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管理工作制度

護理管理工作制度

護理管理工作制度

1.護理部工作制度

1) 根據醫院的中心工作、年工作計劃及醫院整體發展規劃,結合臨牀醫療和護理工作實際,制訂護理工作長遠規劃及發展目標、醫院護理工作年、月工作計劃和總結,報請主管院長批准後,具體組織實施。

2)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完善各項護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質量評價標準、護理技術操作常規及各級護理人員工作職責,並定期評價貫徹執行的效果,不斷完善規章制度,提高科學管理的水平,促進護理質量不斷改進,全面實施以病人為中心的整體護理。

3) 合理配置護理人力資源,遵循以人為本、能級對應、結構合理、動態調整的原則,按照護理崗位的任務、所需業務技術水平、實際護理工作量等要素科學配置護士,加強對護士人力資源的科學管理。

4) 定期深入臨牀,加強對護士長工作的具體指導,充分發揮護士長的作用,組織護士長查房和各科之間定期交叉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對護士長護理管理質量進行督導和定期評價。

5) 負責實施和落實全院護理人員的業務培訓計劃,督促落實護士培訓與科研管理委員會的職責開展業務知識的學習和操作技術的訓練和考核,開展繼續教育和舉辦短期學習班。加強護理工作的技術管理,開展護理工作的科研活動,不斷提高護理技術水平。

6) 定期對各科(病房)病區管理、基礎和專科護理管理、消毒隔離、服務品質、護理文書等護理質量進行檢查,瞭解或參加各科開展的新業務、新技術及危重病人的搶救。督促檢查各項工作制度的落實情況,減少護理差錯的發生,分析護理工作質量,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做好記錄。

7) 每月統計護理工作量、壓瘡、輸血輸液反應、差錯、一級護理天數、護理人力出勤率等護理工作動態報表,制訂月工作重點及小結,每月向主管院長及上級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8) 關心護士工作及生活,嚴格執行《勞動合同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根據護理工作的特點和護士的需要,積極創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和環境,充分調動廣大護士的積極因素。

9) 配合醫院整體行動協調,指導全院護理應急調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