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管理制度十二篇

學校教師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學校教師管理制度十二篇

根據我校教職工人數多的特點,實行嚴格的考勤制度,不僅增強教師出勤透明度與公信度,而且使工作能達到步調一致,更好地發揮分級管理的作用,讓全體教師在辦公時間內集中精力,做好本職工作,提高業務水平,形成良好的教風,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

二、坐班要求:

1、在上午早操和下午第一節上課前,教師提前10分鐘到校;值日行政及教師到校主持值勤工作時間:早上7:30、下午1:40;早早讀及午讀有任務的教師必須按規定到班。

2、上班時間空堂教師原則上在辦公室辦公(備課、改作業、業務學習等),不回宿舍辦公。如有事外出1一2節時間的,要向本級部級長請假,如半天的要向教導主任請假,如1天的要向校長請假。若在上班時間內無請假擅自離開學校的,作為曠工處理。

3、在上班時間不從事另一行業,搞額外收入,不玩牌、下棋、看電視等娛樂活動,養成良好的個人素質,維護集體的形象,增強集體的凝聚力。

4、上課期間教師要養成守時、惜時的良好習慣,做到每節課提前2分鐘到班、不早退、不拖堂。

5、教師有責任維護學校財產的全安及學生的人身安全,如因個人的失誤,導致財產及學生人身安全受到損害,學校有權追究其責任。

三、考勤規定:

1、教師必須依時上課,無故遲到3分鐘上課的扣全勤獎10元(特殊情況除外)

2、無故缺課一節扣全勤獎30元,並提出批評。

3、教師必須依時上班,無故遲到10分鐘以上的扣全勤獎20元,40分鐘扣60元;無故缺勤一天扣全勤獎120元,並向校長作書面檢討。

4、事假:有事請假必須經領導審批同意,並由教導處主任(或級長)按排好代課;除突發事故外,不能突然請假,事假原則每次請假不超7天,如有特殊性情況請假超7天的需向教辦領導申請;半個月以上(含半個月)須市教育局同意請假,期末獎金只按實際上班時間計算效益。事假教師每天扣50元,職工每天扣20元。

5、婚假7天,喪假(直系親屬)4天,以上休假作有薪假期並可享受全勤獎;女教師產假公辦(合同教師)90天(剖腹產再加15天),男教師看護期(已領獨生證)為10天,產假休假作有薪假期,但沒有全勤獎,超出規定時間則按事假處理。另外,產假原則不能以請假形式提早休假,特殊情況研究決定。

6、病假:病假要有醫生證明,要經領導批准,病假每天扣全勤獎10元(直到扣完本月全勤獎為止)。病假半個月要向教辦請假,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須向市教育局提出請假,同意後按市規定執行工資待遇(公辦按市規定發放、合同教師只發20xx元/月,職工只發1100元),期末獎金按實際上班時間算效益(特殊情況經學校班子研究決定)。

7、凡參加學歷提高學習的教師必須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的情況下允許請事假,每學期累計不超過3天,只按事假的方法扣除當月的全勤獎,不扣除全學期的全勤獎,但超出的按事假制度執行。

8、所有集體學習,包括教師大會、科組活動、值日工作、升旗(做操、大課間)、開學、散學典禮活動、家長會等,無故缺勤一次扣30元(原則先了解事由,視情況而定) ,每月由級組長和教導主任做好登記。

9、對認真落實計生工作的女教師或懷孕流產女教師實行從優,上環的有3天休假,計劃內人流的有14天休假,計劃外人流的有3天休假,在休息期間不超出規定天數的照發全勤獎,如超出規定天數(經醫生證明及校計生部門核實)按病假制度執行,否則按事假制度執行。每兩年一次的教師外出參觀學習因計生(含哺乳期、懷孕期)或因學歷進修而不能參加活動的可發放學習費的60%,否則取消學習費。

10、全勤獎每月獎60元,全期累計事假、病假不超過2天 另獎勵200元,(半天或以上要累計)。

11、教師一般代課每節10元,按教導處要求上課的每節20元,週末因學校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每天補助50元;寒、暑假值班每天50元(七年級至九年級雙計);節日值班每天100元。

以上經費來源每學期的績效獎及福利費。

本規定經學校領導集體討論,再經級科組長擴大會及公告全校教職工討論,經工會小組討論修定,兩週內沒有異議交校行政班子審定後通告執行。解釋與裁決權屬學校政行。

學校教師管理制度 篇2

一、目前情況分析:

我校現有專任教師59人,x市級骨幹教師5人,x市級骨幹教師6人。就目前來看,我校骨幹教師梯度需進一步加強,校骨幹教師、省骨幹教師隊伍需建立;名優教師方面,學科帶頭人需進一步培養。

二、成立名教師工作小組:

組長:楊育忠

組員:張文哲、黃化金、張天文、劉華榮、何江南、蔡崇明

黃才鬆、李運雄、張常握、吳業志

三、目標:

1、在20xx至20xx建立校級骨幹教師9—10名。

2、爭取一名省骨幹教師(x市學科帶頭人)接受培訓或提名。

3、市、縣骨幹教師進一步增加,從而使梯度更加合理。

4、盡力培養縣級學科帶頭人1―2人。

四、措施:

