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安全制度(通用24篇)

用電安全制度 篇1

第一條:為確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並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望各部門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並貫徹執行。

用電安全制度(通用24篇)

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各級行政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各級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條:電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程,並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2、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領導批准方可參加作業。

3、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程,發現違反安全用電並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4、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解救法

第一章、用電安全的技術措施

第三條:電器設備安裝規則:

1、在安裝電器設備中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來取代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2、必須採用兩級以上漏電開關,保護第一級漏電電流〈100毫安,動作時間〈0.1秒;第二級漏電電流〈動作時間〈0.1秒〉。

3、保護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並多處做有重接地,所有的電器設備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採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4、在同一個供電系統中堅決不允許採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第四條: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A停電 B驗電 C掛接地線

即“三措”,如沒有以上過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無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為帶電線路。

一、停電:

線路停電工作須拉開以下斷路設備:

1、與已停電工作的線路交叉的線路,如:停電施工的線路;在此線路上面且需栓線或掛線時,則該線路的斷路設備應拉開停電;

2、斷開危及線路,停電作業的並行和同杆並架線路的開關和刀閘;

3、斷開有可能反回低壓電源的開關和刀閘;

4、與停電工作的線路同杆的路燈線和非電源的低壓線也應停電,確實不能停電的,應採取防止觸電措施;

5、注意防止誤停、漏停電源拉開刀閘,就檢查刀閘,開變位裝置、拉開開關、油閘應檢查,“切”、“入”或“通”、“送”,標誌位置並採取防止誤動措施,如加鎖、栓單位把把等,跌落保險管應拉下,斷合重複保險器,應將正負管完全斷開;

6、在線路施工人員自行斷開的開關或刀閘跌落保險器的上處應懸掛“禁止合閘”線路上有人工作的標誌牌,操作完後應將標誌牌取下;

二、驗電:

1、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要先驗電,驗明線路確已無電壓方可接地線。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並有專人監護,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合格專用的驗電器,驗電使用前應有自行檢驗;

2、同杆架設的多層線路驗電時應先驗低壓後驗高壓,先驗下層後驗上層;

3、聯絡開關、刀閘、自動空氣開關檢修時,應在兩側驗電在同一停電工作範圍無鄰近平行交叉的帶電線路時,經驗電掛好第一組地線後,其它地線掛接時可不再驗電;

4、驗電時發現有電或其它疑問應查明原因。

三、掛接地線:

1、線路驗明無電信後在工作負責人的監護下由熟練工人掛第一組地線,拆除最後一組地線也應在工作負責人監護下由熟練工人進行;

2、掛拆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合格的絕緣杆或專用絕緣繩,地線不許碰觸人體,在電纜及電容器上掛地線時應放電;

3、掛地線程序應先接接地線端,後接導線端,多層線路掛地線時,先掛低壓後掛高壓,先掛“地”後掛“頭”,先掛下層後掛上層,拆地線時與上述程序相反。

四、輔助保安線:

1、輔助保安線由卡子及短路線組成,用防止低壓反電源及感應電,輔助保安線應由多股軟銅線組成截面不小於10平方毫米;

2、當工作線路上有感應電壓時,應在工作地點加掛輔助保安線;

3、配電線路停電工作在主地線附近本杆或想念杆無地線時,應加掛輔助保安線,防上返電源;

4、高壓停電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壓線時,應先將輔助保安線封掛在低壓線上,高壓可不另掛,下杆時拆除;

5、掛輔助保安線程序,先掛地、後掛頭,用於防止感應電時應接好地端後接導線端,拆時與上述程序相反;

6、嚴禁用輔助保安線或其它導線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線。

7、輔助保安線由個人保管,工作中隨掛隨拆。

用電安全制度 篇2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總務處和各相關處室聯合制定了我校教室、辦公室和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規定,請嚴格遵照執行。

教室安全用電規定

1、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攝像頭、投影儀等電器上懸掛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

2、不得私自搬移所有電器的使用位置、不得私自改變室內電器用途及所有電器線路。

3、教室內所有電源插座嚴禁為手機、電池等充電,嚴禁使用電熱器具。

4、教室內多媒體設備使用須由本班電教課代表專人負責,不得用於做遊戲或私自拆裝軟硬件。

5、多媒體設備、燈具、電扇、使用完畢後應及時關閉電源、以免長時間開機過熱引起火災。

6、樓道應急燈插座嚴禁用於其他用途,以免發生意外時應急燈不能正常使用

7、室內各電器設施若發現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總務處,嚴禁自行處置。

8、注意保持用電設備及周圍的環境衞生,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上述各項規定須嚴格遵守執行,如有違反,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罰。

辦公室安全用電規定

1、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等電器上懸掛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

2、燈具、電扇、空調、飲水機等電器使用完畢後應及時關閉電源、以免長時間開機過熱引起火災。

3、嚴禁私自改動室內線路,絕不在辦公室私拉亂接電線。

4、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熱杯、電爐子、熱得快、電磁爐、微波爐、電飯鍋、電熱取暖設備等。

5、教師下班離開辦公室時要關閉計算機,並關閉電源開關。

6、為了減少使用電器時的危險,辦公室擺放計算機時,儘量靠近電源,避免四處佈線、盤繞電源、跨接電線。同時不要在電線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

7、室內各電器設施若發現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總務,嚴禁自行處置。

宿舍安全用電規定

1、嚴禁使用40W以上的燈泡。

2、嚴禁使用學校規定的照明燈具以外的一切用電器具,如電褥子、電熱杯、充電器、電爐子、熱得快、電磁爐、微波爐、電飯鍋等等。

3、嚴禁私自改動室內線路,絕不在宿舍中私拉亂接電線。

4、嚴禁在燈具上懸掛任何裝飾物、易燃物及其他物品。

5、要做到及時關燈,以免燈具和線路發熱引起火災。

6、樓道應急燈插座嚴禁用於其他用途,以免發生意外時應急燈不能正常使用。

7、室內各照明設施若發現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嚴禁自行處置。

用電安全制度 篇3

1、學校必須加強對水、電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後勤工作人員管理,經常檢修學校的水、電的設施設備,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加強對學生進行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等方面的知識教育。減少和避免因水、電而引發的安全事故。

3、教育學生自覺保護環境、保護水源、節約用水。不在有水池在地方玩耍,不損壞自來水的供水設施。

4、學校要重視供水設施設備的管理,做好師生飲用水的消毒殺菌工作,為他們提供安全衞生的飲用水源。要保證每天學生提供足量的飲用水,禁止學生喝不衞生水,杜絕腸道傳染病在學校發生。

5、後勤人員要經常對學校電器和用電器進行檢查和維護工作。特別是暴風雨後,要對全校用電線路和用電器要進行及時和安全全面的'檢查和維修,確保師生用電安全。

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電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責任人。要加強安全用電的宣傳力度,增強學生安全用電常識。

7、全體師生要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關閉所有用電器,不亂摸電源的線路、開關,發現有裸露的電源和線路異常,要立即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8、教育學生不得用濕手接觸帶電的線路和操作帶電的電器。不在高壓線下放風箏,不在電線上晾曬衣物。

用電安全制度 篇4

1、公司內所有生產、倉儲等區域嚴禁煙火,不得任意吸煙動火。

2、動火必須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嚴格執應火審批制度。

3、臨時動火應向公司安委會書面申請辦理動火票,方可動火,並要有防範措施和專人管理、監督,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

4、固定動火必須經公司安委會審查同意,報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辦理動火票,並明確動火防火人職責,採取有效安全防範措施,並配備相應滅火器材。

