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7篇)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

一、機關公用車輛由辦公室統一調配使用,個人無權直接派車,需要用車時,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優先保證機關領導公務用車。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7篇)

二、因公外出,提倡乘座長途客車或火車;多人同時到一個地方出差,儘可能安排同乘一輛車。

三、司機出車必須憑辦公室出具的派車單,如遇特殊情況,應電話告知車管人員,回來後及時補辦派車手續。

四、車輛維修由司機提出書面申請,經“中心”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安排到定點維修廠修理,並作好記錄,結帳由財務負責辦理。在外地出差需要維修時,應電話告知領導,報銷發票時,乘車人必須簽署意見,回單位後到辦公室補辦維修記錄手續。

五、車輛用油由辦公室開具加油通知單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在外地出差加油,乘車人應簽署意見,報銷之前應先到辦公室辦理加油登記手續。

六、車輛要妥善存放,以防被盜和損壞;嚴禁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否則後果自負。

七、司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經常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嚴禁帶故障出車,確保車輛安全。

八、對司機實行定額補助,每人每月200元,每人每兩年發放一次勞保工作服。

九、車輛維修和加油情況由辦公室負責每季度向“中心”主任辦公會彙報一次。

十、嚴禁出借單位車牌及有關憑證。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2

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員工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愛護消防設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話(119),人人都瞭解熟知消防自護自救常識和逃生技能。

2、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3、學生聚集場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級較低的易燃材料裝修。

4、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實驗用品做到按規定專門存放,雙人雙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5、人人愛護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栓、消防帶、滅火器材以及各種消防警示標誌等,違者要嚴肅處理。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

7、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蠟燭、蚊香等,嚴禁吸煙,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8、加強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設備等安全檢查,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不得私拉亂按。發現用電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用電設施的安全。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3

1、用車範圍:主任、付主任、科長下鄉或到外地開會、機關幹部、職工的直系親屬病重或婚、喪、嫁、娶。其它情況一般不安排用車。特殊情況必須用車者,須經領導批准後予以安排。

2、司機出車要經主任或辦公室批准。辦公室要建立出車台賬,司機出車歸來後,要將所到地點和行駛里程如實彙報,做到一天一登記。出遠門當天回不來的,回來後次日向主管車輛的辦公室主任彙報。不經批准,司機不準私自出車或開車回家。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已負責,並按規定追究私自出車司機的責任。

3、司機出車要憑辦公室開據的加油單,到指定加油站加油,要一單一清,嚴禁無單加油,凡不經批准加油的,辦公室不補加油單。辦公室要每月5號前把購油和每輛車的用油及行車程報主任、付主任各一份,並在機關內部公佈。

4、因工作需要用車者,必須頭一天向辦公室掛號,要説明用車原因和所到單位,事前沒有説明的,不能再到其它地方。

5、車輛需要維修時,司機要提前寫出修預算交辦公室,報經領導批准後,與財務科共同到維修單位接洽修理,以現金形式及時結清。司機要按預算,把替換下來的舊件交辦公室。每輛車的維修開支每月公佈一次。

6、加強車輛養護工作,司機要保證行車安全,保持車內外清潔,車內不準吸煙。出車時嚴禁用酒,發現出車用酒和車內吸煙及衞生問題,要提出批評並對司機和當事人處20元罰款。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4

1、學校安全乾部應定期對學校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消防設備和各處室、部門執行各項安全制度情況進行檢查考評,每月根據檢查情況核發安全工作津貼;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例會制度,並主動聯繫實際工作,於安全重大主題活動、節假日前對學校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消防設備和工作準備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

3、安全乾部和領導小組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開具整改通知書,限期予以整改,安全乾部具體負責隱患的監督整改,對無故拒絕整改或延誤整改的根據規定予以出發,因此發生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

4、檢查過程中應對照規章制度,着重檢查制度和各級安全責任的'落實情況,並做到有記錄、有相關人員簽收,對照檢查不斷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5、檢查工作應堅持“三不放過”原則,即隱患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徹底整改隱患不放過。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5