1、創設條件,開展校內二級培訓,將骨幹教師在外學習的經驗、知識輻射給本校其他教職工。

2、學校加強對名教師的管理,為他們建立專門的檔案,反映他們的學習情況、教研情況,在校內專題培訓的情況,定期考核優秀的,作為更高級別骨幹教師評選儲備人選。

3、學校實施名教師結對子工程,一名x市級骨幹教師培養一名x市級骨幹教師,一名x市級骨幹教師培養一名學校年輕教師。努力發揮名教師的輻射帶動作用,通過互相聽課、評課,在教育教學研究、班級管理、教育學生等方面深入的去研究、切磋,使培養教師迅速成長,同時對效果明顯的給予表彰。

4、學校對名教師的培訓提供時間、調課的方便,保證名教師能夠放心的參與培訓學習,學校為各級名教師培養對象創造各種學習、進修、研究和實踐的條件,為其成長搭建平台。

5、在20xx——20xx學年度第一學期的第十三週舉行名教師教學示範周活動。

6、結合學校的教研組校級課題,充分發揮名教師的教育科研的能力,主要負責學校校級課題的研究與實踐,並制定評價機制,按學校有關規定進行獎勵。

7、營造書香校園的學習氛圍,藉助學校圖書館和教師書吧,鼓勵名教師閲讀教育名著,提升自身綜合素質,撰寫讀書心得體會。

8、要求每一位名教師要積極撰寫教育隨筆或教學論文,每一學年要至少完成1篇x市級及以上教學論文的彙編。

學校教師管理制度 篇3

一、考勤制度。

(一)堅持簽到簽退制度,如發現代簽,扣被代簽人2元,如清出代簽人,代簽人扣罰4元。

(二)各種會議堅持考勤。

(三)有事必須先請假,未經學校同意不到校視為曠工。

(四)學校各種活動或勞動要堅持考勤。

(五)請假診病作病假處理,不假離校視為曠工。

(六)未按時上課或到會視為遲到,提前下課或離會視為早退。上課期間不準擅自離開課堂,違者視為曠課處理。堅持上午2-3節,下午1-2節的坐班制度。

(七)因外出開會、學習或函授離校後,又不出席會議事不參加學習視為曠工。

(八)事假一天10元,曠課(含早晚自習)一節扣20元,曠工一天扣50元,遲到或早退一次扣2元,一月內各類遲到、早退超過3次以上一次扣3元。教研活動無故缺會一次扣5元。教職工會無故缺會一次扣5元,升旗儀式無故缺一次扣2元,教師無故不坐班一節扣2元。以上所扣經費在當月不夠扣除時,在下月發放經費中繼續扣除或本人期末工作獎中扣除。

(九)每學期曠工累計三天以內(不含三天)者,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給予批評教育外,本學期不予評優,評獎或降低年度考核等級。凡曠工累計三天以上含三天者,該年度考核視為合格。

<一>教職工每期允許3天機動假,每月最多休息一天,機動假未休息者不予補假,開校的第一月,期末最後一個月原則上不休機動假。學校有特殊工作時間內不休機會動假,(在同一天內,同一班,只允許一人請假離校)

<二>教師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生病住院(出示住院手續),本人自行請假護理,超過一週的視為事假。

(十)開校一個月和期末一個月所有考勤均按雙倍處理。(特殊情況例外)

(十一)每學期考勤結果由學校記入教師年度考核個人檔案。

二、請假制度。

(一)教職工因病、私事、公差、外出學習、公假、機動假等均應先辦理好調課工作(包括崗位工作交接)填單,一天內的各類假,交教導處簽字,一天以上,交校長簽字同意後(部門負責人一律交校長簽字)。未履行有關交接手續或交接工作的未落實或學校未同意自行離校者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例外),但應及時完善請假手續,作好情況説明。所有請假必須本人履行手續,請人代假一律無效。

(二)教師請假診病視為病假,但需向學校出示醫院藥費收據發票。教師住院視為允許假不考勤。

(三)產假:教職工產假按教育部門有關規定辦理,(正常產假90天,育120天)

(四)請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喪假5天。如需到區外地料理超光速的適當增加1-3天。

(五)1-2天內的請假,其課程自行調好報教導處登記,2-5天由教導處協助調好其課程,一週以上的代課由學校安排代課費3元/節。公假由學校支付代課費,私假由當事人支付,婚喪假由學校安排代課。

(六)未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之間不得擅自調課。

三、教師會議制度。

(一)學校實行校務會、教職工會、教研組長會、班主任會等會議制度。會議的召開由校長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召開。

(二)參會人員必須按時到會,不得遲到、早退、缺席,有事必須先請假,值周領導堅持考勤,違紀處理按考勤制度辦理。

(三)開會期間,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不説與會議無關的話,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學校檢查,將其視為工作內容之一進行考核。

(四)參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

學校教師管理制度 篇4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學區教師隊伍管理機制,推進師資隊伍建設,建立一支政治合格、業務精良、結構合理、紀律嚴明的教師隊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認真學習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及各項法律法規。要求廣大教師認真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青海省教師職業道德十禁要求》,履行崗位職責,愛崗敬業,教書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為人師表。事業上有責任心,育人上有摯愛心,工作上有自信心。要堅持教育必須為“三農”服務的思想。

