輛必須在值班保安檢查確認後,收回“通行證”,方可駛出,若有物資隨車出門,應有物品所屬部門(財務或採購)核准開具的《物資出門證》方可放行。

5.2.3 送貨車輛在廠區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

6 物資出入管理

6.1 物資進門

6.1.1 任何人或車輛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物、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6.1.2 私人物資進入公司時需主動向值班保安出示(雨具、衣服鞋帽及其它明顯有別於公司物資的除外),值班保安對出入人員隨身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各級人員應積極配合。

6.2 物資出門

屬公司物資在無任何手續下任何人或任何車輛均不得帶出。

6.2.1 對外銷售商品車須由財務部開具的《發貨單》,並加蓋“出門證專用章”後,方可予以放行;

食堂就餐刷卡管理規定 篇7

一、目的:杜絕XX大院車輛亂停亂放,加強XX大院治安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XX大院。

三、停車場入場登記管理

1、車輛入場時,由門衞對進入的每輛車輛分類進行車牌號台賬登記,車輛類型分為四輪車、三輪車、二輪摩托車、電單車、自行車、特殊免費車輛(此類車輛包括公務用車、幹部職工私家車等,也包括特殊情況下的免收車輛,以當時實際情況為準),按分類要求登記員必須建立三本台賬進行分類登記,免收車輛必須在台賬上註明免收原因。

2、登記員在登記入場車輛車牌號時,必須做到及時、準確無誤,字跡要工整,賬面要清楚,便於核對收費情況。

四、停車場收費管理

1、停車場收費標準:

①白天停車收費標準:

四輪車:6:30-12:30收費3元/輛,12:30-19:30收費收3元/輛;三輪車6:30-12:30收費2元/白天停車收費標準輛,12:30-19:30收費收2元/輛;二輪摩托車、電單車6:30-12:30收費1元/輛,12:30-19:30收費收1元/輛;自行車6:30-12:30收費0.5元/輛,12:30-19:30收費收0.5元/輛.

②夜間停車收費標準:四輪及四輪以上車輛19:30-24:00收費4元/輛,00:00-6:30收費收6元/輛;三輪車19:30-24:00收費3元/輛,00:00-6:30收費收5元/輛;二輪摩托車、電單車19:30-24:00收費2元/輛,00:00-6:30收費收4元/輛;自行車19:30-24:00收費1.5元/輛,00:00-6:30收費收2元/輛。

2、車輛入場時,由門衞對進入的每輛車輛分類進行現金收費,收費時點清收費金額,注意辨別假鈔,按客户要求撕去停車發票,做到合理避税。

3、按現金管理要求,門衞手上只留取350元(20張10元、20張5元,50張1元)找補零錢,找補零錢月初時從財務領取。收費金額達到100元(除去本留在手上的找補零錢),將收費款交由財務統一保管,並簽字確認交款人、交款金額,財務人員有責任對停車場收費台賬進行核對。

4、財務人員有責任督促門衞及時交款,門衞有義務做到及時交款,簽字確認,起到相互監管的作用。

5、各環節在收取現金時,做到認真清點金額、辨別假鈔,收款人確認無誤後,簽字認可為準,如從中發現金額不符、有假鈔的情況,由交款人負全部責任,照金額進行賠償,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五、停車場票據管理

1、按需向財務領取停車收據,用完的票根要及時將交回財務。

2、在領用收據和交回票根時,必須完善簽字核對手續,做到有據可查。

六、違規處理

禁止任何形式的貪污和挪用收費款,一經發現確認,一律嚴肅處理,按貪污、挪用金額的雙倍賠償。

食堂就餐刷卡管理規定 篇8

一、公章的制發

村民委員會公章一律由鄉人民政府負責制發。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要及時向制發機關報告並申請補發,由制發機關登記後辦理補發。使用已作廢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為處理。

二、公章的使用

(一)下列事項須由村委會主任簽署意見後印章保管人方可加蓋公章:

1、各種責任狀、年、季、月(臨時)報表;

2、各類請示、申請、報告、合同(協議)文書;

3、村民建房申請、民政救助要求;