1、目的和範圍

1目的

規範電梯維修保養的行為,及電梯維修保養過程中的作業人員應遵守的工作要求。

2範圍

2、1適用於在用電梯的維修保養。不適用於對電梯的大修與改造工作。

2、2電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透過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結構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業務,也包括對機構(傳動系統)或者控制系統進行整體修理的業務,但大修後特種設備的性能參數與技術指標不應變更。

2、3電梯的“改造”是指改變設備受力結構、機構(傳動系統)或控制系統,致使特種設備的性能參數與技術指標發生變更的業務。

2、電梯維護保養制度

2、1電梯進行維護保養務必遵守電梯維護保養安全操作規程。

2、2電梯的維護保養分為:日常性的維護保養和專業性的維護保養。

2、3日常性的維護保養工作由具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具有相應資格證的人員承擔,專業的維護保養應有與電梯維護保養資格的專業保養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合同

2、4電梯每次進行維護保養都務必有相應的記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務必向電梯專業維護保養單位索要當次維護保養的記錄,並進行存檔保管,作為電梯檔案的資料。

2、5日常性維護保養記錄有本單位電梯作業人員填寫,每月底將記錄資料報送電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檔。

2、6電梯日常性的維護保養資料應按照電梯產品隨機文件中維護保養説明書的要求進行,專業性維護保養按照簽訂合同的資料、週期進行。

2、7電梯重大項目的修理應有經資格認可的維修單位承擔,並按規定向質量技術部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備案後方可實施。

2、8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對在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或外委有關單位進行處理,存在事故隱患的電梯嚴禁投入使用。

電梯定期報檢制度

1、目的和範圍

1目的

為使電梯保護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狀態,防止由電梯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設備事故的發生。

2範圍

2、1適合於電梯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向國家規定的電梯安全主管部門申請電梯安全定期檢驗。

2、2也適合於按單位內部設備管理制度的規定要求進行的定期檢查的報檢工作。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向有關部門報告電梯定期檢驗工作。

3、定期報檢制度

3、1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標誌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特種設備安全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

3、2電梯停用一年後重新啟用,或發生重大的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如火災、水淹、地震、雷擊、大風等)

後也應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3、3電梯經較長時間停用,但尚未超過一年時間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可向單位設備管理部門申請內部安全檢驗,認為有必要的可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安全檢驗。

3、4申請電梯安全技術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管,作為電梯管理檔案保存。

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1、目的和範圍

1目的

提高電梯作業的人員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瞭解國家有關電梯安全管理的法規、政策,自覺地履行電梯作業人員的各項職責。

2範圍

規定電梯作業人員進行培訓的資料、方式,組織電梯作業人員的方法,對培訓取得的成果進行考核。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電梯作業人員培訓工作。單位負責職工教育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對培訓狀況進行考核。

3、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3、1電梯作業人員務必持質量技術部門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操作證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種。

3、2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3、3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建立該類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電梯作業人員的換證考試,持續操作證的有效性。

3、4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應編制當年度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准後實施。

3、5單位內部培訓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資料主要包括:國家有關電梯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電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電梯有關技術知識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務必作好相應有記錄。

3、6參加外委培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人員務必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3、7電梯作業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分或扣獎。

3、8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工作考核按質量技術部門的規定要求進行。

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1、目的和範圍

為使電梯發生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後,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時搶救傷員,搶修受損設備,儘量減少事故帶來負面影響,減小事故的損失。

範圍

針對事故或事件可能產生的狀況,確定搶救及救助方案並使其始終保護有效狀態。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的實施。

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3、1電梯發生意外事件或事故應按國家規定,及告有關人員或部門,發生一般事故(指無人員傷亡,設備損壞不能正常運行,且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的設備事故)和嚴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傷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以及無人員傷亡的設備爆炸事故)後,應當立即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提出相關的預防措施。

3、2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確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小組成員,並報單位領導批准,成員人員務必包括一名單位的行政領導,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人員。

3、3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演習,成員人員都務必參加。

3、4演習資料、時間、排險方法、急救預案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擬定,行政領導批准後實施。

3、5演習結束後,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將該次演習的狀況作書面記錄,並進行總結,對存在的問題在下次演習中進行調整、修改。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範圍