第二條:教師要養成崇高敬業精神,不斷加強思想政治、業務理論學習,每天堅持1-2小時自修。並與實踐經驗相結合,不斷學習和研究教育教學理論,且要寫好教學反思和教學案例。轉變教育觀念,及時掌握新信息、教育動態、政策方向。積極推行素質教育,努力實施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第三條:教師的學歷要達到規定學歷,尚未達到的要通過離、進修,函授,自學等渠道在2-3年內達到規定學歷,即:國小中專以上,中學大專以上(45歲以上者除外)。

第四條:教師的儀表要端莊,行為端正,作風正派,服裝整潔、大方,談吐文明,教師不準留怪髮型,不準穿奇裝異服。保持周邊衞生清潔,處處起表率作用。違反以上行為者,每發現一次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五條:加強對學生的組織紀律教育,對學生各方面的要求和各科的教學要嚴格按照教育規律進行,加強正規訓練,規範各種行為和教學。加強學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堅決制止社會不良風氣對校園、對課堂、對學生的侵蝕。

第六條:上課期間不準賭博或陪同他人酗酒,更不準酒後進教室或學生宿舍。發現上述情況一次罰金100元以上,酒後鬧事、打架鬥毆、製造矛盾引起是非者、無故頂撞和謾罵領導者,每出現一次罰金200元以上。並通報批評,在學校大會上做書面檢查等處理。若再次出現上述行為者加倍罰款。

第七條:上課期間不準離堂、遲到、早退,不準隨意外出,不準隨意脱崗、拖堂,要準時進入課堂。若有違反,每發現一次處以50元以上的罰金。

第八條:每學期制定出相應的計劃。要有學期、年度和階段性的總結和經驗交流材料。要認真按照“三表”(即課程表、時間表、課外活動表)進行工作(“課外活動”不僅指單一的課外活動,還指一系列實踐等活動)。未按“三表”工作的,每發現一次處以50元以上的罰金。

第九條:要做好校園內的綠化、美化、文化建設工作。要及時辦好黑板報,學習專欄等宣傳欄目,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第二課堂教學活動,豐富學生的課餘文化生活,使課內外有機地結合起來,要做最大的努力使各種教學儀器、圖書資料、電教設備等教學資源充分得到開發和利用,若發現有可利用的教學資源而未加利用的,每發現一次罰50元。要加強學生的身心健康教育。上午第二節課不準拖堂按學校的要求組織學生認真準確地做好“兩操”。要經常性地開展豐富多彩的體育活動,增強學校的吸引力。

第十條:加強公共衞生和安全防範教育,要求各校、各班每週進行一次相關知識講座、競賽、檢查、評比等活動,若因失職而發生問題,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500-1000元的經濟處罰,並追究其責任、賠償經濟損失。每週組織不少於一次的大掃除,要求全體教師必須參加。若不參加者,每發現一次處以50元以上的罰金。若無組織者,對班主任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十一條:要求每位教師要高度重視“兩基”工作,做好對在校學生的鞏固工作,對流失的學生要及時與家長、學校、鄉政府取得聯繫,積極深入地進行動員,使其重返校園。對鞏固成效好的班主任或學校給予一定的獎勵。因工作不當或失職而造成重大影響或學生輟學、轉學較多的,對班主任及學校進行嚴肅處理。

第十二條:不準隨意代周、代班、代課、私自調課若遇特殊情況確實需要代周、代班、代課

的,經校領導批准後方可有效。一切責任由被代者承擔。若私自有上述行為者,雙方均處以50元以上的罰金,並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要嚴格執行收費有關規定標準收取,不準向學生亂收費,更不準向學生及家長進行變相收費。若出現亂收費或變相收費的要退還相應的款項,並處以500元以上的罰款和行政處分。

第十四條:加大力度做好班主任工作。班主任工作成效好的進行50元以上的獎勵,造成一定影響的處以50元以上的處罰(具體問題由校委會研究處理)。

第十五條:做好辦公室值日及財產手續的交接工作。整齊有序地擺放作業本、教學用具、各類文件、報刊、儀器、桌凳等。經常保持室內衞生清潔。

第十六條:每個教師要樂意接受黨支部、團委、少先大隊、工會、總務處、教務處安排的工作,按期高質量地完成任務。藉故推託和不服從安排的視其情節處以200元以上的罰金。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若有故意阻礙和無故不參加者,當年不評優、不評先,並處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十七條:按時參加學校和其他部門在學校召開的各類大小會議,若不參加者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開會時,做好記錄,自覺遵守會場秩序,不開“小會”、不吸煙,進入會場後關閉手機,若在會議中有上述行為之一的每發現一次罰金5元。

第十八條:每天放學或半月假及節日放假時,各班主任,各室負責人對自己的教室、宿舍、辦公室等務必關閉電源,關好窗户,鎖好門鎖。否則,一經發現,一次罰金50元以上,造成損失的按原價賠償。

第十九條:值周教師嚴密組織升降國旗儀式。值周教師要公平、公正、如實地對各班級的紀律、衞生和“兩操一活動”及“兩自習”情況做好詳實記錄,抓好住校生管理工作。班主任、值周教師努力組織學生充分發揮監督崗的作用,認真填寫值週日志及相關監督表,並按要求及時上報。若發現記錄不實者,罰金50元以上。

