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宿舍管理規定(精選17篇)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1

一、目的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精選17篇)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環境及公共秩序,創造安全舒適的休息場所,規範員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範圍

適用於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員

三、職責

1、行政部門負責員工宿舍統一管理。

2、值班人員及保安負責員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衞工作

3、人力資源部配合入住申請等相關工作。

4、宿舍管理人員負責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員一律憑《員工宿舍入住申請單》按宿舍管理人員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員必須遵守管理人員要求,在規定房間、牀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務,由宿舍管理人員列出清單,經員工個人清點確認後簽字,方可領取門鑰匙。

5、員工離職時,對宿舍使用權自然終止,員工應在離職日起三日遷離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應通知宿管人員進行物品清點及移交,並結清入住期間相關費用,否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內應做到物品合理擺放,被褥疊放整齊,保持室內通風,防止疾病漫延,晾曬衣服應統一掛在指定處。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對宿舍衞生進行不定期檢查,對衞生最佳宿舍給予獎勵,對最差宿舍給予50元/次處罰。

3.公司員工不得擅自調換牀位及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

4.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不得私接電線進行燒煮、烹飪,不準用電爐、電暖器等高功率電器,違者罰款50元/次。

5.住宿人員必須按時就寢,休息時間不得使用音量過大的音響設備或大聲喧鬧,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6.住宿人員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除照價賠償外,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

7.入住員工不得在公共場所(包括走廊、樓道、洗手間等)亂扔、亂倒垃圾,若有違反者給予30元/次罰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或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寵物。

9.嚴禁員工將飯菜帶入宿舍就餐,嚴禁將雜物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窗外潑水、亂倒雜物。違者罰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違者將給予重罰。

11.宿舍內嚴禁打架、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對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提出警告;對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處罰,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宿舍,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檢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違者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經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員嚴禁將自行車、摩托車帶入樓內。

15.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不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監督、指揮者。

※在宿舍內賭博、鬥毆及釀酒者。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及設施等。

※吵鬧、屢勸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來人員者。

※無正當理由經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員檢查,針對不配合人員將給予重罰。

2、入住員工每人一把門鑰匙,進出隨手關門,保證室內人員物品安全。

3、宿舍當值人員應加台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凡因當值人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者,給予當值人員從重處理。

七、宿舍收費辦法

1、居住所耗費的電費、水費、電話費、上網費等相關費用均由員工自理,並需繳納住宿費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員統一收齊後,交行政部。

2、水電費由管理員每月25日抄表公佈,並按實際人員數分攤至個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電費補貼。

3、宿舍內易耗品的更換由入住人員自行負責,空調等重大設施的損壞維修如因人為原因造成的,由該宿舍承擔相應費用,如為自然損壞,則由公司聯繫維修並承擔費用。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2

1、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與衞生習慣,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與衞生環境,使大家有一個良好的住宿環境。

2、宿舍人員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掃室內外衞生,保持宿舍環境清潔。

3、愛護公物,損壞按價賠償,並追究責任。

4、牆上嚴禁亂塗亂畫,不隨地吐痰,亂扔瓜皮果屑。

5、室內佈置應井井有條,不得亂擺亂放。

6、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不得找任何藉口爭吵、打架。

7、不得在宿舍聚眾賭博、酗酒鬧事。不得將外來人帶到宿舍內住宿。

8、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火。

9、出入宿舍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做好治安防範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應向上一級領導通報,並於23點前回到宿舍。

11、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線,做到人走燈滅,電源斷電。宿舍內不允許用電爐,發現一律沒收。

12、宿舍人員發現有偷竊行為者,一律處以罰款後開除。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3

為加強本工地臨時宿舍務工人員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條件和環境,確保建築工地安全生產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向公司提供進入本工地住宿人員的花名冊,以及身份證複印件。

2、宿舍區內的臨時用電、用水、線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進行改動和佈設。

3、宿舍區內禁止使用煤油、火爐、煤氣灶等器具。

4、在宿舍區內禁止亂丟煙頭、垃圾、隨地吐痰、亂倒剩飯剩菜、不得隨地大小便,如發現違規者,進行處罰,罰金100--500元。

5、宿舍區應定期清掃、保潔、生活垃圾應清倒在指定區域內,嚴禁隨便拋撒。

6、嚴禁向外拋撒生活垃圾,如發現有向外拋垃圾現象,進行處罰,罰金100--500元。

7、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嚴禁在樓內任何地方大小便,一經發現,進行處罰,罰金100--500元。在現場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如有發現施工時不佩戴安全帽,進行處罰,罰金100--500元。

9、不得隨意挪用工地、建築物、宿舍區的材料和電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員應注意愛護、保護公物,不得損害、遺失。私人物品必須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竊。

10、禁止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賭博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嚴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後施工)。

11、凡在宿舍區範圍內發生違反上述規定或出現案情時,住宿人員有責任予以制止、舉報、提供線索,協助調查、處理、破案。

12、施工負責人員對施工人員的文明、衞生、職業健康、安全負領導責任。應認真組織學習、執行以上規定,確保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吉林省金谷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4

