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報送工作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信息報送工作考核辦法

各鎮(街道、園區、辦事處)團委、系統團(工)委,學校團委,市直團組織;各少先隊組織;團市委機關各部室。

二、信息報送主要內容

各單位要積極主動做好各類信息的收集和報送工作。圍繞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團隊工作方針、政策、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的具體情況、落實措施、取得成效和存在問題;圍繞共青團工作要點和自身實際情況,開展的活動、工作動態;圍繞“雙爭先”主題活動以及在我市“三城同創”中好的做法、成果、經驗以及先進集體、先進個人事蹟材料;圍繞團員青年對黨政中心工作、共青團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三、信息計分辦法

報送信息可分為配有照片的動態活動信息、反映日常工作開展情況的綜合信息、具有調研性、經驗性或理論思考性信息三類。各單位上報的信息,經團市委辦公室整理後被各級刊物、網站錄用的,分別計入各上報單位的積分中。

1、被國家級團內報刊和黨報黨刊錄用的,每條記20分,團中央網站錄用的每條記5分;被省級團內報刊和省級黨報黨刊錄用的,每條記15分,團省委網站錄用的每條記5分。

2、被黨報、黨刊錄用的每條記10分,被《共青團工作》採用的或以泰州團市委正式文件下發推廣的先進經驗、典型,每條記5分;被泰州共青團網站採用的,每條記2分。

3、被靖江團市委網站採用的每條記1分。

4、各單位報送的團內工作調研、理論(工作)文章、思想體會等綜述類文章,報送1篇計5分,採用1篇計10分。調研文章被黨、團刊物錄用的,均雙倍計分。

5、團市委專門要求報送的重要信息和專題信息,按時按要求報送的每次記5分,遲報或不報的一次性扣10分。

6、同一條信息,被多次錄用的可重複計分。

四、信息報送任務

各考核對象每月向團市委辦公室報送信息不少於5條(團市委機關各部室每月不少於5條),團市委將對各單位上報的信息逐條進行登記,並實行累積計分。各單位年度信息上報累計總分低於60分的為不合格,信息工作每季度通報一次。

五、信息獎懲辦法

團市委根據信息考核情況,每月完成基礎上報條數的獎勵500元,其中年度累計總分70分—80分獎勵1000元,80分—90分獎勵XX元,90分以上一次性獎勵5000元。其中上報信息被上級黨、團刊物錄用,各單位必須將信息原稿、刊用複印件等有關資料妥善保存,以備檢查。

對完不成任務的團組織和少先隊,原則上取消年度評優資格,團市委並酌情進行通報。

六、有關要求

一要提高認識。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調研、信息工作,強化宣傳意識,加大信息採編、報送力度,特別是一些有影響、有特色活動和工作的報道,以及對青年思想動態、需求和對共青團工作探索等方面的調研。

二要發揚求真務實精神。各單位要堅持實事求是和及時、準確的原則,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做好團的宣傳工作,切忌誇大事實,弄虛作假,對報送虛假信息,造成工作被動或受領導批評的單位,團市委將從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