5、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離,未做到不得動火作業。

6、動火作業完畢,必須對現場認真清理,消除餘火,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現場。

7、廠區、庫區、露天堆場周圍100米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堆場周圍的雜草等易燃、可燃物應經常進行清除。

8、倉庫、車間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廠區內使用時,應經公司安委會批准,同時必須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負責、定安全措施。

9、車間、過道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對準許使用電爐的生產部門,在生產(工作)時,要有專人照看,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電爐只能用於生產(工作)上,不準用於私人熱食品、燒開水。

11、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公司和臨時過渡房內擅自架設拉用臨時電路,特殊情況必須拉用臨時電路的,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書面報告,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由公司設備部專業電工拉線接電。 12、一切固定的生產設施,應嚴格按照規範進行電氣線路的設計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自動化生產線上需特殊處理的臨時線路,應知會公司設備部,一般應在隔天的白班恢復好固定線路,特殊情況可在維修日處理好,要求使用期超過一星期的,必須上報公司設備部審批,不報者按違章論處。

14、安裝電路必須持有電工操作證者方能安裝,無證者不準安裝電路。

15、禁止使用電熱棒。

16、配電線路、電氣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不得積塵,立式配電櫃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乾燥並掛牌專人管理。 17、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備嚴禁超荷運行,嚴禁在悶頂內敷設配電線路。

18、配、發、變電房(室)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明火作業和使用電爐,房(室)內通風要保持良好。產品制度

用電安全制度 篇5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學校安排有專人負責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須體檢。學校每季度請縣衞生防疫站人員到學校進行水質檢測,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進行一次清洗消毒,確保供水符合衞生標準,並記錄在案。

用電安全制度 篇6

1、公司內所有生產、倉儲等區域嚴禁煙火,不得任意吸煙動火。

2、動火必須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嚴格執應火審批制度。

3、臨時動火應向公司安委會書面申請辦理動火票,方可動火,並要有防範措施和專人管理、監督,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

4、固定動火必須經公司安委會審查同意,報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辦理動火票,並明確動火防火人職責,採取有效安全防範措施,並配備相應滅火器材。

5、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離,未做到不得動火作業。

6、動火作業完畢,必須對現場認真清理,消除餘火,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現場。

7、廠區、庫區、露天堆場周圍100米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堆場周圍的雜草等易燃、可燃物應經常進行清除。

8、倉庫、車間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廠區內使用時,應經公司安委會批准,同時必須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負責、定安全措施。

9、車間、過道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對準許使用電爐的生產部門,在生產(工作)時,要有專人照看,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電爐只能用於生產(工作)上,不準用於私人熱食品、燒開水。

11、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公司和臨時過渡房內擅自架設拉用臨時電路,特殊情況必須拉用臨時電路的,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書面報告,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由公司設備部專業電工拉線接電。 12、一切固定的生產設施,應嚴格按照規範進行電氣線路的設計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自動化生產線上需特殊處理的臨時線路,應知會公司設備部,一般應在隔天的`白班恢復好固定線路,特殊情況可在維修日處理好,要求使用期超過一星期的,必須上報公司設備部審批,不報者按違章論處。

14、安裝電路必須持有電工操作證者方能安裝,無證者不準安裝電路。

15、禁止使用電熱棒。

16、配電線路、電氣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不得積塵,立式配電櫃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乾燥並掛牌專人管理。 17、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備嚴禁超荷運行,嚴禁在悶頂內敷設配電線路。

18、配、發、變電房(室)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明火作業和使用電爐,房(室)內通風要保持良好。

用電安全制度 篇7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用水用電管理,規範用水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水、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全體師生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用水設施等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對老化電線及時更換,對水電設施進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水用電安全。

二、各部門、各處室、各班級、每週要對室內用水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三、學校辦公場所無特殊情況必須在晚22:00前熄燈,由各部門、各處室、各班級人員負責關閉,22:00以後由值班保安負責。無重大活動體育館不得開燈,或者是如活動結束後,當事人不關燈,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50元。

四、各辦公室、教室責任人下班前必須在確認辦公室、教室和門前走廊照明燈已經關閉後才能離開,確實做到人走燈滅,計算機、飲水機等電器均應關閉,每發現一次罰相關責任人30元;節假日期間,保安負責全校燈的關閉,如有長明燈現象,將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

五、鍋爐工要嚴格按照送水時間供水,每次洗澡完畢後值班人員應檢查各浴室的水龍頭是否關閉,如發現有長流水現象或裏面有長明燈,每次罰款30元。禁止在浴室內洗衣服,每發現一次罰款30元。

六、禁止教職工私自在住宿區和公共場所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違者罰款50元。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確需要佈線的,請到總務申請,由學校電工統一規範佈線。

七、禁止任何人在辦公場所或公共場所(如洗手間)用電爐或電炒鍋做飯,如有違反,每次罰款200元。在學校生活區住宿的生活指導老師,禁止在生活區做飯,禁止使用電爐、電炒鍋等大功率電器,違禁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視情節處以200~300元的罰款。

八、各宿舍、辦公室空調要在適宜温度開放,如夏天在26°以上;冬天在8°以下時開空調。下班時或沒有人時,一定要關好空調,否則罰責任人30元。

九、任何教職工一律不充許用學校消防水沖洗衞生,每發現一次罰200元。

十、總務處要經常對公共場所的水電、鍋爐、浴室、食堂及生活區等處的用水用電情況進行檢查、通報,並按照上述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罰。

用電安全制度 篇8

第一條中山住膠內所有生產、倉儲等區域嚴禁煙火,不得任意吸煙動火。

第二條動火必須按照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嚴格執應火審批制度。

第三條臨時動火應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書面申請辦理動火證,方可動火,並要有防範措施和專人管理、監督,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

第四條固定動火必須經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查同意,報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准,辦理動火證,並明確動火防火人職責,採取有效安全防範措施,並配備相應滅火器材。

第五條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離,未做到不得動火作業。

第六條動火作業完畢,必須對現場認真清理,消除餘火,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現場。

第七條廠區、庫區、露天堆場周圍100米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堆場周圍的雜草等易燃、可燃物應經常進行清除。

第八條倉庫、車間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單位內使用時,應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同時必須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負責、定安全措施。

第九條車間、過道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條對準許使用電爐的'生產部門,在生產(工作)時,要有專人照看,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電爐只能用於生產(工作)上,不準用於私人熱食品、燒開水。

第十一條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在單位內擅自架設拉用臨時電路,特殊情況必須拉用臨時電路的,必須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報告,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准後,由單位設備部專業電工拉線接電。

第十二條一切固定的生產設施,應嚴格按照規範進行電氣線路的設計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三條凡有自動化生產線上需特殊處理的臨時線路,應知會單位設備部,一般應在隔天的白班恢復好固定線路,特殊情況可在維修日處理好,要求使用期超過一星期的,必須上報單位設備部審批,不報者按違章論處。

第十四條安裝電路必須持有電工操作證者方能安裝,無證者不準安裝電路。

第十五條禁止使用電熱棒。

第十六條配電線路、電氣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不得積塵,立式配電櫃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乾燥並掛牌專人管理。

第十七條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備嚴禁超荷運行,嚴禁在悶頂內敷設配電線路。

第十八條配、發、變電房(室)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明火作業和使用電爐,房(室)內通風要保持良好。

用電安全制度 篇9

一安全用電技術措施

1.1配電系統設置及保護方式

1.1.1本工程施工用電採用tn—s系統,三相五線制供電,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總配電室、分配電箱、開關箱三級配電控制,總配電室、開關箱兩級漏電保護)。

1.1.2各用電設備必須按“一機、一閘、一箱、一漏保—一鎖”配置開關箱。

1.1.3架空導線必須採用絕緣導線,在施工現場任何地方均不允許使用裸體導線。

1.1.4保護零線必須採用黃/綠雙色專用線,其截面面積不少於相線的1/2,且絕緣銅線不小於10mm2,絕緣鋁線不小於16mm2.