一、內務衞生

二、安全

①保持寢室、陽台、玻璃、窗門、地面乾淨整潔 ①注意防火、防盜、防電,外出時隨手關好門窗,切斷電② 保持個人桌櫃、牀鋪整齊有序 源

③ 每天按 的順序②上下牀時注意安全,不得惡意妨礙他人,以免發生意外 輪流值日 ③休息或外出時,注意門窗關好,以防遭竊 ④寢室內應時常做到通風換氣,使室內保持空氣流通 ④寢室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使用熱得快 ⑤不得在寢室內亂丟垃圾、鞋襪,不得向窗外亂丟物品 ⑤熄燈後嚴禁使用蠟燭照明

○6勤洗澡、洗頭,晚上睡覺前必須洗臉洗腳 ○6如出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向宿管阿姨報告

三、紀律

①保持寢室安靜,尊重他人正常生活習慣,嚴禁在寢室打④使用手機、電腦時不得干擾他人休息,看電影、聽歌務鬧和大聲喧譁 必使用耳機,以免影響他人

②每位成員應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得在寢室內留宿 ⑤瓜子殼等廢物要丟入垃圾箱內,儘量不把飯菜帶回寢非本寢室人員 室,不得阻塞下水道

③每位成員晚上11點之前必須歸寢,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歸者必須提前跟輔導員和寢室長説明情況

四、時間規定

Ⅰ:上課期間 ①每天使用電腦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

① 按時起牀,按時就寢,按時上課。 ②寢室人員儘量保證自己的午休

②寢室成員每天必須午休至少30分鐘(時間12:45~13:15) ③晚上00:00之前必須關閉自己的電腦,休息 ③每天中午12:30~13:30,晚上23:00後必須保持寢室安靜 ④早上8:00前必須起牀

④晚上23:00以後嚴禁使用電腦,00:00前必須上牀睡覺

五、節約 水龍頭 互助,共同提高,共同進步 ①晚上11:00後必須熄燈 六、學習 七、其他説明

② 電腦暫時不用時要切換到睡眠狀①不遲到、不早退、不逃課 ①本規章試行一個月,若其中某條例態 ②當天的作業當天完成,按時交作業 至少有三人反對,該條例將無效 ③最後離開寢室的同學必須確保水③寢室成員每週日都要為自己的下②本規章自20xx年06月24日起執電關閉 周做好學習計劃,並認真完成 行,每位寢室成員必須嚴格遵守 ④洗手或洗完衣服後,記得隨手關閉○4如果有不懂的問題相互討論,互幫③本規章最終解釋權歸寢室長所有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5

一、員工管理制度

所有員工和來訪人員,在宿舍內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令,遵守公司各項規章 制度,服從行政科宿舍管理人員的管理和安排。

二、員工宿舍規則

1、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給員工居住,嚴禁留宿外來人員。

2、員工入住宿舍須經行政科主管人員批准,安排在指定房間,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調房。

3、自覺愛護宿舍設施,不得亂寫亂畫,愛護門窗、玻璃,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4、注意防火、防盜,外出時關好門窗,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發現可疑人員,應及時向行政主管或保衞科報告。丟失物品責任自負。

三、員工宿舍內六禁止

1、禁止私藏公共物品,儲存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兇器等。

2、禁止在宿舍賭博、酗酒、打架、盜竊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

3、嚴禁損壞公物和他人的物品,破壞公共設施和回宿舍就餐。

4、嚴禁拉幫結派、挑釁,起鬨鬧事。

5、嚴禁自行安裝電源插座和亂拉電線。

6、嚴禁無故擺弄和私自動用消防器材

四、員工宿舍七不準

1、不準擅自調換房間牀位和拆遷挪用公物。

2、不準在宿舍用電爐子、電飯煲、電熱杯、電熱器等電器和酒精爐、液化氣等。

3、不準隨地吐痰和向窗外吐痰、潑水和丟擲任何物品。

4、不準自行張貼任何告示、傳單、招牌、廣告和宣傳品等。

5、不準帶進和飼養任何動物。

6、不準出宿舍時赤身露體。

7、不準赤身在水房沖洗。

五、遵守宿舍秩序規定

1、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喧譁嬉鬧。

2、如遇特殊情況員工親屬臨時在宿舍住宿,必須先按規定提出申請,有宿舍主管批准,申請交主管備案。

3、離職員工限兩天內搬離宿舍,否則宿舍管理人員有權清理其所有物品。

4、保持宿舍樓清潔衞生

5、不得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

6、起牀後,牀鋪應擺放整齊,髒衣物應及時清洗。

7、不得在房間、走廊裏潑水。

8、每天上午七點和下午一點半以前,必須將本宿舍的垃圾掃到室外,有清潔工及時清除,其它時間不準外掃。

9、不準在洗漱室和墩布池內大小便。

10、杜絕小便不入池,大便不入坑,手指不入簍,便後不衝的行為。

六、節約用水、用電

1、

2、 用水後隨即關閉水龍頭,洗衣服時不得長流水衝衣服。 人離宿舍時,必須關閉燈和其它電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七、凡違反本《員工宿舍管理制度》者,根據其性質、態度、影響和後果,按公司規定,給予批評警告,通報和罰款50-300元。盜竊物品的罰款為物值的5-10倍,拒不悔改者和多次重犯者加重處罰。