1目的

為便於電梯的維護保養,分析電梯故障原因,及時消除電梯事故隱患,瞭解電梯日常管理的進展狀況。

2範圍

規定對電梯所涉有關資料存檔、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電梯檔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單位檔案室負責電梯檔案的存檔、保管工作。

3、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3、1電梯技術檔案的種類:

a、電梯隨機出廠文件(包括產品出廠合格證、安裝使用維護保養説明書、電梯主要部件型式試驗報告書、裝箱單、機房井道佈置圖、電氣原理圖接線圖、電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裝示意圖、易損件目錄);

b、電梯開工申報單;

c、電梯安裝施工記錄;

d、竣工驗收報告;

e、質量技術部門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電梯驗收報告和定期檢驗報告;

f、日常檢查、維護保養記錄,大修、改造記錄及檢驗報告;

g、運行狀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h、事故及故障記錄;

i、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記錄;

j、同意註冊的登記表。

3、2電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員及檔案管理人員應認真貫徹國家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做好檔案、資料的接收、登記、整理、保管、借閲等事宜,為電梯的安全運行帶給準確的信息資料。

3、3電梯日常管理人員應監督電梯作業人員作好各種記錄,及時將各種記錄移送檔案部門保管。

3、4電梯日常管理人員每月應將各種記錄送交檔案管理部門保管。

3、5有關人員部門需借用電梯資料的應經電梯日常管理人員同意簽署意見後向檔案管理部門借閲,並按規定作好借閲登記手續,按時歸還借閲資料。

3、6電梯的各種資料應按年度由檔案管理部門裝訂成冊。

3、7電梯相關資料的銷燬應經電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員的允許才可進行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6

一、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務是,在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中樹立安全第一思想,通過學習安全知識和進行安全技能訓練,提高師生員工防範事故的能力和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的能力。

安全教育以學生為重點,也要對校長和教職員工進行教育。

二、國小階段安全教育目標是:初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知道在學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常識,掌握在緊急狀態下避險和自救自護的簡便方法,熟記急救電話和必備電話,具備初步的分辯安全與危險的能力。

三、對教職員工安全教育的目標是: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觀念,自覺遵守國家頒發的安全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規程、規定;掌握組織各類大型活動的安全知識、審批程序及處置突發事故的方法,具備分辯安全與危險的判斷能力和防範事故的能力,掌握各類安全知識和緊急狀態下的自救自護的方法;掌握識別學生必理疾病和正確處置方法;認真履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職責,學會運用法律保障學生和自己的合法權益。

四、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食品衞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自然災害安全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活動安全知識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生活中各類安全教育等。

尤其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緊急情況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時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教育。

五、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應根據不同類型學校及學生的年齡特點,滲透到教學、社會實踐、日常生活、節假日及各種大型活動中進行。同時,要根據地域、環境、季節等特點,定期進行防火、防病、防煤氣和食物中毒、防盜、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的集中教育,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要進行必要的安全演練,使師生員工掌握緊急狀態下撤離、疏散的方法、技巧和自救自護方法。學校設安全教育課,教師要認真上好。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日”,進行安全宣傳和對師生員工進行安全教育。

對國小生的安全教育,每學期至少在開學後、期中、放假前進行三次。

六、學校進行安全教育時,要十分注重對學生的心理諮詢和疏導工作,幫助學生克服各種心理障礙,防止因心理障礙而發生的自傷、自殘事故。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7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及在校園的任何地方燃放煙花、爆竹等。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計算機室、檔案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檢查學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學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學校內住户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8

1、食堂主管人員要認真學習,宣傳國家食品衞生法,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這方面的知識培訓,提高全體人員對搞好學校食堂重要性的認識。

2、食堂班長是食堂的安全責任人,要加強對所屬人員的思想教育,做到遵紀守法、優質服務、愛護師生,不準和師生髮生吵架、鬥毆打架事件。

3、食堂不得將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供應給師生食用,如發生食物中毒,責任人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食堂工作人員注意用電、用氣、用火安全,規範用電、氣、火設施,不準私拉亂接電源;嚴禁將煤氣罐倒置外加熱使用;開油鍋人員不得隨便離開,防止發生事故。