1.1.5在電源進入現場總配電室電源側分別設置工作接地(引出工作零線n)和保護接地(引出保護零線pe)(接地裝置見附圖),其中接地裝置接地電阻應不大於4歐姆。

1.1.6保護零線接至以後各配電箱和用電設備不帶電金屬外殼,中間不允許間斷,不允許接入空氣開關、漏電保護開關、保險絲等,且與各用電設備連接應採用不小於2.5mm2的多股絕緣銅線。

1.1.7分別在空壓機房、鋼筋加工車間、攪拌站、臨時用電箱製作重複接地裝置(做法同前),接地電阻應不大於10歐姆。

1.1.8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嚴禁相連,保護零線應單獨敷設,重複接地必須與保護零線相連接。保護零線必須採用絕緣導線。

1、工作接地2、隧道洞外保護接地3、施工現場保護接地

接地裝置示意圖

1.2漏電保護器保護

用電線路中採用二級漏電保護,前級應採用漏電動作電流不大於50ma,動作時間不大於0。1s的快速動作電流型漏電保護器,末級應採用漏電動作電流不大於30ma(潮濕或有腐蝕性介質不大於15ma)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0。1s的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器在使用過程中應由電工定期檢查(每月不少於一次),並將檢查結果記入電工巡檢維修記錄。(見附表)

1.3電器設備的設置:

1.3.1總配電箱內配置按系統圖及功能和用電量配置隔離開關,按各分路用電量配置同時具備短路、過載、漏電保護功能的漏電斷路器。各配電線路應做編號,註明用途標記,配電盤兩端應與重複接地線及保護零線做電氣連接。配電盤或配電線路維修時,應懸掛“有人維修,禁止合閘”標誌牌。停、送電操作時,必須由專人監護執行。

1.3.2分配電箱應用1.2~2mm厚的鐵皮製作,箱內非絕緣配電板應與箱體和保護零線可靠連接,進出電箱的電線一律由箱體下部開口處引入引出,配電板上應分設置工作零線(n)端子板和保護零線端子板(pe),並明確標註:n或pe。n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絕緣,pe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做電氣連接。進出線中的n線必須通過n線端子板連接,pe線必須通過pe線端子板連接。

1.3.3各配電箱開關箱,應安裝端正,做好防雨、水設置,固定式電箱中心點高1.4—1.6米,移動式電箱應設在堅固、穩定的支架上。其中心點高0。8—1.6米,並保證箱前通道暢通,無雜物。

1.3.4配電箱與開關箱距離一般不應大於30米,開關箱與用電設備距離一般不大於3米。

1.4電器設備操作與維修人員:

1.4.1電工及維修人員必須持有效電工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進行電氣操作和維修。

1.4.2各類用電人員應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新用設備的基本性能。專業電氣作業人員應佩戴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工作時發現問題應立即排除並向上級彙報,及時處置。

1.4.3嚴禁設備帶病作業,停用設備應拉閘斷電上鎖。搬運設備必須切斷電源。

1.5電氣設備的使用和維護:

1.5.1配電箱、開關箱應每週進行一次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維修時必須將前一級電箱的相應電源開關拉閘斷電,掛停電檢修標誌,並鎖好或派專人看護,嚴禁帶電作業,對於漏電保護器動作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後,方可再次送電。停電檢修標誌牌。(見附圖)

1.5.2成洞地段及一般場所的照明電壓為220v,工作面及環境潮濕和易潮的場所照明電壓必須採用36v安全電壓,移動照明及行燈電壓不大於36v。

1.5.3所有配電箱均應標明其名稱、用途,並做出分路標記。

1.5.4施工現場使用配電箱、開關箱,對固定式的安裝高度要求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為1.3—1.5m,手持電動工具應採用移動式開關箱,內裝漏電保護器,配電箱、開關箱進出線口一律設在箱體的下底面且有防絕緣損壞措施,整個施工現場採用三級配電二級保護,在配電箱和開關箱內裝設漏電保護器,使之具有分級分段的保護功能,有門、有鎖、有防雨措施,箱內無雜物。配電箱的採購、安裝、維修均應按有關規範、規定執行。

1.6.電纜敷設:

1.6.1地埋敷設電纜時,電纜溝深度應不小於0。6m,並在電纜上下左右均勻鋪設不小於100mm厚的細砂,然後覆蓋磚等硬質保護層,最後覆蓋土。

1.6.2從底部至作業層的電線電纜,應沿作業層上固定好的膨脹螺栓敷設,掛網將電纜固定於鋼絲繩上,固定間距不大於3米。固定後電纜應不承受拉力。

1.6.3電纜接頭盒或電纜插座應設置於地面上,並能防塵、防水、防腐和防機械損傷。

1.6.4施工現場的水泥罐、攪拌站等高的機械設備應安裝防雷裝置,防雷引下線可利用機械設備的金屬結構。

二安全用電制度

2.1技術交底制度:

開工前應由物設部在安全人員的監督下,向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詳細介紹臨時用電方案內容,安全用電措施和注意事項,完畢後履行簽字手續。

2.2安全檢查、檢測制度:

專業電工對工作接地、重複接地、線路絕緣電阻進行檢測,以後每月定期檢測,並做好檢測記錄。對於漏電保護器

電工應定期對試驗按鈕進行試驗,檢查是否動作。發現問題及時更換。各工區每月、項目部每季度分別按附表《臨時用電檢查評分記錄表》內容進行認真檢查並打分,對發現問題要落實到人並限期整改。

2.3電氣維修制度:

電氣故障應由專業電工進行維修,電工應以預防為主,加強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並建立維修記錄。(維修記錄表見附表)

2.4安全用電防火措施:

按總配電圖正確接線。電器電纜應按設計要求安裝,各電氣連接頭應壓接牢固。施工現場應建立防火檢查制度,加強領導,配備用於撲滅電氣火災的專用滅火器及砂箱等。使用電焊、氣焊時要執行安全用火制度,並有專人監護。

三事故應急預案

電氣事故應急預案是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重要一環,直接關係到企業的信譽和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危及社會的穩定。因此,應根據工程結構施工現場的特點制定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成立事故應急救援小組,有效及時地進行事故處理,防止事故的擴大。

事故應急救援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唐其全

副組長:王興周玉良王建輝唐興華何勝明

成員:吉小庫(各工區長、現場安全員、電工、班組長、)

3.1發現有人觸電,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現場負責人及事故應急救援組組長;同時,儘快使觸電者脱離電源;然後根據觸電者的具體症狀進行對症施救;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現場。

3.2脱離電源的基本方法有:

3.2.1將出事附近電源開關刀拉掉,或將電源插頭拔掉以切斷電源。

3.2.2用乾燥的絕緣木棒、竹竿、布帶等物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者將觸電者撥離電源。

3.2.3必要時可用絕緣工具(如帶有絕緣柄的`電工鉗、木柄斧頭及以鋤頭)切斷電源。

3.2.4救護人可帶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纏乾燥的衣服、圍巾、帽子等絕緣物品拖拽觸電者,使之脱離電源。

3.2.5如果觸電者由於痙攣手指緊握導線或導線纏繞在身上,救護人可先用乾燥的木板塞進觸電者身下,使其與地絕緣來隔斷入地電流,然後再採取相應的辦法把電源切斷。

3.2.6如果觸電者觸及斷落在地上的帶電高壓導線,且尚未確證線路無電之前,救護人員不可進入斷線落地點8~10m的範圍內,以防止跨步電壓觸電。觸電者脱離帶電導線後應迅速將其帶至8~~10m以外立即開始觸電急