八、敢於對違反《員工宿舍樓管理》行為進行批評和檢舉者,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表揚或獎勵。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6

為加強教師宿舍管理,創造文明、舒適、安全的生活居住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師宿舍的分配由學校總務處負責協調安排,落實到位。教師不得自行調整宿舍位置。要服從學校管理,自覺遵守執行本制度,創造文明、舒適、安全的生活居住環境。

2、宿舍樓內的設施、設備和學校配備的電器、辦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設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職工應愛護使用,不得自行出讓、轉移、轉借、贈予他人。

3、保持室內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整齊,起牀後應將牀上用品整理好,放學或離室時關好門窗。

4、自覺維護宿舍的清潔衞生。宿舍衞生每天打掃,室內必須做到地面潔淨,門窗玻璃明亮,牆壁無蛛網,無塗損,不亂釘、亂拉線、亂掛衣物,地面無積水、無髒物,房內無異味。

5、愛護宿舍物品,凡宿舍內的設施、設備、用具發生正常破損和故障,應即時向總務處報修,故意損壞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賠償。

6、不準在宿舍內惹事生非,尋釁滋事,留宿外人,大聲吼叫,酗酒,賭博等影響宿舍區正常生活和學習秩序。

7、禁止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教師宿舍禁止使用電爐、電熱器等大功率電熱器具、白天禁止使用電熱毯、以免因用

電負荷過大損壞電路和控制設備。

8、冬季取暖要遵守學校取暖規定製度,加強防煤煙防火事項。宿舍內嚴禁點蠟燭。不準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9、注意防火,防水、防電,同時做到節約用電、用水。凡在宿舍內違反國家治安、消防條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關條例處理。

10、住校教師應相互尊敬、和睦相處、禮貌往來、互相監督,發生糾紛或發現問題及時制止並向有關部門彙報。

11、新分配或調入人員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排住宿。

12、調離本單位的教職工向總務處交清學校財產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本制度自20xx年9月開始執行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 職工宿舍樓管理,給職工提供一個安全、衞生、舒適、文明的休息場所,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堅持統一管理與住宿職工自我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共同搞好宿舍管理。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宿舍樓和平房住宿的所有人員。

第二章 職工宿舍日常管理規定

第四條 後勤保障部負責宿舍樓的日常管理,根據各單位職工的實際工作、生活需要,按規定合理、統籌調整安排職工住宿。

第五條 職工宿舍樓設保潔員,負責本樓的公共秩序和衞生清潔。服務人員要盡職盡責,搞好服務工作,管理好所屬公用物品,如有無故丟失、損壞的由本人負責賠償,人員變動時要清查物品,做好移交手續,如出現交接不清,帳物不符,應由本人負責賠償。

第六條 住宿人員要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愛護公物,講究衞生,保持宿舍衞生清潔。宿舍不準擅自留宿他人,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元;出現毆打、謾罵、侮辱服務人員者,交由保衞部處理。

第七條 宿舍內嚴禁男女非法同居、酗酒聚賭、大聲喧譁、打架鬥毆等擾亂宿舍的生活秩序和治安秩序的行為,違

者交保衞部依法處理。

第八條 住宿人員不得損壞宿舍內配備的公共用品及門、窗、玻璃等公共設施,如有丟失或損壞按價賠償。各類廢舊、帶有腐蝕、有毒氣味的物品一律不準帶進宿舍。

第九條 住宿人員要嚴格執行水、電管理規定,嚴禁私自亂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子和超出規定的大功率燈泡以及長明燈;嚴禁使用電褥子;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飯鍋或液化氣做飯;不準偷電或出現長流水現象。對不按規定使用水、電或造成事故者,按《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考核細則》進行考核,並按損失水電的數量或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第十條 對職工所使用的職工宿舍,不居住超過半年或年居住累計不足一個月而又不退房的,經後勤保障部逐月核實情況後,由保衞部、職工所在單位和後勤保障部一起將職工私有物品清理封存後(物品由職工所在單位保存),收回宿舍。

第十一條 對不服從管理經教育仍不悔改者,後勤保障部責令其退房,如不搬出,加扣房租費20元/天,扣款由人力資源部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二條 宿舍樓統一調整按單位劃分樓層房間,實行雙層管理。任何人不得將入住的宿舍轉租轉借他人,只限本人入住,否則每查出一人次/日給予20元罰款;職工調動、