5、食堂工作人員應定期體檢,不準患傳染病者在食堂工作。

6、加強對外來用工的管理,外來用工必須有人擔保並將合法身份證明、證件交總務處審查,並備案。私自使用臨工,責任人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7、各承包人員應注意保管好消防器材,並將其放在醒目的位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學會使用,發現損壞要查明原因,落實責任並及時添置。食堂物資要有專人保管,門窗隨時關鎖,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9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盡到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科學教師負責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庫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學校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教室、各辦公室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學校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分管領導、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校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為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學校將消防安全納入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總結,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結合開學、學期結束、119消防日和課堂教學,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義務消防員學習政治、學習業務,熟練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員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保證組織健全。

(4)在學校擴建、裝修時,同時考慮消防安全。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5)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滅火搶救。

(6)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學校確定將宿舍、食堂、圖書館、閲覽室、儀器室、電腦室、打印室等列為消防重點要害部位。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設立禁火標誌,並建立消防檔案。嚴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煙,一旦發現,要立即制止。

3、根據有關規定,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滅火器,要放在明顯的地方。管理人員要學習、掌握有關的消防知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會報警。要經常檢查滅火器,健全保養制度,如發現過期,要及時向領導報告,更換藥劑。

4、電工要經常檢查電器、電線的使用情況,不準亂拉臨時電線,經常宣傳安全用電知識。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電腦室管理人員在啟動電腦、空調等設備時,先檢查線路、插頭的安全

情況,使用結束時,要切斷電源。

6、儀器保管員不準在儀器室裏做易爆易燃劇毒的演示實驗,易爆易燃劇毒物品堅持嚴格審批專人領用,多餘回收,化學危險品室每週至少打開1~2次。

7、圖書、打印室的保管員打開門窗時,要保持室內有人,人離開時,隨時關好門窗,嚴禁火種入內。

8、教師要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認真執行消防制度,積極配合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組織學生活動,要認真考慮消防安全,確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災侵害。

三、應急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學校的現場內,最高職位的幹部為總指揮,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2在教室裏,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場的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3在公眾聚集場所發生火災時,第一是組織撤離,師生要有秩序地離開,第二報警,第三組織滅火。

4保護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壓力容器是工業生產和人民生活中廣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險的承壓設備,為搞好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確保壓力容器的安全運行,保證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依照壓力容器管理制度進行。

(1)認真執行國務院頒發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和上級有關安全管理法規,組織編寫壓力容器管理制度,並督促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

(2)負責向鍋爐壓力容器監察機構辦理使用登記、更新或報廢註銷手續,並及時向上級有關業務部門彙報壓力容器有關部門情況或呈書面材料。

(3)對壓力容器安全運行負責,壓力容器現場檢查巡視每天不少於1次,發現事故苗頭或隱患,及時組織處理,並報主管領導。

(4)對壓力容器操作工人、維修工人進行經常性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以不斷提高他們的責任心和技術素質。

(5)負責編制壓力容器定期檢查和維修計劃,組織制定修理技術方案,對勞動部門提出監察意見,負責整改落實。

(6)參加壓力容器事故調查,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並提出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並按“鍋爐壓力容器事故報告辦法”的規定,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報告。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根據有關交通法規,為切實保障師生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加強安全教育,建立交通安全工作機制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結合每一次大型集體活動,對學校師生員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強安全防範,提高師生員工安全自救自護能力。

2.建立健全學校交通安全工作機制:

(1)成立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安全領導小組由學校校長親自掛帥,分管領導是學校安全的主要負責人,負責制訂學校的安全預案;班主任是交通安全的真接責任人,具體負責落實交通安全的具體措施。

(2)建立學校交通安全事故申報制度。當師生髮現交通安全事故或意外傷亡事故時,應按學校《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方案》採取應急措施。

(3)建立和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度。實行校領導、中層幹部、班主任三級交通安全責任制,層層落實,層層把關。