救。只有在確證線路已經無電,才可在觸電者離開觸電導線後就地急救。

3.3在使觸電者脱離電源時應注意的事項:

3.3.1未採取絕緣措施前,救護人不得直接觸及觸電者的皮膚和潮濕的衣服。

3.3.2嚴禁救護人直接用手推、拉和觸摸觸電者;救護人不得采用金屬或其他絕緣性能差的物體(如潮濕的木棒、布帶等)作為救護工具。

3.3.3在拉拽觸電者脱離電源的過程中,救護人宜用單手操作,這樣對救護人比較安全。

3.3.4當觸電者處於高位時,應採取措施預防觸電者在脱離電源後墜地摔傷或摔死(電擊二次傷害)。

3.3.5夜間發生觸電事故時,應考慮切斷電源後的臨時照明問題,以利救護。

3.4觸電者未失去知覺的救護措施:

應讓觸電者在比較乾燥、通風暖和的地方靜卧休息,並派人嚴密觀察,同時請醫生前來或送往醫院診治。

3.5觸電者已失去知覺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搶救措施:

應使其舒適地平卧,解開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圍人,保持空氣流通,冷天應注意保暖,同時立即請醫生前來或送往醫院診治。若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或心跳失常,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

3.6對“假死”者的急救措施:

當判定觸電者呼吸或心跳停止時,應立即按心肺復甦法就地搶救。

3.7應急救援工具:

施工現場應備有必要的應急救援工具。如:絕緣手套、絕緣棒、電工絕緣鉗、藥箱、擔架等。

四施工現場用電安全規定

4.1:參加工程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員,要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後作業。

4.2:所有新進場施工人員必須進行三級教育,特種作業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3:工作前一定要檢查機械、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4.4: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件綁在一起,各種電動工具必須按規定接零或接地保護,如停電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4.5: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超負荷作業和帶病運轉,發現問題應立即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轉中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轉動範圍內。

4.6:施工現場的電力系統嚴禁用大地做相線或零線,保護零線(pe線)中嚴禁裝設開關和熔斷器。

4.7:用於電器設備相連接的保護零線截面不小於2.5mm2的多股絕緣導線。

4.8:手持式電動工具的保護零線,應在絕緣良好的多股銅線橡皮電纜內,其截面不小於1.5mm2,其芯線顏色為黃綠雙色。

4.9:施工現場的所有的用電設備,必須在設備負荷的首端處設立漏電保護裝置。

4.10:電纜接頭應牢固可靠,並應做絕緣包紮,保持絕緣強度,不得承受張力。

4.11:開關箱附近不得堆放有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雜草等。

4.12: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移動式開關箱配箱,應裝設在牢固的支架上。與地面垂直高度不小於0。6m。

4.13:配電箱內所有的開關應按規定緊固在電器安裝板上,不得歪斜或鬆動,配電箱、開關箱必須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4.14:配電箱內連接線應要用絕緣導線,接頭不得鬆動,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箱體必須有可靠的保護接零。

4.15:配電箱內的開關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及不合格的電器及開關。

4.16:每台用電設備應有各自的專用開關,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嚴禁在一個開關上控制兩台以上的用電設備。

4.17: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必須能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使用電設備與電源進行隔離,移動開關箱及開關箱的進出線,必須採用橡皮絕緣電纜。

4.18:配電箱內嚴禁放置任何雜物,並應經常保持清潔。

4.19:熔斷器開關更換熔體時,嚴禁採用不合格熔體或銅絲、鋁絲代替。

4.20:電動施工機械,手持電動工具的安全裝置,應符合國家標準、專業標準和安全技術規程,並有產品合格證書及使用説明書。

4.21:震動器、震動棒、水泵的負荷線,必須採用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水泵的負荷線必須採用yhs型防水套橡皮電纜,並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4.22: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質量均應符合有關標準、規範的規定,不得使

用絕緣老化或破損的器材和器具。

4.23:嚴禁在施工現場各種工作平台上及其它非固定場所使用220v碘鎢燈。各種工作平台及隧道內未成洞地帶必須使用經安全隔離變壓器輸出的不大於36v的安全電壓的照明燈具。

五配電箱使用管理制度

為規範管理施工現場的配電箱,特做出以下規章制度:

1、電箱內已安裝好的各種電器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動,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工區值班電工聯繫,由工區電工妥善解決,如發現擅自私拉亂動者,一次給予100~200元罰款。

2、電箱內配製有三孔插座,所有用電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如發現照明設備及小型機具不經過插頭隨意插在或掛在插座及閘刀上,發現一次罰款50~100元。並沒收所有電源線及機具。

3、在使用電焊機或其它設備時,必須使用四孔插頭(即三相火線一相地線),配製不全或沒有者,將對其處以50~100元罰款。

4、所有從配電箱內引出的電源線必須離開地面,如發現放在地面或腳邊被車輛或其他硬體物件對電線的碰撞、擠壓破損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

5、施工現場使用的照明設備或其它小型機具嚴禁放在鋼筋或其它導體上,違者罰款50元。

6、配電箱安放在固定位置上,發現亂搬亂移者,一次罰款50元。

7、配電箱內嚴禁放置任何物品,發現亂放物品者,一次罰款50元。

六其它事項

本制度中未盡事項要嚴格按jgj46—20xx《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其它有關安全規定執行。

用電安全制度 篇10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安全用電工作,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為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電,人人有責。自覺遵守安全用電規章制度,維護學校的用電設施,是每一個師生的權利和義務。

2、安裝、維修應找電工,嚴禁在辦公室、教室、宿舍等場所私接電線及用電器。

3、學生宿舍使用燈泡不能大於40瓦。

4、曬衣服的鐵絲、線繩要和電線保持足夠的距離(不少於3米),不準在電線上曬衣物。

5、禁止在吊燈的導線上懸掛任何物品。

6、電線斷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並及時找電工處理。

7、不準用手觸摸燈頭、插座及其他家用電器金屬外殼,有損壞、老化、漏電的現象要及時找電工修理或更換。

8、發現電線短路起火時,要先切斷附近的總電源,不準用水潑。

9、學生勞動需開挖地面時,必須先找電工聯繫,經批准後方可動工。

10、教職工、學生離開辦公室、教室前要注意關閉電源,以防發生事故。

11、禁止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啟配電箱、私自進入配電室。

12.用電單位及用電人必須掌握用電專業常識。

13.用電單位及用電人必須掌握用電安全常識。

14.用電單位及用電人在用電時如發現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或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15.用電單位及用電人在用電時如發生用電事故必須及時處理或及時上報主管領導,用電單位及用電人視事故情節負有相關責任。

16.學校用電重要部位必須有專人負責,專人承包。

17.學校用電重要部位的用電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方可允許用電單位或用電人使用。

18、本制度之公佈之日起執行。

用電安全制度 篇11

1、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

(1)、電氣線路過負荷引起火災

線路上的電氣設備長時間超負荷使用,使用電流超過了導線的安全載流量。這時如果保護裝置選擇不合理,時間長了,線芯過熱使絕緣層損壞燃燒,造成火災。

(2)、線路短路引起火災

因導線安全步距不夠,絕緣等級不夠,所久老化、破損等或人為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線路短路,強大的短路電流很快轉換成熱能,使導線嚴重發熱,温度急劇升高,造成導線熔化,絕緣層燃燒,引起火災。

(3)、接觸電阻過大引起火災

導線接頭連接不好,接線柱壓接不實,開關觸點接觸不牢等造成接觸電阻增大,隨着時間增長引起局部氧化,氧化後增大了接觸電阻。電流流過電阻時,會消耗電能產生熱量,導致過熱引起火災。