第二十條:嚴格實行學生插班的規定,教師無權私自接受和調換同年級的學生;不歧視、不驅趕學生,若發現有上述行為者,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二十一條:教師考勤

1、教職工在工作期間一般不允許請假。每月事假超過2天或病假超過4天,扣發日平均工資總額的50%,事假超過3天、病假超過10天,扣發日平均工資(以上天數不含本數)。教師考勤每月兑現一次,年終滿勤者獎勵100.00元,每學期事假累計不得超過7天,每超1天,扣發日平均工資總額的50%。

2、教師在工作期間不準請婚假外出旅行,特殊情況准假不得超過5天。直系親屬喪假不超過7天。本人因病需請假住院,必須持縣以上醫院證明經校長簽字由主管局長請假。長期患病難以堅持工作的,經縣以上醫院證明,學校提出具體意見,由教育局批准病休:1個月以上2個月以內發80%的工資;3個月(包括3個月)以上發70%工資。工資等事項按人事部門的規定執行。

3、女教工產假、節育假按《青海省計劃生育條例》執行。在寒暑假中生育者,開學後不得從頭享受產假,只能補夠所規定的天數。

4、各村小負責人沒有請假權,教師2天以內的事假由副校長批准,3天以上的由校長批准,村小教師請假,必須要有負責人的簽字,否則不予批准。3天以上請假,經學區校長簽字由主管局長批准請假;學區校長1天以內的請假可以由學區校委會研究批准;1天以上須經教育局主管局長批准。

5、下列情況按曠工論處:

1)、工作時間無正當理由和請假手續而不到校;

2)、本人不到校,委託他人口頭請假、捎帶請假條或事後補假(特殊情況除外);

3)、編造假情況造成請假事實;

4)、辦理調動手續時無故超過報到期限;

6、因本人卧牀不起或直系親屬病危急需護理、交通事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到校上班者,可在查清情況後,按病事假處理,並補辦請假手續。

7、凡曠工一天,扣發兩天日平均工資總額,依次類推。曠工5天以上,除經濟處罰外,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8、未經批准擅自放假或推遲開學時間一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30%,以此類推,並追究學校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9、上課時間一律不允許睡覺,凡是睡覺、不上早操、不上課間操、不上早晚自習的教師或不跟班的班主任,每發現一次處以50元以上的罰金。

第二十二、在工作當中造成重大工作失誤的一次扣除200元以上的工資。並處以一定的行政處分。一般性工作失誤處以50元以上的罰金。

工作失誤的認定:

重大工作失誤

①、財產、聲譽、安全、受重大損失的。

②、上級檢查中工作不力,受批評處罰的。

③、違法亂紀被有關部門查處的。

④、在其他活動中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⑤、在批改作業時超日期批改的。

一般性工作失誤

①、升降國旗、值周每缺一次計一次。

②、學生代教師批改作業的,每發現一次計一次。

③、跟班教師不配合班主任工作的,每發現一次計一次。

④、上班期間會客影響正常教學秩序的每出現一次計一次。

第二十三條、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完成所規定的工作任務,視其情節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二十四條、在教室內吸煙、在課堂內接打電話、在上正課時間安排學生整堂課做作業、讓學生到辦公室改作業或到其他場所站隊批改作業者,每發現一次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二十五條、對上級的政策、要求、法律法規等宣傳不到位者,每出現一次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二十六條、在學校財產管理中,有舞弊行為或管理不善而損壞嚴重的,視其情節給予100元以上的罰金,並責令賠償。

第二十七條、對出工不出力的,每發現一次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二十八條、不損壞集體名譽,學區內部事務要不外傳、不擴大、不變相宣傳,若有違反上述行為者,每發現一次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二十九條、教師之間要加強團結,互信互助,不利於團結的話不説,不利於團結的事不做,不拉幫派、不搞分裂、不鬧矛盾。若出現因不團結、鬧矛盾而造成工作失誤,產生不良影響的,各處以200元以上的罰金。

第三十條、特殊情況經校委會研究決定。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自規定之日起試行。

二○xx年三月四日

學校教師管理制度 篇5

一、考勤制度。

(一)堅持簽到簽退制度,如發現代簽,扣被代簽人2元,如清出代簽人,代簽人扣罰4元。

(二)各種會議堅持考勤。

(三)有事必須先請假,未經學校同意不到校視為曠工。

(四)學校各種活動或勞動要堅持考勤。

(五)請假診病作病假處理,不假離校視為曠工。

(六)未按時上課或到會視為遲到,提前下課或離會視為早退。上課期間不準擅自離開課堂,違者視為曠課處理。堅持上午2-3節,下午1-2節的坐班制度。

(七)因外出開會、學習或函授離校後,又不出席會議事不參加學習視為曠工。

(八)事假一天10元,曠課(含早晚自習)一節扣20元,曠工一天扣50元,遲到或早退一次扣2元,一月內各類遲到、早退超過3次以上一次扣3元。教研活動無故缺會一次扣5元。教職工會無故缺會一次扣5元,升旗儀式無故缺一次扣2元,教師無故不坐班一節扣2元。以上所扣經費在當月不夠扣除時,在下月發放經費中繼續扣除或本人期末工作獎中扣除。

(九)每學期曠工累計三天以內(不含三天)者,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給予批評教育外,本學期不予評優,評獎或降低年度考核等級。凡曠工累計三天以上含三天者,該年度考核視為合格。