4、上級政府部門、機關單位、村外單位及企業和個人須使用村民委員會印章的各種文書、報表、證明材料等。

(二)下列事項印章保管人可直接加蓋公章:

1、證明村民年齡、文化、民族、職業、婚姻狀況等基本情況的;

2、村民要求參加各類專業技能培訓的申請;

3、村民户籍遷移、出具死亡證明書等,保管公章人員應本着高度負責、實事求是的態度給予辦理。

(三)凡涉及貸款、重大工程項目發包、擔保等重大問題使用村委會公章時,應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參加的會議表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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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就餐刷卡管理規定 篇9

為切實搞好科隊級幹部隊伍建設,進一步促進我公司幹部管理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打造一支德才兼備、務實高效的幹部隊伍,為xx公司跨越發展提供必要的幹部人才資源,根據集團公司有關幹部管理政策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 科級幹部的任免

第一條:科級幹部的任免由黨委組織部負責。

第二條:科級幹部任職基本條件

1、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經營管理能力、開拓創新能力、廉潔自律能力以及務實高效的工作作風。

2、新任科級幹部應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齡不超過45週歲(含45週歲),女性年齡不超過40週歲(含40週歲),參加工作年限不低於5年。

3、新任正科級職務,一般需任副科級職務2年以上;新任副科級職務需從事管理、技術崗位3年以上;不符合上述任職年限的或越級提拔的,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從任免文件下發之日算起。

4、如因本人違法違紀受到黨政紀處分的,必須滿處分期限。

5、符合任職迴避的有關規定。

6、具備擔任科級職務所需求的身體素質和其他專業技能、任職資格等條件。

7、原則上必須是科級管理技術後備幹部中的人員。

8、因學歷原因沒有納入後備幹部的採煤、掘開、通風系統正隊級管理人員,其任職期間工作績效突出的,可破格提拔為科級幹部,但年齡和其它條件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9、在黨內擔任書記職務的,必須有2年以上黨齡。

第三條:科級幹部的任用程序

1、提名推薦。提名推薦科級幹部要堅持從後備幹部中提名的原則,堅持公開、公正、

嚴謹、透明和誰提名誰負責的原則。黨羣幹部由黨委書記在充分聽取公司分管領導、基層單位(部門)主要領導意見後,提出推薦意見,徵求董事長、總經理意見並取得一致;行政幹部由董事長、總經理在充分聽取公司分管領導、基層單位(部門)主要領導意見後,提出推薦意見,徵求黨委書記意見並取得一致;黨政兼職的幹部由黨政主要領導共同協商,達成一致,並徵求分管領導、基層單位(部門)主要領導意見。公司黨委根據推薦情況,經過醖釀協商,確定考察對象。

2、組織考察。根據黨委的安排,由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成立考察小組,採取個別談話、查閲檔案、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進行考察。考察時要徵求考察對象本單位(部門)領導、同級人員和一定數量的管理服務對象的意見,具體人數為:機關不低於管理人員在冊的70%,其它單位不少於20人。同時徵求紀委、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等部門的意見,對確定的考察對象進行嚴格全面的考察,並綜合考察對象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準確把握考察對象的主要優缺點,寫出考察報告,同時向公司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匯報考察情況。從外單位調入本公司不滿半年的擬考察對象,要到原單位進行考察。試用期滿的幹部,本人寫出試用期間的工作總結,組織部門進行考察。

3、任前公示。由組織部負責將考察人選的信息在公司內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三天。公示結果和徵求意見無異議的提交黨委會。公示結果或徵求意見有異議的,由組織部會同紀委等部門共同進行調查核實,所反映問題不存在或屬於一般性缺點不影響提拔使用的,可以向黨委會提交討論;所反映問題比較嚴重,影響任職的將取消討論。

4、集體研究決定。由黨委書記主持召開公司黨委會議,黨委組織部介紹擬任用人員的任職崗位及考察情況,黨委集體研究決定黨羣幹部的任免和行政幹部的任免提名,根據黨委會的提名決定,由公司董事長主持召開董事會、經理層聯席會,集體研究決定行政幹部的任免。