(4)、變壓器、電動機等設備運行故障引起火災

變壓器長期過負荷運行或製造質量不良,造成線圈絕緣損壞,匝間短路,鐵芯渦流加大引起過熱,變壓器絕緣油老化、擊穿、發熱等引起火災或爆炸。

(5)、電熱設備、照燈具使用不當引起火災

電爐等電熱設備表面温度很高,如使用不當會引起火災;大功率照明燈具等與易燃物距離過近引起火災。

(6)、電弧、電火花引起火災

電焊機、點焊機使用時電氣弧光、火花等會引燃周圍物體,引起火災。

施工現場由於電氣引發的火災原因決不止以上幾點,還有許多,這就要求用電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認真執行操作規程,加強檢查,可以説是可以預防的。

2、預防電氣火災的措施

針對電氣火災發生的原因,施工組織設計中要制定出有效的預防措施。

(1)、施工組織設計時要根據電氣設備的用電量正確選擇導線截面,從理論上杜絕線路過負荷使用,保護裝置要認真選擇,當線路上出現長期過負荷時,能在規定時間內動作保護線路。

(2)、導線架空敷設時其安全間距必須滿足規範要求,當配電線路採用熔斷器作短路保護時,熔體額定電流一定要小於電纜或穿管絕緣導線允許載流量的`2.5倍,或明敷絕緣導線允許載流量的1.5倍。經常教育用電人員正確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避免作業不當造成火災。

(3)、電氣操作人員要認真執行規範,正確連接導線,接線柱要壓牢、壓實。各種開關觸頭要壓接牢固。銅鋁連接時要有過渡端子,多股導線要用端子或涮錫後再與設備安裝,以防加大電阻引起火災。

(4)、配電室的耐火等級要大於三級,室內配置砂箱和絕緣滅火器。嚴格執行變壓器的運行檢修制度,按季度每年進行四次停電清掃和檢查。現場中的電動機嚴禁超載使用,電機周圍無易燃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5)、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電爐子。使用碘鎢燈時,燈與易燃物間距要大於30cm,室內不準使用功率超過100w的燈泡,嚴禁使用牀頭燈。

(6)、使用焊機時要執行用火證制度,並有人監護,施焊周圍不能存在易燃物體,並備齊防火設備。電焊機要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

(7)、施工現場的高大設備和有可能產生靜電的電氣設備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靜電接地,以免雷電及靜電火花引起火災。

(8)、存放易燃氣體、易燃物倉庫內的照明裝置一定要採用防爆型設備,導線敷設、燈具安裝、導線與設備連接均應滿足有關規範要求。

(9)、配電箱、開關箱內嚴禁存放雜物及易燃物體,並派專人負責定期清掃。

(10)、設有消防設施的施工現場,消防泵的電源要由總箱中引出專用迴路供電,而且此迴路不得設置漏電保護器,當電源發生接地故障時可以設單相接地報警裝置。有條件的施工現場,此迴路供電應由兩個電源供電,供電線路應在末端可切換。

(11)、施工現場應建立防火檢查制度,強化電氣防火領導體制,建立電氣防火隊伍。

(12)、施工現場一旦發生電氣火災時,撲滅電氣火災應注意以下事項:

12.1、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開關較遠需剪斷電線時,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並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12.2、當電源線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另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應保持一定充分距離,必須穿戴絕緣用品。

12.3、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性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乾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進行撲救。

用電安全制度 篇12

車間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1.目的

為保證安全用電,防止事故發生。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車間的所有用電活動。

3.安全用電要求

3.1所有從事電器維修和接線人員必須經技術培訓,並取得勞動局頒發的“電工證”才準上崗工作。

3.2在掛有維修標誌的用電設備及配電開前,除是設標維修者外,其餘任何人不得亂合閘.

3.3設備漏電、過壓、跳閘時,未明確原因,不得擅自合閘。特殊情況下需合閘時,手要保持清潔乾燥,手上不得拿任何不絕緣工具。

3.4在拆裝、檢修和接線工作時,應斷開電源;需帶電工作時,必須配齊安全工具,穿戴絕緣鞋,手套,保持人體各部分乾燥、清潔,嚴禁赤膊從事電氣操作。

3.5發現電氣故障、漏電、走火或觸電事故時,應立即將電源切斷。

3.6因電氣故障造成火災時,在未斷電源時,切不可用酸鹼泡沫滅火,而應使用沙子、四氧化碳或二氧化碳撲滅。

3.11每台生產設備應設專人負責,開機送電前,要檢查所開設備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閘送電。

3.12設備使用完畢,長期不用或下班時,要斷開電源開關。

a.每天下班前,車間崗位的班組長負責檢查、停開關、關電房門。

b.遇上加班時,加班後由組長或帶班負責人檢查是否停電、關電房門。

3.13組合插座及插座電源導線應完好無損,不得吊掛使用,不允許超負荷使用,嚴禁使用偽劣插座。

3.14電氣設備維修、檢修必須由正式電工進行作業。

3.15未經允許不得拉接臨時電源線和使用電爐子等表面熾熱的大功率電器。

3.17凡是電器(設備)自身電源線為三相插頭的,應採用已接好地線的三孔插座,接地極不準甩掉不用。

3.18電工人員上崗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19保持室內照明、通風、良好,每班打掃室內衞生,保持室內清潔,嚴禁吸煙。

3.20嚴格保持各開關狀態與實際一致,不能隨意更改設備與接線的方式及各開關的整定值。

3.21嚴格執行各種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程。

3.22在惡劣天氣氣候下,要加強設備的特巡,發生事故應保持冷靜,按照操作規程及時排除故障,並做好記錄。

3.23作及檢修時必須按規定使用電工絕緣工具,絕緣鞋、絕緣手套等。

4.用電注意事項

4.1車間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電工維修,不得私自處理。

4.2所有工作人員應該按照上述用電要求嚴格執行,避免發生用電事故。

用電安全制度 篇13

1、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範,進行,嚴禁非電工人員亂拉亂接。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施工隊、倉庫等消防重點部位,嚴禁私設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子、電熱褥子、電熨斗等)。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設備或線路不得超負荷運行。

5、架空電力線不準通過建築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並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7、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8、易燃、易爆施工隊、倉庫的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9、電氣設備着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後組織撲救。

消防器材管理維修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乾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對消防器材,應加強維修和保養,要保持整齊、乾淨、防鏽蝕,不得曝曬、雨淋。對怕凍的器材,在冬季應採取防凍措施,使其處於完整好用狀態。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進行檢查,乾粉滅火器、1211滅火器如果重量減少l/10,應補充藥劑和充氣。

4、消防器材的管理、維修,由安保部負責監管,各二級單位及專業分包單位的施工作業處、倉庫部位的消防器材應定點、定人落實責任,負責管理。

5、消防器材無警不動,對挪用或損壞者應給予適當處理,情節嚴重的'交機關,按消防條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予以處罰。

學生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用電安全管理,更好的節約能源,特制定《學校用電管理制度》如下:

1、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任何調整,改用電源,必須徵得總務主任及管電人員的同意。

2、辦公室空調原則上在攝氏三十度以上開始啟用,人員離開時電扇要關閉。

3、校內任何人不準使用電爐、電暖器等電器。

4、禁止在校內使用電夾板、電熱水器,禁止私拉電線,注意用電安全。

6、晴天教室上課儘量利用自然光,少開燈;晚間關閉室內用燈。

7、教室、辦公室人員離開後要及時關閉用電器(燈、電扇、媒體、飲水機、電腦、打印機、音箱等),做到“人離燈滅”。

8、全校師生要愛護用電設備,不準隨便扳動、毀壞電器開關。

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寢室、辦公室、飯廳及其他公共場所的照明及生活設施的電閘或開關不得出現有露電源現象,專業電工每天巡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2、教室、辦公室內配置的飲水器、電腦、空調等電器,晚上人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落實專人召責。室內的燈光要及時關閉。