(二)、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師生安全

1.車輛、行人進出校園必須各行其道。不得在校內騎車,自行車進出校園須推車慢行,禮讓行人,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2.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單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乘坐二輪和三輪摩托車必須戴安全頭盔;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後座不準附載不滿十二歲的兒童,輕便摩托車不準載人。

3.上街要走人行道,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要儘量靠邊走,不在馬路上打鬧或者做其它有害交通和安全的事情,走路時注意力要集中,還要注意腳下的沙井蓋。

4.橫過車道,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5.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3

為加強車輛安全管理,確保駕乘人員及車輛安全,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直屬機關及下屬各地子公司(以下統稱:各單位)。

一、車輛管理歸屬

1. 各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確定車輛管理形式。即:使用部門管理,單位綜合部統一管理,總務人事部統一管理。

2. 各單位車輛管理歸屬確定後,要明確各車輛的管理人。

3. 各單位車輛管理人、部門主管、安全員、副總經理、安全主要負責人均有對車輛安全管理的服務、引導、監督、獎懲職責。

4. 各單位車輛管理歸屬信息以安全辦所規定格式上報至安全辦。車輛管理信息變更的,在變更後2個工作日內上報安全辦。

二、車輛檢查、保養、維修

(一)車輛檢查

1. 日查

⑴ 專職司機或車輛管理員於每天晨會後對車輛外觀、油量、防凍液、玻璃水、輪胎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需加補的加補,需維護的維護,需報修的報修。

⑵ 專職司機每日下班前需對車輛外觀、輪胎胎壓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胎壓不達標準的及時進行補充。

2、月查。

每月最後3天,選擇適合時間對車輛底盤、發動機傳動部件,對機油油量、顏色、有無明顯雜質等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需維修的,及時申請。

(二)、車輛保養項目:更換機油、機濾、空濾、玻璃水。

依據車輛的品牌、車型、單次保養里程、保養項目的要求,及時申請,在公司相

應服務站保養。

各單位車輛保養里程及相應保養項目,按安全辦所定格式上報安全辦。

(三)、車輛維修

1、因行使程的正常磨損而發生的故障的維修,向公司申請,並在公司相應服務站維修。

2、因檢查不及時、維護不到位造成的故障的維修,申請維修時需説明原因,並加附已擬定的本次維修費用各相關責任人承擔的數額。

3、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車輛維修,在公司相應的服務站維修。

4、公司沒有相應服務站,單位擬定維修廠,報公司批准後執行。

5、所有維修必須向公司申請,經公司批准。

三、車輛年檢辦理及保險繳納

1. 車輛管理人員要依據車輛年檢時限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申請辦理年檢。

2. 車輛保險的繳納由車輛管理人申請辦理。

3. 投保公司、投保險種、保險金額按公司規定執行。

四、派車單制度

1. 派車單內容及格式由公司綜合部確定,派車單的印製由公司綜合部辦理,派車單印製費用由使用單位擔負。

2. …….市內的辦公、業務用車均需填寫派車單,派車單需車輛管理人及部門主管簽字後方可出車。

3. 到……市以外地區辦理業務,派車單需再經本單位安全主要負責人簽字。

4. 派車單填寫應清晰、完整、真實。

5. 車輛管理員每週一將上週派車單信息記入電子管理檔案。每月1~5號將上月派車單依續裝訂,並歸檔。

五、準駕制度(另單獨行文)

六、辦公車安全管理

1. 執行公司車輛安全管理相關制度。

2. 行車前依派車單目的地,按順暢、節約的原則合理規劃行車路線。

3. 如因工作需要變更預訂路線或返回時間推遲,均需及時向車輛管理人及部門主管電話請示,得到批准後方可。

4.因工作不能在下午下班前回到公司用,必須報經車輛管理人、部門主管批准;因工作,車輛當晚不開回公司的,須報本單位安全主要負責人批准,車輛管理人需到門衞更改預計返回時間。