調離、退休、退職或離崗休養必須到後勤保障部重新辦理住宿登記及退房手續,否則按每月60元收費,以上變動情況單位應及時上報後勤保障部,否則費用由單位負責。

第三章 職工宿舍分配條件及辦法

第十三條 在本礦工作上三班倒的職工可申請住房,常白班作業的確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可由本單位申請分配宿舍。

第十五條 申請住宿的職工,根據有利於生產和工作的原則,優先安排井下一線職工或確因工作需要急需住房的職工。

第四章 職工宿舍收費標準(暫定)

第十六條 職工住宿每房間安排三人,住宿收費10元/月〃人。

第五章 礦區內家屬院管理規定

第十七條 雙職工需安排宿舍的經分管領導批准,可持結婚證明由本人申請分配平房並按標準交納房租費。在礦區家屬院居住的職工每月交房租60元,電費據實繳費。

第十八條 未經領導批准現住家屬院或住招待所的幹部職工一律到職工宿舍樓居住。

第十九條 每月二十六日前後勤保障部將上月住宿收費明細表交人力資源部,在工資中扣除住宿費及水電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規定由後勤保障部負責監督實施。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二0xx年九月七日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 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職責包括: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衞生情況。

第二章 入住與退宿相關手續

第四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 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辦公室申請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攜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 退宿:員工離職 (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於離職3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公司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辦公室提出申請並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移交手續,並於3日內在人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 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 員工不得於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罵架或有不良行為。

第八條 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九條 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條 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辦公室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一條 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衞生狀況並應遵守:

11.1 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衞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衞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衞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

11.3 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1.4 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5標準:

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鞋子擺放整齊。

牆面:牆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室內不準拉繩子、鐵絲。牆面牆角無蜘蛛網。

鋪面:衣物、被子疊放整齊,牀單平整;

室內保持空氣新鮮、無異味;門窗玻璃清潔,不私接電線,不違章用電. 衞生間無污物、污跡。

窗台無灰塵。

第十二條 辦公室每月安排統一檢查二次,其中突擊檢查至少一次,發現有違紀行為按5元/處處罰。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開始實行。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9

為了保護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本公司特制訂以下宿舍管理制度:

1、必須遵守寧波市政府頒發的文明衞生、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及有關部門的管理規定。

2、大力提倡“五講”“四美”,努力搞好宿舍衞生和環境衞生,做到勤洗、勤換、勤掃、勤理。

3、凡不講究社會公德,不講究集體和個人衞生、亂丟煙頭、果皮、紙屑、廢物、發現一次、罰款10元,嚴重者罰搞宿舍衞生一星期。

4、凡不講究衞生值日安排表進行打掃,發現一次罰20元。

5、宿舍衞生要求地面乾淨,無髒物、異物或積水、牀鋪要整潔,東西擺放要整齊,檢查不合格者扣10元。

6、宿舍不準隨意接待親朋好友,如需接待和留宿者,必須向主管領導提出書面申請,批准後方可進行留宿,住宿時間原則上不超過三天,若檢查發現無手續一次罰200元,宿舍人員若失掉財物均由其負責賠償。

7、宿舍不準聚眾酗酒,高聲喧譁,打架鬥毆,聚眾賭博,若發現一次罰款20-200元。

8、員工需住宿,應首先提出申請服從管理部門安排,若私自搬進,調換房間,變動牀位,經發現罰款100元,並勒令搬回及搬走。

9、集體宿舍嚴禁男女員工非法混居和裹鋪合睡,若檢查發現或舉報事實,立即開除,並罰款500元。

10、愛護宿舍財物,不得任意損壞,凡故意損壞均應照價賠償,並按員工守則有關條例處罰。

11、做好三防工作(防火、防盜、防中毒)堅決禁止生人出入,不準私接電源,洗澡後應及時關煤氣閥,出户應關窗鎖門。凡違反上述之事項,發現一次罰款10元,出室不鎖門,丟失室內財產均由未鎖門者負責賠償。

12、若用熱水器洗澡時,不準邊洗澡邊洗衣服,影響其他員工洗澡,發現一次罰款20元。

13、員工應節約能源、水、電、氣費用要嚴格控制,杜絕惡意浪費,違者罰款20元,凡自行使用電器者,將沒收電器並進行10-15元罰款。

14、凡被公司解聘,辭退及自動離職者,必須自覺將宿舍的鎖匙及有關公司財物及時移交公司倉庫。保安將監督其離室,保安有權進行行李物品檢查,不配合者公司有權採取強制措施。

15、嚴禁員工將爆炸品、危險品、易燃品、毒品等危險生命財務物品帶入宿舍違者罰款500元,並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6、宿舍可以在不影響他人休息的前提下開展有利於身心健康的娛樂活動,其時間不能超過凌晨1點,違者罰款10元/人次。

17、嚴禁在宿舍內嫖娼賣淫,吸毒販毒,違者立即開除,當月工資扣除,並移交公安機關處罰。

18、晚班員工下班後進宿舍必須輕手輕腳,不準大聲説話,若影響其他員工休息,遭到投訴者,罰款50元/次。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10