5、黨委會、董事會、經理層聯席會在討論幹部任免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成員到會。黨政主要領導有一人缺席時,不能研究幹部任免。

6、會議作出任免決定後,依照有關程序下發任免文件。任免單位或部門主要負責人,要由公司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進行談話並宣佈;任免單位或部門的其他負責人,要由公司分

管領導進行談話並宣佈,黨委組織部安排相關人員陪同。

第二章 科級幹部的任職交流與迴避

第一條:任職交流的對象

1、企業發展需要交流的;

2、培養年輕幹部需要交流的;

3、同一崗位任職滿6年的應當交流,滿9年的必須交流;

4、按照迴避規定需要交流的;

5、其它原因需要交流的。

第二條:交流的重點是負責計劃、財務、供應、紀檢、組織、人事等工作的領導崗位。

第三條:可以不交流或暫緩交流的

1、離規定退出領導崗位不滿3年的;

2、所在行業或職位不適宜交流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或者司法機關審查未作出結論的;

4、其它原因不宜交流的。

第四條:幹部交流可以在本單位內部不同崗位之間,機關業務部門之間,機關與基層之間,基層同行業單位之間和黨政之間進行。

第五條:組織部要協調有關部門和基層單位,認真調查研究,擬定交流方案,提出交流人選,按照幹部任免程序進行交流任免。每年要有一定數量的科級幹部進行交流,但一個班子一次性交流不超班子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一,重要崗位連續任職應不少於三年。

第六條:單位和個人必須執行關於幹部交流的決定,限期到位,逾期不到位者就地免職或者降職使用。

第七條:任職迴避的對象

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不得在其中一方任部門主管的單位從事辦事員、材料

員、會計、出納等不適宜從事的工作。

第三章 科級幹部的退出

第一條:年度績效考核不合格的,免去現有職務。

第二條: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或在試用期間出現重大失誤或犯有嚴重錯誤不宜繼續試用的,一般按試用前的職級或根據情況安排適當工作。

第三條:男年滿56週歲(其中符合井下等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年滿53週歲)、女年滿53週歲,免去其科級管理職務,納入一般管理、技術人員管理。

第四條:對達到規定年齡退出科級崗位的人員,退出前在生產、安全、技術或業務性較強的崗位上工作,身體健康狀況好,確實工作需要的,由基層單位提出申請,經公司研究,可聘用其從事相關的工作,聘期根據工作需要而定,但不得超過退休年齡。

第五條:失職、瀆職和嚴重違反紀律或其他不適宜擔任現有職務的,免去現有職務。

第四章 掛職幹部管理

第一條:為了培養複合型人才,公司根據幹部崗位接替需求可選拔各級各類優秀人才到上一級崗位掛職鍛鍊。

第二條:掛職期間履行所掛職崗位的職責,享受所掛職崗位的待遇。

第三條:掛職人員比照科級幹部進行管理。

第四條:掛職期限為一至兩年。

第五條:掛職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根據崗位需要情況予以任用。考核不合格的一般按掛職前的職級安排工作。

第五章 科級後備幹部的配備及管理

第一條:配備科級後備幹部的要求

配備科級黨政管理和技術管理後備幹部,是完善我公司管理技術幹部儲存備選和公開招聘相結合的選人用人機制的重要措施,各級黨組織要按照此規定,向公司黨委推薦合格的後備幹部人選。科級後備幹部每年推薦一次。

第二條:配備科級後備幹部的原則

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是幹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基礎和依據,在配備後備幹部時要嚴格按照標準選拔,堅持逐步培養、循序漸進、不斷調整、寧缺勿濫的原則,不夠條件的堅決不能選拔到後備幹部隊伍中來。

第三條:後備幹部的條件

1、男性45週歲以下(含45週歲);女性40週歲以下(含40週歲)

2、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3、參加工作年限不低於5年,且在管理技術崗位上工作滿2年以上。