5. 車輛外出停放須遵守交通管理規定,需防備環境因素的損壞,確保車輛停放安全。

6. 到,……市以外地區辦理業務的用車

⑴ 須選擇車況較好的車輛。

⑵ 司機若不是本車專職司機,司機應對車輛按日查要求對車輛進行檢查,並做好交接記錄。車輛返回後,司機要與車輛管理員一同對車輛外觀進行檢查。

⑶ 司機必須符合準駕要求。

⑷ 出差前司機要認真查詢行程路線,對路線、路況有大致瞭解。

⑸ 因天氣、業務等原因不能按時返回的,要向車輛管理人、部門主管、單位安全主要負責人彙報。車輛管理人要到門衞更改派車單預計返回時間。

七、……..公司車輛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一、處理原則:反應迅速、領導關注、損失盡小、追究責任、引以為戒。

二、事故彙報程序、彙報時限:

1、當值司機在事故發生後立即報122或110。

2、當值司機報122後立即向車輛管理人報告;當值司機在報110後立即向安全員報告。

3、車輛管理人、安全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下一步流程,或安排當值司機報保險公司或向上一級領導彙報後進行下一步流程,但須在兩小時內報公司安全辦。

4、事故單位應安排專人負責處理,專人負責理賠。

5、事故賠付、理賠完畢後5個工作日內,將事故報告交至公司安全辦。事故報告應包含或提交:① 事故經過及交警對責任的認定情況,提交交警認定書複印件;②賠付、理賠及車輛維修情況,提交理賠款到賬賬單複印件、我公司車輛維修工單複印件,我方主要責任以上情況的提供對方車輛維修發票複印件;③ 對本次事故的處理意見;④本次事故後,進行的安全教育及採取的防範措施,提交教育、培訓會會議記錄複印件及會議場景照片(電子版)。

8、公司研究並作出處理決定。

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施行。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4

直屬企業自有機動車輛為完成指派的工作任務在道路及廠區道路、作業現場上行駛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屬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的範疇。

第一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一條 直屬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在本企業設置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科(崗);二級單位應設置機動車輛交通安全崗;基層單位應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

第二條 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機構(崗位)職責:

直屬企業及二級單位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科(崗)的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有關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的法規、條例及集團公司有關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制定、修改、完善本企業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並貫徹、落實;

3、參加檢查本單位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組織或參加企業內機動車輛交通安全檢查,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行為;參與廠(礦)區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

4、組織或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各項安全活動,開展對駕、乘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5、負責本單位所屬車輛、機動車駕駛員的證照管理,參與或組織本單位車輛和駕駛員的定期檢審,負責本企業內部機動車輛的保險;

6、組織或參加對本單位機動車駕駛員的技術考核工作,對機動車駕駛員的評聘有權提出建議。

7、建立健全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的各項檔案資料。

8、協助地方交警部門對本單位所屬車輛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負責事故的統計和上報工作;

9、表彰獎勵機動車輛交通安全先進集體和個人,向相關部門提出對違反各種法規、規章制度、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人提出處理、處罰建議;

10、及時總結、發現、推廣下屬單位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先進經驗做法,提高全企業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專(兼)職安全員職責

1、在本單位負責人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2、模範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堅持原則,制止違章行為。

3、負責或參與制訂、修訂本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

4、負責安排並檢查指導班組安全活動

5、搞好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

6、組織開展本單位的進出場安全檢查等日常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不能消除應採取防範措施,並及時向領導彙報。

7、督促、檢查職工對機動車輛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8、負責本單位機動車輛、駕駛證、機動車輛準駕證的定期檢審及車輛保險工作。

9、參與本單位事故調查、處理,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基礎資料。

第二章 一般安全規定

第三條 直屬企業應開展經常性的機動車輛交通安全專項檢查。

直屬企業每半年組織1次,二級單位每季度組織1次,基層單位每月組織1次。

直屬企業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部門每月路檢路查應不少於1次;二級單位安全部門的路檢路查每月應不少於2次;基層單位應根據自身情況開展路查或場查。

安全檢查應建立完整的檔案,隱患整改應有記錄。

第四條 直屬企業應建立並實行以下制度:

1、路檢路查制度;

2、內部機動車輛準駕證(以下簡稱“準駕證”)制度。準駕證管理制度至少應明確申請領證的範圍和準駕證的申領種類、準駕證的審驗辦法和對違反準駕證管理規定的處理辦法;