青年教師公寓是國家和學校投資改造,提供給在我校工作的的單身教職工居住場所。為保證青年教職工能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辦法。

一、入住條件

(一)人事處登記在冊的留校、調入的且家住大連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以外的未婚青年教職工申請入住,需經所在單位同意。

(二)附中、附校登記在冊且住大連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以外的未婚青年教師,由單位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批准方可入住。

(三)學校獨立核算企業在職未婚青年職工住房應由企業在社會上租賃解決,確有困難且家住大連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以外的,由所在單位向學校提出申請,經批准方可入住。房租每月每牀120元。

(四)寒、暑假期間,若青年教師公寓有空房間,在校博士生、博士後可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學校批准借用探親間,住宿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房租每月每牀100元。

二、入住時每人須一次性交住房租賃保證金和備品押金共500元,退房時返還,不計利息。

三、入住人員調出須先退牀方可辦理報退手續。

四、入住人員在取得住房或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之後,兩個月內必須退牀。如有特殊情況,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同意,報學校批准,方可繼續租住。

五、入住人員不得將牀位借給他人使用、擅自調換房間,不得拒絕安排新人入住、私自佔用別人牀位,不得留異性住宿,違者將取消居住資格。

六、入住人員必須保持室內公共設施完好,如有損壞,由居住人賠償;應保持公共衞生,不得私自佔用走廊等公共場所,不得在走廊內堆放雜物、垃圾。

七、入住人員要管理好煤氣、水、電,節約能源,保證安全。要努力做好安全防範及消防工作。

八、任何人不得改變房屋使用性質及房屋結構,一經發現,取消居住資格,並給予相應經濟處罰。

九、嚴禁亂拉亂扯電線及使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電器;違反規定並造成損失的,須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賠償責任。

十、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滋事,不得大聲喧譁,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和學習。

十一、應退牀人員到期仍不退牀的,按每月每牀500元收取違約金。

十二、自學遵守作息時間(晚11:00-早5:30關閉大門),自覺遵守其他有關規定。

十三、公寓管理人員和清掃人員應做好管理和服務工作,自覺執行上述規定。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11

為加強保安員宿舍管理,創造一個秩序良好、清潔衞生、舒適安寧的生活環境,特制訂本規定,供各小區遵守執行。

一、內務要求

1、各小區保安員宿舍建立輪流值班制度,每天安排1人值日。

2、值日員每天上午、晚上兩次負責搞好室內外衞生,清掃時間可視工作要求調整。

3、保持室內清潔,不隨地吐痰,不亂丟果皮、紙屑、煙頭、雜物,不在房間裏亂塗畫、亂張貼。

4、起牀後被子按要求整齊疊放(JJ花園保安員按部隊內務要求疊放),牀鋪保持乾淨平整,不亂放雜物,鞋子、包箱擺放整齊。

5、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具按指定位置擺放。

6、私人貴重物品由個人妥善保管,避免丟失和損壞。

7、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及其他危險品帶進宿舍。

8、保持室內安靜,不得大聲吵鬧、喧譁、唱歌,就寢後須關閉各通訊裝置,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9、不準帶外人進入房間住宿,不準男女同房混居。

10、注意安全防火,不準在室內明火燒煮食物或使用電熱壺、電爐,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使用電器。

11、不當班人員收看電視時間為下午16:00-23:00(星期日可以提前收看)。

12、晚上23:00熄燈就寢,值日員負責關燈。

13、自覺愛護宿舍配備的電視機、電風扇、牀鋪、桌椅等公物,如損壞要按價賠償。

14、自覺節約用水、用電,愛護宿舍區內的公共設施。

15、晾曬衣物應在指定的地方,並保持曬衣區整潔衞生。

二、管理規定

1、入住宿舍保安員由小區管理處主任安排住宿房間及鋪位,不得擅自調換。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離職,均應在離職生效之日搬離宿舍,不得再在宿舍居住。

2、保安員必須自覺遵守[20xx]03號文件《保安員內宿管理暫行規定》,並按規定請休假。

3、內務檢查。各小區保安隊長負責對保安員外出、歸隊、內務、就寢、公物等每天不定時檢查2~3次,並做好檢查記錄。在檢查中發現保安員一次違規給予批評教育,二次違規視情節輕重和影響大小處以20~100元罰款。

正常情況下使用公物需報損或需改善宿舍設施,經小區管理處主任核准後報公司解決。

4、內務評比。每月由辦公室會同保安大隊對小區保安員宿舍組織檢評,對宿舍管理不按要求履行或沒有檢查記錄的給予保安隊長罰款50~100元,內宿人員違規同第3條處理。對內務工作評比中管理優秀的宿舍給予保安隊長對等或以上的獎勵。

三、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實施。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12