4、第一學歷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的, 參加工作年限可放寬至3年。

5、正科級後備幹部要在副科級崗位上任職滿1年。

6、推薦為技術管理崗位的科級幹部後備人選原則上必須具備中級以上職稱。

7、生產單位的科級後備幹部在隊級以上幹部中推薦產生。

8、如因本人違法違紀受到黨政紀處分的,必須滿處分期限。

9、政治立場堅定,道德品質高尚,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團結同志,在現職工作中成績突出,在羣眾中有較高的威信,經民主推薦,得票率不低於33%。

第四條:選拔科級後備幹部的程序

1、每年初,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將本單位符合後備幹部條件的人員按照正科和副科兩個類別造表統計,報黨委組織部。由組織部牽頭,人力資源部配合,重點對初步推薦對象的年齡、學歷、參加工作時間等重要信息進行審查,同時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審查有無違法違紀行為。

2、在初步推薦審查的基礎上,組織部和人力資源部在被推薦人單位組織員工進行滿意度測評,參加測評的人數要有一定的數量並具有代表性。具體要求為,生產及生產輔助單位的要達員工在冊的40%;機關的原則上要全部參加。員工滿意度達50%以上者進入正式推薦程序。

3、正式推薦大會的參會人員範圍是:生產及生產輔助單位由本單位科級幹部;全體黨支部書記、隊長;部分副隊長、技術員;一般管理人員和部分職工代表參加。其他單位不低於70%的人員參加。

4、對符合科級後備幹部條件,按照得票率從高到低的原則取足應配職數,經公司黨委審定,進入科級後備幹部人才庫進行管理。

5、後備人選確定後,組織部以適當方式向基層單位、部門黨組織反饋結果。

第五條:配備後備幹部的數量為:正科級職數按現有正科級崗位的1:2配備;副科級(助理)職數原則上按現有副科級(助理)崗位的1:1配備。

第六條:科級後備幹部的培養和管理

組織部要把科級後備幹部的管理和考核納入本部門的重點工作之中,每年對後備幹部進行一次考核、推薦,不合格者要及時調整出後備幹部隊伍。

第六章 隊級幹部的任免

第一條:由用人單位黨政主要領導研究,在符合條件的後備人選中提出擬任用人員意見,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分別報組織部或人力資源部審核,幹部管理部門徵求公司相關分管領導意見後,對正式確定的擬用人選進行組織考察,同時徵求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紀委監察等相關部門的意見並在用人單位採取適當方式至少公示三天。

第二條:經考察合格、公示無異議後,用人單位按照《xx公司科隊班子集體議事制度》做出任免決定,公司幹部管理部門及時辦理相關任免手續。

第三條:採煤、掘開、通風系統等重點隊組正隊級幹部的任免,應按照《xx公司“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管理制度》的規定,履行相關程序。

第七章 隊級後備幹部的配備

第一條:隊級後備幹部的條件

1、男性45週歲以下(含45週歲),女性40週歲以下(含40週歲)。

2、中專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井下隊幹要求是主體專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3、參加工作滿3年。

4、正隊級後備人選要在副隊級或技術員崗位上任職滿1年以上。

5、副隊級後備幹部人選要在工長崗位上任職滿1年以上。

6、技術員的後備人選一般應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學歷,見習期滿1年(不受參加工作滿3年限制),且取得技術員任職資格證書。

7、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積極進取,廉潔自律,安全工作好,任務完成好。

8、如因本人違法違紀受到黨政紀處分的,必須滿處分期限。

9、隊級後備幹部的有效期限為一年。

10、經民主推薦得票率不低於33%。

第二條:隊級後備幹部的推薦程序

1、每年初,由各工區將符合隊級後備幹部條件的人員名單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進行員工滿意度測評,員工滿意度達50%以上的人員進入正式推薦程序。參與滿意度測評的員工要佔到隊組員工在冊的70%以上。