3、出車路單(派車單)和長途車輛審批制度;

4、法定節假日期間無工作(公務)任務車輛的“二交一封一定”制度;

5、車輛進出(停車)場、車庫安全管理制度;

6、惡劣天氣下的車輛行駛規定;

7、長期在基層值班的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8、租用外部車輛的安全管理制度;

9、駐外單位的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0、汽車修理安全管理規定;

11、廠區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2、水陸聯運、大型搬遷、吊裝等聯合作業的企業應根據作業特點制訂聯合作業的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第五條 廠區道路應設立禁行、禁停、限速等標誌。直屬企業所屬的生活區應設立交通安全標誌、停車場地等安全措施。

1、機動車輛檔案;

2、機動車駕駛員檔案;

3、道路交通事故檔案;

4、駕駛員安全行駛km數統計檔案;

5、安全檢查記錄,隱患整改記錄;

6、機動車輛保險檔案。

第三章 駕駛員管理

第七條 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身體條件,作風正派,遵紀守法,並取得國家政府頒發的機動車輛駕駛證。

經直屬企業或二級單位安全部門考核其駕駛技能、交通安全法規知識等科目合格後頒發企業內部機動車輛準駕證方可駕駛。

第八條 駕駛大型、重型、危險貨物及特種專用車的駕駛員應具備5年或15×104km以上的安全駕駛經歷,對所駕車輛的基本性能以及裝載的特種設備性能、施工工藝流程有一定的瞭解;駕駛運輸危險貨物車輛的駕駛員應經過相關安全知識培訓,掌握危險貨物性能和一般的安全規程,持有有效的相關證件方可上崗。

第九條 駕駛員應做到:

1、應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規章制度,不應違章駕駛車輛;

2、應愛護車輛、服從調度、接受安全檢查;車輛出車前、行駛途中、收車回場後應按規定進行車輛檢查,及時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車輛處於良好狀態;如實彙報機動車輛出車情況;

3、自覺參加本單位組織的各種安全活動,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

4、對違章指揮應拒絕執行。

機動車輛管理

第十條 機動車輛應經當地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準上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在臨時上道路行駛時,應申領臨時證,按規定行駛。

第十一條 機動車輛嚴禁帶病上路行駛,具體要求是:

1、制動器、轉向器、喇叭、刮水器、後視鏡和燈光裝置,應保持齊全有效;

2、機動車輛應按規定配備隨車工具,配備滅火器、故障車警告標誌牌等;

3、大型貨車、大型特種車、大型礦山專用車(帶裙邊的車輛除外)等機動車輛應按照GB11567《汽車和掛車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要求》的有關技術要求安裝側下部安全防護裝置;

4、小型客車、大型客車、客貨兩用車前排應配備安全帶,安全帶性能應符合GB14166《汽車安全帶性能要求和實驗方法》有關規定,其安裝應符合GB14167《汽車安全帶固定點》有關要求;

5、行駛在山區、冰雪、泥濘道路上的車輛,應配備防滑鏈和溜木;

6、起重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準拖帶掛車或牽引車輛;

7、車輛所有的裝置應符合GB7258《機動車輛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要求。

第十二條 機動車應按車輛管理機關規定的期限接受檢驗,未按規定檢驗、檢驗不合格或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輛,不準繼續行駛。

第十三條 機動車輛應投保有效行駛期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第十四條 嚴禁機動車輛客貨混裝,機動車輛載人(物)不準超過行駛證核定的載質量(人),運輸“四超”物件(超長、超寬、超高、超重)應按規定辦理手續。

嚴禁特種作業機動車輛、礦山專用機動車輛(包括工程車、儀器車、吊車等)當作運輸車或交通(通勤)車使用。

隊車行駛時,應根據道路情況、運輸貨物性質以及車輛性質等因素保持安全行車距離,並做好途中對車輛的“三停四查”。

第十五條 石油專用車在施工作業過程中應嚴格按照保證安全、利於健康、保護環境的原則進行,不應妨礙其他車輛通行。需要駕駛人員配合的作業項目,在工作時,駕駛員應堅守崗位,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乘員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 乘員在乘坐機動車輛時應遵守國家及集團公司有關要求,不應有妨礙駕駛員安全駕駛的行為。乘員有協助駕駛員瞭望的義務,有制止駕駛員違章行為的權利。乘員應按規定繫好安全帶。