為了加強對倒班管理,給住宿人員營造一個安全、安靜、衞生、舒適的住宿環境,保證住宿人員得到充分休息,特制訂本規定 。

一、入住制度

(1) 員工倒班宿舍提供給各部門因倒班而需要住宿的員工休息所用。

(2)各部門員工入住倒班宿舍需要提前兩小時至B座總枱電話預定,確認牀位住宿。

(3)員工憑部門經理簽字的“倒班宿舍入住通知單”到B座總枱登記,由後安全梯道進入倒班宿舍(不得乘坐客梯),按指定牀位入住。

二、管理制度

(1)員工住宿根據當日倒班單所填寫住宿時間在一小時內入住,次日早晨八點前離開;

(2)登記後進入宿舍要做好“三輕”,不得打擾客人;入住後應儘快休息,不得影響其他 同事休息,不準在宿舍內大聲喧譁、打牌、吵鬧、打架、賭博、酗酒;

(3)愛護公共財產,不得在傢俱、牆壁上亂寫亂畫,損壞丟失,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的 視情節加倍賠償;

(4)注意保持房間,公共區域及衞生間的清潔衞生;

(5)嚴禁攜帶外人進入宿舍,男女員工不得到對方宿舍逗留;

(6)進出宿舍隨手關好門窗,不得攜帶任何貴重物品入內,現金、證件、票據等妥善保管, 如有丟失,員工自理;

(7)宿舍內嚴禁吸煙,不得使用大容量電器,以防火災發生;

(8)如發現火警或其它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酒店安全部,詳細説明情況。

(9)節約用電用水,隨手關燈關水。

(10)住宿員工有義務協助人力資源部做好倒班宿舍的管理,發現有員工違反規定必需報告人力資源部,經檢查發現或被員工反饋至人力資源部查實有違反以上規定者,將通報所在部門,處以50元以上罰款及相應紀律處分,視情節考慮取消以後入住倒班宿舍資格。

新紀元人力資源部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13

職工宿舍管理規定 為了使住宿員工更好地工作、生活和學習,維護職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職工宿舍條件的職工,經本人申請所在部門簽註意見,報公司審查批准後,由綜合辦公室登記安排住宿,外來人員原則上一律不準進住。如遇特殊情況,外單位住我公司宿舍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管理規定,在進入我公司宿舍住宿時,應將完備後的住宿手續,交綜合辦公室查驗登記,否則一律不準住宿。

二、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三、住宿舍必須服從綜合辦公室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綜合辦公室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四、愛護宿舍衞生,室內、過道保持清潔衞生,不準在室內外堆放垃圾,隨地大小便、亂丟果皮、紙屑和亂倒髒物以及在牆上亂畫,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各室應安排住宿人員每天輪流打掃室內清潔,綜合辦公室採取不定期抽查室內衞生,結果將進行通報,並給予相應考核。

五、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要養成隨手關門、關燈、關空調的習慣。如發現在所管轄區域內,不在室內1小時以上,電器(包括燈、電腦、空調等)電源未切斷,處以

50元罰款。室內製冷空調開啟應在温度32攝氏度以上(含32攝氏度),制熱空調開啟應在5攝氏度以下(含5攝氏度)。同時,夏季室內空調温度設置不低於26攝氏度,冬季室內空調温度設置不高於20攝氏度。一般情況下,空調運行期間禁止開窗。如有發現違規者,處以50元罰款。

六、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七、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公司綜合辦公室,否則不予處理,對於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1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十、住宿人員,一經安排住宿後,必須堅持對號入座的原則,嚴禁擅自調換房間牀位,如需逐換須經綜合辦公室管理人員同意後方能更換,違者處以50元罰款,並責令其改正。

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實施。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14

為了使住宿員工在上班之餘有個舒適、安全、安靜的休息環境,以飽滿的精神狀態迎接工作,特制訂以下宿舍規章制度,請各位住宿員工仔細閲讀,認真遵守。

1、 所有須住宿或離職員工,必須寫書面申請,請示住宿或離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離宿舍。

2、 每間宿舍選一位宿舍長,負責宿舍內衞生安排情況。

3、 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宿舍相關制度,服從宿舍長的安排。

4、 住宿員工必須要愛護宿舍內的設施、設備,如有損壞按原價賠償;故意損壞者、除賠償外扣20-150元。宿舍內的公共財物自然損壞宿舍長及時報部門主管進行安排修理。

5、 住宿員工要節約用水、用電、人走燈熄、避免自來水長流,如有違反者一經發現罰5-10元。

6、 不得在宿舍內打架、鬥毆、喝酒、賭博、偷竊等行為,不得影響其它員工的正常休息,如有違反罰50-200元,情節嚴重作開除處理並送相關部門查處。

7、 不得私自帶領外界人員(不是本公司員工)留在宿舍過夜。如經發現,私自留宿者扣50-200元。若出現相關問題,後果由留宿者自負。

8、 住宿員工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公司綜合部。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罰款100元,造成一定後果的除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外還給予一定的罰款,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