2、正式推薦大會參會人員範圍是:工區領導及工區相關業務組室人員;不低於本隊組在冊的50%的員工,其中書記、隊長、技術員、工長、安全員、材料員、辦事員必須參加。

3、對符合隊級後備幹部條件,按得票率從高到低的原則取足應配人數,經公司黨政聯席會議審定後進入隊級後備幹部人才庫進行管理。

4、隊級後備幹部人選確定後,人力資源部以適當方式向基層單位黨組織反饋結果。

第三條:隊級後備幹部數量按現有隊級幹部崗位的1:1配備。

第四條:隊級後備幹部由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考核。

第八章 公推直選與公開招聘

第一條:在條件成熟的單位逐步推行公推直選基層黨支部、黨總支書記,選舉產生的書記報黨委審批。

第二條:公推直選的程序

1、擬定公推直選方案。推薦支部書記時由基層黨總支擬定方案報組織部批准;推薦黨總支書記時,由組織部擬定方案,報黨委批准。

2、基層根據公推方案中規定的候選人條件,一個崗位推薦兩名候選人,組織部和人力資源部共同對候選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3、在選舉單位召開黨員大會進行差額選舉,採取二選一的方法,贊成票達參會人員半數及以上者當選,如未過半數或票數相等則重新選舉。

4、按照幹部任免程序行文任免。

第三條:根據幹部崗位的需求,可採用公開招聘的辦法選用幹部。

第四條:公開招聘幹部的程序

1、公佈職位。由組織部將公開招聘的職位利用各種媒體公開,同時公開任職所需的資格條件。

2、公開報名。各總支、直屬支部按照組織部公佈的任職資格條件在員工中做好宣傳並組織報名,同時做好資格的初步審查工作。

3、資格審查。由組織部和人力資源部共同審查報名人員的資格,對不合格的人員予以清退。

4、統一考試與面試答辯。由組織部聘請相關方面的專家,設計考試題目和答辯題目並組織考試與答辯。

5、公示。組織部根據考試和答辯情況,選擇其優秀者作為擬考察人選進行公示。

6、組織考察。經過公示無異議後,對擬考察人選進行組織考察,確定擬任人選。

7、會議討論任命。組織部將考察情況提交相關會議研究,並按照會議決定和幹部任用程序任用。

第九章 幹部的考核

第一條:科級幹部的考核

建立科級幹部年度績效考核制度,一年考核一次,考核結果要與個人工資、職務任用掛鈎,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第二條:隊級幹部的考核

各工區要建立常態化、規範化的隊級幹部考核制度,定期進行考核。公司每年對50%的正隊級幹部進行一次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個人職務任用的主要依據。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食堂就餐刷卡管理規定 篇10

一、車輛使用管理

1、公司所有公務車由行政部統一管理和調度,實行“派車單”派車。為方便工作,貴A H5499,貴A 17H26,貴A 82Z37,貴A 506E5直接由儲運部張經理調度,車鑰匙、手續由張經理管理。貴A HX413,貴A 5217B由行政部管理。

2、公務車原則上實行專人專駕,嚴禁擅自轉駕,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指定其他專、兼職駕駛員駕駛。

3、出車回公司後,駕駛員需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將車鑰匙及時交回登記。未經公司領導允許,駕駛員不得將車輛停放到指定車庫以外的地方過夜,否則一切後果由駕駛員自負。

4、派車條件:公司領導出差或外出辦事;中層幹部出差或外出辦事;庫房轉貨;發貨、提貨;三人以上銷售部員工出差或外出辦事;本公司人員因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的用車。

5、實行“派車單”制度。用車部門公事用車須填寫“派車單”,在“派車單”上簽字並註明出車事由、地點、用車時間。到“行政部”辦理登記領車手續。一般情況下,由“行政部”指派司機出車。公司人員私人用車,報部門領導批示後,到“行政部”辦理領車手續。

6、除儲運部門、收、發貨之外,任何部門不得以各種理由直接通知駕駛員出車,駕駛員一律憑“行政部”的指令出車,沒有部門“派車單”和指令,駕駛員一律不準出車。

7、本公司車輛原則上不得外借,因特殊情況需外借的,必須經總經理同意,駕駛員隨車外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駕駛員差旅費、油費、過路費等)由借車人承擔。未經批准將公車外借的,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發生安全事故的,由當事人承擔後果並追究責任。