3、教室、寢室、辦公室內一律不準使用“熱得快”,對違規者,收繳器材,酌情處罰,圖書館、檔案室嚴禁使用危險性電器。

4、校內各處、室因教學、生活需要而加設電源插座或拉線,必須經總務處同意,由專業電工規範操作,未經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亂接,以免導致用電隱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氣的.公共場所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安裝防霧照明燈,並由專業電工定期檢查器材設備和燈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況,使用排風機必須有完整牢固的安全護罩。

6、校內教工宿舍每幢樓由校長室派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工為用電安全監督員,防止用電超荷及公共廚房長明燈而引發火災。

7、教學樓電梯專供教工使用,無特殊情況,學生一律不得使用。電梯內必須設掛應急求援電話和乾粉滅火器一部,並保證其完好狀態。

8、發電機房由專業電工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發電機完好待機狀態和配電箱正常運轉情況。

9、成立消防隊,定期培訓,演練消防救護技能。

用電安全制度 篇14

冬季來臨,天氣乾燥,用電量增加,誘發火災的因素增多,是電氣火災的多發期,為了加強職工宿舍安全用電管理,確保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冬季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員工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暖器、電熱毯、室內線路荷載未達到負荷要求時,禁止使用各類大功率電器。

2、禁止違章用電,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在室內搭接電源電線、安裝牀頭燈等。

3、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卧牀吸煙和亂扔煙頭;嚴禁宿舍內燃燒物品。

4、嚴禁將交流電器(如枱燈、電扇、充電器、接線板、隨身聽、筆記本等)放在牀上。照明、收錄機、電腦等電器設備使用完畢後必須切斷電源或拔掉插頭。

5、員工離開宿舍時,必須關閉切斷室內所有燈光和空調電源,並進行檢查後,方可離開。

6、室內一旦發生線路、用電設備故障,必須通知專業電工處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處理。

望全體員工嚴格要求,自覺遵守!

用電安全制度 篇15

1、廚房內嚴禁吸煙。

2、廚房設備使用後應準時關閉、切斷電源。

3、使用經檢驗合格的`煤氣罐,使用完畢後必需關閉總閥門。

4、易燃、易爆危急物品,例如酒精、汽油、煤氣筒鋼瓶、火機等,不行放置於爐具或電源插座四周,更不行靠近火源。

5、每日下班前,要逐一檢查閥門、氣路、燃氣開關、電源插座及開關的安全狀況,假如發覺問題應準時報修,要做好電源和門窗的關閉檢查工作。

6、定期檢查廚房電路、氣路及設備運行狀況,杜絕隱患的發生。

7、平常禁用濕布擦拭電源插頭,嚴禁私接電源。

用電安全制度 篇16

1.工程項目明確施工用電管理人員、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和各分包單位的電氣負責人。

2.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含5台)以上或設備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須編制臨時用電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3.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安裝後,必須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4.對現場臨時用電工程至少每週一次大檢查,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定人、定措施、定時間進行解決和整改。

5.電工作業應由二人以上配合進行,並按規定穿絕緣鞋,帶絕緣手套,使用絕緣工具。

6.電工維修工作記錄和電工值班記錄,工程拆除後統一歸檔。

7。現場用電必須三項五線制,使用五芯電纜。

8。固定設備應有專用開關箱,必須一機一閘一保一箱一鎖。

9。各配電箱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作合理配合,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用電安全制度 篇17

一、安全用電基本知識

★電氣線路使用中的基本要求

⑴使用電氣線路必須具有良好的絕緣性能、機械強度和導電能力,並應定期檢查。絕緣老化或失去絕緣性能的電氣線路要及時更換。

⑵不準將暖氣管、煤氣管、自來水管到作為保護線用。

⑶插頭與插座應按規定正確接線,插座的保護接

地極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單獨與保護線可靠連接。嚴禁將插頭(座)內保護接地給予工作中性線連接一起。

★用電設備基本安全要求

⑴用電設備和電氣線路的周圍應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間。

⑵電器裝置附近不應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線上放置或懸掛物品。

⑶移動使用的配電箱(板)應採用完整的,帶保護線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電纜或護套軟線做電源線,同裝設漏電保護器。

★電器火災的預防

⑴正常使用時會殘生飛濺火花、灼熱飛肖或外殼表面温度較高的用電設備,如電砂輪、電鋸、電熱爐等應遠離易燃物質或採取相應的密封、隔離措施。

⑵當發生電器火災時,應立即斷開電源,並使用相應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⑶用電設備應安裝合理容保險裝置,禁止用捅死或鐵絲代替保險絲。

二、電氣設備使用和維保安全

★對電器作業人員的安全要求

⑴電器作業人員應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⑵電器作業人員作業時,應正確穿戴、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⑶非電工禁止從事電器作業。

★帶電作業安全要求

⑴帶電作業,拆線時,先拆相線後拆零線;接線時,先接零先後接相線。帶電作業段街道顯示,不許帶負荷操作。

⑵不得再有導電粉塵、易燃、易爆、高温、特潮濕環境下帶電操作。

⑶斷接導線應用絕緣布包好。

★按要求懸掛安全警示標誌牌

⑴在變電所(室)內、送電的開關、隔離開關操作手柄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或“有電危險”等警示牌。

⑵再用電設備的控制櫃、控制線路開關的操作手柄上,根據使用內容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小心有電”等標示牌。

⑶在變(配)電所外懸掛“配電重地,閒人免進”的標誌牌。

★長期不使用的電器設備,使用時的安全要求

⑴長期停用的電器設備重新使用時,應進行電器安全檢查。用500v搖表進行絕緣檢查,如絕緣電阻小於規定值,應修理合格後,方可使用。

⑵使用前,應做空載試驗,聽聲音是否正常,又無異常發熱部位和氣味,轉動是否正常,正常後再使用。

三、電動工具及照明設備安全

★攜帶式、移動式用電設備的安全要求

⑴攜帶式、移動式用電設備,適用前必須進行外觀和電器絕緣檢查,保證完好。

⑵用電設備應有連接接地保護的插頭、插座。如單相三孔和三項四孔插頭、插座,其一孔為保護接地用,禁止將電源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⑶應安裝漏電保護器,啟動作電流不超過30ma,動作時間小於0.1s。

★.爆炸、火災危險場所照明設備安裝要求

應作防腐處理。

⑶照明燈具按章高度:室內距地面不能低於2m,室外2.5 m,廠房內2.5 m

⑷存放易燃、可燃物品豎直上方、不能安裝照明燈具

四、照明器具安裝使用的安全要求

⑴.照明器具必須設專用保護零線並接到熔斷器前面的零線上。

⑵照明器具外殼的保護接零線應單獨與中性線相連。不能夠將多個照明電器具的外殼保護接零線串聯後與中性線相連。

⑶行燈、機牀、工作台等局部照明應使用36v安全電壓;在特別危險場所,如在金屬容器內或超市場所照明應採用12v安全電壓。(單位內)

4.觸電急救的方法

★將觸電電人脱離電源時的注意事項

⑴.救護人不得直接用手或金屬及潮濕得的物件作為救護工具。

⑵防治觸電人脱離電源後,發生二次傷害事故。

⑶如事故發生夜間,應迅速決臨時照明問題。

⑷迅速將觸電人脱離危險區,抬至通風乾燥處立即進行搶救,並及時通知醫護人員。(是120中心麼請火速過來搶救這又一個觸電的傷員!)