9、 公司將安排人員不定期檢查各宿舍衞生、紀律情況,並給予打分。 根據每月評分總和評選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兩名,被評為最佳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200元的獎勵並予以通報表揚,如被評為最差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100元的處罰並予以通報批評,以上獎罰均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10、 住宿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衞生環境。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15

為了加強我院單身教工宿舍的管理,更好地為單身教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結合目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入宿條件

未婚,且目前的户口為學院集體户口的人員;已婚,但配偶户口及居住地為非南京市區的人員。

申請人員均須為學院在編在冊人員。不含專職學生思想政治輔導員、藉以學院名義聘用的後勤產業單位人員、以及已經享受了學院住房特殊補助政策的人員。

二、有關規定

1、南京市區的界定:除原五縣(原高淳、溧水、六合、江浦)以外的區域。

2、入住單身職工宿舍期間的職工,在入住期間不享受學院交通費補助,退房後,交通費從次月起正常發放。

3、特殊情況需要安排住宿的職工,由本人向後勤管理處提出申請,學院單獨審批。

4、水電費交納

(1)電費:室內依據電錶讀數按實收取(扣款時按在住人員均攤),公共部分用電按整棟樓宇在住人員均攤;

(2)水費:按實收取(扣款時按在住人員分攤)

以上費用按月收取,均由院財務處從個人工資中扣除。院中心變電站每月進行抄表,並對實付費用清單進行張貼。

三、住宿配置

單身教工宿舍為單間,一室2人,內部配置辦公桌2張、椅子2把,牀2張。

四、宿舍申請及退定程序

1、宿舍申請:符合條件單身教工如需申請宿舍,由本人提出申請(申請表格統一格式由後勤管理處網頁上下載),部門領導審核同意,經後勤處複核,前往財務處交納傢俱押金後發放鑰匙。

2、宿舍退定:需退房的單身教工,由本人提出申請(退房表格統一格式由後勤管理處網頁上下載),部門領導審核同意,經後勤處複核並退還宿舍鑰匙後,持傢俱押金收據前往財務處領回押金。

五、內務管理

1.單身教工宿舍是學院為本院無固定居所的單身教工所提供的居住場所,以確保單身教工的正常生活,解決後顧之憂。

2、學院盡力改善廣大單身教工的生活條件,併為單身教工提供良好的服務。

3、單身教工宿舍是為本院教工設立,非本院人員不得入住。

4、為了單身宿舍有一個良好的環境,望住宿的單身教工嚴以律己,注意公共衞生,不大聲喧譁、吵鬧。

5、 單身教工在宿舍分配過程中,應服從後勤管理處的統一安排與管理;已安排宿舍的單身教工,不得隨意調整宿舍;若有特殊原因需要調整,需經後勤管理處批准。

6、不得擅自更換或增加門鎖,如鑰匙遺失,應到後勤處報失,並承擔換鎖、配鑰匙的費用。

7、因宿舍調整需要搬出者或已婚人員,必須在一週內辦理退宿手續。

8、室內物品放置有序,保持整潔,垃圾實行袋裝化,並自行放入樓下垃圾桶。

9、主動配合管理人員做好有關管理工作。

六、安全管理

1、宿舍內所配物品均為學院的固定資產,由宿舍內指定人員驗收和管理。任何人不得人為損壞或遺失;若有損壞或遺失,由當事人(或保管人)按原價賠償;情節嚴重的學院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禁止在宿舍內私拉亂接電源,節約用水用電,不開長明燈,杜絕滴冒漏,水暖、電氣部件損壞應及時向管理人員報修。

七、其他説明

1、本規定自20xx年4月1日起執行,未盡事宜參照學院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2、本規定解釋權歸後勤管理處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16

一、 衞生(50分)

1、 被褥:被子靠近內側牀頭,按照枕頭--小褥子--被子從下向上順序擺放,被子上面不蒙布,被口部分衝門,褥子疊放整潔無皺。

扣分:不疊被褥每人次扣2分,不整潔每人次扣1分,不按規定擺放每人次扣1分。

2、 地面:地面包括牀下乾淨無雜物,不留死角,無口香糖等髒跡。

扣分:未清掃扣3分,不乾淨或有雜物、死角、髒跡等扣1分。

3、 衞生間:地面及牆壁乾淨無雜物,拖布、掃帚、垃圾桶等物品擺放整齊,垃圾桶套袋,便池乾淨清潔。

扣分:地面、牆壁及便池不乾淨扣2分,有雜物、死角扣1分,物品擺放不整齊扣1分,垃圾已滿未及時運走扣1分,未套袋扣1分。

4、 洗漱台:乾淨整潔,台上、台下無雜物,暖瓶靠內側擺整齊。

扣分:不乾淨扣2分,有雜物扣1分,暖瓶亂擺亂放扣1分。

5、 窗簾窗台:窗簾乾淨整潔,不拴疙瘩,人走拉開至窗户兩側,自然下垂(由於材料不同,新樓除外);窗台乾淨。

扣分:窗簾不乾淨扣1分,未拉開扣1分,窗台不乾淨、亂擺亂放扣1分。

6、 牆壁:潔白乾淨無張貼。

扣分:訂釘子、挖洞扣3分,亂粘亂貼、亂寫亂畫扣2分。

7、 擺放:牀下按照臉盆(兩兩上下相扣,內放洗漱用品)--鞋順序放至牀下中間,房間內無亂拉亂掛,自制圍欄、擋風板現象;儲物櫃按規定擺放。 扣分:物品不按規定擺放,扣1分,不整齊扣1分,房間內亂拉亂掛,自制圍欄、擋風板等扣1分。