(十)開校一個月和期末一個月所有考勤均按雙倍處理。(特殊情況例外)

(十一)每學期考勤結果由學校記入教師年度考核個人檔案。

二、請假制度。

(一)教職工因病、私事、公差、外出學習、公假、機動假等均應先辦理好調課工作(包括崗位工作交接)填單,一天內的各類假,交教導處簽字,一天以上,交校長簽字同意後(部門負責人一律交校長簽字)。未履行有關交接手續或交接工作的未落實或學校未同意自行離校者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例外),但應及時完善請假手續,作好情況説明。所有請假必須本人履行手續,請人代假一律無效。

(二)教師請假診病視為病假,但需向學校出示醫院藥費收據發票。教師住院視為允許假不考勤。

(三)產假:教職工產假按教育部門有關規定辦理,(正常產假90天,育120天)

(四)請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喪假5天。如需到區外地料理超光速的適當增加1-3天。

(五)1-2天內的請假,其課程自行調好報教導處登記,2-5天由教導處協助調好其課程,一週以上的代課由學校安排代課費3元/節。公假由學校支付代課費,私假由當事人支付,婚喪假由學校安排代課。

(六)未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之間不得擅自調課。

三、教師會議制度。

(一)學校實行校務會、教職工會、教研組長會、班主任會等會議制度。會議的召開由校長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召開。

(二)參會人員必須按時到會,不得遲到、早退、缺席,有事必須先請假,值周領導堅持考勤,違紀處理按考勤制度辦理。

(三)開會期間,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不説與會議無關的話,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學校檢查,將其視為工作內容之一進行考核。

(四)參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

學校教師管理制度 篇6

一、幼兒園教師必須遵守作息時光,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無大事不得請假,一個月內允許請假一天(按基本工資扣除)超過一天(按基本工資扣除雙倍),注:請半天假(在中午十二點前算半天)

二、全勤的教職工每月發給全勤獎50元,有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無全勤獎,另外遲到。早退者則在當月工資中扣除10元次。

三、教師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帶情緒進園,上班期間,不隨意換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閒談一切無關工作的事情,避免孩子發生意外,嚴格做到:視線絕對不能離開孩子,不允許讓孩子替教師做事,堅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打罵孩子。

四、孩子在園內發生職責事故(如磕傷。碰傷。燙傷。抓傷等)有上述情景,有當班教師自我負責,接送期間孩子在園內發生職責事故的,則有值班教師負責。

五、班中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變動。丟失或損壞等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後果有教師負責,教師和孩子離開教室期間必須關掉所有電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準隨手亂放,用完後必須放回原處。

六、教師在園內。園外都應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對待家長態度友好,避免與家長爭吵。孩子在室內外活動娛樂期間(如滑梯。蹦牀等玩具)必須有教師陪同看護,絕不能讓孩子自我玩耍,在午睡期間,各班孩子睡覺時,必須有教師值班。

七、每一天記錄孩子出勤情景,對全勤的孩子給予獎勵,缺勤5天以上的孩子,教師必須主動與家長溝通詢問孩子的情景,家長意見不得隱瞞不報,否則按失職處理,同時要對家長意見做好書面記錄,每月的月底查看記錄情景,以便我們改善。

八、飯前。飯後做好桌面地面衞生工作,注意孩子衞生,教室和宿舍每一天必須消毒,每週六將被褥晾曬一次,午睡後必須做到被褥整齊,地面乾淨,被褥有污染及時拆洗,下班之前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掃乾淨,今日的事不能拖到明天來做,查到則按失職處理,在當月工資中扣除當班教師10元次。

九、在午餐和午睡期間,避免孩子發生意外,教師必須隨手關好大門並上鎖,才能進教室,教師離園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潔衞生。保證安全。方可離園。

為使本園辦得更好,給孩子一個良好的環境,以上管理制度,望全體教職工嚴格遵守。

學校教師管理制度 篇7

一、預防燙傷

1.暖水瓶、開水壺、熱飯、菜、湯要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禁止熱源進班。

2、幼兒進餐、飲水或喂藥時,温度要適宜,手摸杯子不燙手為宜。

3.冬季取暖期間,保證取暖器的安全。

二、預防外傷

1.清除園內房屋、場地、玩教具的不安全因素。拐角、器械邊角要圓滑,牆面要軟處理。大型玩具每一天檢查一次,發現隱患立即停止使用,及時修復。

2.教師組織户外活動要隨時觀察每個孩子。活動範圍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師的視線內,避免過於疲勞或保護不到所造成意外事故的發生。小班户外活動時間或地點要與中大幼兒班分開。

3.幼兒使用的設備要穩固。桌椅板凳沒有毛刺,飲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4.剪子、刀子、針等鋭利物品要放在成人專用材料櫃內(儲藏室、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5.透過遊戲形式,經常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他們的安全意識,逐漸使他們過渡到自我保護階段。

三、嚴防異物入耳、鼻、氣管等處

1.給幼兒投入的玩具要較大,防止誤把玩具當食物吃進肚子或含在口中。

2.户外活動時注意幼兒是否撿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發現要及時清除,防止幼兒把異物塞進鼻、耳中。

3.如發生異物進入耳、鼻、氣管事故,教師不要隨意採取措施,弄清狀況後,再進行排除。如老師解決不了,應及時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並立即通知家長。