★使觸電人者迅速脱離電源方法

⑴迅速斷開開關火拔掉插頭,切斷電源。

⑵用絕緣鉗或乾燥的木柄斧子等切斷電線,斷開電源。

⑶用絕緣物品使觸電人脱離電源。

★根據觸電人的具體情況,迅速採用心肺復甦對證施救。

⑴當觸電人呼吸停止時,應採用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法;

⑵當觸電人心臟停止時,應採用胸外心臟技壓法。

電器設備的安全防護

★電器設備遮攔和阻擋物的種類

⑴固定式防

護。配電裝置設遮攔、導閘等開關設罩蓋,母線設護欄等。

⑵臨時性防護。電器設備檢修工作是應設臨時性防護這欄等裝置。

⑶移動是防護。天車設移動的天車滑線防護裝置。

⑷户外變電裝置應裝設圍牆,高度應大於2.5 m。

⑸凡用金屬材料製成的屏護裝置,為防止意外造成觸電,必須採取接地或接零保護。

★電器設施、防護遮攔和阻擋物的安全要求

⑴防護裝置不能直接與帶電體接觸,應有足夠的強度。

⑵防護裝置應設板狀屏護或網眼屏護。

⑶室外地上變壓器,以及安裝在車間或公共場所便配電裝置、均設遮攔或柵欄做防護。

1.易燃易爆場所用電安全

★電器設備的安全要求

⑴電器設備必須符合防火、防暴、防潮仿腐的要求。

⑵電器設備的外殼,應採取保護接地措施。

⑶易燃易爆場所應設導除靜電的裝置。

★電氣線路的安全要求

⑴導線和電纜芯線的電器連接都應可靠壓接。

⑵易燃易爆場所的電器導線應穿鍍鋅鐵管保護。

⑶根據用電設備的'負荷,合理選用導線,隨時檢查線路負荷情況,適當減少線路中的負荷。

⑷電纜導線通過的牆空洞應密封良好。(要經常地進行檢查、電纜線過牆眼的密封情況不能有泄漏。)

★變配電室的安全要求

⑴易燃易爆場所不應設置變配電室,如需要設置必須為正壓室。

⑵變電室的門應向外開,門、窗、必須通向非易燃易爆場所,並保證室內通風良好。

⑶變配電室的門、窗應設防小動物鑽入的措施,門設門坎,牆應無孔洞,窗户應安裝鐵絲網,門、窗應有預防雨水侵入的措施。

⑷配電室內的照明應完好,並配備應急照明設施。

⑸變配電室內的電纜溝踏板應齊全無破損

⑹通入易燃易爆場所的電纜溝應添沙,防止易燃易爆氣體侵入造成火災或爆炸。

⑺配電櫃前應配備和各絕緣膠墊,保證絕緣良好。

用電安全制度 篇18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管理措施

1、現場安裝的電器必須符合標準,不懂電氣的人嚴禁擅自操作,做到裝置安全,拆卸徹底,檢修及時,使用正確。

2、對於施工用電的`設置配電箱離地不低於1.4米(中心點與地面),並做到接地、防水防潮,採用絕緣線路,並且動力與照明分道,機械設施有接地接零裝置。

3、現場照明要固定,高度要大於2.5米,燈頭和插座要接入相應的線路,嚴禁用插頭將導線直接插入插座,電線嚴禁拖地、漫水、纏繞鋼管腳手,以及在線上敷設曬衣等違反安全用電規定的行為。

4、電氣設備嚴禁帶病或超負荷運轉,檢修時要斷開閘刀,切斷電源,掛上警告牌,並有專人負責看護。

5、電氣設備安裝檢修合格後方可使用,未經檢驗的嚴禁使用,上班時要進行電氣檢查,下班時切斷電源,關門上鎖。

6、所有電氣設備的操作必須有專人持證上崗操作,電氣的檢修必須有專職人員完成,落實專人負責制,對用電設備每月檢查一次。

7、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做到安全到位、到人,杜絕觸電安全事故的發生。

8、各種電器機械設備有專人管,各種接電裝置,要安全可靠,並有防雨防潮措施。

9、井架、塔吊按規定設置防雷裝置物和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得≥4歐姆。

10、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和碘鎢燈。

11、開關箱、電器旁不得使用煤爐及其他明火。

12、定期測量各種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做好記錄,如有不符及時調整。

用電安全制度 篇19

1、為了確保人身安全、機電設備正常運行,降低消耗,保證生產用電、維修用電的安全,特制訂車間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2、嚴禁指派無證電工管電,生產線上停送電操作由值班電工執行。並且辦理停送電手續,其他任何人不得進行操作。

3、車間所有臨時用電(電焊機、水泵、照明、切割機、磨光機等)必須由電工安裝接線,不得私拉亂接,特殊情況的接電必須經車間領導同意。

4、電氣設備維修、檢修必須由正式電工進行作業。

5、設備投料前,儘量減少空機運轉時間。減少耗電(指不檢查設備時)。

6、車間電力室、變壓器室、電器設備上的安全標誌牌,除原來放置人員或負責的運行值班人員外,其他任何人員不準移動,也不得隨意亂掛或摘除。

7、車間電力室非工作人員及外來人員不準隨便出入。

8、檢修設備時應切斷電源,掛好警示牌,必要時派專人監護。

9、所有車間人員不準用電爐,碘鎢燈等燒飯、取暖。

10、電工作業時,應正確穿戴防護用品。不準帶電作業,特殊情況下,須採取安全措施,並有人監護。檢修高壓電氣設備,必須先斷電、放電、驗電,確認已經放電完全了才可進行檢修。

11、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檢查電纜有無破損,燒蝕以及絕緣情況。

12、使用電氣設備時,遇緊急情況的應立即切斷電源。

13、非電工不準拆裝、修理電氣設備,發現破損的電線、開關、燈頭及插座應及時與電工聯繫修理,不得帶故障運行。

14、移動非固定安裝的電氣設備時,如:電風扇、照明燈、電焊機等,必須先切斷電源再移動。導線要收拾好,不得在地面上拖來拖去,以免磨損。

15、工作台上機牀使用的局部照明燈的電壓不得超過36V。

16、不準使用檢修中機器的電氣設備。

17、不準用水沖洗各帶電體,如電機、開關盒、線槽等。

18、發現有漏電情況時,馬上停機,將電源關掉後立即去找電工處理。

19、在更換保險絲時,要按負荷選擇合格保險絲,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銅絲代替。

20、嚴禁用鐵柄毛刷清掃或用濕布擦拭電器開關。

21、凡電器動力設備發生過熱現象,應立即停止運轉。

22、供電突然中斷時,要關閉一切加温和其他電器儀器,供電恢復後,再按規定重新工作。

23、禁止在電器設備或線路上灑水,以免漏電。

24、凡使用110伏以上電源裝置、儀器的金屬部分必須安裝地線。

25、如遇到高壓電線斷落到地面上時,以導線斷點為圓心,周圍半徑10M以內,禁止人員進入,以防止跨步電壓觸電。如果有人在10M以內,應用單足跳離危險區,不能奔跑,以免發生跨步電壓觸電。

26、打掃衞生、擦拭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濕布去擦拭,也不要用濕手和金屬物去扳動帶電的電氣開關,以免發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27、發生電氣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乾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黃沙等;切不可用有導電危險的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救火時應注意人身防護,身體的任何部位及滅火器材不得與電線、電器設備接觸,以防發生危險。

28、所有工作人員應該按照上述用電要求嚴格執行,避免發生用電事故。

用電安全制度 篇20

正常用電是確保師生學習、工作、生活正常進行的'關鍵條件,為減少學校多餘開支,達到安全用電、節約用電之目的,現將用電管理制度制定如下:

一、任何人不準私接電燈、插座、電扇及其它用電器具,違者罰款10元並沒收用電器件。

二、宿舍及教室內,白天(早自習下課至放晚學)不準亮燈(陰雨天除外),晚上教室、宿舍,要做到人走燈滅,違者每燈/次罰款5元;所罰款由責任人或該班級(或宿舍)同學共同支付。

三、辦公室的風扇必須合理使用,在室內無人時必須關閉。否則,每扇/次罰款5元,所罰款由責任人或該處室當天(或當天早、晚)所在人員共同支付。(節假日或放學後不關風扇或燈發現一次加倍處罰)

四、學生禁止使用電褥子,違者罰款10元,並沒收。允許教職工晚上用電褥子,早晨起牀後必須拔下電褥插頭,經查白天電褥通電者,每次罰款20元。插頭沒拔者,兩次警告後仍然不改的,第三次開始每次罰款10元。禁止使用各種用電器燒水、取暖等,違者每次罰款20元。檢查時查出(含廢舊)用電器罰款10元。

五、宿舍按裝60W電燈一隻,擅自增接(或換超功率)燈具者,罰款5元,並沒收電器。故意破壞宿舍用電設施者,罰款5-10元。

六、禁止使用各種用電器燒水、做飯、取暖等,使用時被查到者,每次罰款30元。檢查時,查出(含廢舊)用電器罰款10元。家屬禁止到宿舍或辦公室熨衣服或使用其它用電器,違者按以上規定處理。

七、線路或保險絲出現故障後,非相關工作人員不準起門撬鎖進入配電室,或破壞其他用電設施,違者罰款10-20元。

用電安全制度 篇21

一、目的

為了加強電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用電,特制定以下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的所有用電活動。

三、工作制度

1、非有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房。

2、高壓電房只准合格電工操作,並嚴格按照電工操作規程進行,經常監視變電房和低壓室運行情況,並做好記錄。發生故障由電工處理。

3、變電室接地檢查每年自行進行兩次。避雷器每年請指定認可機構檢測一次(如無則省略之)。

4、配電房操作,必須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電時,先合上閘刀開關;

b、停電時,先停空氣開關,後停閘刀開關;

c、設備運行時,嚴禁帶負荷拉閘刀開關;

d、記錄每天的用電情況。

5、每台生產設備應設專人負責,開機送電前,要檢查所開設備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閘送電。

6、設備使用完畢,長期不用或下班時,要斷開電源開關。

a、每天下班前,車間崗位的班組長負責檢查、停開關、關電房門。

b、遇上加班時,加班後由組長或帶班負責人檢查是否停電、關電房門。

7、按安全消防規定,有防靜電接地夾的設備,使用前一定要夾上接地夾才能開機,使用者要經常檢查接地夾兩端接觸金屬的情況。

8、公佈電力故障、搶修、搶救緊急聯繫電話。

9、在高壓線路附近或周圍設置警示標誌。

四、內部用電管理。

1、車間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電工,不得私自處理,當班電工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機電車間解決。

2、嚴禁任何崗位將溶劑灑在電纜橋架或電纜溝內,如發生此類事件,必須及時通知當班電工處理,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3、出入變電房或配電房,大門必須隨手關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動物溜入電房,造成線路被咬損或短路等故障。

4、高壓設備檢修停送電由崗位工和中控操作員填寫《停電申請單》及《送電申請單》由生產科批准後送交值班電工,值班電工接票要認真核對票及現場後才能執行,值班電工執行後懸掛標示牌及並在回單上加蓋“已執行”章,現場人員見到蓋章票後才能進行設備檢修。

5、高壓開關操作一律執行工作票制度由班長填寫,主任批准後執行。

6、現場低壓設備檢修必須嚴格執行停電掛牌制度,崗位檢修停送電需書面通知值班電工,由值班電工斷電掛牌並記錄,同一任務的停送電必須有一人完成,其他人送電時見有牌均不得送電應查看記錄聯繫停電電工。

7、各崗位加裝照明、插座、用電設備需由工段長申請生產科批准交由機電車間執行,新加裝照明、插座、用電設備的電工安裝完畢後要填寫施工記錄及材料用量交回車間。

8、辦公大樓、食堂、浴室、員工宿舍樓等的用電、節電規範由行政部單獨制定管理辦法。

9、安全用電納入新進員工職前培訓科目中,並有培訓考核記錄。

10、規定未盡事宜,由公司行政部牽頭動力部門制定臨時規定並及時補充完善本管理辦法。

附件:

《停電申請單》

《送電申請單》

配合管理辦法建議:

1、空調使用管理辦法

2、飲水機使用管理辦法

3、電腦等oa設備使用管理辦法

4、照明燈使用管理辦法

(以上可以寫在一個管理辦法中,也可以分別制定,亦可以加入“用電管理辦法中的節電章節中)

用電安全制度 篇22

安全用電、節約用電是學校安全節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健康持續發展的必要保障,為加強管理,明確要求,規範各類用電行為,特制定本安全節約用電管理制度。

1、校園公共場所內一切照明、電器設備均由所在包乾區班級負責管理,第一責任人為班主任。辦公室的照明和電器設備(電扇、電腦、空調等),由各辦公室主任負責管理,第一責任人為辦公室主任。

2、辦公室在採光不足時開燈,嚴禁在自然採光足的情況下,閉着窗簾開燈。所有電源(電燈、電扇、電腦、空調等)必須在離校時切斷,由辦公室主任負責檢查、學校安全小組抽查結果列入教師月考核。

3、辦公室禁止使用電熱器(取暖器、電熱毯)等大功率耗電設備;禁止使用花錢板等不安全設備。

4、教室的照明、飲水機、電視機、電腦等,應專人專管,其它人不能隨便開啟,放學後應及時關閉電源。教室使用照明做到隨開隨關,學生休息時間不開,不能出現無人燈。學校安全小組抽查結果列入班主任月考核。

5、辦公室、專用教室使用空調必須在氣温4℃以下或35℃以上。

用電安全制度 篇23

為加強全連職工、用電户的安全用電治理,確保電力暢通無阻,更好的為職工羣眾供應便利的安全用電環境,特制定本措施。

1、各用電户在用點過程中,肯定要聽從電力公司片區電工的.治理,發覺隱患準時告知電力公司進展整改,否則發生後果自負。

2、電的使用由電力公司片區電工負責,不得私自換線、接電,必需由電工操作,否則發生後果自負。

3、嚴禁在電杆旁和電線下堆放柴草和從事其他生產活動,否則發生後果自負。

4、嚴禁個人私自挪電杆和電線,發覺類似的事情將嚴厲處理。

5、高壓線兩旁不允許高空作業或採伐林木,且高壓線兩旁不允許栽種樹木,對危害線路的樹木要準時採伐,否則,發生後果自負。

6、各用電户要高度重視用電治理制度,不允許發生擔心全事故。

用電安全制度 篇24

1、井下供電線和照明設施、電氣設備不準亂拆拿作他用。

2、所有閘刀開關必須安裝安全護蓋;保險絲不準用銅、鋁、鐵線代替。

3、所有供電線必須保證接頭包紮好,嚴禁芯線裸露。

4、所有供電線路必須整齊掛好,嚴禁電線落地和與風水管相纏繞在一起。

5、嚴禁破壞供電線路和照明設施,照明必須使用36v安全電源,嚴禁使用危險電源照明。

6、必須使用符合標準的電線、燈泡、保險絲和用電設備。

7、用電時必須注意安全,嚴防觸電。

8、嚴禁用線掛在閘刀開關上或掛在閘刀出入口端進行接電,必須嚴格按用電要求進行接電用電,要持證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