8、 玻璃、門:乾淨,門牌標誌及時更換,內容正確,張貼位置恰當。

扣分:玻璃(要求的)不乾淨扣1分,門不乾淨扣1分,無門牌標誌,張貼位置不恰當,或內容不符扣1分。

二、 紀律(50分)

1、 不按時回宿舍每人次扣2分,不按時熄燈扣2分,不按時就寢每人次扣1分,非規定時間,私自進入宿舍扣1分。

2、 就寢後説話第一次扣1分,再次扣2分,大聲喧譁扣2分,打鬧扣3分,打架扣10分,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每人扣20分,並取消其住宿資格。

3、 私自外出每人次扣20分,並取消其住宿資格,私換牀位每人次扣3分,串宿舍每人次扣2分。

4、 私藏不安全器械扣10分,私藏煙具、牌具、酒類物品扣3分,吸煙、賭博、飲酒每人次扣5分。

5、 亂扔垃圾扣5分,帶垃圾零食到宿舍,每人次扣2分,就寢後吃東西扣3分。

6、 帶手機到宿舍扣3分,玩手機扣5分。

7、 損壞公物,照價賠償,故意破壞,視情況,扣5--20分,按照物品3倍價格賠付,情節嚴重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8、 恐嚇其他同學扣3分,索要偷拿他人財物扣5分。

9、 不服從或頂撞宿管教師,扣20分,情節嚴重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宿管處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17

(一)紀律管理方面

1、根據學生管理手冊內容,督促學生遵守學校宿舍規章制度;

2、監督學生不得隨便留客住宿,正常上課期間,未經學院許可不得擅自在外過夜;

3、要求宿舍長提醒本宿舍的所有成員,宿舍熄燈後,不得發出較大聲音,不得做影響他人休息的事情,進而保障第二天良好的學習狀態;

4、要求學生不得在寢室內點蠟燭及其它可燃燒物;

5、與宿舍長溝通,要求宿舍長對其宿舍成員進行思想教育,使同學之間形成互相幫助的良性友好關係,避免在寢室裏吵鬧、打架、説髒話;

6、要求宿舍內禁止喝酒、賭博或傳閲不健康書刊;

(二)衞生及文化氛圍方面

1、配合學院及學校每週五的衞生檢查,督促各宿舍成員保持地面、門窗、牀鋪,清潔用具及其它物品的衞生,做到地面無瓜皮、果殼、紙屑及其它雜物,其它物品上無明顯灰塵;

2、通知各宿舍長要求每個宿舍做到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值周(日)同學應做好寢室衞生,並注意監督;

3、督促各宿舍成員注重集體生活,講究個人衞生,做到每晚洗腳,每早洗臉、刷牙,鞋、襪及時洗刷。

4、要求每個宿舍室內裝飾美觀大方,內容健康向上。

(三)宿舍安全管理方面

1、監督並通知各宿舍成員,寢室內不得隨意私拉電線,亂接電燈,不得使用“熱得快”、取暖器、電爐等違章電器;

2、監督各宿舍內不得擅自點蠟燭,焚燒廢紙,確保每位成員的安全;

3、提醒各宿舍人員要自覺愛護公共財產,宿舍內的學校財產如有自然破損,應及時申請報修;

4、提醒各宿舍人員離開宿舍時,都應自覺檢查門、窗是否關好,電源是否關閉;

5、宿舍如發生失竊,應及時通過輔導員向學校報告;

6、以宿舍為單位,按要求統計每次節假日學生去向;

(四)獎懲方面

1、根據本班實際情況,可以班級為單位,評選出本班最佳宿舍,並用班費購買獎品作為鼓勵;(該事由宿舍長管理委員主要負責)

2、被評為最佳宿舍的宿舍長,可在本學期額外獲加2分平時積分,

並計入期末綜合成績內。(獲獎名單需由宿舍長管理委員交於班長,以便算得綜合成績時保證可計入在內)

附 宿舍長職責

1、在輔導員及宿舍長管理委員指導下全面負責宿舍事務,及時彙報宿舍有關情況;

2、在就寢前應檢查宿舍有無人員未到就寢,維持就寢紀律;

3、負責鎖好宿舍門,監督檢查本宿舍的衞生、物品擺放;

4、應認真負責落實宿舍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