二、車輛審驗、維護維修管理

1、車輛的維修、清洗、美容一律到指定地點維修、清洗、美容。

2、車輛維修。車輛維修要本着勤儉節約的原則。確需修理或更換零件的,修理費用在100元內,由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報“行政部”認定審批維修內容後送修;修理費用在200元以上,由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交辦公司總經理批准方可送修(出差在外可特殊處理,但必須先行電話報告,回單位後補辦手續。更換下的配件交到“行政部”,存入倉庫。在維修過程中,“行政部”經理和駕駛員必須共同檢查質量,核准費用,以示負責。本車駕駛員負責維修出廠的檢查驗收。

3、車輛美容。嚴格控制車內外配置,購置必要的車內外設備,須報“行政部”審核,報總經理批准,方可購置。

食堂就餐刷卡管理規定 篇11

為給員工提供一個更加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公司特為宿舍增設一台洗衣機,同時為規範洗衣機的使用,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一、洗衣機的使用 1、洗衣機放置在一樓洗衣間內,未經允許禁止隨意挪動;

2、洗衣機每次最大洗衣量? 公斤,禁止超負荷量操作;

3、使用前要仔細閲讀使用説明,每天使用時間為8:00—22:00;

4、使用洗衣機前請檢查電源線及插頭是否有水,避免觸電,如發現電源插座有燒糊、冒火、冒煙等現象,應及時斷電並立即報修;

5、所有鞋類和硬質物品(如提包等)禁止使用洗衣機洗滌;

6、洗衣完畢後,使用者應及時提取衣物,禁止在洗衣機內長期存放衣物,以免影響其他人員使用;

二、洗衣機的維護和維修

1、洗衣機屬公共財物,要愛護使用,禁止隨意拆卸,以免損壞;

2、宿舍管理員應經常檢查洗衣機運轉情況,以確保洗衣機正常運轉;

3、如洗衣機不能正常運轉,不得隨意拍打,不得私自維修,應及時聯繫宿舍管理人員或上報行政部,由行政部聯繫維修人員維修;

3、由於使用操作不當或者其他人為原因造成洗衣機故障的,追究使用者的責任,並照價賠償;

5、除人為原因外的洗衣機故障或者洗衣機自然磨損、老化的,由公司負責維修或者更換。

人事行政部

20xx-06-12

食堂就餐刷卡管理規定 篇12

為保證商場售樓部辦公區域各公司財物的安全管理,防止財物流失及出入秩序的有效管理,特製此規定: 1. 凡從商場範圍內運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辦公用品、電腦、複印機等必須到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物品出門單》手續。《物品出門單》一式三聯。

物品出門:

為保證公司財物的安全管理,防止財物流失及出入秩序的有效管理,特製此規定:

1. 凡從商場範圍內運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辦公用品、電腦、複印機等必須到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物品出門單》手續。《物品出門單》一式三聯,一聯留物業部門留存,一聯交攜物外出客户,另一聯交保安部存放。由客户出門時交予物業保安人員檢查、核對。物業部門相關負責人須在物品出門單上加蓋公章,方可放行,如公章管理人員未在現場,可由物業部門經理授權人員簽字代替,授權人員簽字樣本及授權書須在商場物業保安部備案。

2. 凡從商場及售樓部範圍內運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辦公用品、電腦、複印機等必須到商場物業部辦理《物品出門單》手續,《物品出門單》一式三聯,一聯留物業部留存,一聯交攜物外出客户,另一聯交保安部存放,由客户出門時交予物業保安人員檢查、核對。物業部須在《物品出門單》上加蓋公章,方可放行,如公章管理人員未在現場,可由物業部授權人員簽字代替,授權人員簽字樣本及授權書須在物業保安部備案,大件物品及重要物品保安員有權再次核對。

3. 物品運出商場時,攜物人應主動出示《物品出門單》接受值崗保安員的檢查核實。《物品出門單》上所登記的物品與實際運出物品的數量、種類應保持一致。

4. 物品運出後,值崗保安員需及時將《物品出門單》收回,在上面寫明自己的姓名及物品運出商場的時間,並在《門崗值崗記錄表》上進行詳細地記錄。

5. 業户搬運大件物品出入商場時,需聽從保安人員指揮,按照指定路線搬運,並要有專人進行成品防護。

6. 搬運完畢後,及時清理檢查現場,防止公共設施及成品發生損壞。如搬運過程中發生意外時,保安人員應及時將時間、當事人姓名、所在單位及聯絡方式記錄下來,同時報告上級,保安部有權就損壞情況,要求當事人寫明事情經過,並做出相應處理。