4.每一天晨午檢時要詢問孩子是否帶有異物,必要時應由教師集中保管。

5.幼兒要在情緒穩定愉快的狀態下安靜進食或吃水果,防止食品誤入氣管。

6..推薦家長不要給孩子攜帶各種飾物。

四、預防中毒

1、兒童活動室內不準存放有毒物品,如消毒液、洗滌劑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動室內,要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專用物品櫃內。

2.培養幼兒不把物品放在嘴裏,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造成中毒事故。

3.所有藥品務必妥善保管。每個孩子帶的藥要寫上幼兒姓名和服用劑量。服用前,保育員要仔細核對,防止誤服、錯服。

4.做好服喂藥交接記錄工作。如幼兒有異常狀況和服藥反應要有明確記載,及時採取措施。

五、防止觸電

1.錄音機、電視、影碟機放在幼兒夠不到的地方。

2.電源插座(尤其接線板)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3.經常檢查電器是否貼合安全要求。

六、防止走失

1.建立接送制度。接送孩子時家長要與教師見面,把孩子送到教師手裏。固定接送人員,家長如遇特殊狀況需委託他人接送孩子時應與班上老師提前聯繫或書面委託。

2.門衞要堅守崗位,發現沒有家長帶領的孩子,不得出幼兒園大門。

3.户外活動回班及交接班時,教師要及時清點人數。

學校教師管理制度 篇8

學校教師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壓倒-切,責任重於泰山”,全體師生員工要充分認識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堅持做到警鐘長鳴、居安思危、預防為主、教育為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1、加強校園出入管理。門衞人員要加強責任感,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制止校外無關人員進入校內,對來訪人員實行登記。學生因故中途離校的要有班主任的離校出門條。要按時開關校門。

2、值班教師要切實履行責任,加強管理和巡查,防止偷盜、破壞、打架、師生傷害等事件的發生。督促學生遵守《安全行為規範》,及時糾正和處理違反《安全行為規範》的行為。

3、汛期或意外災情等期間值班教師要全日值班。

4、班主任老師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進行應急、自救和自我保護常識的輔導。下午放學後班主任應在本班學生全部離校後方可離校。

5、每天值日教師應按時到位在規定的摟層值守,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6、課外鍛鍊時間,組織者和班主任老師不得離開活動場地。檢查學生是否在學校指定的區域內不做危險或可能會產生危險後果的事等。

7、各班要成立安全監督小組,負責班級安全措施的落實。班主任要督促本班安全員檢查教室按時上鎖,落實防盜措施。發現隱患和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

8、組織勞動和實踐活動的活動主持人和班主任,在開展活動前向學生講清勞動要領和安全事項等,在工作筆記本中作好書面記錄,在此項活動期間主持教師和班主任要加強巡視和檢查,及糾正不良或不正確的行為。

9、教師教育教學過程中的錯失而造成的安全問題由過失教師負責。

10、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場所及活動器材等不得使用。誰同意使用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

11、教師在開展教學等活動期間應打開門、窗。

12、須組織户內和户外教育教學等活動的,班主任、教師等相關活動的直接組織人必講清要領、注意事項及發生意外時的應急辦法並配備相應的預防措施等,做好一切準備工作後(並做好書面記錄)方可開始行動。

13、在各種教學活動和日常生活中,特別是節假日前適時進行;教師並善於利用發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學生,防患於未然。要根據環境、季節及有關規律進行防盜、防火、防中毒、防特 、防水 、防雷 、防震 、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使之經常化 、制度化。

14、教師自身要提高安全意識,上下班交通安全要切記

靈口鎮廟灣國小

20xx年2月25日

學校教師管理制度 篇9

為嚴肅校紀,規範教職工考勤管理,樹立良好的校風、校貌,進一步穩定學校的教學秩序,確保教育教學工作順利完成,根據永興縣教育局“教育提質決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自覺遵守學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學習)不能堅持工作,須由本人書寫請假條,履行請假審批手續:1天以內由分管校長審批,3天以內由校長批准。經批准後,教師持假條、調課單到辦公室登記,職工到總務處登記,合理調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請;急病來不及請假的,一定要及時電話通知(最遲不得超過當日)嚴禁先斬後奏,否則,一律按曠工對待。假滿返校要及時到辦公室履行銷假手續。

(1)病假:

a、每月允許半天(需調好課)到醫院看病。

b、三天以上要有指定醫院診斷書(縣級以上含縣級)。需續假時,再次履行手續。一學年內,累計請假在半年以上者視為長期病休人員,列為編外休息。不享受當期、當年出勤獎。

〔2〕事假:逾假不歸者,作曠工論處。每學期事假時間不得超過十天(法定婚喪產假除外)。

下列情況的假期以國家規定,上級審批為準。待遇福利,以上級規定為準。

a、婚假:

b、喪假(直系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視同直系對待:

c、產假:

d、流產(採取上環措施失敗者):

e、做上環手術:

f、陪護產假:

g、一月內教職工因獨生子女生病請假,或教職工本人是獨生子女者,因父母生病請假:

h、教職工配偶、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來探親假:

i、教職工子女結婚假:

(3)曠工:未經請假和請假未批擅自離校,超假及在請假中弄虛作假的均屬曠工。曠工一天,扣罰50元;曠工三天(含三天),取消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曠工15天以上(含15天,含一期累計曠工15天,以簽到為依據),報縣教育局處理。

2、教師因公出差,自己調好課。由分管處室填寫出差單,。縣內由分管校長審批,縣外由校長審批,並報辦公室備案。出差超過預定時間的,須經學校同意,否則,不核銷逾期差旅費並按事假處理。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堅持坐班、簽到制,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不閒聊,不互串辦公室,不幹私活。按時參加會議、培訓、教科研活動和學校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因特殊情況需要晚來,早走或中途離校者,要向學科組長及活動主持人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教師考勤辦公室按月彙總。

(二)考勤細則

1、學科組長及中層以上幹部請假由校長或分管的副校長審批。

2、請假期間若遇節假日,假期連同節假日合併計算。

3、教職工申請調動,在辦理調動手續前,應在校堅持工作,如擅自離崗,按曠工對待;接到調令後,應迅速辦理移交手續,還清公物,結清各種帳目,再到校長室辦理有關手續。

(三)考核辦法

1、缺勤考核

⑴病假十天之內不扣分,每超過一天扣(0.01分)。

⑵事假五天之內不扣分,每超過一天扣(0.02分)。

2、在崗考核

⑴無故缺課1節扣罰20元。且在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績效考核、師德師風考核、聘任等中扣罰2分/節。

⑵私自調課,調課雙方各扣罰5元/節。且在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績效考核、師德師風考核、聘任等中各扣罰1分/節(以查實為依據)。

⑶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且在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績效考核、師德師風考核、聘任等中扣罰0。3分/次。

⑷坐班簽到制:堅持每日坐班簽到制(坐班:原則上每天7小時:上午4小時,下午3小時),每天上下午簽到一次(簽到時間:上午9:00——11:00,下午3::00——16:00,週五只上午簽到。簽到地點:各年級辦公室,行政人員、教輔人員簽到地點:辦公室)。每天上下午均未簽到,視為曠工一天。出滿勤150元/期,缺籤一次扣罰3元。(病假、事假未簽到不享受當天的簽到津貼,也不算缺籤。公假、出差未籤,算正常的簽到。培訓、學習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不享受簽到津貼。)嚴禁雙方代簽,若雙方代簽,經查實,均視為缺籤一次。且在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績效考核、師德師風考核、聘任等中扣罰0.1分/次。考勤人員應如實考勤,若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經查實,每次扣罰20元,且在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績效考核、師德師風考核、聘任等中扣罰0.1分/次。,

⑸學校及學校以上級的會議(含行政會議)、培訓、教科研活動和各種集體活動:缺席1次:扣罰2元(校級)﹑扣罰5元(學校行政會議、校級以上會議)。遲到或早退1次扣罰1元,且在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績效考核、師德師風考核、聘任等中扣罰0.1分/次。

⑹若教職工缺勤、缺崗,所在班級發生重大責任事故,造成財產、人員重大損失,除按上級有關追究相關責任外,並扣罰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4、各類人員的出勤情況應詳細記載,辦公室按周統計,按月公佈。

學校教師管理制度 篇10

一、考勤制度

(一)堅持簽到簽退制度,禁止代簽。

(二)各種會議堅持考勤。

(三)有事必須先請假,未經學校同意不到校視為曠工。

(四)學校各種活動或勞動要堅持考勤。

(五)請假診病作病假處理,不請假離校視為曠工。

(六)未按時上課或到會視為遲到,提前下課或離會視為早退。上課期間不準擅自離開課堂,違者視為曠課處理。

(七)因外出開會、學習或函授離校後,又不出席會議事不參加學習視為曠工。

(八)每學期曠工累計三天以內(不含三天)者,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給予批評教育外,本學期不予評優,評獎或降低年度考核等級。凡曠工累計三天以上含三天者,該年度考核視為合格。

(十一)每學期考勤結果由學校記入教師年度考核個人檔案。

二、請假制度

(一)教職工因病、私事、公差、外出學習、公假、機動假等均應先辦理好調課工作(包括崗位工作交接)填填寫請假條,三天內的各類假,交校長簽字,三天以上,交校長簽字同意後由學區校長簽字。未履行有關交接手續或交接工作的未落實或學校未同意自行離校者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例外),但應及時完善請假手續,作好情況説明。所有請假必須本人履行手續,請人代假一律無效。

(二)教師請假診病視為病假,但需向學校出示醫院藥費收據發票。教師住院視為允許假不考勤。

(三)產假:教職工產假按教育部門有關規定辦理,(正常產假90天,育120天)

(四)請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喪假5天。

(五)1-2天內的請假,其課程自行調理,2-5天由教導處協助調好其課程,一週以上的代課由學校安排。

(六)未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之間不得擅自調課。

三、教師會議制度

(一)學校實行校務會、教職工會、教研組長會、班主任會等會議制度。會議的召開由校長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召開。

(二)參會人員必須按時到會,不得遲到、早退、缺席,有事必須先請假,值周領導堅持考勤,違紀處理按考勤制度辦理。

(三)開會期間,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不説與會議無關的話,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學校檢查,將其視為工作內容之一進行考核。

(四)參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

四、教育教學制度

教師的教學工作分為備課、授課、批改作業、輔導、考核學生五個基本環節。對教師在各個環節中的基本要求是:

1、備課

(1)教師備課應認真學習課程標準,深入鑽研教材,瞭解教材的編排體系及各章節在整個教材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確基礎知識的內容和基本訓練要求,掌握知識的科學性和系統性。瞭解學生的學習現狀和學生在本學段必須掌握的知識內容及應具備的能力。在此基礎上,制定出整體的教學計劃。

(2)備課應以教學內容為中心,參閲教學參考書,吸收現代教育科學知識和先進的教學經驗,充分挖掘教材中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的因素,認真擬訂教學目的,明確教材的重點、難點和關鍵,充分考慮學生的實際情況。在此基礎上,遵循教學規律,貫徹教學原則,選擇教學方法,正確使用教具、科學地設計教案。

(3)認真寫好教案。教案內容應包括:教學的目的要求,教材的重點與難點及關鍵,教學步驟,教法與教具,師生雙邊活動的安排,課內練習與課外作業等。教案應系統、明朗、新穎、實用。

(4)備課要認真、規範。要備複習課、練習課、新授課,並且還要有課後小結,以便根據學生掌握程度的具體情況在下面的教學中加以改進或彌補。

2、授課

(1)教師必須按照課表和作息時間表組織教學,嚴肅認真地上好每一堂課。每一堂課做到:教學目的明確,教學重點突出、難點突破,教學內容正確,教學方法恰當,教學結構合理,教學效果好。

(2)教師要嚴格按教學程序進行操作,按各學科獨自的.教學模式實施教學,嚴格執行教學計劃,認真完成教學任務。對學生管教又管導。注意培養學生的非智力因素,做到把傳授知識、培養學生的能力、提高學生的思想覺悟融為一體。

(3)教師講課應精神飽滿,儀表端莊,教態親切,舉止從容,語言清晰、生動,照顧全局,儘量照顧該課程接受能力弱者。

(4)教師要遵守課堂教學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挪用、隨意調換課時和拖堂,不隨意離開課堂或做與教學無關的事情。

3、作業

作業應做到“五要”,即:分量要適中(各學科應根據具體情況按年級定),難易要適度,形式要多樣,要求要嚴格,批改要及時。

4、輔導

輔導以前節課中檢測出的漏洞為基礎,換角度為學生講解,努力讓學生消化每個知識點。要善於發現並培養學生中的優秀生,着重培養他們的自學能力,發展特長;對學習成績差的學生則應抓好“雙基”落實,嚴禁歧視“差生”。答疑解難要細心熱情,一視同仁。

學校教師管理制度 篇11

(一)出操形式

1、參與人員:建工系大一學生

2、出操時間:週一至週週五早晨6:30—7:00(法定節假日、學校安排假期除外)。

3、早操路線:東操場

4.停操、出操時間的更改以系部學生工作辦公室通知為準。

(二)考勤辦法

1、點操人員:在系部分團委指導下,每週由體育部安排幹事或各班班委負責點名,點操人員不得持本年級和本班級的`點操表,點操人員每天必須在點操表上簽字。

2、督操人員:由輔導員老師和學生會體育部主要幹事組成,督操、點操同步進行。

3、班級考勤:早操班級考勤表由學生工作辦公室統一提供。各班早操完畢後將考勤表當場交至督操人員處。(此工作於早操後5分鐘內完成)。

4、系部考勤:由學生會具體負責,彙總各班早操到操人數、收集各班早操考勤表。

(三)獎懲制度

1、出勤率高的班集體作為年度先進班集體的評選條件之一。

2、不出早操者,依照系部學生考勤制度管理中第二條的有關規定(一次缺勤不足2學時以2學時計,超過2學時以實際學時計),學生會體育部每週統計一次,累計3次曠操者系部將給予通報批評,並取消其當年各項評優、評先、評助等資格,達到處分條件的,根據學生處違紀學生處分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並存入個人檔案。

3、每學期班級早操出勤率低於95%,取消“先進班集體”、“先進團支部”評選資格。

(四)請假制度

1、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早操的,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班長應將學生請假情況及時上報學生會體育部,以便核對名單。並在每週點操情況通報中註明。病假必須有學校醫務室或醫院證明,事假必須有充分理由並有輔導員簽字。

2、累計請假三次以上者扣德育分0.5分

3、女生每人每月可連續休操四天,但必須出操點名。

學校教師管理制度 篇12

1、全校教職工必須嚴格執行學校下發的作息時間表,實行簽到制度,任何人不準代簽。早上、中午提前5分鐘到校。自覺做到按時上下班、上下課(包括候課)、開會和學習等,不準遲到早退。否則,按教師考核細則扣分。

2、工作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有事外出必須履行登記手續。請小假的時間累計計算,每超過2小時按半天事假處理;請小時假累計8小時按事假1天處理。漏崗4次為曠勤一天;簽到後離校教師按漏崗處理,

3、教職工請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婚傷假、計生產假等還需出具有關單位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公傷假、出差時間按出勤計算。

4、學校考勤人員必須按規定如實填寫考勤月報表,於次月第一天上午交學校考勤員。學校考勤人員彙總後按規定上報,並做好學校的存檔工作。

5、學校將不定時進行抽查,對抽查時既不在崗,也沒有辦理相關手續者,按曠工處理。