第十七條 乘員乘坐車輛時應聽從指揮,車未停穩不準上下車,不準跳車。中途上車時,不準強行攔車、扒車和搭車。乘車時先下後上,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

第十八條 乘坐貨運機動車、吊車等專用車輛除駕駛室外,一律不應坐人。

第十九條 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客車。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5

熟悉和掌握本學校的樓層和消防設施平面圖佈置,加強和貫徹國家及省市消防部門有關的消防法規,加強維護保養校內的消防設施和設備,確保臨警狀態下能及時發揮作用,確保本學校的公共財產和廣大校方的生命財產安全。

1、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法和省、市消防部門有關消防法規法令,做到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在學校內開展消防法的宣傳,做好消防知識普及及宣傳工作。

2、保安部門負責消防安全隱患的檢查及滅火器、消防栓的檢查工作,工程部門維修人員負責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

3、消防設備故障維修應及時,一般不超過8小時,如確實因故障在8小時內排除不了必須及時將特殊情況上報校方處理。

4、在各班級成立消防小組,定期培訓消防知識。

5、任何人未經消防部門批准不得擅自拆改、移動消防設施,更不得在消防設施前堆物品或設置障礙而影響臨警狀態下的使用。

6、樓層內設置的滅火器一年檢查一次滅火器的藥效,過期失效的應及時更換。

7、經常深入樓層巡視消防設施的完好和防火安全情況,隨時發現糾正火災隱患。

8、制訂消防的防範措施,確保校園內人員財產安全。

(1)確保疏散樓梯和道口有明顯標誌,道口暢通,不堆放雜物和車輛,一旦發現立即清除。

(2)經常維護疏散道口及樓道的應急照明,確保應急情況樓道和道口的照明。

(3)經常宣傳貫徹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師生防火意識。

(4)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5)嚴禁在樓內燒廢物或亂丟煙頭、點蠟燭等。

(6)保持消防電梯迫降功能的正常。

(7)臨警狀態時做好人員疏散組織工作。

(8)使用電爐、電水壺電飯鍋等電熱器具的要注意安全,在使用時必須有人看護。

15、值班人員在得到火災報警信號後,應同報警人員保持聯繫,落實火情真實情況,如確有火情,立即用電話向119消防部門報火情並即刻趕到現場,組織人員疏散和正確使用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16、對出現火災的樓層要維持好秩序,保護現場並向物業管理領導及校方報告火情。

17、對校方的裝修工作應嚴格審查和控制外來裝修人員的資質和素質,如需報消防部門審批的必須等待批覆後方可施工。

18、對外來裝修人員使用的材料進行檢查是否是阻燃型,施工過程中確需動用明火的必須報管理部批准,否則不得施工。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6

為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及師生生命安全,學校在教學樓、實驗室、等區域配備了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以備火險發生時進行自救。為規範管理,規定如下:

一、加強對消火栓的維護保養,如發現損壞,應當及時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隨意啟用或移作他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火栓。

二、滅火器固定於箱內,放置在明顯位置,以方便使用。

三、各部門負責人為本區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責任人,保衞和後勤部門將定期對各使用地點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現丟失、損壞等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

四、滅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在發生火險時使用,使用後應及時報告,以便及時更新。

五、學校水電暖消防小組負責全校消火栓、滅火器、消防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標誌等設施的使用狀態的巡查,及時發現並協助相關責任部門及時維修或更換。

六、故意損毀消防器材是違法行為。師生不得隨意玩弄或損毀滅火器材,一旦發生意外,造成傷害,按《消防法》條例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和保養工作。

1、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經消防驗收合格。

2、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3、消防值班人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並做好記錄。

4、應當委託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

5、必須定期將滅火器送消防部門認可的專業人員進行檢修維護和充氣換粉。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7

(一)為確保學校消防安全,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劃,在巡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狀況務必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三)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四)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應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五)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於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狀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