7. 在非營業辦公時間內,大批物品需要出入商場時,應事先知會物業管理處或保安部,負責物品出入的單位應留有人員值班看護。

8. 門崗保安、巡視保安發現租户(不涉及業主)大量搬出傢俱、辦公設備的,或有搬家公司車輛來為租户搬家的,應將情況立即通知保安部。門崗暫不放行。保安部須向物業部核實,得到物業部許可後,門崗才可放行。以防租户逃租。

9. 《物品出門單》保安部應保留一年,以備業户查驗。

物品進門:

出於管理和安全原因,下列物品運入商場時,需請業户到保安部開具《物品進/出通知單》:

1. 施工單位運入裝修材料、工具等;

2. 業主運入大批量辦公傢俱;(市消防局不允許未經過消防驗收的裝修單元運入傢俱)

3. 業主運入單件過重的物品,如保險櫃、大型設備等;(大廈樓層每平方米設計有規定的承重,須保證運入物品在大廈承重範圍以內)

4. 業主運入易燃易爆或有異味的物品,如氣瓶、氣罐、油漆稀料等;(須得到保安部許可)

根據公安機關有關管理法規,下列物品不得帶入商場:

1. 帶有政治性、封建迷信、淫穢色彩的非法出版物;

2. 帶有賭博性質的物品;

3. 毒品以及各種危及人類身體健康的違禁麻醉藥品;

4. 管制刀具、槍械;

5. 家犬及其它可能影響業户的動物寵物;

6. 其它公安機關明令禁止的違禁物品。

除以上兩類物品以外業主運入其它物品只在門崗進行登記,不要求開具《物品進/出通知單》。

食堂就餐刷卡管理規定 篇13

一、總則

1、 為了加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公司具體情況的有關制度制定本規定。

2、 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倉庫消防安全由公司防損部、倉庫日常管理相關部門負責。

二、組織管理

1、 倉庫擴建,改建要符合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並給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倉庫改擴建竣工時,給公安消防監督部門進行驗收未合格的不得交會使用。

2、 倉庫最高負責人為倉庫防火責任人,負責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倉庫防火負責人負有以下職責:

4、 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5、 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視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6、 組織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培訓和考核,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

7、 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8、 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9、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向防損部及公司消防安全委員會備案。

10、 倉庫應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11、 倉庫管理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

12、 對倉庫新入職員工應進行倉庫包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位工作。

三、儲存管理

1、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少於1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米,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少於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米。

2、 容易相互發生化學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圖示規定的甲,乙類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的滅火方法。

3、 易自燃或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温度較低,通風良好的空氣乾燥場所儲存,並安裝專用儀器定期檢測,嚴格控制温度與濕度。

4、 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5、 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的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6、 使用過的油棉沙,油手套等沾細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入在安全地點,定期檢查。

四、電器管理

1、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範的規定。

2、 倉庫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W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温燈照明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温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3、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於0.5米。

4、 庫房內鋪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硬塑料管保護。

5、 庫區的每一個庫房應當在庫房處單獨安裝開關箱,倉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6、 庫房不準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設備。

7、 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室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8、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範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並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9、 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五、火源管理

1、 倉庫應當置醒目防火標誌,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人員,必須登記並交出攜帶的火種。

2、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申請動火證。經倉庫或大廈防火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3、 庫房內不準使用火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有防火負責人批准。

4、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

定審批,並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5、 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不準吸煙,燃放煙花爆竹。

6、 庫房倉管人員及入庫人員,入庫前應當交出攜帶的火種,接受防損人員的檢查。

六、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1、 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雜物。

2、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保養、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3、 對消火栓,滅火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不準堵塞、隔離、挪用。

4、 庫區的消防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